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三 【宋紀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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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則禦之,去則勿逐。
有備無患,古之道也。
所集鄉兵,雖衆何用?況河南人戶,非能便習武藝,不可盡置戎行。
河北緣邊諸州,頗有閑習馳射者,或可選置軍中,令本處守押城池,而河南諸州一切停罷。
”帝然其言。
诏詢安邊策,殿中侍禦史趙孚奏議,大略謂宜内修戰備,外許歡盟,帝嘉納之。
五月,乙醜,以侍禦史鄭宣、司門員外郎劉墀、戶部員外郎趙載并為如京使,殿中侍禦史柳開為崇儀使,左拾遺劉慶為西京作坊使。
開,大名人,初以殿中侍禦史知貝州,與監軍忿争,貶上蔡令。
及自涿州還,詣阙上書,願效死北邊。
帝憐之,複授以故官。
開又上書言:“臣受非常之恩,未有以報。
年才四十,膂力方壯,願陛下賜臣步騎數千,任以河朔用兵之地,必能出生入死,為陛下複取幽薊。
”于是帝亦欲并用文武,乃诏文臣中有武略知兵者,許換秩。
于是開與宣等并換授焉。
丙寅,遣使市馬于諸路。
初,秦州長道縣酒場辟李益,家饒于财,僮仆常數百;關通朝貴,持吏短長,郡守以下皆畏之。
民負益息錢數百家,官為征督,急于租調,獨觀察推官馮伉不為屈。
伉一日騎出,益遣奴捽下,毀辱之。
伉兩上章論其事,皆為邸吏所匿,不得通,後因市馬譯者附表以訴,帝大怒,诏捕之。
诏未至,權貴已先報益,使亡去。
帝愈怒,命物色捕益愈急。
數月,得于河内富人郝氏家,械送禦史台,鞫之,益具伏。
丁醜,斬益,籍其家。
益子士衡,先舉進士,任光祿寺丞,诏除其籍。
州民聞益死,皆醵錢飲酒以相慶。
并州都部署潘美,定州都部署田重進,皆承诏入朝。
庚寅,出《禦制平戎萬全陣圖》,召美、重進及崔翰等親授以進退攻擊之略,并書将有五才十過之說賜之。
李繼遷數寇邊。
或疑李繼捧洩朝中事于繼遷,帝乃出繼捧為崇信軍節度使,徙其弟克憲為道州防禦使,克文歸博州。
遼主清暑于冰井。
六月,壬辰朔,召大臣決庶政。
秋,七月,戊辰,尼喇部節度使薩葛哩有惠政,部民請留,從之。
遼主出獵于平地松林。
诏即内客省使廳事置三班院。
初,供奉官、殿直、殿前承旨悉隸宣徽院,至是以其衆多,别署三班院領之。
八月,乙未,令:“諸路轉運使及州郡長吏,自今并不得擅舉人充部内官,其有阙員,即時具奏。
”前所論薦,多涉親一黨一,故窒其倖門也。
己酉,水部員外郎、諸王府侍講邢昺獻《分門禮選》二十卷。
帝探其帙,得《文王世子篇》觀之,甚悅,又聞諸王常時訪昺經義,昺每為發明君臣父子之道,必反覆陳之,帝益喜,賜昺器币。
起居舍人田錫獻乾明節祝壽詩,又上書請東封泰山。
九月,丁醜,命錫守本官、知制诰。
錫好直言,帝或時不能堪,錫從容奏曰:“陛下日往月來,養成聖一性一。
”帝悅,益重焉。
辛巳,诏以來年正月有事于東郊,親耕籍田,命翰林學士宋白等詳定儀注,置五使,如郊祀之制。
丙戌,遼主如南京,是冬止焉。
冬,十月,壬子,左仆射緻仕沈倫卒,谥恭惠。
十一月,庚辰,诏曰:“王者設班爵以馭貴,差祿秩以養賢,所以責之廉隅,懋其官業也。
俸給之數,宜從優厚。
應百官俸錢、給它物以八分為十者,自今給以實數。
” 雍熙初,貢舉人集阙下者殆逾萬計,禮部考合格奏名尚不減千人。
帝自旦及夕,臨軒閱試,累日方畢。
宰相屢請以春官之職歸于有司,十二月,庚寅朔,乃诏:“自今歲春官知貢舉,如唐室故事。
” 山南東道節度使趙普來朝,召升殿慰撫。
普見帝感咽,帝亦為動容。
開封尹陳王元僖因上疏言:“普開國舊老,厚重有謀,願陛下複委以政事。
”帝嘉納之。
是月,雄、霸等州皆相告以遼人将入邊,急設備。
甯邊軍數日間連受八十馀諜,知軍柳開獨不信,贻書郭守文陳五事,言遼人必不至,既而果諜者之妄。
時帝亦将議親征,河北東路轉運副使王嗣宗上疏言遼必不至之狀,帝乃止。
有白萬德者,真定人,為遼貴将,統緣邊兵七百馀帳。
甯邊有豪傑,即萬德姻族,往往出境外見之。
柳開因使說萬德為内應,挈幽州納王師,許以裂地封侯之賞。
萬德許諾,來請師期,使未及還,會诏徙開知全州,事遂寝。
全之西溪洞粟氏,聚族五百馀人,常抄掠民口糧畜。
開始至,為作衣帶巾帽,選牙吏勇辯者,得三輩,使人谕之曰:“爾能歸我,即有厚賞,給田為屋處之。
不然,發兵深入,滅爾類矣!”粟氏懼,留二吏為質,率其酋四人與一吏俱來。
開厚其犒賜,吏民争以鼓吹飲之。
居數日,遣還,與為期,并族而出;不月馀,悉攜老幼至。
開即賦其居業,作《時鑒》一篇,刻石戒之。
遣其酋入朝,授本州上佐,诏賜開錢三十萬。
國子司業孔維上書,請禁原蠶以利國馬,直史館樂史駁奏曰:“今所市國馬,來自外方,涉遠馳驅,虧其秣飼,失于善視,遂緻斃耗。
今乃禁及蠶事,甚無謂也。
近降明诏,來年春有事于籍田,對農之典方行,而禁蠶之制又下,事相違戾,恐非所宜。
臣嘗曆職州縣,粗知利病,編民貧窭者多,春蠶所成,止充賦調之備,晚蠶薄利,始及卒歲之資。
今若禁其後圖,必有因緣為弊,滋彰撓亂,民豈遑甯!”帝覽之,遂寝原蠶之禁。
有備無患,古之道也。
所集鄉兵,雖衆何用?況河南人戶,非能便習武藝,不可盡置戎行。
河北緣邊諸州,頗有閑習馳射者,或可選置軍中,令本處守押城池,而河南諸州一切停罷。
”帝然其言。
诏詢安邊策,殿中侍禦史趙孚奏議,大略謂宜内修戰備,外許歡盟,帝嘉納之。
五月,乙醜,以侍禦史鄭宣、司門員外郎劉墀、戶部員外郎趙載并為如京使,殿中侍禦史柳開為崇儀使,左拾遺劉慶為西京作坊使。
開,大名人,初以殿中侍禦史知貝州,與監軍忿争,貶上蔡令。
及自涿州還,詣阙上書,願效死北邊。
帝憐之,複授以故官。
開又上書言:“臣受非常之恩,未有以報。
年才四十,膂力方壯,願陛下賜臣步騎數千,任以河朔用兵之地,必能出生入死,為陛下複取幽薊。
”于是帝亦欲并用文武,乃诏文臣中有武略知兵者,許換秩。
于是開與宣等并換授焉。
丙寅,遣使市馬于諸路。
初,秦州長道縣酒場辟李益,家饒于财,僮仆常數百;關通朝貴,持吏短長,郡守以下皆畏之。
民負益息錢數百家,官為征督,急于租調,獨觀察推官馮伉不為屈。
伉一日騎出,益遣奴捽下,毀辱之。
伉兩上章論其事,皆為邸吏所匿,不得通,後因市馬譯者附表以訴,帝大怒,诏捕之。
诏未至,權貴已先報益,使亡去。
帝愈怒,命物色捕益愈急。
數月,得于河内富人郝氏家,械送禦史台,鞫之,益具伏。
丁醜,斬益,籍其家。
益子士衡,先舉進士,任光祿寺丞,诏除其籍。
州民聞益死,皆醵錢飲酒以相慶。
并州都部署潘美,定州都部署田重進,皆承诏入朝。
庚寅,出《禦制平戎萬全陣圖》,召美、重進及崔翰等親授以進退攻擊之略,并書将有五才十過之說賜之。
李繼遷數寇邊。
或疑李繼捧洩朝中事于繼遷,帝乃出繼捧為崇信軍節度使,徙其弟克憲為道州防禦使,克文歸博州。
遼主清暑于冰井。
六月,壬辰朔,召大臣決庶政。
秋,七月,戊辰,尼喇部節度使薩葛哩有惠政,部民請留,從之。
遼主出獵于平地松林。
诏即内客省使廳事置三班院。
初,供奉官、殿直、殿前承旨悉隸宣徽院,至是以其衆多,别署三班院領之。
八月,乙未,令:“諸路轉運使及州郡長吏,自今并不得擅舉人充部内官,其有阙員,即時具奏。
”前所論薦,多涉親一黨一,故窒其倖門也。
己酉,水部員外郎、諸王府侍講邢昺獻《分門禮選》二十卷。
帝探其帙,得《文王世子篇》觀之,甚悅,又聞諸王常時訪昺經義,昺每為發明君臣父子之道,必反覆陳之,帝益喜,賜昺器币。
起居舍人田錫獻乾明節祝壽詩,又上書請東封泰山。
九月,丁醜,命錫守本官、知制诰。
錫好直言,帝或時不能堪,錫從容奏曰:“陛下日往月來,養成聖一性一。
”帝悅,益重焉。
辛巳,诏以來年正月有事于東郊,親耕籍田,命翰林學士宋白等詳定儀注,置五使,如郊祀之制。
丙戌,遼主如南京,是冬止焉。
冬,十月,壬子,左仆射緻仕沈倫卒,谥恭惠。
十一月,庚辰,诏曰:“王者設班爵以馭貴,差祿秩以養賢,所以責之廉隅,懋其官業也。
俸給之數,宜從優厚。
應百官俸錢、給它物以八分為十者,自今給以實數。
” 雍熙初,貢舉人集阙下者殆逾萬計,禮部考合格奏名尚不減千人。
帝自旦及夕,臨軒閱試,累日方畢。
宰相屢請以春官之職歸于有司,十二月,庚寅朔,乃诏:“自今歲春官知貢舉,如唐室故事。
” 山南東道節度使趙普來朝,召升殿慰撫。
普見帝感咽,帝亦為動容。
開封尹陳王元僖因上疏言:“普開國舊老,厚重有謀,願陛下複委以政事。
”帝嘉納之。
是月,雄、霸等州皆相告以遼人将入邊,急設備。
甯邊軍數日間連受八十馀諜,知軍柳開獨不信,贻書郭守文陳五事,言遼人必不至,既而果諜者之妄。
時帝亦将議親征,河北東路轉運副使王嗣宗上疏言遼必不至之狀,帝乃止。
有白萬德者,真定人,為遼貴将,統緣邊兵七百馀帳。
甯邊有豪傑,即萬德姻族,往往出境外見之。
柳開因使說萬德為内應,挈幽州納王師,許以裂地封侯之賞。
萬德許諾,來請師期,使未及還,會诏徙開知全州,事遂寝。
全之西溪洞粟氏,聚族五百馀人,常抄掠民口糧畜。
開始至,為作衣帶巾帽,選牙吏勇辯者,得三輩,使人谕之曰:“爾能歸我,即有厚賞,給田為屋處之。
不然,發兵深入,滅爾類矣!”粟氏懼,留二吏為質,率其酋四人與一吏俱來。
開厚其犒賜,吏民争以鼓吹飲之。
居數日,遣還,與為期,并族而出;不月馀,悉攜老幼至。
開即賦其居業,作《時鑒》一篇,刻石戒之。
遣其酋入朝,授本州上佐,诏賜開錢三十萬。
國子司業孔維上書,請禁原蠶以利國馬,直史館樂史駁奏曰:“今所市國馬,來自外方,涉遠馳驅,虧其秣飼,失于善視,遂緻斃耗。
今乃禁及蠶事,甚無謂也。
近降明诏,來年春有事于籍田,對農之典方行,而禁蠶之制又下,事相違戾,恐非所宜。
臣嘗曆職州縣,粗知利病,編民貧窭者多,春蠶所成,止充賦調之備,晚蠶薄利,始及卒歲之資。
今若禁其後圖,必有因緣為弊,滋彰撓亂,民豈遑甯!”帝覽之,遂寝原蠶之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