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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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恐庶民皇皇,無所統一,奸雄僭竊,殺戮無辜,如此則非所以上副大金皇帝及元帥愛惜生靈之意也。
伏望元帥垂天地再造之恩,全始終生成之賜,複立今上以主茲土,世修享貢以報洪恩,今上感戴之誠,何時而忘也?如元帥府必欲以失信廢之,即今太子監國,自當承嗣,如更不欲立之,乞于親王中選擇賢者以承大位,庶使太祖、太宗二百年基業不絕,人心向慕,實天下蒼生之幸。
今若别立異姓,設或倉卒之間選擇非人,蹈前車已覆之轍,不免再轸大金皇帝聖慮,而民複墜于塗炭也。
铎等情動于中,義不得辭,仰冒威嚴。
無任叩頭泣血俯伏俟命之至,謹赍狀詣善利門投獻,伏望元帥府俯垂鑒察。
謹狀。
” 靖康二年二月八日,汴京軍民、僧道、耆老、郭铎等狀。
○孫傅等狀乞立趙氏第四狀 文武百官、軍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 傅等:“今月初八日,準元帥府劄子節文,再請恭依已降聖旨,早舉堪為人主者一人,如或京内及外俱難自舉,仍請諸官各叙名銜,速具管依元帥所舉推戴狀申。
右傅等竊詳本國趙氏祖宗德澤深厚,在人日久,累于前狀,瀝懇哀告。
今來渝盟失信既止是上皇與前主,其子及支屬并不幹預,尚冀恩造,更賜詳擇,庶得中外帖服,不至生事。
若不容傅等死請,必欲選擇異姓,自中及外委無其人,兼實難于自舉。
伏乞元帥府選擇,敢不一聽台命。
傅等無任哀痛惶懼隕越之至,謹具狀申國相元帥、皇子元帥,伏候台旨。
” 天會五年二月九日,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狀。
○孫傅狀乞立趙氏第五狀 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 傅等:“前已累申元帥府,乞轸恤趙氏,存全社稷,許國主歸國,降号稱藩,永事大國,或就立監國嗣子,以從人望,或選趙氏近屬使本國生靈有主,中外帖安,以全大國吊伐之義。
傅等今在南薰門拜泣俟命。
無任哀痛惶懼殒越之至,謹具狀申元帥府,伏候台旨。
” 天會五年二月十日,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狀。
○又狀 右傅等除已與百官具狀申大金元帥府外,尚有不盡之意,不敢自隐,今更忍死泣血上幹台聽:“伏以前主皇帝違犯盟約,既已屈服,服而舍之,存亡斷絕,唯在元帥。
不然,則有監國皇太子自前主恭命出郊以來,鎮撫軍民,上下帖然,或許就立,以從人望。
若不容傅等伸臣子之情,則望賜矜憫,念趙氏祖宗并無失德,内外親賢皆可擇立。
若必擇立異姓,天下之人必不服從,四方英雄必至雲擾,百姓塗炭卒未得安。
傳自知此言罪在不赦,然念有宋自祖宗以來,德澤在人,于今九世,天下之人雖匹夫匹婦未忍亡之。
況傳世食君祿,方主辱臣死之時,上為宗社,下為生靈,苟有可言,不敢逃死,伏望台慈,更賜矜察。
傅無任哀懇痛切惶懼隕越之至,謹具申元帥府。
謹狀。
” 天會五年二月十日,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狀。
○帥府再下劄子 吳承旨回,赍到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孫樞密等狀二道并初七日狀二道,備已洞悉:“右勘會朝廷所以滅宋者,蓋趙氏之罪深也,況诏旨叮咛務在恤民,今來堅執迷惑,累有祈請複立趙氏,甚不應理。
若謂廢舊立新,果難服從,緣趙氏太祖,孰與推戴?自立尚可,何況遵依聖诏擇賢共立,孰謂不可?兼早有文字,推貴道德,不限名位高卑,本欲利民。
今諸官、軍民、僧道、耆老乞行府選擇,行府于在京官寮未谙可否, 但想在京目下為首管勾者,必是可舉,所以行府欲立本官,諸在京文武百官、軍民、僧道、耆老照驗此意。
若所指在京目下為首管勾官員可以共立,早具本官名銜狀申。
如亦未可,即依已去文字,須得共薦一人,限不過今月十一日狀申。
所有取索趙氏枝屬,不過今日發遣出城。
如或此度不見薦舉及不發遣,必當别有悔吝,無得有違。
” 天會五年二月十一日。
○複下汴舉人 今月初十日,右副元帥親赴左副元帥麾下,共議京人告請複立趙氏事,至晚到本營,方有善利門下軍員送到汴京軍民、僧道、耆老、郭铎等告乞複立趙氏事文狀,并孫樞密等今月初七日、八日、十日三次狀五道錄白,緣為此事已經共議,差官入京,須得别薦外,善利門下人員以辄受文狀嚴加懲戒訖。
竊慮京人猶以投狀為辭,别敢推注住滞,今請在京諸官孫樞密等照會,速依吳承旨、莫學士等赍去文字日限施行,不得住滞。
天會五年二月十一日。
○張叔夜狀乞立趙氏 簽書樞密院事張叔夜:“契勘累具申乞存立趙氏之後,今奉令旨,見今為首管事之人,緣本官非衆所推,兼勘會曾于八日令旨,如無可推,令具申管依元帥府推戴狀,今來欲乞檢會累申從元帥府于嗣子或軍前支屬内擇立一人,所貴恩歸元帥府, 永為屏藩,而趙氏宗廟尚得血食。
右謹具申元帥府,伏候台旨。
” 天會五年二月十一日,簽書樞密院事張叔夜狀。
○乞命張邦昌治國狀 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 準元帥府牒,須得共薦一人,限今月十一日狀申者。
契勘自古受命之主,必上膺圖錄,下有勳德在民,或權強近臣,或英豪特起,有大材略,因而霸有天下,方為人所樂推。
今來本國臣寮,如孫傅等,召自外方,被用日淺,率皆驽下,迷誤趙氏,以至亡國,人皆懷怨,方且俯伏謹候誅夷,若或付之土地,俾為藩屏,必為百姓忿疾,旋緻變亂,上負選擇之意。
然今奉元帥之令,備到诏旨嚴切,舉國惶恐,非敢違拒,實以在内官寮委無其人,伏望元帥台慈體念,乞于軍前選命張邦昌以治國事。
如軍前别有道隆德懋,為天命之所歸者,乞賜選擇,本國臣民敢不推戴者?右謹具申元帥府,伏候台旨。
” 天會五年二月十一日,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狀。
○秦桧狀乞立趙氏 朝散郎、試禦史中丞緻仕秦桧:“準元帥府指揮,如别有異見具狀申者。
右桧竊以自古建國立王,非為率衆庶以奉一夫,蓋欲代天緻理,使生靈有所依歸,不墜塗炭也。
契勘張邦昌在上皇時執政日久,伐燕敗盟之計皆所預知,今若冊立,恐元帥 大兵解嚴之後,奸雄竊發,禍及無辜,将不稱元帥吊民伐罪之意。
若蒙元帥推天地之心,以生靈為念,于趙氏中推擇其不預前日背盟之議者,俾為藩臣,則奸雄無因而起。
元帥好生之德通于天地,桧雖草芥,亦被生成之數。
無任待罪隕越激切懇求之至,謹具狀聞,伏候台旨。
” 天會五年二月十四日,朝散郎、試禦史中丞緻仕秦桧狀。
○元帥府要秦桧懲斷 據前宋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狀乞選命張邦昌以治 國事,行将已申奏朝廷,乞立為皇帝,仍賜冊文。
不晚降到冊文,見得事體輕重便索镌造,合先取紅羅一十段,紅絹一十匹,玉簡一匣,金箔貫索應用事數全,并用冊寶匣、床舁應幹合用物件并全,請在京官寮疾早準備應副。
入京月日,續有文字次。
所有迎接儀仗,亦請依例準備等接。
仍比至行禮以來,應有所司事務依舊管勾。
又,勘會先去劄子,如别有異見,别具狀申,隻不許引惹趙氏。
今據前中丞秦桧狀,尚言乞立趙氏,特系違令,合要本官懲斷,速起發前來。
天會五年二月十四日 ○依準制造、迎接等事狀 在京官寮、吏部尚書王時雍等:“今月十四日吳開、莫俦 赍到軍前文字。
據前宋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狀乞命張邦昌以治國事,行府已申奏朝廷,乞立為皇帝,仍賜冊文。
不 晚降到冊文,見得事體輕重便索镌造,合先取紅羅一十段,紅絹一十匹,玉簡一匣,金箔貫索應用事數全,并用冊寶匣、床舁應幹合用物件并全,請在京官寮應副疾早準備外,入京月日,續有文字。
所有迎接儀仗,亦請依例準備等接。
仍比至行禮以來,應有所司事務依舊管勾。
又勘會先去劄子,如别有異見,别具狀申,隻不許引惹趙氏。
今據前中丞秦桧狀,尚言乞立趙氏,特系違令,合要本官懲斷,速請發遣前來者。
右除紅絹、紅羅令赍至軍前交納外,有所玉簡、冊寶匣、床舁應幹合用物件,取責到少府監申狀,委得于日下監勒,合幹人計料合用物等,乞支降制造,見責近限,令疾速了當次。
所有迎接儀仗已牒禮部、太常寺依例準備等。
仍比至行禮以來,應有所司事務,恭依指揮依舊管勾。
其前中丞秦桧,已發遣赴軍前去訖。
謹具狀申元帥府,伏候指揮。
” 天會五年二月十五日,在京百寮、吏部尚書王時雍狀。
○議遷都狀 在京百寮、吏部尚書王時雍等:“今月二十日吳開、莫俦 自軍前傳奉元帥令旨,集議遷都,可往是何去處。
伏睹前诏,汴京人民許随主遷都,緣此事大,未曾迎接新主,非臣民所敢輕議。
今舉國生靈已荷大恩,自合一聽令旨,豈敢自擇?今恭承嚴命,衆議所遷去處,如揚州、江甯府,乞賜詳酌,與新主依前來台旨臨日,共議施行。
謹具狀申元帥府,伏候台令。
” 天會五年二月日,在京官寮、吏部尚書王時雍等狀。
伏望元帥垂天地再造之恩,全始終生成之賜,複立今上以主茲土,世修享貢以報洪恩,今上感戴之誠,何時而忘也?如元帥府必欲以失信廢之,即今太子監國,自當承嗣,如更不欲立之,乞于親王中選擇賢者以承大位,庶使太祖、太宗二百年基業不絕,人心向慕,實天下蒼生之幸。
今若别立異姓,設或倉卒之間選擇非人,蹈前車已覆之轍,不免再轸大金皇帝聖慮,而民複墜于塗炭也。
铎等情動于中,義不得辭,仰冒威嚴。
無任叩頭泣血俯伏俟命之至,謹赍狀詣善利門投獻,伏望元帥府俯垂鑒察。
謹狀。
” 靖康二年二月八日,汴京軍民、僧道、耆老、郭铎等狀。
○孫傅等狀乞立趙氏第四狀 文武百官、軍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 傅等:“今月初八日,準元帥府劄子節文,再請恭依已降聖旨,早舉堪為人主者一人,如或京内及外俱難自舉,仍請諸官各叙名銜,速具管依元帥所舉推戴狀申。
右傅等竊詳本國趙氏祖宗德澤深厚,在人日久,累于前狀,瀝懇哀告。
今來渝盟失信既止是上皇與前主,其子及支屬并不幹預,尚冀恩造,更賜詳擇,庶得中外帖服,不至生事。
若不容傅等死請,必欲選擇異姓,自中及外委無其人,兼實難于自舉。
伏乞元帥府選擇,敢不一聽台命。
傅等無任哀痛惶懼隕越之至,謹具狀申國相元帥、皇子元帥,伏候台旨。
” 天會五年二月九日,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狀。
○孫傅狀乞立趙氏第五狀 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 傅等:“前已累申元帥府,乞轸恤趙氏,存全社稷,許國主歸國,降号稱藩,永事大國,或就立監國嗣子,以從人望,或選趙氏近屬使本國生靈有主,中外帖安,以全大國吊伐之義。
傅等今在南薰門拜泣俟命。
無任哀痛惶懼殒越之至,謹具狀申元帥府,伏候台旨。
” 天會五年二月十日,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狀。
○又狀 右傅等除已與百官具狀申大金元帥府外,尚有不盡之意,不敢自隐,今更忍死泣血上幹台聽:“伏以前主皇帝違犯盟約,既已屈服,服而舍之,存亡斷絕,唯在元帥。
不然,則有監國皇太子自前主恭命出郊以來,鎮撫軍民,上下帖然,或許就立,以從人望。
若不容傅等伸臣子之情,則望賜矜憫,念趙氏祖宗并無失德,内外親賢皆可擇立。
若必擇立異姓,天下之人必不服從,四方英雄必至雲擾,百姓塗炭卒未得安。
傳自知此言罪在不赦,然念有宋自祖宗以來,德澤在人,于今九世,天下之人雖匹夫匹婦未忍亡之。
況傳世食君祿,方主辱臣死之時,上為宗社,下為生靈,苟有可言,不敢逃死,伏望台慈,更賜矜察。
傅無任哀懇痛切惶懼隕越之至,謹具申元帥府。
謹狀。
” 天會五年二月十日,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狀。
○帥府再下劄子 吳承旨回,赍到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孫樞密等狀二道并初七日狀二道,備已洞悉:“右勘會朝廷所以滅宋者,蓋趙氏之罪深也,況诏旨叮咛務在恤民,今來堅執迷惑,累有祈請複立趙氏,甚不應理。
若謂廢舊立新,果難服從,緣趙氏太祖,孰與推戴?自立尚可,何況遵依聖诏擇賢共立,孰謂不可?兼早有文字,推貴道德,不限名位高卑,本欲利民。
今諸官、軍民、僧道、耆老乞行府選擇,行府于在京官寮未谙可否, 但想在京目下為首管勾者,必是可舉,所以行府欲立本官,諸在京文武百官、軍民、僧道、耆老照驗此意。
若所指在京目下為首管勾官員可以共立,早具本官名銜狀申。
如亦未可,即依已去文字,須得共薦一人,限不過今月十一日狀申。
所有取索趙氏枝屬,不過今日發遣出城。
如或此度不見薦舉及不發遣,必當别有悔吝,無得有違。
” 天會五年二月十一日。
○複下汴舉人 今月初十日,右副元帥親赴左副元帥麾下,共議京人告請複立趙氏事,至晚到本營,方有善利門下軍員送到汴京軍民、僧道、耆老、郭铎等告乞複立趙氏事文狀,并孫樞密等今月初七日、八日、十日三次狀五道錄白,緣為此事已經共議,差官入京,須得别薦外,善利門下人員以辄受文狀嚴加懲戒訖。
竊慮京人猶以投狀為辭,别敢推注住滞,今請在京諸官孫樞密等照會,速依吳承旨、莫學士等赍去文字日限施行,不得住滞。
天會五年二月十一日。
○張叔夜狀乞立趙氏 簽書樞密院事張叔夜:“契勘累具申乞存立趙氏之後,今奉令旨,見今為首管事之人,緣本官非衆所推,兼勘會曾于八日令旨,如無可推,令具申管依元帥府推戴狀,今來欲乞檢會累申從元帥府于嗣子或軍前支屬内擇立一人,所貴恩歸元帥府, 永為屏藩,而趙氏宗廟尚得血食。
右謹具申元帥府,伏候台旨。
” 天會五年二月十一日,簽書樞密院事張叔夜狀。
○乞命張邦昌治國狀 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 準元帥府牒,須得共薦一人,限今月十一日狀申者。
契勘自古受命之主,必上膺圖錄,下有勳德在民,或權強近臣,或英豪特起,有大材略,因而霸有天下,方為人所樂推。
今來本國臣寮,如孫傅等,召自外方,被用日淺,率皆驽下,迷誤趙氏,以至亡國,人皆懷怨,方且俯伏謹候誅夷,若或付之土地,俾為藩屏,必為百姓忿疾,旋緻變亂,上負選擇之意。
然今奉元帥之令,備到诏旨嚴切,舉國惶恐,非敢違拒,實以在内官寮委無其人,伏望元帥台慈體念,乞于軍前選命張邦昌以治國事。
如軍前别有道隆德懋,為天命之所歸者,乞賜選擇,本國臣民敢不推戴者?右謹具申元帥府,伏候台旨。
” 天會五年二月十一日,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狀。
○秦桧狀乞立趙氏 朝散郎、試禦史中丞緻仕秦桧:“準元帥府指揮,如别有異見具狀申者。
右桧竊以自古建國立王,非為率衆庶以奉一夫,蓋欲代天緻理,使生靈有所依歸,不墜塗炭也。
契勘張邦昌在上皇時執政日久,伐燕敗盟之計皆所預知,今若冊立,恐元帥 大兵解嚴之後,奸雄竊發,禍及無辜,将不稱元帥吊民伐罪之意。
若蒙元帥推天地之心,以生靈為念,于趙氏中推擇其不預前日背盟之議者,俾為藩臣,則奸雄無因而起。
元帥好生之德通于天地,桧雖草芥,亦被生成之數。
無任待罪隕越激切懇求之至,謹具狀聞,伏候台旨。
” 天會五年二月十四日,朝散郎、試禦史中丞緻仕秦桧狀。
○元帥府要秦桧懲斷 據前宋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狀乞選命張邦昌以治 國事,行将已申奏朝廷,乞立為皇帝,仍賜冊文。
不晚降到冊文,見得事體輕重便索镌造,合先取紅羅一十段,紅絹一十匹,玉簡一匣,金箔貫索應用事數全,并用冊寶匣、床舁應幹合用物件并全,請在京官寮疾早準備應副。
入京月日,續有文字次。
所有迎接儀仗,亦請依例準備等接。
仍比至行禮以來,應有所司事務依舊管勾。
又,勘會先去劄子,如别有異見,别具狀申,隻不許引惹趙氏。
今據前中丞秦桧狀,尚言乞立趙氏,特系違令,合要本官懲斷,速起發前來。
天會五年二月十四日 ○依準制造、迎接等事狀 在京官寮、吏部尚書王時雍等:“今月十四日吳開、莫俦 赍到軍前文字。
據前宋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狀乞命張邦昌以治國事,行府已申奏朝廷,乞立為皇帝,仍賜冊文。
不 晚降到冊文,見得事體輕重便索镌造,合先取紅羅一十段,紅絹一十匹,玉簡一匣,金箔貫索應用事數全,并用冊寶匣、床舁應幹合用物件并全,請在京官寮應副疾早準備外,入京月日,續有文字。
所有迎接儀仗,亦請依例準備等接。
仍比至行禮以來,應有所司事務依舊管勾。
又勘會先去劄子,如别有異見,别具狀申,隻不許引惹趙氏。
今據前中丞秦桧狀,尚言乞立趙氏,特系違令,合要本官懲斷,速請發遣前來者。
右除紅絹、紅羅令赍至軍前交納外,有所玉簡、冊寶匣、床舁應幹合用物件,取責到少府監申狀,委得于日下監勒,合幹人計料合用物等,乞支降制造,見責近限,令疾速了當次。
所有迎接儀仗已牒禮部、太常寺依例準備等。
仍比至行禮以來,應有所司事務,恭依指揮依舊管勾。
其前中丞秦桧,已發遣赴軍前去訖。
謹具狀申元帥府,伏候指揮。
” 天會五年二月十五日,在京百寮、吏部尚書王時雍狀。
○議遷都狀 在京百寮、吏部尚書王時雍等:“今月二十日吳開、莫俦 自軍前傳奉元帥令旨,集議遷都,可往是何去處。
伏睹前诏,汴京人民許随主遷都,緣此事大,未曾迎接新主,非臣民所敢輕議。
今舉國生靈已荷大恩,自合一聽令旨,豈敢自擇?今恭承嚴命,衆議所遷去處,如揚州、江甯府,乞賜詳酌,與新主依前來台旨臨日,共議施行。
謹具狀申元帥府,伏候台令。
” 天會五年二月日,在京官寮、吏部尚書王時雍等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