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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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不複祀祭。
初遭喪,三年不食鹽。
嶺南獠民好為蜜唧。
即鼠胎未瞬、通身赤蠕者,飼之以蜜,釘之筵上,嗫嗫而行。
以箸夾取啖之,唧唧作聲,故曰“蜜唧”。
梁有磕頭師者,極精進,梁武帝甚敬信之。
後敕使喚磕頭師,帝方與人棋,欲殺一段,應聲曰:“殺卻。
”使遽出而斬之。
帝棋罷,曰:“喚師。
”使答曰:“向者陛下令人殺卻,臣已殺訖。
”帝歎曰:“師臨死之時有何言“使曰:“師雲:‘貧道無罪。
前劫為沙彌時,以鍬刬地,誤斷一曲蟮。
帝時為蟮,今此報也。
”帝流淚悔恨,亦無及焉。
建昌王武攸甯别置勾使,法外枉征财物,百姓破家者十而九,告冤于天,籲嗟滿路。
為大庫長百步,二百餘間,所征獲者貯在其中。
天火燒之,一時蕩盡。
衆口所咒,攸甯尋患足腫,粗于甕,其酸楚不可忍,數月而終。
乾封年中,京西明寺僧昙暢将一奴二騾,向岐州棱法師處聽講。
道逢一道人,着衲帽弊衣,掐數珠,自雲賢者五戒講。
夜至馬嵬店宿,五戒禮佛誦經,半夜不歇,暢以為精進。
一練至四更,即共同發,去店十餘裡,忽袖中出兩刃刀矛,便刺殺暢。
其奴下馬入草走。
其五戒騎騾,驅馱即去。
主人未曉,夢暢告雲:“昨夜五戒殺貧道。
”須臾奴走到,告之如夢。
時同宿三衛子被持弓箭,乘馬趕四十餘裡,以弓箭拟之,即下騾乞死。
縛送縣,決殺之。
後魏末,嵩陽杜昌妻柳氏甚妒。
有婢金荊,昌沐,令理發,柳氏截其雙指。
無何,柳被狐刺螫,指雙落。
又有一婢名玉蓮,能唱歌,昌愛而歎其善,柳氏乃截其舌。
後柳氏舌瘡爛,事急,就稠禅師忏悔。
禅師已先知,謂柳氏曰:“夫人為妒,前截婢指,已失指;又截婢舌,今又合斷舌。
悔過至心,乃可以免。
”柳氏頂禮求哀,經七日,禅師令大張口,咒之,有二蛇從口出,一尺以上,急咒之,遂落地,舌亦平複。
自是不複妒矣。
貞觀中,濮陽範略妻任氏,略先幸一婢,任以刀截其耳鼻,略不能制。
有頃,任有娠,誕一女,無耳鼻。
女年漸大,其婢仍在。
女問,具說所由,女悲泣,以恨其母。
母深有愧色,悔之無及。
廣州化蒙縣丞胡亮從都督周仁軌讨獠,得一首領妾,幸之。
至縣,亮向府不在,妻賀氏乃燒釘烙其雙目,妾遂自缢死。
後賀氏有娠,産一蛇,兩目無睛。
以問禅師,師曰:“夫人曾燒鐵烙一女婦眼,以夫人性毒,故為蛇報,此是被烙女婦也。
夫人好養此蛇,可以免難。
不然禍及身矣。
”賀氏養蛇一二年,漸大,不見物,惟在衣被中。
亮不知也,撥被見蛇,大驚,以刀斫殺之,賀氏兩目俱枯,不複見物,悔而無及焉。
梁仁裕為骁衛将軍,先幸一婢,妻李氏甚妒而虐,縛婢擊其腦。
婢号呼曰:“在下卑賤,勢不自由。
娘子鎖項,苦毒何甚!”婢死後月餘,李氏病,常見婢來喚。
李氏頭上生四處瘅疽,腦潰,晝夜鳴叫,苦痛不勝,數月而卒。
荊州枝江縣主簿夏榮判冥司。
縣丞張景先寵其婢,厥妻楊氏妒之。
景出使不在,妻殺婢,投之于廁。
景至,绐之曰婢逃矣。
景以妻酷虐,不問也。
婢訟之于榮,榮追對之,問景曰:“公夫人病困,說形狀。
”景疑其有私也,怒之。
榮曰:“公夫人枉殺婢,投于廁。
今見推勘,公試問之。
”景悟,問其婦,婦病甚,具首其事。
榮令廁内取其骸骨,香湯浴之,厚加殡葬。
婢不肯放,月餘而卒。
左仆射韋安石女适太府主簿李訓。
訓未婚以前有一妾,成親之後遂嫁之,已易兩主。
女患傳屍瘦病,恐妾厭禱之,安石令河南令秦守一捉來,扌旁掠楚苦,竟以自誣。
前後決三百以上,投井而死。
不出三日,其女遂亡,時人鹹以為冤魂之所緻也。
安石坐貶蒲州,太極元年八月卒。
王弘,冀州恒水人,少無賴,告密羅織善人。
曾遊河北趙、貝,見老人每年作邑齋,遂告二百人,授遊擊将軍。
俄除侍禦史。
時有告勝州都督王安仁者,密差弘往推索,大枷夾頸,安仁不承伏。
遂于枷上斫安仁死,便即脫之。
其男從軍,亦擒而斬之。
至汾州,與司馬毛公對食,須臾喝下,斬取首級,百姓震悚。
後坐誣枉流雷州,将少姬花嚴,素所寵也。
弘于舟中僞作敕追,花嚴谏曰:“事勢如此,何忍更為不軌乎“弘怒曰:“此老妪欲敗吾事。
”縛其手足,投之于江。
船人救得之,弘又鞭二百而死,埋于江上。
俄而僞敕發,禦史胡元禮推之,锢身領回。
至花嚴死處,忽雲:“花嚴來喚對事。
”左右皆不見,惟弘稱“叩頭死罪”,如受枷棒之聲,夜半而卒。
餘杭人陸彥,夏月死十餘日,見王,雲:“命未盡,放歸。
”左右曰:“宅舍亡壞不堪。
”時滄州人李談新來,其人合死,王曰:“取談宅舍與之。
”彥
初遭喪,三年不食鹽。
嶺南獠民好為蜜唧。
即鼠胎未瞬、通身赤蠕者,飼之以蜜,釘之筵上,嗫嗫而行。
以箸夾取啖之,唧唧作聲,故曰“蜜唧”。
梁有磕頭師者,極精進,梁武帝甚敬信之。
後敕使喚磕頭師,帝方與人棋,欲殺一段,應聲曰:“殺卻。
”使遽出而斬之。
帝棋罷,曰:“喚師。
”使答曰:“向者陛下令人殺卻,臣已殺訖。
”帝歎曰:“師臨死之時有何言“使曰:“師雲:‘貧道無罪。
前劫為沙彌時,以鍬刬地,誤斷一曲蟮。
帝時為蟮,今此報也。
”帝流淚悔恨,亦無及焉。
建昌王武攸甯别置勾使,法外枉征财物,百姓破家者十而九,告冤于天,籲嗟滿路。
為大庫長百步,二百餘間,所征獲者貯在其中。
天火燒之,一時蕩盡。
衆口所咒,攸甯尋患足腫,粗于甕,其酸楚不可忍,數月而終。
乾封年中,京西明寺僧昙暢将一奴二騾,向岐州棱法師處聽講。
道逢一道人,着衲帽弊衣,掐數珠,自雲賢者五戒講。
夜至馬嵬店宿,五戒禮佛誦經,半夜不歇,暢以為精進。
一練至四更,即共同發,去店十餘裡,忽袖中出兩刃刀矛,便刺殺暢。
其奴下馬入草走。
其五戒騎騾,驅馱即去。
主人未曉,夢暢告雲:“昨夜五戒殺貧道。
”須臾奴走到,告之如夢。
時同宿三衛子被持弓箭,乘馬趕四十餘裡,以弓箭拟之,即下騾乞死。
縛送縣,決殺之。
後魏末,嵩陽杜昌妻柳氏甚妒。
有婢金荊,昌沐,令理發,柳氏截其雙指。
無何,柳被狐刺螫,指雙落。
又有一婢名玉蓮,能唱歌,昌愛而歎其善,柳氏乃截其舌。
後柳氏舌瘡爛,事急,就稠禅師忏悔。
禅師已先知,謂柳氏曰:“夫人為妒,前截婢指,已失指;又截婢舌,今又合斷舌。
悔過至心,乃可以免。
”柳氏頂禮求哀,經七日,禅師令大張口,咒之,有二蛇從口出,一尺以上,急咒之,遂落地,舌亦平複。
自是不複妒矣。
貞觀中,濮陽範略妻任氏,略先幸一婢,任以刀截其耳鼻,略不能制。
有頃,任有娠,誕一女,無耳鼻。
女年漸大,其婢仍在。
女問,具說所由,女悲泣,以恨其母。
母深有愧色,悔之無及。
廣州化蒙縣丞胡亮從都督周仁軌讨獠,得一首領妾,幸之。
至縣,亮向府不在,妻賀氏乃燒釘烙其雙目,妾遂自缢死。
後賀氏有娠,産一蛇,兩目無睛。
以問禅師,師曰:“夫人曾燒鐵烙一女婦眼,以夫人性毒,故為蛇報,此是被烙女婦也。
夫人好養此蛇,可以免難。
不然禍及身矣。
”賀氏養蛇一二年,漸大,不見物,惟在衣被中。
亮不知也,撥被見蛇,大驚,以刀斫殺之,賀氏兩目俱枯,不複見物,悔而無及焉。
梁仁裕為骁衛将軍,先幸一婢,妻李氏甚妒而虐,縛婢擊其腦。
婢号呼曰:“在下卑賤,勢不自由。
娘子鎖項,苦毒何甚!”婢死後月餘,李氏病,常見婢來喚。
李氏頭上生四處瘅疽,腦潰,晝夜鳴叫,苦痛不勝,數月而卒。
荊州枝江縣主簿夏榮判冥司。
縣丞張景先寵其婢,厥妻楊氏妒之。
景出使不在,妻殺婢,投之于廁。
景至,绐之曰婢逃矣。
景以妻酷虐,不問也。
婢訟之于榮,榮追對之,問景曰:“公夫人病困,說形狀。
”景疑其有私也,怒之。
榮曰:“公夫人枉殺婢,投于廁。
今見推勘,公試問之。
”景悟,問其婦,婦病甚,具首其事。
榮令廁内取其骸骨,香湯浴之,厚加殡葬。
婢不肯放,月餘而卒。
左仆射韋安石女适太府主簿李訓。
訓未婚以前有一妾,成親之後遂嫁之,已易兩主。
女患傳屍瘦病,恐妾厭禱之,安石令河南令秦守一捉來,扌旁掠楚苦,竟以自誣。
前後決三百以上,投井而死。
不出三日,其女遂亡,時人鹹以為冤魂之所緻也。
安石坐貶蒲州,太極元年八月卒。
王弘,冀州恒水人,少無賴,告密羅織善人。
曾遊河北趙、貝,見老人每年作邑齋,遂告二百人,授遊擊将軍。
俄除侍禦史。
時有告勝州都督王安仁者,密差弘往推索,大枷夾頸,安仁不承伏。
遂于枷上斫安仁死,便即脫之。
其男從軍,亦擒而斬之。
至汾州,與司馬毛公對食,須臾喝下,斬取首級,百姓震悚。
後坐誣枉流雷州,将少姬花嚴,素所寵也。
弘于舟中僞作敕追,花嚴谏曰:“事勢如此,何忍更為不軌乎“弘怒曰:“此老妪欲敗吾事。
”縛其手足,投之于江。
船人救得之,弘又鞭二百而死,埋于江上。
俄而僞敕發,禦史胡元禮推之,锢身領回。
至花嚴死處,忽雲:“花嚴來喚對事。
”左右皆不見,惟弘稱“叩頭死罪”,如受枷棒之聲,夜半而卒。
餘杭人陸彥,夏月死十餘日,見王,雲:“命未盡,放歸。
”左右曰:“宅舍亡壞不堪。
”時滄州人李談新來,其人合死,王曰:“取談宅舍與之。
”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