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回 侍母膳奉教立儲 惑妃言誓神緘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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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申時行上疏以後,尚書楊巍,又請将丁此呂貶斥,頓時鬧動言官,統說時行與巍,蔽塞言路。
禦史王植、江東之交章彈劾兩人,神宗為罷高啟愚,留丁此呂。
于是申、楊兩大臣,抗疏求去。
大學士餘有丁,上言殿閣大臣,關系國體,不應為一此呂,遂退申、楊。
許國尤不勝憤懑,亦專疏乞休。
神宗乃将此呂外調。
王植、江東之始終不服,遂力推前掌院學士王錫爵,可任閣務。
錫爵曾積忤居正,謝職家居。
見七十三回。
至是因台官交推,重複起用,晉授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又因日講官王家屏,敷奏誠摯,由神宗特拔,命為吏部侍郎、兼東閣大學士。
兩人相繼入閣,言官隻望錫爵得權,抵制時行,不防錫爵卻與時行和好,互為倚助,遂令全台禦史,大失所望。
萬曆十四年正月,鄭妃生下一子,取名常洵,神宗即晉封鄭妃為貴妃。
大學士申時行等,以皇長子常洛,年已五歲,生母恭妃,未聞加封,乃鄭妃甫生皇子,即晉封冊,顯見得鄭妃專寵,将來定有廢長立幼的事情,遂上疏請冊立東宮。
時行初意,原是不錯。
疏中有雲: 臣等聞早建太子,所以尊宗廟,重社稷也。
自元子誕生,五年于茲矣,即今麟趾螽斯,方興未艾,正名定分,宜在于茲。
祖宗朝立皇太子,英宗以二歲,孝宗以六歲,武宗以一歲,成憲具在。
惟陛下以今春月吉,敕下禮部早建儲位,以慰億兆人之望,則不勝幸甚! 神宗覽疏畢,即援筆批答道:“元子嬰弱,少待二三年,冊立未遲。
”批旨發下,戶科給事中姜應麟,及吏部員外郎沈璟,複抗疏奏道: 竊聞禮貴别嫌,事當慎始。
貴妃所生陛下第三子,神宗第二子常溆,生一歲而殇。
猶亞位中宮,恭妃誕育元嗣,翻令居下,揆之倫理則不順,質之人心則不安,傳之天下萬世則不正,請收回成命,先封恭妃為皇貴妃,而後及于鄭妃,則禮既不違,情亦不廢。
陛下誠欲正名定分,别嫌明微,莫若俯從閣臣之請,冊立元嗣為東宮,以定天下之本,則臣民之望慰,宗社之慶具矣。
這疏一上,神宗瞧了數語,便抛擲地上,勃然道:“冊封貴妃,豈為立儲起見?科臣等怎得妄言謗朕呢!”當下特降手敕道:“鄭貴妃侍奉勤勞,特加殊封,立儲自有長幼,姜應麟疑君賣直,着降處極邊,沈璟亦降級外調,饬閣臣知之!”申時行、王錫爵等,接奉此敕,又入朝面請,拟減輕姜應麟罪名。
神宗怫然道:“朕将他降處,并非為了冊封,隻恨他無故推測,疑朕廢長立幼。
我朝立儲,自有成憲,若以私意壞公論,朕亦不敢出此。
”既不敢以私廢公,何不徑立皇長子。
申時行等唯唯而出,遂谪應麟為廣昌典史,沈璟亦降級外調。
既而刑部主事孫如法,又上言:“恭妃生子五年,未得晉封,鄭妃一生皇子,即冊貴妃,無怪中外動疑”雲雲。
神宗複動惱起來,立谪為朝陽典史。
禦史孫維城、楊紹程等,續請立儲,統行奪俸。
禮部侍郎沈鯉,再上書請并封恭妃,神宗實不耐煩,複召申時行入問道:“朕意并不欲廢長立幼,何故奏議紛紛,屢來絮聒?”時行道:“陛下立心公正,臣所深佩,現請明诏待期立儲,自當加封恭妃,此後諸臣建言,止及所司職掌,不得越俎妄渎,那時人言自漸息了。
”時行此言,未免迎含意旨,與初意不符。
神宗點首,遂命時行拟旨頒發。
為了這事,言官愈加激烈,你上一疏,我奏一本,統是指斥宮闱,攻擊執政。
神宗置諸不理,所有臣工奏疏,都擲諸敗字簏中。
會鄭貴妃父鄭承憲,為父請封,神宗欲援中宮父永年伯王祎故例,拟封伯爵。
禮部以曆代貴妃,向無祖考封伯的故事,不便破例,乃隻給墳價銀五百兩。
小子閱明朝稗史,載有鄭貴妃遺事一則:據言貴妃父承憲,家甚貧苦,曾将女許某孝廉為妾,臨别時,父女相對,不勝悲恸。
某孝廉素來長厚,看這情形,大為不忍,情願卻還,不責原聘。
鄭女感激萬分,脫下隻履,贈與孝廉,誓圖後報。
已而入宮,大得寵幸,雖是貴賤有别,終究是個側室。
追懷前情,耿耿未忘。
不意孝廉名字,竟緻失記,隻有一履尚存,特命小太監向市求售,索值若幹。
過了一年,無人顧問,不過都下卻傳為異聞。
某孝廉得着消息,乃袖履入都,訪得小太監售履處,出履相證,果然湊合。
小太監遂問明姓氏,留住寓中,立刻報知鄭貴妃。
貴妃泣訴神宗,備
禦史王植、江東之交章彈劾兩人,神宗為罷高啟愚,留丁此呂。
于是申、楊兩大臣,抗疏求去。
大學士餘有丁,上言殿閣大臣,關系國體,不應為一此呂,遂退申、楊。
許國尤不勝憤懑,亦專疏乞休。
神宗乃将此呂外調。
王植、江東之始終不服,遂力推前掌院學士王錫爵,可任閣務。
錫爵曾積忤居正,謝職家居。
見七十三回。
至是因台官交推,重複起用,晉授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又因日講官王家屏,敷奏誠摯,由神宗特拔,命為吏部侍郎、兼東閣大學士。
兩人相繼入閣,言官隻望錫爵得權,抵制時行,不防錫爵卻與時行和好,互為倚助,遂令全台禦史,大失所望。
萬曆十四年正月,鄭妃生下一子,取名常洵,神宗即晉封鄭妃為貴妃。
大學士申時行等,以皇長子常洛,年已五歲,生母恭妃,未聞加封,乃鄭妃甫生皇子,即晉封冊,顯見得鄭妃專寵,将來定有廢長立幼的事情,遂上疏請冊立東宮。
時行初意,原是不錯。
疏中有雲: 臣等聞早建太子,所以尊宗廟,重社稷也。
自元子誕生,五年于茲矣,即今麟趾螽斯,方興未艾,正名定分,宜在于茲。
祖宗朝立皇太子,英宗以二歲,孝宗以六歲,武宗以一歲,成憲具在。
惟陛下以今春月吉,敕下禮部早建儲位,以慰億兆人之望,則不勝幸甚! 神宗覽疏畢,即援筆批答道:“元子嬰弱,少待二三年,冊立未遲。
”批旨發下,戶科給事中姜應麟,及吏部員外郎沈璟,複抗疏奏道: 竊聞禮貴别嫌,事當慎始。
貴妃所生陛下第三子,神宗第二子常溆,生一歲而殇。
猶亞位中宮,恭妃誕育元嗣,翻令居下,揆之倫理則不順,質之人心則不安,傳之天下萬世則不正,請收回成命,先封恭妃為皇貴妃,而後及于鄭妃,則禮既不違,情亦不廢。
陛下誠欲正名定分,别嫌明微,莫若俯從閣臣之請,冊立元嗣為東宮,以定天下之本,則臣民之望慰,宗社之慶具矣。
這疏一上,神宗瞧了數語,便抛擲地上,勃然道:“冊封貴妃,豈為立儲起見?科臣等怎得妄言謗朕呢!”當下特降手敕道:“鄭貴妃侍奉勤勞,特加殊封,立儲自有長幼,姜應麟疑君賣直,着降處極邊,沈璟亦降級外調,饬閣臣知之!”申時行、王錫爵等,接奉此敕,又入朝面請,拟減輕姜應麟罪名。
神宗怫然道:“朕将他降處,并非為了冊封,隻恨他無故推測,疑朕廢長立幼。
我朝立儲,自有成憲,若以私意壞公論,朕亦不敢出此。
”既不敢以私廢公,何不徑立皇長子。
申時行等唯唯而出,遂谪應麟為廣昌典史,沈璟亦降級外調。
既而刑部主事孫如法,又上言:“恭妃生子五年,未得晉封,鄭妃一生皇子,即冊貴妃,無怪中外動疑”雲雲。
神宗複動惱起來,立谪為朝陽典史。
禦史孫維城、楊紹程等,續請立儲,統行奪俸。
禮部侍郎沈鯉,再上書請并封恭妃,神宗實不耐煩,複召申時行入問道:“朕意并不欲廢長立幼,何故奏議紛紛,屢來絮聒?”時行道:“陛下立心公正,臣所深佩,現請明诏待期立儲,自當加封恭妃,此後諸臣建言,止及所司職掌,不得越俎妄渎,那時人言自漸息了。
”時行此言,未免迎含意旨,與初意不符。
神宗點首,遂命時行拟旨頒發。
為了這事,言官愈加激烈,你上一疏,我奏一本,統是指斥宮闱,攻擊執政。
神宗置諸不理,所有臣工奏疏,都擲諸敗字簏中。
會鄭貴妃父鄭承憲,為父請封,神宗欲援中宮父永年伯王祎故例,拟封伯爵。
禮部以曆代貴妃,向無祖考封伯的故事,不便破例,乃隻給墳價銀五百兩。
小子閱明朝稗史,載有鄭貴妃遺事一則:據言貴妃父承憲,家甚貧苦,曾将女許某孝廉為妾,臨别時,父女相對,不勝悲恸。
某孝廉素來長厚,看這情形,大為不忍,情願卻還,不責原聘。
鄭女感激萬分,脫下隻履,贈與孝廉,誓圖後報。
已而入宮,大得寵幸,雖是貴賤有别,終究是個側室。
追懷前情,耿耿未忘。
不意孝廉名字,竟緻失記,隻有一履尚存,特命小太監向市求售,索值若幹。
過了一年,無人顧問,不過都下卻傳為異聞。
某孝廉得着消息,乃袖履入都,訪得小太監售履處,出履相證,果然湊合。
小太監遂問明姓氏,留住寓中,立刻報知鄭貴妃。
貴妃泣訴神宗,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