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含傳

關燈
李含字世容,隴西郡狄道縣人。

    僑居于始平郡。

    從小就有才幹,隴西、始平兩郡同時推舉他為孝廉。

    安定人皇甫商年少時自恃出身豪族,覺得李含門第微賤,要和他結交,李含拒絕而不接受,皇甫商因此怨恨李含,于是讓州府以文書召李含去做門亭長。

    當時州刺史郭奕平素知道李含的賢能,到任後便提拔他為别駕,地位處在其他僚屬之上。

    随即被舉為秀才,薦之于公府,從太保掾轉為秦國郎中令。

    司徒又選李含任始平郡中正。

    秦王司馬柬薨,李含依照台閣制定的儀規,等葬事完畢就除去喪服喪禮。

    尚書趙浚在朝中有靠山,惱恨李含不巴結自己,借此事奏告李含不應過早除喪。

    州中大中正傅祗以禮義名節貶李含。

    中丞傅鹹上表為李含論理: 臣州中秦國郎中令始平中正李含,忠直清正,有經世之才,更有史魚一樣的秉直之風。

    雖然他的剛正不能随和流俗,但他峻刻嚴厲的名聲品行,是不可掩蓋的,因此兩郡不約而同都舉為孝廉。

    尚書郭奕任職到州,李含一個寒門少年卻被提拔為别駕。

    太保衛馞召他為掾屬,常常對我說道:“李世容當是晉室的忠誠無私之臣。

    ” 秦王之薨,李含悲痛感人,群臣前來吊喪,都是親眼所見。

    現在卻說李含作為王府的臣僚,大不忠其主,要免除他的中正之職。

    天子之喪禮,既下葬而不随即除喪,可藩國諸王之喪禮,既下葬便除喪。

    如藩國葬後也要像天子之禮一樣不除喪,就要責備他違禮使尊卑混為一體,是不該這樣行一事的。

    現今朝廷诏命規定于上,而藩國服喪于其下,這不是顯示了朝廷禮薄而藩國禮厚嗎?又說各國王公之薨都要服三年的終喪,甯可盡其禮節,也要做到喪禮的隆重。

    殊不知盡其禮節的做法,明明是錯誤的。

    等級不同于朝廷,卻要行和朝廷一樣的禮節,從沒見過有這樣的禮制。

    藩國依制是既葬而除服,除服而礻付祭,自從漢、魏到我晉朝,都依此制。

    文皇帝升天,世祖過分哀痛,武帝駕崩,陛下悲傷以緻損害健康,含一着悲痛守喪,以三年為終期,普天下的民衆都有攀比效仿之心,隻是國家禮法是不能逾越的,因此既已下葬不敢不除喪服。

    天子的喪禮,除喪由朝廷規定,藩國王臣之喪,卻由下面随意而行,這樣不會使國家安定。

    他們又說秦王司馬柬沒有後代,依例李含就是喪主,秦王喪既除而纎,則應到祖廟行祭禮。

    因秦王無廟,不能将神位置于祖廟,所以喪主李含不能馬上除服。

    秦王剛剛受封,不能随即入祖廟接受礻付祭,靈位所居之地,就如同靈位之廟。

    不去追究按不按國家禮法行一事,卻以秦王無廟為理由貶谪李含。

    李含今天的行為,使博士按禮法條文來定論。

    堯喪,四海之内,三年不準奏八音之樂,可世祖駕崩,不過數旬便已除服。

    要以堯的喪禮來要求今天的人,豈不是天下人都該治罪,何止是李含不該除服這一件事呢?今天天下之人不遭貶,是因為有今天的法度王制。

    聖上臨喪哀聲不絕,左右近臣,都感悲痛。

    人們不随随便便行嫁娶歡樂之事,并無人議論,還不是因為大禮不能改變嗎?先前因李含逢秦王之喪,有司派人代替他的職務。

    尚書行文認為王葬已畢,李含應恢複職位,不再由别人差代。

    秦王安葬後,李含尚在猶豫,司徒幾次追問,催促李含複職,随後又攻擊他,這是台省州府以文書命令陷李含于過失之中。

    若是台省的做法有背禮教,則應糾正他們。

    現在不去追究台省,隻是貶谪李含,李含受點委屈倒不足惜,隻是國家禮制不該遭到破壞。

     李含自以為是隴西郡人,雖現在落戶于始平,但别人并不知道這個情況,自從被任命為中正以來,反複向人申明,說自己并非始平郡人,不宜擔任中正。

    後來任郎中令,又自己選擇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