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七十八 良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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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楫白教化,請退軍一舍,聽其來降。
不聽。
會以參政高興代教化,楫複以前言告之,興從其計,賊果降。
二十四年,授太中大夫、東平總管,謝事二年卒,壽七十。
十一子:餘慶,重慶,崇慶,餘失其名。
田滋,字榮甫,開封人。
至元二年,由汴梁路總管府知事入為禦史台掾。
十二年,拜監察禦史。
十三年,宋平,滋建言:“江南新附,民情未安,加以官吏侵漁,宜立行禦史台以鎮之。
”诏從其言。
遂超拜行禦史台侍禦史。
曆兩淮鹽運使、河南路總管。
大德二年,遷浙西廉訪使。
有縣尹張彧者,被誣以贓,獄成,滋審之,但俯首泣而不語。
滋以為疑,明日齋沐,詣城隍祠禱曰:“張彧坐事有冤狀,願神相滋,明其誣。
”守廟道士進曰:“曩有王成等五人,同持誓狀到祠焚禱,火未盡而去之,燼中得其遺稿,今藏于壁間,豈其人耶?”視之,果然。
明日,詣憲司诘成等,不服。
因出所得火中誓狀示之,皆驚愕伏辜,張彧得釋。
十年,改濟南路總管,尋拜陝西行省參知政事。
時陝西不雨三年,道過西嶽,因禱曰:“滋奉命來參省事,而安西不雨者三年,民饑而死,滋将何歸!願神降甘澤,以福黎庶。
”到官,果大雨。
滋即開倉,以麥五千餘石給小民之無種者,俾來歲收成以償官,民大悅。
未幾,以疾卒于位。
贈通奉大夫、河南行省參知政事,追封開封郡公,谥莊肅。
蔔天璋,字君璋,洛一陽一人。
父世昌,仕金為河南孔目官。
憲宗南征,率衆款附,授鎮撫,統民兵二千戶,升真定路管民萬戶。
憲宗六年,籍河北民徙河南者三千餘人,俾專領之,遂家汴。
天璋幼穎悟,長負直氣,讀書史,識成敗大體。
至元中,為南京府史。
時河北饑民數萬人,集河上欲南徙,有诏令民複業,勿渡,衆洶洶不肯還。
天璋慮其生變,勸總管張國寶聽其渡,國寶從之,遂以無事。
河南按察副使程思廉察其賢,辟為憲史,聲聞益著。
後為中台掾,有侍禦史倚勢貪财,禦史發其贓,天璋主文牍,未及奏,顧為所谮,俱拘内廷,禦史對食悲哽,天璋問故,禦史曰:“吾老,唯一女,心憐之,聞吾系,不食數日矣,是以悲耳。
”天璋曰:“死職,義也,奈何為兒女子泣耶!”禦史慚謝。
俄見原免。
丞相順德王當國,擢掾中書,為提控,事有可否,必力辯,他相怒,天璋言不置,王竟從其議,且曰:“掾能如是,吾複何憂!” 大德四年,為工部主事。
蔚州有劉帥者,豪奪民産,吏不敢決,省檄天璋往訊之,帥服,田竟歸民。
大德五年,以樞密大臣暗伯薦,授都事,贊其府。
引見,賜錦衣、鞍辔、弓刀。
後以扈從勞,加奉訓大夫,賜侍燕服二襲。
秩滿當代,樞密臣奏留之,特以其代為增員。
武宗時,遷宗正府郎中。
尚書省立,遷刑部郎中。
适盜賊充斥,時議犯者并家屬鹹服青衣巾,以别民伍。
天璋曰:“赭衣塞路,秦弊也,尚足法耶!”相悟而止。
有告諸侯王謀不軌者,敕天璋訊正之,賞赉優渥。
尚書省臣得罪,仁宗召天璋入見,時興聖太後在座,帝指曰:“此不貪賄蔔天璋也。
”因問今何官,天璋對曰:“臣待罪刑部郎中。
”複問誰所薦者,對曰:“臣不才,誤蒙擢用。
”帝曰:“先朝以謝仲和為尚書,卿為郎中,皆朕親薦也。
汝宜奉職勿怠!”即以中書刑部印章付之。
既視事,入觐,賜酒隆埃宮,及錦衣三襲。
後被命治反獄,帝顧左右曰:“君璋,廉慎人也,必得其情。
”天璋承命,獄賴不冤。
皇慶初,天璋為歸德知府,劭農興學,複河渠,河患遂弭。
時群盜據要津,商旅不通,天璋擒百數人,悉磔以徇,盜為止息。
升浙西道廉訪副使,到任閱月,以更田制,改授饒州路總管。
天璋既至,聽民自實,事無苛擾,民大悅,版籍為清。
時省臣董田事,妄作威福,郡縣争賂之,觊免譴,饒獨無有。
省臣銜之,将中以危法,求其罪無所得。
縣以饑告,天璋即發廪赈之,僚佐持不可,天璋曰:“民饑如是,必俟得請而後赈,民且死矣。
失申之責,吾獨任之,不以累諸君也。
”竟發藏以赈之,民賴全活。
其臨事無所顧慮若此。
火延饒之東門,天璋具衣冠,向火拜,勢遂熄。
鳴山有虎為暴,天璋移文山神,立捕獲之。
以治行第一聞。
升廣東廉訪使。
先是,豪民瀕海堰,專商舶以射利,累政以賂置不問,天璋至,發卒決去之。
嶺南地素無冰,天璋至,始有冰,人謂天璋政化所緻雲。
尋乞緻事。
天曆二年,蜀兵起,荊楚大震,複拜山南廉訪使。
人謂公老,必不行矣。
天璋曰:“國步方艱,吾年八十,恆懼弗獲死所耳,敢避難乎!”遂行。
至則厲風紀,清吏治,州郡肅然。
是時,谷價翔踴,乃下令勿損谷價,聽民自便,于是舟車争集,米價頓減。
複止憲司贓罰庫缗錢不輸于台,留用赈饑,禦史至,民遮道稱頌。
會诏三品官言時政得失,因列上二十事,凡萬餘言,目之曰《中興濟治策》,皆中時病。
因自引去。
既歸汴,以餘祿施其族一黨一,家無甔儲,天璋處之,晏如也。
至順二年卒。
贈通議大夫、禮部尚書、上輕車都尉、河南郡侯,谥正獻。
”楫白教化,請退軍一舍,聽其來降。
不聽。
會以參政高興代教化,楫複以前言告之,興從其計,賊果降。
二十四年,授太中大夫、東平總管,謝事二年卒,壽七十。
十一子:餘慶,重慶,崇慶,餘失其名。
田滋,字榮甫,開封人。
至元二年,由汴梁路總管府知事入為禦史台掾。
十二年,拜監察禦史。
十三年,宋平,滋建言:“江南新附,民情未安,加以官吏侵漁,宜立行禦史台以鎮之。
”诏從其言。
遂超拜行禦史台侍禦史。
曆兩淮鹽運使、河南路總管。
大德二年,遷浙西廉訪使。
有縣尹張彧者,被誣以贓,獄成,滋審之,但俯首泣而不語。
滋以為疑,明日齋沐,詣城隍祠禱曰:“張彧坐事有冤狀,願神相滋,明其誣。
”守廟道士進曰:“曩有王成等五人,同持誓狀到祠焚禱,火未盡而去之,燼中得其遺稿,今藏于壁間,豈其人耶?”視之,果然。
明日,詣憲司诘成等,不服。
因出所得火中誓狀示之,皆驚愕伏辜,張彧得釋。
十年,改濟南路總管,尋拜陝西行省參知政事。
時陝西不雨三年,道過西嶽,因禱曰:“滋奉命來參省事,而安西不雨者三年,民饑而死,滋将何歸!願神降甘澤,以福黎庶。
”到官,果大雨。
滋即開倉,以麥五千餘石給小民之無種者,俾來歲收成以償官,民大悅。
未幾,以疾卒于位。
贈通奉大夫、河南行省參知政事,追封開封郡公,谥莊肅。
蔔天璋,字君璋,洛一陽一人。
父世昌,仕金為河南孔目官。
憲宗南征,率衆款附,授鎮撫,統民兵二千戶,升真定路管民萬戶。
憲宗六年,籍河北民徙河南者三千餘人,俾專領之,遂家汴。
天璋幼穎悟,長負直氣,讀書史,識成敗大體。
至元中,為南京府史。
時河北饑民數萬人,集河上欲南徙,有诏令民複業,勿渡,衆洶洶不肯還。
天璋慮其生變,勸總管張國寶聽其渡,國寶從之,遂以無事。
河南按察副使程思廉察其賢,辟為憲史,聲聞益著。
後為中台掾,有侍禦史倚勢貪财,禦史發其贓,天璋主文牍,未及奏,顧為所谮,俱拘内廷,禦史對食悲哽,天璋問故,禦史曰:“吾老,唯一女,心憐之,聞吾系,不食數日矣,是以悲耳。
”天璋曰:“死職,義也,奈何為兒女子泣耶!”禦史慚謝。
俄見原免。
丞相順德王當國,擢掾中書,為提控,事有可否,必力辯,他相怒,天璋言不置,王竟從其議,且曰:“掾能如是,吾複何憂!” 大德四年,為工部主事。
蔚州有劉帥者,豪奪民産,吏不敢決,省檄天璋往訊之,帥服,田竟歸民。
大德五年,以樞密大臣暗伯薦,授都事,贊其府。
引見,賜錦衣、鞍辔、弓刀。
後以扈從勞,加奉訓大夫,賜侍燕服二襲。
秩滿當代,樞密臣奏留之,特以其代為增員。
武宗時,遷宗正府郎中。
尚書省立,遷刑部郎中。
适盜賊充斥,時議犯者并家屬鹹服青衣巾,以别民伍。
天璋曰:“赭衣塞路,秦弊也,尚足法耶!”相悟而止。
有告諸侯王謀不軌者,敕天璋訊正之,賞赉優渥。
尚書省臣得罪,仁宗召天璋入見,時興聖太後在座,帝指曰:“此不貪賄蔔天璋也。
”因問今何官,天璋對曰:“臣待罪刑部郎中。
”複問誰所薦者,對曰:“臣不才,誤蒙擢用。
”帝曰:“先朝以謝仲和為尚書,卿為郎中,皆朕親薦也。
汝宜奉職勿怠!”即以中書刑部印章付之。
既視事,入觐,賜酒隆埃宮,及錦衣三襲。
後被命治反獄,帝顧左右曰:“君璋,廉慎人也,必得其情。
”天璋承命,獄賴不冤。
皇慶初,天璋為歸德知府,劭農興學,複河渠,河患遂弭。
時群盜據要津,商旅不通,天璋擒百數人,悉磔以徇,盜為止息。
升浙西道廉訪副使,到任閱月,以更田制,改授饒州路總管。
天璋既至,聽民自實,事無苛擾,民大悅,版籍為清。
時省臣董田事,妄作威福,郡縣争賂之,觊免譴,饒獨無有。
省臣銜之,将中以危法,求其罪無所得。
縣以饑告,天璋即發廪赈之,僚佐持不可,天璋曰:“民饑如是,必俟得請而後赈,民且死矣。
失申之責,吾獨任之,不以累諸君也。
”竟發藏以赈之,民賴全活。
其臨事無所顧慮若此。
火延饒之東門,天璋具衣冠,向火拜,勢遂熄。
鳴山有虎為暴,天璋移文山神,立捕獲之。
以治行第一聞。
升廣東廉訪使。
先是,豪民瀕海堰,專商舶以射利,累政以賂置不問,天璋至,發卒決去之。
嶺南地素無冰,天璋至,始有冰,人謂天璋政化所緻雲。
尋乞緻事。
天曆二年,蜀兵起,荊楚大震,複拜山南廉訪使。
人謂公老,必不行矣。
天璋曰:“國步方艱,吾年八十,恆懼弗獲死所耳,敢避難乎!”遂行。
至則厲風紀,清吏治,州郡肅然。
是時,谷價翔踴,乃下令勿損谷價,聽民自便,于是舟車争集,米價頓減。
複止憲司贓罰庫缗錢不輸于台,留用赈饑,禦史至,民遮道稱頌。
會诏三品官言時政得失,因列上二十事,凡萬餘言,目之曰《中興濟治策》,皆中時病。
因自引去。
既歸汴,以餘祿施其族一黨一,家無甔儲,天璋處之,晏如也。
至順二年卒。
贈通議大夫、禮部尚書、上輕車都尉、河南郡侯,谥正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