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五 【宋紀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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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宮,将止焉。

    寇準固請幸北城,曰:“陛下不過河,則人心益危,敵氣未懾,非所以取威決勝也。

    且王超領勁兵屯中山以扼其吭,李繼隆、石保吉分大陣以扼其左右肘,四方征鎮赴援者日至,又何疑而不往?”高瓊亦固請,佥署樞密院事馮拯在傍呵之,瓊怒曰:“君以文章緻位兩府,今敵騎充斥如此,猶責瓊無禮,君何不賦一詩退敵邪?”即麾衛士進辇扣陛。

    帝遂幸北城。

    至浮橋,猶駐車未進,瓊乃執楇築辇夫背曰:“何不亟行!今已至此,尚何疑焉!”帝乃命進辇。

    既至,登北城門樓,張黃龍旂,諸軍皆呼萬歲,聲聞數十裡,氣勢百倍。

    帝覽觀營壁,召見李繼隆已下諸将,撫一慰者久之,賜諸軍酒食缗錢。

     戊寅,移禦北城之行營。

     曹利用自天雄赴遼軍中,見其太後與宰相韓德昌同處一車,群臣與其主重行别坐,禮容甚簡。

    以版橫車轭,上設食器,坐利用車下,饋之食。

    共議和好,事未決,遼主乃遣左飛龍使韓杞持國書與利用俱還。

    诏知澶州何承矩郊勞,翰林學士趙安仁接伴之,凡觐見儀式,皆安仁所裁定雲。

     十二月,庚辰朔,韓杞入對于行宮之前殿,跪授書函于閤門使,使捧以升殿,内侍省氨都知閻承翰受而啟封,宰相讀訖,命杞升殿起居。

    其書複以關南故地為請,帝謂輔臣曰:“吾固慮此,今果然,将奈何?”輔臣請答書,言:“關南久屬朝廷,不可拟議,或歲給金帛,助其軍資,以固歡盟。

    惟陛下裁度。

    ”帝曰:“朕守祖宗基業,不敢失墜。

    所言歸地,事極無名,必若邀求,朕當決戰耳!實念河北居人重有勞擾,倘歲以金帛濟其不足,朝廷之體,固亦無傷。

    答書不必具言,但令曹利用與韓杞口述茲事可也。

    ”趙安仁獨能記太祖時國書體式,因命為答書。

    賜杞襲衣、金帶、鞍馬、器币。

    杞即日入辭,遂與利用共往。

    杞既受襲衣之賜,及辭,複左衽,且以賜衣稍長為解,趙安仁曰:“君将升殿受還書,天顔咫尺,如不衣所賜之衣,可乎?”杞即改服而入。

    帝又面戒利用以地必不可得,若邀求貨财,則宜許之。

     是日,日有食之。

    帝懼甚,司天言主兩國和解,帝意稍釋。

     癸未,幸北寨,又幸李繼隆營,命将校從官飲,犒賜諸軍有差。

     曹利用與韓杞至遼軍帳,遼複以關南故地為言,利用辄沮之,且謂曰:“北朝既興師尋盟,若歲希南朝金帛之資以助軍旅,則猶可議也。

    ”其接伴政事舍人高正遽曰:“今茲引衆而來,本謀關南地,若不遂所圖,則本國負愧多矣。

    ”利用答以“禀命專對,有死而已。

    若北朝不恤後悔,恣其邀求,地固不可得,兵亦未易息也!”遼主及蕭太後聞之,意稍怠,但欲歲取金币;利用許遺絹二十萬匹、銀十萬兩,議始定。

     遼主複遣王繼忠見利用,具言:“南北通和,實為美事,主上年少,願兄事南朝。

    又慮南朝或于緣邊開移河道,廣浚壕塹,别有舉動之意。

    ”因附利用密奏,請立誓,并乞遣近上使臣持誓書至彼。

     甲申,利用即與其右監門衛大将軍姚柬之持國書俱還,并獻禦衣、食物,其郊勞館谷,并如韓杞之禮,命趙安仁接伴。

     乙酉,柬之入對于行宮中,使受其書,書辭猶言:“曹利用所稱,未合王繼忠前議;然利用固有成約,悉具繼忠密奏中矣。

    ”是日,帝禦行宮之南樓,觀大河,宴從臣,召柬之與焉。

     丙戌,柬之入辭,命西京左藏庫使李繼昌假左衛大将軍,持誓書與柬之俱往報聘,稱遼太後為叔母,金帛之數如利用所許,其他亦依繼忠所奏雲。

    柬之又言:“收衆北歸,恐為緣邊邀擊。

    ”乃诏諸路部署及諸州軍,勿辄出兵馬以襲遼歸師。

     丁亥,以曹利用為東上閤門使、忠州刺史,賜第京師。

    利用之再使也,面請歲賂金帛之數,帝曰:“必不得已,雖百萬亦可。

    ”寇準召至幄次,語之曰:“雖有旨許百萬,若過三十萬,将斬汝!”利用果以三十萬成約而還。

    入見行宮,帝方進食,未即見,使内侍問所賂。

    利用曰:“此機事,當面奏。

    ”複使問曰:“姑言其略。

    ”利用終不肯言,而以三指加頰。

    内侍入曰:“三指加頰,豈非三百萬乎?”帝失聲曰:“太多!”既而曰:“姑了事,亦可耳。

    ”帷爆淺迫,利用具聞其語。

    及對,帝亟問之,利用再三稱罪,曰:“臣許之銀絹過多。

    ”帝曰:“幾何?”曰:“三十萬”。

    帝不覺喜甚,故利用被賞特厚。

     戊子,帝作《回銮詩》,命近臣和。

    幸北寨勞軍,遣雷有終領所部兵還并州屯所。

    時王超等逗撓無功,唯有終赴援,威聲甚振,河北列城賴以張其軍。

     己醜,遼诏諸軍解嚴。

     壬辰,赦河北諸州死罪以下。

    民經遼師蹂踐者,給複二年。

    死者官吏,追錄子孫。

     癸巳,大宴于行宮。

     宰臣畢士安先以疾留京師,遺書寇準,言:“大計已定,惟君勉之!”是日,來朝。

    議者多言歲賂三十萬為過厚,士安曰:“不如此,則敵所顧不重,和事恐不能久也。

    ” 雍王元份暴得疾,诏參知政事王旦權東京留守事,即日乘傳先還。

    旦馳至京,直入禁中,下令甚嚴,人無知者。

    及駕還,旦家子弟皆迎于郊,忽聞後有驺呵聲,回視,乃旦也,皆大驚。

    時兩河之民頗有陷敵者,旦上言,願出金帛數十萬贖其人;或有沮議者,遂止。

     甲午,車駕發澶州。

    大寒,賜道傍貧民襦袴。

     李繼昌至遼帳,館設之禮益厚,即遣其西上閤門使丁振奉誓書來上。

     戊戌,車駕至自澶州。

     帝初以懿德皇太後忌,欲撤鹵簿鼓吹,不一舉樂。

    時龍圖閣待制杜鎬先還,備儀仗。

    遣騎馳問之,鎬曰:“武王載木主伐纣,前歌後舞。

    《春秋》不以家事辭王事,凱旋用樂,于禮無嫌。

    ”帝複诏輔臣共議,皆固以請,乃從之。

     寇準在澶州,每夕與知制诰楊億痛飲,讴歌諧谑,喧嘩達旦,帝使人觇知之,喜曰:“準如此,吾複何憂!”時人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