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總督嶽鐘琪奏折 三、追查謠言,務必要鏟除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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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他們走路的人,就是說也說不明白。
【原文】 臣雲:“此惟我輩大臣方知天德聖治之萬一,其道路愚民,但知感頌,如何說得詳細?皇上至性誠孝,諒陰三年,齋居素服,更行兼服之典,此其盡禮盡制,雖三代以上,亦所未聞。
至今一動一言,無不慕效聖主,每逢稱述,恻怆涕零。
至于友愛弟昆,敦笃宗室,不以嚴勝慈,不以恩廢法。
爾等即通文墨,當知周旦何以作相,管蔡何以得辜。
即知聖天子用法用恩,悉由天理,自然之極則矣。
若乃治功高深廣遠,如尊心崇文,減豁丁條,治水營田,蠲租發帑,頻施赈貸,視民如傷,立賢無方,求才若渴,體察群吏,信任大臣,無利不興,無弊不革。
凡此史不勝書,口難盡述者,爾等或不能遍曉,即如爾等如此大逆不道,雖遇堯舜,亦無不震怒,立置極刑,乃聖主父母之心天地之量,尚且殷殷拳拳,詢及爾等學術才技,欲宥海山之罪案,曲收蟻介之微長。
此其廣大寬仁,自古帝王莫可比。
似今但将舟中之人,據實說出,爾等即有生機,若仍執迷是自誤也。
” 逆犯張熙聞臣此語,亦惶恐雲:“果如此,是我等悖謬自作之孽,何可複活,舟中人實不能記憶” 等語。
臣因此伏思,從前于邸抄内,見提臣路振揚奏對,以聖主天性即惡旨酒,乃出于生安,并非有意,而外人竟有稱聖天子惟酒無量等語。
是雖股肱大臣,非親侍燕飲,不能深悉。
傳言相反至于此極。
此皆系從前不軌之徒,捏造流布。
今曾靜等既敢謀大逆,則其污天蔑日之言,何所不至。
臣細訊張熙,既毫無指實,即所供舟中傳說者,若果有其人,亦未必非前此造言之餘黨。
統俟捕獲曾靜之日,再加研訊,自無遁情。
臣謹将現今密訊事由,據實覆奏。
伏乞皇上俯賜睿鑒施行。
謹奏。
雍正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朱批:欣悅覽之。
此事朕實慶幸,感天祖之慈見也,毫無憤怒處。
朕從來秉性卒然臨之不驚,無故加之不怒。
二句實能之,何況此有益無損之妄言。
此案審明,諸逆盡獲時,自另有旨谕。
【譯文】 臣對他說:“這惟有我們這些大臣才能知道皇上崇高道德和英明治國的好處萬分之一,那些道路上的愚民百姓,隻知道歌頌罷了,怎麼能會把道理說得詳細呢?皇上的性情十分誠孝,守孝三年,一直齋居素衣,而且更執行兼為父皇母後戴孝的典制,這種盡禮盡制,雖然在夏、商、周三代聖明的盛世,也是沒有聽到過的。
至今一言一行,沒有不仿效着聖祖皇帝,每逢稱述到聖祖皇帝的英明德業,沒有不思念得流涕堕淚的。
至于友愛兄弟,和睦宗室,不以嚴厲而影響慈愛,不以恩惠而影響國法。
你們既是讀書識字的人,應當知道當年周公旦怎麼做宰相,管叔和蔡叔是怎麼被誅殺的。
既然知道聖明的天子對于用法和用恩,都是依據天理自然為最高标準。
又如治理國家的功績高深廣遠,比如尊重思想崇敬文人,減免賦稅勞役,治水開田,遇災荒減租,發國庫來救濟貧民;對待百姓如對待自己身上傷口一樣小心;使用賢能的不管他出身于什麼地方,求有才的人如饑似渴,能夠體察各級官吏,給大臣以充分信任;隻要有利于國家和百姓的事,沒有不努力去辦的;隻要是弊病,沒有不加革除的。
像這些功績,記也記載不完,說也說不盡,你們大概也不可能完全知道。
即使像你們這樣大逆不道的人,就是遇到堯舜一樣的英明君主,也不會沒有不震怒的,會立刻處以極刑。
而當今皇上卻用父母一樣的愛心,天地一樣的寬闊胸懷,殷切拳拳的心思,詢問你們的才學技能,打算赦免如山似海的大罪,發揮你們微小如蟻的一技之長。
這種廣大寬厚的仁德,自古的帝王是沒有一個能比得上的。
像今天你隻要把在船上傳播謠言的人,據實供出來,你便有了生機;如果依然執迷不悟,是自己耽誤自己。
” 逆犯張熙聽了臣的這一段話,也十分惶恐,他說:“如果真是這樣,那是我們錯誤自作的孽,怎樣能複活,船上說話的人,現在确實記不起來了”等話。
臣因此細想,從前在邸抄朝報裡看到,有提督臣路振楊奏對皇上,說到皇上天性就厭惡吃酒,這是天生的,并不是有意戒酒的;而外邊卻傳說皇上酒量大得沒節制等話。
這點即使是國家大臣,除非親自陪同皇上宴會,也是不能深知的。
而傳謠卻和這相反到極點。
這都是從前那些圖謀不軌的人,所捏造散布的。
如今曾靜等人既敢陰謀叛逆大事,那麼他們說些污天蔑日的話,是無所不至的。
臣細問張熙,既然沒有一點實證可指,即使他供出的船中傳謠的人,是實有其人,也未必不是以前這樣造謠的餘黨。
這些都須在捕獲曾靜以後,再加細細審問,自然不會有遺漏的情況。
臣今将密訊的情況,據實奏報。
請皇上發下英明指示以便執行。
謹奏。
雍正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雍正朱筆批示:很高興地看到這份奏章,此事朕實在感到欣慶,感謝上天和祖宗的保佑慈愛,并沒有一點憤怒的地方。
朕從來的秉性就是突然遇亂不驚,無故加在身上的惡言不怒,這二句話确實能做到,何況是些有益無害的妄言呢?等這案審明以後,諸叛逆犯人一網打盡時,朕自然另有谕旨。
【原文】 臣雲:“此惟我輩大臣方知天德聖治之萬一,其道路愚民,但知感頌,如何說得詳細?皇上至性誠孝,諒陰三年,齋居素服,更行兼服之典,此其盡禮盡制,雖三代以上,亦所未聞。
至今一動一言,無不慕效聖主,每逢稱述,恻怆涕零。
至于友愛弟昆,敦笃宗室,不以嚴勝慈,不以恩廢法。
爾等即通文墨,當知周旦何以作相,管蔡何以得辜。
即知聖天子用法用恩,悉由天理,自然之極則矣。
若乃治功高深廣遠,如尊心崇文,減豁丁條,治水營田,蠲租發帑,頻施赈貸,視民如傷,立賢無方,求才若渴,體察群吏,信任大臣,無利不興,無弊不革。
凡此史不勝書,口難盡述者,爾等或不能遍曉,即如爾等如此大逆不道,雖遇堯舜,亦無不震怒,立置極刑,乃聖主父母之心天地之量,尚且殷殷拳拳,詢及爾等學術才技,欲宥海山之罪案,曲收蟻介之微長。
此其廣大寬仁,自古帝王莫可比。
似今但将舟中之人,據實說出,爾等即有生機,若仍執迷是自誤也。
” 逆犯張熙聞臣此語,亦惶恐雲:“果如此,是我等悖謬自作之孽,何可複活,舟中人實不能記憶” 等語。
臣因此伏思,從前于邸抄内,見提臣路振揚奏對,以聖主天性即惡旨酒,乃出于生安,并非有意,而外人竟有稱聖天子惟酒無量等語。
是雖股肱大臣,非親侍燕飲,不能深悉。
傳言相反至于此極。
此皆系從前不軌之徒,捏造流布。
今曾靜等既敢謀大逆,則其污天蔑日之言,何所不至。
臣細訊張熙,既毫無指實,即所供舟中傳說者,若果有其人,亦未必非前此造言之餘黨。
統俟捕獲曾靜之日,再加研訊,自無遁情。
臣謹将現今密訊事由,據實覆奏。
伏乞皇上俯賜睿鑒施行。
謹奏。
雍正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朱批:欣悅覽之。
此事朕實慶幸,感天祖之慈見也,毫無憤怒處。
朕從來秉性卒然臨之不驚,無故加之不怒。
二句實能之,何況此有益無損之妄言。
此案審明,諸逆盡獲時,自另有旨谕。
【譯文】 臣對他說:“這惟有我們這些大臣才能知道皇上崇高道德和英明治國的好處萬分之一,那些道路上的愚民百姓,隻知道歌頌罷了,怎麼能會把道理說得詳細呢?皇上的性情十分誠孝,守孝三年,一直齋居素衣,而且更執行兼為父皇母後戴孝的典制,這種盡禮盡制,雖然在夏、商、周三代聖明的盛世,也是沒有聽到過的。
至今一言一行,沒有不仿效着聖祖皇帝,每逢稱述到聖祖皇帝的英明德業,沒有不思念得流涕堕淚的。
至于友愛兄弟,和睦宗室,不以嚴厲而影響慈愛,不以恩惠而影響國法。
你們既是讀書識字的人,應當知道當年周公旦怎麼做宰相,管叔和蔡叔是怎麼被誅殺的。
既然知道聖明的天子對于用法和用恩,都是依據天理自然為最高标準。
又如治理國家的功績高深廣遠,比如尊重思想崇敬文人,減免賦稅勞役,治水開田,遇災荒減租,發國庫來救濟貧民;對待百姓如對待自己身上傷口一樣小心;使用賢能的不管他出身于什麼地方,求有才的人如饑似渴,能夠體察各級官吏,給大臣以充分信任;隻要有利于國家和百姓的事,沒有不努力去辦的;隻要是弊病,沒有不加革除的。
像這些功績,記也記載不完,說也說不盡,你們大概也不可能完全知道。
即使像你們這樣大逆不道的人,就是遇到堯舜一樣的英明君主,也不會沒有不震怒的,會立刻處以極刑。
而當今皇上卻用父母一樣的愛心,天地一樣的寬闊胸懷,殷切拳拳的心思,詢問你們的才學技能,打算赦免如山似海的大罪,發揮你們微小如蟻的一技之長。
這種廣大寬厚的仁德,自古的帝王是沒有一個能比得上的。
像今天你隻要把在船上傳播謠言的人,據實供出來,你便有了生機;如果依然執迷不悟,是自己耽誤自己。
” 逆犯張熙聽了臣的這一段話,也十分惶恐,他說:“如果真是這樣,那是我們錯誤自作的孽,怎樣能複活,船上說話的人,現在确實記不起來了”等話。
臣因此細想,從前在邸抄朝報裡看到,有提督臣路振楊奏對皇上,說到皇上天性就厭惡吃酒,這是天生的,并不是有意戒酒的;而外邊卻傳說皇上酒量大得沒節制等話。
這點即使是國家大臣,除非親自陪同皇上宴會,也是不能深知的。
而傳謠卻和這相反到極點。
這都是從前那些圖謀不軌的人,所捏造散布的。
如今曾靜等人既敢陰謀叛逆大事,那麼他們說些污天蔑日的話,是無所不至的。
臣細問張熙,既然沒有一點實證可指,即使他供出的船中傳謠的人,是實有其人,也未必不是以前這樣造謠的餘黨。
這些都須在捕獲曾靜以後,再加細細審問,自然不會有遺漏的情況。
臣今将密訊的情況,據實奏報。
請皇上發下英明指示以便執行。
謹奏。
雍正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雍正朱筆批示:很高興地看到這份奏章,此事朕實在感到欣慶,感謝上天和祖宗的保佑慈愛,并沒有一點憤怒的地方。
朕從來的秉性就是突然遇亂不驚,無故加在身上的惡言不怒,這二句話确實能做到,何況是些有益無害的妄言呢?等這案審明以後,諸叛逆犯人一網打盡時,朕自然另有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