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十一
關燈
小
中
大
立教以義理為本,而省察必真切;以恭敬為先,而踐履必端悫。
凡文詞之小技,綴緝雕刻,足以破裂聖人之大道者,皆屏黜之。
是以諸生知趨正學,崇正道,以經術為尊,以躬行為務,悉為成德達材之士。
大抵其教法一遵衡之舊,而勤謹有加焉。
身為學者師表者數十年,海内宗之,猶如昔之宗衡也。
有尚既以年老,力請還家,朝廷複頒楮币七千缗,即其家賜之。
卒年八十六,賜谥文正。
○郝天挺 郝天挺,字繼先,出于朵魯别族,自曾祖而上,居安肅州。
父和上拔都魯,太宗、憲宗之世多著武功,為河東行省五路軍民萬戶。
天挺英爽剛直,有志略,受業于遺山元好問,以勳臣子,世祖召見,嘉其容止,有旨:宜任以政,俾執文字,備宿衛春一宮。
裕宗遇之甚厚。
建省雲南,選辟屬,遂除參議雲南行尚書省事,尋升參知政事,又擢陝西漢中道廉訪使。
未幾,入為吏部尚書,尋除陝西行禦史台中丞,又遷四川行省參政及江浙行省左丞,俱不赴。
拜中書左丞,與宰相論事,有不合,辄面斥之。
一日,以奏事敷陳明允,特賜黃金百兩,不受。
帝曰:“非利汝也,第旌汝肯言耳。
” 成宗崩,仁宗以太後命,首定大難,及武宗還自朔方,遂入正大統,定策之際,天挺與有力焉。
仁宗臨禦,收召故老天挺與少保張闾等十人,共議大政,革尚書省之弊,遂成皇慶之治。
又出為江西、河南二省右丞,召拜禦史中丞。
入見,首陳紀綱之要,以獵為喻曰:“禦史職在擊一奸一,猶鷹揚焉,禽之,弱者易獲也,其力大者,必借人力。
不然,不惟失其前禽,仍或有傷鷹之患矣。
”帝嘉其言,既出,台臣皆以為賀,風紀大振。
又上疏陳七事,曰惜名爵、抑浮費、止括田、久任使、論好事、獎農務本、勵學養士,诏中書省舉行之。
尋俾均逸于外,拜河南行省平章政事。
時河南王蔔憐吉歹為丞相,待以師禮,由是政化大行。
皇慶二年卒,年六十七。
贈光祿大夫、中書平章政事、柱國,追封冀國公,谥文定。
天挺嘗修《雲南實錄》五卷,又注唐一人《鼓吹集》一十卷,行于世。
子佑,字君輔,小字朵魯别台。
由宿衛補官,仁宗時拜殿中侍禦史,以廉直著名,大受知遇。
遷陝西行省參知政事,拜陝西行禦史台侍禦史。
○張孔孫 張孔孫,字夢符,其先出遼之烏若部,為金人所并,遂遷隆安。
父之純,為東平萬戶府參議,夜夢谒孔子廟,得賜嘉果,已而孔孫生,因丐名于衍聖公,遂名今名。
既長,以文學名,辟萬戶府議事官,萬戶嚴忠範之兄為陝西行省平章政事,聘孔孫,以母老不應。
時汴梁既下,太常樂師流寓東平,舊章缺落,止存登歌一章而已。
世祖居潛邸,嘗召樂師至日月山觀之,至是,徐世隆奏帝,宜增設宮縣及文、武二舞,以備大典。
因诏徐世隆為太常卿,而孔孫以奉禮郎為之副,以董樂師,肄成,獻之京師。
廉希憲居政一府,辟為掾。
及安童為相,尤禮重之,授戶部員外郎,出為南京總管府判官。
時方議下襄樊,朝廷急用兵,孔孫謂:“今以越境私販坐罪者,動以千數,宜開自新之條,俾得效戰贖死。
”朝論采之。
佥四川道提刑按察司事,尋升湖北道提刑按察副使。
行部巴陵,有囚三百人,因怒龔乙建言興銀利,發其墳墓而燒其家,燒死者三人。
有司以真圖财殺人坐之,孔孫原其情,減罪。
遷浙西提刑按察副使,改同知保定路總管府事,俄拜侍禦史,行禦史台事。
至元二十二年,安童複入相,言于帝曰:“阿合馬颛政十年,親故迎一合者,往往驟進,據顯位;獨劉宣、張孔孫二人,恬守故常,終始如一。
”乃除宣吏部尚書,孔孫禮部侍郎。
尋升孔孫禮部尚書,擢燕南提刑按察使。
二十八年,提刑按察司改肅政廉訪司,仍為使,莅治于大名,一以所沒贓籴粟五千斛赈饑民。
拜佥河南江北行中書省事。
亡何,除大名路總管,兼府尹,大興學校。
有獻故河堤三百餘裡于太後者,即上章,謂宜悉還細民,從之。
擢淮東道肅政廉訪司使,因谳獄鹽場,民尹執中兄弟誣伏為強盜,平反之。
召還,拜集賢大學士、中奉大夫,商議中書省事。
丞相完澤卒,孔孫與陳天祥上封事,薦和禮霍孫可為相。
會地震,诏間弭災之道,孔孫條對八事,其略曰:蠻夷諸國,不可窮兵遠讨;濫官放譴,不可複加任用;賞善罰惡,不可數賜赦宥;獻鬻寶貨,不可不為禁絕;供佛無益,不可虛費财用;上下豪侈,不可不從儉約;官冗吏繁,不可不為裁減;太廟神主,不可不備祭享。
帝悉嘉納之,賜鈔五千貫。
又累疏言:“凡七十緻仕者,宜加一官;丁憂服阕者,宜待起複;宿衛之冒濫者,必當革;州郡之職,必當遴選,久任達魯花赤,宜量加遷轉;又宜增給官吏俸祿;修建京師廟學,設國子生徒,給賜曲阜孔廟灑掃戶;相位宜參用儒臣,不可專任文吏;故相安童、伯顔、和禮霍孫與廉希憲等,各宜贈谥。
”久之,請老還家,拜翰林學士承旨、資善大夫,緻仕,集賢大學士如故。
大德十一年卒,年七十有五。
孔孫素以文學名,且善琴,工畫山水竹石,而騎射尤一精一。
及其立朝,谠言嘉論,有可觀者,士論服之。
凡文詞之小技,綴緝雕刻,足以破裂聖人之大道者,皆屏黜之。
是以諸生知趨正學,崇正道,以經術為尊,以躬行為務,悉為成德達材之士。
大抵其教法一遵衡之舊,而勤謹有加焉。
身為學者師表者數十年,海内宗之,猶如昔之宗衡也。
有尚既以年老,力請還家,朝廷複頒楮币七千缗,即其家賜之。
卒年八十六,賜谥文正。
○郝天挺 郝天挺,字繼先,出于朵魯别族,自曾祖而上,居安肅州。
父和上拔都魯,太宗、憲宗之世多著武功,為河東行省五路軍民萬戶。
天挺英爽剛直,有志略,受業于遺山元好問,以勳臣子,世祖召見,嘉其容止,有旨:宜任以政,俾執文字,備宿衛春一宮。
裕宗遇之甚厚。
建省雲南,選辟屬,遂除參議雲南行尚書省事,尋升參知政事,又擢陝西漢中道廉訪使。
未幾,入為吏部尚書,尋除陝西行禦史台中丞,又遷四川行省參政及江浙行省左丞,俱不赴。
拜中書左丞,與宰相論事,有不合,辄面斥之。
一日,以奏事敷陳明允,特賜黃金百兩,不受。
帝曰:“非利汝也,第旌汝肯言耳。
” 成宗崩,仁宗以太後命,首定大難,及武宗還自朔方,遂入正大統,定策之際,天挺與有力焉。
仁宗臨禦,收召故老天挺與少保張闾等十人,共議大政,革尚書省之弊,遂成皇慶之治。
又出為江西、河南二省右丞,召拜禦史中丞。
入見,首陳紀綱之要,以獵為喻曰:“禦史職在擊一奸一,猶鷹揚焉,禽之,弱者易獲也,其力大者,必借人力。
不然,不惟失其前禽,仍或有傷鷹之患矣。
”帝嘉其言,既出,台臣皆以為賀,風紀大振。
又上疏陳七事,曰惜名爵、抑浮費、止括田、久任使、論好事、獎農務本、勵學養士,诏中書省舉行之。
尋俾均逸于外,拜河南行省平章政事。
時河南王蔔憐吉歹為丞相,待以師禮,由是政化大行。
皇慶二年卒,年六十七。
贈光祿大夫、中書平章政事、柱國,追封冀國公,谥文定。
天挺嘗修《雲南實錄》五卷,又注唐一人《鼓吹集》一十卷,行于世。
子佑,字君輔,小字朵魯别台。
由宿衛補官,仁宗時拜殿中侍禦史,以廉直著名,大受知遇。
遷陝西行省參知政事,拜陝西行禦史台侍禦史。
○張孔孫 張孔孫,字夢符,其先出遼之烏若部,為金人所并,遂遷隆安。
父之純,為東平萬戶府參議,夜夢谒孔子廟,得賜嘉果,已而孔孫生,因丐名于衍聖公,遂名今名。
既長,以文學名,辟萬戶府議事官,萬戶嚴忠範之兄為陝西行省平章政事,聘孔孫,以母老不應。
時汴梁既下,太常樂師流寓東平,舊章缺落,止存登歌一章而已。
世祖居潛邸,嘗召樂師至日月山觀之,至是,徐世隆奏帝,宜增設宮縣及文、武二舞,以備大典。
因诏徐世隆為太常卿,而孔孫以奉禮郎為之副,以董樂師,肄成,獻之京師。
廉希憲居政一府,辟為掾。
及安童為相,尤禮重之,授戶部員外郎,出為南京總管府判官。
時方議下襄樊,朝廷急用兵,孔孫謂:“今以越境私販坐罪者,動以千數,宜開自新之條,俾得效戰贖死。
”朝論采之。
佥四川道提刑按察司事,尋升湖北道提刑按察副使。
行部巴陵,有囚三百人,因怒龔乙建言興銀利,發其墳墓而燒其家,燒死者三人。
有司以真圖财殺人坐之,孔孫原其情,減罪。
遷浙西提刑按察副使,改同知保定路總管府事,俄拜侍禦史,行禦史台事。
至元二十二年,安童複入相,言于帝曰:“阿合馬颛政十年,親故迎一合者,往往驟進,據顯位;獨劉宣、張孔孫二人,恬守故常,終始如一。
”乃除宣吏部尚書,孔孫禮部侍郎。
尋升孔孫禮部尚書,擢燕南提刑按察使。
二十八年,提刑按察司改肅政廉訪司,仍為使,莅治于大名,一以所沒贓籴粟五千斛赈饑民。
拜佥河南江北行中書省事。
亡何,除大名路總管,兼府尹,大興學校。
有獻故河堤三百餘裡于太後者,即上章,謂宜悉還細民,從之。
擢淮東道肅政廉訪司使,因谳獄鹽場,民尹執中兄弟誣伏為強盜,平反之。
召還,拜集賢大學士、中奉大夫,商議中書省事。
丞相完澤卒,孔孫與陳天祥上封事,薦和禮霍孫可為相。
會地震,诏間弭災之道,孔孫條對八事,其略曰:蠻夷諸國,不可窮兵遠讨;濫官放譴,不可複加任用;賞善罰惡,不可數賜赦宥;獻鬻寶貨,不可不為禁絕;供佛無益,不可虛費财用;上下豪侈,不可不從儉約;官冗吏繁,不可不為裁減;太廟神主,不可不備祭享。
帝悉嘉納之,賜鈔五千貫。
又累疏言:“凡七十緻仕者,宜加一官;丁憂服阕者,宜待起複;宿衛之冒濫者,必當革;州郡之職,必當遴選,久任達魯花赤,宜量加遷轉;又宜增給官吏俸祿;修建京師廟學,設國子生徒,給賜曲阜孔廟灑掃戶;相位宜參用儒臣,不可專任文吏;故相安童、伯顔、和禮霍孫與廉希憲等,各宜贈谥。
”久之,請老還家,拜翰林學士承旨、資善大夫,緻仕,集賢大學士如故。
大德十一年卒,年七十有五。
孔孫素以文學名,且善琴,工畫山水竹石,而騎射尤一精一。
及其立朝,谠言嘉論,有可觀者,士論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