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萊别集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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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與沛父老其父兄便能率子弟從之又如相如使蜀亦移書責父老然後子弟皆聽其命而從之隻有一個尊卑上下之分然後順從而不亂也若無法以聯屬之安可且立宗子法亦是天理譬如木必有從根直上一幹亦必有旁枝又如水雖遠必有正源亦必有分派處自然之勢也【已上并程氏遺書】
<集部,别集類,南宋建炎至德佑,東萊集,别集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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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條目
【按與朱晦庵書雲宗法春夏間嘗令諸弟讀大傳頗欲略見之行事其條目未堪傳家問與叔位同居向來先人以先叔久病之故盡推祖業畀之後來看得兩位藐然卻無系屬今年商量兩位随力多少樁辦一項錢共祭祀賓客等用令子弟一人主之今方行得數月俟數年行得有次序條目始可定也此乃辛醜年所定條目】
祭祀
日
晨先詣家廟燒香然後於尊長處問安
朔望
長少晨詣家廟瞻拜設酒三盃茶三盞【隔夜别研茶】時果三品【遇新麥出則設湯餅三分新米出設飯三分侑以時味】唯正月朔薦繭及湯餅
薦新及節物
薦新以朔望
節物
正月立春日薦春餅 元宵薦圓子鹽?湯焦? 二月社薦社飯秋社同 三月寒食薦稠饧冷粥蒸菜【以百四日】 五月端午薦團粽 七月七夕薦果食 九月重陽薦萸菊糕
時祭
祭用春分夏至秋分冬至
前期五日修補屋宇檢視祭料祭具
前期一日灑掃祭所滌濯陳設祭具具祭馔果六品醢醬蔬共六品面食米食魚肉羮飯共六品豐儉以家之有無歲之豐歉為之節今歲每祭以陸貫足為率是日與祭者并沐浴緻齋男子會于書室
祭日質明行禮禮具祭儀
忌日
曾祖以下設位於堂祭食從家之舊俗用素馔前期一日治食料灑掃鋪設子弟已娶者并出書院緻齋忌日早張影貌事具而祭祭料稱家之有無物之貴賤
高祖以上遇忌日張影貌於堂設茶酒瞻拜
省墳
用寒食十月旦檢校牆圍享亭如有損阙随事修整
婚嫁
嫁壹伯貫文省
婚伍拾貫文省
其餘随本位之有無遇宅計不足則取之諸位
生子
每生子給羊酒之費男九貫省女六貫省
租賦
每遇夏秋稅起催日先期輸納請到朱抄排年分架閣
家塾
居處
屋宇損漏戶牖破缺【如門無關或牕紙破之類】與凡日用之未備者【謂面盆浴湯及灑掃之類】在塾諸生告於掌事者以時修整掌事者亦時一檢校
飲食
尊長月一具食延塾之師在塾諸生佐掌事者檢校每日二膳冷煖失節在塾諸生告於掌事者随輕重行遣掌事者亦時一檢校藥物準此【師疾諸生侍粥藥】
衣服
以家之有無諸生之衆寡為之節
束修
以家之有無諸生之衆寡為之節
合族
四仲時祭後飲福
宗族内外姻遠至具酒三行
兩位旦望會飯謀家事
賓客
慶吊
今逐旋樁料
送終
以家之有無喪之大小為節
諸項錢除祭祀所樁外皆許移用
會計
内之收支不留底
謂兩位關到錢物及撥錢物付兩位并不用幹照文字
外之收支并留底
謂買物成項目者并要客人領錢文字零碎食料并要市買支破單子就鋪買物并要鋪單子以上并依月日排号粘成案底
歲終宅計具收支都帳及科撥來歲錢物
歲終兩位用度之餘以十之一歸宅計
歲終簿書案底排年月号别櫃架閣
規矩
子弟不奉家廟未冠執事很慢已冠頹廢先業并行夏楚
執事很慢謂祭祀時醉酒高聲喧笑鬬争久待不至之類
頹廢先業謂不孝不忠不亷不潔之類凡可以破壞門戶者皆為不孝凡出仕不問官職大小蠹國害民者皆為不忠凡法令所載贓罪皆為不廉凡法令所載濫罪皆為不潔
中庭小牌約束
晨興長幼詣家廟瞻敬【十歲以下免】
果脯鮓醬先儲以共時祭
子弟出入婢仆增減并禀尊長
非院子小童不許入中門【小童用十二以下者事須衆力者子弟監視】
進退婢仆約束
凡進退婢仆并先書於籍【進者書鄉貫姓名年月及牙保退者年滿或遣去各書其由】
禀尊長請書押如未經書押而擅行者子弟夏楚婢仆改正【成契者毀抹已去者複歸】
東萊别集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