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總督嶽鐘琪奏折 一、張熙堂叔張勘被追捕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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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張熙約其堂叔張勘赴西安投書,到達後,張勘才知是投逆書,心中害怕而逃走,嶽鐘琪派人追捕未獲,因寫此奏章。而張勘到家第二天,即被湖南方面逮捕。(參見《副都統海蘭等奏折》)

    【原文】

    陝西總督臣嶽鐘琪謹奏,為據實複奏事。竊查逆犯張熙,供稱伊弟張勘,由商州一路先回湖南等語。彼時臣一面奏聞,一面即飛遣确人追緝。先令由商州一路,挨門逐戶盤察查拿,仍另遣人星夜兼程,預抵襄陽,在各飯店馬頭守候蹤迹,密伺查捕。以凡自西安往湖南者,不拘水陸分途,沖偏各徑,悉由襄陽徑過也。茲奉朱批谕旨下,詢張勘曾否拿獲,仰見睿慮周詳,恐其逃回,預漏消息,則逆犯曾靜等,不無潛匿遠之患。但臣曾細詢張熙,自西安至湖南住家處,水陸必行,四十餘日。今雖據商州一路蹑緝之人役回稱,挨戶盤查,并無張勘蹤迹。而襄陽守候之人,至今尚未回陝。竊計欽差兼程南下,到彼必速,料張勘縱能脫漏,亦難迅速抵家,不至預透風聲,令逆黨潛遁也。茲奉朱批垂詢,拟合繕折據實複奏,伏乞皇上睿鑒。謹奏。雍正六年十二月初七日。朱批:大奇事。張勘到家,次日已被欽差差役拿獲,凡張熙開列名單所有之人,一人未曾免脫,皆就擒矣。谕卿喜之。

    【譯文】

    陝西總督臣嶽鐘琪謹奏,為了據實報告情況事。查逆犯張熙供稱,他的兄弟(應為族叔,此處疑為筆誤或誤刻———譯者)張勘,從商州一路,先回湖南去了等話。當時,臣一面奏報皇上知道,一方面便立刻派得力人員追捕。先讓他們從商州大路,挨門逐戶地進行盤問搜查;另一方面更另派人日夜兼程,先趕往襄陽,在各飯店、碼頭守候張勘蹤迹,暗中伺捕。因為凡從西安往湖南去的,不論走水路或陸路,或走大路小路,都得從襄陽經過。今收到下發的朱批谕旨,詢問張勘是否拿獲了。因而想見皇上英明睿智,考慮問題十分周詳。恐怕犯人逃回,預先洩漏消息,那麼逆犯曾靜等人,不是沒有遠逃藏匿的可能。但是臣曾仔細詢問過張熙,從西安到湖南他家住處,水路陸路,必須走上四十多天才能到達。今根據從商州一路追捕的差役回來報告說,挨戶盤查,并未發見張勘蹤迹。而在襄陽守候的人,至今仍沒有回陝西來。臣計算欽差兼程南下,到湖南一定很快,料想張勘縱然能逃脫追捕,也難于迅速回到家中,不至于預先走漏風聲,使逆黨潛逃。今蒙皇上朱批谕旨查詢此事,理當繕寫奏折,具實奏報,謹請皇上明察,謹奏。雍正六年十二月初日。雍正朱筆批示:真是大奇事!張勘回到家的第二天,已經被欽差派去的差役所拿獲。凡張熙所開列名單上所有的人,沒有一個人逃脫,都被捕獲。特告訴愛卿高興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