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紀第二十三 武宗二

關燈
本紀第二十三武宗二 二年春正月己醜,從皇太子請,罷宮師府,設賓客、谕德、贊善如故。

    庚寅,越王秃剌有罪賜死。

    禁日者、方士出入諸王、公主、近侍及諸官之門。

    辛卯,皇太子、諸王、百官上尊号曰統天繼聖欽文英武大章孝皇帝。

    乙未,恭謝太廟。

    丙申,诏天下弛山澤之禁,恤流移,毋令見戶包納差稅;被災百姓,内郡免差稅一年,江淮免夏稅;内外大小職官普覃散官一等,有出身人考滿者,加散官一等。

    己亥,封知樞密院事容國公一床一兀兒為句容郡王。

    乙巳,塔思不花、乞台普濟言:“諸人恃恩徑奏,玺書不由中書,直下翰林院給與者,今核其數,自大德六年至至大元年所出,凡六千三百餘道,皆于田土、戶口、金銀鐵冶、增餘課程、進貢奇貨、錢谷、選法、詞訟、造作等事,害及于民,請盡追奪之。

    今後有不由中書者,乞勿與。

    ”制可。

    丙午,定制大成至聖文宣王春秋二丁釋奠用太牢。

    戊申,疊裡貼木兒不花進鷹犬,命歲以币帛千匹、鈔千錠與之。

     二月戊午,鑄金印賜句容郡王一床一兀兒。

    赈真定路饑民糧萬石,塔塔境六千石。

    癸亥,皇太子幸五台佛寺。

    罷行泉府院,以市舶歸之行省。

    乙醜,以和林屯田去秋收九萬餘石,其宣慰司官吏、部校、軍士給賞有差。

    己巳,太一陰一犯亢。

    辛未,太一陰一犯氐。

    調國王部及忽裡合赤、兀魯帶、朵來等軍九千五百人赴和林。

    壬申,令各衛董屯田官三年一易。

    甲戌,弛中都酒禁。

     三月己醜,遼一陽一行省右丞洪重喜訴高麗國王王章不奉國法恣暴等事,中書省臣請令重喜與高麗王辯對。

    敕中書毋令辯對,令高麗王從太後之五台山。

    梁王在雲南有風疾,以諸王老的代梁王鎮雲南,賜金二百五十兩、銀七百五十兩,從者币帛有差。

    庚寅,車駕幸上都。

    摘五衛軍五十人隸中都虎贲司,封諸王也速不幹為襄甯王。

    辛卯,罷杭州白雲宗攝所,立湖廣頭陀禅錄司。

    丙寅,賜雲南王老的金印。

    戊戌,太一陰一犯氐。

    己亥,熒惑犯歲星。

    封公主阿剌的納八剌為趙國公主,驸馬注安為趙王。

    甲辰,中書省臣言:“國家歲賦有常,頃以歲儉,所入曾不及半,而去歲所支,鈔至千萬錠,糧三百萬石。

    陛下嘗命汰其求刍粟者,而宣徽院孛可孫竟不能行,視去歲反多三十萬石,請用知錢谷者二三員于宣徽院佐而理之。

    又,中書省斷事官,大德十年四十三員,今皇太子位增二員,諸王闊闊出、剌馬甘秃剌亦各增一員,非舊制。

    臣等以為皇太子位所增宜存,諸王者宜罷。

    ”并從之。

    升掌醫署為典醫監。

    乙巳,中書省臣言:“中書為百司之首,宜先汰冗員。

    ”帝曰:“百司所汰,卿等定議;省臣去留,朕自思之。

    ”己酉,濟一陰一、定陶雹。

     夏四月甲寅,中書省臣言:“江浙杭州驿,半歲之間,使人過者千二百餘,有桑兀、寶合丁等進獅、豹、鴉、鹘,留二十有七日,人畜食肉千三百餘斤。

    請自今遠方以奇獸異寶來者,依驿遞;其商人因有所獻者,令自備資力。

    ”從之。

    辛酉,立興聖宮江淮财賦總管府,诏谕中外。

    癸亥,摘漢軍五千,給田十萬頃,于直沽沿海口屯種,又益以康裡軍二千,立鎮守海口屯儲親軍都指揮使司。

    壬午,诏中都創皇城角樓。

    中書省臣言:“今農事正殷,蝗蝝遍野,百姓艱食,乞依前旨罷其役。

    ”帝曰:“皇城若無角樓,何以壯觀!先畢其功,餘者緩之。

    ”以建新寺,鑄提調、監造三品銀印。

    益都、東平、東昌、濟甯、河間、順德、廣平、大名、汴梁、衛輝、泰安、高唐、曹、濮、德、揚、滁、高郵等處蝗。

     五月丁亥,以通政院使憨剌合兒知樞密院事,董建興聖宮,令大都留守養安等督其工。

    丁酉,以一陰陽一家言,自今至聖誕節不宜興土功,敕權停新寺工役。

    甲辰,禦史台臣言:“乘輿北幸,而京師工役正興,加之歲旱乏食,民愚易惑,所關甚重,乞留一丞相鎮京師,後為例。

    ”制可。

    六月癸亥,選辟督捕蝗。

    從皇太子言,禁諸賜田者馳驿征租擾民。

    庚午,中書省臣言:“奉旨既停新寺工役,其亭苑鷹坊諸役,乞并罷。

    又,太醫院遣使取藥材于陝西、四川、雲南,費公帑,勞驿傳。

    臣等議,事幹錢糧,隔越中書省徑行,乞禁止。

    ”并從之。

    以益都、濟南、般一陽一三路,甯海一州屬宣慰司,餘并令直隸省部。

    以大都隸儒籍者四十戶充文廟樂工。

    從皇太子請,改典樂司提點、大使等官為卿、少卿、丞。

    甲戌,以宿衛之士比多冗雜,遵舊制,存蒙古、色目之有閥閱者,餘皆革去。

    皇太子言:“宣政院先奉旨,毆西番僧者截其手,詈之者斷其舌,此法昔所未聞,有乖國典,且于僧無益。

    僧俗相犯,已有明憲,乞更其令。

    ”又言:“宣政院文案不檢核,于憲章有礙,遵舊制為宜。

    ”并從之。

    乙亥,中書省臣言:“河南、江浙省言,宣政院奏免僧、道、也裡可溫、答失蠻租稅。

    臣等議,田有租,商有稅,乃祖宗成法,今宣政院一體奏免,非制。

    ”有旨,依舊制征之。

    是月,金城、崞州、源州雨雹,延安之神木碾谷、盤西、神川等處大雨雹,霸州、檀州、涿州、良鄉、舒城、曆一陽一、合肥、六安、江甯、句容、溧水、上元等處蝗。

     秋七月癸未,河決歸德府境。

    壬辰,宣政院臣言:“武靖王搠思班與朵思麻宣慰司言:‘松潘疊宕威茂州等處安一撫司管内,西番、秃魯蔔、降胡、漢民四種人雜處,昨遣經曆蔡懋昭往蛇谷隴迷招之,降其八部,戶萬七千,皆數百年負固頑犷之人,酋長令真巴等八人已嘗廷見。

    今令真巴謂其地鄰接四川,未降者尚十餘萬。

    宣撫司官皆他郡人,不知蠻夷事宜,才至成都灌州,畏懼即返,何以撫治?宜改安一撫司為宣撫司,遷治茂州,徙松州軍千人鎮遏為便。

    ’臣等議,宜從其言。

    ”诏改松潘疊宕威茂州安一撫司為宣撫司,遷治茂州汶川縣,秩正三品,以八兒思的斤為宣撫司達魯花赤,蔡懋昭為副使,并佩虎符。

    乙未,複置贛州龍南、安遠二縣。

    以河西二十驿往來使多,馬數既少,民力耗竭,命中書省、樞密院、通政院于諸部撥戶增馬以濟之。

    樂實言鈔法大壞,請更鈔法,圖新鈔式以進,又與保八議立尚書省,诏與乞台普濟、塔思不花、赤因鐵木兒、脫虎脫集議以聞。

    己亥,河決汴梁之封丘。

    甲辰,改昔保赤八剌合孫總管府為奉時院。

    乙巳,保八言:“臣與塔思不花、乞台普濟等集議立尚書省事,臣今竊自思之,政事得失,皆前日中書省臣所為,今欲舉正,彼懼有累,孰願行者?臣今不言,誠以大事為懼。

    陛下若矜憐保八、樂實所議,請立尚書省,舊事從中書,新政從尚書。

    尚書,請以乞台普濟、脫虎脫為丞相,三寶奴、樂實為平章,保八為右丞,王罴參知政事。

    姓江者畫鈔式,以為印鈔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