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紀第三十二 文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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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門妻賜燕鐵木兒。

    以通州知州趙義能禦敵,賜币二匹。

    也先鐵木兒軍至晉甯,本路官皆遁。

    甲辰,晉邸及遼王所轄路、府、州、縣達魯花赤并罷免禁锢,選流官代之。

    給淮東宣慰司銀字圓符。

    命有司收将士所遺符印、兵仗。

    赈粜京城米十萬石,石為鈔十五貫。

    丙午,中書省臣言:“凡有罪者,既籍其家赀,又沒其妻子,非古者罪人不孥之意,今後請勿沒人一妻子。

    ”制可。

    丁未,告祭于南郊。

    以中書平章政事塔失海涯為大司農,複以欽察台為中書平章政事,侍禦史玥璐不花為中丞。

    以度支刍豆經用不足,凡諸王、驸馬來朝并節其給,宿衛官已有廪祿者及内侍宮人歲給刍豆,皆權止之。

    籴豆二十萬石于瀕禦河州縣,以河間、山東鹽課鈔給其直。

    放還防河運糧軍。

    陝西兵至鞏縣黑石渡,遂據虎牢,我師皆潰,儲仗悉為所獲。

    河南行省來告急,戒有司修城壁,嚴守衛。

    雲南銀沙羅甸土官哀贊等來貢方物。

    己酉,别不花加太保,落知樞密院事。

    命刑部郎中大都、前廣東佥事張世榮追理烏伯都剌家赀。

    開居庸關。

    陝西軍奪武關,萬戶楊克忠等兵潰。

    庚戌,帝禦興聖殿,齊王月魯帖木兒、諸王别思帖木兒、阿兒哈失裡、那海罕及東路蒙古元帥不花帖木兒等奉上皇帝寶。

    倒剌沙等從至京師,下之獄,分遣使者檄行省、内郡罷兵以安百姓。

    以宦者伯帖木兒妻及奴婢田宅賜撒敦。

    辛亥,雲南徹裡路土官刁賽等來貢方物。

    诏:“自今朝廷政務及籍沒田宅賜人者,非與燕鐵木兒議,諸人不許奏陳。

    ”以宦者米薛迷奴婢家赀賜伯顔。

    壬子,以河南、江西、湖廣入貢駕鵝太頻,令減其數以省驿傳。

    以諸王火沙第賜燕鐵木兒繼母公主察吉兒。

    癸醜,燕鐵木兒辭知樞密院事,命其叔父東路蒙古元帥不花帖木兒代之。

    燕鐵木兒請以蒙古塔失等三十人田宅賜徹裡鐵木兒等三十人,從之。

    以所括河北諸路馬,四百匹給四宿衛阿塔赤,二百匹給中宮阿塔赤,餘二千匹分牧于内郡。

    核上都倉庫錢谷。

    禦史台臣言:“近北兵奪紫荊關,官軍潰走,掠保定之民。

    本路官與故平章張珪子景武五人,率其民擊官軍死,也先捏不俟奏聞,辄擅殺官吏及珪五子。

    珪父祖三世為國勳臣,設使珪子有罪,珪之妻女又何罪焉!今既籍其家,又以其女妻也先捏,誠非國家待遇勳臣之意。

    ”帝曰:“卿等言是。

    ”命中書革正之。

    命禦史台擇人充各道廉訪司官。

    遣官赈良鄉、涿州、定興、保定驿戶之被兵者。

    甲寅,罷徽政院,改立儲慶使司,秩正二品。

    平章政事速速、明裡董阿并領儲慶司事,鷹坊伯撒裡、河南行省左丞姚炜并為儲慶使,元帥也速答兒執湘甯王八剌失裡送京師。

    八剌失裡及趙王馬紮罕、諸王忽剌台,承上都之命,各起所部兵南侵冀甯,還次馬邑至是被執,其所俘男一女千人,悉還其家。

    遣使止江浙軍士之往潼關者,就還鎮。

    也先鐵,木兒兵至潞州。

    乙卯,以倒剌沙宅賜不花帖木兒,倒剌沙子潑皮宅賜斡都蠻,内侍王伯顔宅賜唐其勢。

    丙辰,燕鐵木兒請以所沒逆臣赤斤鐵木兒家赀還其妻。

    鐵木哥兵入鄧州。

    丁巳,毀顯宗室,升順宗祔右穆第二室,成宗祔右穆第三室,武宗祔左昭第三室,仁宗祔左昭第四室,英宗祔右穆第四室。

    加命燕鐵木兒為答剌罕,仍命子孫世襲其号。

    燕鐵木兒請以河南平章曲列等二十三人田宅賜西安王阿剌忒納失裡等二十三人,從之。

    戊午,诏谕廷臣曰:“凡今臣僚,唯丞相燕鐵木兒、大夫伯顔許兼三職署事,餘者并從簡省。

    百司事當奏者,共議以聞,或私任己意者,不許獨請。

    上都官吏,自八月二十一日以後擢用者,并追收其制。

    ”敕:“天下僧道有妻者,皆令為民。

    ”也先捏軍次順德。

    令廣平、大名兩路括馬。

    盜殺太尉不花。

    初,不花乘國家多事,率衆剽掠,居庸以北皆為所擾,至是盜入其家殺之。

    興和路當盜以死罪,刑部議以為:“不花不道,衆所聞知,幸遇盜殺,而本路隐其殘剽之罪,獨以盜聞,于法不當。

    ”中書以聞,帝嘉其議。

     十一月己未,诏谕中外曰:“諸王王禅及秃滿疊兒、阿剌不花、秃堅等,兵敗而逃,有能擒獲者,授五品官;同一黨一之人,若能去逆效順,擒王禅等來歸者,免本罪,依上授官;家奴獲之者,得備宿衛;敢有隐匿者,事覺,與犯人同罪。

    ”給殿中侍禦史及冀甯路印,凡内外百司印,因兵興而失者,令中書如品秩鑄給之。

    命太保伯答沙升太傅,兼宗正紮魯忽赤,總兵北邊。

    中書省臣言:“侍禦史左吉非才,不當任風憲。

    ”禦史台臣伯顔等言:“左吉,禦史所薦,若既用之,又以人言而止,台綱不能振矣。

    必如省臣所言,臣等乞辭避。

    ”帝曰:“汝等其勿為是言。

    左吉果不可用,省臣何不先言之。

    其令左吉仍為侍禦史。

    ”帝謂中書省臣曰:“朕在瓊州、建康時,撒迪皆從,備極艱苦,其賜鹽引六萬,俾規利以贍其家。

    ”命郡縣招集被兵流亡之民,貧者赈給之。

    遼東降軍,給行糧遣還。

    京畿及四方民為兵所掠而奴于人者,令有司追理送還。

    山北、京東驿被兵者,赈以鈔二萬一千五百錠。

    放高麗宦者米薛迷、剛答裡歸田裡。

    庚申,中書錄用前禦史台官亦憐真、蔡文淵。

    用江南行台禦史王琚仁言,汰近歲白身入官者。

    敕行禦史台:“凡有糾劾,必由禦史台陳奏,勿徑以封事聞。

    ”命中書省追理倒剌沙及其兄馬某沙,子潑皮、木八剌沙等家赀。

    辛酉,燕鐵木兒請以紐澤田宅賜欽察台。

    也先捏兵至武安,也先鐵木兒以軍降,河東州縣聞之,盡殺其所署官吏。

    癸亥,帝宿齋宮。

    甲子,服衮冕,享于太廟。

    陝西兵進一逼一汴梁,聞朝廷傳檄罷兵,乃解去。

    乙醜,燕鐵木兒請以烏伯都剌等三十人田宅賜斡魯思等三十人,從之。

    丁卯,伯顔兼忠翊侍衛都指揮使。

    庚午,複立察罕腦兒宣慰司。

    命總宿衛官分簡所募勇士,非舊嘗宿衛者皆罷去。

    汴梁、河南等路及南一陽一府頻歲蝗旱,禁其境内釀酒。

    日本舶商至福建博易者,江浙行省選廉吏征其稅。

    中書省臣言:“今歲既罷印鈔本,來歲拟印至元鈔一百一十九萬二千錠、中統鈔四萬錠。

    ”監察禦史言:“戶部鈔法,歲會其數,易故以新,期于流通,不出其數。

    迩者倒剌沙以上都經費不足,命有司刻闆印鈔;今事既定,宜急收毀。

    ”從之。

    監察禦史撒裡不花、鎖南八、于欽、張士弘言:“朝廷政務,賞罰為先,功罪既明,天下斯定。

    國家近年自鐵木疊兒竊位擅權,假刑賞以遂其私,綱紀始紊。

    迨至泰定,爵賞益濫。

    比以兵興,用人甚急,然而賞罰不可不嚴。

    夫功之高下,過之重輕,皆系天下之公論。

    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