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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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巡司當地告鳴,立案出示,通知勝舉。

    來告。

     即席送陳梓卿歸省攜侄來山四言 太丘子弟,從寶潭來。

    來時一念,自天先開。

    河源涓涓,到海不回。

     告辭人夫狀 告為辭回人夫以安義分事。

    先年家主緻仕回家,未奉旨意,賜與人夫。

    彼蒙當道盛意,分外撥送所驿人夫共十三名,主即力辭不獲,不得已冒受至今。

    今因家主挈家入隐西樵深山,多是閉門靜居,非複向年出入城府應酬之事,各人夫無所用。

    令太來具狀,帶原送前項人夫十三名,赴台前告,乞準辭上達院司,下行所驿,截日收回各役别用,則彼此義分各安。

    謹告。

     方竹杖銘送鄭叔章明 中虛外方,來自天堂南嶽寺名。

    。

    厥聲琅琅,扶壽無疆。

    贈賢叔章,凫溪星郎。

     名二子說有序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康用行、馮元湛諸君從學獨岡書院,時二君皆遲子,或曰:「盍禱諸?」曰:「有諸?」曰:「昔叔梁纥禱尼丘以生大聖。

    詩不曰『維嶽降神,生申及甫』乎?」曰:「曷禱諸?」曰:「傳聞之,甘泉洞之靈,感應速焉。

    」遂禱於甘泉洞,曰:「異日生子,皆以泉為名。

    」既皆禱,厥明後年,二君各生一子,來請名。

    甘泉翁曰:「昔孔子禱生於尼丘,故名丘而字仲尼,遂成大聖,焉知二子他日不為賢為聖乎?」遂名康用行子曰本泉,馮元湛子曰紹泉,而為之說曰: 天地萬物,莫不各有其本,本者,先天之道也。

    本既立矣,道斯生焉。

    泉本諸天,天一為水,故為五行之始。

    嘻!爾本泉乎!爾其求先天之學矣。

    繼善成性,是之謂紹,紹者後天之道也。

    源泉混混,不舍晝夜,故為無窮之體。

    嘻!爾紹泉乎!爾其求後天之學矣。

    夫學者有先後,其實一天。

    先天也者,乾道也;後天也者,坤道也。

    乾知大始,坤作成物。

    乾坤無貳,知作無端。

    大始無始,成物無物,其道一也。

    體而全之,默成乎人。

    二子勖諸! 告辭人夫皂隸狀 告為辭回皂隸人夫,以安義分,以正晚節事。

    家主緻仕初歸,蒙當道義起撥送皂隸轎夫跟随,辭之不獲。

    其時尚居城中,人事往來,因循冒受。

    二十四年十月内,蒙按察司廉使駱 加意撥送番南二縣皂隸十名,家主彼時揆之義分,於心愈不自安,控辭未允。

    及至副使遊 署事,家主又令太來具狀告辭,亦未允到今。

    竊惟非有明例,雖出厚意,亦非義分所安。

    今已八十有二,瀕死之年,深思古人易箦之義。

    夫一箦之微猶易之,得正而斃,況此事似小而義實大,必得其正,於心乃安。

    幸蒙新例,有所更張,正合家主控辭之意,平日所欲而未遂者,況於舊年五月,挈家入隐西樵山中,多是閉門靜居,非複向年出入城府,往來應酬之事,於各皂隸人夫無所用之。

    即於前月令太來帶原番南皂隸十名并轎夫,辭於憲司副使周 ,亦不見允。

    家主怅怏於心,義分不白。

    幸遇大君子按治在上,必能愛人以德而不以姑息,隻得令太來具狀,連帶番南二縣并所驿原撥皂隸人夫随赴台前,告乞特賜俯體家主得正而斃之心,唯行憲司兩縣所驿收回别用,家主感愛人之德益深矣,不勝幸甚。

    上告。

     終慕堂箴 嗟哉!王子翰臣良輔喪考祖川及妣劉氏,衰禦六年,商岩廬墓。

    人謂之曰:「大孝終慕矣。

    」夫終慕者,非終親之身,終己之身,終天之悼。

    是故言言斯慕,心心斯慕,居處斯慕,笑語斯慕,所嗜所樂斯慕,出言跬步斯慕,視於無形,聽於無臭,僾乎慨乎,從之無路。

    夫斯慕也,其故何如?莫知其故。

    莫之為而為,莫之導而蹈。

    或曰良知,不識不知,神明将告。

    或曰良能,夫婦與能,弗能弗措。

    為天之經,為地之義。

    人之道是謂天性,性出於天,天然不作。

    斯理也,於斯之時,慕墓兩忘,非為人造,非我非人,天機滾滾。

    放諸東海而東海準,放諸西海而西海準,放諸南海而南海準,放諸北海而北海準。

    屆於無垠,合同符信。

    堯舜之道,孝無餘蘊,孝弟之精,通於神靈,光於八埏。

    事父孝故事天明矣,事母孝故事地成矣。

    天地明成,鬼神征矣。

    是謂終慕之積,是謂順天之則,古之極矣。

     廣居堂銘 少汾子(洗)[冼]子之堂曰廣居。

    或曰:「嗟夫!居乎廣矣,不亦大欤!不亦遠欤!請損之,無甚遠大,俾可日居月諸而亹亹孳孳也。

    夫甯小無大,甯近無遠,蓋語有之:無遠無大,方寸吾廬也。

    」少汾子進而問焉:「曷謂大?」曰:「小。

    」「何謂遠?」曰:「近。

    」是故至小者至大,大小一理也。

    至近者至遠,遠近一緻也。

    上下四方之宇,一何大焉!聖德光被,欽明其托始也。

    古今往來之宙,一何遠焉!高厚悠久,一念純不已也。

    何則?宇宙性分,體無二也。

    親親仁民,以物與也。

    虛而容兮!實而充兮!廓其無窮兮!勿助勿忘,遊神之方兮!惟精惟一,入神之室兮!德合乾坤,疇咨斯人之倫猗! 獄權議 書曰:「予曰殺,汝其勿殺。

    予曰宥,汝其勿宥。

    故君曰可,臣曰不可。

    」是以刑罰中而和氣生,所以上合天心,下合人心。

    天人之際,可不畏哉!東海孝婦,大旱三年,不可謂匹夫匹婦之微而不之恤也,而況於其大者乎!記:「左右曰可殺,勿聽。

    卿大夫曰可殺,勿聽。

    國人皆曰可殺,然後察之,見可殺焉,然後殺之。

    故曰:國人殺之也。

    」天明畏自我民明威,國民殺之,是謂天殺之罰之也。

    沙溪曹子将守廣三年,一旦罹法,鄉之卿大夫國民皆為稱屈,其有一欲去之者乎?無有也。

    鄉之卿大夫國民無有欲去之者,則天有欲罰之去之者乎?無有也。

    沙溪子昔之立朝也,被杖於朝而幾死不悔,知其節矣。

    投之百折而不變,知其操矣。

    守廣三年而不取,知其廉矣。

    鞫獄百千而無不中,知其明矣。

    一饋一遺,不少假於人,知其儉矣。

    夫節操廉明儉,五者人之賢也。

    賢者天之所佑,民之所歸也。

    記曰:「左右曰賢,勿聽。

    卿大夫曰賢,勿聽。

    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見賢(後焉然)[焉,然後]用之。

    故曰:國人與之也。

    」國人與之,是天與之也。

    沙溪子之賢,五鄉之卿大夫國人固與之矣,則天固與之矣,而況於人乎!或曰:「曹子之杖多殺人也,可謂賢乎?」曰:「杖其可杖者也,囚重者也,是天杖之者也,未聞其杖平民以死也。

    不曰『唯仁人能愛人能惡人』乎?惡者,天之所惡也。

    」或曰:「某之果為不貪也乎?可謂賢乎?」曰:「夫以彼之節[操]廉明以儉如此,其拒丞之賄而矯之過直,其彰彰又如彼,而乃反曰貪乎?其節操廉明以儉,人所共知也。

    其取於某人某人,則自卿大夫士以及國人,所未之聞也。

    」或曰:「是則然矣,若夫院參從重,則何如?」曰:「公不聞古有勿殺勿宥,與天子争可否乎?而況其次者乎?」夫所謂從重者,上文必若有曰『如果所參得實』,乃從重罪之也,不曰未實而概曰從重也。

    且所謂從重者,若謂情法可輕可重而從重雲也,不曰宜笞而杖而流,宜絞而斬雲爾也。

    若然,則何法之有?夫法者,治天下之平也,可苟乎哉?且今之按治之參官多矣,朝有直退之罪之者矣。

    今猶曰行勘焉,則是猶在疑議之間,與夫直退之罪之者有間矣。

    」或曰:「上有院參,下有衆論,難乎其為當事者矣。

    則何如?」曰:「不有權宜之法乎?」曰:「何謂權宜?」曰:「中處而已耳。

    如在可出可入之間,則送部調用,權也。

    夫未有罪而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