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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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明末的王思任〔2〕說的罷:“會稽乃報仇雪恥之鄉,非藏垢納污之地!”這對于我們紹興人很有光彩,我也很喜歡聽到,或引用這兩句話。

    但其實,是并不的确的;這地方,無論為那一樣都可以用。

     不過一般的紹興人,并不像上海的“前進作家”那樣憎惡報複,卻也是事實。

    單就文藝而言,他們就在戲劇上創造了一個帶複仇性的,比别的一切鬼魂更美,更強的鬼魂。

    這就是“女吊”。

    我以為紹興有兩種特色的鬼,一種是表現對于死的無可奈何,而且随随便便的“無常”〔3〕,我已經在《朝華夕拾》裡得了紹介給全國讀者的光榮了,這回就輪到别一種。

     “女吊”也許是方言,翻成普通的白話,隻好說是“女性的吊死鬼”。

    其實,在平時,說起“吊死鬼”,就已經含有“女性的”的意思的,因為投缳而死者,向來以婦人女子為最多。

    有一種蜘蛛,用一枝絲挂下自己的身體,懸在空中,《爾雅》〔4〕上已謂之“蚬,缢女”,可見在周朝或漢朝,自經的已經大抵是女性了,所以那時不稱它為男性的“缢夫”或中性的“缢者”。

    不過一到做“大戲”或“目連戲”的時候,我們便能在看客的嘴裡聽到“女吊”的稱呼。

    也叫作“吊神”。

    橫死的鬼魂而得到“神”的尊号的,我還沒有發見過第二位,則其受民衆之愛戴也可想。

    但為什幺這時獨要稱她“女吊”呢? 很容易解:因為在戲台上,也要有“男吊”出現了。

     我所知道的是四十年前的紹興,那時沒有達官顯宦,所以未聞有專門為人(堂會?)的演劇。

    凡做戲,總帶着一點社戲性,供着神位,是看戲的主體,人們去看,不過叨光。

    但“大戲”或“目連戲”所邀請的看客,範圍可較廣了,自然請神,而又請鬼,尤其是橫死的怨鬼。

    所以儀式就更緊張,更嚴肅。

    一請怨鬼,儀式就格外緊張嚴肅,我覺得這道理是很有趣的。

     也許我在别處已經寫過。

    “大戲”和“目連”〔5〕,雖然同是演給神,人,鬼看的戲文,但兩者又很不同。

    不同之點:一在演員,前者是專門的戲子,後者則是臨時集合的Amateur〔6〕——農民和工人;一在劇本,前者有許多種,後者卻好歹總隻演一本《目連救母記》。

    然而開場的“起殇”,中間的鬼魂時時出現,收場的好人升天,惡人落地獄,是兩者都一樣的。

     當沒有開場之前,就可看出這并非普通的社戲,為的是台兩旁早已挂滿了紙帽,就是高長虹〔7〕之所謂“紙糊的假冠”,是給神道和鬼魂戴的。

    所以凡内行人,緩緩的吃過夜飯,喝過茶,閑閑而去,隻要看挂着的帽子,就能知道什幺鬼神已經出現。

    因為這戲開場較早,“起殇”在太陽落盡時候,所以飯後去看,一定是做了好一會了,但都不是精彩的部分。

    “起殇”者,紹興人現已大抵誤解為“起喪”,以為就是召鬼,其實是專限于橫死者的。

    《九歌》〔8〕中的《國殇》雲:“身既死兮神以靈,魂魄毅兮為鬼雄”,當然連戰死者在内。

    明社垂絕,越人起義而死者不少,至清被稱為叛賊,我們就這樣的一同招待他們的英靈。

    在薄暮中,十幾匹馬,站在台下了;戲子扮好一個鬼王,藍面鱗紋,手執鋼叉,還得有十幾名鬼卒,則普通的孩子都可以應募。

    我在十餘歲時候,就曾經充過這樣的義勇鬼,爬上台去,說明志願,他們就給在臉上塗上幾筆彩色,交付一柄鋼叉。

    待到有十多人了,即一擁上馬,疾馳到野外的許多無主孤墳之處,環繞三匝,下馬大叫,将鋼叉用力的連連刺在墳墓上,然後拔叉馳回,上了前台,一同大叫一聲,将鋼叉一擲,釘在台闆上。

    我們的責任,這就算完結,洗臉下台,可以回家了,但倘被父母所知,往往不免挨一頓竹篠(這是紹興打孩子的最普通的東西),一以罰其帶着鬼氣,二以賀其沒有跌死,但我卻幸而從來沒有被覺察,也許是因為得了惡鬼保佑的緣故罷。

     這一種儀式,就是說,種種孤魂厲鬼,已經跟着鬼王和鬼卒,前來和我們一同看戲了,但人們用不着擔心,他們深知道理,這一夜決不絲毫作怪。

    于是戲文也接着開場,徐徐進行,人事之中,夾以出鬼:火燒鬼,淹死鬼,科場鬼(死在考場裡的),虎傷鬼……孩子們也可以自由去扮,但這種沒出息鬼,願意去扮的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