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策魏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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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策作入北地亦字訛。
魏王且從。
從順服也。
謂穰侯曰:君攻楚,得宛、穰以廣陶;攻齊,得剛、博并屬太山。
補曰:《正義》引《括地志》去,故剛城在兖州襲丘縣界。
愚謂剛博當即是剛壽。
《正義》雲:壽,鄲州縣。
以廣陶,得許、鄢陵以廣陶。
《補》曰:得許上當有攻魏字,缺脫。
秦王昭。
不問者何也?以大梁之未亡也。
今日大梁亡,許、鄢陵必議,議其不當得。
議則君必窮。
為君計者勿攻。
便補曰:魏昭王十三年,秦兵至大梁,即取魏安城之役。
安釐王二年,秦魏冉伐魏,走芒卯,入北宅,遂圍大梁,魏割溫以和。
二役皆冉相時而敗。
芒卯則冉将以伐,此策當在其時。
《大事記》載須賈說穰侯雲雲,攻而不拔,秦兵必罷,陶邑必亡,前功必棄矣。
下注此章謂與須賈同一術,亦以為此年事矣。
然秦攻取剛、壽在秦昭三十六七年後,此數年而策、已雲得剛、壽,而又不可曉也,當考。
○宛、穰、廣陶,說見趙。
策。
○許、鄢陵、魏地,見前。
秦得其地,不知何時。
白圭魏人,孟子稱之,趙岐以為周人,非也。
蓋至是三四十年矣。
正曰:秦昭王初年,魏冉已用事,則芈戎之貴巳久十二年,而當魏昭元年,則其初年猶與魏襄相及,正孟子時也。
趙岐以為周人,何以知其非也?但戰國人姓名多偶同者,鮑以在魏策中而即為魏人,謬矣。
又按,燕策白圭逃于秦,則嘗仕秦。
《新序》孟嘗君問白圭,恐亦此時。
史《白圭傳》首雲:當魏文侯時,李克務盡地力,而白圭樂觀時變。
後複引圭之言曰:吾治生産,如孫吳用兵,商鞅行法。
則其人在鞅後。
首句特與李克對論,非言其世也。
以二十取一語孟子正欲以其貨殖之術施之國家者也。
又《新序》記白圭戰亡六城,為魏取中山,白。
圭顯于中山,中山人惡之,于魏文侯投以夜光之璧,則文侯時又一白圭欤?或因史所書而訛舛欤?謂新城君曰:夜行者能無為奸,不能禁狗使無吠已也。
故臣能無議君于王,戎貴于秦王宜,為秦王仐圭說之,豈非圭使魏戎來魏?不能禁人議補曰:姚本此有臣字。
于君也。
秦策、段産語同。
正曰:段産、策本在韓、鮑,以史注新城君為稈戎,故曲為之說,未如即是此人否? 秦攻韓之管,《後志》河南管城注:在京縣東北。
《補》曰:鄭州管城縣。
魏王發兵救之。
昭忌曰:夫秦,強國也,而韓魏壤言地與秦接。
秦元作梁。
梁《補》曰:姚雲。
劉作秦。
不出攻則巳。
若出攻,非于韓也,必于魏也。
今幸而于韓,此魏之福也。
王若救之,夫解攻者,必韓之管也。
緻攻者必魏之梁也。
魏王不聽,曰:若不因救韓,韓怨魏,西合于秦,秦、韓為一,則魏危。
遂救之, 秦果釋管而攻魏。
魏王大恐,謂昭忌曰:不用子之計而禍至,為之柰何?昭忌乃為之見秦王昭正曰:時不可考。
曰:臣聞明主之聽也,不以挾私為政,與正同。
是參行也。
以諸國參考而行,言參彼巳也。
願大王無攻魏,聽臣也。
秦王曰:何也?昭忌曰:山東之從,時合時離,何也?秦王曰:不識也。
曰:天下之合,補曰:一本此下有也字。
以王之不必也。
猶言不可測也。
方攻韓,又攻魏是也。
其離也,以王之必也。
伐一不移伐則諸國知免,不急于從也。
仐攻韓之管國危矣。
未卒而移兵于梁,合天下之從,無精于此者矣。
精,猶明。
以為秦之求索必不可支也。
故為王計者,不如制元作齊。
齊、補曰。
疑字誤。
或上有缺文。
趙。
秦巳制趙,則燕不敢不事秦,荊、濟不能獨從,荊楚濟齊正曰:一本荊齊,是宋有稱齊為濟者,字多傍水。
天下争敵于秦,則弱矣。
言諸國合而競與秦敵,則秦弱。
秦王乃止。
彪謂鄰國有兵救之,恤鄰之義,昭王言是也。
秦伐韓而魏救之,挑秦之禍,昭忌之言亦是也。
要之,從約堅則宜救,猶救同室之鬥也。
無從約而救之,則是鄉鄰有鬥,被發纓冠而往,是豈不可已乎? 芮宋魏人。
欲絕秦、趙之交,故令魏氏收秦太後之養地。
宣太後。
秦王昭。
怒,芮宋謂秦王曰:魏委國于王委與之。
而王不受,故委國于趙也。
李郝趙人。
謂臣曰:子言無秦而養秦太後以地,是欺我也,故敝邑收之。
秦王怒,遂絕趙《補》曰:姚本收秦太後之養地秦王于秦芮宋雲雲。
與此交有誤。
當雲收秦太後之養地于秦芮宋謂雲雲。
為魏。
謂楚王慎襄正曰:無考。
曰:索攻魏于秦,楚以攻魏,索于秦。
秦必不聽王矣。
是智困于秦而交疏于魏也。
楚、魏有怨,則秦重矣。
故王不如順天下,天下不欲秦伐魏,遂伐齊,與魏便地,言以所得齊地與魏易兩便也。
兵不傷,交不變,所欲必得矣。
管鼻之魏人正曰:注作鼻之名,謬。
下兩之字亦語助。
管鼻恐即樓鼻,說見前。
令翟強與秦事,鼻之不欲,故推之于強。
謂魏王曰:鼻之謂之。
鼻之與強,猶晉人之與楚人也。
晉人見楚人之急,帶劍而緩之,楚人惡其緩而急之。
今鼻之入,秦之傳舍,郦食其傳注止息傳置之舍。
舍不足以舍之;侍衛之盛,舍不能容。
強之入,無蘇于秦者。
言秦輕之,無與為樵蘇者。
正曰:一本蘇作蔽,是言無人從之。
強王貴臣也,而秦若此其甚,安可?秦待巳巳厚,可以不與秦事。
秦輕強矣,欲其重之,必令與秦事。
乃可正曰:翟強欲合齊、秦外楚以輕樓鼻。
樓鼻欲合秦、楚外齊以輕翟強。
鼻強不合,而謂鼻令強與秦事者,鼻容強為之,秦入鼻言故輕強。
此士蓋為強言以激魏王者也。
此當在襄王時。
成陽君秦昭十七年入朝者,于此知為韓人不疑。
欲以韓、魏聽秦,魏王弗利。
白圭謂魏王曰:王不如陰,使人說成陽君曰:君入秦,秦必留君,而?多割于韓矣。
韓不聽,秦必留君而伐韓矣。
故君不如安行,安,猶徐。
求質于秦。
質事有不留之驗,乃可入正,曰質子之質。
成陽君必不入秦,秦、韓不衍敢字。
敢合,則王重矣。
安釐王,昭王子元年赧王三十九年乙酉。
秦敗魏于華,華山在弘農。
華陰,《秦紀》作華陽。
《注》:亭名,在密縣,事在此二年。
正曰華陰之華,去聲。
華下、華陽,史無音。
走芒邜而圍大梁。
須賈魏人。
為魏謂穰侯曰:臣聞魏氏大臣父兄皆謂魏王曰:初時惠王伐趙,戰乎三梁,春秋、秦取梁、漢、夏陽也。
河内有梁,周小邑也。
陳留、浚儀,大梁為三,皆魏也。
正曰:索隐雲雲,梁即南梁,又說見齊策。
十萬之軍抜邯鄲,秦十二年,攻趙,虜莊。
賈正曰:魏惠王十八年,拔趙邯鄲,二十年,歸趙邯鄲。
趙氏不割而邯鄲複歸。
齊人攻燕,殺子之,破故國,補曰:《通鑒》《大事記》在宣王二十九年。
燕不割而燕國複歸。
燕、趙之所?國全兵勁,而地不并于諸侯者,以其能忍難而重出地也。
宋、中山數伐數割而随以亡。
臣以為此臣魏大臣所稱。
燕、趙可法,而宋、中山可無為也。
夫秦貪戾之國而無親,蠶食魏,盡晉國,戰勝??子,地缺正曰:臯,上刀反。
??,羊益反,又??作澤。
古書三字皆通,此未有據史。
??作暴,下同。
徐廣雲:暴,鸢也。
《大事記》作暴吏,未詳。
割八縣,地未畢入而兵複出矣。
夫秦何厭之有哉?今又走芒卯,入北地,梁之北非郡。
正曰:《史記》作宅策,字訛,下同。
《正義》引《竹書》雲:宅陽一名北宅。
《括地志》雲:故城在鄭州榮陽縣西。
此非但攻梁也,且劫王以多割也,王必勿聽也。
今王循楚、趙而講,循,猶順也。
以下文考之,秦時蓋合楚、趙共攻魏,魏見二國為秦用,遂欲講秦,不反複思之也。
正曰:循即徇。
楚、趙怒而與王争事秦,秦必受之。
秦挾楚、趙之兵以複攻,則國救亡不可得衍也字。
也巳。
願王之必無講也。
王若欲講,必少割而有質。
亦事驗也。
正曰:索隐雲:少割地而求秦質子。
不然,必欺。
補曰:索隐雲必稱秦欺。
是臣之所聞于魏也,願君之以是慮事也。
《周書》曰:維命不于常。
此言幸之不可數也。
夫戰勝??子而割八縣,此非兵力之精,非計之?也,天幸為多矣。
補曰:漢史天幸語本此。
今又走芒卯,入北地,以攻大梁,是以天幸自為常也。
智者不然。
臣聞魏氏悉其百縣勝兵以止戍大梁,臣以為不下三十萬。
以三十萬之衆守十仭之城,臣以為雖湯、武複生,弗易攻也。
夫輕信楚、趙之兵,陵十仭之城,戴補曰:一本标孫作戰。
三十萬之衆,而志必舉之,臣以為自天下之始分以至于今,未嘗有之也。
攻而不能,技??,兵必罷,音疲。
陰必亡,陰穰侯别邑。
正曰陰,即陶。
說見趙策。
則前功必棄矣。
今魏方疑,可以少割收也。
願君《補補》曰:史願君逮楚、趙。
之及楚、趙之兵未任于大梁也,未以攻梁自任。
亟以少割收魏。
魏方疑而得以少割為和,必欲之,則君得所欲矣。
楚、趙怒于魏之先已講也,巳,兵未至而與秦講。
必争事秦,從是以散,從橫之從。
而君後擇焉。
擇其所與于散從之後。
且君之嘗割晉國取地也。
何必以兵哉。
先割取時不用兵。
夫兵不用而魏效绛安邑又為陰啟言得亡國以拓陰之封地,補曰又為止已合策,文有脫誤,見後。
兩機盡兩,謂得縣啟封,盡無遺也。
故宋衛效魏自比小國。
二。
國,小國也。
尤憚元作憚尤。
憚尤秦兵出地而小,故愈畏秦。
巳合魏合秦。
而君制之補曰:史雲,又為陶開兩道幾盡,故宋、衛必效單父,秦兵可全雲雲。
按此文明順,姚《注》亦宜引從之。
《正義》雲:故宋及單父是陶南道,魏安邑及绛是陶北道。
索隐雲:穰侯封陶、魏、效、绛、安邑,是得河東地。
言從秦通陶,開河西、河東之兩道,此時宋已滅,是秦将盡得宋地也。
愚謂可全即上言不用之意。
何求而不得。
何為而不成臣願君之熟計而毋行危也。
穰侯曰。
善乃罷梁圍彪謂賈之說不足以巳秦也,為其為魏也過深,而說秦者不切。
夫以秦為。
天幸而欲其無行,危也,秦豈信之哉?秦行是何危之有?且其為魏之過深也,适足以疑秦,豈沮于是哉?梁圍之解,将别有故,非賈力也。
正曰:《大事記》略載此章及穰侯攻大梁章,謂同一術。
愚謂魏利于少割,穰侯喜得此地而罷兵,亦無不可。
《大事記》周赧王四十年,秦昭三十二,魏安釐二,韓釐二十一,趙惠文二十四年,秦以魏冉為相國,伐韓。
暴鸢救魏,魏冉破之,斬首四萬。
鸢走開封,魏割八縣以和。
魏冉複伐魏,走芒卯,入北宅,遂圍大梁。
魏割溫以和。
四十一年,魏背秦,與齊從親秦。
魏冉伐魏,拔四城,斬首四萬。
四十二年,趙、魏伐韓華陽。
秦魏冉、白起客卿胡傷救韓,敗魏将芒卯華陽,斬首十三萬,取卷、蔡陽、長社。
又敗趙将賈偃,沉其卒二萬于河,取觀津。
魏予秦南陽以和,以其地為南陽郡,遷免臣居之。
○《通鑒綱目》書略同,不著暴鸢、芒卯、?及以地為南陽郡。
一節補曰:按史,魏安釐王二年、三年、四年,連歲、魏冉将兵來伐。
二年之戰,韓暴鸢救魏,敗走。
《年表》、《秦紀》、《魏世家》、《魏冉傳》皆雲兵至大梁,次年之戰,不地。
最後華陽之戰,趙、魏伐韓,秦救韓,敗趙,魏走芒卯。
但史所載有差互。
《紀》以擊芒卯,華陽,《傳》以走暴鸢,并為次年事。
華陽之戰,或雲得三晉将,或雲攻趙、韓、魏八縣,三縣之殊,十萬、十五萬。
之舛,故《太事記》參定書之。
今考此策須賈之辭,謂戰勝暴子割八縣地未畢而兵複出,此《大事記》所以書此役繼于走暴鸢之後,但策首書秦敗魏于華,恐于華二字因下章誤衍也○又按《秦紀》昭王三十四年書秦與魏韓上庸地為一郡,南陽免臣遷居之。
三十五年初置南易郡。
《大事記》于魏予秦南陽後書以其地為南陽郡,遷免臣君之。
即以此為是年事。
按南陽凡二,其一河南之修武,其一鄧州之堵陽。
免臣者,以罪免,遷守新邊,秦不信敵國之民,故徙其國人,使錯居之。
前此二十七年攻楚,赦罪人,遷之南陽。
《大事記》必謂前巳備楚,故今以新得之南陽,而不知《紀》書乃謂秦與魏、韓上庸地為一郡于南陽,上庸屬漢中,今房州竹山縣,則正鄧之南陽也。
次年乃書置南陽郡,秦南陽郡即鄧,而修武更置河内郡,不聞兩南陽也。
昭王四十四年,秦白起攻韓,取南陽,絕大行道,使秦巳置郡,不應複雲爾。
《大事記》亦書之矣。
此條蓋因魏入南陽以和,偶與下文南陽免臣相次而緻誤爾。
因《上論大事記》文附于此。
秦敗魏于華魏王且入朝于秦周訴謂王曰。
補曰:一本訴作。
訴是,下同。
宋人有學者,三年反而名其母。
其母曰:子學三年反而名我者,何也?其子曰:吾所賢者無過堯舜,堯、舜名;吾所大者無大天地,天地名。
今母賢不過堯、舜,母大不過天地,是以名母也。
其母曰:子之于學者,于其所學。
将盡行之乎?願子之有以易名母也。
子之于學也,将有所不行也,正曰:姚本也作乎。
願子之且以名母為後也。
今王之事秦,尚有可以易入朝者乎?願王之有以易之,而以入朝為後。
魏王曰:子患寡人入而不出邪?許绾為我祝曰:入而不出,請殉寡人以頭。
周訴對曰:如臣之賤也,今人有謂臣曰:入不測之淵而必出不出,請以一鼠首為汝殉者,臣必不為也。
今秦,不可知之國也,猶不測之淵也,而許绾之首猶鼠首也。
内王于不可知之秦,而殉王以鼠首,臣竊為王不取也。
且無梁,孰與無河内急?王曰:梁急。
無梁,孰與無身急?王曰:身急。
曰:以三者,身上也,河内其下也。
秦未索其下而王效其上可乎。
王尚未聽也。
支期曰:王視楚王。
頃襄。
楚王入秦絕句:王以三乘先之。
先楚至秦。
楚王不入。
楚魏為一。
尚足以捍秦。
王乃止。
王謂支期曰。
吾始巳諾于應侯矣。
今不行者欺之矣。
支期曰。
王勿憂也。
臣使長信侯魏相之善應侯者,請無内王。
王待臣也。
支期說于長信侯曰。
王命召相國。
長信侯曰:王何以臣為?支期曰:臣不知也,王急召君。
長信侯曰:吾内王于秦者,甯以為秦邪?吾以為魏也。
支期曰:君無為魏計,君其自為計。
且安死乎?問:何所安?安生乎?安窮乎?安貴乎?君其先自為計,後為魏計。
長信侯曰:樓公将入矣,緩也。
俟其入,欲與之議,正曰:無考。
樓緩、樓鼻、韓策并見。
樓梧,皆此時人。
臣今從。
支期曰:王急召君,君不行,血濺君襟矣。
長信侯行,支期随其後,且見王。
支期先入,謂王曰:僞病者乎?而見之,令王見而辭疾。
臣已恐之矣。
長信侯入見王,王曰:病甚,柰何?吾始已諾于應侯矣。
意雖道死,行乎?雖死于路,猶将行。
長信侯曰:王毋行矣,臣能得之于應侯矣。
能使應侯止王之行。
願王無憂彪謂周訴之愛王也甚忠,其谕王也甚切,賢智人也。
釐!王不能聽,而聽支期期。
豈賢于訴哉?蓋期之所效者事,而訴之所谕者理。
庸人固可示以事而難以理谕也。
微二臣者,厘其為楚懷與。
《補》曰:為我為王,以為秦,以為魏之為去聲。
華陽之戰,魏不勝秦。
明年,将使段幹崇割地而講。
孫臣并魏人。
謂魏王曰:魏不以敗之上割,上謂當其時。
可謂善用不勝矣;而秦不以勝之上割,可謂不善用勝矣。
今處期年乃欲割,是群臣之私計不及也。
而王不知也。
且夫欲玺者,得秦封,受其玺。
段幹子也,王因使之割地;欲地者,秦也,而王因使之授《元》作受。
受玺。
夫欲玺者制地,而欲地者制玺,其勢必無魏矣。
且夫奸人固皆欲以地事秦。
以地事秦,譬猶抱薪而救火也,薪不盡則火不止。
今王之地有盡,而秦求之無窮,是薪火之說也。
魏王曰:善。
雖然,吾以許秦矣,不可以革也。
革,更也。
對曰:王獨不見夫博者之用枭耶?猶上善用勝矣。
補曰:《正義》雲:博頭有刻為枭鳥形者,擲得枭者,合食其子。
若不便,則為餘行也。
欲食則食,欲握則握。
握不食也。
食者行棋握不行也。
故史曰:便則行,不便則止。
今君劫于群臣而許秦,因曰不可革,何用智之不若枭也?魏王曰:善。
乃按其行。
按猶止記四年。
有補曰:史安釐王四年,華陽戰敗後,段幹子請于南陽以和。
此策雲按其行。
《通鑒綱目》雲:王不聽,卒以南陽為和。
秦、魏為與國,齊、楚約而欲攻魏,魏使人求救于秦,冠蓋相望,秦救不出。
魏人有唐雎《元》作且。
下同。
且補曰:《新序》同。
史作雎。
者,年九十餘,謂魏王曰:老臣請出西說秦,令兵先,臣出,可乎?魏王曰:敬諾。
遂約車而遣之。
唐雎且見秦王,昭。
秦王曰:丈人芒然乃遠至此,甚苦矣。
魏來求救數矣,寡人知魏之急矣。
唐雎且對曰:大王已知魏之急而救不至者,是大王荮茦之臣無任矣。
不堪其事。
且夫魏,一萬乘之國,稱東藩,受 帶祠春秋者,以為秦之強足以為與也。
今齊楚之兵巳在魏郊矣。
大王之救不至,魏急則且割地而約齊楚。
王雖欲救之,豈有及哉。
是亡一萬乘之魏而強二敵之齊楚也。
竊以為大王荮茦之臣無任矣。
秦王喟然愁悟,遽發兵日夜赴魏。
齊楚聞之,乃引兵而去。
魏氏複全。
唐雎且之說也。
《記》:十年有。
虞卿謂趙王惠文。
曰:人之情甯朝人乎?甯朝于人也?趙王曰:人亦甯朝人耳,何故甯朝于人?虞卿曰:夫魏為從主,而違者範痤也。
魏相補曰:一本作座史,與此同。
今王能以百裡之地,若萬戶之都,請殺範痤于魏。
範痤死,則從事可移于趙。
趙主從也。
趙王曰:善。
乃使人以百裡之地請殺範痤于魏。
魏王許諾,使司徒本周卿,此時主,徒隸者耳。
執範痤而未殺也。
範痤獻書魏王曰:臣聞趙王以百裡之地請殺痤之身。
夫殺無罪範痤,衍痤字。
痤補曰字衍。
薄故也。
猶細事。
而得百裡之地,大利也。
臣竊為大王美之?雖然,而有一焉,百裡之地不可得,而死者不可複生也,則王必為天下笑矣。
臣竊以為與其以死人市,不若以生人市,便元作使。
使補曰:姚《注》雲:一本無。
史同。
也。
又遺其後相信陵君書曰:夫趙、魏,敵戰之國也。
趙王以咫尺之書來,而魏王輕為之殺無罪之痤。
痤雖不肖,故魏之免相衍望字望補曰:姚雲:劉作室,史無。
也。
嘗以魏之故,得罪于趙。
夫國無用臣,用言可任者補曰:一本國内無用是。
外雖得地,勢不能守。
然今能守魏者,莫如君矣。
王聽趙殺痤之後,強秦襲趙之欲,襲言猶因趙之故态。
倍趙之割,則君将何以止之?此君之累也。
信陵君曰:善。
遽言之王而出之。
十一年,有與其以死市下元在趙策補曰:從舊在趙可。
魏将與秦攻韓,朱巳史作無忌。
《補》曰:史魏王以秦救之故,欲親秦而伐韓。
以求故地。
無忌謂魏王曰雲雲。
《大事記》據之。
以其辭雲。
秦太後母也。
以憂死。
故附載于宣太後之薨之後。
在赧王五十年。
按朱巳即無忌,字訛也。
謂魏王曰:秦與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貪戻好利而無信,不識禮義德行,苟有利焉,不顧親戚兄弟,若禽獸耳。
此天下之所同知也,非所施厚積德也。
故太後毋也,而以憂死;秦昭四十二年。
此十二年。
穰侯舅也,功莫大焉,而竟逐之;兩弟無罪,而再奪之國。
此其于親戚兄弟若此,而又況于 雠之敵國也。
《補》曰:一本标也作乎。
今大王與秦伐韓,而益近秦,臣甚惑之,而王弗識也,則不明矣。
群臣知之而莫以此谏,則不忠矣。
今夫韓氏以一女子承一弱主,此十二年,桓、惠立八年矣。
《補》曰:《大事記》雲:《韓世家》不載其事,必是時韓王少毋後用事也。
愚按:是時秦宣太後、趙惠文後、齊君王後皆專政,韓亦然也。
内有大亂,外安能支強秦、魏之兵,王以為不破乎?韓亡,秦有鄭地,時鄭亡,屬韓。
與大梁鄰,王以為安乎?欲得故地,蓋嘗喪地于韓,今欲取之。
而今負強秦之禍也,正曰:史負強秦之說據,此則負當從恃訓從策文,則負任在背以為喻也,史義長。
王以為利乎? 秦非無事之國也,韓亡之後,必且便事,便事必就易與利,補曰:便事史并作更字。
就易與利必不伐楚與趙矣。
是何也?夫越山逾河,絕韓之上黨而攻強趙,《補》曰:史作絕上黨。
《正義》雲:韓上黨,從太行山西北澤、潞等州是也。
則是複阏與之事也,先時趙奢敗秦于此。
《補》曰:複,扶又反。
阏與,音遏?。
秦必不為也。
若道河内,倍邺、朝歌,倍。
音背。
絕漳、滏之水,而以與趙兵決勝于邯鄲之郊,是受智伯之禍也,秦又不敢伐楚。
道涉山元作而。
而谷,行三十裡,而攻危隘之塞,所行者甚遠,而所攻者甚難,秦又弗為也。
正曰:三十史作三千者是。
危隘史作冥,阨即黾阨也,說見《楚策大事記》。
秦向楚有兩道,涉山谷是西道,河外是東道,此是采《索隐正義》之文。
按二家本文以以涉谷為地名,當考。
《正義》雲:從褒斜入梁州,即東南至申州,攻石城山險呃之塞也。
若道河外,背大梁,而右上蔡、召陵,以與楚兵決于陳郊,秦又不敢也。
正曰:《大事記》引《正義》雲:從河外出函谷門,曆同州,南至鄭州,東向陳州,則背大梁也。
《大事記》今本作東向鄭州者,恐因上文訛。
○史右蔡,左召陵,《正義》雲:上蔡縣在豫州北,邵陵故城在豫州邬城縣東,并在陳州西。
從汴州南行向陳州之西郊,則上蔡、召陵在南面向東,皆身之右,定無左字也。
故曰:秦必不伐楚與趙矣,又不攻衛與齊矣。
正曰:衛、齊皆在趙、韓、魏之東。
韓亡之後,兵出之日,非魏無攻矣。
秦故有懷地、邢丘之城、垝津,地缺。
而以之臨河内,河内之共、汲,莫不危矣。
正曰:史作秦固,有懷茅固,故通。
《正義》雲:懷州武陵縣西故懷城。
《括地志》雲:懷州獲嘉縣東。
北有茅亭,即蘇忿生邑。
攢、茅○、邢丘,見秦策○。
《史》城垝津。
《索隐》引《策》雲:邢丘,安城。
今本無安字,恐之字即安訛也。
《史》此段後有安城字。
《正義》雲:在鄭州原武縣東南。
垝津。
《索隐》雲:在河北。
垝,九毀反。
《正義》引社預以為汲郡城南延津。
愚按:安釐王十一年,??拔我廪丘,或作邢丘、郪丘,餘無見。
蓋地皆懷界也。
索隐雲:共、汲皆縣名,屬河内。
丘,居庸反,又見下。
劉辰翁以為共汲河者,謬。
秦有鄭地,得垣雍,《秦紀》《注》:河内卷有垣雍城。
正曰:《正義》引括雲:垣雍故城在鄭州原武縣西北。
雍,于用反。
決荥澤屬策陽。
《書》《注》:在敖倉東南。
《補》曰:史作熒。
一本同。
而水大梁,大梁必亡矣。
《補》曰:《正義》雲:言韓亡後,秦有鄭地,得垣雍城,從荥澤決溝密雍,灌大梁也。
《大事記》雲:始皇滅魏,果用此策。
王之使者大過矣,乃惡安陵氏于秦,安陵,魏之不欲攻韓者,與群臣異,故惡之。
秦之欲許之久矣。
許言聽之。
久言秦之先,自惡之。
正曰:史作王之使者出過,而惡安陵氏于秦。
《大事記》引策文,則以策為明順。
許《史》作誅。
《正義》引《括地志》雲:安陵在鄢陵縣西北。
詳見前。
○《大事記》。
按:策:安陵君曰:吾先君成侯受诏襄王,以守此地。
蓋安。
陵,趙襄子所封,其後遠别為十國,附庸于魏。
今魏反,令使者惡之于秦。
然而秦之葉陽、昆陽與舞陽高陵鄰,高陵屬琅邪。
此二縣,安陵封地,以與昆陽、葉陽鄰,故秦久惡安陵。
正曰高陵屬京兆,與下文地不相近。
史無高陵字,策或誤也。
《注》尤非。
《正義》雲:葉陽,今許州葉縣。
昆陽故城在葉縣北,舞陽故城在葉縣東。
此時葉陽、昆陽屬秦,舞陽屬魏。
《大事記》:葉陽,今屬汝州。
聽使者之惡也,随安陵氏而欲亡之。
秦繞舞陽之北以東臨許,則南國必危矣。
《周記》《注》:南國,江漢之間又曰南陽也。
今詳此時屬韓。
正曰:《正義》雲:南國,今許州許昌縣南西許昌故城。
此時屬韓,在魏之南,故言南國。
《大事記》:安陵在鄢陵縣西北,則去許、汝不遠矣。
愚按:韓公雲:繞舞陽,葉、襄城,其地皆壤界也,故曰南國。
南國雖無危,則魏國豈得安哉?正曰:魏國豈得安哉?史作國無害大事,《記》《注》引《策》文當從策。
且夫憎韓不受安陵氏,可也;夫不患秦之不愛南國,非也。
補曰:史不愛安陵氏,下文可推。
○《大事記》秦得南國,則諸。
使之勢危矣。
魏不可以為非已地而不恤也。
異曰者,異猶他。
秦乃在河西,晉國之去梁也千裡有餘,言都绛安邑時:有補補曰:史無上文餘字,即以有字屬河山雲雲,《策文》則當有有字。
河山,以闌元作蘭,下同。
蘭闌入之闌。
正曰:按字書,闌,門遮也,欄閑也,牢也,通作蘭。
《王莽傳》:牛馬同蘭。
師古雲:蘭謂遮蘭,則闌亦可通。
闌入之闌,本作, 亦作蘭,于此義不切。
之有周、韓而間之,從橫元作林。
林軍橫之軍正曰:史作林鄉軍。
林鄉,地名,見芒卯謂秦王章。
《大事記》自秦伐林鄉以來至于今也。
以至于今,秦十攻魏,五入國中,邊城盡拔,文台堕,垂都焚,勾陽有垂都亭。
正曰:此引徐廣說,彼文元無都字,《補》曰:《索隐》雲:有廟曰都。
《正義》引《括地志》雲:文台在曹州冤句縣。
索隐雲:文台,台名。
《大事記》不取者,豈以他策有台巳燔,遊已奪之雲與?此類特泛言之邪?堕,許規反。
林木伐,糜鹿盡,而國繼以圍。
正曰:《大事記》赧王四十年,穰侯圍大梁。
又長驅梁北,東至陶、衛之郊,衛在河、淇
又策作入北地亦字訛。
魏王且從。
從順服也。
謂穰侯曰:君攻楚,得宛、穰以廣陶;攻齊,得剛、博并屬太山。
補曰:《正義》引《括地志》去,故剛城在兖州襲丘縣界。
愚謂剛博當即是剛壽。
《正義》雲:壽,鄲州縣。
以廣陶,得許、鄢陵以廣陶。
《補》曰:得許上當有攻魏字,缺脫。
秦王昭。
不問者何也?以大梁之未亡也。
今日大梁亡,許、鄢陵必議,議其不當得。
議則君必窮。
為君計者勿攻。
便補曰:魏昭王十三年,秦兵至大梁,即取魏安城之役。
安釐王二年,秦魏冉伐魏,走芒卯,入北宅,遂圍大梁,魏割溫以和。
二役皆冉相時而敗。
芒卯則冉将以伐,此策當在其時。
《大事記》載須賈說穰侯雲雲,攻而不拔,秦兵必罷,陶邑必亡,前功必棄矣。
下注此章謂與須賈同一術,亦以為此年事矣。
然秦攻取剛、壽在秦昭三十六七年後,此數年而策、已雲得剛、壽,而又不可曉也,當考。
○宛、穰、廣陶,說見趙。
策。
○許、鄢陵、魏地,見前。
秦得其地,不知何時。
白圭魏人,孟子稱之,趙岐以為周人,非也。
蓋至是三四十年矣。
正曰:秦昭王初年,魏冉已用事,則芈戎之貴巳久十二年,而當魏昭元年,則其初年猶與魏襄相及,正孟子時也。
趙岐以為周人,何以知其非也?但戰國人姓名多偶同者,鮑以在魏策中而即為魏人,謬矣。
又按,燕策白圭逃于秦,則嘗仕秦。
《新序》孟嘗君問白圭,恐亦此時。
史《白圭傳》首雲:當魏文侯時,李克務盡地力,而白圭樂觀時變。
後複引圭之言曰:吾治生産,如孫吳用兵,商鞅行法。
則其人在鞅後。
首句特與李克對論,非言其世也。
以二十取一語孟子正欲以其貨殖之術施之國家者也。
又《新序》記白圭戰亡六城,為魏取中山,白。
圭顯于中山,中山人惡之,于魏文侯投以夜光之璧,則文侯時又一白圭欤?或因史所書而訛舛欤?謂新城君曰:夜行者能無為奸,不能禁狗使無吠已也。
故臣能無議君于王,戎貴于秦王宜,為秦王仐圭說之,豈非圭使魏戎來魏?不能禁人議補曰:姚本此有臣字。
于君也。
秦策、段産語同。
正曰:段産、策本在韓、鮑,以史注新城君為稈戎,故曲為之說,未如即是此人否? 秦攻韓之管,《後志》河南管城注:在京縣東北。
《補》曰:鄭州管城縣。
魏王發兵救之。
昭忌曰:夫秦,強國也,而韓魏壤言地與秦接。
秦元作梁。
梁《補》曰:姚雲。
劉作秦。
不出攻則巳。
若出攻,非于韓也,必于魏也。
今幸而于韓,此魏之福也。
王若救之,夫解攻者,必韓之管也。
緻攻者必魏之梁也。
魏王不聽,曰:若不因救韓,韓怨魏,西合于秦,秦、韓為一,則魏危。
遂救之, 秦果釋管而攻魏。
魏王大恐,謂昭忌曰:不用子之計而禍至,為之柰何?昭忌乃為之見秦王昭正曰:時不可考。
曰:臣聞明主之聽也,不以挾私為政,與正同。
是參行也。
以諸國參考而行,言參彼巳也。
願大王無攻魏,聽臣也。
秦王曰:何也?昭忌曰:山東之從,時合時離,何也?秦王曰:不識也。
曰:天下之合,補曰:一本此下有也字。
以王之不必也。
猶言不可測也。
方攻韓,又攻魏是也。
其離也,以王之必也。
伐一不移伐則諸國知免,不急于從也。
仐攻韓之管國危矣。
未卒而移兵于梁,合天下之從,無精于此者矣。
精,猶明。
以為秦之求索必不可支也。
故為王計者,不如制元作齊。
齊、補曰。
疑字誤。
或上有缺文。
趙。
秦巳制趙,則燕不敢不事秦,荊、濟不能獨從,荊楚濟齊正曰:一本荊齊,是宋有稱齊為濟者,字多傍水。
天下争敵于秦,則弱矣。
言諸國合而競與秦敵,則秦弱。
秦王乃止。
彪謂鄰國有兵救之,恤鄰之義,昭王言是也。
秦伐韓而魏救之,挑秦之禍,昭忌之言亦是也。
要之,從約堅則宜救,猶救同室之鬥也。
無從約而救之,則是鄉鄰有鬥,被發纓冠而往,是豈不可已乎? 芮宋魏人。
欲絕秦、趙之交,故令魏氏收秦太後之養地。
宣太後。
秦王昭。
怒,芮宋謂秦王曰:魏委國于王委與之。
而王不受,故委國于趙也。
李郝趙人。
謂臣曰:子言無秦而養秦太後以地,是欺我也,故敝邑收之。
秦王怒,遂絕趙《補》曰:姚本收秦太後之養地秦王于秦芮宋雲雲。
與此交有誤。
當雲收秦太後之養地于秦芮宋謂雲雲。
為魏。
謂楚王慎襄正曰:無考。
曰:索攻魏于秦,楚以攻魏,索于秦。
秦必不聽王矣。
是智困于秦而交疏于魏也。
楚、魏有怨,則秦重矣。
故王不如順天下,天下不欲秦伐魏,遂伐齊,與魏便地,言以所得齊地與魏易兩便也。
兵不傷,交不變,所欲必得矣。
管鼻之魏人正曰:注作鼻之名,謬。
下兩之字亦語助。
管鼻恐即樓鼻,說見前。
令翟強與秦事,鼻之不欲,故推之于強。
謂魏王曰:鼻之謂之。
鼻之與強,猶晉人之與楚人也。
晉人見楚人之急,帶劍而緩之,楚人惡其緩而急之。
今鼻之入,秦之傳舍,郦食其傳注止息傳置之舍。
舍不足以舍之;侍衛之盛,舍不能容。
強之入,無蘇于秦者。
言秦輕之,無與為樵蘇者。
正曰:一本蘇作蔽,是言無人從之。
強王貴臣也,而秦若此其甚,安可?秦待巳巳厚,可以不與秦事。
秦輕強矣,欲其重之,必令與秦事。
乃可正曰:翟強欲合齊、秦外楚以輕樓鼻。
樓鼻欲合秦、楚外齊以輕翟強。
鼻強不合,而謂鼻令強與秦事者,鼻容強為之,秦入鼻言故輕強。
此士蓋為強言以激魏王者也。
此當在襄王時。
成陽君秦昭十七年入朝者,于此知為韓人不疑。
欲以韓、魏聽秦,魏王弗利。
白圭謂魏王曰:王不如陰,使人說成陽君曰:君入秦,秦必留君,而?多割于韓矣。
韓不聽,秦必留君而伐韓矣。
故君不如安行,安,猶徐。
求質于秦。
質事有不留之驗,乃可入正,曰質子之質。
成陽君必不入秦,秦、韓不衍敢字。
敢合,則王重矣。
安釐王,昭王子元年赧王三十九年乙酉。
秦敗魏于華,華山在弘農。
華陰,《秦紀》作華陽。
《注》:亭名,在密縣,事在此二年。
正曰華陰之華,去聲。
華下、華陽,史無音。
走芒邜而圍大梁。
須賈魏人。
為魏謂穰侯曰:臣聞魏氏大臣父兄皆謂魏王曰:初時惠王伐趙,戰乎三梁,春秋、秦取梁、漢、夏陽也。
河内有梁,周小邑也。
陳留、浚儀,大梁為三,皆魏也。
正曰:索隐雲雲,梁即南梁,又說見齊策。
十萬之軍抜邯鄲,秦十二年,攻趙,虜莊。
賈正曰:魏惠王十八年,拔趙邯鄲,二十年,歸趙邯鄲。
趙氏不割而邯鄲複歸。
齊人攻燕,殺子之,破故國,補曰:《通鑒》《大事記》在宣王二十九年。
燕不割而燕國複歸。
燕、趙之所?國全兵勁,而地不并于諸侯者,以其能忍難而重出地也。
宋、中山數伐數割而随以亡。
臣以為此臣魏大臣所稱。
燕、趙可法,而宋、中山可無為也。
夫秦貪戾之國而無親,蠶食魏,盡晉國,戰勝??子,地缺正曰:臯,上刀反。
??,羊益反,又??作澤。
古書三字皆通,此未有據史。
??作暴,下同。
徐廣雲:暴,鸢也。
《大事記》作暴吏,未詳。
割八縣,地未畢入而兵複出矣。
夫秦何厭之有哉?今又走芒卯,入北地,梁之北非郡。
正曰:《史記》作宅策,字訛,下同。
《正義》引《竹書》雲:宅陽一名北宅。
《括地志》雲:故城在鄭州榮陽縣西。
此非但攻梁也,且劫王以多割也,王必勿聽也。
今王循楚、趙而講,循,猶順也。
以下文考之,秦時蓋合楚、趙共攻魏,魏見二國為秦用,遂欲講秦,不反複思之也。
正曰:循即徇。
楚、趙怒而與王争事秦,秦必受之。
秦挾楚、趙之兵以複攻,則國救亡不可得衍也字。
也巳。
願王之必無講也。
王若欲講,必少割而有質。
亦事驗也。
正曰:索隐雲:少割地而求秦質子。
不然,必欺。
補曰:索隐雲必稱秦欺。
是臣之所聞于魏也,願君之以是慮事也。
《周書》曰:維命不于常。
此言幸之不可數也。
夫戰勝??子而割八縣,此非兵力之精,非計之?也,天幸為多矣。
補曰:漢史天幸語本此。
今又走芒卯,入北地,以攻大梁,是以天幸自為常也。
智者不然。
臣聞魏氏悉其百縣勝兵以止戍大梁,臣以為不下三十萬。
以三十萬之衆守十仭之城,臣以為雖湯、武複生,弗易攻也。
夫輕信楚、趙之兵,陵十仭之城,戴補曰:一本标孫作戰。
三十萬之衆,而志必舉之,臣以為自天下之始分以至于今,未嘗有之也。
攻而不能,技??,兵必罷,音疲。
陰必亡,陰穰侯别邑。
正曰陰,即陶。
說見趙策。
則前功必棄矣。
今魏方疑,可以少割收也。
願君《補補》曰:史願君逮楚、趙。
之及楚、趙之兵未任于大梁也,未以攻梁自任。
亟以少割收魏。
魏方疑而得以少割為和,必欲之,則君得所欲矣。
楚、趙怒于魏之先已講也,巳,兵未至而與秦講。
必争事秦,從是以散,從橫之從。
而君後擇焉。
擇其所與于散從之後。
且君之嘗割晉國取地也。
何必以兵哉。
先割取時不用兵。
夫兵不用而魏效绛安邑又為陰啟言得亡國以拓陰之封地,補曰又為止已合策,文有脫誤,見後。
兩機盡兩,謂得縣啟封,盡無遺也。
故宋衛效魏自比小國。
二。
國,小國也。
尤憚元作憚尤。
憚尤秦兵出地而小,故愈畏秦。
巳合魏合秦。
而君制之補曰:史雲,又為陶開兩道幾盡,故宋、衛必效單父,秦兵可全雲雲。
按此文明順,姚《注》亦宜引從之。
《正義》雲:故宋及單父是陶南道,魏安邑及绛是陶北道。
索隐雲:穰侯封陶、魏、效、绛、安邑,是得河東地。
言從秦通陶,開河西、河東之兩道,此時宋已滅,是秦将盡得宋地也。
愚謂可全即上言不用之意。
何求而不得。
何為而不成臣願君之熟計而毋行危也。
穰侯曰。
善乃罷梁圍彪謂賈之說不足以巳秦也,為其為魏也過深,而說秦者不切。
夫以秦為。
天幸而欲其無行,危也,秦豈信之哉?秦行是何危之有?且其為魏之過深也,适足以疑秦,豈沮于是哉?梁圍之解,将别有故,非賈力也。
正曰:《大事記》略載此章及穰侯攻大梁章,謂同一術。
愚謂魏利于少割,穰侯喜得此地而罷兵,亦無不可。
《大事記》周赧王四十年,秦昭三十二,魏安釐二,韓釐二十一,趙惠文二十四年,秦以魏冉為相國,伐韓。
暴鸢救魏,魏冉破之,斬首四萬。
鸢走開封,魏割八縣以和。
魏冉複伐魏,走芒卯,入北宅,遂圍大梁。
魏割溫以和。
四十一年,魏背秦,與齊從親秦。
魏冉伐魏,拔四城,斬首四萬。
四十二年,趙、魏伐韓華陽。
秦魏冉、白起客卿胡傷救韓,敗魏将芒卯華陽,斬首十三萬,取卷、蔡陽、長社。
又敗趙将賈偃,沉其卒二萬于河,取觀津。
魏予秦南陽以和,以其地為南陽郡,遷免臣居之。
○《通鑒綱目》書略同,不著暴鸢、芒卯、?及以地為南陽郡。
一節補曰:按史,魏安釐王二年、三年、四年,連歲、魏冉将兵來伐。
二年之戰,韓暴鸢救魏,敗走。
《年表》、《秦紀》、《魏世家》、《魏冉傳》皆雲兵至大梁,次年之戰,不地。
最後華陽之戰,趙、魏伐韓,秦救韓,敗趙,魏走芒卯。
但史所載有差互。
《紀》以擊芒卯,華陽,《傳》以走暴鸢,并為次年事。
華陽之戰,或雲得三晉将,或雲攻趙、韓、魏八縣,三縣之殊,十萬、十五萬。
之舛,故《太事記》參定書之。
今考此策須賈之辭,謂戰勝暴子割八縣地未畢而兵複出,此《大事記》所以書此役繼于走暴鸢之後,但策首書秦敗魏于華,恐于華二字因下章誤衍也○又按《秦紀》昭王三十四年書秦與魏韓上庸地為一郡,南陽免臣遷居之。
三十五年初置南易郡。
《大事記》于魏予秦南陽後書以其地為南陽郡,遷免臣君之。
即以此為是年事。
按南陽凡二,其一河南之修武,其一鄧州之堵陽。
免臣者,以罪免,遷守新邊,秦不信敵國之民,故徙其國人,使錯居之。
前此二十七年攻楚,赦罪人,遷之南陽。
《大事記》必謂前巳備楚,故今以新得之南陽,而不知《紀》書乃謂秦與魏、韓上庸地為一郡于南陽,上庸屬漢中,今房州竹山縣,則正鄧之南陽也。
次年乃書置南陽郡,秦南陽郡即鄧,而修武更置河内郡,不聞兩南陽也。
昭王四十四年,秦白起攻韓,取南陽,絕大行道,使秦巳置郡,不應複雲爾。
《大事記》亦書之矣。
此條蓋因魏入南陽以和,偶與下文南陽免臣相次而緻誤爾。
因《上論大事記》文附于此。
秦敗魏于華魏王且入朝于秦周訴謂王曰。
補曰:一本訴作。
訴是,下同。
宋人有學者,三年反而名其母。
其母曰:子學三年反而名我者,何也?其子曰:吾所賢者無過堯舜,堯、舜名;吾所大者無大天地,天地名。
今母賢不過堯、舜,母大不過天地,是以名母也。
其母曰:子之于學者,于其所學。
将盡行之乎?願子之有以易名母也。
子之于學也,将有所不行也,正曰:姚本也作乎。
願子之且以名母為後也。
今王之事秦,尚有可以易入朝者乎?願王之有以易之,而以入朝為後。
魏王曰:子患寡人入而不出邪?許绾為我祝曰:入而不出,請殉寡人以頭。
周訴對曰:如臣之賤也,今人有謂臣曰:入不測之淵而必出不出,請以一鼠首為汝殉者,臣必不為也。
今秦,不可知之國也,猶不測之淵也,而許绾之首猶鼠首也。
内王于不可知之秦,而殉王以鼠首,臣竊為王不取也。
且無梁,孰與無河内急?王曰:梁急。
無梁,孰與無身急?王曰:身急。
曰:以三者,身上也,河内其下也。
秦未索其下而王效其上可乎。
王尚未聽也。
支期曰:王視楚王。
頃襄。
楚王入秦絕句:王以三乘先之。
先楚至秦。
楚王不入。
楚魏為一。
尚足以捍秦。
王乃止。
王謂支期曰。
吾始巳諾于應侯矣。
今不行者欺之矣。
支期曰。
王勿憂也。
臣使長信侯魏相之善應侯者,請無内王。
王待臣也。
支期說于長信侯曰。
王命召相國。
長信侯曰:王何以臣為?支期曰:臣不知也,王急召君。
長信侯曰:吾内王于秦者,甯以為秦邪?吾以為魏也。
支期曰:君無為魏計,君其自為計。
且安死乎?問:何所安?安生乎?安窮乎?安貴乎?君其先自為計,後為魏計。
長信侯曰:樓公将入矣,緩也。
俟其入,欲與之議,正曰:無考。
樓緩、樓鼻、韓策并見。
樓梧,皆此時人。
臣今從。
支期曰:王急召君,君不行,血濺君襟矣。
長信侯行,支期随其後,且見王。
支期先入,謂王曰:僞病者乎?而見之,令王見而辭疾。
臣已恐之矣。
長信侯入見王,王曰:病甚,柰何?吾始已諾于應侯矣。
意雖道死,行乎?雖死于路,猶将行。
長信侯曰:王毋行矣,臣能得之于應侯矣。
能使應侯止王之行。
願王無憂彪謂周訴之愛王也甚忠,其谕王也甚切,賢智人也。
釐!王不能聽,而聽支期期。
豈賢于訴哉?蓋期之所效者事,而訴之所谕者理。
庸人固可示以事而難以理谕也。
微二臣者,厘其為楚懷與。
《補》曰:為我為王,以為秦,以為魏之為去聲。
華陽之戰,魏不勝秦。
明年,将使段幹崇割地而講。
孫臣并魏人。
謂魏王曰:魏不以敗之上割,上謂當其時。
可謂善用不勝矣;而秦不以勝之上割,可謂不善用勝矣。
今處期年乃欲割,是群臣之私計不及也。
而王不知也。
且夫欲玺者,得秦封,受其玺。
段幹子也,王因使之割地;欲地者,秦也,而王因使之授《元》作受。
受玺。
夫欲玺者制地,而欲地者制玺,其勢必無魏矣。
且夫奸人固皆欲以地事秦。
以地事秦,譬猶抱薪而救火也,薪不盡則火不止。
今王之地有盡,而秦求之無窮,是薪火之說也。
魏王曰:善。
雖然,吾以許秦矣,不可以革也。
革,更也。
對曰:王獨不見夫博者之用枭耶?猶上善用勝矣。
補曰:《正義》雲:博頭有刻為枭鳥形者,擲得枭者,合食其子。
若不便,則為餘行也。
欲食則食,欲握則握。
握不食也。
食者行棋握不行也。
故史曰:便則行,不便則止。
今君劫于群臣而許秦,因曰不可革,何用智之不若枭也?魏王曰:善。
乃按其行。
按猶止記四年。
有補曰:史安釐王四年,華陽戰敗後,段幹子請于南陽以和。
此策雲按其行。
《通鑒綱目》雲:王不聽,卒以南陽為和。
秦、魏為與國,齊、楚約而欲攻魏,魏使人求救于秦,冠蓋相望,秦救不出。
魏人有唐雎《元》作且。
下同。
且補曰:《新序》同。
史作雎。
者,年九十餘,謂魏王曰:老臣請出西說秦,令兵先,臣出,可乎?魏王曰:敬諾。
遂約車而遣之。
唐雎且見秦王,昭。
秦王曰:丈人芒然乃遠至此,甚苦矣。
魏來求救數矣,寡人知魏之急矣。
唐雎且對曰:大王已知魏之急而救不至者,是大王荮茦之臣無任矣。
不堪其事。
且夫魏,一萬乘之國,稱東藩,受 帶祠春秋者,以為秦之強足以為與也。
今齊楚之兵巳在魏郊矣。
大王之救不至,魏急則且割地而約齊楚。
王雖欲救之,豈有及哉。
是亡一萬乘之魏而強二敵之齊楚也。
竊以為大王荮茦之臣無任矣。
秦王喟然愁悟,遽發兵日夜赴魏。
齊楚聞之,乃引兵而去。
魏氏複全。
唐雎且之說也。
《記》:十年有。
虞卿謂趙王惠文。
曰:人之情甯朝人乎?甯朝于人也?趙王曰:人亦甯朝人耳,何故甯朝于人?虞卿曰:夫魏為從主,而違者範痤也。
魏相補曰:一本作座史,與此同。
今王能以百裡之地,若萬戶之都,請殺範痤于魏。
範痤死,則從事可移于趙。
趙主從也。
趙王曰:善。
乃使人以百裡之地請殺範痤于魏。
魏王許諾,使司徒本周卿,此時主,徒隸者耳。
執範痤而未殺也。
範痤獻書魏王曰:臣聞趙王以百裡之地請殺痤之身。
夫殺無罪範痤,衍痤字。
痤補曰字衍。
薄故也。
猶細事。
而得百裡之地,大利也。
臣竊為大王美之?雖然,而有一焉,百裡之地不可得,而死者不可複生也,則王必為天下笑矣。
臣竊以為與其以死人市,不若以生人市,便元作使。
使補曰:姚《注》雲:一本無。
史同。
也。
又遺其後相信陵君書曰:夫趙、魏,敵戰之國也。
趙王以咫尺之書來,而魏王輕為之殺無罪之痤。
痤雖不肖,故魏之免相衍望字望補曰:姚雲:劉作室,史無。
也。
嘗以魏之故,得罪于趙。
夫國無用臣,用言可任者補曰:一本國内無用是。
外雖得地,勢不能守。
然今能守魏者,莫如君矣。
王聽趙殺痤之後,強秦襲趙之欲,襲言猶因趙之故态。
倍趙之割,則君将何以止之?此君之累也。
信陵君曰:善。
遽言之王而出之。
十一年,有與其以死市下元在趙策補曰:從舊在趙可。
魏将與秦攻韓,朱巳史作無忌。
《補》曰:史魏王以秦救之故,欲親秦而伐韓。
以求故地。
無忌謂魏王曰雲雲。
《大事記》據之。
以其辭雲。
秦太後母也。
以憂死。
故附載于宣太後之薨之後。
在赧王五十年。
按朱巳即無忌,字訛也。
謂魏王曰:秦與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貪戻好利而無信,不識禮義德行,苟有利焉,不顧親戚兄弟,若禽獸耳。
此天下之所同知也,非所施厚積德也。
故太後毋也,而以憂死;秦昭四十二年。
此十二年。
穰侯舅也,功莫大焉,而竟逐之;兩弟無罪,而再奪之國。
此其于親戚兄弟若此,而又況于 雠之敵國也。
《補》曰:一本标也作乎。
今大王與秦伐韓,而益近秦,臣甚惑之,而王弗識也,則不明矣。
群臣知之而莫以此谏,則不忠矣。
今夫韓氏以一女子承一弱主,此十二年,桓、惠立八年矣。
《補》曰:《大事記》雲:《韓世家》不載其事,必是時韓王少毋後用事也。
愚按:是時秦宣太後、趙惠文後、齊君王後皆專政,韓亦然也。
内有大亂,外安能支強秦、魏之兵,王以為不破乎?韓亡,秦有鄭地,時鄭亡,屬韓。
與大梁鄰,王以為安乎?欲得故地,蓋嘗喪地于韓,今欲取之。
而今負強秦之禍也,正曰:史負強秦之說據,此則負當從恃訓從策文,則負任在背以為喻也,史義長。
王以為利乎? 秦非無事之國也,韓亡之後,必且便事,便事必就易與利,補曰:便事史并作更字。
就易與利必不伐楚與趙矣。
是何也?夫越山逾河,絕韓之上黨而攻強趙,《補》曰:史作絕上黨。
《正義》雲:韓上黨,從太行山西北澤、潞等州是也。
則是複阏與之事也,先時趙奢敗秦于此。
《補》曰:複,扶又反。
阏與,音遏?。
秦必不為也。
若道河内,倍邺、朝歌,倍。
音背。
絕漳、滏之水,而以與趙兵決勝于邯鄲之郊,是受智伯之禍也,秦又不敢伐楚。
道涉山元作而。
而谷,行三十裡,而攻危隘之塞,所行者甚遠,而所攻者甚難,秦又弗為也。
正曰:三十史作三千者是。
危隘史作冥,阨即黾阨也,說見《楚策大事記》。
秦向楚有兩道,涉山谷是西道,河外是東道,此是采《索隐正義》之文。
按二家本文以以涉谷為地名,當考。
《正義》雲:從褒斜入梁州,即東南至申州,攻石城山險呃之塞也。
若道河外,背大梁,而右上蔡、召陵,以與楚兵決于陳郊,秦又不敢也。
正曰:《大事記》引《正義》雲:從河外出函谷門,曆同州,南至鄭州,東向陳州,則背大梁也。
《大事記》今本作東向鄭州者,恐因上文訛。
○史右蔡,左召陵,《正義》雲:上蔡縣在豫州北,邵陵故城在豫州邬城縣東,并在陳州西。
從汴州南行向陳州之西郊,則上蔡、召陵在南面向東,皆身之右,定無左字也。
故曰:秦必不伐楚與趙矣,又不攻衛與齊矣。
正曰:衛、齊皆在趙、韓、魏之東。
韓亡之後,兵出之日,非魏無攻矣。
秦故有懷地、邢丘之城、垝津,地缺。
而以之臨河内,河内之共、汲,莫不危矣。
正曰:史作秦固,有懷茅固,故通。
《正義》雲:懷州武陵縣西故懷城。
《括地志》雲:懷州獲嘉縣東。
北有茅亭,即蘇忿生邑。
攢、茅○、邢丘,見秦策○。
《史》城垝津。
《索隐》引《策》雲:邢丘,安城。
今本無安字,恐之字即安訛也。
《史》此段後有安城字。
《正義》雲:在鄭州原武縣東南。
垝津。
《索隐》雲:在河北。
垝,九毀反。
《正義》引社預以為汲郡城南延津。
愚按:安釐王十一年,??拔我廪丘,或作邢丘、郪丘,餘無見。
蓋地皆懷界也。
索隐雲:共、汲皆縣名,屬河内。
丘,居庸反,又見下。
劉辰翁以為共汲河者,謬。
秦有鄭地,得垣雍,《秦紀》《注》:河内卷有垣雍城。
正曰:《正義》引括雲:垣雍故城在鄭州原武縣西北。
雍,于用反。
決荥澤屬策陽。
《書》《注》:在敖倉東南。
《補》曰:史作熒。
一本同。
而水大梁,大梁必亡矣。
《補》曰:《正義》雲:言韓亡後,秦有鄭地,得垣雍城,從荥澤決溝密雍,灌大梁也。
《大事記》雲:始皇滅魏,果用此策。
王之使者大過矣,乃惡安陵氏于秦,安陵,魏之不欲攻韓者,與群臣異,故惡之。
秦之欲許之久矣。
許言聽之。
久言秦之先,自惡之。
正曰:史作王之使者出過,而惡安陵氏于秦。
《大事記》引策文,則以策為明順。
許《史》作誅。
《正義》引《括地志》雲:安陵在鄢陵縣西北。
詳見前。
○《大事記》。
按:策:安陵君曰:吾先君成侯受诏襄王,以守此地。
蓋安。
陵,趙襄子所封,其後遠别為十國,附庸于魏。
今魏反,令使者惡之于秦。
然而秦之葉陽、昆陽與舞陽高陵鄰,高陵屬琅邪。
此二縣,安陵封地,以與昆陽、葉陽鄰,故秦久惡安陵。
正曰高陵屬京兆,與下文地不相近。
史無高陵字,策或誤也。
《注》尤非。
《正義》雲:葉陽,今許州葉縣。
昆陽故城在葉縣北,舞陽故城在葉縣東。
此時葉陽、昆陽屬秦,舞陽屬魏。
《大事記》:葉陽,今屬汝州。
聽使者之惡也,随安陵氏而欲亡之。
秦繞舞陽之北以東臨許,則南國必危矣。
《周記》《注》:南國,江漢之間又曰南陽也。
今詳此時屬韓。
正曰:《正義》雲:南國,今許州許昌縣南西許昌故城。
此時屬韓,在魏之南,故言南國。
《大事記》:安陵在鄢陵縣西北,則去許、汝不遠矣。
愚按:韓公雲:繞舞陽,葉、襄城,其地皆壤界也,故曰南國。
南國雖無危,則魏國豈得安哉?正曰:魏國豈得安哉?史作國無害大事,《記》《注》引《策》文當從策。
且夫憎韓不受安陵氏,可也;夫不患秦之不愛南國,非也。
補曰:史不愛安陵氏,下文可推。
○《大事記》秦得南國,則諸。
使之勢危矣。
魏不可以為非已地而不恤也。
異曰者,異猶他。
秦乃在河西,晉國之去梁也千裡有餘,言都绛安邑時:有補補曰:史無上文餘字,即以有字屬河山雲雲,《策文》則當有有字。
河山,以闌元作蘭,下同。
蘭闌入之闌。
正曰:按字書,闌,門遮也,欄閑也,牢也,通作蘭。
《王莽傳》:牛馬同蘭。
師古雲:蘭謂遮蘭,則闌亦可通。
闌入之闌,本作, 亦作蘭,于此義不切。
之有周、韓而間之,從橫元作林。
林軍橫之軍正曰:史作林鄉軍。
林鄉,地名,見芒卯謂秦王章。
《大事記》自秦伐林鄉以來至于今也。
以至于今,秦十攻魏,五入國中,邊城盡拔,文台堕,垂都焚,勾陽有垂都亭。
正曰:此引徐廣說,彼文元無都字,《補》曰:《索隐》雲:有廟曰都。
《正義》引《括地志》雲:文台在曹州冤句縣。
索隐雲:文台,台名。
《大事記》不取者,豈以他策有台巳燔,遊已奪之雲與?此類特泛言之邪?堕,許規反。
林木伐,糜鹿盡,而國繼以圍。
正曰:《大事記》赧王四十年,穰侯圍大梁。
又長驅梁北,東至陶、衛之郊,衛在河、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