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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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外,與蕭拜住俱見殺。

    是日,風沙晦冥,都人洶懼,道路相視以目。

     英宗即位,诏書遂加以誣罔大臣之罪。

    鐵木疊兒權勢既成,毫發之怨,無不報者,太後驚悔,而帝亦覺其所谮毀者皆先帝舊臣。

    未及論治,而鐵木疊兒以病死。

    會有天災,求直言,會議廷中,集賢大學士張珪、中書參議回回,皆稱蕭、楊等死甚冤,是緻不雨。

    聞者失色,言終不得達。

    及珪拜平章,即告丞相拜住曰:“賞罰不當,枉抑不伸,不可以為治。

    若蕭、楊等冤,何可不亟昭雪也!”丞相善之,遂請于帝,诏昭雪其冤,特贈思順佐理功臣、金紫光祿大夫、司徒、上柱國、夏國公,谥襄愍。

    朵兒隻死時,權臣欲奪其妻劉氏與人,劉氏剪發毀容以自誓,乃免。

    子不花。

     不花幼有才氣,能以禮自持,好讀書,善書。

    初,仁宗聞而召之,應對稱旨,欲以為翰林直學士,力辭。

    後遭家難,益自勵節為學,以廕補武備司提點,轉佥河東廉訪司事。

    嘗出按部民,有殺子以誣怨者,獄成,不花谳之,曰:“以十歲兒,受十一創,且彼以斧殺怨,必盡其力,何創痕之淺,反不入膚耶!”遂得其情,平反出之。

    河東民饑,先捐己赀以赈,請未得命,即發公廪繼之,民遂賴不死。

    天曆初,文宗入繼大統,除通政院判,将行,值陝西諸軍拒诏,郡邑守吏率民逃之。

    不花獨率衆出禦,呼西人谕之曰:“民者,祖宗艱難所緻,國家大事,何與于民。

    汝等既昧逆順,又欲殘此無辜,吾有為民死爾,不汝從也。

    ”陣潰,遂見殺。

    二仆亦見執,曰:“吾主既為國死,吾縱為人奴,今苟得生,他日何以見吾主于地下,不若死從吾主。

    ”欲起殺仇,仇要斬之。

    至順二年,贈嘉議大夫、禮部尚書,以褒其忠。

     ○蕭拜住 蕭拜住,契丹石抹氏也。

    曾祖醜奴,有膂力,善騎射,識見明敏,仕金為古北口屯戍千戶。

    歲庚午,國兵南下,金将招燈必舍遁,醜奴于暮夜潛領兵三千人力戰,不克,矢中其胸,遂開關,遣使納降。

    太祖命醜奴襲招燈必舍,追及平、灤,降之。

    因攻取平、灤、檀、順、深、冀等州,及昌平紅螺、平頂諸寨,又兩敗金兵于邦君甸,授檀州軍民元帥。

    太祖方西征,醜奴驿送竹箭弓一弩一弦各一萬,擢檀順昌平萬戶,仍管打捕鷹房人匠,卒于官。

    後追封順國公,谥忠毅。

    弟老瓦,始以楊城漁寨來降,為醜奴弟充質子,多立戰功,襲檀州。

    節度使言安以水栅未下,一陰一誘湯河川人叛去,老瓦追之不克,死焉。

    醜奴子青山,中統元年襲萬戶。

    至元十一年,從丞相伯顔平宋。

    還,授湖北提刑按察使。

    追封順國公,谥武定。

    青山子哈剌帖木兒,少事裕宗于東宮,典宿衛,仕為檀州知州。

    追封順國公,谥康惠。

     拜住,乃哈剌帖木兒之子也。

    嘗從成宗北征,特授檀州知州,入為禮部郎中,擢同知大都路總管府事,出知中山府,以憂去官。

    屬仁宗過中山,有同官者谮于近侍曰:“知府去官,實憚迎候煩勞耳。

    ”帝颔之。

    适行田野間,見老妪,問之曰:“府中官孰賢?”妪對曰:“有蕭知府,餘不知也。

    ”複過神祠,有數老人焚香羅拜,遣問之曰:“汝輩何所禱?”合辭對曰:“蕭知府奔喪還,欲速其來,是以禱也。

    ”帝意遂釋。

    武宗即位,起複為中書左司郎中,出為河間路總管,召為右衛率使,遷戶部尚書,遂拜禦史中丞。

    皇慶元年,遷陝西行中書省右丞。

    延祐三年,進中書平章政事,除典瑞院使,超授銀青榮祿大夫、崇祥院使。

     英宗即位之十有九日,右丞相鐵木疊兒怨拜住在省中牽制其所為,又發其一奸一贓、專制等事,遂請依皇太後旨,并前禦史中丞楊朵兒隻皆殺之。

    帝曰:“人命至重,刑殺非輕,不宜倉卒。

    二人罪狀未明,當白太後,使詳谳之,若果無冤,誅之未晚。

    ”竟殺之,并籍其家,語見楊朵兒隻及鐵木疊兒傳。

    泰定間,贈守正佐治功臣、太保、儀同三司、柱國,追封薊國公,谥忠愍。

    拜住之死,有吳仲者,潛守其一屍一,三日不去,竟收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