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九十一 【元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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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将以為怯,憤曰:“果懼戰,何不授軍于大夫!”巴延曰:“哈都懸軍涉吾地,邀之則遁,誘其深入,一戰可擒也。

    諸君必欲速戰,若失哈都,誰任其咎?”諸将曰:“請任之。

    ”即還軍擊敗之,哈都果脫一去。

    乃召伊實特穆爾至軍,授以印而行。

     皇孫舉酒以餞曰:“公去,将何以教我?”巴延舉所酌酒曰:“可慎者,惟此與女色耳。

    軍中固當嚴紀律,而恩德不可偏廢。

    冬夏營駐,循舊為便。

    ”皇孫悉從之。

     八月,庚寅,奉使安南國梁曾、陳孚以安南使臣偕來。

     初,曾等至安南,其國有三門,陳日燇欲迎诏自旁門入,曾大怒曰:“奉诏不由中門,是辱君命也!”贻書責之,往複者三,卒從中行,且諷之入朝,日燇不從,遣其臣陶子奇、梁文藻偕曾等來貢。

    曾進所與日燇辨論書,帝大悅,解一衣賜之,令坐地上。

    右丞阿爾意不然,帝怒曰:“梁曾兩使外國,以口舌息幹戈,爾何敢爾!”時有親王至自和林,帝命酌酒先賜曾,謂親王曰:“汝所辦者汝事,梁曾所辦者吾與汝之事,汝勿以為後也。

    ”或讒曾受安南賂遺,帝以問曾,曾曰:“安南以黃金、器币、奇物遺臣,臣不受,以屬陶子奇。

    ”帝曰:“受之亦何不可!” 廷臣以日燇終不入朝,遂拘留子奇于江陵,命劉國傑與諸王伊勒吉岱等整兵聚糧,複議伐之。

     九月,癸醜朔,帝至自上都。

     冬,十月,戊子,诏修汴堤。

     庚寅,彗星入紫微垣,抵鬥魁,光芒尺許。

    帝夜召博果密入禁中,問所以銷天變之道,博果密曰:“風雨自天而至,人則棟宇以待之,江河為地之限,人則舟楫以通之;天地有所不能者,人則為之,此人所以與天地參也。

    且父母怒,人子不敢疾怨,起敬起孝,故《易》曰:‘君子以恐懼修省。

    ’《詩》曰‘敬天之怒。

    ’三代聖王,克謹天戒,鮮不有終。

    漢文之世,同日山崩者二十有九,日食、地震,頻歲有之。

    善用此道,天亦悔禍,海内乂安,此前代之龜鑒也。

    願陛下法之。

    ”因誦文帝日食求言诏,帝悚然曰:“此言深合朕意。

    可複誦之。

    ”遂詳論款陳,至四鼓乃罷。

     甲辰,赦天下。

     戊申,僧官總統以下有妻者罷之。

     庚戌,造象蹄掌甲。

     辛亥,禁江南州郡以乞養良家子轉相販鬻及強将平民略賣者。

    時北人酷一愛一江南技藝之人,呼曰:“巧兒”,其價甚貴。

    至于婦人,貴重尤甚,每一人易銀二三百兩。

    尤一愛一童一男、童女,處處有人市,價分數等,皆南士女也。

    父母貪利,貨于販夫,輾轉貿易,至有易數十主者。

    北人得之,慮其遁逃,或以藥啞其口,以火烙其足,驅役若禽一獸然,故特禁之。

     孫民獻嘗附僧格,助約蘇穆爾為惡;及同知上都留守司事,又受贓,減諸從臣糧。

    十一月,丁巳,诏籍其家赀、妻孥。

    後因潭州呂澤訴其刻虐,械送民獻至湖廣,如澤所訴窮治之。

     立海北海南道廉訪司,治雷州。

     己卯,召河南江北行省平章巴延為中書省平章政事,位特爾格琳沁、博果密上。

     十二月,壬辰,中書左丞馬紹以疾罷,以詹事丞張九思為左丞。

     庚子,史弼、伊克密實、高興至自征爪哇,獻其所俘獲,又以沒理國所上金字表及金銀犀象等物進。

    朝廷以其亡失多,且縱土罕必阇耶,弼與伊克密實各杖十七,沒家資三之一。

    興獨以谏縱土罕,且功多,賜金五十兩。

     初,樞密院判官鄭制宜遷湖廣行省參政,陛辭,帝曰:“汝父死王事,賞未汝及。

    近者約蘇穆爾伏誅,已籍沒其财産、人畜,汝擇其佳者取之。

    ”制宜對曰:“彼以贓敗,臣複取之,甯無污乎!”帝賢其所守,賜白金五千兩。

     未幾,征拜内台侍禦史。

    安西舊有牧地,圉人恃勢,冒奪民田十萬馀頃,訟于有司,積年不能理。

    制宜奉诏往,按圖籍以正之,訟由是息。

    是歲,除湖廣行樞密副使。

    湖南地闊遠,群寇依險出沒,昭、賀二州及廬陵境民常被害。

    制宜帥偏師徇二州,道經廬陵、永新,獲首賊及其一黨一,皆殺之。

    茶鄉譚計龍者,聚惡少年,匿兵器為一奸一,既捕獲,其家納賂以緩獄事,制宜悉以勞軍,斬計龍于市。

    自是湖以南無複盜賊。

     禦史中丞崔彧言:“大都民食,惟仰客籴,頃緣官括商船載遞諸物,緻販鬻者少,米價翔踴,請勿令有司括船為便。

    ”從之。

     寶泉提舉張簡及子奈曼岱,告彧嘗受鄒道源、許宗師銀萬五千兩,又其子知微訟彧不法十馀事,有旨就辨中書。

    彧已書簡等所告與己宜對者為牍,袖之,視而後對。

    簡父子所告皆無驗,并系獄,簡瘐死,仍籍其家。

    奈曼岱、知微,皆坐杖罪除名。

     平江路總管府治中王都中,福建行省參政積翁之子也。

    積翁遇害于海,帝念其功不置,特授都中是職。

    時年甫十七,僚吏頗易視之,都中遇事剖析,動中肯綮,皆愕然不敢欺。

    學舍久壞不治,而郡守缺,都中曰:“聖人之道,人所共由,何獨守得為乎!”乃首募大家合錢,新其禮殿。

     ◎至元三十一年 春,正月,壬子朔,帝不豫,免朝賀。

     癸亥,知樞密院事巴延至自軍中。

     庚午,帝大漸;癸酉,崩于紫檀殿。

    在位三十五年,壽八十。

     故事,上有疾,非國人勳舊不得入卧内。

    博果密以謹厚,日視醫藥,未嘗去左右;徹爾亦自湖廣行省馳還京師視醫藥。

    及帝崩,博果密與禦史大夫伊噜納顔、知樞密院事巴延受遺诏,留禁中。

    丞相鄂勒哲至,不得入,伺伊噜納顔、巴延出,問曰:“我年位俱在博果密上,國有大議而不與,何耶?”巴延歎息曰:“使丞相有博果密識慮,何至使吾屬如是之勞哉!”鄂勒哲不能對,入言于太妃鴻吉哩氏。

    太妃召三人問之,伊噜納顔曰:“臣受顧命,太妃但觀臣等為之,臣若誤國,即甘伏誅。

    宗社大事,非宮中所當預知也。

    ”遂定大策,與親王、諸大臣發使告哀于皇太孫,巴延總百官以聽。

     兵馬司請日出鳴晨鐘,日入鳴昏鐘,以防變故,巴延呵之曰:“汝将為賊耶!其一如平日。

    ”适有盜内府銀者,宰執以其幸赦而盜,欲誅之,巴延曰:“何時無盜!今以誰命而誅之?”人皆服其有識。

     乙亥,葬帝于起辇谷。

     席度量恢廓,知人善任使,故能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