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議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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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禮之用,判然離矣。
何者?若元慶之父,不陷于公罪,師韫之誅,獨以其私怨,奮其吏氣,(《漢·王尊傳》:吏氣傷沮。
)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問,上下蒙冒,籲号不聞;(籲;呼也。
《書·泰誓》:無辜籲天。
号,音豪,下同。
)而元慶能以戴天為大恥,枕戈為得禮,(孫曰:《禮記》:父之仇,不與共戴天。
又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幹不仕,弗與共天下也”。
枕,去聲,卧首據物也。
)處心積慮,(處心積慮,見《春秋谷梁傳》鄭伯克段于鄢。
公凡兩用之。
)以沖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無憾,是守禮而行義也。
執事者宜有慚色,将謝之不暇,而又何誅焉?其或元慶之父,不免于罪,師韫之誅,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
(一無是字。
)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戕,音牆。
)是悖骜而淩上也。
(悖,音孛。
骜,音傲。
)執而誅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且其議曰:“人必有子,子必有親,親親相仇,其亂誰救?”是惑于禮也甚矣。
禮之所謂仇者,蓋以冤抑沈痛而号無告也,非謂抵罪觸法,陷于大戮。
而曰“彼殺之,我乃殺之”,不議曲直,暴寡脅弱而已。
其非經背聖,不以甚哉。
(一作不亦甚哉。
)《周禮》:“調人掌司萬人之仇。
”“凡殺人而義者,令勿仇,仇之則死。
”“有反殺者,邦國交雠之。
”(《周禮·地官》。
)又安得親親相仇也?《春秋公羊傳》曰:“父不受誅,子複仇可也。
父受誅,子複仇,此推刃之道。
複仇不除害。
”(定四年《公羊傳》之文。
注雲:一往一來曰推刃。
不除害,謂取仇身而已,不得兼其子。
)今若取此以斷兩下相殺,則合于禮矣。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愛死,義也。
元慶能不越于禮,服孝死義,是必達理而聞道者也。
夫達理聞道之人,豈其以王法為敵仇者哉?議者反以為戮,黩刑壞禮,其不可以為典,明矣。
請下臣議,附于令,有斷斯獄者,不宜以前議從事。
謹議。
桐葉封弟辯(《史記·晉世家》:成王與叔虞戲,削桐葉為,以與叔虞曰:“以此封若。
”史佚因請擇日立之。
成王曰:“吾與之戲耳。
”史佚曰:“天子無戲言。
”于是遂封叔虞于唐。
此則桐葉封弟,史佚成之,明矣。
若曰周公入賀,《史》不之見。
又見劉向《說苑》。
) 古之傳者,(傳,去聲。
)有言成王以桐葉與小弱弟,戲曰:“以封汝。
”周公入賀。
王曰:“戲也。
”周公曰:“天子不可戲。
”乃封小弱弟于唐。
吾意不然。
王之弟當封耶?周公宜以時言于王,不待其戲而賀以成之也。
不當封耶?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戲,(中,去聲。
)以地以人與小弱者為之主,其得為聖乎?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焉而已,必從而成之耶?設有不幸,王以桐葉戲婦寺,亦将舉而從之乎?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
設未得其當,(下浪切,下同。
)雖十易之不為病。
(十,一作千。
)要于其當,不可使易也,而況以其戲乎?若戲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過也。
吾意周公輔成王,宜以道,從容優樂,要歸之大中而已,必不逢其失而為之辭。
(逢,謂逢迎也。
《孟子》曰:逢君之惡其罪大。
)又不當束縛之,馳驟之,使若牛馬然,急則敗矣。
且家人父子尚不能以此自克,況号為君臣者耶?是直小丈夫者之事,(《老子》:其政察察,而其民缺缺。
缺缺,小智貌,與同。
,傾雪切。
)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
或曰:封唐叔,史佚成之。
(史佚,周武王時太史尹佚也。
佚,音逸。
) 辯《列子》(《漢志》:《列子》八篇,先于莊子,莊子稱之。
公謂列子當在魯穆公時,其曰鄭穆公時,非是。
言實信然。
嘗考之鄭穆公立于周襄王二十五年,則其生當在周莊、惠王之際,其去孔子生于周靈王之二十年,誠幾百年。
若列子當鄭穆公時,則是先夫子而生已若幹年。
今觀其書,乃有《仲尼》篇,且多所紀述夫子及諸門弟子事,則列子當生魯穆公時,而非鄭穆公時決矣。
一字之誤乃爾哉!魯穆公之立,在夫子既沒之後雲。
) 劉向古稱博極群書,然其錄《列子》,獨曰鄭穆公時人。
(鄭穆公,名蘭。
)穆公在孔子前幾百歲,《列子》書言鄭國,皆雲子産、鄧析,不知向何以言之(一本無之字。
)如此?《史記》:鄭公二十四年,(,音須。
)楚悼王四年,圍鄭,鄭殺其相驷子陽。
子陽正與列子同時。
是歲,周安王三年,秦惠王、韓烈侯、趙武侯二年,魏文侯二十七年,燕厘公五年,(厘,虛其切,古文僖字。
)齊康公七年,宋悼公六年,魯穆公十年。
(此皆據《史記·年表》。
)不知向言魯穆公時遂誤為鄭耶?不然,何乖錯至如是?其後張湛徒知怪《列子》書(湛,字處度,東晉人,注《列子》。
)言穆公後事,亦不能推知其時。
然其書
何者?若元慶之父,不陷于公罪,師韫之誅,獨以其私怨,奮其吏氣,(《漢·王尊傳》:吏氣傷沮。
)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問,上下蒙冒,籲号不聞;(籲;呼也。
《書·泰誓》:無辜籲天。
号,音豪,下同。
)而元慶能以戴天為大恥,枕戈為得禮,(孫曰:《禮記》:父之仇,不與共戴天。
又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幹不仕,弗與共天下也”。
枕,去聲,卧首據物也。
)處心積慮,(處心積慮,見《春秋谷梁傳》鄭伯克段于鄢。
公凡兩用之。
)以沖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無憾,是守禮而行義也。
執事者宜有慚色,将謝之不暇,而又何誅焉?其或元慶之父,不免于罪,師韫之誅,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
(一無是字。
)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戕,音牆。
)是悖骜而淩上也。
(悖,音孛。
骜,音傲。
)執而誅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且其議曰:“人必有子,子必有親,親親相仇,其亂誰救?”是惑于禮也甚矣。
禮之所謂仇者,蓋以冤抑沈痛而号無告也,非謂抵罪觸法,陷于大戮。
而曰“彼殺之,我乃殺之”,不議曲直,暴寡脅弱而已。
其非經背聖,不以甚哉。
(一作不亦甚哉。
)《周禮》:“調人掌司萬人之仇。
”“凡殺人而義者,令勿仇,仇之則死。
”“有反殺者,邦國交雠之。
”(《周禮·地官》。
)又安得親親相仇也?《春秋公羊傳》曰:“父不受誅,子複仇可也。
父受誅,子複仇,此推刃之道。
複仇不除害。
”(定四年《公羊傳》之文。
注雲:一往一來曰推刃。
不除害,謂取仇身而已,不得兼其子。
)今若取此以斷兩下相殺,則合于禮矣。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愛死,義也。
元慶能不越于禮,服孝死義,是必達理而聞道者也。
夫達理聞道之人,豈其以王法為敵仇者哉?議者反以為戮,黩刑壞禮,其不可以為典,明矣。
請下臣議,附于令,有斷斯獄者,不宜以前議從事。
謹議。
桐葉封弟辯(《史記·晉世家》:成王與叔虞戲,削桐葉為,以與叔虞曰:“以此封若。
”史佚因請擇日立之。
成王曰:“吾與之戲耳。
”史佚曰:“天子無戲言。
”于是遂封叔虞于唐。
此則桐葉封弟,史佚成之,明矣。
若曰周公入賀,《史》不之見。
又見劉向《說苑》。
) 古之傳者,(傳,去聲。
)有言成王以桐葉與小弱弟,戲曰:“以封汝。
”周公入賀。
王曰:“戲也。
”周公曰:“天子不可戲。
”乃封小弱弟于唐。
吾意不然。
王之弟當封耶?周公宜以時言于王,不待其戲而賀以成之也。
不當封耶?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戲,(中,去聲。
)以地以人與小弱者為之主,其得為聖乎?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焉而已,必從而成之耶?設有不幸,王以桐葉戲婦寺,亦将舉而從之乎?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
設未得其當,(下浪切,下同。
)雖十易之不為病。
(十,一作千。
)要于其當,不可使易也,而況以其戲乎?若戲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過也。
吾意周公輔成王,宜以道,從容優樂,要歸之大中而已,必不逢其失而為之辭。
(逢,謂逢迎也。
《孟子》曰:逢君之惡其罪大。
)又不當束縛之,馳驟之,使若牛馬然,急則敗矣。
且家人父子尚不能以此自克,況号為君臣者耶?是直小丈夫者之事,(《老子》:其政察察,而其民缺缺。
缺缺,小智貌,與同。
,傾雪切。
)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
或曰:封唐叔,史佚成之。
(史佚,周武王時太史尹佚也。
佚,音逸。
) 辯《列子》(《漢志》:《列子》八篇,先于莊子,莊子稱之。
公謂列子當在魯穆公時,其曰鄭穆公時,非是。
言實信然。
嘗考之鄭穆公立于周襄王二十五年,則其生當在周莊、惠王之際,其去孔子生于周靈王之二十年,誠幾百年。
若列子當鄭穆公時,則是先夫子而生已若幹年。
今觀其書,乃有《仲尼》篇,且多所紀述夫子及諸門弟子事,則列子當生魯穆公時,而非鄭穆公時決矣。
一字之誤乃爾哉!魯穆公之立,在夫子既沒之後雲。
) 劉向古稱博極群書,然其錄《列子》,獨曰鄭穆公時人。
(鄭穆公,名蘭。
)穆公在孔子前幾百歲,《列子》書言鄭國,皆雲子産、鄧析,不知向何以言之(一本無之字。
)如此?《史記》:鄭公二十四年,(,音須。
)楚悼王四年,圍鄭,鄭殺其相驷子陽。
子陽正與列子同時。
是歲,周安王三年,秦惠王、韓烈侯、趙武侯二年,魏文侯二十七年,燕厘公五年,(厘,虛其切,古文僖字。
)齊康公七年,宋悼公六年,魯穆公十年。
(此皆據《史記·年表》。
)不知向言魯穆公時遂誤為鄭耶?不然,何乖錯至如是?其後張湛徒知怪《列子》書(湛,字處度,東晉人,注《列子》。
)言穆公後事,亦不能推知其時。
然其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