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毅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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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終于沒有實行。
劉毅日夜一操一勞公事,有時坐而待旦,發言議論中肯正直,無所曲私,為朝野仰慕的榜樣。
曾經在散齋時發疾,他的妻子去省視,劉毅便請求加罪于妻子而解齋。
妻子有過錯,立即槌杖加身,劉毅就是這樣不徇私情。
然而正因為如此峭直,不能至宰輔之位。
武帝因劉毅清貧,賜錢三十萬,每日供給米肉。
七十歲時,告老辭官。
過了很久,武帝才答應,以光祿大夫職銜回府第,門前設置阻攔行人的行馬。
又賜錢百萬。
後來司徒推舉劉毅為青州大中正,尚書以為劉毅已經懸車卸任,不應再以瑣事相勞。
陳留相樂安人孫尹上表說:“按禮制,卑下者執勞務,尊貴者處安逸,是順理成章的。
司徒魏舒、司隸校尉嚴詢與劉毅年紀相近,以往同為散騎常侍,後分授内外職,經曆出處都一緻。
今嚴詢管四十萬戶的州,兼督察百官總攝機要的重職,魏舒所統轄的也是人多地廣之區,兼掌九品之事,權衡十六州議論,主事者不以為事務繁重。
讓劉毅管一州事,便說不應以瑣事相勞,這是否對劉毅太優厚,對嚴詢、魏舒太苛刻呢?若以為從前答應他卸職,就不應該再授職位,原光祿大夫鄭袤又做了司空就是例子。
能知人就是聖哲,帝王是不易做到的。
一個人本可委以宰輔之任,而卻不可讓他咨詢人品之事,臣私下以為不妥,昔鄭武公年過八十,入京作周司徒,那麼過了七十歲的人,也必有可用之處。
劉毅以前為司隸,執法公正,無所曲私,當朝臣僚,多有被彈劾者。
俗語說:‘受堯之誅,不能稱堯。
’直臣無私一黨一,古今都是如此。
所以漢代的汲黯死于淮陰,董仲舒才做到諸侯國相。
而劉毅獨遇聖明之君,為親近之臣,當世之士都引以為榮。
劉毅雖有偏身風疾,而神志清醒,耳聰目明,一個州的品第之事,不足以勞其思慮。
劉毅疾恨邪惡之心有些偏激,主事的人必然懷疑他的議論會傷一些人,所以提高優厚之禮,而罷去用事之權,這實際上是将劉毅擱置起來,使他再不能參與人才評議之事。
我們州有高德的隻有劉毅,舍劉毅不用,就會使評議之事優劣倒錯。
” 于是青州籍二品以上官光祿勳石鑒等,共同上奏說:“陳留相孫尹所上表及與臣等寫的信附在下面。
青州處于東海與泰山之間,有齊魯之風,人俗務本,有敦厚謙讓之德,今日雖不及于古,然遺訓尚存,因而人倫規範,仍為有識之士民所遵守。
前受司徒符信,當參舉州大中正。
衆人都以為光祿大夫劉毅,孝心純素,鄉闾著稱,忠誠正直,竭力事上,做官不以為榮,隻求盡節。
正身循道,崇公忘私,行為高尚,深明大義,出仕辭官,同出一心。
故能使義士崇其風範,州闾樂于為伍。
雖年老有偏身風疾,而一精一神健爽,實為我青州人心所系。
若以劉毅為典範,可以不言而民信,高風所至,清濁分明,符合一州人民共同願望。
我們認為禮賢尚德是教化的準則,也關系到王制興衰,道路的開閉,而士人所歸,人倫是其大本。
臣等虛弱無能,以前的奏議未被用,今繼孫尹上書之意,論列上奏。
按孫尹所堅持的意見,不隻是惋惜劉一人的名聲,也是普遍論述朝政得失的大準則。
孫尹之言當否,應賜評議。
” 由于石鑒等人的奏議,劉毅被任為州都,鑒定士人品流,清濁區别,其所彈劾貶斥,自親貴者始。
太康六年(285)死,武帝手撫幾案吃驚地說:“失去一個名臣,不能活着做三公了。
”即追贈為儀同三司,派使者監護喪事。
羽林左監北海人王宮上疏說:“宮中出诏以為劉毅終身忠正,追贈台司之位,這真是聖朝考核劉毅卓著功勳的美事。
據臣考查,谥是一個人生前行動的遺迹,号是一個人功績的标志。
今劉毅功德并立,而有号無谥不符谥号的體例。
臣私下以《春秋》之事考證,谥法以行為為主,與爵位無關。
然而漢魏相承,沒有列侯爵位,雖有高行,死後也不加谥号,緻使三公賢臣,不如野戰之将,銘刻功績大為懸殊。
臣願聖朝追《春秋》之古制,改變以爵位加谥的舊限制,使功績品行不被掩沒,則今世賢臣莫不依賴。
若以為廢除舊制不能倉促行一事,則劉毅忠貞報國,雖未攻城略地,論德進爵,也可進入列侯,臣想到行甫請周的義例,謹陳列劉毅功績品行如上。
”武帝拿出王宮的表,讓尚書、仆射等八座大臣議論此事,多數同意王宮的意見。
奏書被壓下沒有批複。
劉毅有二子:劉暾、劉總。
劉毅日夜一操一勞公事,有時坐而待旦,發言議論中肯正直,無所曲私,為朝野仰慕的榜樣。
曾經在散齋時發疾,他的妻子去省視,劉毅便請求加罪于妻子而解齋。
妻子有過錯,立即槌杖加身,劉毅就是這樣不徇私情。
然而正因為如此峭直,不能至宰輔之位。
武帝因劉毅清貧,賜錢三十萬,每日供給米肉。
七十歲時,告老辭官。
過了很久,武帝才答應,以光祿大夫職銜回府第,門前設置阻攔行人的行馬。
又賜錢百萬。
後來司徒推舉劉毅為青州大中正,尚書以為劉毅已經懸車卸任,不應再以瑣事相勞。
陳留相樂安人孫尹上表說:“按禮制,卑下者執勞務,尊貴者處安逸,是順理成章的。
司徒魏舒、司隸校尉嚴詢與劉毅年紀相近,以往同為散騎常侍,後分授内外職,經曆出處都一緻。
今嚴詢管四十萬戶的州,兼督察百官總攝機要的重職,魏舒所統轄的也是人多地廣之區,兼掌九品之事,權衡十六州議論,主事者不以為事務繁重。
讓劉毅管一州事,便說不應以瑣事相勞,這是否對劉毅太優厚,對嚴詢、魏舒太苛刻呢?若以為從前答應他卸職,就不應該再授職位,原光祿大夫鄭袤又做了司空就是例子。
能知人就是聖哲,帝王是不易做到的。
一個人本可委以宰輔之任,而卻不可讓他咨詢人品之事,臣私下以為不妥,昔鄭武公年過八十,入京作周司徒,那麼過了七十歲的人,也必有可用之處。
劉毅以前為司隸,執法公正,無所曲私,當朝臣僚,多有被彈劾者。
俗語說:‘受堯之誅,不能稱堯。
’直臣無私一黨一,古今都是如此。
所以漢代的汲黯死于淮陰,董仲舒才做到諸侯國相。
而劉毅獨遇聖明之君,為親近之臣,當世之士都引以為榮。
劉毅雖有偏身風疾,而神志清醒,耳聰目明,一個州的品第之事,不足以勞其思慮。
劉毅疾恨邪惡之心有些偏激,主事的人必然懷疑他的議論會傷一些人,所以提高優厚之禮,而罷去用事之權,這實際上是将劉毅擱置起來,使他再不能參與人才評議之事。
我們州有高德的隻有劉毅,舍劉毅不用,就會使評議之事優劣倒錯。
” 于是青州籍二品以上官光祿勳石鑒等,共同上奏說:“陳留相孫尹所上表及與臣等寫的信附在下面。
青州處于東海與泰山之間,有齊魯之風,人俗務本,有敦厚謙讓之德,今日雖不及于古,然遺訓尚存,因而人倫規範,仍為有識之士民所遵守。
前受司徒符信,當參舉州大中正。
衆人都以為光祿大夫劉毅,孝心純素,鄉闾著稱,忠誠正直,竭力事上,做官不以為榮,隻求盡節。
正身循道,崇公忘私,行為高尚,深明大義,出仕辭官,同出一心。
故能使義士崇其風範,州闾樂于為伍。
雖年老有偏身風疾,而一精一神健爽,實為我青州人心所系。
若以劉毅為典範,可以不言而民信,高風所至,清濁分明,符合一州人民共同願望。
我們認為禮賢尚德是教化的準則,也關系到王制興衰,道路的開閉,而士人所歸,人倫是其大本。
臣等虛弱無能,以前的奏議未被用,今繼孫尹上書之意,論列上奏。
按孫尹所堅持的意見,不隻是惋惜劉一人的名聲,也是普遍論述朝政得失的大準則。
孫尹之言當否,應賜評議。
” 由于石鑒等人的奏議,劉毅被任為州都,鑒定士人品流,清濁區别,其所彈劾貶斥,自親貴者始。
太康六年(285)死,武帝手撫幾案吃驚地說:“失去一個名臣,不能活着做三公了。
”即追贈為儀同三司,派使者監護喪事。
羽林左監北海人王宮上疏說:“宮中出诏以為劉毅終身忠正,追贈台司之位,這真是聖朝考核劉毅卓著功勳的美事。
據臣考查,谥是一個人生前行動的遺迹,号是一個人功績的标志。
今劉毅功德并立,而有号無谥不符谥号的體例。
臣私下以《春秋》之事考證,谥法以行為為主,與爵位無關。
然而漢魏相承,沒有列侯爵位,雖有高行,死後也不加谥号,緻使三公賢臣,不如野戰之将,銘刻功績大為懸殊。
臣願聖朝追《春秋》之古制,改變以爵位加谥的舊限制,使功績品行不被掩沒,則今世賢臣莫不依賴。
若以為廢除舊制不能倉促行一事,則劉毅忠貞報國,雖未攻城略地,論德進爵,也可進入列侯,臣想到行甫請周的義例,謹陳列劉毅功績品行如上。
”武帝拿出王宮的表,讓尚書、仆射等八座大臣議論此事,多數同意王宮的意見。
奏書被壓下沒有批複。
劉毅有二子:劉暾、劉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