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通制(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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輙就夫家再行招婿,破蕩前夫家私,甚犯風化。
今後有犯,如未終制,本婦、後夫、媒合、保見人等,比依服内成親例,一體斷罪。
若已服阕者,量事輕重科決,并聽離異,仍追破費前夫家業給主,元下财錢沒官。
官員公服品級諸公服,文武官同。
五品以上并紫羅服,六品七品绯羅服,八品九品綠羅服。
俱紅鞓偏帶,一品玉帶,二品花犀帶,三品四品荔枝金帶,五品以下至九品并烏犀角帶。
○授省劄巡檢、提領案牍、都吏目、典吏、儒醫學教谕、學正、學錄、站務官,并檀褐羅窄袖衫,烏角束帶,舒腳幞頭;禮生于見設司吏内委差一員,穿茶褐羅窄袖衫,黑角束帶,舒腳幞頭。
官民服色職官,一品二品三品服渾金花、金■〈衤答〉子,四品五品金袖襕,六品七品六花,八品九品四朵花。
命婦服渾金、金褡子、銷金并金紗答子,一品至五品首飾金珠寶玉,六品至九品許用金,惟耳環許珠玉。
諸職官緻仕,與見任同。
解降者,依應得品級。
不叙,與庶人同。
○職官車輿等不用龍鳳文并帳幙不用赭黃外,一品二品三品車輿間金,妝飾銀螭頭、繡帶、青幔,鞍辔飾以金,器皿用金玉。
四品五品用刺繡紗羅帳幙,車輿素獅頭、繡帶、青幔,鞍辔飾以銀,酒器台盞用金,餘用銀。
六品以下用素紗羅帳幙,車輿素雲頭、素帶、青幔,台盞鍍金,餘用銀。
○庶人男女除不得用銷金并赭黃,并笠帽不許用金玉,靴不得裁制花樣,許服暗花纻【纻,原文作紸,據《通制條格》卷九《衣服服色》相應文字改,見本叢刊點校本第一三六頁。
】絲紬绫羅毛毳。
首飾用翠毛、金钗篦一事,耳環用金珠碧甸,餘并用銀。
酒器【器下當脫用或許用。
參見[一七]揭相應文字。
】銀壺瓶、台盞、盂旋,餘皆禁止。
流官封贈等第正從一品封贈三代,爵國公,勳正上柱國、從柱國,母妻并國夫人。
正從二品封贈二代,爵郡公,勳正上護軍、從護軍,母妻郡夫人。
正從三品封贈二代,爵郡侯,勳正上輕車都尉從輕車都尉。
正從四品封贈父母,爵郡伯,勳正上騎都尉、從騎都尉,母妻并封郡【原文郡下顯衍一郡字,今删。
參見《元史》卷八十四《選舉志四》,頁二一一五。
】君。
正從五品封贈父母,爵正縣子,勳骁騎尉,從縣男,勳飛騎尉,母妻并縣君。
正從六品封贈父母,父爵用散官,母恭人。
正從七品父用散官,母妻并宜人。
封妻者,止封正妻一人,正妻殁,繼室亦止封一人。
婦人因夫子得封,不許再嫁。
失節婦人,不得封贈。
居官丁憂例諸職官不奔父母喪,決四十七下,解見任,期年後降一等叙用,标附過名。
○官吏不奔父喪,遇革除名不叙。
詐稱母亡奔喪,職官遇革不叙。
官吏父母喪亡,丁憂終制,實二十七個月,方許叙仕。
○官吏丁憂,籍記先令诠注。
○凡居父母喪,宴飲、婚姻、作樂,皆非孝道。
除蒙古色目人宜從本俗,餘違治罪。
官民墳地禁限一品,四面各三百步。
二品,二百五十步。
三品,二百步。
四品五品,一百五十步。
六品以下,一百步。
庶人及寺觀各三十步。
若地内安坑墳茔,并免稅賦。
品官葬儀一品用石人四事,石柱二事,石虎、石羊各二事。
二品三品用石人、石柱、石虎、石羊各二事。
四品五品用石人、石虎、石羊各二事。
停柩不葬皇慶元年三月,中書省刑部呈:徐勝傅陳言,江南風俗,但有親喪,故将屍棺經年暴露,不肯埋葬,合準禁治。
都省準呈。
官民儀禮諸公筵不得令女人及無官人預坐。
諸色回避應諸人姓名,并合回避古王、周公、孔子名諱。
若同音及複名單名複犯者,不在此限。
諸人犯官稱及龍字,其書簡内不得用萬福等字,及銘旌牌上不許雕刊皇考妣字樣。
諸軍民公吏在途遇職官,須用下馬回避。
諸行路街道,皆須賤避貴,少避老,輕避重,來避去。
民俗雜禁諸民間并不得祈賽迎引土神,及用龍鳳旗幟、真兵仗儀從等。
○市肆不得織造貨賣纰薄窄短段疋裡絹鹽絲藥綿稀疎狹布,違犯之人,決五十七下,其物沒官。
止理見發之家。
○行戶人等不得私造斛鬥秤尺,違犯之人,決五十七下。
止坐見發之家。
禁斷紅門除寺觀、五嶽、四渎、孔子廟許紅門外,餘并禁斷。
今後有犯,如未終制,本婦、後夫、媒合、保見人等,比依服内成親例,一體斷罪。
若已服阕者,量事輕重科決,并聽離異,仍追破費前夫家業給主,元下财錢沒官。
官員公服品級諸公服,文武官同。
五品以上并紫羅服,六品七品绯羅服,八品九品綠羅服。
俱紅鞓偏帶,一品玉帶,二品花犀帶,三品四品荔枝金帶,五品以下至九品并烏犀角帶。
○授省劄巡檢、提領案牍、都吏目、典吏、儒醫學教谕、學正、學錄、站務官,并檀褐羅窄袖衫,烏角束帶,舒腳幞頭;禮生于見設司吏内委差一員,穿茶褐羅窄袖衫,黑角束帶,舒腳幞頭。
官民服色職官,一品二品三品服渾金花、金■〈衤答〉子,四品五品金袖襕,六品七品六花,八品九品四朵花。
命婦服渾金、金褡子、銷金并金紗答子,一品至五品首飾金珠寶玉,六品至九品許用金,惟耳環許珠玉。
諸職官緻仕,與見任同。
解降者,依應得品級。
不叙,與庶人同。
○職官車輿等不用龍鳳文并帳幙不用赭黃外,一品二品三品車輿間金,妝飾銀螭頭、繡帶、青幔,鞍辔飾以金,器皿用金玉。
四品五品用刺繡紗羅帳幙,車輿素獅頭、繡帶、青幔,鞍辔飾以銀,酒器台盞用金,餘用銀。
六品以下用素紗羅帳幙,車輿素雲頭、素帶、青幔,台盞鍍金,餘用銀。
○庶人男女除不得用銷金并赭黃,并笠帽不許用金玉,靴不得裁制花樣,許服暗花纻【纻,原文作紸,據《通制條格》卷九《衣服服色》相應文字改,見本叢刊點校本第一三六頁。
】絲紬绫羅毛毳。
首飾用翠毛、金钗篦一事,耳環用金珠碧甸,餘并用銀。
酒器【器下當脫用或許用。
參見[一七]揭相應文字。
】銀壺瓶、台盞、盂旋,餘皆禁止。
流官封贈等第正從一品封贈三代,爵國公,勳正上柱國、從柱國,母妻并國夫人。
正從二品封贈二代,爵郡公,勳正上護軍、從護軍,母妻郡夫人。
正從三品封贈二代,爵郡侯,勳正上輕車都尉從輕車都尉。
正從四品封贈父母,爵郡伯,勳正上騎都尉、從騎都尉,母妻并封郡【原文郡下顯衍一郡字,今删。
參見《元史》卷八十四《選舉志四》,頁二一一五。
】君。
正從五品封贈父母,爵正縣子,勳骁騎尉,從縣男,勳飛騎尉,母妻并縣君。
正從六品封贈父母,父爵用散官,母恭人。
正從七品父用散官,母妻并宜人。
封妻者,止封正妻一人,正妻殁,繼室亦止封一人。
婦人因夫子得封,不許再嫁。
失節婦人,不得封贈。
居官丁憂例諸職官不奔父母喪,決四十七下,解見任,期年後降一等叙用,标附過名。
○官吏不奔父喪,遇革除名不叙。
詐稱母亡奔喪,職官遇革不叙。
官吏父母喪亡,丁憂終制,實二十七個月,方許叙仕。
○官吏丁憂,籍記先令诠注。
○凡居父母喪,宴飲、婚姻、作樂,皆非孝道。
除蒙古色目人宜從本俗,餘違治罪。
官民墳地禁限一品,四面各三百步。
二品,二百五十步。
三品,二百步。
四品五品,一百五十步。
六品以下,一百步。
庶人及寺觀各三十步。
若地内安坑墳茔,并免稅賦。
品官葬儀一品用石人四事,石柱二事,石虎、石羊各二事。
二品三品用石人、石柱、石虎、石羊各二事。
四品五品用石人、石虎、石羊各二事。
停柩不葬皇慶元年三月,中書省刑部呈:徐勝傅陳言,江南風俗,但有親喪,故将屍棺經年暴露,不肯埋葬,合準禁治。
都省準呈。
官民儀禮諸公筵不得令女人及無官人預坐。
諸色回避應諸人姓名,并合回避古王、周公、孔子名諱。
若同音及複名單名複犯者,不在此限。
諸人犯官稱及龍字,其書簡内不得用萬福等字,及銘旌牌上不許雕刊皇考妣字樣。
諸軍民公吏在途遇職官,須用下馬回避。
諸行路街道,皆須賤避貴,少避老,輕避重,來避去。
民俗雜禁諸民間并不得祈賽迎引土神,及用龍鳳旗幟、真兵仗儀從等。
○市肆不得織造貨賣纰薄窄短段疋裡絹鹽絲藥綿稀疎狹布,違犯之人,決五十七下,其物沒官。
止理見發之家。
○行戶人等不得私造斛鬥秤尺,違犯之人,決五十七下。
止坐見發之家。
禁斷紅門除寺觀、五嶽、四渎、孔子廟許紅門外,餘并禁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