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九十七 【元紀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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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政院:“凡西番軍務,必移文樞密院同議以聞。

    ” 丁巳,敕:“翰林國史院春秋緻祭太祖、太宗、睿宗禦容,歲以為常。

    ” 大同路宣甯縣民家産犢而死,頗類麒麟,車載以獻,左右曰:“古所謂瑞物也。

    ”帝曰:“五谷豐熟,百姓安業,乃為瑞耳。

    ” 庚申,敕:“自今諸司白事,須殿中侍禦史在側。

    ” 甲子,上仁惠宣孝皇帝尊谥,廟号武宗,國語曰庫魯克皇帝。

     己巳,衛王阿珠格入見。

    帝谕省臣曰:“朕與阿珠格同父而異母,朕不撫育,彼将誰賴!其賜鈔二萬錠,它勿授例。

    ” 帝覽《貞觀政要》,谕翰林侍講阿林特穆爾曰:“此書有益于國家,其譯以國語刊行,俾蒙古、色目人誦習之。

    ” 秋,七月,癸未,甘州地震,大風,有聲如雷。

     己亥,诏谕省臣曰:“朕前戒近侍毋辄傳旨中書,自今敢有犯者,不須奏聞,直捕其人付刑部究治。

    ” 是月,大甯等路隕霜。

     閏月,辛醜,命國子祭酒劉赓詣曲阜,以太牢祠孔子。

     甲辰,帝将還大都,太後以秋稼方盛,勿以鷹坊、駝人、衛士先往,庶免害稼擾民。

    敕禁止之。

     樞密院言:“居庸關古道四十有三,軍吏防守之處僅十有三;舊置千戶,位輕責重,請置隆鎮萬戶府,俾嚴守備。

    ”制可。

     丙午,奉武宗神主祔于太廟。

     戊申,封李孟秦國公。

    孟感帝知遇,以國事為己任,見當時賜予太廣,名爵太濫,風俗太侈,僭拟無章,勸帝以“人君之一柄一在刑與賞,刑不足懲,賞不足勸,何以為治!”帝在懷州,深見吏弊,既即位,欲痛鏟除之。

    孟曰:“吏亦當有賢者,在激厲之而已。

    ”帝曰:“卿儒者,宜與此曹氣類不合,而曲為保護如此,真長者之言也。

    ”孟嘗乘間請罷政權,避賢路。

    帝謂之曰:“朕在位,必卿為中書,朕與卿相與終始。

    自今其勿複言。

    ”因圖其像,命詞臣為之贊,及禦書“秋谷”二字賜之。

    入見,必賜坐,語移時,稱其字而不名。

     己未,诏谕省臣曰:“昔世祖注意國學,如博果密等皆蒙古人,而教以成材。

    朕今親定國子生額為三百人,仍增陪堂生二十人,通一經者,以次補伴讀,著為定式。

    ” 甲子,甯夏地震。

     丁卯,鄂勒哲、李孟等言:“方今進用儒者,老成日已凋謝,四方儒士有成材者,請擢任國學、翰林、秘書、太常或儒學提舉等職,俾學者有所激勸。

    ”诏:“自今勿限資格,果才而賢,雖白身亦任之。

    ” 禁醫人非選試及著籍者,毋行醫藥。

     大同宣甯縣雨雹,積五寸,苗稼盡損。

     八月,己巳朔,裁京朝諸司員數,并依至元三十年舊額。

     以近侍庫勒實為戶部尚書。

     九月,丙子,安南國王陳益稷入見,言:“自世祖朝來歸,妻子皆為其國人所害,朝廷因遙授湖廣平章,仍與王爵,賜漢一陽一田五百頃,俾自贍。

    今臣年幾七十,而有司拘所授田,就食無所。

    ”帝謂省臣曰:“益稷來歸,宜厚賜以懷遠之,其進勳爵,授田如故。

    ” 壬子,诏改明年元曰皇慶。

     都水監傳旨,給驿往取杭州所造龍舟,省臣谏曰:“陛下踐阼,誕告天下,凡非宣索,毋得擅進。

    誠取此舟,有乖前诏。

    ”诏止之。

     是月,江陵路水,漂民居,有溺死者。

     冬,十月,己巳,敕繪武宗禦容,奉安大崇恩福元寺,月四上祭。

     辛未,賜大普慶寺金千兩,銀五千兩,鈔萬錠,西錦、纟采緞、紗、羅、布帛萬端,田八百畝,邸舍四百間。

     丁醜,禁諸僧寺毋得冒侵民田。

     辛巳,罷宣政院理問僧人詞訟。

     壬辰,诏收至大銀鈔。

     十一月,辛醜,李孟言:“世祖朝量入為出,恒務撙節,故倉庫充牜刃。

    今每歲支鈔六百馀萬錠,又土木營繕百馀處,計用數百萬錠,内降旨賞賜複用三百馀萬錠,北邊軍需又六七百馀萬錠;今帑藏見貯止十一萬馀錠,若此安能周給!自今不急浮費,宜悉停罷。

    ”帝納其言,凡營繕悉罷之。

     戊午,禁漢人、回回術者出入諸王、驸馬及大臣家。

     甲子,敕增置京城米肆十所,日平粜八百石以赈貧民。

     十二月,辛卯,遣官監視焚至大銀鈔。

     乙未,中書省言:“世祖立選法升降,以示激勸。

    今官未及考,或無故更代,或躐等進階,僭受國公、丞相等職,諸司已裁而複置者有之。

    今春以來,内降旨除官千馀人,其中欺僞,豈能悉知!壞亂選法,莫此為甚。

    ”帝曰:’自今凡内降者,一切勿行。

    ” 命李孟整饬國子監學。

     遣禮部尚書柰瑪台等赍诏往谕安南,頒皇慶元年曆日。

     是月,太白屢經天。

     是歲,遣官至江浙議海運事。

    時江東甯國、池、饒、建康等處運糧,率令海船從揚子江逆流而上,江水湍急,又多石矶,走沙漲淺,糧船歲有損壞。

    又湖廣、江南糧運至真州泊入海船,船大底小,亦非江中所宜。

    于是以嘉興、松江秋糧并江淮、江浙财賦府歲辦糧充海運。

     初,海運之道,自平江劉家港入海,經揚州路通州海門縣黃連沙頭、萬裡長灘開洋,沿山嶼而行,抵淮安路鹽城縣,曆西海州、海甯府東海縣、密州、膠州界,放靈山洋,投東北路,多淺沙,行月馀始抵成山。

    計其水程,自上海至楊屯阝碼頭,凡一萬三千三百五十裡。

    至元二十九年,硃清等言:“其路險惡,複開生路,自劉家港開洋,至撐腳沙轉沙觜,至三沙、揚子江,過匾擔沙、大洪,又過萬裡長灘,放大洋至清水洋,又經黑水洋至成山,過劉家島,至之罘、沙門二島,放萊州大洋,抵界河口,其道差為徑直。

    ”明年,千戶殷明略又開新道,從劉家港入海,至崇明三沙放洋,向東行,入黑水大洋,取成山,轉西至劉家島,又至登州沙門島,于萊州大洋入界河。

    當舟行風信有時,自浙西至京師,不過旬日而已,視前二道為最便雲。

    然風濤不測,糧船漂溺者,無歲無之。

    間亦有船壞而棄其米者,後乃責償于運官;人船俱溺者始免。

    然視河漕之費,則其所得蓋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