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八十五 【元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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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上章執徐正月,盡玄黓敦牂六月,凡二年有奇。
○世祖聖德神功文武皇帝至元十七年(庚辰,一二八零年) 春,正月,丙辰,立遷轉官員法:凡無過者授見阙,物故及過犯者選人補之,滿代者令還家以俟。
又定諸路差稅課程,增益者即上報,隐漏者罪之。
诏括江、淮銅及銅錢、銅器。
辛酉,以海賊賀文達所掠良婦百三十馀人還其家。
廣西廉州海賊霍公明、鄭仲龍等伏誅。
甲子,敕泉州行省;“山寨未即歸附者率兵拔之,已拔複叛者屠之。
” 錄收宋二王功,以總管張宣為沿海招讨使,千戶羅璧為管軍總管。
先是阿爾哈雅、呼圖特穆爾等下荊南、江西、廣西、海南之地,凡得州五十八,峒夷山獠不可勝計,所俘三萬二千馀人,悉役為奴,自置吏治之,責其租賦。
行台禦史以為言,戊辰,敕禦史大夫姜衛檢核之,并放為民。
置行中書省于福州。
蒙古漢軍都元帥張弘範卒。
弘範自厓山入朝,賜宴内殿,慰勞甚厚。
未幾,瘴疠疾作,帝命尚醫診視,遣近臣臨議用一藥,衛士監門止雜人無擾其病。
病甚,沐浴易衣冠,扶掖至中庭,面阙再拜,退坐,命酒作樂,與親故言别,出所賜劍甲付子珪曰:“汝父以是立功,汝佩服勿忘也。
”端坐而卒,年四十三。
弘範好讀書,過目通大義,善應對。
初從巴延下建康,軍中會諸将頒賞,弘範後至,巴延曰:“軍中會集,後至者罪,雖勳舊不貸,汝何敢爾。
”弘範曰:“出戰不敢後,受賞恥居先。
”巴延無以難。
居常曰:“律己廉則公明自生,賞罰信則人皆效力,不懷報怨之心則怨亦自釋。
”聞者韪之。
後追封淮一陽一郡王,谥獻武。
二月,乙亥,張易言高和尚有秘術,能役鬼為兵,遙制敵人。
命和爾果斯将兵與高和尚同赴北邊。
丁醜,達爾布罕以雲南行省軍攻定昌路,擒總管谷納,殺之。
诏達爾布罕還,以阿達代之。
雲南行省右丞尼雅斯拉鼎等上言:“緬國輿地形勢,皆已在臣目中。
臣先奉旨,若重慶諸郡平,然後有事緬國。
今四川已底甯,請益兵征之。
”帝以問丞相托裡圖哈,托裡圖哈曰:“陛下初命發士卒六萬人征緬,今尼雅斯拉鼎止欲得萬人。
”帝曰:“足矣。
”遂诏尼雅斯拉鼎将一精一兵萬人征之。
尼雅斯拉鼎又建言三事;其一謂:“雲南省辨措所造金簿,貿易病民,宜罷。
”一謂:“雲南有省,有宣慰司,又有都元帥府。
近宣慰司已奏罷,而元帥府尚存。
臣謂行省既兼領軍民,則元帥府亦在所當罷。
”一謂:“雲南官員子弟入質,臣謂達官子弟當遣,馀宜罷。
”奏可。
尼雅斯拉鼎,賽音谔德齊之長子也。
己醜,命梅國寶襲其父應春泸州安一撫使職。
初,泸州嘗降宋,應春為前重慶制置使張珏所殺。
國寶詣阙訴冤,诏以珏畀國寶,使複其父仇,時珏在京兆,解弓弦自缢死。
國寶請贖還泸州軍民之為俘者,從之。
日本殺國使杜世忠等,征東元帥實都、洪俊奇請自率兵往讨;廷議姑少緩之。
庚子,發侍衛軍三千浚通州運糧河。
江淮行省左丞夏貴請老,從之,仍官其子孫。
辛醜,以廣中民不聊生,召右丞達春、左丞呂師夔,廷诘壞民之由,命頁迪密實、賈居貞行宣慰司往撫之。
師夔至,廷辯無驗,夏命還省治事。
三月,癸卯,命王積翁入領省事;中書省臣以為不可,改戶部尚書。
甲辰,帝幸上都。
時上都留守阙,宰相進拟十數人,皆不稱旨。
帝顧賀仁傑曰:“無以易卿者。
”遂授之。
仁傑善于其職,每歲春秋行幸,供億未嘗阙。
乙卯,立都功德使司,掌帝師所統僧人并吐番軍民等事。
初,安西王既薨,召其相趙炳入見,因言陝西運使郭琮、郎中郭叔雲不法事,帝怒,遣使偕炳往按其罪。
至則琮等矯世子阿南達旨,收炳及妻子囚之平涼北崆峒山。
炳子仁榮上訴,诏遣使馳往脫炳,且械琮一黨一偕來。
琮等留使者,醉以酒,先遣人毒炳于獄中,帝聞之,大怒,琮至,親鞫之,伏辜,命仁榮手刃琮及叔雲于市,籍其家畀之。
仁榮曰:“不共戴天之人所有,何忍受之!”帝稱善,别賜鈔二萬缗,為治喪具。
尋贈炳中書左丞,谥忠愍。
趙炳之死也,與王府相商挺無預;會王府女奚有預郭琮之謀者,臨刑,望以求生,語連挺及其子獻,帝怒,召挺,拘炳家,獻下獄,命諸儒谳其罪。
吏部尚書青一陽一夢炎曰:“臣宋人,不知挺向來之功可補今之過否?”帝不悅曰:“是同類相助之詞也。
”符寶郎董文忠曰:“夢炎不知挺何如人,臣以曩時推戴之功語之矣。
”帝良久曰:“其事果何如?”文忠曰:“臣目未睹,耳固聞之,殺人之謀,挺不與也!”帝默然,久之,始得釋。
先是,索多軍士擾民,故南劍等路民複叛,及蒙古岱往招徠之,民始獲安。
夏,四月,壬申朔,诏以蒙古岱仍行省埃州。
癸酉,南康杜可用叛,命史弼讨擒之。
乙酉,以太常樂付太常寺。
丁亥,立杭州路金玉總管府。
五月,甲辰,作行宮于察罕諾爾。
癸醜,诏雲南行省發四川軍萬人,命鐸喇哈領之,與前所遣将同征緬國。
移福建行省于泉州。
高麗國王暙,以民饑乞貸糧萬石,許之。
甲寅,汀、漳叛賊廖得勝伏誅。
六月,丁醜,索多部下聚一黨一于海道劫奪商貸,範文虎招降之,複議置于法。
阿塔哈等請罷江南所立稅課提舉司,阿哈瑪特力争,诏禦史台選辟檢核,具實以聞,遂遣布噜哈達等檢核江淮行省錢谷。
壬辰,召範文虎,議征日本。
命江淮等處頒行鈔法,廢宋銅錢。
秋,七月,己酉,立行省于京兆,以前安西王相李德輝為參知政事,兼領錢谷事。
徙泉州行省于隆興。
戊午,以參知政事郝祯、耿仁并為中書左丞。
阿哈瑪特在位日久,益肆貪橫,援引二人驟升同列,一陰一謀交通,專事蒙蔽,逋賦不蠲,衆庶流移,京兆等路歲辦課至五萬四千錠,猶以為未實。
民有附郭美田,辄取為己有。
内通貨賄,外示威刑,廷中相視,無敢論列。
有宿衛士洛一陽一秦長卿者,上書發其一奸一,事下中書,中貴人力為救解,議遂寝。
阿哈瑪特大恨長卿,以鐵冶事誣逮下吏,籍其家,使獄束殺之。
其後阿哈瑪特雖誅,而長卿之冤終不白。
用姚演言,開膠東河,及收集逃民屯田漣、海。
初,中書以領大農事張立道熟于雲南,奏授大理等處巡行勸農使。
其地有昆明池,介碧雞、金馬間,環五百馀裡,夏潦暴至,必冒城郭。
立道求泉源所自出,役丁夫二千人治之,洩其水,
○世祖聖德神功文武皇帝至元十七年(庚辰,一二八零年) 春,正月,丙辰,立遷轉官員法:凡無過者授見阙,物故及過犯者選人補之,滿代者令還家以俟。
又定諸路差稅課程,增益者即上報,隐漏者罪之。
诏括江、淮銅及銅錢、銅器。
辛酉,以海賊賀文達所掠良婦百三十馀人還其家。
廣西廉州海賊霍公明、鄭仲龍等伏誅。
甲子,敕泉州行省;“山寨未即歸附者率兵拔之,已拔複叛者屠之。
” 錄收宋二王功,以總管張宣為沿海招讨使,千戶羅璧為管軍總管。
先是阿爾哈雅、呼圖特穆爾等下荊南、江西、廣西、海南之地,凡得州五十八,峒夷山獠不可勝計,所俘三萬二千馀人,悉役為奴,自置吏治之,責其租賦。
行台禦史以為言,戊辰,敕禦史大夫姜衛檢核之,并放為民。
置行中書省于福州。
蒙古漢軍都元帥張弘範卒。
弘範自厓山入朝,賜宴内殿,慰勞甚厚。
未幾,瘴疠疾作,帝命尚醫診視,遣近臣臨議用一藥,衛士監門止雜人無擾其病。
病甚,沐浴易衣冠,扶掖至中庭,面阙再拜,退坐,命酒作樂,與親故言别,出所賜劍甲付子珪曰:“汝父以是立功,汝佩服勿忘也。
”端坐而卒,年四十三。
弘範好讀書,過目通大義,善應對。
初從巴延下建康,軍中會諸将頒賞,弘範後至,巴延曰:“軍中會集,後至者罪,雖勳舊不貸,汝何敢爾。
”弘範曰:“出戰不敢後,受賞恥居先。
”巴延無以難。
居常曰:“律己廉則公明自生,賞罰信則人皆效力,不懷報怨之心則怨亦自釋。
”聞者韪之。
後追封淮一陽一郡王,谥獻武。
二月,乙亥,張易言高和尚有秘術,能役鬼為兵,遙制敵人。
命和爾果斯将兵與高和尚同赴北邊。
丁醜,達爾布罕以雲南行省軍攻定昌路,擒總管谷納,殺之。
诏達爾布罕還,以阿達代之。
雲南行省右丞尼雅斯拉鼎等上言:“緬國輿地形勢,皆已在臣目中。
臣先奉旨,若重慶諸郡平,然後有事緬國。
今四川已底甯,請益兵征之。
”帝以問丞相托裡圖哈,托裡圖哈曰:“陛下初命發士卒六萬人征緬,今尼雅斯拉鼎止欲得萬人。
”帝曰:“足矣。
”遂诏尼雅斯拉鼎将一精一兵萬人征之。
尼雅斯拉鼎又建言三事;其一謂:“雲南省辨措所造金簿,貿易病民,宜罷。
”一謂:“雲南有省,有宣慰司,又有都元帥府。
近宣慰司已奏罷,而元帥府尚存。
臣謂行省既兼領軍民,則元帥府亦在所當罷。
”一謂:“雲南官員子弟入質,臣謂達官子弟當遣,馀宜罷。
”奏可。
尼雅斯拉鼎,賽音谔德齊之長子也。
己醜,命梅國寶襲其父應春泸州安一撫使職。
初,泸州嘗降宋,應春為前重慶制置使張珏所殺。
國寶詣阙訴冤,诏以珏畀國寶,使複其父仇,時珏在京兆,解弓弦自缢死。
國寶請贖還泸州軍民之為俘者,從之。
日本殺國使杜世忠等,征東元帥實都、洪俊奇請自率兵往讨;廷議姑少緩之。
庚子,發侍衛軍三千浚通州運糧河。
江淮行省左丞夏貴請老,從之,仍官其子孫。
辛醜,以廣中民不聊生,召右丞達春、左丞呂師夔,廷诘壞民之由,命頁迪密實、賈居貞行宣慰司往撫之。
師夔至,廷辯無驗,夏命還省治事。
三月,癸卯,命王積翁入領省事;中書省臣以為不可,改戶部
甲辰,帝幸上都。
時上都留守阙,宰相進拟十數人,皆不稱旨。
帝顧賀仁傑曰:“無以易卿者。
”遂授之。
仁傑善于其職,每歲春秋行幸,供億未嘗阙。
乙卯,立都功德使司,掌帝師所統僧人并吐番軍民等事。
初,安西王既薨,召其相趙炳入見,因言陝西運使郭琮、郎中郭叔雲不法事,帝怒,遣使偕炳往按其罪。
至則琮等矯世子阿南達旨,收炳及妻子囚之平涼北崆峒山。
炳子仁榮上訴,诏遣使馳往脫炳,且械琮一黨一偕來。
琮等留使者,醉以酒,先遣人毒炳于獄中,帝聞之,大怒,琮至,親鞫之,伏辜,命仁榮手刃琮及叔雲于市,籍其家畀之。
仁榮曰:“不共戴天之人所有,何忍受之!”帝稱善,别賜鈔二萬缗,為治喪具。
尋贈炳中書左丞,谥忠愍。
趙炳之死也,與王府相商挺無預;會王府女奚有預郭琮之謀者,臨刑,望以求生,語連挺及其子獻,帝怒,召挺,拘炳家,獻下獄,命諸儒谳其罪。
吏部尚書青一陽一夢炎曰:“臣宋人,不知挺向來之功可補今之過否?”帝不悅曰:“是同類相助之詞也。
”符寶郎董文忠曰:“夢炎不知挺何如人,臣以曩時推戴之功語之矣。
”帝良久曰:“其事果何如?”文忠曰:“臣目未睹,耳固聞之,殺人之謀,挺不與也!”帝默然,久之,始得釋。
先是,索多軍士擾民,故南劍等路民複叛,及蒙古岱往招徠之,民始獲安。
夏,四月,壬申朔,诏以蒙古岱仍行省埃州。
癸酉,南康杜可用叛,命史弼讨擒之。
乙酉,以太常樂付太常寺。
丁亥,立杭州路金玉總管府。
五月,甲辰,作行宮于察罕諾爾。
癸醜,诏雲南行省發四川軍萬人,命鐸喇哈領之,與前所遣将同征緬國。
移福建行省于泉州。
高麗國王暙,以民饑乞貸糧萬石,許之。
甲寅,汀、漳叛賊廖得勝伏誅。
六月,丁醜,索多部下聚一黨一于海道劫奪商貸,範文虎招降之,複議置于法。
阿塔哈等請罷江南所立稅課提舉司,阿哈瑪特力争,诏禦史台選辟檢核,具實以聞,遂遣布噜哈達等檢核江淮行省錢谷。
壬辰,召範文虎,議征日本。
命江淮等處頒行鈔法,廢宋銅錢。
秋,七月,己酉,立行省于京兆,以前安西王相李德輝為參知政事,兼領錢谷事。
徙泉州行省于隆興。
戊午,以參知政事郝祯、耿仁并為中書左丞。
阿哈瑪特在位日久,益肆貪橫,援引二人驟升同列,一陰一謀交通,專事蒙蔽,逋賦不蠲,衆庶流移,京兆等路歲辦課至五萬四千錠,猶以為未實。
民有附郭美田,辄取為己有。
内通貨賄,外示威刑,廷中相視,無敢論列。
有宿衛士洛一陽一秦長卿者,上書發其一奸一,事下中書,中貴人力為救解,議遂寝。
阿哈瑪特大恨長卿,以鐵冶事誣逮下吏,籍其家,使獄束殺之。
其後阿哈瑪特雖誅,而長卿之冤終不白。
用姚演言,開膠東河,及收集逃民屯田漣、海。
初,中書以領大農事張立道熟于雲南,奏授大理等處巡行勸農使。
其地有昆明池,介碧雞、金馬間,環五百馀裡,夏潦暴至,必冒城郭。
立道求泉源所自出,役丁夫二千人治之,洩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