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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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輿台厮養援例入國學,亦俨然肩輿出入,恬不為怪,真可歎也。
◎期功之喪 顧鄰初起元論期功之喪,曰:前輩士大夫如張憲副祥有期之喪猶着齊衰見客,其後或有期功服者鮮衣盛飾,無異平時,世俗安之,恬不為怪。
昔晉人放達,儒者所诟,然其時謝安期功不廢絲竹,人猶非之。
視今日當何如哉?餘謂在官有公制,固所不論,至裡居遭有期功宜稍異常,不赴筵會。
即赴,不聽聲樂,不躬行慶賀禮,不先谒賓客,庶古禮猶存一二也。
◎行狀稱不孝 人子為親作行狀及喪中用帖稱不肖者,謙辭耳。
近世士大夫不察其故,凡中科甲及仕宦中人,皆改稱不孝,非俨然自謂勝其親者乎?且不孝,乃五刑中第一大罪,讵可以此自居。
先輩文文肅、錢口口鼎甲後,俱稱不肖,可以為法。
◎谥法 周公制谥法,雖臣子于君父不得私焉,所以示萬世之公也。
漢晉以下已多失之,然猶付之公議,有不當,則博士駁正之,猶為近古。
自明以來,則有美無惡,且由翰林者皆得谥文,不以人而以官,不聞有駁正之者矣。
◎戒石 今府州縣《戒石銘》雲:爾俸爾祿,民膏民脂。
下民易虐,上蒼難欺。
本蜀主孟昶所作,全文共二十四句,名令箴,宋太祖摘此以刻石耳。
近見宋臣跋語,以為太宗自作,誤也。
◎本籍張榜 曾見浙江《新昌縣志》載,洪武中奉聖旨,在京鄉試多有中式的國子監生,為他肯學,所以取中。
似這等生員,好生光顯他父母,恁部裡出榜,于原籍去處張挂,着他鄉裡知道。
太祖之鼓勵人才,可謂至矣。
◎殿試 舊制,殿試皆有黜落,臨時請旨,不拘數目,故有省試屢經中式而見擯于殿試者。
宋時,張元以落第進士,積忿降元昊,為中國患。
于是群臣建議,乃诏進士與殿試者皆不黜,沿至本朝,殿試舉人間有黜者,不為常典。
◎武殿試 武舉止有會試,無廷試傳胪之例,崇祯四年始行之,拔王來聘為狀元,賜宴兵部,自此遂為故事。
◎封本生 諸公大绶修撰滿考時,本生母與繼母并在邸,于制不得兼封。
本生乃疏請封,世宗許之。
迨乞假歸,生母卒,于制又不得持服,公衰經疏水三年,然後赴阙,則逾假限矣。
當事者矜其情,為請于上,凡為人後者,皆得服其本生,著為令。
嗣是廷臣得她封及服本生者,鹹謂公錫類雲。
◎緻仕官 明初定制,緻仕官居鄉,惟于族内序尊卑如家人禮,于外祖及妻家亦序尊卑,若筵宴則設别席,不得坐于無官者之下。
如與異姓緻仕官會,則序爵,爵同則序齒。
其與異姓無官者相見,不答禮。
庶民以官禮谒見。
敢有陵侮者,論如律。
不知當時士大夫能循此禮否?在今日,則斷不可行矣。
◎假葬 世俗過信堪輿,多停柩不葬,或以磚石土,至數十年猶不埋者。
晉郄诜母亡,便于堂北壁外下棺,謂之假葬。
三年即吉,衛以其不應除服而議之。
是假葬雖古人有之,然而非禮也。
今有數十年不下棺而子孫除服仕宦者,可乎! ◎通家子弟 前輩遇通家子弟初見請納拜者,既受之則設席望其家遙拜其父祖,乃就坐。
此禮真古風,今人所不知矣。
◎刻詩文 古人無自刻文集者,或當時或後世見而愛之,為之镂闆。
五代和凝有集百餘卷,自付梓行世,識者非之。
今人不自量其詩文可否,概為镂闆,無怪傳者少而不傳者多也。
◎表字 禮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近世谀佞成俗,以直稱表字為簡慢。
某翁某老雖幼生小子,無不蒙此稱者。
夫父母存,恒言不稱老。
子舍而居尊長之名。
沖幼而甘衰耄之目,無乃不祥,至形之文翰,俗陋尤甚矣。
◎明陵 乾隆乙醜,遣官祭告明陵,少司寇錢香樹派往思陵。
事竣回奏雲:愍帝當國運既替,流賊蔓延,在位十七年,未嘗營及陵寝。
逮李自成猝犯京城,引國君殉社稷之義,慷慨自裁,就葬妃園,壞土僅掩,至為慘憫。
遭我世祖章皇帝,應天順人撫有寰宇,登極之後,躬幸思陵,念其荒涼,敕令修葺,并勒豐碑。
越今八十餘年,風雨剝落,傾圯特甚。
臣将事陵次,見享殿三間已傾其二,唯東偏一間數椽僅存。
配屋三間,瓦毀椽折,牆垣倒塌,不數年勢必盡為瓦礫。
伏思皇上仁心為質,念舊存亡,天下臣民實所共仰,茲當駕過昌平,遣員告祭,深仁厚澤,與世祖章皇帝先後同揆。
臣恭奉牲醪,身履其地,目擊陵宇坍頹殆盡,幸生闡幽舉廢昌明無忌之朝,若不據實奏聞,于心實有未安。
仰請皇上谕令督臣,轉饬有司,量為修葺,則盛德既被于明代,善述益光于前烈矣。
等語得旨允行。
◎期功之喪 顧鄰初起元論期功之喪,曰:前輩士大夫如張憲副祥有期之喪猶着齊衰見客,其後或有期功服者鮮衣盛飾,無異平時,世俗安之,恬不為怪。
昔晉人放達,儒者所诟,然其時謝安期功不廢絲竹,人猶非之。
視今日當何如哉?餘謂在官有公制,固所不論,至裡居遭有期功宜稍異常,不赴筵會。
即赴,不聽聲樂,不躬行慶賀禮,不先谒賓客,庶古禮猶存一二也。
◎行狀稱不孝 人子為親作行狀及喪中用帖稱不肖者,謙辭耳。
近世士大夫不察其故,凡中科甲及仕宦中人,皆改稱不孝,非俨然自謂勝其親者乎?且不孝,乃五刑中第一大罪,讵可以此自居。
先輩文文肅、錢口口鼎甲後,俱稱不肖,可以為法。
◎谥法 周公制谥法,雖臣子于君父不得私焉,所以示萬世之公也。
漢晉以下已多失之,然猶付之公議,有不當,則博士駁正之,猶為近古。
自明以來,則有美無惡,且由翰林者皆得谥文,不以人而以官,不聞有駁正之者矣。
◎戒石 今府州縣《戒石銘》雲:爾俸爾祿,民膏民脂。
下民易虐,上蒼難欺。
本蜀主孟昶所作,全文共二十四句,名令箴,宋太祖摘此以刻石耳。
近見宋臣跋語,以為太宗自作,誤也。
◎本籍張榜 曾見浙江《新昌縣志》載,洪武中奉聖旨,在京鄉試多有中式的國子監生,為他肯學,所以取中。
似這等生員,好生光顯他父母,恁部裡出榜,于原籍去處張挂,着他鄉裡知道。
太祖之鼓勵人才,可謂至矣。
◎殿試 舊制,殿試皆有黜落,臨時請旨,不拘數目,故有省試屢經中式而見擯于殿試者。
宋時,張元以落第進士,積忿降元昊,為中國患。
于是群臣建議,乃诏進士與殿試者皆不黜,沿至本朝,殿試舉人間有黜者,不為常典。
◎武殿試 武舉止有會試,無廷試傳胪之例,崇祯四年始行之,拔王來聘為狀元,賜宴兵部,自此遂為故事。
◎封本生 諸公大绶修撰滿考時,本生母與繼母并在邸,于制不得兼封。
本生乃疏請封,世宗許之。
迨乞假歸,生母卒,于制又不得持服,公衰經疏水三年,然後赴阙,則逾假限矣。
當事者矜其情,為請于上,凡為人後者,皆得服其本生,著為令。
嗣是廷臣得她封及服本生者,鹹謂公錫類雲。
◎緻仕官 明初定制,緻仕官居鄉,惟于族内序尊卑如家人禮,于外祖及妻家亦序尊卑,若筵宴則設别席,不得坐于無官者之下。
如與異姓緻仕官會,則序爵,爵同則序齒。
其與異姓無官者相見,不答禮。
庶民以官禮谒見。
敢有陵侮者,論如律。
不知當時士大夫能循此禮否?在今日,則斷不可行矣。
◎假葬 世俗過信堪輿,多停柩不葬,或以磚石土,至數十年猶不埋者。
晉郄诜母亡,便于堂北壁外下棺,謂之假葬。
三年即吉,衛以其不應除服而議之。
是假葬雖古人有之,然而非禮也。
今有數十年不下棺而子孫除服仕宦者,可乎! ◎通家子弟 前輩遇通家子弟初見請納拜者,既受之則設席望其家遙拜其父祖,乃就坐。
此禮真古風,今人所不知矣。
◎刻詩文 古人無自刻文集者,或當時或後世見而愛之,為之镂闆。
五代和凝有集百餘卷,自付梓行世,識者非之。
今人不自量其詩文可否,概為镂闆,無怪傳者少而不傳者多也。
◎表字 禮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近世谀佞成俗,以直稱表字為簡慢。
某翁某老雖幼生小子,無不蒙此稱者。
夫父母存,恒言不稱老。
子舍而居尊長之名。
沖幼而甘衰耄之目,無乃不祥,至形之文翰,俗陋尤甚矣。
◎明陵 乾隆乙醜,遣官祭告明陵,少司寇錢香樹派往思陵。
事竣回奏雲:愍帝當國運既替,流賊蔓延,在位十七年,未嘗營及陵寝。
逮李自成猝犯京城,引國君殉社稷之義,慷慨自裁,就葬妃園,壞土僅掩,至為慘憫。
遭我世祖章皇帝,應天順人撫有寰宇,登極之後,躬幸思陵,念其荒涼,敕令修葺,并勒豐碑。
越今八十餘年,風雨剝落,傾圯特甚。
臣将事陵次,見享殿三間已傾其二,唯東偏一間數椽僅存。
配屋三間,瓦毀椽折,牆垣倒塌,不數年勢必盡為瓦礫。
伏思皇上仁心為質,念舊存亡,天下臣民實所共仰,茲當駕過昌平,遣員告祭,深仁厚澤,與世祖章皇帝先後同揆。
臣恭奉牲醪,身履其地,目擊陵宇坍頹殆盡,幸生闡幽舉廢昌明無忌之朝,若不據實奏聞,于心實有未安。
仰請皇上谕令督臣,轉饬有司,量為修葺,則盛德既被于明代,善述益光于前烈矣。
等語得旨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