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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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之。

    二十九年,彧偕禦史大夫玉昔帖木兒等奏:“四方之人,來聚阙下,率言事以幹進。

    國家名一器,資品高下,具有定格。

    臣等以為,中書、樞密,宜早為铨定,應格者與之。

    不當與者,明語其故使去。

    又言事有是非當否,宜早與詳審言之。

    當者即議施行,或所陳有須诘難條具者,即令其人講究,否則罷遣。

    ”帝嘉納之。

    又奏:“納速剌丁滅裡、忻都、王巨濟,一黨一比桑哥,恣為不法,楮币、铨選、鹽課、酒稅,無不更張變亂之;銜命江南,理算積久逋賦,期限嚴急,胥卒追逮,半于道路,民至嫁妻賣女,殃及親鄰,維揚、錢塘受害最慘,無故而殒其生五百餘人。

    近者阇裡按問,悉皆首實請死,士民乃知聖天子仁一愛一元元,而使之至此極者,實桑哥及其兇一黨一之為也,莫不願食其肉。

    臣等其議:此三人者既已伏辜,宜令中書省、禦史台從公論罪,以謝天下。

    ”從之。

    又言:“河西人薛阇幹,領兵為宣慰,其吏詣廉訪司,告其三十六事,檄佥事簿問。

    而薛阇幹率軍人禽問者辱之,且奪告者以去。

    臣議:從行台選禦史往按問薛阇幹,仍先奪其職。

    ”又言:“行台官言:去歲桑哥既敗,使臣至自上所者,或不持玺書,口傳聖旨,縱釋有罪,擅籍人家,真僞莫辨。

    臣等請:自今凡使臣,必降玺書,省、台、院諸司,必給印信文書,以杜一奸一欺。

    ”帝曰:“何人乃敢爾耶?”對曰:“咬剌也奴、伯顔察兒,比嘗傳旨縱罪人。

    ”帝悉可其奏。

    又奏:“松州達魯花赤長孫,自言不願為錢谷官,願備員廉訪司,令木八剌沙上聞。

    傳旨至台,特令委用,台臣所宜奉行。

    但徑自陳獻,又且嘗有罪,理應區别。

    ”帝曰:“此自卿事,宜審行之。

    ”又奏:“江南李淦言葉李過愆,被旨赴京以辯,今葉李物故,事有不待辨者。

    李淦本儒人,請授以教官,旌其直言。

    ”又奏:“鄂州一道,舊有按察司,要束木惡其害己,令桑哥奏罷之。

    臣觀鄂州等九郡,境土亦廣,宜複置廉訪司。

    行禦史台舊治揚州,今揚州隸南京,而行台移治建康;其淮東廉訪司舊治淮安,今宜移治揚州。

    ”又奏:“諸官吏受赇,在朝則詣禦史台首告,在外則詣按察司首告,已有成憲。

    自桑哥持國,受赇者不赴憲台憲司,而詣諸司首,故爾反覆牽延,事久不竟。

    臣謂宜如前旨,惟于本台、行台及諸道廉訪司首告,諸司無得辄受。

    又監察禦史塔的失言:女直人教化的,去歲東征,妄言以米千石饷阇裡鐵木兒軍萬人,奏支鈔四百錠,宜令本處廉訪司究問,與本處行省追償議罪。

    ”皆從之。

     三月,中書省臣奏,請以彧為右丞,世祖曰:“崔彧不一愛一于言,惟可使任言責。

    ”閏六月,又同禦史大夫玉昔帖木兒奏:“近耿熙告:河間鹽運司官吏盜官庫錢,省台遣人同告者雜問,凡負二萬二千餘錠,已征八千九百餘錠,猶欠一萬三千一百餘錠。

    運使張庸,嘗獻其妹于阿合馬,有一寵一;阿合馬既沒,以官婢事桑哥,複有一寵一。

    故庸夤緣戚屬,得久居漕司,獨盜三千一百錠。

    臣等議:宜命台省遣官,同廉訪司倍征之。

    ”又言:“月林伯察江西廉訪司官術兒赤帶、河東廉訪司官忽兒赤,擅縱盜賊,抑奪民田,貪一污不法,今月林伯以事至京,宜就令诘問。

    ”又言:“揚州鹽運司受财,多付商賈鹽,計直該鈔二萬二千八百錠,臣等以謂追征足日,課以歸省,贓以歸台,斟酌定罪,以清蠹源。

    ”并從之。

    又奏:“江西詹玉,始以妖術緻位集賢。

    當桑哥持國,遣其掊核江西學糧,貪酷暴橫,學校大廢。

    近與臣言:撒裡蠻、答失蠻傳旨,以江南有謀叛者,俾乘傳往鞫;明日,訪知為秃速忽、香山欺罔奏遣。

    玉在京師,猶敢诳誕如此,宜亟追還訊問。

    ”帝曰:“此惡人也,遣之往者,朕未嘗知之。

    其亟禽以來。

    ”三十年,彧言:“大都民食唯仰客籴,頃緣官括商船載遞諸物,緻販鬻者少,米價翔踴。

    臣等議:勿令有司括船為便。

    ”從之。

     寶泉提舉張簡及子乃蠻帶,告彧嘗受鄒道源、許宗師銀萬五千兩;又其子知微訟彧不法十餘事。

    有旨就辯中書。

    彧已書簡等所告與己宜對者為牍袖之,視而後對。

    簡父子所告皆無驗,并系獄,簡瘐死,仍籍其家一女入官;乃蠻帶、知微皆坐杖罪除名。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

    先是,彧得玉玺于故臣紮剌氏之家,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壽永昌”,即以上之徽仁裕聖皇後。

    至是,皇後手以授于成宗。

    彧以久任憲台,乞遷他職,不許。

    成宗谕之曰:“卿若辭避,其誰抗言哉!”彧言:“肅政廉訪司案牍,而令總管府檢劾,非宜。

    ”成宗曰:“朕知難行,當時事由小人擅奏耳,其改之。

    ”大德元年,彧又條陳台憲諸事,皆見于施行。

     于是彧居禦史台久,又守正不阿,以故人疾之,監察禦史斡羅失剌,劾奏“中丞崔彧,兄在先朝嘗有罪,還其所籍家産非宜”等事,成宗怒其妄言,笞而遣之。

    十一月,禦史台奏:“大都路總管沙的,盜支官錢,及受贓計五千三百缗,準律當杖百七,不叙,以故臣子從輕論。

    ”而成宗欲止權停其職,彧與禦史大夫隻而合郎執不可。

    已而禦史又奏:“彧任中丞且十年,非所宜。

    ”彧遂以病辭,成宗谕之曰:“卿之辭退,誠是已,然勉為朕少留之。

    ”閏十二月,兼領侍儀司事,與太常卿劉無隐奏:“新正朝賀,歲常習儀大萬安寺。

    ”成宗曰:“去歲兀都帶以雪故來後,今而複然。

    諸不至及失儀者,殿中司、監察禦史同糾之。

    ”二年,加榮祿大夫、平章政事,尋與禦史大夫秃赤奏:“世祖聖訓,凡在籍儒人,皆複其家。

    今歲月滋久,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