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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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康僧會《法鏡經》雲:凡夫貪染六塵,猶餓夫食飯,不知厭足今聖人斷貪,除六情饑馑,故号出家女為除馑女也。

    以手摩佛足,繞佛三匝,稽首而去。

    現神足德於自座,沒從東方。

    來在虛空中,作十八變。

    八方上下,亦複如是。

    放大光明,以照諸冥。

    上耀諸天,五百除馑,變化俱然,同時泥洹。

    佛勸理家,作五百輿床,麻油香花,樟木冉梓材,事各五百。

    真伎正音,當以供養。

    一切凡聖,睹之莫不哀泣。

    維畢捧舍利諸佛所。

    於是四方各二百五十應真。

    神足飛來,稽首佛足。

    至舍利所,千比丘俱皆就坐,佛告阿難:取舍利盛之以缽,著吾手中。

    阿難如命。

    告諸比丘:斯聚舍利,本是穢身。

    兇愚急暴,嫉妒陰謀,敗道壞德。

    今母能拔興丈夫,行獲應真。

    道遷靈卒,無何其健哉?束力令興廟供養。

    又《增一阿含經》雲:佛告阿難陀羅雲:汝等輿大愛道身,我當親自供養。

    爾時,釋提桓因四天王等前白佛言:唯願勿自勞神,我等自當供養。

    佛言:止止。

    所以然者,父母生子,多有所益。

    長養恩重,乳哺懷抱,要當報恩,不得不報。

    過去未來,諸佛母先取滅度,諸佛皆自供養,耶維舍利也。

    時田比沙門天王,使諸鬼神,往檀林。

    取檀薪,自曠野之間,佛躬自輿床一腳,阿難輿一腳,飛在虛空。

    往至冢間。

    爾時佛自取檀木,著大愛道身上。

    佛言有四人應起塔供養:一者佛,二者辟支佛,三者漏盡阿羅漢,四者轉輪聖王。

    皆以十善化物。

    故爾時人民,即取舍利,各起塔供養。

    依雜阿含經,愛道姨母,即是難陀親母也。

    又《增阿含經》雲:四部弟子中,略取前後者,且列八人:比丘中,最初得道者,如拘鄰比丘,善能勸化,不失威儀;最後得道者,如須跋陀羅,臨得道日,入般涅般木。

    比丘尼中,最初得道者,如大愛道尼;最後得道者,如陀羅俱夷國尼。

    優婆塞中,最初得道者,如商客男;最後得道者,如俱夷那摩羅。

    優婆夷中。

    最初得道者,如難婆女,最後得道者,如藍優婆夷。

    受生部雲:夫生則八識扶持,死則四大離散。

    迅矣百齡,終歸磨滅,巡環三界,運轉靡停。

    故經曰:有始必終,既生則滅。

    聖教不虛,目睹交臂。

    所以於此緣中,略述六門。

    第一門中,臨命終時,檢身冷熱,驗其善惡,具知愛報。

    故《瑜伽論》雲:此有情者,非色非心。

    假為命者,大小皆同。

    死通漸頓,諸師相傳。

    造惡之人,從下冷觸。

    至臍以上,暖氣後盡,即生人中;若至頭面,熱氣後盡,即生天道。

    若造惡者,與此相違。

    從上至腰,熱後盡者,生於鬼趣;從腰至膝。

    熱氣盡者,生於畜生;從膝已下,乃至腳盡,生地獄中。

    無學之人,入涅般木者,或在心暖或在頂也。

    然《瑜伽論》雲:羯羅籃義,最初托處,即名肉心。

    如是,識於此處最初托,即從此處最後舍。

    釋雲:依《瑜伽論》,由造善上生,故從下漸舍,至肉心,後方從上舍。

    由造惡生下,故先後上舍,至肉心後方後下舍也。

    《俱舍論》雲:若人正死,於身分中,意識斷滅。

    若一時身死,根共意識。

    一時俱滅。

    若人次第死,此中偈曰:次第死腳臍,於心意識斷。

    下人生不生中上非惡道。

    論中釋曰:若人盡必往惡道,受生及人道,如此等人,次第於阿羅漢,此人於心意識斷,絕有馀部,說於頭上何以故?身根於此等處與意識俱滅故。

    若人正死,此身根如熱石水,漸漸縮減於腳等處,次第而滅。

    釋雲:《俱舍論》述小乘義,故雲身於此等處,何意識俱滅。

    若依大乘身根於此等處,與本識俱滅也。

    第二受生方法者,依《俱舍論》雲:為行至應生道處故起,此中陰衆生由宿業勢力,所生眼,雖住最遠處,能見應生處,於中見父母變異事。

    若變成男,於母即起男人欲心,若變成女,於父即起女人欲心。

    倒此心起目真,此中有衆生,由二起颠倒心,故求欲戲,往至生處,是即樂得屬已,是時不淨,已至胎處,即生歡喜,仍托彼生。

    從此刹那,是衆生五陰和合堅實,中有五陰即滅。

    如此方說受生。

    若胎是男,依母左脅,面母背蹲坐;若胎是女,依母右脅,向母脅而住。

    若胎非男非女,随欲類托生住,亦皆如此。

    無有中有異於男女皆具根故。

    是故,或男或女,托生而住。

    後時在胎中增長,或作黃門,若托胎卵二生,道理二此。

    若衆生欲受濕生,愛樂香故至生處,此香或淨或不淨,随宿業故。

    若是化生,受樂處所故,至生處。

    若爾地獄衆生雲何生樂處所?由心颠倒故。

    此衆生,見寒風冷雨觸惱身,見地獄火猛熾盛可愛欲得暖觸,故往入彼;複見身為熱風光及火焰等所灸,苦痛忍見寒地清涼變樂冷觸,故往入彼胎卵二生,於父母變異事生愛濕化,二生不由托赤白為身。

    故無此變。

    濕生但愛著香,故至所生處,随業善惡,所愛之香,自有淨穢。

    化生,但愛所依之處。

    地獄雖是苦處,然罪人樂,亦得愛處,於中受生。

    何以故?非愛不受生。

    故論雲:如往昔造作,能感如此生樂,見身是如此位,見彼衆生亦爾。

    是故往彼。

    先舊諸師作如此說。

    若衆生年三十時行殺生業,網捕衆生,行此事時,必有伴類,此業能感地獄生,後於中陰中,見自身如昔年三十行網捕時,故言位。

    又見昔伴與昔不差。

    見地獄時,如昔見江湖,諸伴類等相牽共入其中。

    緣此起戀,即於中受生,後解昔造所業雖多,必以一業牽地獄生。

    或於年二十時作此業,或三十時作此業。

    後於中陰中,見自身如昔作業時少老,見地獄衆生并如已年時,年時既相似於此。

    衆生起戀,即往就彼。

    由此愛故受生。

    依經部,師作如此釋。

    又《瑜伽論》雲:若居薄福者,當生下賤家,彼於死時,及入胎時,便聞種種紛亂之聲,及自妄見入於叢林竹葦蘆荻等中;若多福者,當生尊貴家,彼於爾時,便自聞有寂靜美妙可意音聲,及自妄見升宮殿等,可意相見。

    又《俱舍論》雲:若人臨終起耶見心,是人以先不善為緣,故堕地獄。

    有論師言:一切不善皆是地獄因,此不善之馀,生畜生餓鬼中,又淫業盛故,堕畜生中。

    如淫欲盛故,生於鹆雀鴛之中;目真恚盛故,生於日亢蝮蛇螫中;愚癡盛故,生豬羊蚌蛤中;驕慢盛故,生于師子虎狼中;掉戲盛故,生猕猴中;悭嫉盛故,生餓狗中。

    若有少分施善馀福,雖生在畜生,於中微樂身口二業,雖由為主,然其口業受報者,多如罵人輕躁喻如猕猴,即生猴中;若言貪戾如鳥,語如狗吠,馬矣如豬羊,聲如驢嗚,行如駱駝,自高如象,惡如逸牛,淫如鳥雀,怯如貓狸,谄如野狐。

    如是諸惡,随口受報。

    然由三毒為本。

    三毒之中,貪愛為重。

    如捉布一頭,馀則盡随,故《智論》雲:若不斷愛,愛則潤生。

    是故四生,皆由愛起。

    如說多欲,生鳥雀中;多貪味故,廁中受生;又愛欲故卵生;貪香味故,受濕生;随其所愛故,起殷重業,則受化生。

    或殷重心樂行罪業,死時妄見,地獄受其化生;若殷重愛福,上界化生故《成論》雲:如樹根不拔其樹猶生;貪根不拔,苦樹常在。

    又《瑜伽論》雲:雲何生我愛,無間已生故無始,樂着戲論因,已熏習故。

    淨不淨業因,已熏習故,彼所依體,由二種因,增上力,故從種子,即於是處中,有異熟無間,得生死時,如稱兩頭低昂時等,而此中必具諸根。

    造惡業者,所得中有如黑光,或陰暗夜;作善業者,如白衣光,或晴明夜。

    《俱舍論》雲:此中有具足五根金剛等所不能礙,須彌山下,金剛中有蝦蟆,于中受生,中有細色金剛,不能礙之。

    有天眼者,能見此事蟲,舉所聞事證,曾聞人說燒鐵令熱,破之見蟲。

    第三壽量長短者。

    《俱舍論》雲:若不定生,處於馀處,此道中,皆得受生。

    譬如牛於夏時欲事偏多,狗於秋時,熊於冬時,馬於春時,野幹等欲事無時。

    是時此衆生應生牛中,若非夏時,則生野幹中;若應生狗中,非時,則野幹中。

    又俱舍小乘師有四釋不同: 一說極促時,死已,即受陰生;二說得住七七日滿已,處中又不限時節;三說得住四十九日,生緣未具,死已更受,亦不限時節;四說随受生緣,乃至經劫住不命終。

    第五依《瑜伽論》雲:若未得生緣,極七日住,死而複生,乃至七七日受死生,自此已後決得生緣。

    此與前,皆不同也。

    第四通力遲速者。

    《俱舍論》雲:此中陰遊空而去,而人舍命,應至無量世界外受生。

    俄頃即到。

    二乘通力,未出一世界,中陰已至無量世界外,縱佛神力亦不能遮,令不往生得住馀道。

    以業力定,故論業通勝者,據勝凡夫二乘神通。

    《婆沙論》雲:神足勝者,據佛神通速也。

    第五牙見不同者。

    依《俱舍論》雲:若同生道,中陰定牙相見,若人有天眼最清淨,是一道慧,類此人亦得見彼生,若報得天眼,則不能見,以最細故。

    《薩婆多部》雲:若同於人道中受生,同是人道中陰牙得見,此義為定,不能見馀道中陰。

    若人修得天眼,此天眼則是道,類能見中陰色,若報得天眼,則不能見中陰色。

    中陰色細馀色故。

    依《正量部》雲:天道中陰,備能見五道中陰色;人道中陰,能見四道,除天道中陰,非其所能見。

    如是次第除前,乃至地獄道中陰,除前四道中陰,非其所見。

    唯見地獄道中陰。

    第六身量大小者。

    《俱舍論》雲:身量如六七歲小兒,而識解聰利,若菩薩在中陰如圓滿少病人,具大小相,是故雖在中陰,正欲入胎而能遍照萬俱,月民剡浮洲。

    《頌》曰:高堂信逆旅,壞業理常牽。

    玉匣方委觀,金台不複延。

    挽聲随經,蘿影帶松懸。

    讵能留十念,惟應逐四緣。

    幻工作同,變弄作多身。

    愚俗诤人我,誰複非謂真。

    謬者疑久固,達者知幼賓。

    親疏既無定何勞非蒼天。

    感應緣漢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陽方有女子田無一孕未生。

    二月兒啼腹中,及生不舉,葬之陌生,三日,有人過聞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