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八十七 【元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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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入奏事,大略言疲國家可寶之民力,取僻陋無用之小邦,列其條目甚悉。

     六月,辛醜,中書省言:“前阿爾哈雅與約蘇穆爾互請钅句考,今雖已死,而事之是非,宜令暴白。

    ”帝曰:“此事自約蘇穆爾所發,當依其言究行之。

    ”遂籍阿爾哈雅家赀,歸之京師。

     乙巳,诏以大司農司所定《農桑輯要》書,頒諸路。

     戊申,括諸路馬。

    凡色目人有馬者三取其二,漢民悉入官,敢匿與互市者罪之。

     丁巳,以錫棟罕為中書省平章政事。

     辛酉,封楊邦憲妻田氏為永安郡夫人,領播州安一撫司事。

     是月,湖南宣慰司上言:“連歲征日本及用兵占城,百姓罷于轉輸,賦役煩重,士卒觸瘴疠,多死傷者。

    群生愁歎,四民廢業,貧者棄子以偷生,富者鬻産而應役,倒懸之苦,日其一日。

    今複有事交趾,動百萬之衆,虛千金之費,非所以恤士民也。

    且舉動之間,利害非一。

    兼交趾已嘗納表稱籓,若從其請,以蘇民力,計之上也。

    無已,則宜寬百姓之賦,積糧饷,繕甲兵,俟來歲天時稍利,然後大舉,亦未為晚。

    ” 湖廣行省臣戬格是其議,遣使入奏,且言:“本省鎮戍凡七十馀所,連歲征戰,士卒一精一銳者罷于外,所在者皆老弱,每一城邑,多不過二百人,竊恐一奸一人得以窺伺虛實。

    往年平章阿爾哈雅出征,輸糧三萬石,民且告病;今複倍其數,官無儲蓄,和籴于民間,百姓将不勝其困。

    宜如宣慰司所言,緩師南伐。

    ” 先是,吏部尚書劉宣亦上言:“安南臣事已久,歲貢未嘗愆期,往者用兵無功,瘡痍未複,今又下令再征,聞者莫不恐懼。

    且交、廣炎瘴之地,毒氣害人,甚士兵刃。

    今以七月會諸道兵于靜江,比至安南,病死必衆,緩急遇敵,何以應之?又,交趾無糧,水路難通,不免陸遠。

    兼無車牛馱載,一夫擔米五鬥,往還自食外,官得其半,若十萬石用四十萬人,止可供一二月軍糧,搬載船料軍需,通用五六十萬衆。

    廣西、湖南,調度頻數,民多離散,戶令供役,亦不能辦。

    況湖廣密迩溪峒,寇盜常多,萬一一奸一人伺隙,大兵一出,乘虛生變,雖有留後人馬,疲弱衰老,卒難應變。

    何不與彼中軍官深知事體者,論量萬全方略!不然,将複蹈前轍矣。

    ” 奏入,會湖廣宣慰使章至,帝即日下诏罷征,縱士卒還各營,陳益稷從師還鄂。

     華州華一陰一縣大雨,潼谷水湧,平地三丈馀。

    杭州、平江二路屬縣,水壞民田萬七千馀頃。

     秋,七月,己巳,用中書省臣言,以江南隸官之田多為強豪所據,立營田總管府,其所據田仍履畝計之。

     罷遼一陽一等處行中書省。

    複北京、鹹平等三道宣慰司。

     庚午,江淮行省蒙古岱言:“今置省杭州、兩淮、江東諸路,财賦軍實皆南輸,又複北上,不便。

    揚州地控江海,宜置省,宿重兵鎮之,且轉輸無往返之勞。

    行省徒揚州便。

    ”從之。

     立淮南洪澤、芍陂兩處屯田,益兵至二萬,歲得米數十萬斛。

     壬午,左丞相昂吉爾岱、平章政事阿必實克并罷。

    總制院使僧格好言利,一日,于帝前論和雇、和買事,帝善其策,遂有大任之意,令具省臣姓名以進。

    帝曰:“安圖、郭佑、楊居寬等并仍前職,昂吉爾岱等其别議,仍選可代者以聞。

    ”遂罷之。

    自是廷中有所建置,人才進退,僧格鹹與聞焉。

     癸巳,诏中書省铨定省、院、台、部官屬,自中書令、左、右丞相而下,各有定員。

    仍谕安圖曰:“中書省朕當親擇,其馀諸司,并從中書斟酌裁減。

    ”安圖曰:“比聞聖意欲倚近侍為耳目,如臣所行非法,從其舉奏。

    今近臣乃伺隙援引非類,曰某居某官,某居某職,以所署奏目付中書施行。

    铨選之法,自有定制,其尤無事例者,臣嘗廢格不行,慮其一黨一有短臣者。

    ”帝曰:“卿言良是,後若此者其勿行。

    ” 八月,辛酉,婺州永康縣民陳選四等謀反,伏誅。

     蘇、湖多雨,傷稼,百姓艱食。

    浙西按察使雷膺請于朝,發廪米二十萬石赈之。

    江淮行省以發米太多,議存三之一。

    膺曰:“布宣皇澤,惠養困窮,行省職爾,豈可效有司出納之吝耶!”行省不能奪。

     九月,乙醜朔,海外諸番,曰馬八兒,曰須門那,曰僧急裡,曰南無力,曰馬蘭丹,曰那旺,曰丁呵兒,曰來來,曰急蘭亦纟玄,曰蘇木都剌,凡十國,因楊廷璧屢奉诏招之,各遣其子弟上表來觐,仍貢方物。

     壬寅,高麗遣使獻日本俘。

     是月,以工部尚書博果密為刑部尚書。

     時河東按察使阿哈瑪特以赀财谄媚權貴,貸錢于官,約償牛馬,至期,抑取部民所産以輸,事覺,遣使按治,皆不伏。

    及博果密往,始得其不法百馀事。

    會大同民饑,博果密以便宜發倉廪赈之。

    阿哈瑪特所善幸臣奏博果密擅發軍儲,又鍛煉阿哈瑪特使自誣服,帝曰:“使行,發粟以活吾民,乃其職也,何罪之有!”命移其獄至京師審視,阿哈瑪特竟伏誅。

     托克托呼求奇徹之為人奴者,增益其軍,而多取編民,中書簽省王遇驗其籍,改正之。

    托克托呼遂奏遇有不臣語,帝怒,欲斬之,博果密谏曰:“遇始令以奇徹之人奴為兵,未聞以編民也。

    萬一他衛皆仿此,戶口耗矣。

    若誅遇,後人豈肯為陛下盡職乎!”遇得不死。

     冬,十月,甲午朔,徙浙四按察使治杭州,罷諸道按察使判官及行台監察禦史。

     己亥,帝至自上都。

     辛亥,河決開封、祥符、陳留、杞、太康、通許、鄢陵、扶溝、洧川、尉氏、一陽一武、延津、中牟、原武、睢州十五處,調民夫二十馀萬,分築堤防。

     甲寅,敕招讨使張萬等造戰船,将兵六千人以征緬,俾圖門特為都元帥總之。

     壬戌,高麗複遣使來獻日本俘。

     十一月,乙醜,中書省言:“張宣、硃清海道運糧,以四歲計之,總百一萬石,鬥斛耗折,願如數以償,風一浪一覆舟,請免其征。

    ”從之。

    以宣、清并為海道運糧萬戶。

     敕:“禽一獸字孕時無畋獵。

    ” 丙子,涿、易二州,良鄉、寶砥縣饑,免今年租,赈糧三月。

     十二月,丙午,置燕南、河東、山東三道宣慰司。

     乙卯,以阿爾哈雅所芘逃民無主者千人屯田,遣中書省斷事官圖布申,複鈎考湖廣行省錢谷。

     大都饑,發官米,減價粜于貧民。

     戊午,翰林承旨薩裡曼言:“國史院纂修太祖累朝實錄,請以輝和爾字翻譯,俟奉讀然後纂定。

    ”從之。

     諸路分置六道勸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