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志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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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皆尋求微迹,一如漢時故事,豫為部分列上,須冬,東南休兵交代,各留一月以佐之。
夫川渎有常流,地形有定體,漢氏居人衆多,猶以無患,今因其所患而宣寫之,迹古事以明近,大理顯然,可坐論而得。
臣不勝愚意,竊謂最是今日之實益也。
朝廷從之。
及平吳之後,有司又奏:"诏書'王公以國為家,京城不宜複有田宅。
今未暇作諸國邸,當使城中有往來處,近郊有刍藁之田'。
今可限之,國王公侯,京城得有一宅之處。
近郊田,大國田十五頃,次國十頃,小國七頃。
城内無宅城外有者,皆聽留之。
" 又制戶調之式:丁男之戶,歲輸絹三匹,綿三斤,女及次丁男為戶者半輸。
其諸邊郡或三分之二,遠者三分之一。
夷人輸賨布,戶一匹,遠者或一丈。
男子一人占田七十畝,女子三十畝。
其外丁男課田五十畝,丁女二十畝,次丁男半之,女則不課。
男女年十六已上至六十為正丁,十五已下至十三、六十一已上至六十五為次丁,十二已下六十六已上為老小,不事。
遠夷不課田者輸義米,戶三斛,遠者五鬥,極遠者輸算錢,人二十八文。
其官品第一至于第九,各以貴賤占田,品第一者占五十頃,第二品四十五頃,第三品四十頃,第四品三十五頃,第五品三十頃,第六品二十五頃,第七品二十頃,第八品十五頃,第九品十頃。
而又各以品之高卑蔭其親屬,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
宗室、國賓、先賢之後及士人子孫亦如之。
而又得蔭人以為衣食客及佃客,品第六已上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品二人,第九品及舉辇、迹禽、前驅、由基、強弩、司馬、羽林郎、殿中冗從武贲、殿中武贲、持椎斧武騎武贲、持鈒冗從武贲、命中武贲武騎一人。
其應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無過五十戶,第三品十戶,第四品七戶,第五品五戶,第六品三戶,第七品二戶,第八品第九品一戶。
是時天下無事,賦稅平均,人鹹安其業而樂其事。
及惠帝之後,政教陵夷,至于永嘉,喪亂彌甚。
雍州以東,人多饑乏,更相鬻賣,奔迸流移,不可勝數。
幽、并、司、冀、秦、雍六州大蝗,草木及牛馬毛皆盡。
又大疾疫,兼以饑馑。
百姓又為寇賊所殺,流屍滿河,白骨蔽野。
劉曜之逼,朝廷議欲遷都倉垣。
人多相食,饑疫總至,百官流亡者十八九。
元帝為晉王,課督農功,诏二千石長吏以入谷多少為殿最。
其非宿衛要任,皆宜赴農,使軍各自佃作,即以為廪。
太興元年,诏曰:"徐、揚二州土宜三麥,可督令熯地,投秋下種,至夏而熟,繼新故之交,于以周濟,所益甚大。
昔漢遣輕車使者氾勝之督三輔種麥,而關中遂穰。
勿令後晚。
"其後頻年麥雖有旱蝗,而為益猶多。
二年,三吳大饑,死者以百數,吳郡太守鄧攸辄開倉廪赈之。
元帝時使黃門侍郎虞、桓彜開倉廪振給,并省衆役。
百官各上封事,後軍将軍應詹表曰:"夫一人不耕,天下必有受其饑者。
而軍興以來,征戰運漕,朝廷宗廟,百官用度,既已殷廣,下及工商流寓僮仆不親農桑而遊食者,以十萬計。
不思開立美利,而望國足人給,豈不難哉!古人言曰,饑寒并至,雖堯舜不能使野無寇盜;貧富并兼,雖臯陶不能使強不陵弱。
故有國有家者,何嘗不務農重谷。
近魏武皇帝用棗祗、韓浩之議,廣建屯田,又于征伐之中,分帶甲之士,随宜開墾,故下不甚勞,而大功克舉也。
間者流人奔東吳,東吳今儉,皆已還反。
江西良田,曠廢未久,火耕水耨,為功差易。
宜簡流人,興複農官,功勞報賞,皆如魏氏故事。
一年中與百姓,二年分稅,三年計賦稅以使之,公私兼濟,則倉盈庾億,可計日而待也。
"又曰:"昔高祖使蕭何鎮關中,光武令寇恂守河内,魏武委鐘繇以西事,故能使八表夷蕩,區内輯甯。
今中州蕭條,未蒙疆理,此兆庶所以企望。
壽春一方之會,去此不遠,宜選都督有文武經略者,遠以振河洛之形勢,近以為徐豫之藩鎮,綏集流散,使人有攸依,專委農功,令事有所局。
趙充國農于金城,以平西零;諸葛亮耕于渭濱,規抗上國。
今諸軍自不對敵,皆宜齊課。
鹹和五年,成帝始度百姓田,取十分之一,率畝稅米三升。
六年,以海賊寇抄,運漕不繼,發王公以下餘丁,各運米六斛。
是後頻年水災旱蝗,田收不至。
鹹康初,算度田稅米,空懸五十餘萬斛,尚書褚裒以下免官。
穆帝之世,頻有大軍,糧運不繼,制王公以下十三戶共借一人,助度支運。
升平初,荀羨為北府都督,鎮下邳,起田于東陽之石鼈,公私利之。
哀帝即位,乃減田租,畝收二升。
孝武太元二年,除度田收租之制,王公以下口稅三斛,唯蠲在役之身。
八年,又增稅米,口五石。
至于末年,天下無事,時和年豐,百姓樂業,谷帛殷阜,幾乎家給人足矣。
漢錢舊用五铢,自王莽改革,百姓皆不便之。
及公孫述僣号于蜀,童謠曰:"黃牛白腹,五铢當複。
"好事者竊言,王莽稱黃,述欲繼之,故稱白帝。
五铢漢貨,言漢當複并天下也。
至光武中興,除莽貨泉。
建武十六年,馬援又上書曰:"富國之本,在于食貨,宜如舊鑄五铢錢。
"帝從之。
于是複鑄五铢錢,天下以為便。
及章帝時,谷帛價貴,縣官經用不足,朝廷憂之。
尚書張林言:"今非但谷貴也,百物皆貴,此錢賤故爾。
宜令天下悉以布帛為租,市買皆用之
夫川渎有常流,地形有定體,漢氏居人衆多,猶以無患,今因其所患而宣寫之,迹古事以明近,大理顯然,可坐論而得。
臣不勝愚意,竊謂最是今日之實益也。
朝廷從之。
及平吳之後,有司又奏:"诏書'王公以國為家,京城不宜複有田宅。
今未暇作諸國邸,當使城中有往來處,近郊有刍藁之田'。
今可限之,國王公侯,京城得有一宅之處。
近郊田,大國田十五頃,次國十頃,小國七頃。
城内無宅城外有者,皆聽留之。
" 又制戶調之式:丁男之戶,歲輸絹三匹,綿三斤,女及次丁男為戶者半輸。
其諸邊郡或三分之二,遠者三分之一。
夷人輸賨布,戶一匹,遠者或一丈。
男子一人占田七十畝,女子三十畝。
其外丁男課田五十畝,丁女二十畝,次丁男半之,女則不課。
男女年十六已上至六十為正丁,十五已下至十三、六十一已上至六十五為次丁,十二已下六十六已上為老小,不事。
遠夷不課田者輸義米,戶三斛,遠者五鬥,極遠者輸算錢,人二十八文。
其官品第一至于第九,各以貴賤占田,品第一者占五十頃,第二品四十五頃,第三品四十頃,第四品三十五頃,第五品三十頃,第六品二十五頃,第七品二十頃,第八品十五頃,第九品十頃。
而又各以品之高卑蔭其親屬,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
宗室、國賓、先賢之後及士人子孫亦如之。
而又得蔭人以為衣食客及佃客,品第六已上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品二人,第九品及舉辇、迹禽、前驅、由基、強弩、司馬、羽林郎、殿中冗從武贲、殿中武贲、持椎斧武騎武贲、持鈒冗從武贲、命中武贲武騎一人。
其應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無過五十戶,第三品十戶,第四品七戶,第五品五戶,第六品三戶,第七品二戶,第八品第九品一戶。
是時天下無事,賦稅平均,人鹹安其業而樂其事。
及惠帝之後,政教陵夷,至于永嘉,喪亂彌甚。
雍州以東,人多饑乏,更相鬻賣,奔迸流移,不可勝數。
幽、并、司、冀、秦、雍六州大蝗,草木及牛馬毛皆盡。
又大疾疫,兼以饑馑。
百姓又為寇賊所殺,流屍滿河,白骨蔽野。
劉曜之逼,朝廷議欲遷都倉垣。
人多相食,饑疫總至,百官流亡者十八九。
元帝為晉王,課督農功,诏二千石長吏以入谷多少為殿最。
其非宿衛要任,皆宜赴農,使軍各自佃作,即以為廪。
太興元年,诏曰:"徐、揚二州土宜三麥,可督令熯地,投秋下種,至夏而熟,繼新故之交,于以周濟,所益甚大。
昔漢遣輕車使者氾勝之督三輔種麥,而關中遂穰。
勿令後晚。
"其後頻年麥雖有旱蝗,而為益猶多。
二年,三吳大饑,死者以百數,吳郡太守鄧攸辄開倉廪赈之。
元帝時使黃門侍郎虞、桓彜開倉廪振給,并省衆役。
百官各上封事,後軍将軍應詹表曰:"夫一人不耕,天下必有受其饑者。
而軍興以來,征戰運漕,朝廷宗廟,百官用度,既已殷廣,下及工商流寓僮仆不親農桑而遊食者,以十萬計。
不思開立美利,而望國足人給,豈不難哉!古人言曰,饑寒并至,雖堯舜不能使野無寇盜;貧富并兼,雖臯陶不能使強不陵弱。
故有國有家者,何嘗不務農重谷。
近魏武皇帝用棗祗、韓浩之議,廣建屯田,又于征伐之中,分帶甲之士,随宜開墾,故下不甚勞,而大功克舉也。
間者流人奔東吳,東吳今儉,皆已還反。
江西良田,曠廢未久,火耕水耨,為功差易。
宜簡流人,興複農官,功勞報賞,皆如魏氏故事。
一年中與百姓,二年分稅,三年計賦稅以使之,公私兼濟,則倉盈庾億,可計日而待也。
"又曰:"昔高祖使蕭何鎮關中,光武令寇恂守河内,魏武委鐘繇以西事,故能使八表夷蕩,區内輯甯。
今中州蕭條,未蒙疆理,此兆庶所以企望。
壽春一方之會,去此不遠,宜選都督有文武經略者,遠以振河洛之形勢,近以為徐豫之藩鎮,綏集流散,使人有攸依,專委農功,令事有所局。
趙充國農于金城,以平西零;諸葛亮耕于渭濱,規抗上國。
今諸軍自不對敵,皆宜齊課。
鹹和五年,成帝始度百姓田,取十分之一,率畝稅米三升。
六年,以海賊寇抄,運漕不繼,發王公以下餘丁,各運米六斛。
是後頻年水災旱蝗,田收不至。
鹹康初,算度田稅米,空懸五十餘萬斛,尚書褚裒以下免官。
穆帝之世,頻有大軍,糧運不繼,制王公以下十三戶共借一人,助度支運。
升平初,荀羨為北府都督,鎮下邳,起田于東陽之石鼈,公私利之。
哀帝即位,乃減田租,畝收二升。
孝武太元二年,除度田收租之制,王公以下口稅三斛,唯蠲在役之身。
八年,又增稅米,口五石。
至于末年,天下無事,時和年豐,百姓樂業,谷帛殷阜,幾乎家給人足矣。
漢錢舊用五铢,自王莽改革,百姓皆不便之。
及公孫述僣号于蜀,童謠曰:"黃牛白腹,五铢當複。
"好事者竊言,王莽稱黃,述欲繼之,故稱白帝。
五铢漢貨,言漢當複并天下也。
至光武中興,除莽貨泉。
建武十六年,馬援又上書曰:"富國之本,在于食貨,宜如舊鑄五铢錢。
"帝從之。
于是複鑄五铢錢,天下以為便。
及章帝時,谷帛價貴,縣官經用不足,朝廷憂之。
尚書張林言:"今非但谷貴也,百物皆貴,此錢賤故爾。
宜令天下悉以布帛為租,市買皆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