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紀第十九 成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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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丁卯,改泉州為泉甯府。
己巳,畋于漷州。
辛未,太一陰一犯左執法。
并江西省元分置軍為六十四所。
丙子,太一陰一犯心。
帝谕中書省臣曰:“每歲天下金銀鈔币所入幾何,諸王、驸馬賜與及一切營建所出幾何,其會計以聞。
”右丞相完澤言:“歲入之數,金一萬九千兩,銀六萬兩,鈔三百六十萬錠,然猶不足于用,又于至元鈔本中借二十萬錠,自今敢以節用為請。
”帝嘉納焉。
罷中外土木之役。
癸未,诏諸王、驸馬毋擅祀嶽鎮海渎;申禁諸路軍及豪右人等,毋縱畜牧損農。
乙酉,車駕幸上都。
罷建康金銀銅冶轉運司,還淘金戶于元籍,歲辦金悉責有司。
诏廉訪司作成一人材,以備選舉。
禁諸王從者假控鶴佩帶擾民。
诏諸郡凡民播種怠惰及有司勸課不至者,命各道廉訪司治之。
減行省平章為二員。
丙子,以梁德珪為中書平章政事,楊炎龍為中書右丞。
賜瓜忽而所部鈔三十萬錠,近侍伯顔鐵木而等三萬錠,也先鐵木而等市馬價三萬四千四百餘錠,鎮南王脫歡六萬錠。
浙西嘉興、江一陰一,江東建康溧一陽一、池州水、旱,并赈恤之。
湖廣省漢一陽一、漢川水,免其田租。
甘肅省沙州鼠傷禾稼,大都檀州雨雹,歸德等處蝗。
三月丁亥朔,罷大名路故河堤堰歲入隆埃宮租鈔七百五十錠。
申禁官吏受賂詣諸司首者,不得辄受。
戊子,诏僧人犯一奸一盜詐僞,聽有司專決,輕者與僧官約斷,約不至者罪之。
庚寅,命各萬戶出征者,其印令副貳掌之,不得付其子弟,違法行一事。
以兩淮閑田給蒙古軍。
壬子,禦史台臣言:“道州路達魯花赤阿林不花、總管周克敬虛申麥熟,不赈饑民,雖經赦宥,宜降職一等。
”從之。
壬子,诏加封東鎮沂山為元德東安王,南鎮會稽山為昭德順應王,西鎮吳山為成德永靖王,北鎮醫巫闾山為貞德廣甯王,歲時與嶽渎同祀,著為令式。
夏四月戊午,遣征不剌壇軍還本部。
庚申,以也速帶而擅調甘州戍軍,遣伯顔等笞之。
賜大都守門合赤剌等鈔九萬錠,織工四萬四千錠。
發慶元糧五萬石,減其直以赈饑民。
江南、山東、江浙、兩淮、燕南屬縣百五十處蝗。
五月辛卯,罷海南黎兵萬戶府及黎蠻屯田萬戶府,以其事入瓊州路軍民安一撫司。
罷荨麻林酒稅羨餘。
壬辰,以中書右丞何榮祖為平章政事,與中書省事,湖廣左丞八都馬辛為中書右丞。
淮西諸郡饑,漕江西米二十萬石以備赈貸。
命中書省遣使監雲南、四川、海北海南、廣西兩江、廣東、福建等處六品以下選。
戊戌,太一陰一犯心。
壬寅,平灤路旱,發米五百石,減其直赈之。
己酉,諸王念不列妃紮忽真詐增所部貧戶,冒支鈔一萬六百餘錠,遣紮魯忽赤同王府官追之。
衛輝、順德旱,大風損麥,免其田租一年。
诏總帥汪惟正所轄二十四城,有安西王、諸王等并朵思麻來寓者,與編戶均當賦役。
耽羅國以方物來貢。
撫州之崇仁星隕為石。
複緻用院。
置和林宣慰司都元帥府,以忽剌出、耶律希周、納鄰合剌并為宣慰使都元帥,佩虎符。
給兩都八剌合赤鈔各三萬錠。
六月庚申,禦史台臣言:“江南宋時行兩稅法,自阿裡海牙改為門攤,增課錢至五萬錠。
今宣慰張國紀請複科夏稅,與門攤并征,以圖升進,湖、湘重罹其害。
”帝命中書趣罷之。
禁權豪、斡脫括大都漕河舟楫。
西台侍禦史脫歡以受賂不法罷。
禁諸王擅行令旨,其越例開讀者,并所遣使拘執以聞。
壬戌,太一陰一犯角。
诏陝西諸色戶與民均當徭役,申嚴陝西運司私鹽之禁。
置奉宸庫。
賜諸王嶽木忽而金一千二百五十兩,兀魯思不花并其母一千兩,銀、鈔有差。
山東、河南、燕南、山北五十處蝗,山北遼東道大甯路金源縣蝗。
秋七月癸巳,太一陰一犯心。
汴梁等處大雨,河決壞堤防,漂沒歸德數縣禾稼、廬舍,免其田租一年。
遣尚書那懷、禦史劉赓等塞之,自蒲口首事,凡築九十六所。
壬寅,诏諸王、驸馬及諸近侍,自今奏事不經中書,辄傳旨付外者,罪之。
高麗王王謜擅命妄殺,诏遣中書右丞楊炎龍、佥樞密院事洪君祥召其入侍,以其父昛仍統國政。
賜諸王亦憐真等金、銀、鈔有差。
江西、江浙水,赈饑民二萬四千九百有奇。
八月壬戌,太一陰一犯箕。
癸未,給四川出征蒙古軍馬萬匹。
九月己醜,聖誕節,駐跸阻妫之地,受諸王百官賀。
交趾、瓜哇、金齒國各貢方物。
給和林更戍軍牛、車。
丙申,車駕還大都。
辛醜,太一陰一犯五車南星。
命廣海、左右江戍軍依舊制以二年或三年更代。
癸卯,太一陰一犯五諸侯。
樞密副使塔剌忽帶犯贓罪,命禦史台鞫之。
己酉,太一陰一犯左執法。
庚戌,吉、贛立屯田;減中外冗員。
冬十月甲寅朔,增海漕米為七十萬石。
壬戌,太白犯牽牛。
置蒙古都萬戶府于鳳翔,立平珠、六洞蠻夷長官司二,設土官四十四員。
戊寅,太一陰一犯角距星。
令禦史台檢劾樞密院案牍。
賜諸王嶽木忽而、兀魯忽不花所部糧五萬石;控鶴七百人,賜鈔五百錠。
十一月庚寅,安南貢方物。
丙申,知樞密院那懷言:“常例文移,乞令副樞以下署行。
”從之。
罷雲南行禦史台,置肅政廉訪司。
己亥,太一陰一犯輿鬼。
辛醜,辰星犯牽牛。
罷徐、邳爐冶所進息錢。
壬寅,太一陰一犯右執法。
以中書右丞王慶端為平章政事。
賜和林軍校币六千匹,衣帽等物有差。
十二月戊午,太白經天。
己未,填星犯輿鬼。
乙醜,太白犯歲星,太一陰一犯熒惑。
括諸路馬,除一牝一孕攜駒者,齒三歲以上并拘之。
賜朵而朵海所部鈔八十五萬錠。
庚午,鎮星入輿鬼,太一陰一犯上将。
辛未,增置各路推官,專掌刑獄,上路二員,下路一員。
诏諸逃軍複業者免役三年。
江浙行省平章政事答剌罕升左丞相。
甲戌,彗出子孫星下。
己卯,太一陰一犯南鬥。
辛巳,命廉訪司歲舉所部廉幹者各二人。
诏和市價直随給其主,違者罪之。
定諸稅錢三十取一,歲額之上勿增。
揚州、淮安兩路旱、蝗,以糧十萬石赈之。
給陣亡軍妻子衣糧。
免内郡賦稅。
諸王小薛所部三百餘戶散處鳳翔,以潞州田二千八百頃賜之。
釋在京囚二百一十九人。
丁卯,改泉州為泉甯府。
己巳,畋于漷州。
辛未,太一陰一犯左執法。
并江西省元分置軍為六十四所。
丙子,太一陰一犯心。
帝谕中書省臣曰:“每歲天下金銀鈔币所入幾何,諸王、驸馬賜與及一切營建所出幾何,其會計以聞。
”右丞相完澤言:“歲入之數,金一萬九千兩,銀六萬兩,鈔三百六十萬錠,然猶不足于用,又于至元鈔本中借二十萬錠,自今敢以節用為請。
”帝嘉納焉。
罷中外土木之役。
癸未,诏諸王、驸馬毋擅祀嶽鎮海渎;申禁諸路軍及豪右人等,毋縱畜牧損農。
乙酉,車駕幸上都。
罷建康金銀銅冶轉運司,還淘金戶于元籍,歲辦金悉責有司。
诏廉訪司作成一人材,以備選舉。
禁諸王從者假控鶴佩帶擾民。
诏諸郡凡民播種怠惰及有司勸課不至者,命各道廉訪司治之。
減行省平章為二員。
丙子,以梁德珪為中書平章政事,楊炎龍為中書右丞。
賜瓜忽而所部鈔三十萬錠,近侍伯顔鐵木而等三萬錠,也先鐵木而等市馬價三萬四千四百餘錠,鎮南王脫歡六萬錠。
浙西嘉興、江一陰一,江東建康溧一陽一、池州水、旱,并赈恤之。
湖廣省漢一陽一、漢川水,免其田租。
甘肅省沙州鼠傷禾稼,大都檀州雨雹,歸德等處蝗。
三月丁亥朔,罷大名路故河堤堰歲入隆埃宮租鈔七百五十錠。
申禁官吏受賂詣諸司首者,不得辄受。
戊子,诏僧人犯一奸一盜詐僞,聽有司專決,輕者與僧官約斷,約不至者罪之。
庚寅,命各萬戶出征者,其印令副貳掌之,不得付其子弟,違法行一事。
以兩淮閑田給蒙古軍。
壬子,禦史台臣言:“道州路達魯花赤阿林不花、總管周克敬虛申麥熟,不赈饑民,雖經赦宥,宜降職一等。
”從之。
壬子,诏加封東鎮沂山為元德東安王,南鎮會稽山為昭德順應王,西鎮吳山為成德永靖王,北鎮醫巫闾山為貞德廣甯王,歲時與嶽渎同祀,著為令式。
夏四月戊午,遣征不剌壇軍還本部。
庚申,以也速帶而擅調甘州戍軍,遣伯顔等笞之。
賜大都守門合赤剌等鈔九萬錠,織工四萬四千錠。
發慶元糧五萬石,減其直以赈饑民。
江南、山東、江浙、兩淮、燕南屬縣百五十處蝗。
五月辛卯,罷海南黎兵萬戶府及黎蠻屯田萬戶府,以其事入瓊州路軍民安一撫司。
罷荨麻林酒稅羨餘。
壬辰,以中書右丞何榮祖為平章政事,與中書省事,湖廣左丞八都馬辛為中書右丞。
淮西諸郡饑,漕江西米二十萬石以備赈貸。
命中書省遣使監雲南、四川、海北海南、廣西兩江、廣東、福建等處六品以下選。
戊戌,太一陰一犯心。
壬寅,平灤路旱,發米五百石,減其直赈之。
己酉,諸王念不列妃紮忽真詐增所部貧戶,冒支鈔一萬六百餘錠,遣紮魯忽赤同王府官追之。
衛輝、順德旱,大風損麥,免其田租一年。
诏總帥汪惟正所轄二十四城,有安西王、諸王等并朵思麻來寓者,與編戶均當賦役。
耽羅國以方物來貢。
撫州之崇仁星隕為石。
複緻用院。
置和林宣慰司都元帥府,以忽剌出、耶律希周、納鄰合剌并為宣慰使都元帥,佩虎符。
給兩都八剌合赤鈔各三萬錠。
六月庚申,禦史台臣言:“江南宋時行兩稅法,自阿裡海牙改為門攤,增課錢至五萬錠。
今宣慰張國紀請複科夏稅,與門攤并征,以圖升進,湖、湘重罹其害。
”帝命中書趣罷之。
禁權豪、斡脫括大都漕河舟楫。
西台侍禦史脫歡以受賂不法罷。
禁諸王擅行令旨,其越例開讀者,并所遣使拘執以聞。
壬戌,太一陰一犯角。
诏陝西諸色戶與民均當徭役,申嚴陝西運司私鹽之禁。
置奉宸庫。
賜諸王嶽木忽而金一千二百五十兩,兀魯思不花并其母一千兩,銀、鈔有差。
山東、河南、燕南、山北五十處蝗,山北遼東道大甯路金源縣蝗。
秋七月癸巳,太一陰一犯心。
汴梁等處大雨,河決壞堤防,漂沒歸德數縣禾稼、廬舍,免其田租一年。
遣尚書那懷、禦史劉赓等塞之,自蒲口首事,凡築九十六所。
壬寅,诏諸王、驸馬及諸近侍,自今奏事不經中書,辄傳旨付外者,罪之。
高麗王王謜擅命妄殺,诏遣中書右丞楊炎龍、佥樞密院事洪君祥召其入侍,以其父昛仍統國政。
賜諸王亦憐真等金、銀、鈔有差。
江西、江浙水,赈饑民二萬四千九百有奇。
八月壬戌,太一陰一犯箕。
癸未,給四川出征蒙古軍馬萬匹。
九月己醜,聖誕節,駐跸阻妫之地,受諸王百官賀。
交趾、瓜哇、金齒國各貢方物。
給和林更戍軍牛、車。
丙申,車駕還大都。
辛醜,太一陰一犯五車南星。
命廣海、左右江戍軍依舊制以二年或三年更代。
癸卯,太一陰一犯五諸侯。
樞密副使塔剌忽帶犯贓罪,命禦史台鞫之。
己酉,太一陰一犯左執法。
庚戌,吉、贛立屯田;減中外冗員。
冬十月甲寅朔,增海漕米為七十萬石。
壬戌,太白犯牽牛。
置蒙古都萬戶府于鳳翔,立平珠、六洞蠻夷長官司二,設土官四十四員。
戊寅,太一陰一犯角距星。
令禦史台檢劾樞密院案牍。
賜諸王嶽木忽而、兀魯忽不花所部糧五萬石;控鶴七百人,賜鈔五百錠。
十一月庚寅,安南貢方物。
丙申,知樞密院那懷言:“常例文移,乞令副樞以下署行。
”從之。
罷雲南行禦史台,置肅政廉訪司。
己亥,太一陰一犯輿鬼。
辛醜,辰星犯牽牛。
罷徐、邳爐冶所進息錢。
壬寅,太一陰一犯右執法。
以中書右丞王慶端為平章政事。
賜和林軍校币六千匹,衣帽等物有差。
十二月戊午,太白經天。
己未,填星犯輿鬼。
乙醜,太白犯歲星,太一陰一犯熒惑。
括諸路馬,除一牝一孕攜駒者,齒三歲以上并拘之。
賜朵而朵海所部鈔八十五萬錠。
庚午,鎮星入輿鬼,太一陰一犯上将。
辛未,增置各路推官,專掌刑獄,上路二員,下路一員。
诏諸逃軍複業者免役三年。
江浙行省平章政事答剌罕升左丞相。
甲戌,彗出子孫星下。
己卯,太一陰一犯南鬥。
辛巳,命廉訪司歲舉所部廉幹者各二人。
诏和市價直随給其主,違者罪之。
定諸稅錢三十取一,歲額之上勿增。
揚州、淮安兩路旱、蝗,以糧十萬石赈之。
給陣亡軍妻子衣糧。
免内郡賦稅。
諸王小薛所部三百餘戶散處鳳翔,以潞州田二千八百頃賜之。
釋在京囚二百一十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