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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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力薦于朝,授翰林國史院編修官。
未幾,以親老,就養江南。
久之,辟中書掾,非其志也。
及考除集賢院都事,轉太常博士。
拜住為丞相,聞泂名,擢監修國史長史,曆秘書監著作郎、太常禮儀院經曆。
泰定初,除翰林待制,以親喪未克葬,辭而歸。
天曆初,複以待制召。
于是文宗方開奎章閣,延天下知名士充學士員,泂數進見,奏對稱旨,超遷翰林直學士,俄特授奎章閣承制學士。
泂既為帝所知遇,乃著書曰《輔治篇》以進,文宗嘉納之。
朝廷有大議,必使與焉。
會诏修《經世大典》,泂方卧疾,即強起,曰:“此大制作也,吾其可以不預!”力疾同修。
書成,既進奏,旋谒告以歸。
複除翰林直學士,遣使召之,竟以疾不能起。
泂骨骼清峻,神情開朗,秀眉疏髯,目瑩如電,顔面如冰玉,而脣如渥丹然,峨冠褒衣,望之者疑為神仙中人也。
其為文章,奮筆揮灑,迅飛疾動,汩一汩滔滔,思态疊出,縱橫奇變,若紛錯而有條理,意之所至,臻極神妙。
泂每以李太白自似,當世亦以是許之。
嘗遊匡廬、王屋、少室諸山,留連久乃去,人莫測其意也。
僑居濟南,有湖山花竹之勝,作亭曰天心水面,文宗嘗敕虞集制文以記之。
泂尤善書,自篆、隸、草、真皆一精一詣,為世所珍一愛一。
卒年五十九。
有文集四十卷。
○蘇天爵 蘇天爵,字伯修,真定人也。
父志道,曆官嶺北行中書省左右司郎中,和林大饑,救荒有惠政,時稱能吏。
天爵由國子學生公試,名在第一,釋褐,授從仕郎、大都路薊州判官。
丁内外艱,服除,調功德使司照磨。
泰定元年,改翰林國史院典籍官,升應奉翰林文字。
至順元年,預修《武宗實錄》。
二年,升修撰,擢江南行台監察禦史。
明年,慮囚于湖北。
湖北地僻遠,民獠所雜居,天爵冒瘴毒,遍曆其地。
囚有言冤狀者,天爵曰:“憲司歲兩至,不言何也?”皆曰:“前此慮囚者,應故事耳。
今聞禦史至,當受刑,故不得不言。
”天爵為之太息。
每事必究心,雖盛暑,猶夜篝燈,治文書無倦。
沅陵民文甲無子,育其甥雷乙,後乃生兩子,而出乙,乙俟兩子行賣茶,即舟中取矮,并斫殺之,沈斧水中,而血漬其衣,迹故在。
事覺,乙具服,部使者乃以三年之疑獄釋之。
天爵曰:“此事二年半耳,且不殺人,何以衣污血?又何以知斧在水中?又其居去殺人處甚近,何謂疑獄?”遂複置于理。
常德民盧甲、莫乙、汪丙同出傭,而甲誤堕水死,甲弟之為僧者,欲私甲妻不得,訴甲妻與乙通,而殺其夫。
乙不能明,誣服擊之死,斷其首棄草間,一屍一與仗棄譚氏家溝中。
吏往索,果得髑髅,然一屍一與仗皆無有,而譚誣證曾見一一屍一,水漂去。
天爵曰:“一屍一與仗縱存,今已八年,未有不腐者。
”召譚诘之,則甲未死時,目已瞽,其言曾見一一屍一水漂去,妄也。
天爵語吏曰:“此乃疑獄,況不止三年。
”俱釋之。
其明于詳谳,大抵此類。
入為監察禦史,道改奎章閣授經郎。
元統元年,複拜監察禦史,在官四閱月,章疏凡四十五上,自人君至于朝廷政令、稽古禮文、闾閻幽隐,其關乎大體、系乎得失者,知無不言。
所劾者五人,所薦舉者百有九人。
明年,預修《文宗實錄》,遷翰林待制,尋除中書右司都事,兼經筵參贊官。
後至元二年,由刑部郎中改禦史台都事。
三年,遷禮部侍郎。
五年,出為淮東道肅政廉訪使,憲綱大振,一道肅然。
入為樞密院判官。
明年,改吏部尚書,拜陝西行台治書侍禦史,複為吏部尚書,升參議中書省事。
是時,朝廷更立宰相,庶務多所弛張,而天子圖治之意甚切,天爵知無不言,言無顧忌,夙夜謀畫,須發盡白。
至正二年,拜湖廣行省參知政事,遷陝西行台侍禦史。
四年,召為集賢侍講學士,兼國子祭酒。
天爵自以起自諸生,進為師長,端己悉心,以範學者。
明年,出為山東道肅政廉訪使,尋召還集賢,充京畿奉使宣撫。
究民所疾苦,察吏之一奸一貪,其興除者七百八十有三事,其糾劾者九百四十有九人,都人有包、韓之譽,然以忤時相意,竟坐不稱職罷歸。
七年,天子察其誣,乃複起為湖北道宣慰使、浙東道廉訪使,俱未行。
拜江浙行省參知政事。
江浙财賦,居天下十七,事務最煩劇,天爵條分目别,細巨不遺。
九年,召為大都路都總管,以疾歸。
俄複起為兩浙都轉運使,時鹽法弊甚,天爵拯治有方,所辦課為鈔八十萬錠,及期而足。
十二年,妖寇自淮右蔓延及江東,诏仍江浙行省參知政事,總兵于饒、信,所克複者,一路六縣。
其方略之密,節制之嚴,雖老帥宿将不能過之。
然以憂深病積,遂卒于軍中。
年五十九。
天爵為學,博而知要,長于紀載,嘗著《國朝名臣事略》十五卷、《文類》七十卷。
其為文,長于序事,平易溫厚,成一家言,而詩尤得古法,有詩稿七卷、文稿二十卷。
于是中原前輩,凋謝殆盡,天爵獨身任一代文獻之寄,讨論講辯,雖老不倦。
晚歲,複以釋經為己任。
學者因其所居,稱之為滋溪先生。
其他所著文,有《松章疏》五卷、《春風亭筆記》二卷;《遼金紀年》、《黃河原委》,未及脫稿雲。
未幾,以親老,就養江南。
久之,辟中書掾,非其志也。
及考除集賢院都事,轉太常博士。
拜住為丞相,聞泂名,擢監修國史長史,曆秘書監著作郎、太常禮儀院經曆。
泰定初,除翰林待制,以親喪未克葬,辭而歸。
天曆初,複以待制召。
于是文宗方開奎章閣,延天下知名士充學士員,泂數進見,奏對稱旨,超遷翰林直學士,俄特授奎章閣承制學士。
泂既為帝所知遇,乃著書曰《輔治篇》以進,文宗嘉納之。
朝廷有大議,必使與焉。
會诏修《經世大典》,泂方卧疾,即強起,曰:“此大制作也,吾其可以不預!”力疾同修。
書成,既進奏,旋谒告以歸。
複除翰林直學士,遣使召之,竟以疾不能起。
泂骨骼清峻,神情開朗,秀眉疏髯,目瑩如電,顔面如冰玉,而脣如渥丹然,峨冠褒衣,望之者疑為神仙中人也。
其為文章,奮筆揮灑,迅飛疾動,汩一汩滔滔,思态疊出,縱橫奇變,若紛錯而有條理,意之所至,臻極神妙。
泂每以李太白自似,當世亦以是許之。
嘗遊匡廬、王屋、少室諸山,留連久乃去,人莫測其意也。
僑居濟南,有湖山花竹之勝,作亭曰天心水面,文宗嘗敕虞集制文以記之。
泂尤善書,自篆、隸、草、真皆一精一詣,為世所珍一愛一。
卒年五十九。
有文集四十卷。
○蘇天爵 蘇天爵,字伯修,真定人也。
父志道,曆官嶺北行中書省左右司郎中,和林大饑,救荒有惠政,時稱能吏。
天爵由國子學生公試,名在第一,釋褐,授從仕郎、大都路薊州判官。
丁内外艱,服除,調功德使司照磨。
泰定元年,改翰林國史院典籍官,升應奉翰林文字。
至順元年,預修《武宗實錄》。
二年,升修撰,擢江南行台監察禦史。
明年,慮囚于湖北。
湖北地僻遠,民獠所雜居,天爵冒瘴毒,遍曆其地。
囚有言冤狀者,天爵曰:“憲司歲兩至,不言何也?”皆曰:“前此慮囚者,應故事耳。
今聞禦史至,當受刑,故不得不言。
”天爵為之太息。
每事必究心,雖盛暑,猶夜篝燈,治文書無倦。
沅陵民文甲無子,育其甥雷乙,後乃生兩子,而出乙,乙俟兩子行賣茶,即舟中取矮,并斫殺之,沈斧水中,而血漬其衣,迹故在。
事覺,乙具服,部使者乃以三年之疑獄釋之。
天爵曰:“此事二年半耳,且不殺人,何以衣污血?又何以知斧在水中?又其居去殺人處甚近,何謂疑獄?”遂複置于理。
常德民盧甲、莫乙、汪丙同出傭,而甲誤堕水死,甲弟之為僧者,欲私甲妻不得,訴甲妻與乙通,而殺其夫。
乙不能明,誣服擊之死,斷其首棄草間,一屍一與仗棄譚氏家溝中。
吏往索,果得髑髅,然一屍一與仗皆無有,而譚誣證曾見一一屍一,水漂去。
天爵曰:“一屍一與仗縱存,今已八年,未有不腐者。
”召譚诘之,則甲未死時,目已瞽,其言曾見一一屍一水漂去,妄也。
天爵語吏曰:“此乃疑獄,況不止三年。
”俱釋之。
其明于詳谳,大抵此類。
入為監察禦史,道改奎章閣授經郎。
元統元年,複拜監察禦史,在官四閱月,章疏凡四十五上,自人君至于朝廷政令、稽古禮文、闾閻幽隐,其關乎大體、系乎得失者,知無不言。
所劾者五人,所薦舉者百有九人。
明年,預修《文宗實錄》,遷翰林待制,尋除中書右司都事,兼經筵參贊官。
後至元二年,由刑部郎中改禦史台都事。
三年,遷禮部侍郎。
五年,出為淮東道肅政廉訪使,憲綱大振,一道肅然。
入為樞密院判官。
明年,改吏部尚書,拜陝西行台治書侍禦史,複為吏部尚書,升參議中書省事。
是時,朝廷更立宰相,庶務多所弛張,而天子圖治之意甚切,天爵知無不言,言無顧忌,夙夜謀畫,須發盡白。
至正二年,拜湖廣行省參知政事,遷陝西行台侍禦史。
四年,召為集賢侍講學士,兼國子祭酒。
天爵自以起自諸生,進為師長,端己悉心,以範學者。
明年,出為山東道肅政廉訪使,尋召還集賢,充京畿奉使宣撫。
究民所疾苦,察吏之一奸一貪,其興除者七百八十有三事,其糾劾者九百四十有九人,都人有包、韓之譽,然以忤時相意,竟坐不稱職罷歸。
七年,天子察其誣,乃複起為湖北道宣慰使、浙東道廉訪使,俱未行。
拜江浙行省參知政事。
江浙财賦,居天下十七,事務最煩劇,天爵條分目别,細巨不遺。
九年,召為大都路都總管,以疾歸。
俄複起為兩浙都轉運使,時鹽法弊甚,天爵拯治有方,所辦課為鈔八十萬錠,及期而足。
十二年,妖寇自淮右蔓延及江東,诏仍江浙行省參知政事,總兵于饒、信,所克複者,一路六縣。
其方略之密,節制之嚴,雖老帥宿将不能過之。
然以憂深病積,遂卒于軍中。
年五十九。
天爵為學,博而知要,長于紀載,嘗著《國朝名臣事略》十五卷、《文類》七十卷。
其為文,長于序事,平易溫厚,成一家言,而詩尤得古法,有詩稿七卷、文稿二十卷。
于是中原前輩,凋謝殆盡,天爵獨身任一代文獻之寄,讨論講辯,雖老不倦。
晚歲,複以釋經為己任。
學者因其所居,稱之為滋溪先生。
其他所著文,有《松章疏》五卷、《春風亭筆記》二卷;《遼金紀年》、《黃河原委》,未及脫稿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