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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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地位說來,則夫婦二人又俨然有号召大部分讀者的勢力,可謂社會知名之士。

    所以在我意料中隻要案情不過于複雜,少其他牽連,同時秉政者衡情酌理,明白這人之不可殺,不必殺,則海軍學生案件,至多不過判處徒刑兩年而已。

     當時丁玲女士雖擔心某種不利于海軍學生的文件,或為警探所搜去,實在麻煩,然而想到逮捕地方既不是海軍學生應去的地方,别方面縱有何種會議對彼卻無關系。

    且本人以作家出面,上海既不比内地,政府縱胡塗,也不至于冒犯國民的感情,作出把一個思想比較左傾的作家也牽去槍決的事情。

    當時我們以為一面想法請人取保,一面請律師代為設法。

    第一,對犯人從租界引渡加以抗議;第二,把作家地位以及在作品上所負的責任加以說明,請求當局注意;第三,進行訴訟上所必需的辯論與說明,使海軍學生得到自由。

    我們就商量了幾個辦法,我去請徐志摩、胡适之先生等代為介紹吳經熊,并去信南京中央研究院,請蔡先生同楊杏佛代為探聽下落,向政府方面說一句公道話。

    另外又去信武昌,北京,如××××××等,希望他們幫忙,務使海軍學生在作家名分上,得到一種保障,不緻與其他人牽連視同一律辦理。

     感謝各方面師友對于這件事的重視,以及所盡的種種幫助與營救的方法。

    關于律師的事,得胡、徐去信介紹後,又恰好丁玲的熟人李×先生,正與張志讓律師相熟,這張先生既同吳在一法律事務所合作,又極熱心于××友好災難的援助,故丁玲女士就預備把這事完全交給他們,先托他們探聽海軍學生的下落,再進行營救。

    那時節海軍學生第二次又從獄中送信出來,措詞更焦躁了一些,最擔心同一些不相幹的人引渡過市公安局,催促我們趕快想法。

    且說他已經受了拷打,過中國監獄去他更受不了這種待遇。

    過兩天後,律師方面把本案情形略弄明白,為了辦案方便,他們又把這事件轉介紹我們去找尋江一平律師。

    我們去見這個事務從集的青年律師,還剛走進那個挂有執照文憑空屋子裡坐下後,得到了從别方面來的電話,說××逮捕的一幹人犯業已有引渡的消息,再同他一談,他便主電找詹××律師,詢問龍華司令部方面新近在公共租界逮捕引渡的一批犯人中,有不有一個×××。

    回電并引渡人犯事也不提。

    隻說不知道這件事,過軍法處查詢也無從查詢。

    ××是政府方面的人,對這事不能答複,便使本案又轉人歧途。

    人被逮捕既為事實,引渡消息又殊可靠,則人犯或又正如某一小報所說,業已直解南京,也未可知。

    不過人既無着落,律師對于本案幫忙無力,白費了這個青年律師兩點鐘的時間,兩人便隻好道一聲歉走出那辦公室了。

     人的下落究在何處,上海方面既苦無眉目可言,我們便預備過南京去詢問。

    我到南京見蔡××××××等後,談到這件事情,這些身居中央要職的人,就老老實實說這類事他們無從為力。

    武昌方面××來信,也說業已函×××設法,×××就申明這保人的事很不好辦。

    照當時政府的行為看來,誰對于青年要好,保釋這種年青人,誰就多一分共産嫌疑。

    且從這些偉人方面來探聽海軍學生的下落,則海軍學生似乎因為是一個知名作家,政府就決不會憑空把他逮捕,還認為逮捕是一種誤會,一個謠言。

     我們也願意事實恰恰如此。

    但海軍學生的信,不是很分明的說出一切情形了嗎?回上海時,想起海軍學生或者正被人縛着用白醋灌入鼻孔,或裸着胸脯被人用香頭逼炙的神氣,使我難過得很。

    這種用刑強迫逼取受難者的口供,出于我在軍隊中清鄉時親眼見到的,大約就有一千個人,這一千張不同的苦難面孔,到這時節—一再現出來,且在燈光下看來,整個車廂内的每個同車者,那臉子都似乎是一個我所認識的罪人臉子。

    上海租界的刑訊,雖由于物質文明的進步,香頭熏炙一類方法,已用電刑來代替,但那種受難者在折磨中所有的境遇,卻大都一律相同。

    我記起海軍學生平時那副清瘦的臉子,記起了他生氣的情形。

     回到上海後,把一切經過同丁玲說明,這個案件既無從求助于法律,也不能從人力上得到開脫機會,我們應當怎麼辦?我們同李×夫婦(即李達和他的夫人王會悟。

    ——編者)四人商量了兩個整天。

     這時節,外面風聲因捉人而更緊了些,在海軍學生失蹤後數日,又陸續有了些(××巢穴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