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争産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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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爺曰:“你兄弟争财多年,我已曉得。

    爾是非明白,今當為爾判決,永杜争端。

    爾兄弟可将父手分關及家中各項簿帳,所置器皿物件,諸般鎖鑰,并兩家親丁,不論男女、老小、婢仆,俱要到司一審,時刻即放回去,便可絕爾數年之争。

    ”千藩、千宣依命。

    各擡家眷人口見官,各以分關、鎖鑰、田莊、記籍、簿書,一一遞上。

    郭爺乃問千藩曰:“我觀爾兄弟分關田地諸般,件件相當,無有不平。

    爾獨苦苦告弟,必是為弟多得了銀子。

    ”千藩曰:“故父遺銀,’弟獨藏去,情理難堪,故屢來奔告。

    ”郭爺曰:“爾弟得銀,盡藏于家乎?抑寄在人家?”千藩曰:“弟銀俱在家中。

    ”郭爺曰:“吾盡追弟銀與爾,肯罷訟乎?”千藩曰:“若得弟銀,再不敢纏告。

    ”郭爺又問千宣曰:“爾之告兄,必說兄騙銀甚多,心中不忿。

    ”千宣曰:“父所埋銀,皆為兄得,小人甚不甘心,故此來告。

    ”郭爺曰:“吾取爾兄之銀,盡數典爾,肯歇否?”千宣曰:“若取兄銀出來,小人永不敢争!” 郭爺已知兩人心事,遂大罵曰:“爾這兩兄弟,狼心狗肺,不念手足同胞,兄說弟得銀多,弟疑兄多得銀,今我公斷,今以千宣分關等項,悉付千藩,即刻入弟之宅,管弟之業;以千藩分關等項,悉付與千宣,即刻入兄之宅,管兄之業。

    若有半言反悔,我即提本籍沒爾家财,家屬盡流口外。

    ”斷罷,遂差十數牢子,押住千藩、千宣,各自換易。

     誰知二家婦女都隻思戀自家器物,都不肯換。

    大家哭訴于郭爺之前曰:“小人兄弟不才,激惱老爺。

    今蒙更相換易,誠至公至明,無一點偏私,小人無不聽從。

    但小人家中婦女,用慣自家舊物,住慣自家舊屋,今後永不敢争。

    隻願各人掌業,不願換易,倘再争訟,情願甘當大罪。

    伏願天台乞憐恩宥!”郭爺曰:“吾已斷定,誰聽你诳言!”千藩、千宣複叩頭懇訴。

    郭爺大怒曰:“爾兄弟這個争多,那個争少,今日更換,便多少得均矣!又都舍不得自家己業,豈非骨肉相殘,徒把父财作勢乎?先人如此刻苦得來,如今兄弟這般争執,質之于官,财為悖逆之民;求之于父,則為不孝之子。

    本該各責二十,以懲刁風。

    但據二人各稱父遺家業十有餘萬,姑各罰銀一萬,以充國用,解入朝廷,再不許爾争訟,方準爾兩家更換。

    ”千藩、千宣畏郭爺威明,遂甘受罰準息。

    郭爺判曰: 難得者兄弟,易得者錢财,故古人不欲以外物而傷天性,此單宰之所以化成人也。

    今李千藩、李千宣,母雖嫡庶,父則均恩。

    夫何不念手足、懿親,同忾大誼?兄則告弟獨吞父生前之銀,弟則訟兄私掘父已藏之窖。

    角弓外向,棠棣中枯。

    不念父功刻苦,惟知财利迷心。

    語讦告則屢年仇雠,語更換則一家号泣。

    固知不從貿易者,乃兩家俱非不足;好為争執者,實二人倚勢在财。

    今依理斷,各罰贖銀一萬,輸送入官,以充朝廷糧饷。

    立按取供,毋再自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