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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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并不希奇。

    ××××也算是平常的事。

    (李)教授家也許會有人抄查,也許會同時把那一對賢惠夫婦,同一群很活潑的小孩子,全部捉到牢獄中去。

     在這種情形下,丁玲恐怕累朋友,便不願意長住在朋友家裡,使那家人心中不安。

    她隻想把小孩子交入育兒院,或近于這類地方,托人撫育,獨自住到一個什麼地方去,打發一陣日子。

     那時節,恰好過去在北京時同他們便已相熟的朋友張采真(張采真,沈從文在北京初期結識的朋友之一,後加入中國共産黨,參加了1927年的武漢起義。

    1930年底犧牲于武漢。

    ——編者),在武漢方面因同樣政治問題已犧牲,消息正傳到上海,且不久,從武漢逃回來的采真夫人同一個方滿周歲的小孩,到了上海後,居然被人蹤迹搜尋,在租界上還不敢露面。

    因此原來身居上海,且在(×××××)有些間接關系的她,此後生活應當作如何安排,自然也大成問題了。

     湖南内地小學校長方面,從報紙上約略得到了海軍學生失蹤的消息,一再來信詢問海軍學生的下落。

    且說自己年紀已過六十了,極盼望看看這個新生的外孫。

    若果兩人因事不能帶小孩回來,自己便将準備過上海看看。

     這種來信增加了丁玲的憂慮,若讓老人來,一來各事弄明白,這個年過半百的人,如何擔負得了這一種打擊?若把小孩送回去,到什麼地方去找尋這個海軍學生來作伴送小孩回去,若要丁玲一個人回去,那麼如何通過長江武漢長沙各處,且到了家中以後,海軍學生所遭遇的一切,又将如何設法來掩飾下去? 海軍學生入獄以來,在獄中每次遞出一個字條,即需五元。

    在獄外的她,則奔走南京、上海,各處探聽消息,以及種種耗費,早把所有向各方籌借而來的幾百塊錢用盡了。

    新的文章在這種情形下,既無方法從她手中産生,凡是可以設法的又都已想了法。

    假如母子二人還在上海住下,便必需有一住下的方法。

    若可以冒險送孩子回去,也必需有一筆夠用的路費。

    住既無法可住,走又不能即走,我回武昌的時間已耽誤了。

    故當我已決定不再過武昌時,我的住處一定,便權且成了那孤兒寡婦的安身處。

    住處雖仍在萬宜坊附近,且是一個售賣雜貨兼管俄式大菜生意的鋪子樓上,來往的人極多,卻很少為人知道。

    她一天除了照料小孩子不作别的事,除了晚上小孩子安睡後,間或同我九妹下樓過霞飛路去走走,便不常下樓。

     左翼作家那時節則于各種壓迫中,有些人已失去了原來的型範,正在那裡轉變。

    上海方面各書店,如北新,現代,皆從一些極小問題上,各被(有××的××之類,)一度查封,或用換一經理加入編輯為條件,或用接辦雜志為條件,(或另外孝敬什麼股份之類,)又複陸續啟封。

    即此就有人于頃刻之間,(就)創立了一個新的文壇(民族文學的局面)。

    這其間,如轉變過來的,自然是自以為這一次已看準了題,再不會三心二意了。

    另外則有中立作家,在半推半就情形中,被逼到不敢不為某些刊物寫點文章,撐撐門面。

    又有×××××××的事。

    同時也居然有××××,××××的事。

     我們若明白那時代是什麼時代,便不至于對于當時情形(左翼文學的寂寞)而難過(,而對于民族文學的發展又還有什麼懷疑)了。

    但若果一個二十年來新文學史的紀錄者,若無限制的将這種來自上海的某一時節風氣,與某種人的行為态度,而能極忠實的加以叙述,我知道有許多知名之士,在這種誠實叙述中,必将成為一種“不可思議”的人,或平平常常的四腳獸的。

     海軍學生的死亡,慢慢的在熟人記憶中失去了它的顔色,知道其事前因後果的,當時不便說或不願說什麼話,惟捕風捉影的傳聞,則常常可從各小報或定期刊物上看到。

    對于死者已不能再說什麼,便對于還依然活看的丁玲,散布無數不實不盡的謠言,增加她活着的危險與困難。

    或者說其人已過俄國,或者說人尚在上海有何活動,或者說她已同左翼作家某某同居,或者說……總而言之,則不過一群(上海)閑人,平日無正經事可作,在上茶樓吃喝之餘,互相以口耳在一個入時題材上,所作的無聊傳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