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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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策天下士于廷,本為第一人,賜進士及第,授翰林修撰。

    泰定元年春,除監察禦史,首言:“逆賊鐵失等雖伏誅,其一黨一樞密副使阿散,身親弑逆,以告變得不死,竄嶺南,乞早正天讨。

    ”國制,範黃金為太廟神主,仁宗室盜竟竊去,本言:“在法,民間失盜,捕之違期不獲猶治罪,太常失典守,及在京應捕官,皆當罷去。

    ”又言:“中書宰執,日趨禁中,固一寵一苟安,兼旬不至中堂,壅滞機務,乞戒饬臣僚,自非入宿衛日,必詣所署治事。

    ”皆不報。

     逾月,調國子監丞。

    夏,風烈地震,有旨集百官雜議弭災之道。

    時宿衛士自北方來者,複遣歸,乃百十為群,剽劫殺人桓州道中。

    既逮捕,旭滅傑奏釋之。

    蒙古千戶使京師,宿邸中,适民間硃甲妻女車過邸門,千戶悅之,并從者奪以入,硃泣訴于中書,旭滅傑庇不問。

    本适與議,本複抗言:“鐵失餘一黨一未誅,仁廟神主盜未得,桓州盜未治,硃甲冤未伸,刑政失度,民憤天怨,災異之見,職此之由。

    ”辭氣激奮,衆皆聳聽。

    冬,移兵部員外郎。

    二年,轉中書左司都事。

    會議招撫溪洞民,故将李牢山之子嘗假兵部尚書,從諸王帥兵征郁林州徭民,李在道納妾,留不進,兵敗歸,樞密副使王蔔鄰吉台言:“李平徭有功,當遷官。

    ”本言;“李棄軍娶妾,逗撓軍期,宜亟置諸法,況可官邪!”王色沮,乃不敢言。

     旭滅傑死,左丞相倒剌沙當國得君,與平章政事烏伯都剌,皆西域人,西域富賈以其國異石名曰瓓者來獻,其估巨萬,或未酬其直;諸嘗有過,為司憲褫官,或有出其門下者。

    三年冬,烏伯都剌自禁中出,至政事堂,集宰執僚佐,命左司員外郎胡彜以诏稿示本,乃以星孛地震赦天下,仍命中書酬累朝所獻諸物之直,擢用自英廟至今為憲台奪官者。

    本讀竟,白曰:“今警災異,而畏獻物未酬直者憤怨,此有司細故,形諸王言,必贻笑天下。

    司憲褫有罪者官,世祖成憲也,今上即位,累诏法世祖,今擢用之,是廢成憲而反汗前诏也,後複有邪佞贓穢者,将治之邪?置不問邪?”宰執聞本言,相視歎息罷去。

    明日,宣诏竟,本遂稱疾不出。

     四年春,遷禮部郎中。

    天曆元年冬,升吏部侍郎。

    二年,改禮部侍郎。

    是年,文宗開奎章閣,置藝文監,檢校書籍,超大監。

    至順元年,進奎章閣學士院供奉學士。

    二年冬,出為河東廉訪副使,将行,擢禮部尚書。

    三年冬,甯宗崩,順帝未至,皇太後在興聖宮,正旦,議循故事,行朝賀禮,本言:“宜上表興聖宮,廢大明殿朝賀。

    ”衆是而從之。

    元統元年,兼經筵官,冬,拜陝西行台治書侍禦史,不拜,複留為奎章閣學士院承制學士,仍兼經筵官。

    二年夏,轉集賢直學士,兼國子祭酒,兼經筵如故。

    是年冬十一月二十五日卒,年五十四。

    階官自承務郎十轉至太中大夫。

     本一性一高抗不屈,持論堅正,制行純白,不可幹以私,而笃朋友之義,堅若金鐵,人有片善,稱道不少置,尤以植立斯文自任。

    知貢舉,取進士滿百人額;為讀卷官,增第一甲為三人。

    父官南中,貧,賣宅以去。

    ,居官清慎自持,饘粥至不給。

    本未弱冠,聚徒以養親,殆二十年,曆仕通顯,猶僦屋以居。

    及卒,非赙贈幾不能給棺斂,執绋者近二千人,皆缙紳大夫、門生故吏及國子諸生,未嘗有一雜賓,時人榮之。

    本所著有《至治集》四十卷,行于世。

    谥正獻。

     弟褧,字顯夫,登泰定元年進士第,授校書郎,累官至翰林直學士,谥文清。

    褧嘗為監察禦史,于朝廷政事,多所建明。

    其文學與本齊名,人稱之曰二宋雲。

     ○謝端 謝端,字敬德,蜀之遂甯人。

    宋末,蜀士多避兵江陵,因家焉。

    端幼穎異,五六歲能吟詩,十歲能作賦。

    弱冠,與尚書宋本同師,明一性一理,為古文,又同教授江陵城中,以文學齊名,時号“謝宋”。

    史杠宣慰荊南,數加延禮,薦之姚燧,燧方以文章大名自負,少所許可,以所為文眎端,端一讀,即能指擿其用意所在,燧歎獎不已,語人:“後二十年,若謝端者,豈易得哉!”用薦者署校官,不報。

    科舉法行,就試河南行省,中其舉,以内艱不會試。

    延祐五年,乃擢進士乙科。

    授承事郎、潭州路同知湘一陰一州事。

    歲滿,入為國子博士,遷太常博士。

    盜入太廟,失第八室黃金主,坐罷去。

    端禮官,非典守,不當坐,亦不辨。

    尋除翰林修撰,升待制,以選為國子司業,遂為翰林直學士,階太中大夫。

     端善為政,筮仕湘一陰一,猾吏束手,不敢舞文法,豪民無賴者遠避去。

    部使者行部,旁郡滞訟,皆诿端谳,端剖決如流,績譽籍然。

    其文章嚴謹有法,甯約近瘠,無奢滋駁。

    居翰林久,至順、元統以來,國家崇号,慈極升祔先朝,加封宣聖考妣,制冊多出其手。

    預修文宗、明宗、甯宗三朝實錄,及累朝功臣列傳,時稱其有史才。

    初,文宗建奎章閣,搜羅中外才俊置其中,嘗語阿榮曰:“當今文學之士,朕惟未識謝端。

    ”亡何,文宗崩,竟不及用端。

    端又與趙郡蘇天爵同著《正統論》,辨金、宋正統甚悉,世多傳之。

    至元六年卒,年六十二。

    元世蜀士以文名者,曰虞集,而謝端其次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