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五十四
關燈
小
中
大
列傳第五十四
○張立道
張立道,字顯卿。
其先陳留人,後徙大名。
父善,登金進土第。
歲壬辰,國兵下河南,善以策幹太第拖雷,命為必阇赤。
立道年十七,以父任備宿衛。
世祖即位,立道從北征,未嘗去左右。
至元四年,命立道使西夏,給所部軍儲,以幹敏稱。
皇子忽哥赤封雲南王,往鎮其地,诏以立道為王府文學。
立道勸王務農以厚民,即署立道大理等處勸農官,兼領屯田事,佩銀符。
尋與侍郎甯端甫使安南,定歲貢之禮。
雲南三十七部都元帥寶合丁專制歲久,有竊據之志,忌忽哥赤來為王,設宴置毒酒中,且賂王相府官無洩其事。
立道聞之,趨入見,守門者拒之,立道怒與争。
王聞其聲,使人召立道,乃得入,為王言之。
王引其手,使探口中,肉已腐矣。
是夕,王薨。
寶合丁遂據王座,使人諷王妃索王印。
立道潛結義士,得十三人,約共讨賊,刺臂血和金屑飲之,推一人走京師告變。
事頗露,寶合丁乃囚立道,将殺之。
人匠提舉張忠者,燕人也,于立道為族兄,結壯士夜劫諸獄,出之,共亡至土蕃界,遇帝所遣禦史大夫博羅歡、王傅别怗與告變人俱來。
二人者遂與立道俱還,按寶合丁及王府官嘗受賂者,皆伏誅。
有旨召立道等入朝,問王薨時狀。
帝聞立道言,泣數行下,歔欷久之,曰:“汝等為我家事甚勞苦,今欲事朕乎,事太子乎,事安西王乎?惟妝意所向。
”立道等奏願留事陛下,于是賜立道金五十兩,以旌其忠,張忠等亦皆授官有差。
八年,複使安南,宣建國号诏。
立道并黑水,跨雲南,以至其國,歲貢之禮遂定。
十年三月,領大司農事,中書以立道熟于雲南,奏授大理等處巡行勸農使,佩金符。
其地有昆明池,介碧雞、金馬之間,環五百餘裡,夏潦暴至,必冒城郭。
立道求泉源所自出,役丁夫二千人治之,洩其水,得壞地萬餘頃,皆為良田。
爨、僰之人雖知蠶桑,而未得其法,立道始教之飼養,收利十倍于舊,雲南之人由是益富庶。
羅羅諸山蠻慕之,相率來降,收其地悉為郡縣。
十五年,除中慶路總管,佩虎符。
先是雲南未知尊孔子,祀王逸少為先師。
立道首建孔子廟,置學舍,勸士人子弟以學,擇蜀士之賢者,迎以為弟子師,歲時率諸生行釋菜禮,人習禮讓,風俗稍變矣。
行省平章賽典赤表言于朝,有旨進官以褒之。
十七年,入朝,力請于帝以雲南王子也先帖木兒襲王爵,帝從之。
遂命立道為臨安廣西道宣撫使,兼管軍招讨使,仍佩虎符,陛辭,賜以弓矢、衣服、鞍馬。
始赴任,會禾泥路大首領必思反,扇動諸蠻夷。
及發兵讨之,拔其城邑,鼓行而前,徇金齒甸七十城,越麻甸,抵可蒲,皆下之。
有遺以馴象、金鳳異物者,悉獻諸朝。
二十二年,又籍兩江侬士貴、岑從毅、李維屏所部戶二十五萬有奇,以其籍歸有司。
遷臨安廣西道軍民宣撫使。
複創廟學于建水路,書清白之訓于公廨,以警貪墨,風化大行。
入朝,值權臣用事,遂退居散地。
條陳十二策,皆切當之務,帝嘉納焉。
二十七年,北京地陷,人民震驚,命立道為本路總管。
未行,安南世子陳日燇遣其臣嚴仲維、陳子良等詣京師告襲爵。
先是,其國主陳日烜累召不至,權遣其族父遺一愛一入貢,朝廷因封為安南王。
遺一愛一還,日烜一陰一害之。
遣使問罪,日烜拒使者不受命,遂遣将讨之,失利而還。
帝怒,欲再發兵,丞相完澤、平章不忽木言:“蠻夷小邦,不足以勞中國。
張立道嘗再使安南有功,今複使往,宜無不奉命。
”帝招至香殿,谕之曰:“小一柄一不恭,今遣汝往谕朕意,宜盡乃心。
”立道對曰:“君父之命,雖蹈水火不敢辭,臣愚恐不足專任,乞重臣一人與俱,臣為之副。
”帝曰:“卿朕腹心臣,使一人居卿上,必敗卿謀。
”遂授禮部尚書,佩三珠虎符。
賜衣段、金鞍、弓矢以行。
至安南界,謂郊勞者曰:“語爾世子,當出郭迎诏。
”日燇乃率其屬,焚香伏谒道左。
既抵府,日燇拜跪,聽诏如禮。
立道傳上命,數其罪,為書曉之。
日燇曰:“比三世辱公使,公大國之卿,小一柄一之師也,何以教我?”立道曰:“昔鎮南王奉詞緻讨,汝非能勝之也,由其不用向導,率衆深入,不見一人,遲疑而還,曾未出險,風雨驟至,弓矢盡壞,衆不戰而自潰,天子亦既知之。
汝所恃者,山海之險、瘴疠之惡耳。
且雲南與嶺南之人,習俗同,技力等,今發而用之,繼以北方之勁卒,汝複能抗哉?汝戰不利,不過遁入海中,島夷乘釁,必來寇抄汝,汝食少不能支,必為彼屈,汝為其臣,孰若為天子臣乎?今海上諸夷,歲貢于汝者,亦畏我大國之爾與也。
聖天子有德于汝甚厚。
前年之師,殊非上意,邊将讒汝爾。
汝曾不悟,不能遣一介之使,謝罪請命,辄稱兵抗拒,逐我使人,以怒我大國之師,今禍且至矣,惟世子計之。
”日燇拜,且泣涕而言曰:“公之言良是也,為我計者,皆不知出此。
前日之戰,救死而已,甯不知懼!天子使公來,必能活我。
”北面再拜,誓死不敢忘天子之德。
遂迎立道入,出奇寶為賄,立道一無所受,但要日燇入朝。
日燇曰:“貪生畏死,人之常情,誠有诏貸以不死,臣将何辭。
”乃先遣其臣阮代之、何惟岩等随立道上表謝罪,修歲貢之禮如初,且言所以願朝之意。
廷臣有害其功者,以為必先朝而後赦。
日燇懼,卒不敢至,議者惜之。
二十八年
其先陳留人,後徙大名。
父善,登金進土第。
歲壬辰,國兵下河南,善以策幹太第拖雷,命為必阇赤。
立道年十七,以父任備宿衛。
世祖即位,立道從北征,未嘗去左右。
至元四年,命立道使西夏,給所部軍儲,以幹敏稱。
皇子忽哥赤封雲南王,往鎮其地,诏以立道為王府文學。
立道勸王務農以厚民,即署立道大理等處勸農官,兼領屯田事,佩銀符。
尋與侍郎甯端甫使安南,定歲貢之禮。
雲南三十七部都元帥寶合丁專制歲久,有竊據之志,忌忽哥赤來為王,設宴置毒酒中,且賂王相府官無洩其事。
立道聞之,趨入見,守門者拒之,立道怒與争。
王聞其聲,使人召立道,乃得入,為王言之。
王引其手,使探口中,肉已腐矣。
是夕,王薨。
寶合丁遂據王座,使人諷王妃索王印。
立道潛結義士,得十三人,約共讨賊,刺臂血和金屑飲之,推一人走京師告變。
事頗露,寶合丁乃囚立道,将殺之。
人匠提舉張忠者,燕人也,于立道為族兄,結壯士夜劫諸獄,出之,共亡至土蕃界,遇帝所遣禦史大夫博羅歡、王傅别怗與告變人俱來。
二人者遂與立道俱還,按寶合丁及王府官嘗受賂者,皆伏誅。
有旨召立道等入朝,問王薨時狀。
帝聞立道言,泣數行下,歔欷久之,曰:“汝等為我家事甚勞苦,今欲事朕乎,事太子乎,事安西王乎?惟妝意所向。
”立道等奏願留事陛下,于是賜立道金五十兩,以旌其忠,張忠等亦皆授官有差。
八年,複使安南,宣建國号诏。
立道并黑水,跨雲南,以至其國,歲貢之禮遂定。
十年三月,領大司農事,中書以立道熟于雲南,奏授大理等處巡行勸農使,佩金符。
其地有昆明池,介碧雞、金馬之間,環五百餘裡,夏潦暴至,必冒城郭。
立道求泉源所自出,役丁夫二千人治之,洩其水,得壞地萬餘頃,皆為良田。
爨、僰之人雖知蠶桑,而未得其法,立道始教之飼養,收利十倍于舊,雲南之人由是益富庶。
羅羅諸山蠻慕之,相率來降,收其地悉為郡縣。
十五年,除中慶路總管,佩虎符。
先是雲南未知尊孔子,祀王逸少為先師。
立道首建孔子廟,置學舍,勸士人子弟以學,擇蜀士之賢者,迎以為弟子師,歲時率諸生行釋菜禮,人習禮讓,風俗稍變矣。
行省平章賽典赤表言于朝,有旨進官以褒之。
十七年,入朝,力請于帝以雲南王子也先帖木兒襲王爵,帝從之。
遂命立道為臨安廣西道宣撫使,兼管軍招讨使,仍佩虎符,陛辭,賜以弓矢、衣服、鞍馬。
始赴任,會禾泥路大首領必思反,扇動諸蠻夷。
及發兵讨之,拔其城邑,鼓行而前,徇金齒甸七十城,越麻甸,抵可蒲,皆下之。
有遺以馴象、金鳳異物者,悉獻諸朝。
二十二年,又籍兩江侬士貴、岑從毅、李維屏所部戶二十五萬有奇,以其籍歸有司。
遷臨安廣西道軍民宣撫使。
複創廟學于建水路,書清白之訓于公廨,以警貪墨,風化大行。
入朝,值權臣用事,遂退居散地。
條陳十二策,皆切當之務,帝嘉納焉。
二十七年,北京地陷,人民震驚,命立道為本路總管。
未行,安南世子陳日燇遣其臣嚴仲維、陳子良等詣京師告襲爵。
先是,其國主陳日烜累召不至,權遣其族父遺一愛一入貢,朝廷因封為安南王。
遺一愛一還,日烜一陰一害之。
遣使問罪,日烜拒使者不受命,遂遣将讨之,失利而還。
帝怒,欲再發兵,丞相完澤、平章不忽木言:“蠻夷小邦,不足以勞中國。
張立道嘗再使安南有功,今複使往,宜無不奉命。
”帝招至香殿,谕之曰:“小一柄一不恭,今遣汝往谕朕意,宜盡乃心。
”立道對曰:“君父之命,雖蹈水火不敢辭,臣愚恐不足專任,乞重臣一人與俱,臣為之副。
”帝曰:“卿朕腹心臣,使一人居卿上,必敗卿謀。
”遂授禮部
賜衣段、金鞍、弓矢以行。
至安南界,謂郊勞者曰:“語爾世子,當出郭迎诏。
”日燇乃率其屬,焚香伏谒道左。
既抵府,日燇拜跪,聽诏如禮。
立道傳上命,數其罪,為書曉之。
日燇曰:“比三世辱公使,公大國之卿,小一柄一之師也,何以教我?”立道曰:“昔鎮南王奉詞緻讨,汝非能勝之也,由其不用向導,率衆深入,不見一人,遲疑而還,曾未出險,風雨驟至,弓矢盡壞,衆不戰而自潰,天子亦既知之。
汝所恃者,山海之險、瘴疠之惡耳。
且雲南與嶺南之人,習俗同,技力等,今發而用之,繼以北方之勁卒,汝複能抗哉?汝戰不利,不過遁入海中,島夷乘釁,必來寇抄汝,汝食少不能支,必為彼屈,汝為其臣,孰若為天子臣乎?今海上諸夷,歲貢于汝者,亦畏我大國之爾與也。
聖天子有德于汝甚厚。
前年之師,殊非上意,邊将讒汝爾。
汝曾不悟,不能遣一介之使,謝罪請命,辄稱兵抗拒,逐我使人,以怒我大國之師,今禍且至矣,惟世子計之。
”日燇拜,且泣涕而言曰:“公之言良是也,為我計者,皆不知出此。
前日之戰,救死而已,甯不知懼!天子使公來,必能活我。
”北面再拜,誓死不敢忘天子之德。
遂迎立道入,出奇寶為賄,立道一無所受,但要日燇入朝。
日燇曰:“貪生畏死,人之常情,誠有诏貸以不死,臣将何辭。
”乃先遣其臣阮代之、何惟岩等随立道上表謝罪,修歲貢之禮如初,且言所以願朝之意。
廷臣有害其功者,以為必先朝而後赦。
日燇懼,卒不敢至,議者惜之。
二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