馬克·吐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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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ash&mdash特許認可的弄臣馬克·吐溫闖進了人人叢書的高貴門檻,但隻是以《湯姆·莎耶》和《哈克貝裡·芬》這兩部在&ldquo兒童讀物&rdquo(其實不是)的僞裝下已相當出名的書才闖進去的。
他的最優秀和最有特點的書《艱苦歲月》、《傻子在國内》、《在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卻在我國很少為人所憶及,雖然沒有疑問,在美國,到處與文學判斷交雜在一起的愛國主義是會使它們長存不衰的。
馬克·吐溫雖然生産了品種多樣、令人驚奇的作品,從那部華而不實的《聖女貞德&ldquo生平&rdquo》到一本内容猥亵以至從來沒有印行過的小冊子,但是他所有最佳的作品都圍繞着密西西比河和狂野的西部礦業小鎮。
他生于一八三五年(他出身南方家庭,家道隻夠擁有一兩個奴隸),他的青年時期和早期成人時期正好處于美國的黃金時代,當時大平原剛剛開發,财富和機會似乎源源不絕,人們都感到十分自由,的确是十分自由,他們從來沒有那麼自由過,而且在以後幾個世紀中也不會再那麼自由。
《在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和我在上面提到的其他兩部書都是趣聞轶事、景色描寫、社會曆史的大雜燴,既嚴肅又滑稽,但是它們有一個中心主題,也許可以歸結為這麼一句話:&ldquo這就是人在不怕丢飯碗的時候的行為舉止。
&rdquo馬克·吐溫在寫這些作品時,并不是有意識地在寫自由的贊歌。
他主要是對&ldquo性格&rdquo發生興趣,對人性在免除了經濟壓力和傳統束縛後可能有的幾乎是不可想象的變化發生興趣。
他筆下的筏工、密西西比河上的引水員、礦工、盜匪,大概不是過度誇張的,但是他們與現代人不同,而且相互之間也不同,就像一座中世紀大教堂的怪獸狀滴水嘴互不相同一樣。
他們之所以能夠形成奇怪的,有時是邪惡的個性,是因為沒有受到任何外來壓力的約束。
那時國家幾乎并不存在,教會很軟弱,而且意見不一,土地則是任人攫奪的。
如果你不喜歡你的工作,就揍你老闆一拳,再向西遠行就是。
而且,錢多得要命,流通中的最小一枚硬币也值一個先令。
美國的拓荒者不是超人,他們并不特别勇敢。
采金的礦工吃苦耐勞,但是他們缺乏公共精神制服盜匪,整個整個的礦工小鎮聽任盜匪的吓詐。
他們甚至免不了階級虛榮。
在礦工小鎮街道上橫行霸道的亡命之徒,背心口袋裡插着大口徑短筒手槍,身後有二十條命案,卻身穿禮服上衣,頭戴光潔的高禮帽,自稱是一位&ldquo紳士&rdquo,十分講究飯桌上的禮貌。
但是至少這種情況不同于一個人的出身就決定他的命運。
在自由的土地尚存在的時候,&ldquo從圓木小屋到白宮&rdquo的神話确有根據。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為了這個,巴黎的暴民攻打了巴士底監獄,你在讀馬克·吐溫、布萊特·哈特和惠特曼的時候,很難認為他們的努力是白費的。
但是,馬克·吐溫的目标不僅僅是當一個密西西比河和淘金熱的記錄者。
在他的生前,他就以幽默作家和講話滑稽的演說家聞名于世了。
在紐約、倫敦、柏林、維也納、墨爾本和加爾各答,對如今幾乎毫無例外地不再好笑的笑話,當時聽他講時都笑得前俯後仰。
(值得指出的是,馬克·吐溫的講話隻有遇到盎格魯&mdash撒克遜和德意志聽衆才成功。
比較成熟的拉丁民族從來不喜歡,而他們自己的幽默據馬克·吐溫的說法總是圍繞着性和政治。
)但是此外,馬克·吐溫還有一些做社會批評家的,甚至某種哲學家的雄心。
他的身上有一種反對偶像崇拜甚至革命的氣質,他顯然是想發揮這種氣質,但是不知怎的從來沒有充分發揮出來。
他本來是很可能成為一個謊話的拆穿者,一個比惠特曼更有價值的民主的先知,因為他比惠特曼更加健康,更加幽默。
但是他卻變成了那種可疑的東西&mdash&mdash一個&ldquo公衆人物&rdquo,管護照的官員尊敬他,王公貴族招待他,而他的生涯反映了内戰以後開始的美國生活的堕落。
有時有人把馬克·吐溫與他的同時代人安那托爾·法朗士相比。
這種比較并不是像聽起來那麼沒有意義。
他們兩個人都是伏爾泰的精神上的兒子,兩人對生活都采取了一種譏嘲、懷疑的看法,而且還有一種用輕快高興情緒掩蓋起來的天生悲觀情緒;兩人都知道現存的社會秩序是個騙局,這個社會秩序所懷的信念大部分是錯覺幻想。
兩人都是偏執的無神論者,而且深信(在馬克·吐溫身上這是達爾文起的作用)宇宙的不可承受的殘忍。
但是兩人的相似之處到此為止。
不僅是那位法國人的學識、教養、審美能力要強得多,而且他也更加有勇氣。
他對于自己不相信的事情是勇于撻伐的;他不像馬克·吐溫那樣總是躲在&ldquo公衆人物&rdquo和特許認可的弄臣的和藹可親的面具後面。
他完全有準備甘冒招緻教會的不滿的危險,在一場
他的最優秀和最有特點的書《艱苦歲月》、《傻子在國内》、《在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卻在我國很少為人所憶及,雖然沒有疑問,在美國,到處與文學判斷交雜在一起的愛國主義是會使它們長存不衰的。
馬克·吐溫雖然生産了品種多樣、令人驚奇的作品,從那部華而不實的《聖女貞德&ldquo生平&rdquo》到一本内容猥亵以至從來沒有印行過的小冊子,但是他所有最佳的作品都圍繞着密西西比河和狂野的西部礦業小鎮。
他生于一八三五年(他出身南方家庭,家道隻夠擁有一兩個奴隸),他的青年時期和早期成人時期正好處于美國的黃金時代,當時大平原剛剛開發,财富和機會似乎源源不絕,人們都感到十分自由,的确是十分自由,他們從來沒有那麼自由過,而且在以後幾個世紀中也不會再那麼自由。
《在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和我在上面提到的其他兩部書都是趣聞轶事、景色描寫、社會曆史的大雜燴,既嚴肅又滑稽,但是它們有一個中心主題,也許可以歸結為這麼一句話:&ldquo這就是人在不怕丢飯碗的時候的行為舉止。
&rdquo馬克·吐溫在寫這些作品時,并不是有意識地在寫自由的贊歌。
他主要是對&ldquo性格&rdquo發生興趣,對人性在免除了經濟壓力和傳統束縛後可能有的幾乎是不可想象的變化發生興趣。
他筆下的筏工、密西西比河上的引水員、礦工、盜匪,大概不是過度誇張的,但是他們與現代人不同,而且相互之間也不同,就像一座中世紀大教堂的怪獸狀滴水嘴互不相同一樣。
他們之所以能夠形成奇怪的,有時是邪惡的個性,是因為沒有受到任何外來壓力的約束。
那時國家幾乎并不存在,教會很軟弱,而且意見不一,土地則是任人攫奪的。
如果你不喜歡你的工作,就揍你老闆一拳,再向西遠行就是。
而且,錢多得要命,流通中的最小一枚硬币也值一個先令。
美國的拓荒者不是超人,他們并不特别勇敢。
采金的礦工吃苦耐勞,但是他們缺乏公共精神制服盜匪,整個整個的礦工小鎮聽任盜匪的吓詐。
他們甚至免不了階級虛榮。
在礦工小鎮街道上橫行霸道的亡命之徒,背心口袋裡插着大口徑短筒手槍,身後有二十條命案,卻身穿禮服上衣,頭戴光潔的高禮帽,自稱是一位&ldquo紳士&rdquo,十分講究飯桌上的禮貌。
但是至少這種情況不同于一個人的出身就決定他的命運。
在自由的土地尚存在的時候,&ldquo從圓木小屋到白宮&rdquo的神話确有根據。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為了這個,巴黎的暴民攻打了巴士底監獄,你在讀馬克·吐溫、布萊特·哈特和惠特曼的時候,很難認為他們的努力是白費的。
但是,馬克·吐溫的目标不僅僅是當一個密西西比河和淘金熱的記錄者。
在他的生前,他就以幽默作家和講話滑稽的演說家聞名于世了。
在紐約、倫敦、柏林、維也納、墨爾本和加爾各答,對如今幾乎毫無例外地不再好笑的笑話,當時聽他講時都笑得前俯後仰。
(值得指出的是,馬克·吐溫的講話隻有遇到盎格魯&mdash撒克遜和德意志聽衆才成功。
比較成熟的拉丁民族從來不喜歡,而他們自己的幽默據馬克·吐溫的說法總是圍繞着性和政治。
)但是此外,馬克·吐溫還有一些做社會批評家的,甚至某種哲學家的雄心。
他的身上有一種反對偶像崇拜甚至革命的氣質,他顯然是想發揮這種氣質,但是不知怎的從來沒有充分發揮出來。
他本來是很可能成為一個謊話的拆穿者,一個比惠特曼更有價值的民主的先知,因為他比惠特曼更加健康,更加幽默。
但是他卻變成了那種可疑的東西&mdash&mdash一個&ldquo公衆人物&rdquo,管護照的官員尊敬他,王公貴族招待他,而他的生涯反映了内戰以後開始的美國生活的堕落。
有時有人把馬克·吐溫與他的同時代人安那托爾·法朗士相比。
這種比較并不是像聽起來那麼沒有意義。
他們兩個人都是伏爾泰的精神上的兒子,兩人對生活都采取了一種譏嘲、懷疑的看法,而且還有一種用輕快高興情緒掩蓋起來的天生悲觀情緒;兩人都知道現存的社會秩序是個騙局,這個社會秩序所懷的信念大部分是錯覺幻想。
兩人都是偏執的無神論者,而且深信(在馬克·吐溫身上這是達爾文起的作用)宇宙的不可承受的殘忍。
但是兩人的相似之處到此為止。
不僅是那位法國人的學識、教養、審美能力要強得多,而且他也更加有勇氣。
他對于自己不相信的事情是勇于撻伐的;他不像馬克·吐溫那樣總是躲在&ldquo公衆人物&rdquo和特許認可的弄臣的和藹可親的面具後面。
他完全有準備甘冒招緻教會的不滿的危險,在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