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紀第十七 世祖十四
關燈
小
中
大
瓜哇軍,往招占城、甘不察,诏授阿裡三珠虎符,張存一珠虎符,仍蠲阿裡父布伯所負斡脫鈔三千錠。
丙寅,罷徽州路錄事司。
免屯田租一萬二千八百一十一石。
辛未,太一陰一犯牛。
壬申,建社稷和義門内,壇各方五丈,高五尺,白石為主,飾以五方色土,壇南植松一株,北墉瘗坎壝垣,悉仿古制,别為齋廬,門庑三十三楹。
戊寅,黎兵百戶鄧志願謀叛,伏誅。
庚辰,敕雲南省拟所轄州縣官如福建、二廣例,省台委官铨選以姓名聞,随給授宣敕。
八月己醜朔,賽甫丁處死,餘一黨一杖而徙之,仍籍其家産。
壬辰,敕禮樂戶仍與軍站、民戶均輸賦。
丁酉,辰星犯右執法。
己亥,太白犯房。
辛醜,甯夏府屯田成功,升其官脫兒赤。
壬寅,括唐兀秃魯花所部闊彖赤及河西逃人入蠻地者。
甲辰,車駕至自上都。
讨浙東孟總把等賊,敕諸軍之駐福建者,聽平章政事阇裡節度。
乙巳,歲星犯右執法。
丙午,用郭守敬言,浚通州至大都漕河十有四,役軍匠二萬人,又鑿六渠灌昌平諸水。
以廣濟署屯田既蝗複水,免今年田租九千二百十八石。
丁未,也黑迷失乞與高興等同征瓜哇,帝曰:“也黑迷失惟熟海道,海中事當付之,其兵事則委之史弼可也。
”以史弼為福建等處行中省平章政事,統領出征軍馬。
庚戌,高苑縣高希允以非所宜言,伏誅。
壬子,诏塔剌赤、程鵬飛讨黃聖許,劉國傑駐馬軍戍守。
戊午,福建行省參政魏天祐獻計,發民一萬鑿山煉銀,歲得萬五千兩。
天祐賦民鈔市銀輸官,而私其一百七十錠,台臣請追其贓而罷煉銀事,從之。
改燕南河北廉訪司還治真定。
高麗、女直界首雙城告饑,敕高麗王于海運内以粟赈之。
弛平灤州酒禁。
诏不敦、忙兀魯迷失以軍征八百媳婦國。
九月己未朔,治書侍禦史裴居安言:“月的迷失遇盜起不即加兵,盜去乃延誅平民。
”诏台院遣官按問之。
辛酉,诏谕安南國陳日燇使親入朝。
選湖南道宣慰副使梁會,授吏部尚書,佩三珠虎符,翰林國史院編修官陳孚,授禮部郎中,佩金符,同使安南。
山東東西道廉訪司劾:“宣慰使樂實盜庫鈔百二十錠,買庫銀九百五十兩,官局私造弓勒等物,受屯田鈔百八十錠,樂實宜解職。
”從之。
丁卯,中書省臣言:“茆灊、十圍、安化等新附洞蠻凡八萬,宜設管軍民司,以其土人蒙意、蒙世、莫仲文為長官,以呂天佑、塔不帶為達魯花赤。
八番斡羅思招附光蘭州洞蠻,宜置定遠府,就用其所舉秃幹、高守文、黃世曾、燕隻哥為達魯花赤、知府、同知、判官。
”制曰:“可。
”癸酉,徙沔州治铎水縣,廢新得州置通江縣,複漢州綿竹縣。
沙州、瓜州民徙甘州,诏于甘、肅兩界,畫地使耕,無力者則給以牛具農器。
甯夏戶口繁多,而土田半紅花,诏令盡種谷麥,以補民食。
丁醜,以平灤路大水且霜,免田租二萬四千四十一石。
辛巳,太白犯南鬥。
罷雲南行台,徙置西川,設雲南廉訪司。
壬午,水達達、女直民戶由反地驅出者,押回本地,分置萬夫、千夫、百夫内屯田。
甲申,烏思藏宣慰司言:“由必裡公反後,站驿遂絕,民貧無可供億。
”命給烏思藏五驿各馬百、牛二百、羊五百,皆以銀;軍七百三十六戶,戶銀百五十五。
丁亥,從宣政院言,置烏思藏納裡速古兒孫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
冬十月戊子朔,诏福建廉訪司知事張師道赴阙;師道至,乞汰内外官府之冗濫者。
诏麥術丁、何榮祖、馬紹、燕公楠等與師道同區别之。
數月,授師道翰林直學士。
日本舟至四明,求互市,舟中甲仗皆具,恐有異圖,诏立都元帥府,令哈剌帶将之,以防海道。
诏浚浙西河道,導水入海。
庚寅,兩淮運使納速剌丁坐受商賈賄,多給之鹽,事覺,诏嚴加鞫問。
癸巳,弛上都酒禁。
燕公楠言:“歲終,各行省臣赴阙奏事,亦宜令行台臣赴阙,奏一歲舉剌之數。
”制曰:“可。
”丙申,四川行省以洞蠻酋長向思聰等七人入朝。
壬寅,從硃清、張瑄請,授高德誠管領海船萬戶,佩雙珠虎符,複以殷實、陶大明副之,令将出征水手。
甲辰,信合納帖音國遣使入觐。
廣東道宣慰司遣人以暹國主所上金冊詣京師。
乙巳,太一陰一犯井。
丁未,太一陰一犯鬼。
己酉,樞密院臣言:“六衛内領漢軍萬戶,見存者六千戶,撥分為三:力足以備車馬者二千五百戶,每甲令備馬十五匹、牛車二輛;力足以備車者五百戶,每甲令備牛車三輛;其三千戶,惟習戰鬥,不他役之。
六千戶外,則供他役。
庶能各勤乃事,而兵亦一精一銳。
”诏施行之。
诏擇囚徒罪輕者釋之。
癸醜,完澤等言:“凡賜諸人物有二十萬錠者,為數既多,先賜者盡得之,及後将賜,或無可給,不均為甚。
今計怯薛帶、怯憐口、昔博赤、哈剌赤,凡近侍人,上等以二百戶為率,次等半之,下等又半之,于下等擇尤貧者歲加賞賜,則無不均之失矣。
一歲天下所入,凡二百九十七萬八千三百五錠,今歲已辦者才一百八十九萬三千九百九十三錠,其中有未至京師而在道者,有就給軍旅及織造物料館傳俸祿者,自春至今,凡出三百六十三萬八千五百四十三錠,出數已逾入數六十六萬二百三十八錠矣。
懷孟竹課,歲辦千九十三錠,尚書省分賦于民,人實苦之,宜停其稅。
”帝皆嘉納其言。
命趙德澤、吳榮領逃奴無主者二百四十戶,淘銀耕田于廣甯、沈州。
乙卯,太一陰一犯氐。
十一月庚申,嶽州華容縣水,發米二千一百二十五石赈饑民。
壬戌,太一陰一犯壘壁陣。
戊寅,樞密院奏:“一衛萬人,嘗調二千屯田,木八剌沙上都屯田二年有成,拟增軍千人。
”從之。
己卯,太一陰一犯太微東垣上相。
癸未,禁所在私渡,命關津譏察一奸一宄。
丙戌,提省溪、錦州、銅人等洞酋長楊秀朝等六人入見,進方物。
十二月庚寅,中書省臣言:“皇孫晉王甘麻剌昔鎮雲南,給梁王印,今進封晉王,請給晉王印。
北安王府尉也裡古帶、司馬荒兀,并為晉王中尉,仍命不隻答魯帶、狄琮并為司馬。
金齒适當忙兀秃兒迷失出征軍馬之沖,資其刍糧,立為
丙寅,罷徽州路錄事司。
免屯田租一萬二千八百一十一石。
辛未,太一陰一犯牛。
壬申,建社稷和義門内,壇各方五丈,高五尺,白石為主,飾以五方色土,壇南植松一株,北墉瘗坎壝垣,悉仿古制,别為齋廬,門庑三十三楹。
戊寅,黎兵百戶鄧志願謀叛,伏誅。
庚辰,敕雲南省拟所轄州縣官如福建、二廣例,省台委官铨選以姓名聞,随給授宣敕。
八月己醜朔,賽甫丁處死,餘一黨一杖而徙之,仍籍其家産。
壬辰,敕禮樂戶仍與軍站、民戶均輸賦。
丁酉,辰星犯右執法。
己亥,太白犯房。
辛醜,甯夏府屯田成功,升其官脫兒赤。
壬寅,括唐兀秃魯花所部闊彖赤及河西逃人入蠻地者。
甲辰,車駕至自上都。
讨浙東孟總把等賊,敕諸軍之駐福建者,聽平章政事阇裡節度。
乙巳,歲星犯右執法。
丙午,用郭守敬言,浚通州至大都漕河十有四,役軍匠二萬人,又鑿六渠灌昌平諸水。
以廣濟署屯田既蝗複水,免今年田租九千二百十八石。
丁未,也黑迷失乞與高興等同征瓜哇,帝曰:“也黑迷失惟熟海道,海中事當付之,其兵事則委之史弼可也。
”以史弼為福建等處行中省平章政事,統領出征軍馬。
庚戌,高苑縣高希允以非所宜言,伏誅。
壬子,诏塔剌赤、程鵬飛讨黃聖許,劉國傑駐馬軍戍守。
戊午,福建行省參政魏天祐獻計,發民一萬鑿山煉銀,歲得萬五千兩。
天祐賦民鈔市銀輸官,而私其一百七十錠,台臣請追其贓而罷煉銀事,從之。
改燕南河北廉訪司還治真定。
高麗、女直界首雙城告饑,敕高麗王于海運内以粟赈之。
弛平灤州酒禁。
诏不敦、忙兀魯迷失以軍征八百媳婦國。
九月己未朔,治書侍禦史裴居安言:“月的迷失遇盜起不即加兵,盜去乃延誅平民。
”诏台院遣官按問之。
辛酉,诏谕安南國陳日燇使親入朝。
選湖南道宣慰副使梁會,授吏部尚書,佩三珠虎符,翰林國史院編修官陳孚,授禮部郎中,佩金符,同使安南。
山東東西道廉訪司劾:“宣慰使樂實盜庫鈔百二十錠,買庫銀九百五十兩,官局私造弓勒等物,受屯田鈔百八十錠,樂實宜解職。
”從之。
丁卯,中書省臣言:“茆灊、十圍、安化等新附洞蠻凡八萬,宜設管軍民司,以其土人蒙意、蒙世、莫仲文為長官,以呂天佑、塔不帶為達魯花赤。
八番斡羅思招附光蘭州洞蠻,宜置定遠府,就用其所舉秃幹、高守文、黃世曾、燕隻哥為達魯花赤、知府、同知、判官。
”制曰:“可。
”癸酉,徙沔州治铎水縣,廢新得州置通江縣,複漢州綿竹縣。
沙州、瓜州民徙甘州,诏于甘、肅兩界,畫地使耕,無力者則給以牛具農器。
甯夏戶口繁多,而土田半紅花,诏令盡種谷麥,以補民食。
丁醜,以平灤路大水且霜,免田租二萬四千四十一石。
辛巳,太白犯南鬥。
罷雲南行台,徙置西川,設雲南廉訪司。
壬午,水達達、女直民戶由反地驅出者,押回本地,分置萬夫、千夫、百夫内屯田。
甲申,烏思藏宣慰司言:“由必裡公反後,站驿遂絕,民貧無可供億。
”命給烏思藏五驿各馬百、牛二百、羊五百,皆以銀;軍七百三十六戶,戶銀百五十五。
丁亥,從宣政院言,置烏思藏納裡速古兒孫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
冬十月戊子朔,诏福建廉訪司知事張師道赴阙;師道至,乞汰内外官府之冗濫者。
诏麥術丁、何榮祖、馬紹、燕公楠等與師道同區别之。
數月,授師道翰林直學士。
日本舟至四明,求互市,舟中甲仗皆具,恐有異圖,诏立都元帥府,令哈剌帶将之,以防海道。
诏浚浙西河道,導水入海。
庚寅,兩淮運使納速剌丁坐受商賈賄,多給之鹽,事覺,诏嚴加鞫問。
癸巳,弛上都酒禁。
燕公楠言:“歲終,各行省臣赴阙奏事,亦宜令行台臣赴阙,奏一歲舉剌之數。
”制曰:“可。
”丙申,四川行省以洞蠻酋長向思聰等七人入朝。
壬寅,從硃清、張瑄請,授高德誠管領海船萬戶,佩雙珠虎符,複以殷實、陶大明副之,令将出征水手。
甲辰,信合納帖音國遣使入觐。
廣東道宣慰司遣人以暹國主所上金冊詣京師。
乙巳,太一陰一犯井。
丁未,太一陰一犯鬼。
己酉,樞密院臣言:“六衛内領漢軍萬戶,見存者六千戶,撥分為三:力足以備車馬者二千五百戶,每甲令備馬十五匹、牛車二輛;力足以備車者五百戶,每甲令備牛車三輛;其三千戶,惟習戰鬥,不他役之。
六千戶外,則供他役。
庶能各勤乃事,而兵亦一精一銳。
”诏施行之。
诏擇囚徒罪輕者釋之。
癸醜,完澤等言:“凡賜諸人物有二十萬錠者,為數既多,先賜者盡得之,及後将賜,或無可給,不均為甚。
今計怯薛帶、怯憐口、昔博赤、哈剌赤,凡近侍人,上等以二百戶為率,次等半之,下等又半之,于下等擇尤貧者歲加賞賜,則無不均之失矣。
一歲天下所入,凡二百九十七萬八千三百五錠,今歲已辦者才一百八十九萬三千九百九十三錠,其中有未至京師而在道者,有就給軍旅及織造物料館傳俸祿者,自春至今,凡出三百六十三萬八千五百四十三錠,出數已逾入數六十六萬二百三十八錠矣。
懷孟竹課,歲辦千九十三錠,尚書省分賦于民,人實苦之,宜停其稅。
”帝皆嘉納其言。
命趙德澤、吳榮領逃奴無主者二百四十戶,淘銀耕田于廣甯、沈州。
乙卯,太一陰一犯氐。
十一月庚申,嶽州華容縣水,發米二千一百二十五石赈饑民。
壬戌,太一陰一犯壘壁陣。
戊寅,樞密院奏:“一衛萬人,嘗調二千屯田,木八剌沙上都屯田二年有成,拟增軍千人。
”從之。
己卯,太一陰一犯太微東垣上相。
癸未,禁所在私渡,命關津譏察一奸一宄。
丙戌,提省溪、錦州、銅人等洞酋長楊秀朝等六人入見,進方物。
十二月庚寅,中書省臣言:“皇孫晉王甘麻剌昔鎮雲南,給梁王印,今進封晉王,請給晉王印。
北安王府尉也裡古帶、司馬荒兀,并為晉王中尉,仍命不隻答魯帶、狄琮并為司馬。
金齒适當忙兀秃兒迷失出征軍馬之沖,資其刍糧,立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