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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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送終
【宋真西山集】
《泉州勸學文》:聞民間不幸有喪,富者則侈費而傷於禮,貧者則火化而害於恩。
夫送終之禮,稱家有無。
昔人所謂必誠心信者。
惟棺椁衣衾至為要切,其他繁文外飾,皆不必為。
【識遺】 送終不諱:世俗殓葬,羽毛鱗介諱近之,嫌人物溷也。
按古不然。
《禮記》禮喪最備,《檀弓》曰:天子之棺四重,水凹兒革棺被之,厚三寸。
【唐韋應物詩】 奄忽逾時節,日月獲其良。
蕭蕭車馬悲,祖載發中堂。
生平同此居,一旦異存亡。
斯須亦何益,終複委山岡。
行出國南門,南望郁蒼蒼。
日入乃雲造,恸哭宿風霜。
晨遷俯玄廬,臨訣但遑遑。
方當永潛翳,仰視白日光。
俯仰遽終畢,封樹已荒涼。
獨留不得還,欲去結中腸。
童稚知所失,啼号捉我裳。
即事猶倉卒,歲月始難忘。
【法苑珠林】 《送終篇》(此有四部)述意部雲:惟四大毒器,有穢斯兇、六賊狂主,是境皆著。
無複逆流之期,唯有循環之勢。
至如折一毛以利天下,則而弗為;撤一冫食之以續餘糧,則惜而不與。
淪滞生死,封執有為,諸佛為其斂眉,菩薩於茲泣血。
竊見俗徒貴勝,父母喪亡,多造葬儀,廣煞生命。
聚集親族,供待賓客,苟求現勝,不避業因。
或畏外譏,不循内典。
所以父亡於斯重苦,母終偏增湯炭。
是以宛轉三界,綿曆六道,四趣易歸,萬劫難啟。
痛慈母之幽靈,愍逆子之酬毒。
但亢陽如久,必思甘雨之澤,災疠若多,克待良醫之藥,惟斯考妣。
既是凡夫,能無惡業?罪因不滅,苦報難排。
若不憑諸勝福,樂果何容得證?庶使臨終發願,令入屍陀,葬具資身,并修功德,冀濟飛走之饑,得免将來之債也。
舍命部雲:如十二品生死經雲,佛言人死有十二品,何等十二?一曰,無餘死者,謂阿那含,不複還也;二曰,學度死者,謂那那含,不複還也;三曰,有餘死者,謂斯陀含,往而還也;四曰,學度死者,謂須陀洹,見道迹也;五曰,無欺死者,謂八等人也;六曰:歡喜死者,謂行一心也;七曰,數數死者,謂惡戒人也;八曰,悔死者,謂凡夫也;九曰,橫死者,謂孤獨苦也;十曰;縛著死者,謂畜生也;十一曰,燒灼死者,謂地獄也;十二曰,饑渴死者,謂餓鬼也。
比丘當曉知是,勿為放逸也。
又《淨土三昧經》雲:若人造善惡業,生天堕獄,臨命終時,各有迎。
人病欲死時,眼自見來迎。
應生天上者,天神持天衣伎樂來迎;應生他方者,眼見尊人為說妙言;若為惡堕地獄者,眼見兵士持刀盾矛戟索圍繞之。
所見不同,口不能言。
各随所作,得其果報。
天無枉濫,平直無二。
随其所作,天網治之。
又《華嚴經》雲:人欲終時,見中陰相若。
行惡業者,見三惡受苦。
或見閻羅持諸兵杖,囚執将去,或聞苦聲;若行善者,見諸天宮殿,伎女莊嚴,遊戲快樂,如是勝事。
又《法句喻經》雲:昔佛在禾氐桓精舍,為天人說法。
有一長者,居在路側,财富無數。
止有一子,其年二十。
新為娶妻,未滿七日。
夫婦相敬,欲至後園。
上春三月,看戲園中。
有一柰樹,高大好花,婦欲得花,無人取與。
夫為上樹,乃至細枝,枝折堕死。
居家大小,奔赴兒所。
呼天嗥哭,斷絕複蘇。
聞者莫不傷心。
棺斂送還,家啼不止。
世尊愍傷其愚,往問訊之。
長者室家大小,見佛悲感作禮,具陳辛若。
佛語長者,止息聽法:萬物無常,不可久保。
生則有死,罪福相追。
此兒三處,為其哭泣,懊惱斷絕,亦複難勝。
竟為誰子,何者為親?於是世尊即說偈言:命如花果熟,常恐會零落。
已生皆有苦,孰能緻不死。
從初樂愛欲,可望入胞影。
受形命如雷,晝夜流難止。
是身為死物,精神無形法。
作命死複生,罪福不敗亡。
終始非一世,從癡愛長久。
自從受苦樂,身死神不喪。
長者聞偈,意解忘憂。
長跪白佛:此兒宿命。
作何罪業,盛美之壽,而便中夭?唯願解說,本所行罪。
佛告長者:乃往昔時,有一小兒,持弓箭入神樹中戲。
邊三人,亦在中看。
樹上有雀,小兒欲射。
三人觀言,若能中雀,世間健兒。
小兒意美,引弓射之。
中雀即死,三人共笑。
助之歡喜,而各自去經曆生死,數劫之中,所在相會受罪。
三人中,一人有福,今在天上;一人生海中,為化生龍王;一人今日長者身。
是小兒者,前生天上為天作子。
堕樹命終,即生海中為龍王作子。
即以生日金翅鳥王而取食之。
今日三處懊惱涕泣。
甯可言也?以其前世助其喜,故此三人,受報如此。
於是世尊即說偈言:識神造三界,善不善三處,陰行而默至,所生如響應。
色欲不色有,一切因宿行。
如種随本像,自然報如影。
佛說偈已,長者意解。
大小歡喜,皆得須陀洹道。
又《四分律》,爾時世尊為利益衆生。
王命終說偈雲:一切要歸盡,高者會當堕。
生者無不死,有命皆無常。
衆生堕有數,一切皆有為。
一切諸世間,無有不老死。
衆生是常法,生生皆歸死。
随其所造業,罪福有果報。
惡業堕地獄,善業生天上。
高行生善道,得無漏涅般木。
遣送部雲:述曰,生死連環,不離俗谛。
雖複出家,志求勝道。
分段未舍,變易未除。
仍依三界,随俗遷流。
至於存亡,皆依内外。
臨終之日,安置得所。
葬送威儀,具存下說。
且論亡屍,安置南北。
魂魄不同,今此略述。
《禮記禮運》曰:體魄則降,知氣在上。
死者北首,生者南向。
《郊特牲》曰: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
故祭,求諸陰陽之義。
《祭義》曰:氣也者,神之盛;魂也者,鬼之盛。
《左傳·昭二曰:子産對趙景子曰,人生死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
用物精多則魂魄強。
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
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猶能憑依於人,以為淫疠。
況良宵乎?《準南子》曰:天氣為魂,地氣為魄,魄問於魂,曰:道何以為體?魂曰:以共無有形乎?魄曰:有形也。
若也無有,何而問也?魂曰:吾直有所遇之耳,視之無形聽之無聲,謂之幽冥。
幽冥者,所以喻道而非道也。
問曰:既知魂與魄别,今時俗亡,何故以衣喚魂,不雲喚魄?答曰:魂是靈,魄是屍。
故《禮》以初亡之時,以己所着之衣,将向屍魄之上,以魂外出,故将衣喚魂,魂識已衣,尋衣歸魄。
若魂歸於魄,則屍口纩動。
若魂不歸于魄,則口纩不動。
以理而言,故雲招魂,。
不言喚魄。
故蕭喪服要記曰:魯哀公葬其父,孔子問曰:甯設魂衣乎?哀公曰:魂衣起伯桃,伯桃荊山之下,道隆寒死,友人羊角哀往迎其屍,愍魂神之寒。
故改作魂衣。
吾父生服錦繡,死于衣袂。
何用衣為?問曰:何須幡上書其姓名?答曰:幡招魂置其乾地。
以魂識其名,尋名入於暗室。
亦投之於魄。
或入於重室,直龍反、重者也,重去聲以重之内,具安祭食。
以存亡各别。
明暗不同,故鬼神暗食。
生人明食,故重用蘧艹除裹其食具以安重内,置其神地也。
依如西域葬法有四:一水漂;二火焚;三土埋;四施林。
《五分律》雲:若火燒時,安在石上,不得草土上。
恐傷蟲故。
《四分律》雲:如來輪王二人悉火葬。
餘人通前四葬者多。
《五分律》雲:屍應埋之。
此謂王法不許身,複恐夏燒殺蟲,故雲埋之。
自外無難,水林亦得。
又依《四分律》及《五百問事》雲:若見如來塔廟,及見五種出家人冢塔大於已者,皆須展轉依生時年臘而設禮之。
若一切白衣見出家人冢塔,不簡大小,皆須敬禮。
述曰:既知如此,諸道俗等,若見師僧父母亡柩,外來吊人,小於亡者,至其屍所,如常設禮,已先執孝子手默慰吊之,後至大德所,具展哀情,吊而拜之。
亦見愚癡白衣妄行法教,展轉教他不聽,禮父母叔伯尊親亡靈,口雲:我既受戒,彼為鬼神。
故不合禮,恐破戒。
故此不合教,反招無知之罪。
伏惟師僧等,長養我法身;父母叔伯等,長養我生身,依斯乳哺,長大成人。
思此恩德,昊天難報。
曆劫酬恩,豈一生能謝?不存敬恩,反起慢惰,繼踵鄙夫?何成孝子?故世尊極聖,尚自躬扶亡父屍送。
況下凡愚,辄生怠慢。
故《般木經》雲:知恩者,大悲之本。
不知恩者,甚於畜生。
又《淨飯王泥洹經》雲:白淨王在舍夷國,病笃将終。
思見世尊及難陀等,世尊在王舍城耆崛山中,去此懸遠五十由旬。
世尊在靈鹫山,天耳遙聞父思憶聲,即共阿難等,乘空而至,以手摩王額上,慰勞王已。
為王說《摩诃波羅本生經》。
王聞得阿那含果。
王捉佛手,捧置心上。
佛又說法,得阿羅漢果。
無常對至,命盡氣絕。
忽就後世,至維時,佛共難陀在喪頭前肅恭而立,阿難羅雲在喪足後,阿難陀長白佛言:唯願聽我,擔伯父棺。
羅雲複言:唯願聽我擔祖王棺。
世尊慰言:當來世人皆兇暴,不報父母育養之恩。
為是不孝衆生設化法。
故如來躬欲擔于父王之棺。
即時三千大于世界,六種震動,一切衆山,頗峨湧沒,如水上船。
爾時一切諸天龍神,皆來赴喪。
舉聲啼哭。
四天王将鬼神億百千衆皆共舉喪,白佛言:佛為當來諸不孝父母者,故以大慈悲,親欲自身擔父王棺。
四王俱白佛言:我等是佛弟子,從佛聞法得須陀洹,以是之故,我曹宜擔父王之棺。
佛聽四王擔父王棺,皆變為人。
一切人民,莫不啼泣。
世尊躬自手執香爐前行,詣於墓所。
令千羅漢往大海渚上,取牛頭檀,種種香木,以火焚之。
佛言:苦空無常,猶如幻化,水月鏡像,燒身既竟。
爾時諸王各持五百瓶乳,以用滅火。
火滅之後,竟共收骨。
藏置金剛函。
即於其上,便共起塔。
懸缯幡蓋,供養塔廟。
佛告衆會:父王淨飯是清淨人,生淨居天。
又《佛泥洹經》雲:大愛道比丘尼,即是佛姨母。
不忍見佛,後當滅度,欲先滅度,與除馑女五百人。
即是比丘尼
夫送終之禮,稱家有無。
昔人所謂必誠心信者。
惟棺椁衣衾至為要切,其他繁文外飾,皆不必為。
【識遺】 送終不諱:世俗殓葬,羽毛鱗介諱近之,嫌人物溷也。
按古不然。
《禮記》禮喪最備,《檀弓》曰:天子之棺四重,水凹兒革棺被之,厚三寸。
【唐韋應物詩】 奄忽逾時節,日月獲其良。
蕭蕭車馬悲,祖載發中堂。
生平同此居,一旦異存亡。
斯須亦何益,終複委山岡。
行出國南門,南望郁蒼蒼。
日入乃雲造,恸哭宿風霜。
晨遷俯玄廬,臨訣但遑遑。
方當永潛翳,仰視白日光。
俯仰遽終畢,封樹已荒涼。
獨留不得還,欲去結中腸。
童稚知所失,啼号捉我裳。
即事猶倉卒,歲月始難忘。
【法苑珠林】 《送終篇》(此有四部)述意部雲:惟四大毒器,有穢斯兇、六賊狂主,是境皆著。
無複逆流之期,唯有循環之勢。
至如折一毛以利天下,則而弗為;撤一冫食之以續餘糧,則惜而不與。
淪滞生死,封執有為,諸佛為其斂眉,菩薩於茲泣血。
竊見俗徒貴勝,父母喪亡,多造葬儀,廣煞生命。
聚集親族,供待賓客,苟求現勝,不避業因。
或畏外譏,不循内典。
所以父亡於斯重苦,母終偏增湯炭。
是以宛轉三界,綿曆六道,四趣易歸,萬劫難啟。
痛慈母之幽靈,愍逆子之酬毒。
但亢陽如久,必思甘雨之澤,災疠若多,克待良醫之藥,惟斯考妣。
既是凡夫,能無惡業?罪因不滅,苦報難排。
若不憑諸勝福,樂果何容得證?庶使臨終發願,令入屍陀,葬具資身,并修功德,冀濟飛走之饑,得免将來之債也。
舍命部雲:如十二品生死經雲,佛言人死有十二品,何等十二?一曰,無餘死者,謂阿那含,不複還也;二曰,學度死者,謂那那含,不複還也;三曰,有餘死者,謂斯陀含,往而還也;四曰,學度死者,謂須陀洹,見道迹也;五曰,無欺死者,謂八等人也;六曰:歡喜死者,謂行一心也;七曰,數數死者,謂惡戒人也;八曰,悔死者,謂凡夫也;九曰,橫死者,謂孤獨苦也;十曰;縛著死者,謂畜生也;十一曰,燒灼死者,謂地獄也;十二曰,饑渴死者,謂餓鬼也。
比丘當曉知是,勿為放逸也。
又《淨土三昧經》雲:若人造善惡業,生天堕獄,臨命終時,各有迎。
人病欲死時,眼自見來迎。
應生天上者,天神持天衣伎樂來迎;應生他方者,眼見尊人為說妙言;若為惡堕地獄者,眼見兵士持刀盾矛戟索圍繞之。
所見不同,口不能言。
各随所作,得其果報。
天無枉濫,平直無二。
随其所作,天網治之。
又《華嚴經》雲:人欲終時,見中陰相若。
行惡業者,見三惡受苦。
或見閻羅持諸兵杖,囚執将去,或聞苦聲;若行善者,見諸天宮殿,伎女莊嚴,遊戲快樂,如是勝事。
又《法句喻經》雲:昔佛在禾氐桓精舍,為天人說法。
有一長者,居在路側,财富無數。
止有一子,其年二十。
新為娶妻,未滿七日。
夫婦相敬,欲至後園。
上春三月,看戲園中。
有一柰樹,高大好花,婦欲得花,無人取與。
夫為上樹,乃至細枝,枝折堕死。
居家大小,奔赴兒所。
呼天嗥哭,斷絕複蘇。
聞者莫不傷心。
棺斂送還,家啼不止。
世尊愍傷其愚,往問訊之。
長者室家大小,見佛悲感作禮,具陳辛若。
佛語長者,止息聽法:萬物無常,不可久保。
生則有死,罪福相追。
此兒三處,為其哭泣,懊惱斷絕,亦複難勝。
竟為誰子,何者為親?於是世尊即說偈言:命如花果熟,常恐會零落。
已生皆有苦,孰能緻不死。
從初樂愛欲,可望入胞影。
受形命如雷,晝夜流難止。
是身為死物,精神無形法。
作命死複生,罪福不敗亡。
終始非一世,從癡愛長久。
自從受苦樂,身死神不喪。
長者聞偈,意解忘憂。
長跪白佛:此兒宿命。
作何罪業,盛美之壽,而便中夭?唯願解說,本所行罪。
佛告長者:乃往昔時,有一小兒,持弓箭入神樹中戲。
邊三人,亦在中看。
樹上有雀,小兒欲射。
三人觀言,若能中雀,世間健兒。
小兒意美,引弓射之。
中雀即死,三人共笑。
助之歡喜,而各自去經曆生死,數劫之中,所在相會受罪。
三人中,一人有福,今在天上;一人生海中,為化生龍王;一人今日長者身。
是小兒者,前生天上為天作子。
堕樹命終,即生海中為龍王作子。
即以生日金翅鳥王而取食之。
今日三處懊惱涕泣。
甯可言也?以其前世助其喜,故此三人,受報如此。
於是世尊即說偈言:識神造三界,善不善三處,陰行而默至,所生如響應。
色欲不色有,一切因宿行。
如種随本像,自然報如影。
佛說偈已,長者意解。
大小歡喜,皆得須陀洹道。
又《四分律》,爾時世尊為利益衆生。
王命終說偈雲:一切要歸盡,高者會當堕。
生者無不死,有命皆無常。
衆生堕有數,一切皆有為。
一切諸世間,無有不老死。
衆生是常法,生生皆歸死。
随其所造業,罪福有果報。
惡業堕地獄,善業生天上。
高行生善道,得無漏涅般木。
遣送部雲:述曰,生死連環,不離俗谛。
雖複出家,志求勝道。
分段未舍,變易未除。
仍依三界,随俗遷流。
至於存亡,皆依内外。
臨終之日,安置得所。
葬送威儀,具存下說。
且論亡屍,安置南北。
魂魄不同,今此略述。
《禮記禮運》曰:體魄則降,知氣在上。
死者北首,生者南向。
《郊特牲》曰: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
故祭,求諸陰陽之義。
《祭義》曰:氣也者,神之盛;魂也者,鬼之盛。
《左傳·昭二曰:子産對趙景子曰,人生死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
用物精多則魂魄強。
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
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猶能憑依於人,以為淫疠。
況良宵乎?《準南子》曰:天氣為魂,地氣為魄,魄問於魂,曰:道何以為體?魂曰:以共無有形乎?魄曰:有形也。
若也無有,何而問也?魂曰:吾直有所遇之耳,視之無形聽之無聲,謂之幽冥。
幽冥者,所以喻道而非道也。
問曰:既知魂與魄别,今時俗亡,何故以衣喚魂,不雲喚魄?答曰:魂是靈,魄是屍。
故《禮》以初亡之時,以己所着之衣,将向屍魄之上,以魂外出,故将衣喚魂,魂識已衣,尋衣歸魄。
若魂歸於魄,則屍口纩動。
若魂不歸于魄,則口纩不動。
以理而言,故雲招魂,。
不言喚魄。
故蕭喪服要記曰:魯哀公葬其父,孔子問曰:甯設魂衣乎?哀公曰:魂衣起伯桃,伯桃荊山之下,道隆寒死,友人羊角哀往迎其屍,愍魂神之寒。
故改作魂衣。
吾父生服錦繡,死于衣袂。
何用衣為?問曰:何須幡上書其姓名?答曰:幡招魂置其乾地。
以魂識其名,尋名入於暗室。
亦投之於魄。
或入於重室,直龍反、重者也,重去聲以重之内,具安祭食。
以存亡各别。
明暗不同,故鬼神暗食。
生人明食,故重用蘧艹除裹其食具以安重内,置其神地也。
依如西域葬法有四:一水漂;二火焚;三土埋;四施林。
《五分律》雲:若火燒時,安在石上,不得草土上。
恐傷蟲故。
《四分律》雲:如來輪王二人悉火葬。
餘人通前四葬者多。
《五分律》雲:屍應埋之。
此謂王法不許身,複恐夏燒殺蟲,故雲埋之。
自外無難,水林亦得。
又依《四分律》及《五百問事》雲:若見如來塔廟,及見五種出家人冢塔大於已者,皆須展轉依生時年臘而設禮之。
若一切白衣見出家人冢塔,不簡大小,皆須敬禮。
述曰:既知如此,諸道俗等,若見師僧父母亡柩,外來吊人,小於亡者,至其屍所,如常設禮,已先執孝子手默慰吊之,後至大德所,具展哀情,吊而拜之。
亦見愚癡白衣妄行法教,展轉教他不聽,禮父母叔伯尊親亡靈,口雲:我既受戒,彼為鬼神。
故不合禮,恐破戒。
故此不合教,反招無知之罪。
伏惟師僧等,長養我法身;父母叔伯等,長養我生身,依斯乳哺,長大成人。
思此恩德,昊天難報。
曆劫酬恩,豈一生能謝?不存敬恩,反起慢惰,繼踵鄙夫?何成孝子?故世尊極聖,尚自躬扶亡父屍送。
況下凡愚,辄生怠慢。
故《般木經》雲:知恩者,大悲之本。
不知恩者,甚於畜生。
又《淨飯王泥洹經》雲:白淨王在舍夷國,病笃将終。
思見世尊及難陀等,世尊在王舍城耆崛山中,去此懸遠五十由旬。
世尊在靈鹫山,天耳遙聞父思憶聲,即共阿難等,乘空而至,以手摩王額上,慰勞王已。
為王說《摩诃波羅本生經》。
王聞得阿那含果。
王捉佛手,捧置心上。
佛又說法,得阿羅漢果。
無常對至,命盡氣絕。
忽就後世,至維時,佛共難陀在喪頭前肅恭而立,阿難羅雲在喪足後,阿難陀長白佛言:唯願聽我,擔伯父棺。
羅雲複言:唯願聽我擔祖王棺。
世尊慰言:當來世人皆兇暴,不報父母育養之恩。
為是不孝衆生設化法。
故如來躬欲擔于父王之棺。
即時三千大于世界,六種震動,一切衆山,頗峨湧沒,如水上船。
爾時一切諸天龍神,皆來赴喪。
舉聲啼哭。
四天王将鬼神億百千衆皆共舉喪,白佛言:佛為當來諸不孝父母者,故以大慈悲,親欲自身擔父王棺。
四王俱白佛言:我等是佛弟子,從佛聞法得須陀洹,以是之故,我曹宜擔父王之棺。
佛聽四王擔父王棺,皆變為人。
一切人民,莫不啼泣。
世尊躬自手執香爐前行,詣於墓所。
令千羅漢往大海渚上,取牛頭檀,種種香木,以火焚之。
佛言:苦空無常,猶如幻化,水月鏡像,燒身既竟。
爾時諸王各持五百瓶乳,以用滅火。
火滅之後,竟共收骨。
藏置金剛函。
即於其上,便共起塔。
懸缯幡蓋,供養塔廟。
佛告衆會:父王淨飯是清淨人,生淨居天。
又《佛泥洹經》雲:大愛道比丘尼,即是佛姨母。
不忍見佛,後當滅度,欲先滅度,與除馑女五百人。
即是比丘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