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四 【宋紀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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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著雍困敦正月,盡屠維赤奮若三月,凡一年有奇。

     ○太宗至仁應道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端拱元年(遼統和六年) 春,正月,己未朔,不受朝,群臣詣閤拜表稱賀。

     庚申,遼主如華林天柱。

     丙寅,以大理評事钜野王禹偁為右拾遺,華一陽一羅處約為著作佐郎,并直史館,賜绯;舊止賜塗金帶,特命以文犀帶一寵一之。

    禹偁即日獻《端拱箴》以寓規諷。

     乙亥,飨先農于東郊,以後稷配,遂耕籍田。

    始三推,有司奏禮畢,帝曰:“朕志在勸農,恨不能終千畝,豈止以三推為限!”耕數十步,侍臣固請,乃止。

    這,禦乾元門,大赦,改元。

    民年七十以上有德行為鄉裡所宗者,賜爵一級。

    丙子,上作《東郊籍田詩》賜近臣。

     乙酉,禁用酷刑。

     帝以補阙、拾遺多循默不修職業,二月,乙未,改左、右補阙為左、右司谏,左、右拾遺為左、右正言。

     庚子,以李昉為尚書右仆射,罷政事。

    先是有傭書人翟穎者,一性一險誕,與知制诰胡旦狎。

    旦為作大言,使穎上之,且改穎名曰馬周,以為唐馬周複出也。

    于是擊登聞鼓,訟昉身任元宰,屬北方多警,不憂邊思職,但賦詩飲酒并置女樂等事。

    帝以方講籍田,稍容忍之。

    至是召翰林學士賈黃中草制罷昉相,且令切責之。

    黃中言:“仆射師長百僚,舊宰相之任,今自工部尚書而遷是職,非黜責之義也。

    若以文昌務簡,均勞逸為辭,庶幾得體。

    ”帝然之。

    昉和厚多恕,在位小心醇謹。

    每有求進用者,雖知其材可取,必正色拒卻,已而擢用;或不足用,辄和顔溫語待之。

    子弟問其故,昉曰:“用賢,人主之事,若受其請,是市私恩也,故峻絕之,使恩歸于上。

    若不用者,既失所望,又無善辭,取怨之道也。

    ” 以趙普為太保兼侍中,參知政事呂蒙正為中書侍郎兼戶部尚書,并同平章事。

    帝谕普曰:“卿勿以位高自縱,勿以權重自驕,但能謹賞罰,弭一愛一憎,軍國何憂不治!”蒙正質厚寬簡,有重望,不結一黨一與,遇事敢言,每論政,有未允者,必固稱不可。

    帝嘉其無隐,故與普俱命,藉普舊德為之表率也。

    蒙正晚出,驟進與普同位,普甚推許之。

     開封尹陳王元僖進封許王,韓王元侃進封襄王,冀王元份進封越王。

    帝手诏戒元僖等曰:“汝等生長深宮,須克己勵一精一,聽卑納谏。

    每著一衣,則闵蠶婦,每餐一食,則念耕夫。

    至于聽斷之間,慎勿恣其喜怒。

    朕每禮接群臣以求啟沃,汝等當勿鄙人短,勿恃己長,乃可永守富貴而保令終。

    先賢有言曰:‘逆吾者是吾師,順吾者是吾賦。

    ’此不可以不察也!” 錢俶改封鄧王。

     甲辰,置建甯軍于建州。

     丙午,诏:“諸道民有艱食者,所在發廪赈之。

    ” 趙普再入相,方立班宣制,工部侍郎、同知京朝官考課雷德骧聞之,手不覺墜笏,遽上疏乞歸,又請對,具陳所以。

    帝勉谕良久,且曰:“卿第去,朕終保全卿。

    ”德骧固請不已,壬子,罷知京朝官考課,仍奉朝請,特賜白金三十兩以慰其心。

     遼南京副部署奚王壽甯怙權,撾無罪人李浩至死,有司議貴,請貸壽甯罪,令出錢贍浩家,從之。

     甲寅,遼大同軍節度使、同平章政事劉景緻仕。

    景事穆宗,數進谠言,景宗亦獎其忠實,子孫貴顯于遼。

     是月,以李繼捧為感德軍節度使。

     三月,甲子,下诏申儆官吏,求直言。

     帝嘗謂戶部使李維清曰:“朕讀《賈誼傳》,夜分不倦。

    誼當漢文時,天下治平,指論時事,至雲太息、痛哭,蓋欲一感動人主,不避觸鱗,真忠臣明國體者也。

    今廷臣有似此人者否?”維清曰:“陛下若于言事中理者賜以獎擢,即不知忌諱者亦與優容,則賈誼之流複出矣。

    ” 樞密副使趙昌言,與鹽鐵副使陳象輿厚善;度支副使董俨,知制诰胡旦,皆昌言同年生;右正言梁颢,嘗在大名幕下;故四人者日夕會昌言第,京師語曰:“陳三更,董半夜。

    ”翟馬周既訟罷李昉,與旦益相得,每排毀時政,上書自薦,及曆舉所善十數人皆公輔器,昌言内為之助;人多識其辭氣,皆旦所為也。

    昉既坐黜,趙普秉政,深疾之。

    開封尹許王元僖廉得其事,白帝,捕馬周系獄,窮治之,具伏。

    帝怒,诏決杖流海島。

    甲戌,責昌言為崇信節度行軍司馬,象輿複州一團一練副使,俨海州、旦坊州、颢虢州司戶參軍。

     帝待昌言厚,垂欲相之,會普以勳舊複入,惡昌言剛戾難制,因是請加誅殛。

    昌言既貶官,普又請行後命,帝不許,乃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