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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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六月,以疾請還懷。

    皇太子為請于帝,以子師可為懷孟路總管以養之,且使東宮官來谕衡曰:“公毋以道不行為憂也,公安則道行有時矣,其善藥自一愛一。

    ”十八年,衡病幫,家人祠,衡曰:“吾一日未死,甯不有事于祖考。

    ”扶而起,奠獻如儀。

    既撤,家人馂,怡怡如也。

    已而卒,年七十三。

    是日,大雷電,風拔木。

    懷人無貴賤少長,皆哭于門。

    四方學士聞訃,皆聚哭。

    有數千裡來祭哭墓下者。

     衡善教,其言煦煦,雖與童子語,如恐傷之。

    故所至,無貴賤賢不肖皆樂從之,随其才昏明大小,皆有所得,可以為世用。

    所去,人皆哭泣,不忍舍,服念其教如金科玉條,終身不敢忘。

    或未嘗及門,傳其緒餘,而折節力行為名世者,往往有之。

    聽其言,雖武人俗士、異端之徒,無不感悟者。

    丞相安童一見衡,語同列曰:“若輩自謂不相上下,蓋十百與千萬也。

    ”翰林承旨王磐氣概一世,少所與可,獨見衡曰:“先生,神明也。

    ”大德元年,贈榮祿大夫、司徒,谥文正。

    至大二年,加正學垂憲佐運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封魏國公。

    皇慶二年,诏從祀孔子廟廷。

    延祐初,又诏立書院京兆以祀衡,給田奉祠事,名魯齋書院。

    魯,衡居魏時所署齋名也。

    子師可。

     ○窦默李俊民附 窦默,字子聲,初名傑,字漢卿,廣平肥鄉人。

    幼知讀書,毅然有立志。

    族祖旺,為郡功曹,令習吏事,不肯就。

    會國兵伐金,默為所俘。

    同時被俘者三十人,皆見殺,惟默得脫,歸其鄉。

    家破,母獨存,驚怖之餘,母子俱得疾,母竟亡,扶病藁葬。

    而大兵複至,遂南走渡河,依母一黨一吳氏。

    醫者王翁妻以女,使業醫。

    轉客蔡州,遇名醫李浩,授以銅人針法。

    金主遷蔡,默恐兵且至,又走德安。

    孝感令謝憲子以伊洛一性一理之書授之,默自以為昔未嘗學,而學自此始。

    适中書楊惟中奉旨招集儒、道、釋之士,默乃北歸,隐于大名,與姚樞、許衡朝暮講習,至忘寝食。

    繼還肥鄉,以經術教授,由是知名。

     世祖在潛邸,遣召之,默變姓名以自晦。

    使者俾其友人往見,而微服踵其後,默不得已,乃拜命。

    既至,問以治道,默首以三綱五常為對。

    世祖曰:“人道之端,孰大于此。

    失此,則無以立于世矣。

    ”默又言:“帝王之道,在誠意正心,心既正,則朝廷遠近莫敢不一于正。

    ”一日凡三召與語,奏對皆稱旨,自是敬待加禮,不令暫去左右。

    世祖問今之明治道者,默薦姚樞,即召用之。

    俄命皇子真金從默學,賜以玉帶鈎,谕之曰:“此金内府故物,汝老人,佩服為宜,且使我子見之如見我也。

    ”久之,請南還,命大名、順德各給田宅,有司歲具衣物以為常。

     世祖即位,召至上都,問曰:“朕欲求如唐魏徵者,有其人乎?”默對曰:“犯顔谏诤,剛毅不屈,則許衡其人也。

    深識遠慮,有宰相才,則史天澤其人也。

    ”天澤時宣撫河南,帝即召拜右丞相,以默為翰林侍講學士。

    時初建中書省,平章政事王文統頗見委任,默上書曰: 臣事陛下十有餘年,數承顧問,與聞聖訓,有以見陛下急于求治,未嘗不以利生民安社稷為心。

    時先帝在上,一奸一臣擅權,總天下财賦,一操一執在手,貢進奇貨,炫耀紛華,以娛悅上心。

    其扇結朋一黨一、離間骨肉者,皆此徒也。

    此徒當路,陛下所以不能盡其初心。

    救世一念,涵養有年矣。

    今天順人應,誕登大寶,天下生民,莫不歡忻踴躍,引領盛治。

    然平治天下,必用正人端士,脣吻小人一時功利之說,必不能定立國家基本,為子孫久遠之計。

    其賣利獻勤、乞憐取一寵一者,使不得行其志,斯可矣。

    若夫鈎距揣摩,以利害驚動人主之意者,無他,意在擯斥諸賢,獨執政一柄一耳,此蘇、張之流也,惟陛下察之。

    伏望别選鮑明有道之士,授以重任,則天下幸甚。

     他日,默與王鹗、姚樞俱在帝前,複面斥文統曰:“此人學術不正,久居相位,必禍天下。

    ”帝曰:“然則誰可相者?”默曰:“以臣觀之,無如許衡。

    ”帝不悅而罷。

    文統深忌之,乃請以默為太子太傅,默辭曰:“太子位号未正,臣不敢先受太傅之名。

    ”乃複以為翰林侍講學士,詳見《許衡傳》。

    默俄謝病遍,未幾,文統伏誅,帝追憶其言,謂近臣曰:“曩言王文統不可用者,惟窦漢卿一人。

    向使更有一二人言之,朕甯不之思耶?”召還,賜第京師,命有司月給廪祿,國有大政,辄以訪之。

     默與王磐等請分置翰林院,專掌蒙古文字,以翰林學士承旨撒的迷底裡主之;其翰林兼國史院,仍舊纂修國史,典制诰,備顧問,以翰林學士承旨兼修起居注和禮霍孫主之。

    帝可其奏。

    默又言:“三代所以風俗淳厚、曆數長久者,皆設學養士所緻。

    今宜建學立師,博選斌族子弟教之,以示風化之本。

    ”帝嘉納之。

    默嘗與劉秉忠、姚樞、劉肅、商挺侍上前,默言:“君有過舉,臣當直言,都俞籲咈,古之所尚。

    今則不然,君曰可,臣亦以為可,君曰否,臣亦以為否,非善政也。

    ”明日,複侍帝于幄殿。

    獵者失一鹘,帝怒,侍臣或從旁大聲謂宜加罪。

    帝惡其迎一合,命杖之,釋獵者不問。

    既退,秉忠等賀默曰:“非公誠結主知,安得感悟至此。

    ” 至元十二年,默年八十,公卿皆往賀,帝聞之,拱手曰:“此輩賢者,安得請于上帝,減去數年,留朕左右,共治天下,惜今老矣!”怅然者久之。

    默既老,不視事,帝數遣中使以珍玩及諸器物往存問焉。

    十七年,加昭文館大學士,卒,年八十五。

    訃聞,帝深為嗟悼,厚加赗賜,皇太子亦赙以鈔二千貫,命有司護送歸葬肥鄉。

     默為人樂易,平居未嘗評品人物,與人居,溫然儒者也。

    至論國家大計,面折廷诤,人謂汲黯無以過之。

    帝嘗謂侍臣曰:“朕求賢三十年,惟得窦漢卿及李俊民二人。

    ”又曰:“如窦漢卿之心,姚公茂之才,合而為一,斯可謂全人矣。

    ”後累贈太師,封魏國公,谥文正。

    子履,集賢大學士。

     李俊民,字用章,澤州人。

    得河南程氏傳受之學。

    金承安中,舉進士第一,應奉翰林文字。

    未幾,棄官不仕,以所學教授鄉裡,從之者甚盛,至有不遠千裡而來者。

    金源南遷,隐于嵩山,後徙懷州,俄複隐于西山。

    既而變起倉猝,人服其先知。

    俊民在河南時,隐士荊先生者,授以邵雍《皇極》數。

    時之知數者,無出劉秉忠之右,亦自以為弗及也。

    世祖在潛籓,以安車召之,延訪無虛日。

    遽乞還山,世祖重違其意,遣中貴人護送之。

    又嘗令張仲一問以祯祥,及即位,其言皆驗。

    而俊民已死,賜谥莊靜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