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狄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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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過程。

    他成功地留在你的記憶中的生動畫面幾乎總是在閑暇的時刻看到的東西的畫面,在鄉下旅館的咖啡室裡,或者透過馬車的車窗;他所注意到的那種東西是旅館招牌、銅門環、漆水壺、店鋪和私人住宅的内部裝飾、衣服、臉龐,尤其是食物。

    一切東西是從消費者的角度去看的。

    他寫到科克鎮時,他能夠隻用幾段文字營造出蘭開夏一個小鎮的氣氛,正如一個稍為厭倦的南方來客所看到的那種氣氛。

    &ldquo它有一條黑色的水溝貫穿其中,還有一條被氣味不好聞的顔料染成紫色的河,大批大批的建築物,窗戶成天響着震顫着,蒸汽機的活塞單調地一上一下工作着,像一頭處在悲哀的瘋癫狀态中的大象的頭部一樣。

    &rdquo狄更斯對紡織廠的機械運作的了解就到此為止。

    換了一個工程師,或者棉花中間商,就會有不同的看法;但是,話得說回來,他們無論是誰都不會有那種什麼大象頭部的印象主義筆法了。

     在另外一種完全不同的意義上說,他對生活的态度是極其非物質的。

    他是一個通過他的眼睛和耳朵來生活的人,而不是通過他的雙手和肌肉。

    實際上他的習慣并不如這種說法所暗示的那樣定型。

    他盡管體質不好,健康欠佳,但是他仍很活躍,到了忙碌不停的地步;他一生都是健步如飛的,而且他的木工活不錯,可以做舞台布景。

    但是他不是感到需要用自己雙手的那種人。

    比如說,很難想象他挖菜田水溝的樣子。

    沒有任何迹象顯出他對農業有什麼知識,而且顯然對任何遊戲或運動都一無所知。

    比如,他對拳擊毫無興趣。

    考慮到他寫作時的時代,你會感到奇怪,狄更斯小說中很少有肉體上的殘暴描寫。

    例如,馬丁·朱茲爾維特和馬克·泰普萊對不斷用手槍和匕首威脅他們的美國人,态度極其溫和。

    換了一般的英國或美國小說家就會讓他們對準下巴颏狠狠出拳或者互相拔槍,子彈橫飛了。

    狄更斯太規矩了,不會那樣做;他認為暴力行為愚蠢不堪,而且他也屬于小心謹慎的城市階級,不會用拳頭來解決問題,哪怕是在理論上。

    而且這種對運動的态度是摻雜着社會感情的。

    在英國,主要是因為地理上的原因,運動,特别是野外運動,和講究地位的勢利觀念不可分解地摻雜在一起。

    當你告訴英國的社會主義者說,列甯也熱衷于狩獵的時候,他們常常是完全不能相信的。

    在他們的眼中,狩獵等等完全是地主鄉紳的勢利習俗;他們忘記了這些事情在像俄國那樣大的一片處女地裡可能是全然不同的。

    從狄更斯的觀點來看,幾乎每一種運動充其量也是諷刺的材料。

    因此,十九世紀生活的另一方面&mdash&mdash拳擊、賽馬、鬥雞、耍獾、偷釣、打鼠這一方面的生活,在利奇[20]為瑟蒂斯[21]小說所畫插圖中如此精彩地記錄下來的這一方面的生活&mdash&mdash是不在他的範圍以内的。

     在一個看來是&ldquo進步的&rdquo激進派身上,更加令人奇怪的是,他沒有機械頭腦。

    他對機械的細節或者機器能做的事情都不表興趣。

    正如吉辛所說,狄更斯在任何地方都沒有以他在描寫坐驿車旅行時所表現的那樣熱情來描寫坐火車旅行。

    幾乎在他所有的作品中,你都有一種奇怪的感覺,你是生活在十九世紀的前四分之一的年代裡,而且事實上,他的确要想回到那個時期。

    在五十年代中期寫的《小杜麗》講的是二十年代後期;《遠大前程》(一八六一)沒有說明年代,但顯然講的是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

    造就了現代世界的好幾種發明和發現(電報、後膛裝彈的槍、橡膠、煤氣、木漿造紙)都是在狄更斯生前問世的,但是他在書中很少提到它們。

    沒有比他在《小杜麗》中說到道伊斯的&ldquo發明&rdquo時含混其詞更奇怪的事了。

    這發明是作為極其機巧和創新的東西來提到的,&ldquo對他的國家和同胞極其重要&rdquo,而且它也是書中一個重要的小環節,然而他卻從來沒有告訴我們這&ldquo發明&rdquo是什麼!在另一方面,道伊斯的身體外表卻是用典型的狄更斯筆法惟妙惟肖地勾畫出來的;他的大拇指動起來很怪,這是工程師的特點。

    在這以後,道伊斯就深深地植根在你的記憶中了;但是像往常一樣,狄更斯是靠外部的東西來做到這一點的。

     有人(丁尼生[22]是一個例子)沒有機械才能但能看到機械的社會潛力。

    狄更斯沒有具備這種頭腦的印記。

    他對未來表現出很少的意識。

    當他談到人類進步時,常常是說道德的進步&mdash&mdash人能變得好一些;他大概絕不會承認,人隻是在技術發展讓他們變得好一些才會好一些。

    在這一點上,狄更斯和他的現代對等作家赫·喬·威爾斯之間的差距是最大的。

    威爾斯把未來像磨盤一樣挂在脖子上,但狄更斯的不科學頭腦也同樣的有害無益,隻是方面不同而已。

    這種不科學頭腦使得他更加難于采取任何積極的态度。

    他對封建的、農業的過去是敵視的,但對工業化的現在又沒有真正的接觸。

    于是,留下來的就隻有未來了(意味着科學,&ldquo進步&rdquo等等),而這又很少進入他的思想。

    因此,他在攻擊他所能看到的一切時,卻沒有明确的比較标準。

    我在上文中已經指出,他攻擊當時的教育制度,是完全有理由的,但是,畢竟他沒有什麼補救方法可以提出來,除了要校長們心腸和善一些。

    他為什麼不指出學校應該是什麼樣子的呢?為什麼他不讓自己的兒子受到按照他自己的某種設計所構想的教育呢,卻相反把他們送到公學去填希臘文?因為他缺乏那種想象力。

    他有無懈可擊的道德意識,但是很少智力上的好奇心。

    這裡你就遇到了狄更斯身上真正巨大的缺陷,那種使十九世紀似乎距離我們很遙遠的東西&mdash&mdash那就是他沒有工作的理想。

     除了大衛·科波菲爾(不過是狄更斯本人)勉強可算例外以外,在他的中心人物中你找不出一個人物對自己的工作真的有興趣。

    他的主人公幹活是為了自己的生計和娶女主人公,不是因為他們對某一具體事情特有興趣。

    例如,馬丁·朱茲爾維特并無做建築師的熱情,他很可能當個醫生或者律師也不錯。

    無論如何,在典型的狄更斯小說中,總有解圍之人在最後一章帶着一袋黃金出現,主人公免除了繼續掙紮之苦。

    &ldquo這就是我到這世界上來要做的事。

    其他一切事情都沒有意思。

    我願意做這件事情,即使它意味着要挨餓。

    &rdquo這種感覺把不同氣質的人鑄造成科學家、發明家、藝術家、牧師、探險家、革命家,但是這個動力在狄更斯的小說中幾乎完全不存在。

    大家都知道,他本人工作起來十分賣力,而且相信自己的工作,很少有那樣的小說家。

    但是,除了寫小說以外(也許還有演戲),似乎沒有别的職業他可以想象值得這樣專注執著地去對待。

    而且,畢竟,考慮到他對社會的否定态度,這是很自然的。

    作為最後一策,除了一般的道德,他沒有什麼可以企慕的了。

    科學沒有興趣,機械醜惡而且殘酷(大象的頭部)。

    商業隻是像邦德貝這樣的惡棍做的事。

    至于政治&mdash&mdash留給蒂特·巴納克爾斯去從事吧。

    的确,除了娶女主人公,安定下來,懶懶散散地生活,與人和善相待,就沒有别的目标了。

    在私人生活中,你可以更好地做到這些。

     也許,你可以在這裡瞥見一眼狄更斯秘密的想象的背景。

    他認為最好的生活方式是什麼?當馬丁·朱茲爾維特和他的叔叔和好,當尼古拉斯·尼克爾貝娶了金錢,當約翰·哈蒙由于波勞而緻富了以後,他們幹什麼? 回答顯然是,他們什麼也不幹。

    尼古拉斯·尼克爾貝把他妻子的錢投資在契裡布爾斯家,&ldquo成了一個有錢的發達的商人&rdquo,但是,由于他馬上退休到德文郡去,我們可以假定他并沒有做什麼花力氣的工作。

    斯諾德格拉斯先生和太太&ldquo買了一塊田耕種,主要是為了有事情做而不是為了利潤&rdquo。

    這就是狄更斯大部分作品在結尾時的精神&mdash&mdash一種樂在其中的無所事事、遊手好閑的生活。

    他有時顯出并不贊成年輕人遊手好閑(哈特豪斯、哈裡·戈萬、理查德·卡爾斯通、改過自新前的雷朋),那是因為他們玩世不恭和不講道德,或者因為他們成了别人的負擔;如果你是&ldquo好人&rdquo,而且不愁衣食,就沒有理由使你不應當單純靠收利息度過五十年光陰。

    光有家庭生活就足夠了。

    而且,畢竟,這是他的時代的普遍看法。

    &ldquo小康生活&rdquo、&ldquo足夠溫飽&rdquo、&ldquo不愁衣食&rdquo(或者&ldquo生活優裕&rdquo)&mdash&mdash這些常見的話足以告訴你十八世紀和十九世紀中等資産階級懷的是什麼樣的奇怪和空虛的夢想。

    這是一個完全遊手好閑的夢想。

    查爾斯·裡德在《現款》結尾中充分表達了這種精神。

    《現款》的主人公阿爾弗雷德·哈代是十九世紀小說中的典型主人公(公學子弟),他的才能裡德說成是迹近&ldquo天才&rdquo。

    他是伊頓公學畢業生,牛津大學學生,能背誦大多數希臘和拉丁經典著作,同拳擊手比賽,曾在亨萊赢得獎杯。

    他有過想象不到的冒險經曆,在這些冒險中,他的英勇表現無懈可擊,然後在二十五歲上繼承了一筆财産,娶了他心愛的朱麗亞·杜德,在利物浦郊外安頓下來,住在他的嶽父母住的房子裡: 全靠阿爾弗雷德,他們都一起住在阿爾比昂别墅裡&hellip&hellip啊你這所快活的小别墅!你是人世的天堂。

    但是,有一天,你的四道牆無法再全部容納快活地住在裡面的人了,因為朱麗亞為阿爾弗雷德生了一個可愛的男孩;請來了兩個保姆,别墅顯得要脹破了。

    兩個月以後,阿爾弗雷德和他的妻子搬到隔鄰一所别墅去住了。

    兩所别墅相距不過二十碼。

    還有一個原因要遷居。

    像往常久别重逢會發生的那樣,上天賜給了杜德上尉和太太又一個嬰孩承歡膝下,等等,等等。

     這是維多利亞女王時代式的大團圓結局&mdash&mdash一個三代或四代同堂的幸福大家庭都擠在一所房子裡,不斷繁殖,就像一池牡蛎一樣。

    它的特點是它所隐含的完全舒服的、隐蔽的、不花勞力的生活。

    這甚至不是威斯頓鄉紳那樣的有暴力的遊手好閑。

    這就是狄更斯的城市背景和他對有流氓氣的運動和軍事方面的生活不感興趣的意義。

    他的主人公們一旦有了錢,&ldquo安頓下來&rdquo,不僅不做事,而且甚至不騎馬,不打獵,不射擊,不決鬥,不與女演員私奔,不在賽馬場輸錢。

    他們就隻是在家裡呆着,過着舒适的體面生活,最好是與一個過着同樣生活的血緣親屬隔鄰而居: 尼古拉斯成了一個有錢的事業興旺發達的商人以後,他的第一件事就是買回他父親的老房子。

    随着時光的飛逝,他的身邊逐漸有了一群可愛的孩子,因此房子就改裝擴大;但老屋子一間也沒有拆掉,老樹一株也沒有刨掉,凡是與過去有關的東西一樣也沒有搬掉或者改掉。

     一箭之遙是另一個充滿了孩子的悅耳歡笑聲的去處;這裡住的是凱特&mdash&mdash同一個真誠溫柔的人兒,同一個可愛的妹妹,周圍是同樣熱愛她的人,就像在她做姑娘的時候那樣。

     這和裡德作品中所引的段落有着同樣的近親血緣的氣氛。

    顯然,這是狄更斯的理想故事結局。

    這在《尼古拉斯·尼克爾貝》、《馬丁·朱茲爾維特》和《匹克威克外傳》中完全做到了,在幾乎所有其他小說裡也接近于做到了,隻是程度不同而已。

    例外的是《艱難時世》和《遠大前程》,後者的确有個快活的&ldquo大團圓&rdquo,但與整部小說的總的趨勢相矛盾,這是根據布爾維·萊頓的要求添進去的。

     因此,所追求的理想似乎是這個模樣的東西:十萬英鎊、一幢爬滿常青藤的老房子、一個溫柔體貼的妻子、一窩小孩子,而不需要工作。

    一切都是安全、舒服、太平的,尤其是溫馨的。

    在路的那頭長滿青苔的教堂墓地裡,有在大團圓結局發生之前亡故的親人的墓。

    仆人們都是滑稽可笑和封建奴性的,孩子們在你膝下咿咿啊啊,聒噪個沒完,老朋友坐在你的火爐邊說着過去的舊事,豐盛的餐宴沒完沒了地一個接着一個,喝着冰鎮的潘趣酒或者暖暖的雪利酒,鴨絨軟床的被窩裡放着湯婆子,聖誕節晚會上玩字謎和捉迷藏遊戲;但是除了母親産子以外,一切照舊,沒有什麼事情發生。

    奇怪的事情是,這是一幅真正十分幸福的圖畫,或者說,至少狄更斯能夠做到使它顯得十分幸福。

    一想到這樣的生活,他就心滿意足。

    僅僅這一點,就足以使你明白,自從狄更斯的第一部作品問世以來,已過去一百多年了。

    現代是沒有人能夠把這種漫無目的生活寫得如此生氣盎然的。

     五 到此為止,凡是狄更斯的愛好者,讀到這裡,大概會生我的氣的。

     我一直隻是從狄更斯的&ldquo寓意&rdquo的角度讨論他,幾乎忽略了他的文學品質。

    但是,每一個作家,特别是每一個小說家,都有一個&ldquo寓意&rdquo,不管他承認不承認,而且他的作品中的最細微的細節都受到這個&ldquo寓意&rdquo的影響。

    所有藝術都是宣傳。

    不論是狄更斯還是維多利亞女王時代的大多數小說家都不會想到要否認這一點。

    在另一方面,不是所有宣傳都是藝術。

    我在上面已經說過,狄更斯被認為是一個值得偷竊的作家。

    他被馬克思主義者,被天主教徒,尤其是被保守黨人偷竊過。

    問題是,有什麼東西值得偷竊?為什麼有人會看重狄更斯?而我自己又為什麼看重狄更斯? 這種問題總是不易回答的。

    審美偏好照例都是很難說清楚的,或者,它受到非審美的動機的腐蝕,以緻使你覺得,整個文學批評是不是一個龐大的謊言網。

    在狄更斯身上,還有一個使問題複雜化的因素是他的家喻戶曉。

    他恰是每個人從幼時起就灌下喉嚨的那些&ldquo偉大作家&rdquo之一。

    在當時,這種灌輸引起了抗拒和反感,但在後來的生活中可能發揮了不同的效果。

    例如,幾乎每個人都對自己幼時背熟的愛國詩歌有一種心底裡的懷念,例如《英格蘭的水手》、《輕騎兵的沖鋒》,等等。

    你所欣賞的不完全是詩歌本身,而更多的是這些詩歌在你心中引起的記憶。

    在狄更斯身上,起作用的也是這同樣的聯想力量。

    也許,在大多數英國家庭裡,的确有他的一兩本書放在那裡。

    許多兒童甚至在識字之前就一望而知他筆下的人物,因為總的來說,狄更斯有他那麼好的插圖畫家真是幸運。

    在那麼早的時候吸收的東西不會受到任何挑剔性的評判的影響。

    而且你一想到這一點,你就會想起狄更斯作品中一切不好和可笑的東西&mdash&mdash一成不變的&ldquo情節&rdquo,沒有寫活的人物,冗長的章節,無韻詩的片斷,不忍卒讀的&ldquo傷感&rdquo章節,等等。

    那麼,這個想法就來了,我說我喜歡狄更斯,我是不是就是說,我喜歡留戀我的童年?狄更斯是不是僅是一種習俗而已? 如果是的話,他是一種你沒有辦法擺脫的習俗。

    你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常常想起一個作家,甚至一個你喜歡的作家,是很難斷定的事。

    但是我懷疑,真正讀過狄更斯的人是否做得到有一個星期之久沒有在某個場合記起狄更斯。

    不管你是不是贊成他,他總是在那裡,就像納爾遜紀念柱[23]。

    說不定在什麼時候,某一個場面或者某一個人物,可能是你甚至記不起書名的書中的某一個場面或某一個人物會在你的心頭冒出來。

    密考伯的信!證人席上的溫克爾!蓋普太太!維蒂特萊太太和頓姆萊·斯納芬爵士!托吉爾酒店!(喬治·吉辛說,他走過紀念碑時,他想到的從來不是倫敦大火,而總是托吉爾酒店。

    )裡奧·亨特太太!斯奎爾斯!西拉斯·韋格和俄羅斯帝國的衰亡!米爾斯小姐和撒哈拉沙漠!伍普斯爾演哈姆雷特!傑萊貝太太!曼泰裡尼!傑裡·克倫契爾!巴基斯!本布爾朱克!特拉西·杜普曼!斯金波爾!喬伊·加吉裡!匹克斯尼夫!&mdash&mdash等等,等等,沒有一個完。

    這倒不是一系列的小說,而是更像一個世界。

    而且也不是一個純粹喜劇化的世界,因為你在狄更斯作品中記得的一部分東西是他的維多利亞女王時代的病态,戀屍狂,流血和打雷的場面&mdash&mdash賽克斯之死,克魯克的自動燃燒,法勤打入死牢,女人圍在斷頭台旁織毛線。

    這一切甚至令人驚異地印在并不愛讀狄更斯的人們的腦海裡。

    歌舞廳裡的滑稽演員能夠相當有把握地(至少直到最近不久)到台上去模仿密考伯或蓋普太太并讓觀衆知道他扮演的是誰,盡管二十個觀衆之中從頭至尾讀過狄更斯的一本書的恐怕還沒有一個。

    甚至那些自稱瞧不起他的人也會不自覺地引用他。

     狄更斯是一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模仿的作家。

    在真正地道的通俗文學中,他遭到了相當無恥的剽竊。

    但是,所模仿的不過是狄更斯本人從以前的小說家那裡學來的和發展的一種傳統:&ldquo性格&rdquo,即怪僻的崇拜。

    無法模仿的東西是他的創造力的豐富,這不完全是創造人物,更不是創造&ldquo情景&rdquo,而是創造詞語的變化和具體的細節。

    狄更斯寫作的突出的、沒有疑問的标志就是不必要的詳盡。

    這裡有一個例子,可以說明我的意思。

    下面的故事并不特别可笑,但是其中有一句話,充滿了個性,就像指紋一樣。

    傑克·霍普金斯先生在鮑伯·莎耶的宴會上說那個孩子吞下了姐姐的項鍊的故事: 第二天,那孩子吞下了兩顆珠子;在這以後那天,他又吞下了三顆,這樣繼續下去,一直到一星期之内,他吞完了整串項鍊,一共二十五顆珠子。

    做姐姐的是一個刻苦勤儉的姑娘,很少舍得購置什麼首飾,如今丢了項鍊,哭得死去活來。

    她爬高翻低,到處尋找,不用說,怎麼也沒有找到。

    幾天以後,一家人坐在一起吃晚飯時&mdash&mdash吃的是烤羊腿和土豆&mdash&mdash那個孩子不怎麼餓,就在屋子裡玩。

    這時突然聽到了一陣噪聲,就像一陣小冰雹似的。

    &ldquo别鬧,孩子,&rdquo做父親的說。

    &ldquo我沒鬧,&rdquo孩子回答。

    &ldquo那麼就别再鬧了,&rdquo父親說。

    接下來是短暫的沉默,但是噪聲又開始了,比剛才更厲害。

    &ldquo要是你不聽話,&rdquo父親說,&ldquo我馬上把你送上床去。

    &rdquo他搖了孩子一下,要他聽話,這時響起了大家都沒有聽到過的噼啪聲。

    &ldquo哦,我的天,那是從孩子肚子裡發出來的,他的哮喘病發的不是地方!&rdquo&ldquo不,我沒有,父親,&rdquo孩子開始哭起來,&ldquo那是項鍊,我把它吞了,父親。

    &rdquo做父親的一把抱起孩子,奔向醫院。

    一路颠簸,珠子在孩子的肚子裡噼啪發響,行人都擡頭四望,又低頭看地,要想知道這不平常的聲音來自何方。

    &ldquo他如今已在醫院裡了,&rdquo傑克·霍普金斯說,&ldquo他走動時就會發出這麼難聽的鬧聲,他們不得不把他用值夜的大衣包裹起來,以免吵醒病人。

    &rdquo 總的來說,這個故事仿佛出自十九世紀任何一家笑話雜志。

    但是,無可置疑的狄更斯筆法,沒有别人會想到的事情,是烤羊腿和下面墊襯的土豆。

    這對這個故事有什麼幫助?回答是沒有幫助。

    這是完全沒有必要的東西,是書頁邊上的小花邊。

    不過,正是這種小花邊創造出了狄更斯的特殊氣氛。

    另一件你在這裡會注意到的事是,狄更斯講故事的方式是要耗很長時間的。

    這方面的一個很有趣的例子是《匹克威克外傳》第四十四章中山姆·韋勒講的固執病人的故事。

    隻是太長了,這裡無法引用。

    碰巧,我們這裡有一個比較的标準,因為狄更斯是在自覺或不自覺地進行剽竊。

    這個故事已由一位古希臘作家講過了。

    我現在找不到那個段落,不過我多年以前在學校當學生時讀過,内容大緻如下: 有一個色雷斯人以固執著稱,他的醫生警告他,不能再喝酒了,否則一壺就可以送命。

    那個色雷斯人聽了就喝了一壺,立刻從屋頂上跳下去摔死。

    &ldquo因為,&rdquo他說,&ldquo這樣我可以證明不是酒讓我送命的。

    &rdquo 當初希臘人說這個故事時,全部故事就在這裡&mdash&mdash大約六行。

    而山姆·韋勒說這個故事時,用了大約一千個字。

    在歸入正題之前,他講了那個病人的衣着、餐飲、舉止,甚至他讀的報紙,還有醫生的馬車的特殊構造,使得車夫的褲子與他的号衣不相配這一點給掩遮起來。

    接着是醫生和病人的對話。

    &ldquo吃烤面餅是健康有益的,先生,&rdquo病人說。

    &ldquo烤面餅不是健康有益的,&rdquo醫生說,火氣太大,等等。

    最後,原來的故事已被埋在細枝末節下了。

    狄更斯所有的最典型的段落都是這樣。

    他的想象力壓倒了一切,就像一種莠草一樣。

    斯奎爾斯剛站起來要對他的學生們訓話,我們就馬上聽到了關于波爾德的父親還差兩鎊十先令,莫勃的繼母聽說莫勃不吃肥肉氣得病了要卧床,希望斯奎爾斯先生狠狠揍他一頓,讓他腦子清醒一些。

    裡奧·亨特太太寫了一首詩&ldquo奄奄一息的青蛙”書中引了足足兩節。

    波芬喜歡假裝是個吝啬鬼,我們就馬上讀到了十八世紀一些吝啬鬼的醜事連篇的傳記。

    甚至并沒有實際存在的哈裡斯太太,對她的細枝末節的描寫也超過了一部普通小說中三個人物的總和。

    比如,有一句子我們隻讀到了一半就獲悉有人看到她的還在襁褓中的侄子被放在格林尼治賽會的一隻瓶子裡,在一起的還有一個粉紅色眼睛的女人,普魯士侏儒和活的骨骼。

    喬伊·加吉裡描述了強盜怎麼闖進做玉米和種子生意的商人本布爾朱克的家&mdash&mdash&ldquo他們搶走了他的銀箱、現款,喝了他的酒,吃了他的食品,他們還打他耳光,揪他的鼻子,把他綁在床柱上,他們狠狠地揍了他一頓,把開花的一年生植物塞在他嘴裡不讓他叫出聲來&rdquo。

    所謂開花的一年生植物,毫無疑問又是狄更斯的筆法。

    任何别的小說家大概隻會提到上述暴行的一半。

    什麼都堆積起來,細節加上細節,繡花加上繡花。

    你要是反對說這種作風是洛可可式的,這樣反對是徒勞的,你還不如去用同樣理由反對結婚蛋糕。

    要麼你喜歡,要麼你不喜歡。

    其他十九世紀作家也有一些狄更斯的這種長篇累牍、滔滔不絕的作風,但是他們之中沒有一個人在任何事情上達到像狄更斯那種繁瑣程度的。

    所有這些作家的魅力如今一部分依靠他們的時代風味,而且,雖然馬裡亞特[24]仍舊還算是一個正式的&ldquo少年讀物&rdquo作家,而瑟蒂斯在狩獵者中間享有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