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

關燈
(辛醜)五年清乾隆四十六年 春正月 1月1日 ○甲戌朔,下勸農綸音于八道兩都:「王若曰,予自臨禦以來,勸農之敎,凡幾下矣?國之本在民,民之本在農,而農之勤惰,又在蕫飭之如何。

    肆先王設農師、置田畯,汲汲焉惟是之爲先務,予其敢忽諸?玆故每當歲首,輒敷十行,用飭我道臣、守令,俾盡勸農之方,而迄無其效何也?豈予愛民之誠,未足以下孚歟?抑長吏怠慢,不克奉宣予德意歟?噫!凡玆八方民庶,皆予赤子也。

    或未免艱于食,而塡于壑,是憂是懼,雖處廈氈、臨玉食,而心未嘗一息不在于民于農。

    賴天之眷佑,一二年來雨暘不愆,稼穡稍登,抑未知蔀屋之生,其盡無饑歟;流移之氓,其盡安集歟;耕耘之糧,其盡不匱,而荒廢之土,其盡墾闢歟。

    苟未盡然也,予之憂懼,曷敢少弛?而凡所以救饑而懷安,助糧而闢荒,其責顧不在於長吏歟?況天心難必於屢豐,人情易懈於稍裕,苟不倍加蕫飭,作勞服勤,則竊恐來秋之虞,反有甚於前日矣。

    夫耕種有時,耘耔有節。

    倘能不奪,使趨其期,而黍稷茂則喜而賞,田不治則怒而罰,亦必如古長吏之爲,則民豈不競勸疾作,而庶幾其有秋乎?咨!爾長吏,有勤、有慢,朝廷亦宜有賞罰。

    今予誕諭,其毋曰應故事,而惕念擧行。

    」別諭關北道臣曰:「勸農之敎,今方敷予心腹,誕告諸道,而噫!玆北關一路,十數年來,豐少歉多。

    丁酉之大無,凋瘵未蘇,儲蓄已空,而昨年之農,又被水旱。

    七路稍登,而玆道獨歉。

    一道失稔,而六鎭最甚,人皆得樂歲之飽,而此不免頷顑,人皆有安堵之業,而此不免顚連。

    每覽道臣之登聞,未嘗不恫若在己,食不甘味也。

    賙賑之方,已卽區劃,催科之苦,又許停退,以爲一半分懷保之道。

    咨!爾方伯、守宰,果然體予至意,俾我赤子,不至有塡壑之憂歟。

    噫!歲律已改,春事方及。

    嗣歲之計,雖於豐熟之餘,在所當急。

    矧玆歉荒之後,寧容少忽?農糧助其不給,而使免飢乏,耕耘必及其時,而常加勸課,每審田野,考其勤惰,毋擾村閭,俾安力作,然後庶幾秋成可期,吾民少甦。

    古人以田野之闢、不闢,爲長吏之賞罰。

    九重雖曰深遠,蔀屋如在咫尺,爲道臣、邑宰者,其各惕慮奉行,無負予別諭之意。

    」 1月2日 ○乙亥,特敍前奎章閣提學金鍾秀,仍其職。

     ○鹹鏡道觀察使鄭昌順,以災結擅分,命拿處,旋命考例以稟。

    戶曹以先朝庚午、丁醜、辛巳年,以道臣災結擅分,陳達請罪。

    因特敎從重推考啓。

    敎曰:「加起之數,相當於擅分結數乎?且使民誠有白徵之歎,則胡不以狀以疏,加請不足之數乎?拿勘已例,自是成典,今無更議,而大臣,以道伯遞易之頻仍,六鎭年事之兇荒,爲悶念之端者,儘有所據,而到今民事爲重。

    拿處之命,姑爲分揀。

    」 1月4日 ○丁醜,領議政金尙喆,以年至,上箚乞休。

    批曰:「卿在予初服,奉先王遺命,行院相事。

    自是厥後,凡今六載,卿居首揆之任,一以事先王之道,匡弼予小子,導迪予小子。

    予小子獲免大過,皆卿之力也。

    以及乎邦運之期底磐泰,時象之稍息波浪,夷考彌綸協輔之功,亦惟曰式賴于卿。

    惟卿白髮丹衷,無愧古人,奚直小子之景仰?抑亦通朝薦紳,所嘗推詡。

    予小子倚毗方篤,而引年之請,何爲而至於此際?竊恐非其時也。

    噫!卿,朝廷之宿德也,元老也。

    在今之時,爲今之道,政宜小大鹹造,物我無畛,國耳忘家。

    遠猶辰告,以共濟於太和之域,捨卿之宿德元老,孰肯任此?卿能留保予小子,一年二年,苟或治做郅隆,俗成淸平,則予得以垂拱無爲,而卿乃遂懸車之懇,尙亦未晩也。

    此箇事理,曩於晉對之日,曉譬于卿。

    其說不啻縷縷,卿必記存之耳。

    胡不念敷心之諭,遽上告退之箚乎?予又以一言有復於卿者。

    倘卿神勞秉軸,意欲缷務,則以予爲卿之至意,容或思所以副許之方。

    而至於緻政就閑,卿請雖切,予志彌堅。

    上下相持,徒緻不誠之歎而已。

    卿其勉回初志,亟斷來章,勿復以休退爲言。

    是予之望。

    嗚呼!言之不嫌重複,欲冀卿之傾聽。

    卿其念之念之。

    」 1月5日 ○戊寅,上將祈穀于社稷,命史官摘奸往審。

    史官回奏言:「壝門內全不修掃。

    」命汰入直官洪允浩,令該府,從重勘處。

     ○副修撰洪文泳上疏曰: 今番大政,西銓一何辭說之多也?軍校之當遷者,初不收用,武兼之應選者,乃取別人。

    外假承傳之名,而所差者素親切之醫人,托以不願之窠,而先擬者無履歷之白徒。

    京營將士,十不取一,沁府褊校,幷擧其二。

    金時肅之初不參望,而謂以始報於都政小退之時;尹相赫之素有指目,而遽然照擬於初仕極擇之望。

    其他礙公格、駭物情者,非止一二。

    且主文試士,職任自別,臨殿命題,事體尤重,而頃於柑製日,謂有宿藁之文,持入禁中,輪示閤外,及登前席,至煩天聽。

    筵體壞損,擧措顚錯,尤如何哉?臣謂兵曹判書李性源,亟施譴罷之典。

    道臣之擅分災結,自有當律。

    若取一時權宜之例,捨國家已定之法,則事面不但苟艱,典憲有時輕重。

    鹹鏡監司鄭昌順,從重勘處宜矣。

     批曰:「兵判事,都政取捨,決無是也。

    試院事,旣往矣,爾之抉摘至此,殊莫曉也。

    北伯事,意在恤民。

    更當問于大臣決處矣。

    」 ○召見內閣提學金鍾秀。

    上曰:「近日政令,有可言者否?」鍾秀對曰:「殿下登極之初,朝野拭目,一治之期,殆若朝夕可待,而一年二年,今到六年,不但治不徯志,反復漸不如初。

    人心澆漓,世道渙散,悠悠萬事,惟在殿下務盡鎭安之道,以爲矯捄之圖矣。

    目今士大夫名節牿亡,氣槪摧沮,索然無可振之勢。

    此可謂哀痛。

    我朝勵名節、尙氣槪,維持四百年宗社者,士大夫是已。

    更願殿下,仁撫義摩,沈浸淬礪,痛加一番洗滌焉。

    」上曰:「卿言誠好矣。

    」上曰:「辛醜重回,予甚愴傷。

    四大臣殉國之忠,無容可言,而所謂五人爲誰?」鍾秀曰:「李天紀、金龍澤、沈尙吉、徐德修、鄭麟重五人。

    俱以布衣,能識鴻毛、泰山之義,犯猛虎負嵎之勢,視死如歸。

    此皆聖世培養之化,而風聲直節,有光百世。

    然而一番人之爲說,則曰出於希凱之心。

    凡論人者,當論義理大處,豈可臆逆其心,幷與所成就而攻之耶?」上曰:「五人所處,雖與四大臣有異,所秉者大義,所死者國事也,何可強摘其心地,幷毀此義理之大處乎?」鍾秀曰:「聖敎至此,不勝欽仰矣。

    」上曰:「故相趙泰采之後孫,有立朝者乎?」鍾秀曰:「故相第三子謙彬之子榮克,嗣爲長孫主其祀。

    榮克死,而諸子中,曾有入仕者。

    又有故判書觀彬之子榮慶,亦是前銜矣。

    觀彬之末年樹立,可謂人所難及。

    而榮慶以觀彬之子,故相之孫,無官落鄕,已有年矣。

    」上曰:「令銓曹調用。

    」 ○罷兵曹判書李性源職。

    敎曰:「親押殿座在明,本曹多有時急擧行之事,望單與節目,尙不入啓,必是判堂,引義而然。

    此人之擢拔至此,謂其才諝足可堪爲。

    俄於疏批靳持者此也。

    然若不辨覈,徒令行公,殆近迫隘。

    堂疏中都政事九條論列,決知其生踈之緻,而其中數件,可謂怪底語。

    虛實間不可置人於?昧之科。

    況目下事勢,俱係緊急,亦不可踰日,自該房,其委折問于兵判以啓。

    政院啓言:」問于兵曹判書李性源處,則九條論列,據實仰對。

    而孤恩負德,自陷於循私蔑公之科,震恐隕越雲矣。

    「敎曰:」此重臣推躋至此,顚沛如許,必由負乘之故。

    且人言之某條、某事,姑舍是,苟能悉心盡善,奚爲而獲此簡書?況今祝帖署押,隻隔一宵,而節目與望單,終不擧行。

    此亦徒損國體。

    「仍命罷職。

     1月6日 ○己卯,禦宣政殿,親押祈穀祭祝。

     ○領議政金尙喆免。

    尙喆又上箚申乞緻仕。

    批曰:「前批略示微意。

    從其可從之事,誠也;不從其不可從之請,亦誠也。

    君臣之間,貴在誠實。

    況卿幾年中書,積有勞瘁,迨此年至之日,暫缷鼎席之務,予亦不欲固拒。

    卿之相職,特許暫副。

    卿其體予至意,勿復以緻政二字,聞于予也。

    」 ○以左議政徐命善爲領議政。

    遣承旨敦諭曰:「昨春,解卿元輔之職,豈獨使卿,姑避鋒鏑,抑亦爲卿暫缷擔負?此皆惓惓於卿,必欲扶顚而持危。

    惟予此意,卿庶幾諒悉。

    今也復授卿以首揆,惟玆所叨之職,卽是卿宿趼之地。

    卿安用辭巽,予何必敦勉?而顧今世道,無一可恃,朝象有百可憂。

    風濤之楫,冥擿之燭,前領相去後,專賴卿一人。

    疇昔筵席,屢有雲然,輔翼丞弼之責,非卿伊誰?嗚呼!卿之出處、去就,實有關於治道汙隆。

    況又一部《明義》,扶綱常於旣墜,闡義理於將晦。

    國家之至有今日,莫非卿拚死生、棄禍福之至誠血忱。

    五載中書,又積勤勞,未老髮白,亦出於憂愛。

    推此心以往,何憂乎今日之世道、朝象乎?卿之有美疴,予之爲卿悶慮,曷有其已?比聞大體已臻蘇域雲,矧今春氣向暖,天和可復。

    卿須體予顒企之至意,益宜善攝,不日造朝,輔我不穀,濟此時艱。

    」 ○仍任前禦營大將李柱國。

     ○以洪樂性爲兵曹判書,金魯鎭爲吏曹參判,鄭象仁爲司諫院大司諫,兪彥鎬爲禮曹判書,金鍾秀爲知經筵事。

     1月7日 ○庚辰,上詣社壇,省牲器,遂齋宿。

     ○以金魯鎭爲司諫院大司諫。

     ○敎曰:「設置兩司,將欲糾正百官,而出宮時侍衛之多率從人,作門內騎馬喧聒,挽近所無。

    況諸臺成班分立,袖手避立而已。

    曾無一言執奏,其爲溺職,莫甚於此。

    隨駕兩司遞差。

    」 ○敎曰:「古事社壇親享時,侍衛及侍臣、承史,以鍾沈橋乘馬載錄。

    若此然後可無紛沓之弊。

    自還宮時,復舊例擧行。

     1月8日 ○辛巳,祈穀于社壇。

     ○玉堂上箚曰: 內閣牙牌,奉禦押,而乃爲禁喧吏卒所缺傷,誠一變怪。

    郞廳與吏卒,固當重勘,而該堂不飭之失,不可無譴責之典。

     批曰:「所陳依施。

    」 ○兵曹啓言:「仁政殿軒架所懸鍾一箇,夜間見失雲,不勝驚駭。

    今方査問推出,而當該入直番將,難免守直不勤之責。

    令該府勘處可之。

    」敎曰:「香室、藝文館,獨非字內乎?光範、崇範門旣閉,則徑路惟是兩處。

    昨日入直官員,一體捧傳旨。

    」 1月9日 ○壬午,敎曰:「凡符標及制書故毀者極律,誤毀者徒配,因事毀失有顯迹者,不坐。

    今番兵吏事,旣與故毀有異,亦與誤毀稍間。

    原其本事,出於因公誤毀,斷例所載,因事則不坐之文,可謂準備之律。

    年前折傷信箭之順得,該曹猶且屈法付輕,則況此兵吏用情與不用情,尤非順得之比也。

    施以當律,雖從堂箚,而揆以審獄之意,不可直以誤毀律論。

    誤毀律,以公罪律,收贖放送。

    」 ○設人日製于泮宮。

     1月10日 ○癸未,次對。

    停諸道春操。

     ○罷鹹鏡監司鄭昌順職。

    上以洪文泳疏論北伯事,問大臣。

    右議政李徽之對曰:「堂疏旣出守經之論,該道臣,事當引義。

    且年分事目至嚴,違越定式,亦關後弊。

    鄭昌順罷職宜矣。

    」從之。

     ○以鄭元始爲鹹鏡道觀察使,尹坊爲司諫院大司諫。

     1月11日 ○甲申,展謁太廟、景慕宮。

     ○關西暗行禦史柳誼復命,進書啓。

    敎曰:「奉使之體,孰非緊重,而繡衣尤有自別,必謹嚴精覈,然後庶不辱朝廷。

    觀此平安道暗行禦史柳誼書啓,啓凡七度,而繁亂不整,棼糅無緖。

    守宰治績,語不成說。

    穀包啓目,前所未見,觀於豬糠六分,官鷄一首之說,而他餘條件之煩屑,推可知也。

    啓式之違格,事狀之胡亂,猶屬餘事,是豈當初差遣之本意也?失職之罪,在所難免。

    該禦史爲先緘辭,從重推考。

    」 ○命各司久任郞廳來待。

    敎曰:「召見久任郞廳,所以敷奏而明試也。

    況是久於其任之人,則弊瘼也、所懷也,此等可奏、可試之事,不一其端。

    試雖在上,奏則在下,而如無奏語,何以試之?曾亦以此有所飭敎,未知明日來待之人,能念再昨年傳敎乎,更從三令之意,如是申諭。

    明日入侍郞官,皆以無弊瘼、無所懷,一例彌縫,則當有別樣警飭之道。

    以此嚴飭。

    」 1月12日 ○乙酉,敎曰:「都民休戚,專係貢市人苦樂。

    每歲詢瘼,出於軫恤之意,歲旣翻矣,不可不一問。

    入侍承旨,明朝與貢市堂上,進往闕門貢市人處,問弊瘼以聞。

    」 ○輪對。

    召見各司久任郞。

     1月13日 ○丙戌,親試春到記儒生製講。

    製居首生員沈晉賢、講居首幼學金德老,幷直赴殿試。

     ○以鄭志儉爲弘文館副提學,沈念祖爲奎章閣直提學,李性源爲議政府右參贊,金魯鎭爲戶曹參判,鄭一祥爲同知經筵事。

     1月14日 ○丁亥,宥定配罪人金相玉。

     ○以金熤爲禮曹判書,徐浩修爲知經筵事。

     1月15日 ○戊子,敎曰:「日前以都民休戚,專係貢市人,有所提敎。

    蓋此市民弊瘼,曰亂?也,中都會也,都庫也。

    種種此等名色,奚特難支之一大端?設法痛禁,自有國朝典則,而官員不修職務,胥隷惟事誅求,幹謁滋甚,貨賄公行,所謂法司等是蔑如。

    莫曰俗弊之漸痼,猝難釐革也。

    爲官長者,苟能祛私奉公,民可奠業,弊可祛甚。

    觀於今番現發二三事,而餘足推知。

    法司官吏不飭之罪,姑且寬貰者,意在屬之旣往,責之來後也。

    自政院,招緻該法司郞官,嚴明申飭,今日以後,係是令後,如有現發,隨卽嚴勘,斷不可已。

    以此傳敎,使之書揭壁上,惕念遵此擧行。

    至若貢市人之弊,向於秋間,略有戢勵。

    其後果無生弊之端乎?大抵貢弊如杜竄穴,難以毛擧。

    隨矯隨生,自上何可盡燭?此則亦在官長修擧與否。

    竝令知悉,着意無怠。

    」又敎曰:「不待昨日詢瘼,而亂塵之弊,業已聞知。

    若此而市肆安得不凋殘。

    市肆凋殘,則物價騰踴。

    貧士窮民,何以聊其生也?惟其弊源,專在軍門士卒。

    無料人所爲,猶可駭痛。

    況有料輩兼幷?自政院,另加嚴飭於各軍門及扈衛廳,從後廉問,如有現發之弊,不飭將臣,難免其責。

    預令申飭。

    」 ○以李??爲都承旨。

     ○各司、各營,上庚子年會簿。

    戶曹糧餉廳、宣惠廳、常賑、均廳、兵曹訓局、禁營、禦營、守廳、摠廳,時在黃金一百十八兩零、銀子四十四萬一千二百十五兩零、錢文一百二十七萬六千二百九十九兩零、綿布四千六百五十三同三十疋零、苧布七同二十七疋零、布子八百四十二同十六疋零、米三十一萬九千四百六十七石零、田米二萬一千五百二十八石零、大豆五萬五千四百二十一石零、皮各穀四千八百七石。

     1月16日 ○己醜,展謁永禧殿,詣毓祥宮展拜。

     ○敎曰:「英考承儲,旣屆舊甲。

    肅廟誕降,又回是年。

    小子羹墻之慕,一倍惟新。

    曠禮經歲,顧此濡露之感,冞增怵惕。

    謁于明陵,自有當行之日,而元陵祗謁,不可不先行於春謁,少展小子之忱。

    以晦前推擇。

    」 1月17日 ○庚寅,漢城府啓言:「每當上元前夜,各洞市童,例有聚拍體俑之戲,而今番洞任輩,以勿爲聚拍,指揮諸家,有若禁令,頗多騷擾之弊。

    旣無上司之指揮,忽緻閭裡之騷擾,請當該各部伊日入直官員,竝拿問處之。

    」可之。

    仍敎曰:「上元前夜,街兒市童之成群作隊,競拍草人,名之曰處容戲。

    事近不經,亦一勝事。

    鄕人儺,聖人猶且敬之。

    蓋除夕之儺禮,元宵之俑戲,皆由國俗,則豈可設法禁止,以緻繹騷之弊乎?觀此漢城府草記,部官事,極可怪駭,已命拿處。

    而續聞筵臣言,部隷假稱傳敎,知委坊曲,至以兒童有犯刑配之律,抵其父兄布告雲雲,尤豈非無狀乎?若無登聞之擧,予何以知之?且況蠢彼愚氓,亦安卞傳敎之眞僞乎?近來民俗凋殘,一切賁飾之事,絶無聞焉。

    今也似此流來之習,反爲擾民之端,不可無懲後昭示之道。

    以此傳敎辭意,令該部曉諭坊曲,仍令刑曹堂上,待明朝開坐,通衢傳訛部吏,從重決杖以聞。

    」 ○檢閱金載瓚上疏曰: 臣父熤,方帶藝文提學。

    父子所叨,幷是一館。

    請亟遞臣職。

     敎曰:「館閣,元無規避。

    昨夏曲諒,猶以春秋兼銜之,故例遞,然而見帶之職,大異於此。

    此而許施,則流來典例,壞自此人始,其可成說?若以仕日磨勘爲言,弘文館之領事、大提學、提學,獨不磨勘貶目乎?然則奈之何,前輩之審於去就者,與父若兄,行公於館職乎?新進似此處義,不害爲美事,而此路一開,後弊難防,不可無示警。

    檢閱金載瓚罷職,原疏還給。

    捧納承旨,從重推考。

     ○和嬪尹氏有娠,是日設産室廳。

     1月18日 ○辛卯,行文臣殿講。

     ○敦諭領議政徐命善曰:「所愼幾至勿藥否,目今陵謁在邇。

    而卿兼管太僕矣。

    聞旗軍洗馬,又在一兩日內,卿欲強力赴公耶?少愈之戒,尤在愼攝。

    本司自有二提擧,自可替行。

    卿其安心勿辭,益加善攝。

    」仍令問病以來。

     ○以宋文載爲司憲府大司憲。

     ○領府事金尙喆上箚乞休。

    批曰:「向也,勉循卿請,許解相職。

    自此,卿可便意閑養,予爲卿喜之。

    惟予區區爲卿之心,卿想諒之。

    然而凡今幾日,卿無意造朝,以至西樞散銜,亦不肅命。

    予於是,莫曉卿意矣。

    及見箚本,曷勝駭惑?借使予誠意有孚,卿安有今日之箚也?急於敦迫,未暇長語。

    卿其卽爲入來肅命,聽我面諭。

    」 1月21日 ○甲午,行酌獻禮于景慕宮。

     ○擢拜前參判金魯鎭,議政府左參贊。

    魯鎭,乙卯生也,是日酌獻閟宮,以尊年之意,特擢。

     ○副提學鄭志儉上疏曰: 惟我殿下,以天縱之姿,懋日將之學,服膺典謨,該貫本末。

    格物理,則精粗俱到。

    措事業,則權衡不差,義精而仁至,體立而用行。

    臣愚管蠡之見,雖不足窺測萬一,而亦有以知嵬煥之德,超百王而接千聖矣。

    第念,聖不自聖,乃所以爲聖,故大禹不滿假之心,孔聖有漸進之訓。

    臣每於筵席,伏承謙挹之聖敎,實仰前後之一揆,而若夫克勤之功,獨覺之妙,顧不在典學上歟?先儒,以經筵爲出治之本,而顧今侍講之臣,旣無足以開發聖意,討論微旨,則臣固知殿下開卷之益,每在於罷朝,探賾之功,尤專於乙夜。

    然而一日萬幾,皆入睿裁,千塗百轍,總勤聖慮。

    則竊恐靜處少而動處多,發時勝而存時寡。

    苟如是也,本體易欠於昭曠,實工或歸於間斷。

    必須簡以制煩,虛以待物,體驗訓謨,恒多於發施,酬接事務,每遜於淵默,然後義理有浸灌之效,大本無偏倚之患。

    明鏡止水,鬼神莫測,崇德緻用,顯微無間,而若論喫緊之要,隻在居敬二字,惟殿下,深留聖意焉。

    今日掌憲之臣,所爭執者,莫非罪在難逭。

    法所必施,而聖聽愈邈,例批輒降。

    臣謂紀綱不張,法令不行,未必不由於是。

    願深思而亟斷焉。

    抑臣尤有所痛心者,卽洪國榮事也。

    噫!擅國之奸、稱兵之逆,古或有之。

    而若其顯托狐竄之勢,潛售梟獍之志,蔑君綱於目中,謀國脈於暗地者,豈有如國榮者哉?始也憑藉寵靈,竊弄權柄,把握一時之威福,籠絡擧世之人士;終焉淫奢極,而邪意萌,霜氷漸,而兇計滋,無一分人臣之禮,集千古亂賊之惡。

    擁甲兵於深嚴,布心腹於肘腋,伺至尊之動靜,幸國勢之孤危。

    甚至沮遏大計,潛懷異圖,則其心所在,不難知也叵測之禍,迫於呼吸,而我殿下默運神籌,獨奮英斷,不動聲色,一朝屛黜,此聖人之大勇也。

    拯群僚於機穽,奠洪業於磐泰,德合天地,事光簡策,而顧國榮,則罪極惡逆,責止放還,求田問舍,安享富厚,行止惟意,偃仰自在,直是謝事之閑人耳。

    揆以憲章,寧有是理?國無刑則已,有則不施於國榮,而當誰施耶?刑賞,佐治之具也。

    雖以堯、舜之聖,不能捨刑而治。

    今殿下直欲捨之,此臣之所未曉也。

    且殿下試思國榮之爲人,是豈安於放退,沒齒無怨者乎?不然則臣恐難言之慮、不虞之患,尤不可不察也。

    此則猶屬未然之憂。

    卽其罪犯之已著者,視諸乙、丙諸逆,實爲浮焉。

    則豈可一刻容貸於覆載之間?而近日以來,大小恬嬉,遠竄薄勘,視若空言,不過依例謄傳而已,無一人明目張膽,必討乃已,臣竊爲三司慨然也。

    伏乞亟允遠竄之請,繼降依律之命,以夬神人之憤焉。

    仍伏念,帝王之立制也,必貴經遠之謨,預杜起弊之源,要使萬世可繼,百王取法,而向來宿衛之設,有異於是。

    始緣一時之權宜,遂成奸兇之窩藏。

    求之古制,未有可據,若論流弊,何所不到?何辜創設?未幾天心開悟,旣黜兇賊,卽罷宿衛,日月之更,人孰不仰?第明示前失,削去遺籍,然後可以無累於典章,而有光於轉環。

    宿衛創立,謄錄去來,文跡之留在諸營各司外方列邑者,豈容仍置,以示來許?臣謂幷令收聚,亟付諸火,斷不可已也。

     批曰:「臚列諸條持難,豈曰無據?尾陳事,體府焚籍,是爲已例。

    況此一時不獲已之權宜乎!依施。

    」 1月22日 ○乙未,命殺獄文案判下者,楷書行會,著爲式。

     ○以鄭志儉爲吏曹參議,柳義養爲司諫院大司諫。

     ○審理京外死獄,傅生二十六人。

     1月23日 ○丙申,以金華鎭爲平安道觀察使。

     1月24日 ○丁酉,以鄭尙淳爲戶曹判書,李敬養爲吏曹參議,嚴璹爲司憲府大司憲。

     1月25日 ○戊戌,敎曰:「緬惟昔日封章之時,小子躬寫祝帖,何異小子羹墻之慕,無處可寓?此雖疏節,或屬伸誠之一端,當親書親押。

    」 ○領議政徐命善上箚請退陵幸。

    敎曰:「當初持難,意在恤民弊,而見今雨勢不止,必欲動駕,反貽民弊,動駕退定於再明日。

    曾於因雨動駕退定之時,有以楊州東倉穀給糧之事,分付京畿監司。

    」 ○敎曰:「祭物雖措備,再明日祭享時,果菓外,皆以新件改用。

    已備置物種,再明日動駕後,當取見,切勿以已造者仍用。

    新備物種,令本寺提調,今日內親執照檢,輸送于享所。

    」 1月26日 ○己亥,敎曰:「今番幸行問安馬及支供,旣命除之。

    承旨問安,亦無進去之事,而雖屬儀文,禮不可廢,守宮承旨,問安于殿宮,承批後付撥狀啓。

    」敎曰:「洪和輔不念滌瑕差遣之意,有此各項負犯。

    已極痛駭。

    況方閫重任,尤何等至重,則擅弄錢穀,剝割軍民之狀,至登繡啓,臚列狼藉。

    此人或以爲有若可用之才然者,豈非罔人盜名之甚乎?今番嶺邑守令,多從寬假之政,而似此不畏法之類,不可不明示懲惡之意。

    流三千裡之律,渠焉敢逭也?勿限年定配。

    」和輔以慶尙右道節度使時,倉穀擅弄挪移罪,初配肅川府,至是命勿限年定配。

     1月27日 ○庚子,行酌獻禮于元陵,次詣健元陵,行禮如儀。

    次詣穆陵、徽陵、崇陵、惠陵展拜。

    局內諸陵,分遣大臣奉審,行祭如儀還宮。

     ○敎曰:「太歲在辛醜,是年也,先大王自潛邸入承儲位。

    今焉舊曆雲回,惟予小子,羹墻之慕,無地可展。

    嗚呼!我先王,述列祖之心法,接三宗之血脈,堯傳舜授,仁至義盡。

    使我四百年宗社,賴以有磐泰之安,猗歟!盛哉。

    時則有若忠獻公金昌集、忠文公李頤命、忠翼公趙泰采、忠愍公李健命,協力翊戴,以身殉國,精忠大節,炳炳烺烺至于今昭布人耳目。

    所謂建而不悖,質之無疑,永有辭於天下後世者,非耶?不幸伊時梟獍之徒,大起誣獄,乃搆慘禍,嗚呼!天下寧有是耶?粵自先朝褒奬之敎,屢形於絲綸,賜祠江上,額以四忠。

    嗚呼!以聖人公天下之心,有是恩數,所謂公議,不待百年而定者,非耶?重逢前甲,載謁元陵,予小子烏可無寓感之道也?四忠祠遣承旨,蔔日緻祭,其子孫,仍令選曹錄用。

    」又敎曰:「以其時股肱之孫,又以肘腋之親,死生之際,若有撓奪,噫!今日宗社,未知有稅駕之所。

    伊時被禍人,次第有贈爵與諡之典,而一人之獨漏,輿議迄今嗟嘆。

    曾予嗣服之初,欲爲未果者,又若一人屢贈其職,而伊時先王之敎,小子承聆,矧當錄舊之日,豈無表章之擧?贈吏曹參議金省行,加贈一階;故學生徐德修,特贈司憲府執義。

    」 ○是日,假注書趙興鎭、李集鬥、翰林金載瓚、兼春秋張顯慶落後,未及於謁陵時。

    敎曰:「今日史官之事,雖與元不參班之百官,容或有間,渠輩在上下注書及左右史之任,無一人隨到。

    展拜奉審,何等至重,而兩陵不得行禮,渠輩皆以小官,若知一分國綱,寧有如許前所未有之事乎?嶺海之譴,在渠輩可謂薄勘,而其中二人,或有病、或追到。

    然而混同處分,殆近斑駁。

    上注書李集鬥、兼春秋張顯慶,爲先削職。

    假注書趙興鎭、翰林金載瓚,事勢如右,分揀。

    」 ○歷臨東關王廟敎曰:「展禮後行祭,卽是應行之事。

    東南兩廟,遣將臣行祭,俄於行禮時,已有提說。

    一依宋武成王廟祭,旣有肅廟受敎,載《寶鑑》。

    先朝亦以此有禦製文,而迄未遵行,可謂欠事。

    三局大將,依例兼堂上例,凡事管檢。

    雖以守僕服色言之,亦無定例。

    此後依他守僕例,俾無褺慢之歎事。

    令該曹知悉。

    」 1月28日 ○辛醜,敎曰:「以昨日動駕時觀之,尋常號令,全不知向方,手腳忙亂,雜沓爲事。

    昨日,承傳宣傳官徐有和、金益彬、預差吳毅常、樸基豐、趙宅鎭,爲先從重推考。

    此後承傳宣傳官陳法、陣圖,必也各別鍊讀。

    當時時召試。

    以此令兵判,另加嚴飭。

    」又敎曰:「隊伍整齊,無踈密不齊之歎,未有如昨日。

    豈可有罰無賞?曾已稔飾,今宜奬勸,挾輦、把摠、哨官弓子,各一張賜給。

    殆成作隊之軍,進止遲速,猶有迎刃之效,此則常時團結而然。

    扈駕軍兵,時在訓局該大將,不以臥病爲事,有此修擧,不可無示嘉之道。

    訓鍊大將具善復,虎皮一令賜給。

    」 ○健元陵、穆陵、顯陵展拜時,東西班多不參。

    敎曰:「所謂紀綱,非今日之紀綱,卽四百年扶植之紀綱也。

    有國而無紀綱,其國不亡,予未之聞。

    今玆之事,莫曰班儀也。

    霜氷之漸,聖人先事憂之。

    百許步周旋之際,如是之散避,則脫有勞疲加於此之事,不獨百官而已,近班亦必無意隨扈矣。

    觀此憲府所捧現告,自第三陵,卿宰若而人外,無一人進參,而健元陵展拜,東西班,纔是十數內外,以至崇陵展拜,無論大官、小官,班行空虛,此可謂無如之何矣。

    不可無懲勵之道,而予則曰處分止於現告者,則以今頹墮之紀綱,添一叢脞之歎。

    蓋紀綱卽堂陛也,堂而無陛,陛而無級可乎?近來叢脞之極,不得不替行有司之擧,予亦無言,尤緻頹墮。

    雖於節目之間,每煩辭敎,而叢脞之嫌,誠有不可顧者存焉。

    噫!大官統百僚,董勵整飭,以副協贊承佐之責焉,在朝具僚之不知所以敬畏大官者,此固堂陛之不尊而然。

    予方自反,而惜乎!大臣之不能糾督也。

    昨日事,奚直察影之一端,如使少能提飭,豈有無百官行禮之事乎?此立國以來所未有之事。

    予雖淟涊不知愧,想惟展拜之處,是何等肅敬之地,而褺越至此,到今敬禮爲輕,所重爲重,一事二事,含容不已,則紀綱至於掃地而後已。

    且此大臣,不塞予倚毗也,抑亦不少,右議政李徽之罷職。

    」又敎曰:「今日若以展拜官無人,盡汰百官;明日又以隨駕班無人,盡汰百官,若此不已,朝綱必無修擧之理。

    纔汰旋復,愈益恬嬉,此蓋不能端本故然耳。

    以大臣而尙加責備之譴,則況掌風憲之臣,有言責之任者乎?雖以昨日言之,身多冒犯,口亦失言。

    此等三司,溺職大矣。

    昨日隨駕三司諸臣,一幷罷職不敍。

    」又敎曰:「俄以身旣冒犯,口亦不言爲敎。

    憲長,亦年老之人,躝跚先詣,予已目擊,至命隨後,因嘉其勤,豈可混勘?大司憲嚴璹傳旨中,勿捧。

    」政院以掌令柳孟養、校理權以綱、修撰金翊休、副修撰趙鼎鎭罷職傳旨啓。

    敎曰:「法文內各陵執事官,但於還宮時改服,洞口外,合班隨駕。

    執此究之,此四人之參班與否,無足有無於其間。

    若其不言之失,應參班三司,猶皆噤默,何責乎元不參之人乎?不可混被譴罰,更以遞差傳旨,捧入。

    」 ○以具以謙爲三道水軍統制使。

     1月29日 ○壬寅,金安老後孫載默,以《明義錄》進箋中,以安老爲耉、輝對偶,擊錚訟冤。

    刑曹啓言:「金載默飾詐納供,萬萬痛駭。

    請照律定配。

    」允之。

    仍敎曰:「渠之十四寸兄載恪,與製箋人酬酢,在三昨年夏間,則到今幾年之後,始乃擊錚,果何意思?金安老之爲權奸而非惡逆,雖非慣於東史者,孰不知之?而假使製箋人,不知本事,而引用於對偶之句,以權奸而對惡逆,無所不可焉。

    以外句之有耉、輝二字,而安老爲耉、輝之理乎?惟彼《明義》一部,卽今日之《春秋》,凡爲東土含生之倫,皆懷沫血飮泣,誓不共生之心。

    此兩囚,以渠祖先不幹之事,肆發刊除之說。

    此無他覬覦之徒,替伺釁隙之不足,從以妄加揣度於近日爻象而然者。

    原書中,所謂國邊人,不幸爲別人,而正若适、遠雖出,大倫不虧者也。

    似此兆眹,馴緻不已,其國不爲國,君不爲君,不待知者,而可以明知。

    卿等亦皆髮竪而膽顫乎。

    」刑曹以金載默及指嗾載默之金載恪,竝遠配啓。

     1月30日 ○癸卯,以沈墢爲司諫院大司諫,徐有防爲成均館大司成。

     ○命各營釐正宿衛所文跡。

    敎曰:「各營傳敎文跡,有礙而無係者刪之;無礙而有係者存之。

    依此使各其營大將,就原謄錄,親執釐正後草記。

    今玆之擧,出於任非其人,明示尤悔之意,而原其事,不幸逆變屢起,肘腋無人而然。

    將雖如許,軍何有辜?冒風淩寒,巡綽警衛之勞,不可以此。

    全事削之,自朝家視之,均是王事,軍卒中陞差之別武士、兼司僕,無或勒汰,牌巡別抄還屬事,依傳敎擧行事,幷令知悉。

    」 二月 2月1日 ○甲辰朔,戶曹參議樸師訥,上疏乞緻仕。

    不許。

     2月2日 ○乙巳,遣承旨,敦諭領議政徐命善曰:「鼎席俱空,凡今幾日?予無咨諏之所,朝有泮渙之象,庶事叢脞,百工頹惰。

    振礪矯捄之責,恃在卿一人,而陞拜閱月,病未造朝,切爲卿悶慮。

    比聞愼節,亦已快蘇,況又歲首朝參,以卿調疴,遲待至今。

    卿須念予如渴之望,卽日出肅,弘濟國事。

    」 ○遣承旨緻祭達城府院君徐宗悌祠。

     ○復授李徽之議政府右議政,仍敦諭曰:「曩者之譴,豈直深惡於卿而然哉?國體不可不尊,朝綱不可不立,以是之故,不獲已有是處分。

    不如是,則卑者愈卑,頹者愈頹,將至莫可收拾之境。

    非不知大臣譴罷,事係重難,而此亦有不暇顧,卿能念此否。

    惟卿胸中無物,無所較計商量。

    卿所以見知於予,而予所以擢拔於卿者,皆在於此。

    到今重拜之後,尤合推廣其所以能夾,輔予一人,是予日夕之望。

    玆因敦召,略布至此。

    卿其念予慇懃之意,斯速肅命,仍參明日朝參。

    」 ○以金鍾秀、鄭民始爲宣惠廳提調。

     ○兵曹以更漏未下先打鍾啓。

    敎曰:「街鍾之距闕門,殆近數裡,則呼聲豈徹於鍾閣?必是中間徑打更皷之緻。

    更爲査實草記。

    無論如此如彼,守門將若了了,則豈可深坐廳中,不禁軍人之喧鬧乎?且敦化門將,每作右位取便之所,而有此等所犯,尤亟無狀。

    問名拿處。

    」已而,命鍾閣習讀,嚴加科治,該巡將罷職。

     2月3日 ○丙午,禦仁政門,受朝參。

    領議政徐命善啓言:「向者李福源疏出後,意謂義理可明,隄防可嚴。

    李得臣投進一疏,極其無嚴。

    觀今世道,未能底定,人心尙多誑惑。

    若不劈破義理,明示處分,則百世之下,將何以有辭乎?臣愚衷所激,玆搆手箚,冒死擎進。

    此實大關義理處也。

    乞命有司,頒示中外。

    」上曰:「不見箚中,而予心先爲抑塞矣。

    大義固可知也,卿意亦可想矣。

    卒乍間有難遍覽,還內後可以觀之矣。

    」命善曰:「竊有四條飭勵者,敢此仰陳。

    一曰警恬嬉,二曰樹紀綱,三曰祛私意,四曰礪名檢。

    請以此四條,昭示有位,俾得各自飭勵。

    」從之。

    又啓言:「關西禦史柳誼書啓,煩冗胡亂,有難考信。

    勿施之敎,蓋出於此。

    然其中亦有弊瘼。

    因革守令犯科之不可不商量査處者,請令各該司,依例回啓。

    」從之。

    又啓言:「向來李得臣之疏,罪在無嚴,而請削請鞫。

    俱未蒙允。

    畢竟律名,不過遞差。

    臣謂先施竄配宜矣。

    」從之。

    政院捧入,傳旨仍不下。

     ○右議政李徽之上疏曰: 向日園陵陪班之全不成樣,實關紀綱。

    臣忝居三事,未飭百僚,有此無前之擧,罔非臣溺職之辜也。

    聖明雖懋曲貸之德,臣心自甘重勘之典。

    復據蔑效之地,不思補過之義,晏然冒赴,非臣所敢安也。

    伏乞亟收新命,特賜斥退。

     批曰:「昨於史官之去,略申心曲,而急於敦迫,未遑詳悉。

    旣乖禮待之義,重違虛佇之心,經宵歉歎,無以爲言。

    續見來上疏本,一味牢讓,無意出肅,卿胡不念予至意至此也?況今春寒尙峭,無異嚴冱,此時江外興居凡百,必多齟齬,益爲卿憂慮,不置于中。

    向日處分事,眞所謂遂事勿說。

    從玆以往,凡於振勵董飭之方,予與卿,尤宜相須共成,勉其所不勉。

    面前當務,亶不外是,若乃慰解之語,猶屬虛僞底事。

    於戲!君臣之間,尙雲貴在誠信?矧伊元首股肱之際也哉?卿其諒事勢之不得不然,念大義之不可不尊,當日入城,仍卽謝命,以副予側席之企也。

    似聞卿所止住之處,距四忠祠不遠。

    卿之是歲在是任,予自語于心曰:『天道不可誣也。

    』日昨緻侑之班,卿之未參,豈非欠事?祠在咫尺,奚論越境?卿於還程之路,歷瞻而回也。

    」 ○敎曰:「今則書啓,旣因大臣筵奏,有回啓之命,可謂究竟。

    禦史之情與罪,前此備忘與堂批,言之悉矣。

    以罪較情,情或可恕。

    平安道暗行禦史柳誼,姑先削職。

    」 ○備邊司啓言:「平安道暗行禦史柳誼,別單勑需債殖事、宣川、劎山戎器防營水軍事、沿江植木事、朔州六館嶺儲穀守城事、各鎭餉耗劃給事、嶺阨防守事、監兵營穀勿爲盡分事,竝置之。

    寧邊兵屯倉本宮句管事、龜城戶錢、牛稅事、寧遠流民充定鎭卒事、殷山軍額交通事、江邊列鎭軍伍事、江邊五邑武士久勤事、孟山西北通貨事、移錄折米事,竝令道、帥臣,量宜措處。

    攔後士越次事,請申飭銓曹。

    」吏曹啓言:「寧邊府使宋載經、德川前郡守樸光翰、渭原前郡守李格,俱犯加分之罪,竝拿問。

    朔州府使李延弼,改量貽弊,請罷黜。

    」竝允之。

     ○敎曰:「自首守令拿處,亦是法文所在乎?更爲考例稟處,而此中德川前郡守樸光翰,繡啓曰:『以前官時加分,因營關擇精穀發賣』雲雲,其甚疑晦。

    旣曰加分,又雲發賣,未知何許罪目。

    混同請拿,殊欠綜實。

    又若朔州府使李延弼,腐穀改色,亦有其弊爲說,而置之請罷。

    大抵守令數遞,不但迎送有弊。

    罪沒摸捉,律至罷黜,得不近於兒戲乎?腐穀換捧,民旣樂受,而所謂弊端,官與吏間,亦不言誰何,則遽然結末,不已踈忽?回啓中此條件置之,待新道伯下去,兩邑事査啓稟處。

    狀到後,更令覆奏。

    」 ○敎曰:「予於義理之際,必欲嚴明,寧或有一毫私意乎?慈宮近親,無通籍之人,洪守榮,卽奉朝賀之奉祀孫。

    聞守榮,旣盡喪制,俾差初仕一窠,以爲受祿之地。

    」 2月4日 ○丁未,展拜于景慕宮。

    諭江原道觀察使曰:「昨因京兆堂上擧條,鄕儒之稱以修理設廳,留京之類,使之嚴加禁戢,而自昔屢爲奉審之擧,不能的知,隻禁樵牧。

    未知其後,凡係禁養之節,連爲申飭乎?令道臣,今春巡路,三陟府俗稱陵寢基址,禁養與否,親審後狀聞。

    」 ○東萊府使尹師國,以入送使,請停倭船啓。

    敎曰:「交隣柔遠,固是有國先務。

    彼我之際,約條昭載,則不可創出別例。

    在前雖有一二可援之事,時勢差異,數爻不同。

    朝家之設置邊倅,俾掌鎖鑰之任,豈獨爲捍禦也?凡有事爲,但當遵守畫一之成憲,無或毫釐之差謬可也。

    今乃不此之爲,殆若謄報簿牒者然,至以觀其動靜,追後狀聞,爲言邊臣體面,寧容如是?馬島形勢之近益凋殘,雖不待彼人之言,而已所稔聞。

    在邊倅之道。

    當以守法爲言。

    此狀啓終涉礙眼,下廟堂,明日次對時稟處。

    萊府任譯號令,素稱大行於島夷,此等之事,不徒不能據理切責,無例之私書捧上。

    又果有例否,亦令廟堂,考例以奏。

    」 ○罷兵曹參知金魯永職。

    以更漏誤傳,不能察飭也。

     2月5日 ○戊申,次對。

    領議政徐命善啓言:「送使停止,雖有已例,入送使之一時盡停,乃是今番初有之事。

    則不思如法遵守,敢以更觀動靜之說,率爾陳啓。

    事極駭然。

    請東萊府使尹師國,令該府照律勘處。

    當該任譯等,令新府使,從重決棍。

    」從之。

    又啓言:「平安監司鄭尙淳,莫重國穀,有此虧欠,至登繡啓。

    請罷職。

    兵使李漢昌,繡啓中臚列諸罪,不可不一番覈處。

    令該府,拿問定罪。

    」從之。

    仍敎曰:「道伯事,則或不無襲謬,姑先緘辭推考。

    」上曰:「箕伯事,卿則請罷,而予以緘推爲敎者,良有以也。

    君臣之間,貴相覆難。

    卿言某事,而予其從之;予言某事,而卿其順之,則是豈都兪籲咈之美哉?此所謂君臣出言,莫敢矯其非也,誰知烏之雌雄乎?此後,則予有言,而有不能盡善者,卿等言之;卿等有陳達,而有不可者,予當不從。

    卿等宜交勉也。

    」 ○以李命植爲工曹判書。

     2月6日 ○己酉,禦喜雨亭,給筆劄,親策閣臣、承史。

    敎曰:「以姑息爲問者,意蓋有在。

    諸臣對策,勿爲循例,設弊捄弊,務從勤實,以副予發問之意。

    」仍宣飯。

     2月7日 ○庚戌,應製入格諸臣賞賜有差。

    居首同副承旨鄭志儉,唐馬粧一部賜給。

    之次奎章閣待敎鄭東浚,鄕馬粧一部賜給。

    其餘分等施賞。

    上曰:「待敎對策,文華、才程儘佳。

    原弊,近來罕見也。

    」 ○鄭東浚策,略曰: 任君師之責,惟殿下是已。

    殿下之政,治歟不治歟?殿下之學敎,明歟不明歟?如其不治,不明也,豈非殿下之責耶?臣竊覵殿下,天錫勇智,德冠百王,挺聰明有臨之姿,行神武不殺之威,固非如臣愚昧所可摸寫。

    臣固知殿下,聖不自聖,勉而益勉,而萬有一殿下治法、政謨,絲毫不及堯、舜,則是便非堯、舜之聖也。

    臣豈可徒懷囁嚅,不窮源極本,而悉言其所以知也?臣愚主臣以爲,殿下之執德不固,造道未精,過於明斷,而欠寬緩之象。

    偏於果銳,而乏雍和之功,用力無漸,而求治太速。

    低視爲事,而責人太備,出令惟行,不惟反而莫見,信如四時之美。

    注措宜簡,不宜繁,而或多眩於奉行之嘆。

    然則殿下之所謂振刷,抵歸煩瑣而已。

    殿下之所謂淬勵,徒緻紛紜而已。

    以言乎百工,則外似奔走,內實渝靡;以言乎庶事,則始若修擧,末乃隳壞。

    以是殿下之志,非不勤矣,治愈邈焉;殿下之心,非不勞矣,功益蔑如。

    今日如昨日,明日如今日,索架度時,丕變無期。

    於戲!危於瞿塘者,殿下之朝象也,險於伊闕者,殿下之治道也。

    中流遇風,朽索銜橛者,不足以喩此艱虞也。

    然猶朝廷之所以處之者,規規於奉令承敎之際,汲汲於簿判牒署之間,何嘗有一人發謀出慮,欲能擔當於殿下之國事乎?殿下之國事,雖謂之將日非矣,儘非過語。

    使我殿下,獨自憂勤於上,臨朝屢下慨嘆之敎,而群下迄無對揚之事,於是乎群下之罪,益無所逃矣。

    臣愚主臣,竊又以爲群下誠有罪,恐亦殿下,有以緻之。

    噫!治不挽古,俗猶如舊,莫不從殿下這裏病痛中一串貫來。

    倘殿下旣知其所以失要,而欲聞救瘼之方,則不可不變今之俗。

    欲變今之俗,而不事乎端本之治,則臣以爲無異於反鏡而索照、緣木而求魚也。

    臣不揆僭猥,謹將身剽之說,爲殿下誦之。

     ○以李昌運爲平安道兵馬節度使,李柱國爲左捕盜大將。

     ○謝恩正使茂林君塘、副使李崇祜,以自燕離發馳聞曰:「十二月二十八日,皇帝祭太廟。

    禮成,向曙回來。

    鴻臚官導臣等,立於左翼門外儀仗之內,距輦路不過一二間。

    朝臣則俱立儀仗之外。

    皇帝乘步輿而來,至臣等祗迎處乍停。

    輿傍一侍臣,奔到傳皇命曰:『國王平安乎?』臣等對曰:『平安矣。

    』其人卽隨輿去。

    問,是駙馬福隆安。

    朝鮮使臣之立於百官之前儀仗之內者,亦出自皇旨雲。

    謝恩方物回咨中奉旨,覽王奏謝知道了。

    前經降旨所有陳謝表章,隨進貢物,槪令停止。

    今該國王,奉到此旨,具表稱謝,復具表恭謝,加賞緞疋,仍各具方物,隨進。

    本不必收受,但旣耑使遠來,仍令齎回,徒滋往返,若照例留作正貢。

    該國王屆正貢之期,仍以向年備物呈獻,非所以示推誠而昭禮恤,此次貢物,着收受。

    仍加賞鞍馬綢緞、貂皮等物。

    嗣後,務宜恪遵前旨,毋庸備進。

    若再進,必令齎回。

    該國王其善體朕柔惠遠人以實不以文之至意雲雲。

    昨年十二月十七日,全羅道漂人李再晟等十二人,自福建,解至北京,而因臣等歸期之尙遠,派定通官徐宗顯,同月二十四日領送義州府雲。

    」 2月9日 ○壬子,以申大謙爲三道水軍統制使。

     ○《禦定聖學輯略》成。

    上所手抄也,書凡三卷。

     2月10日 ○癸醜,朝講,兼行次對。

     ○領議政徐命善,袖箚留中,至是前席賜批。

    箚略曰: 我殿下,不以臣爲不肖,置之元輔之任,勉以世道之責。

    臣旣辭不獲命,扶病祗肅,則凡所以殫竭駑鈍,裨補涓埃者,何言之不盡,何懷之敢隱乎?顧今治效尙邈,朝象漸潰,百度之廢弛,庶僚之怠惰,固莫非君臣上下深憂永嘆之端?而此猶節目之謂也,若論其最當先、最當急者,惟在於發揮先王之至德,闡明聖上之大孝,以曉一世之人心,以樹萬代之民彜,則此雖殿下之所不忍聞。

    臣等之所不敢言,而不可以不忍聞、不敢言,而遂無一言之上聞,緻使將泯之人心,至於終泯將斁之民彜,至於終斁也決矣。

    臣謂冒死流涕而陳之。

    惟聖明垂察焉。

    洪惟我莊獻世子,睿質天挺。

    令聞夙彰,一國延頸,垂三十年。

    嗚呼!皇天不佑,邦運不幸,疾患沈痼,事到難言。

    以先王止慈之仁,遽當千古帝王所未有之事,臣於此,痛霣哽咽,有不敢詳說也。

    當此之時,宗國孤危,澟如綴旒。

    乃以先王之克明,深知文王之聖德,乃命我殿下,誕正儲位,丕丞洪緖,又命我殿下,嗣我眞考,謹昭穆之序,明正體之義。

    至於堯倦而舜攝,亦出宸衷之獨斷,寄托丁寧,授受光明,磐石、泰山,式至今休。

    此所以德協上天,澤流後世,宗廟享之,子孫保之,而君子、小人,鹹有沒世不忘之思也。

    於乎!至矣。

    亦惟我聖上,本之大聖大孝之德性,輔以至精至微之學問。

    處天下之至變,而守之以大正;履天下之至艱,而行之以大順。

    厥惟乙未聽政後,睿章言言痛迫,字字懇到,卒得以感激天心,克洗史藁,亦越丙申卽阼日,綸音首揭重統之大義,次敍報本之隆典,末又申申於防微斥邪之道,敷以心腹,懸之象魏,仁之至也。

    乃誅文女、尙魯二兇,正其內外交構之罪,以奉先王之訓。

    又誅師、翰、老、顯諸賊,正其先後悖逆之罪,以告先王之靈。

    兩罪,而萬姓鹹服,義之盡也。

    至若一部《宮園儀》,折衷典禮,斟酌情文,遵聖祖之遺意,稽先儒之定論,邊豆之豐約、儀節之隆殺,嚴於所當嚴,伸於所得伸,禮之中也。

    之仁也、之義也、之禮也,罔非出於我聖上因心根性,發情止禮,以孝於先大王也,以孝於先世子也。

    不惟今日北面、殿下之庭者,莫不欽誦贊嘆,百世之下,尙論之士,亦必無間於吾王之孝矣。

    猗歟!大哉。

    嗚呼!先王之至德,而已定其統於前;聖上之大孝,而祗守其正於後。

    絲綸如此,其詳且切也;處分如此,其明且嚴也。

    宜其民志鹹壹,國論大定,而惟是聖中輩,自廢之說,始爲誑惑人心之本;具庠等熟講之論,繼作變幻義理之資。

    邪說之恣行,非出於一朝一夕,兇計之糾結,不止於一人一口,而畢竟師、翰諸賊,紹述兇論,疊投兇疏,以至於老、顯之詬天罵日而極矣。

    蓋此諸賊之所以爲賊,以希覬之心,欲肆嘗試之習,以揣摩之腸,潛布煽動之謀。

    乃敢以先王至仁,謂有歉於止慈,我聖上大德,謂有歉於孝思,憑藉莫重之地,恣爲叵測之言,將欲掩翳先王之德,恐動聖主之聽,以送其所欲爲之計。

    及夫大明中天,魑魅莫逃,渠輩所以譸張排布者,卒不得售其肝肺,則於是乎讎視君父,力抗大義。

    兇計之不足,至於兇疏,兇疏之不足,至於兇言。

    我先王已定之義理,我聖上所守之義理,不免爲兇徒之所湮晦。

    噫嘻!尙忍言哉?嗚呼!其人雖罪,其說漫漫,黠者猶懷僥倖之念,愚者未祛漸染之惑。

    亂萌未必永杜,邪論未必盡熄。

    而聖上以其不忍聞也,未盡其格頑牖迷之道,諸臣以其不忍言也,不敢爲探本溯源之論。

    況今獄案浸遠,而聞見易失,王綱太踈,而隄防易壞。

    晦者愈晦,而無大明之期;迷者愈迷,而無丕變之望。

    世道人心,駸駸然可虞,則爲今汲汲之圖。

    惟當明目張膽,辨析義理,使擧一國之人,曉然知我先王至德,聖上大孝,昭揭日月之上,而前後諸賊之根株脈絡,較若指掌,鹹有以痛憤疾讎於旣往,懲懼感化於方來,無敢有一毫査滓於此箇道理,然後國可以爲國,人可以爲人。

    一重臣所以隱憂長慮,瀝血封章者此也。

    然而其疏所陳,隻說得大體,而兩聖人至德大孝,猶有所發揮未盡,闡明未詳者。

    如臣受恩罔極,緻位至此者,徒懷嚴畏於向來勿捧之敎,反欲較計於一身禍福之間,一味囁嚅,不思明辨,則是負殿下也,負臣心也。

    憂憤所激,拚棄死生,玆敢齋沐緘封,面獻天陛,以爲今日第一義,初筵第一奏,無出於此。

    嗚呼!今臣此言,非不知慼我聖心,罪當萬殞。

    語多妄率,尤增惶蹙。

    然言之不敢,而不得不復言者,爲其不復言則泯也。

    聞之不忍,而不得不以聞者,爲其不以聞則斁也。

    伏願殿下,將臣此箚,頒示中外,俾人心不終泯焉,民彜不終斁焉,實國家臣民之幸也。

     批曰:「事係不忍言,言係不忍聞,而卿則不忍言而言,予則不忍聞而聞。

    嗚呼!卿何忍說之於予,予何忍答之於卿也?卿之今日之箚,卽予昔日之疏,予亦何辭拒之?卿元輔也,從又有勳勞於王家,所謂同休共戚,國存與存,國亡與亡,非卿之地也歟?卿然後有是箚,卿之故有是批,隻增予痛隕崩迫。

    原箚藏之金櫃,庸俟可以布宣之時也。

    」 2月11日 ○甲寅,晝講,仍行輪對,召見辭陛帥臣。

     2月12日 ○乙卯,敎曰:「近日吏判處義,殊極訝惑。

    若謂有遭彈雲爾,則無論啓與疏,臺閣噤默已久矣;若謂有病故雲爾,則元無癢痾,通朝所知。

    若此則彼所執而爲引,仍作必遞之端者,何事也?豈或以日前政席一二望筒,不審擬有提飭之敎,而爲處義乎?萬有一近似於此,此大關分義。

    今日國綱,雖曰掃地,此等事,自上亦可曲念政官之難安,而不容發一言,惟以周章爲說乎?吏判事,眞所謂求其說,而不得要之,郞當則極矣。

    政院之不能促飭,旦請問備,尤是溺職之大者。

    該房承旨,爲先從重推考,其委折問啓。

    」政院問啓。

    敎曰:「觀此問啓,吏判近日所處義者,卽因向日領相銓選申飭事也。

    此則,不惟太過分數,而推緘滿囊,古人有言。

    況大臣所奏,元無指的,則執此爲引者,得無近於悻悻之嫌乎?冢宰之職,爲任雖重,視大臣自有等威焉。

    此而不已,從今爲大臣者,事涉銓官,不可發一語乎?此亦慢朝廷之一端。

    吏曹判書李衍祥,越俸一等。

    」 ○以金履素爲司憲府大司憲,尹坊爲司諫院大司諫,蔡濟恭爲漢城府判尹,尹蓍東爲工曹參判,金憙爲成均館大司成。

     ○於義宮宮奴之子李命銓,假稱宗班後裔,設疏廳,勒侵各道邸人,責納錢貨事發。

    刑曹以聞。

    敎曰:「近來國綱雖曰掃如,中官私奴之立役宮房者,冒稱璿派,托名儒生,甚至於聚徒設廳,謀上疏章,而此猶不足,私造法外之杖,酷施平民,討食爲事。

    雖幸發覺,寧有如許變怪?該曹雖請照律嚴繩,而流配之典,豈施於蟣蝨之徒?李命銓稱名漢,絶島因本役爲奴。

    此何等變怪,而居齋儒生之助給泮隷,右袒肆虐者,豈不有辱賢關?昨有令本館稟處之命,而迄無皂白,亦非奉朝令之道。

    行公館堂,爲先遞差。

    該儒生罪狀,使之草記論勘。

    大抵班首齋生之助厥作弊,以其無行公掌議而然雲者,旣出於厥漢之供,則所謂設廳時月已久,伊後掌議,必多其人,而不惟不施罰,又不能禁戢。

    不料首善之地,士習如彼其蔑如也。

    齋生李得履,事後齋任,一幷停擧。

    」 2月13日 ○丙辰,親試文臣製述。

     ○領議政徐命善啓言:「前冬都政時,久勤增年,至於三人之多,此實曾所未聞。

    下吏幻弄,何敢若是放恣,而其時兵判之不少緻意,誠極駭然。

    請前兵曹判書李性源罷職,該校、該吏,令攸司從重勘處。

    」從之。

     ○罷吏曹判書李衍祥職。

    敎曰:「廉防,卽名義中一事。

    顧今士夫名義委靡之時,雖過中之廉防,付之觀過之科,宜扶不宜抑,而至於今番吏判事,反於是焉。

    此而不警,從今以往,事係銓官,無論先事之戒與已然之跡,大臣不敢出語,言官不欲開口,將至擎拳竪拂世界而後已。

    其爲壞體統、防言路之歎,容有旣乎?俄於筵中,面責重臣,此亦玉成之意也。

    」仍罷其職。

     ○奎章閣,始建於丙申初元,而規撫草創,閱歲未備。

    及國榮屛黜,朝著淸明,上益勵爲治,百庶畢張。

    申命諸閣臣,酌古參今,次第修擧,閣規始煥然大備。

    敎曰:「內閣之名,始於光廟丙子,而中廢矣。

    奎章閣之號,始於肅廟甲戌,而禦書扁額,至今在宗正寺。

    予小子嗣服後,追述建閣,誠非偶然。

    」仍命宗正寺所奉閣扁,移揭內閣。

     ○敎曰:「光廟朝儒臣梁誠之建言,乞令內藏書籍後面圖書,稱朝鮮國某歲禦藏。

    』書大明年號,以楷字書之。

    前面圖書,稱『朝鮮國禦藏書。

    』以篆字書編印諸冊,昭示萬世。

    此亦追述之一端,內閣知悉。

    」 ○召見閣臣,敎曰:「本閣旣有謝箋,則宜有賀箋。

    行于太學者,獨不行於內閣乎?且考《通鑑長編》,有閣學士正、至賀箋。

    此亦述古之一端。

    此後正、至及慶賀閣臣,封箋詣閤,請承傳色以進。

    」 ○敎曰:「本閣,無行公,時任、原任人,列書望單,入啓受點,以檢校稱號,權攝閣務。

    」仍謂閣臣曰:「檢校之管攝閣務,是亦師古。

    凡職實官外,又置權察,隨其職加檢校之稱。

    以故事言之,中國之檢校太師中丞,我朝之檢校政丞是也。

    以近例言之,政院之分承旨、春坊之分文學、司書、翰苑之別兼春秋、兵曹摠府之分堂、郞、內局之分提調,是也。

    且以文苑故事言之,前大提學、前前大提學,亦皆權行時任之事。

    此後檢校望,爲隨本窠不備,自本閣,列書本窠,原任人受點,全數不備,則政院取座目,書入檢校望筒。

    」 ○敎曰:「內閣,淸選也。

    郞僚之新入者,知有一副規度可也。

    惟其推讓先進,諳鍊事務之方,不可無畫一之制。

    凡古風院規,略就可倣之制,參合折衷,著爲成式,而內而有史館、起居注之故事;外而有湖堂學士、中書舍人之古風。

    所欲考稽,捨是奚以?令內閣相議,詳定以聞。

    」 ○敎曰:「太上,正名。

    其次,辨序。

    名旣正矣,則序不可不辨。

    坐次禮數,卽辨之大。

    內閣,以具瞻之地。

    兼首善之責,凡防範、模楷,勿以小節忽之。

    迎送拜揖,須有一定之制,卿等其相議,條列以聞。

    」諸閣臣,撰成儀式以進。

     ○敎曰:「內閣提學,旣兼考試與詞命之任,則直學以下之宜兼內知製,事理當然。

    此後,本閣直提學、直閣、待敎,依玉堂例,而製述分排,則非特敎無得差定。

    」又敎曰:「閣視館爲愈淸愈密。

    館官則時任例兼知製敎;閣官則勿論時原任,皆付知製敎,著爲式。

    」 ○敎曰:「內閣每事取倣龍圖閣,所有於閣學士者,可不爲於閣提學乎?從今提學,至待敎新拜之人,自本閣撰敎書,安奎章之寶以傳。

    敎書與敎旨差間,敎書卽宋詔體也,敎旨卽宋告身也。

    今以宣敎之文,稱以敎旨,則可謂倣古酌今,有據無礙。

    至於篇作句數,宜簡不宜煩。

    此不必煩於外廷。

    隻是自內閣撰出,宣於內閣之臣。

    卿等照此。

    」 ○敎曰:「嘗觀先正李珥啓語:『吏曹有考功之司,故檢察百僚。

    今則銓曹,隻掌除授,而其於考課,不知爲何事。

    』雲雲。

    大抵各司之有考功,故事也。

    旬以考功,六朔後褒貶,事體與貶坐無異。

    此後在京閣臣,每旬日齊會,禮數後啓目,依貶坐例,磨勘以啓。

    」〈間十日,閣僚齊會,禮數後條啓。

    考功啓目,提學、直提學仕進未滿三日,直閣、待敎未滿五日者,政院察推。

    〉○敎曰:「故事,承旨當直人,每曉詣差備門問安,仍請門鑰放鑰。

    夕又如之。

    別軍職亦然,而承旨起居之制,中廢已久,別軍職至今遵行。

    且玉署之隣接內局,設置法意,欲使參聞起居之節也。

    內閣近密,奚特玉堂之比?此後當直閣臣,每日朝夕問安,一依政院古規。

    」 ○敎曰:「宋蘇頌在經筵,請令史官,采錄《新唐書》中,臣主所行日進數事。

    遂詔經筵官,遇非講讀,日進唐故事二條。

    我朝玉堂、春坊之有故事,蓋昉於此。

    然玉堂則無答,春坊則有答。

    內閣事體尤重,自今閣臣,凡有故事,當一依春坊賜批,著爲式。

    」 ○敎曰:「立春、端午延祥帖子製進,豈但出於頌禱?實寓箴規之意。

    況考宋李燾所撰《長編》,閣學士、直學士、直閣、待制,幷撰帖詞,已例較然。

    自今年,本閣提學、直提學直閣待敎,撰出帖詞二篇,躬寫以進。

    」 ○敎曰:「內閣事體重於兩司,而兩司草記,請承旨入啓。

    此後內閣草記,依兩司例。

    政院請推啓辭及兩司傳啓,幷請承傳色,本閣何異?此後本閣,凡有請罪之事,必請承旨承傳色傳啓辭。

    」又敎曰:「校書館,本非草記衙門,而旣屬內閣,則倣司僕內外寺通行草記之例,此後本館,凡有啓稟,言送內閣,自內閣措辭以啓。

    」又敎曰:「此後狀啓之事關內閣者,判付以下,內閣書之。

    政院知悉。

    」 ○敎曰:「三司之遞改,送西付軍銜,而至於閣職,事體尤重。

    且聞玉堂置處之規,傳至數十年前雲。

    此後閣職遞解,或敍用,吏批隨品置處,無窠則送西待窠置處。

    」 ○推考與禁推有異,此後閣臣推考傳旨,勿下司憲府,而下政院。

    又敎曰:「故事,玉堂禁推,則毋得拿囚,但於開坐時納供。

    閣臣,予所優待,倣列祖禮接集賢學士之盛事,自今時任閣臣,或遇拿推,政院先捧遞差傳旨,待啓下,始捧拿推傳旨,而該府,勿爲拿囚,待開坐日捧供,捧供後出送待命所,一依古例。

    原任,勿用此例。

    」 ○敎曰:「衛內無標信,則無得許入,而內閣諸臣,有禦押牙牌,牙牌吏前導入來,則其令不待標信,許入。

    」 ○奉謨堂,每年孟春、孟秋,上與王世子,涓吉展拜。

    每月望前、望後,閣臣二員奉審。

    有考稽者,必具二員行禮,如史館之考實錄例。

     ○禦製奉安欌,一在奎章閣,一在摛文院,一在大內。

    每禦製,下閣臣,會梓繕寫,涓吉稟旨奉安。

     ○禦編諸書或禦製文字,有刊印之命,則本閣列書時、原任,入啓受點主管。

    印役印訖,閣臣具儀進書。

     ○內閣藏書,蓋倣有宋太淸樓、皇明文淵閣之遺制,或購求新書,或翻刻善本,藏之東二樓。

    又有私刊之書,令外閣官,諸道臣隨卽印送。

    摛文院內藏書籍華本,藏皆有窩。

    東本藏西庫。

    命原任提學徐命膺,撰《奎章總目》。

     ○內閣編書,或因特敎,或因陳情。

    有纂輯之事,則時原任閣臣,承命分纂。

     ○內閣日曆,倣《政院日記》之例,每日入直閣臣修正,檢書官編寫,而筵話之事係本閣者,入侍注書,錄送本閣。

     ○閣臣,勿論時任與檢校,雖承旨、三司,幷除本仕,親享外毋得差祭,巡將則雖原任,勿抄啓。

     ○時、原任閣臣受由之行,皆給馬支供。

     ○牙牌有三。

    其一,宣召閣臣者也。

    其一,內府書籍命入者也。

    其一,內府書籍請出者也。

     ○閣臣在直,戴冠坐椅,隨駕班在政院之後。

    用唐、宋故事,乘內廐馬。

    直提學、直閣、待敎,金牌前導,提學以下入院,朱衣吏前導。

     ○因玉堂故事,內賜投壺、銀盃。

    又賜磬鍾、琴瑟、玉燈六,掛之院廳。

     ○奎章閣書進《故事節目》。

    〈節目曰:「本閣提調以下至待敎,肅拜,依宋之龍圖閣學士,進謝箋便殿之例,肅拜於閣門外。

    天官郞授官敎,鴻臚贊拜。

    一,本閣起居,亦依龍圖閣學士赴內殿起居之例,凡有起居,自外入參,一,如藥院,而班在協陽門內,動駕時隨駕班,則在政院之後。

    一,摛文院、弘文館,卽宋之翰林院、養文院,本院尙無豹直之例,儘是闕典。

    自今直閣、待敎輪回入直,而做度則依弘文館例。

    下番例,直二十日,待敎三十日定式。

    一,直閣、待敎有故,則依吏曹假郞廳例,檢書官四員,輪回代直。

    一,一提學爲有司堂上。

    待敎爲掌務官。

    一提學有故,則二提學以下,以次替行。

    待敎有故,則直閣替行,而奎章學士之印,有司堂上取用。

    摛文院之印,掌務官取用。

    一,每十日閣僚齊會行禮數後,修啓考功啓目,而提學進不進,以單子修啓。

    直閣、待敎進不進,以啓目修啓。

    仕進未滿五日,則修啓時請推。

    檢書官、司卷、領籤,亦各以啓目修啓,闕直者論罪。

    提學、直提學仕進未滿三日,則自政院察推。

    一,本院日記,依春坊例,待敎掌之。

    事例冊子,掌吏掌之。

    一,直提學、直閣、待敎前導,依玉堂引陪,而參互於宋朝學士院及本朝湖堂之例。

    衣用朱衣,牌用金牌。

    一,閣僚出入本院時,朱衣吏一人,前引于院門。

    一,直閣、待敎入直本院時,依玉堂故事,燕服着冠。

    一,閣僚相見時,直閣、待敎之於提學、直提學,依京外官相見隔等之儀。

    直閣、待敎進前拜,則提學、直提學擧手答揖。

    直閣、待敎,依玉堂東壁南床,待敎前鞠躬揖,直閣鞠躬答揖。

    提學之於直提學,依六曹長亞堂之例,提學主壁,直提學進前鞠躬揖,提學亦鞠躬答揖之。

    提學之於一提學,二直提學之於一直提學,一行竝揖。

    檢書官、司卷、領籤之於提學、直提學進前拜,則提學、直提學不答揖,於直閣、待敎,亦爲進前拜,而直閣、待敎擧手答揖。

    一褒貶時,兩提學列立主壁交椅前,兩直提學列立東壁交椅前。

    兩提學鞠躬相揖後,兩直提學,進提學前再拜,提學答再拜,各就交椅坐。

    直閣、待敎,提學前再拜,提學擧手答揖,又就直提學前再拜,直提學擧手答揖。

    檢書官、司卷、領籤參謁提學、直提學,不答揖。

    一,凡公會時,待敎先到,直閣次之,直提學又次之,提學後至,而提學入院時,直提學階上祗迎,則提學回班相揖。

    直閣、待敎階下祗迎,則提學、直提學擧手答揖。

    待敎之於直閣,亦如直提學之於提學。

    檢書官、司卷、領籤之於提學、直提學,則門內祗迎,提學、直提學不答揖,於直閣、待敎則階下祗迎,直閣、待敎擧手答揖。

    一,檢書官之於提學、直提學投刺拜謁等節,一依各司堂郞例。

    於直閣、待敎,則用各司諸郞官之於正、副正之例,亦爲投刺拜謁。

    一,檢書官旣爲內閣,則與司卷、領籤同是一閣祿官,相見時互揖抗禮,而凡公會時,亦爲同班行禮。

    一,閣臣中,有新除之員,則司卷以下閣院諸屬,皆就謁於闕中。

    一,六月、十二月朔前夕,司卷一員具公服,進詣四提學家,褒貶日字稟定。

    一,閣僚讓路避馬之例,參酌宋朝乾德百官相見儀。

    直閣、待敎遇提學、直提學,則隱身避馬,直提學遇提學,則斂馬側立須其過。

    待敎遇直閣,則如直提學之於提學例。

    一,中書、翰苑皆尊先生,乃是美風。

    參酌二例,在院則本職先生,於大臣則進前拜。

    輔國以下,則勿論隔等、差等、同等及秩卑者,竝同班相揖。

    道遇則隔等隱避,差等斂馬側立須其過。

    同等先生之秩卑者讓路,闕內相遇亦爲讓路。

    一,曾經提學者爲提學先生,而毋得爲直提學之先生,曾經直閣者,毋得爲待敎之先生。

    祗以所經本職爲先生。

    一,曾經本閣右位,雖非本職先生,院中公會、路上相逢,待之一如本職先生。

    一,時、原任座次,勿論筵中與院中,或以閣事有召命,或以閣事有公會,則不拘見職資級之高下,隻以曾經閣職先後,爲次第,而惟大臣體重,不可用此例。

    一,時、原任提學、直提學、直閣、待敎,院中公會時禮數。

    大臣外,勿論資級高下。

    直提學之於提學進前鞫躬揖,則提學亦鞫躬答揖,直閣待敎於提學、直提學進前拜,則提學、直提學亦答拜。

    待敎於直閣,進前鞫躬揖,則直閣亦鞫躬答揖。

    一,勿論公私會,若遇時任長僚與右位於他處,則其相見禮數雖,未能一如院中,必先通謁許入,然後始爲入見。

    一,直提學、直閣、待敎路逢先生,則朱衣、金牌古風之式,一依中書堂例,而先生如非公服,則毋得古風。

    隨駕成班之時,承牌赴闕之際,亦毋得古風。

    一,本閣先生以謝恩下直復命等事,入闕內,則依堂後先生例,遣書吏問安。

    一,禦筆院額所奉正廳,則非先生,雖大臣、文衡,毋得出入,而客來不起。

    與客不得脫公服,亦依銀臺之例。

    一,直提學以下公服出入時,金牌前導,則依中書舍人及玉堂例,文臣同品讓路,差等隱避。

    而勿論堂郞,各隨其品施行。

    一,本閣體貎自別,依唐、宋翰院故事,雖大臣衙門,亦皆通關。

    一,流霞亭,旣屬本閣,則依讀書堂望湖亭例,不但隨節出遊而已,閣僚之無實職者,亦許往留讀書,而除役洞民守直,使喚等事,亦遵望湖亭例。

    一,國初相臣柳寬引宋太宗賜酺故事,請以三三、九九爲令節,使臣僚選勝遊樂,以形容太平。

    今當內閣之新創,宜有故事之修擧。

    每歲必選暇日於三月、九月,以爲春秋之遊,前期草記,取稟得旨,然後出往流霞亭。

    凡伶樂、供待,湖堂古風。

    若於兩月內有故,則毋得退行,以存戒康之意。

    一,湖堂之出牌古風,今無可考,而以古大提學李植所記觀之,則出牌需索,內外官無敢闕應,中書舍人不敢爭先,湖堂古風之,一如今舍人司可知。

    自今本院,若値慶賀志喜之事,江亭賜遊之時,出牌需索,用中書故事,而此外則勿許用牌。

    至於各司官員進來,則禁中與外司有異,不必行之。

    一,自今節目一定之後,凡在閣僚,固宜一遵成憲。

    雖於細節、踈目,如或放過,而壞損規例,則爲右位者,不可無施警飭勵之道。

    在院則責罰該掌之吏,在外則責罰所帶之隷,一如銀臺之例。

    」〉敎曰:「內閣爲一世首善之地,則可謂文在玆乎,禮在玆乎。

    朱衣、金牌,非文之實也;拜跪折旋,亦非禮之實也。

    然由淺入深,自踈至密,惟其文與禮責實之道,顧不在玆乎?觀此詳定事目,未備之禮數,今可按而行之,未成之格例,今可取而式焉。

    又其彙類序次者,一開卷瞭然,非不欲使之依此遵行,而予之所大懼者,別有在焉。

    徒法不能自行,在人之修擧之如何耳。

    今雖定制,如是其該詳,所謂時、原任閣僚,視若弁髦,法自法、我自我,徑情直行,不以是爲防撿,不以是爲維閑,藉令有勝於此之金科玉條,將安用爲?今玆之敎,亦非無以而發也。

    第言目下蔑效之事,使卿等知之可乎?政院處密邇之地,爲統率之司,而故事也、古風也,一任其抛置,予切悶之。

    使之修擧者,不啻屢次,而彼承宣諸人,聽我藐藐,視我夢夢,諸凡駭觀聽、壞體貌之事,無不躬犯而身蹈。

    謂予可欺,謂予不知,一日二日,矯革無期。

    彼出入喉院者,強半是出入內閣之人也,其所脫羈毀範于喉院之習,獨不移施於內閣乎?信爾則此事目,置亦爲可。

    噫!卿等得君如彼,緻位至此,而予所言,亦非難可行、不能爲之事,則何憚而不行,何勞而不爲乎?卿等如難,痛自勉改,悉心奉行,則此事目還入可也。

    明日時、原任在京閣臣,除非情病外,齊會本閣,遍看此批答。

    諸議十分歸一,雖於久遠之後,必欲遵行,則各收意見,更爲草記。

    否則決不可啓下,徒緻無實之歎,卿等照此。

    」 2月14日 ○丁巳,命久勤冒錄吏校,更加査實以聞。

    敎曰:「法猶器也,在人置之之如何。

    是以善造器者,盛水而亦不漏焉。

    人爲未盡善,欲責于器,器果奚罪?近日酬應事,率多法不善用而緻之者,方思隨便釐正,而先以久勤之法言之,踈闊莫甚,隻憑片紙之虛簿,以決大政時序遷,無怪其校欲售計,吏緣爲奸也。

    今番事,必知其匪今。

    斯今但罪此吏,獨不斑駁?所謂法不善用者,此也。

    此後,嚴其去來之文跡,防其潛滋之奸竇,以爲期於無犯之地爲可。

    令兵判知悉,登對時畫一稟處。

    」 2月15日 ○戊午,遣史官摘奸實錄廳。

    敎曰:「觀此實錄廳摘奸史官書入年條,已校正者,隻是六年,半校正者,亦不過四年。

    若此則十年內,將無汗靑之期。

    設廳凡幾年矣?堂郞若能自初動念做工,安有是乎?粵在先朝編摩之役,告成無出,如幹時月,獨於近年,如是其遲滯者,無他,史局之臣,勤於奉法,大不如古也。

    今則必須十分董飭,然後今歲內,或可畢役,以此意,摠裁官知悉。

    所謂改纂修之名,終未妥當。

    今之所謂改纂修者,從後觀之,安知不若前纂修之踈漏也?今後如非不得不改纂修者外,一倂仍舊貫,付之校正,而史官書啓,猶欠分明,更令實錄廳,仍舊件校正幾年,改纂修校正幾年,纂修件中當爲仍用者幾年,當爲改修者幾年,已改修者又幾年,秩秩區別草記。

    」 ○命靈巖郡漂海人,蠲免當年身役。

     2月16日 ○己未,仍任前吏曹判書李衍祥。

    敎曰:「畀之此任,所取乎謹拙,今番失措,亦坐於是。

    乍施薄警,欲責成效。

    」仍有是命。

     ○以李敬養爲吏曹參議。

     ○上謂大司成沈念祖曰:「以爾授大司成者,欲久掌是任,丕振文風也。

    泮儒之旬製、月講,必須另飭,期有實效。

    予將暇日召試,觀其勤慢也。

    每當節製之時,泮儒到記,其數夥然,若非節製,則便同空齋,士習駭然矣。

    爾其蕫飭多士,使之日遊黌舍,以緻作成之美。

    」 2月17日 ○庚申,敎曰:「年前,已自姜五成事,每欲下敎而未果。

    別軍職之隨品例付,中樞府事面不可與空闕,衛將比而同之,則嘉善衛將,例付同知,嘉善別軍職,不付同知,焉有如許政格?此蓋間有秩卑別軍職,或創此例也。

    此後士夫別軍職,至于知事,隨其品遞等付樞銜。

    秩卑別軍職,例付樞銜,當止何窠,更令兵判參商,登對時,指一稟處後,定式。

    」 ○以金鍾秀爲議政府左參贊,李福源爲知經筵事,李衍祥、金魯鎭爲同知成均館事,元厚鎭爲洪忠道兵馬節度使。

     ○先是,敎曰:「文風不振,由培養失其本也。

    近來年少文官,纔決科第,習俗轉痼,矯革未易,雖有專經之講、月課之製,作輟無常,名實不符。

    朝家勸奬,旣乖其方,新進怠忽,不暇專責。

    大抵人才不可以一槪論,而文學爲最重。

    蓋蘊之德行,發諸事業,以至皇飾猷、礪頹俗,實有關於世道之汚隆。

    今欲倣古設敎,以爲作成之道,則湖堂太簡,徒啓奔競之風,知製稍氄,反歸濫屑之科。

    若就文臣堂下,限其年、廣其選,月課經史,旬試程文,考勤慢行賞罰,未必不爲振文風之一助。

    文臣參上、參下,年幾歲以上抄啓。

    」至是議政府抄啓,講製文臣,徐鼎修、李時秀、洪履健、李益運、李宗燮、李東稷、李顯默、樸宗正、徐龍輔、鄭東浚、李集鬥、金載瓚、李祖承、吳泰賢、趙興鎭、李錫夏、洪仁浩、曺允大、李魯春、金熙采。

     2月18日 ○辛酉,晝講。

    侍讀官洪文泳啓言:「故判書李晩成、故判書李弘述諡狀,到本館已久,而今當舊申重回之歲,特命議諡,實有光於聖德矣。

    」從之。

     ○內閣進《抄啓文臣講製節目》。

    〈節目曰:「今此選文士課講製,蓋出於作成人才之聖意與!夫明初文華之講製,國初湖堂之講製,前後一揆,而況講製人員,自廟堂抄啓,則無湖堂奔競之末弊,自內閣主管,則有湖堂勸奬之實效,有以仰大聖人斟酌損益之微旨,則方當設法之初,不可不十分縝密使不如湖堂之作輟無常,以爲傳百世遵守無弊之道。

    一,講製人員,則必以文臣槐院分館中,勿論參上、參外,自政府相議,限三十七歲以下抄啓,而講製試官,則每月初一日,自內閣列書提學、直提學之時原任及曾經直閣、待敎之已陞資者,大啓備二員受點,專管當月內考講考券之事,一以寓專一責成之效,一以防持久懈弛之弊。

    一,講書則以《大學》、《論語》、《孟子》、《中庸》、《詩傳》、《書傳》、《周易》爲之次序,輪回肄習,經書畢講後,始《史記》,而讀書,將以緻用,若隻習句讀,不主文義,則殆近於聖人所謂:『雖多,亦奚以爲也?』實非我聖上至誠勸奬之本意,講員等平居肄習句讀,發難文義,務要精熟,以待試講。

    一,試講每月旬前、望後二次行之,而試官以無故日,預爲出令,及期率應講人員,詣賓廳考講,而專以文義爲主,如國初成均講說之例,而要使反覆質問,期於通透貫徹。

    其栍之高下,則句讀精熟,文義明白者,爲通。

    句讀雖精,文義無取者,爲略。

    句讀不精,文義無取者,爲粗,句讀訛謬,文義舛誤者,爲不,而至於句讀,雖或少錯,文義超出等夷者,亦當爲通。

    出榜後試官之下位,正書榜目,依武臣賓廳講例,承旨一員進去監試,榜目入啓等事,亦用其例。

    一,講員必於每月應講之後,以試官發問之說及自家辨析之言,講退翌日,箚錄成篇,如春坊會講說話及玉山講義之體說,記首尾,正書一通,送于內閣,卽爲入啓,而如有過限不納者,自政院察推。

    一,當次篇中,分二十籤,以爲諸講員所講自止,而講員若不滿二十,則更就當次篇中,臨時酌定幾籤,而講日書入,所定諸籤自止。

    受點後,分給講員。

    《庸》、《學》則自止旣少,不必分籤,皆令盡讀。

    一,講員所讀自止,就當次篇中,隨員數分籤。

    講日入啓,受點後,講員依次分讀。

    一,問答講論之際,旣多說話,易緻遺忘,而給冊官、告栍官,卽席隨問撮記,大綱成給草本,則試官、講員講退,取見正其訛謬,各自修潤。

    一,應講人員所講之書,每月晦日,修書徒送于內閣入啓。

    一,試製,以論、策、表、排律、序、記中,自內閣,前期一日,列書論策等題名,受點後,試官入來,具三望書啓,又受點,念一知委於祿選人員,依月課例,在家製進,而策則三日爲限,其餘則翌日爲限。

    糊封試券,呈于內閣,則自內閣牌招時原任中,當月受點之試官詣本閣,考券出榜後,試官之下位,正書榜目,請司卷入啓。

    一,親臨講製取稟,製則每月初一日,講則每月二十日,自本閣以何日擧行之意,稟旨定日後,試官則自內閣,列書時原任閣臣,入啓受點,而雖大臣曾經閣臣者,亦爲書入。

    講員不必全數應試。

    被選人自內閣書啓受點,隻受點人員入參。

    一,親臨試講時,不必別出講章,以前日試官之所已考講者,更爲應講,而其文義毋徒循襲前日之已言者,別出新意,務令警發,而翌日該記上下酬酢,送于內閣入啓。

    一,若於試官講次之日,特命親臨,則講規一依試官講擧行。

    一,被選人員中,或有外任者,或有遠地原在外者,則其講書,逐朔或書徒每月終上送內閣。

    製述亦自內閣,發關賫送前月試題及禦題與講問目于各其所在處。

    二次所製與問目、文義,待當月終修正,都封上送于內閣。

    以爲追後考卷定栍,同爲入啓,而親臨講製時,在外人員或入於受點,則自內閣發關,催促及期上來。

    一,講製人員,雖在罷散中,勿拘應試,在近畿人,亦令趁期上來。

    衆所共知,實故外,或有不進者,則政院直捧禁推傳旨。

    一,試講時書籍,自內閣知委外閣,使之備待。

    試製時試紙,自內閣捧甘豊儲倉備給。

    一,賞罰,乃所以風動激勵也。

    文衡、月課亦賞罰,則況於內閣講制乎?勿論試講、試製,連三次居首者,參下陞六,參上六品以上陞敍,已陞敍者準職,已準職者許加資,而講之連四次居不,製之連四次居末以上,稟旨別樣論罰。

    三次居不者,三次居末者,禁推。

    二次居不者,二次居末者,推考,待傳旨啓下,自內閣依宗簿寺、兵曹推考例,卽爲發緘。

    雖曾經臺侍者,毋得違越,一幷依法典收贖。

    自政院取考榜目,依例捧傳旨施行。

    初次居不、居末者,勿論。

    一,通栍若多,則當有比較。

    講製間臨時稟旨擧行,而講之不栍製之外,更竝以居末施行。

    一,勿飭講製,年滿四十者許免。

    一,抄啓講員,凡文臣殿講、製述及差祭、試射等事,幷安徐。

    一,講員中時帶臺職者,親臨講製時,單子中懸錄入啓。

    試官講製時,依他講例不得入參之意微稟。

    一,本閣時原任若値數少,將不得備員擬望,則曾經時任文衡、文任,同爲擬望入啓,而列書於本閣時原任之下。

    一,親臨講製時,居不、居末,勿與試官講製居不、居末通計。

    一,試講時居不者,勿依他殿講、熟講例,講新篇。

    月課冊名次第,《大學》幷講大註,《論語》幷講集註,《孟子》隻講章下註,《中庸》竝講大註,《詩》隻講六義大旨,《書》隻講篇題,《易》隻講序卦。

    」〉。

    敎曰:「講製節目,旣已啓下。

    凡百擧行,不可不預爲定式。

    親臨時,講則告栍官、給冊官、講紙官、檢書官中,啓下。

    呼名官,亦以檢書官分定。

    各差備官,前期一日,自本閣單望、單子,修正入啓。

    禦覽冊,以內閣所藏本,朱吐考校,誤字旁書,異音備置,以待禦覽。

    及試官、講官冊子入置時,句管出納,則司卷、領籤中二人差定。

    製則入門官、收券官,以檢書官,臨時啓下。

    賓廳講時,亦倣此例擧行。

    服色,則雖於親臨時,皆時服。

    試官率講官,隻行四拜禮。

    懸題時,宣敎節次,不可闕,此則入侍承旨爲傳敎官,隻贊儀一人,東西唱引儀各一人待令。

    此非殿座,凡係各司進排,切勿待令事,分付各該司。

    」 ○定親臨武臣講試儀節。

    敎曰:「文講、武講、文製、武射,正如車輪、鳥翼,不可偏廢。

    宣傳官月試、指南講及圖陣旬試首馬之技,成出節目,旣命揭闆,而事體猶與文臣稍殊之,故原節目,親臨一款,姑不磨鍊,而或間月一次,或間數月一次,當親臨,或試講、或試陣、或試首馬,預令知悉,無或怠忽。

    親臨時,則試官,略倣文試例,備二員。

    將臣、兵判,自兵房列書望筒受點。

    給冊官及呼名官、告栍官,亦以訓鍊院官中待令。

    講則不過所已講數闆內,柚栍試之。

    射亦依內試射例。

    但行率擧子,肅拜節次進排等事,切勿用殿座例。

    」 2月19日 ○壬戌,晝講,兼行次對。

    領議政徐命善啓言:「請分付京外,勿論官民,凡係儲穀之方,務相經理,俾免虛耗之弊。

    」從之。

    又啓言:「信蔘撤貿後,價本還作小米矣。

    剩餘錢作米,二千一百四十六石,則歸屬無處。

    請別爲糶糴,自備局句管,以爲日後需用之地,分付道臣。

    」從之。

    兵曹判書洪樂性啓言:「大政時,久勤文蹟,禁軍及各營各衙久勤報來時,該大將該堂,依例着署,而又書行首掌務之姓名,使該所任,親呈本曹。

    請以此定式,防其奸弊。

    」從之。

    又啓言:「別軍職,例付樞銜,而士夫,則至于知事,秩卑之人,則雖階高,無過同僉知。

    請以此定式。

    」從之。

    戶曹參判鄭民始啓言:「各道衙祿、公須位結數,皆入於元結摠數,而湖南,則獨爲區別除出。

    請依諸道例,竝錄於元結摠數。

    」從之。

     ○以權導爲漢城府判尹,金熤爲知經筵事,兪彥鎬、徐有隣爲同知經筵事,樸祐源爲全羅道觀察使。

     2月20日 ○癸亥,召見諸承旨。

    上曰:「今日日氣甚佳,適閱《大學》,欲與承史論難。

    承史輪回一讀,相與講論也。

    」同副承旨鄭志儉,讀序文,仍講論文義。

     2月21日 ○甲子,晝講輪對。

     ○刑曹以平安道暗行禦史柳誼書啓覆奏。

    敎曰:「殷山縣刑具之不中式,足係蔑法之大者。

    禦史之暫時所執如是,則常時之元不守法可知。

    卿曹請勘,儘合有司之體。

    該守令先罷後拿。

    宣川、楚山、碧潼、孟山等邑,卿曹回啓中論理,亦甚精詳。

    大抵三省訊杖,苟非設鞫之府,初無可施之人。

    除非王府所用外,自刑曹未嘗造置,則獨於四邑,有此名色,決知官吏欲諱別杖。

    瞞告禦史,亦安保其遠外邑規,一創謬例,至于今轉相循襲也?然則不特時守令之罪而已。

    爲先令新道伯,親執嚴査,狀聞後該守令等論罪一款,更爲稟處。

    」刑曹啓:「楚山府使李東泰等四邑前後守令緘辭內,三省訊杖,雖是前官時所造,因循謬置之罪,竝遲晩。

    杖一百收贖。

    」敎曰:「有功議者,各減一等。

    」 2月24日 ○丁卯,次對。

    領議政徐命善啓言:「請依忠淸監司狀啓,水使春操行於本營,秋操行於行營。

    」從之。

     ○以金憙爲江原道觀察使。

     2月25日 ○戊辰,禦映花堂,親試講製儒生,仍設夕食堂。

     2月26日 ○己巳,掌令兪嶽柱上疏曰: 鄭妻、龜柱,尙保首領。

    許多群兇,自在無恙。

    嗚呼!天下寧有是耶?至於洪國榮事,尤有所痛心者。

    厥罪實犯於惡逆,而其罰乃止於放還。

    高臥山水之鄕,偃仰惟意,厚占田土之賦,豪富自如。

    貨財誘人,交通京洛,依舊是權貴樣子。

    根基已固,淵藪漸廣,不知何樣禍機,伏在何處,而近日則恬嬉尤甚,懲討之事,擔閣一邊。

    嗚呼!此何事也?請亟允臺啓,仍施當律,永絶禍亂之本焉。

    向來爲國榮特命營第也,至有禦筆扁揭雲,此誠過中之擧也。

    噫!禁門咫尺,大起華構,水衡費錢,曹郞董役。

    跨據通衢,逼瞰宮闕,咽喉要路,俯臨車馬。

    甍桷之穹崇,制度之奢濫,已非人臣之所敢居,而況又禦筆奉安,事體莫重,而奉揭於不當揭之地。

    請亟命有司,奉還其所揭之額,而仍命毀撤其家舍焉。

    國典之以田宅、奴婢賜與臣僚者,以其人之名登盟府,功列鐵券,酬其勞勩,與同休戚之義,而於國榮所嘗賜與者,至於六百結之多雲。

    噫!此何擧也?殿下所以厚於國榮者,謂其有《明義》一部書,而渠乃沮遏大計,陰懷異圖,卒有無君之心,而罪關宗社,則尙何有前功之可紀,殊錫之可論乎?從古,勳臣之家,雖有賜與,終若罪大惡極,則還屬之例,班班可考。

    矧乎國榮之當初賜與,有乖典例。

    目下負犯,難容覆載,則無名之土、非常之典,忽然幷行於兩司爭討之日。

    國體所在,寧有是理?請命有司,還收成命焉。

     批曰:「扁額收入,從之何難?而堂宇毀撤,無幾暴殄?至於尾附之請,謂之不愼於始,可也。

    」 2月27日 ○庚午,以兪彥鎬爲江華府留守。

     ○召見承旨。

    上命同副承旨鄭志儉,讀奏《大學衍義補抄》。

    敎曰:「予嘗偏好此書,隨時披閱,不知倦意。

    今方抄出其緊要句語,以爲常目之資。

    」志儉曰:「此書,專在治國之謨,而其文亦有識矣。

    」 2月28日 ○辛未,以具明謙爲三道水軍統制使,李達秀爲鹹鏡北道兵馬節度使。

     2月29日 ○壬申,行晝講,兼行次對。

    洪忠道暗行禦史李鼎運,庚子九月,承命廉察,至是復命,進書啓。

    領議政徐命善啓言:「洪忠道暗行禦史李鼎運書啓,有三件覆奏者。

    其一,土豪武斷之弊也。

    洪州人邊鑑,出入量賊之門,無異骨肉之親,許多罪犯,宜在罔赦。

    禦史旣已嚴刑,請令道臣邊配。

    至於金悌行,渠以罪謫之人,或結契浦氓,或捧稅漁箭,冒犯罔利,不一而足。

    請令該府,拿問科罪。

    」從之。

    又啓言:「其一,沿江轉漕之弊也。

    蓋以船價不及於湖南,斛捧不及於下道。

    故過去船隻,擧皆厥避。

    聞年前,以作隊船事,惠廳關問便否於兩湖,而尙未變通雲。

    請令道臣,商量論啓後稟處。

    」從之。

    又啓言:「其一,簽丁難得之弊也。

    良民,多隱於士夫之籬下;富戶,輒歸於官吏之契房。

    請申飭道臣,使之行會摘發,而若有如前掩置,因事現發,則該守令照律勘斷。

    」從之。

    仍敎曰:「繼自今,益宜惕念搜括,俾革舊弊之意嚴飭。

    」又啓言:「災年分俵,所關至重,而近來守令,無難犯手,至登繡啓。

    請犯法守令,照律嚴繩。

    」從之。

    仍敎曰:「災結私用,尤非尋常不法之比。

    湖西如此,他道可知。

    令諸道道臣,一一審覈,劃卽狀聞。

    」又啓言:「驛路凋殘,專由於復戶之預賣。

    故向來海西、畿甸之防禁,不啻申嚴。

    今覽書啓,湖西之一邑一驛,尙有犯者。

    請令備局,發關査問於各道,犯者使之嚴繩。

    」從之。

    仍敎曰:「繡啓,吏兵曹自當回啓,而其中洪忠前前兵使申大謙、前兵使李得濟,不必待回啓而處之。

    予則曰此二人之爲是任,無異特除。

    一則滌瑕,一則擢用。

    渠輩之悸恐效力,百倍他人。

    雖於升合之穀,宜不敢擅自下手,則渠輩兩等逋欠,反作若是夥然。

    設令虞候不能察,吏屬有所犯,身爲主將,漫若不省,亦豈差遣之意乎?似此無狀不法之類,若不明施懲惡之典,後雖有滌瑕擢用之人,皆將自同無故之人,惟以罔公肥己爲事。

    其弊豈但止於忠閫一營?該兵使,令該府嚴問口招。

    」李得濟等,旣納供。

    得濟奪告身,大謙放。

    吏曹判書李衍祥啓言:「靑陽縣監李命瑀、槐山郡守成光默、南陽府使李宜老,俱係不治,先罷後拿。

    黃澗前縣監李運永、舒川前郡守柳知養、陰城前縣監洪若浩、永同前縣監尹昌柱、扶餘前縣監申大權、坡州前牧使李章漢、報恩縣監權濟應、仁川府使尹心緯、前府使金謹行、淸安縣監李勉基、泰安郡守樸瑬、全義縣監李得源,不法之罪拿處。

    洪州牧使閔台爀、大興郡守樸華源、栗峯察訪白師謹,請幷罷職。

    林川郡守李義綱,請陞敍。

    」從之。

    拿問諸倅,分等勘罪。

     ○奎章閣直提學徐浩修啓言:「《閣志》,行將印頒,而《明史》曰:『郊祀駕幸,則內閣扈從。

    禦經筵,則內閣知經筵。

    』《閣志》所載陪、扈起居之例,卽皇明法意,而惟閣職之不兼經筵,終乖古制。

    臣意則正二品提學,兼知經筵,從二品提學,兼同知經筵,直提學,勿論二品、三品,俱兼參贊官,直閣隨本品,而兼侍講、侍讀、檢討等官,待敎亦隨本品,而兼司經、說經、典經等官,一如弘文館然,後體貌乃正。

    請下詢大臣處之。

    」敎曰:「事係官方,銓官與大臣,論理稟處。

    」 ○召見承旨、閣臣。

    內閣提學金鍾秀曰:「向來洪守榮錄用傳敎,聽聞不無憂歎,而渠祖罪犯,自上旣不宣布,而勘斷。

    又於麟漢,爲應坐之外,則以聖上仰體慈心之孝,容或如是。

    至於洪樂任等,照擬之敎,爲今日臣子,孰肯奉行乎?」敎曰:「洪守榮調用之敎,寔出慰慈宮之心,而至於洪樂任之事,廷臣之不欲奉行,無怪其然矣。

    」鍾秀曰:「臣之所大懼者,自國榮罪惡彰露之後,逆黨餘孽,妄意《明義錄》,義理或爲搖撼之道,邪說紛然,或因此傳敎,又加一層也。

    且如《明義錄》外,大義理關頭,此輩或敢萌心於煽動疑亂之計,可勝痛哉?此等建天地義理,何關於一國榮哉?」上曰:「大抵以古之庚申、己巳諸賊言,則不過黨論層激,馴緻逆獄,而至於《明義錄》及其外大義理,眞所謂建天地、亘萬古,而不易底義理也。

    豈可以出一國榮而有所撓奪乎?第近來兇逆層出,大獄屢起,至以一逆字名目,便成一副當圈套。

    毫釐或差,忠逆立判。

    一擧足之間,混同驅去,未及回旋而已。

    落在這圈套中,小則身名僇辱,大則家族湛滅。

    是以人皆惴惴,若不自保。

    忠逆義理之間,初不敢容易下說,然而失志不逞之餘孽,不無伺釁煽動,疑亂眩惑之慮。

    卿之此奏,儘有所見。

    予意則俟正論之復出,以破一世疑惑也。

    」鍾秀曰:「由黨而爲逆賊者,是皆傳襲詿誤,有以緻之,而豈有如《明義錄》諸逆之天生梟獍乎?雖以《明義錄》外大義理言之,當初地處之言,足以取信者,白地做出邪說,上累睿德,下惑群聽。

    邪說之源,起於此。

    故到今《明義錄》,逆黨餘孽,爲伺釁譸張之狀,臣亦略有剽聞。

    今之爲邪說者,蓋不但向來一種兇徒而已。

    誠非細慮矣。

    」敎曰:「卿之慮此,果然矣。

    爲今之計,不可無息邪說之道矣。

    」鍾秀曰:「今無別般道理。

    旣不可摘發施法,亦不可煩複誥諭。

    自上但於筵席之間,明視聖意,使一世曉然知之,則自當爲寢熄之道矣。

    」上曰:「今日上下酬酢,搆成一通,輪示朝臣。

    」 ○命直提學鄭民始,釐正外閣諸務。

    敎曰:「外閣設置之法意,至密且嚴,卽古秘書監遺制也。

    秩是弘文、成均,官有校理、正字。

    綜經籍、校古今,選淸任重,伯仲於兩館之銜。

    史稱秘省,多文士,秘書不是監雲者,正謂我朝官制也。

    豈可以近日之荒廢不修而因仍抛棄乎?凡事先立其規模,然後節目可成。

    外閣則不然,規模自在,節目多壞,若其釐正散冗之事,繕理破弊之政,可謂當務之急。

    提調適値在外,一直提學爲釐正堂上兼校理,仍兼掌務官。

    與之相議,一新矯弊,以至書籍,亦皆逐一反校後,自內閣草記。

    此外可以稟處後變通者,登對時論理陳達。

    」又敎曰:「本閣一提學,旣有筵白。

    又有下敎者。

    此後若當外閣兩提調在外時,在京首直提學,權察外閣事,以爲督勵之地。

    事係更張者,則使掌務官,議于提調決定。

    」 ○敎曰:「三道繡衣,今已次第復命。

    周諮之際,各有長短,而若言外方事,要皆不畏法則極矣。

    其中以穀簿及刑具言之,年來申飭,不啻煩複,毋寧失之於嚴,不欲失之於寬。

    前後守宰、邊將之以是抵罪者,殆乎項背相望,而猶復不悛,冒犯若前,此無他。

    謂朝廷不可知,謂上營不能察,前官之習,後官踵焉。

    如是之不已,雖盡汰邑鎭之長,決無所益。

    且又思之,每遣禦史,易緻僨誤。

    今後勿論其邑、其鎭,豈無不時抽栍,審閱勤慢之道也?此而現發,則犯禁之守宰邊將,姑捨是,不飭之監司、兵、水使,繩以重律,斷不饒貸。

    今玆之敎,非出於鋪張辭令,恐嚇諸道也。

    從近當有責實之政,欲以不息爲主體。

    予先甲之諭,莫緻後悔之歎也。

    」 ○召見回還謝恩正使茂林君塘、副使李崇祜,問燕中事情。

    塘等曰:「皇六子,最爲寵愛。

    皇帝方屬意雲,而皇六子,以皇帝之優待我國,有不愜之說雲。

    朝臣之見寵者,福隆、安和珅,而皇帝政令,甚嚴急,人心不無思漢之意雲矣。

    陝西一儒上疏,極言和珅怙寵賣權之事,至被赤族之禍雲矣。

     ○敎曰:「向於南邑守令,但令依律勘斷,非縱弛之意也。

    所犯不過穀包欠縮與官事做錯而已,處分之止此,卽是當然底事也。

    西邑守令之皆不抵罪,繡啓措語,未成頭緖故也。

    至於湖邑守令,無論本事之虛實,諸凡不法,無非無狀,當計贓者有之。

    當重勘者有之,不特此也。

    近來外邑,幸此朝廷之無公議,蔑法冒禁,曾不畏忌。

    今番則另當嚴治,少懲日後。

    以此意,分付該府,嚴加盤問,期於取服。

    亦以此傳敎,自備局措辭行會諸道,使之各自小心奉公。

    雖非繡衣,豈無考勤慢之政乎?況今諸道方伯,皆是新除。

    其所淬礪蕫率,另合惕念處。

    俄下有旨,表裏參看,無至故犯之境。

    」 三月 3月2日 ○乙亥,敎曰:「近來泮製,無通方外之命,則隻以圓點準點,儒生應試,而聞未準三十點者,不無混赴之弊雲。

    若此則安用圓點爲哉?令泮長嚴飭。

    」 ○召見回還謝恩書狀官尹長烈。

     3月3日 ○丙子,敎曰:「奎章閣提學,昨年因大臣獻議,與兩館提學,通同掌試,已有定式。

    主試尙然,況同試乎?此後大提學或弘文、藝文提學,持試題詣泮宮後,他館提學牌招時,本閣提學,一體牌招,同參考試。

    」 ○設三日製于泮宮。

     3月6日 ○己卯,上詣大報壇,行禮奉室,仍詣景慕宮展拜。

     ○敎曰:「奉室展拜,及由弘化門,詣景慕宮時,皆稱動駕,而侍臣之不參,事涉踈漏。

    年前動駕日,此後依例成班隨駕,已有筵敎定式,則三司諸臣,無一人來待,不料執法之地。

    有此蔑法之擧,不入來三司,一竝禁推。

    」旋命竝罷職。

     ○以鄭尙淳爲同知成均館事。

     3月7日 ○庚辰,晝講。

     ○知經筵事鄭尙淳啓言:「臣自西藩來,請以本道事仰達。

    道內列鎭,穀多民少。

    春糶後,或値歉歲,則鎭民間,有逃避不納之弊。

    不得不分排徵捧於餘存土卒,而畢竟不能盡捧,自緻虛錄,鎭民亦爲過半空虛。

    臣意則各鎭糴糶,勿委邊將,自本邑主管擧行。

    毋論邑、鎭民,通融分給,則餉穀自無虧欠,鎭卒亦復安集。

    臣謹當與大僚,叨加商確便否,更爲稟處矣。

    」從之。

    又啓言:「本道馬軍,殆過五千餘名,而過半無馬,臨時賃貰。

    其中或有立馬者,而俱是駑駘,難責馳突。

    臣意則革罷馬兵,換作步軍,俾有實效。

    恐合事宜,請令新道伯,細察事情,論理狀聞後,令廟堂稟處。

    」從之。

     ○承旨趙時偉啓言:「密符齎去,事體至重,而每當藩閫及防禦使,除朝辭赴任之日,隻使院吏齎傳者,有非重事體之道。

    請自今爲始,使宣傳官,奉命齎去,而院吏則隻奉諭書傳宣,以此定式施行。

    」敎曰:「所奏,實合予意。

    依此定式。

    大抵院吏事面,與該司之吏自別。

    錫號別駕,特恩也。

    齎奉諭書,重任也。

    此後雖無齎符之事,藩閫與防營,無或低視,然後不失本意,亦合新式。

    惟其祗受之際,傳給之時,事體無異前日,眞所謂使者雖微,王命可尊。

    如有慢侮之弊,自政院,隨聞論責。

    」 ○召見實錄摠裁官。

    敎曰:「十年實錄之摠裁官,親自編摩,必無更校之事。

    況大臣纂修,事體不輕。

    又是原任文衡所經手者,諸堂不可就此筆削。

    凡例之些少異同,何妨之有?今若逐行校正,又費許多時月,已校正正書,五年入刊後,先以此十年,直爲入刊,待畢印,繼刊以上年條事分付。

    曾聞大臣所奏,大臣纂修各年史草,別藏以置雲。

    令摠裁官知悉。

    依前別藏洗草時,使之奉詣。

    」先是,摠裁官李徽之,以文衡,主史事,上以戊寅以後,十年《政院日記》,授徽之,任其纂修。

    仍飭勿令諸堂郞參見,至是實錄印役方張,故有是敎。

     ○坡州前牧使李章漢,拿問納供。

    敎曰:「此等牧使,刑推得情,在所不已之擧。

    姑爲含忍,意亦有在。

    殺人償命,三尺至嚴,鍰賄公行,百計緩獄。

    惟此一事,在渠罔赦之罪。

    而薄勘酌放,可謂寬典之寬典。

    曾未幾何,繡啓繼發,直贓又如是狼藉。

    大抵行幸時用民力處,皆以經費會減者,朝家恤民之意,果何如?則渠雖無狀,寧忍犯手於升米、緡錢?而乃反不給價,此又不足,加報穀包,偸食公物。

    有一於此,固宜嚴處,而況各罪幷發者乎?且念春秋陵謁,幾民支應,其若不些,自在先朝,特軫民弊,許給儲置之穀,以償費用之資。

    渠亦有人心,貪欲雖曰弸中,此事染指?何其無良之甚也?若不別般重繩,無以戢他守令。

    謝我畿氓。

    此囚,爲先遠地勿限年定配。

    字牧之望,無特敎蕩滌,則雖於收敍之後,姑勿照擬。

    此乃懲一勵百之意,自該廳枚擧此判付,行會本道,別加嚴飭。

    秋行當有審探之道,如有犯者,幷與監司,而難免重勘。

    」 3月8日 ○辛巳,禁直諸臣應製,施賞有差。

     ○以禮曹參議李象靖,移拜刑曹參議。

    以齊陵修改,禮堂不備,命移授,仍飭令上來。

    象靖,世居嶺南,固窮讀書,嶺儒多從學。

    上聞其名,欲召緻朝端,故有是敎。

     3月9日 ○壬午,次對。

    領議政徐命善啓言:「因戶曹判書鄭尙淳,關西各鎭還穀,請令地方官糶糴,穀多民少,實爲鎭卒難支之弊,固不可不變通,而第僚相之意,以爲不便,備堂中,亦有甲乙之論。

    請下詢裁處。

    」右議政李徽之曰:「各鎭還穀,若使地方官糶糴,則在本鎭,雖無穀多之弊,地方官於本邑還穀之在外倉者,猶患不能盡爲照檢,況遠鎭之倉穀乎?其勢將使監色輩,任自出納,爲弊不些。

    且鎭卒,以倉穀仰哺,而倉穀盡屬本官,則仕無所賴,其弊似或逃散。

    臣意則依前使本鎭主管,而若有人少穀多處,計其穀數,量宜使本鎭分還,其餘移給本邑及隣邑穀少處似好矣。

    」工曹判書李命植曰:「列鎭若曰穀多,本邑亦將穀多,爲弊則一也。

    不如嚴飭鎭將,使之依前擧行。

    」行副司直李柱國曰:「穀多民少,誠爲關西諸鎭之弊端。

    臣意則諸鎭還穀,量其多寡,以各鎭民磨鍊分給後,邑民受食之類,自本府,修成冊送于鎭將,使之收捧,則庶無鎭民渙散之弊矣。

    」命善曰:「前道臣,自西來,必當詳悉事情,而猶不如坐在裏許,爛漫消詳。

    請令新道臣,往復帥臣,探問於守令、邊將,論理啓聞後,更爲稟處。

    」從之。

    又啓言:「頃因湖西守令牟還擅分事,有牟還分留稟處之命矣。

    牟還之爲物,最善腐傷,若膠守法意,則易作庫中之塵土。

    且糶糴之間,不過數朔,故拘於事體,擧皆盡分。

    今若申嚴法令,毋敢違越,則倉庚之積,公然作無用之物。

    又若知而不問,一任擅分,則金石之典,反爲無實之歸。

    臣意自今年以後,牟還則無論大、小麥,許令盡分,以其實數,修送會案,恐合事宜矣。

    」從之。

    又啓言:「牟還旣以盡分定式,則牟還最多之邑,不可不先爲變通。

    請令諸道臣,或作租、或移轉,從便論理啓聞後稟處。

    」從之。

     3月10日 ○癸未,頒抄啓文臣講製追節目。

    〈奎章閣書進文臣講製追節目。

    一,講製條件,竝依原節目施行。

    講與製各有所最長。

    長於講者,未必長於製;長於製者,未必長於講。

    自今講製抄啓後,應講及應製,幷從自願分屬。

    一,無論試講與試製,太簡則有懈弛之漸,太數則無肄習之暇。

    每朔製,則親試一次,課試一次,而次數旣減三分之一。

    講則隻課講一次磨鍊,則不無作輟魯莾之慮。

    講冊自止,每次以前節目,中初再次合竝爲一次。

    一,講製分屬,雖出於各取所長,實下工夫,而亦不宜徒講而不製,徒製而不講。

    應講諸員,則每朔親試時,一體應製。

    應製諸員,則四孟朔課講時,一體應講,而講冊自止,竝依新定式擧行。

    一,精於文義者,未必習於句讀。

    應講諸員,幷許臨講,但取其識解之警拔,考據之淹博。

    至於應講諸員,旣使專意於硏經,則覃思探賾之暇,餘力足以成誦。

    竝以背誦定式。

    一,應講諸員,非謂不嫺功令,姑欲斂華就實,自願應講,而及其瀜通七書之後,精力旣富,藻思日新,英華之叢於外者,必多蔚然可觀。

    此後講員中,年紀最少者,七書畢講後,移付製述。

    〉 ○知中樞府事具善復上疏曰: 訓局設置之初,加賦結役,名以三手糧,而一營之接濟經費、軍兵之元料、兼料,皆出於此矣。

    自戊寅年兼料變通之後,一依節目,自戶曹,移送兼料米於臣營,歲以爲常,而亦就三手糧中變通移送者,非有別般劃出者也。

    己亥以後,度支該堂,托以經費之苟簡,終不劃送。

    蓋三手糧,初非割出於戶曹經費之中,則有何關係?而使數十餘年應行之例,忽地防塞乎?伏乞,亟令該曹,依例劃送。

     批曰:「該曹事似然。

    本局事亦然。

    然苟是當給不給者,則失在該曹。

    自本局行會該曹,爛商決定宜矣。

    」 ○敎曰:「近因江都內軍器別貯置事,取考列朝流來所奉璿籍、禦筆、禦製、金寶、玉印、玉冊、竹冊、敎命及典章文字文簿浩汗,不啻溢宇充棟,而又聞曾經禦史人之言,其中所奉典章文字之多,非史閣所比雲。

    可謂外奎章閣也。

    然而每年曝曬、奉審,中使擧行。

    本閣設置之後,事面自別,此後自本閣專當。

    凡有奉安,堂郞進去擧行,而曝曬則直閣、待敎中,一人間一年下去,一依宗簿、史局例。

    若此則外邑之弊,亦不可不顧。

    本府所在史閣曝曬,間四年一次擧行。

    」 ○特拜徐浩修爲江華府留守。

    敎曰:「昨於賓對,已提敎,而一則格例苟簡,一則當此本府、本閣有擧行之時,旣經閣職,可謂適會。

    」仍有是命。

     ○敎曰:「內閣之職,備顧問稽典,故設有考史之事,須兼春秋之銜,可以眼同擧行。

    況內而承旨、翰注、三司、六曹郞;外而八道都事、評事、五道文守令,莫不兼之,則內閣之官,尤不可不兼。

    此後直提學視弘文、藝文、直提學及副提學之例,付春秋館修撰官,直閣、待敎,隨本品,付編修、記注、記事官,著爲定式施行。

    如直提學、直閣、待敎之在,承、史、三司之職者,不必疊兼。

    竝令該曹,準此施行。

    」 ○移摛文院于都摠府。

    摠府還接昌慶宮舊府。

    摛文院舊在禁苑,移設於永肅門外局別將廳。

    奎章閣提學兪彥鎬上箚曰: 內閣之設,上奉聖謨,則遠倣乎龍圖、寶文。

    下養人才,則近參乎賢殿、湖堂。

    特紆聖慮,惟懷遠圖,申命閣臣,稟裁儀式,而至若移院于永肅門外,尤可見大聖人深遠之謨。

    蓋其職太親,地太邃,周旋起居,常有怵惕不自安者。

    此所以不得不移也。

    然其地勢傾仄,屋宇矮窄,儀雖已定,地無可施。

    如欲恢拓改構,則又非惜費之本意。

    是宜於稠廣之地,占得仍舊之所,而苟求可移之處,禁中諸省,惟都摠府有新舊兩所,而第是禦牒之所奉安,先朝之所嘗禦,臣以是趑趄。

    取考府中故實,則禦牒尊閣,初無一定之處。

    蓋自萬壽舊基,移于東所,又移於舊府,以至慶熙、昌德宮之兩府,遷徙無常。

    且伏見先朝庚辰,摠府禦製揭闆,則歷書自壬辰至甲午,除拜入直月日,而考諸肅廟朝日記,自壬辰至甲午時禦之所,皆在慶熙宮,則先朝之所嘗禦,卽慶熙之摠府,非昌德之摠府也。

    今以摠府,還之舊所,以本院移于此處,則可謂兩得其宜。

    況在孝廟朝,嘗因儒臣請移本館之奏,特命有司,相地改構,至今傳爲盛事。

    本閣事面,重於玉署,不煩營造,亦惎簡便,何所拘而不爲也? 批曰:「事不可不先立其大本。

    本閣設施,雖已有年,以館舍之迄無定所,諸凡規度。

    鹹歸末務,予惟方便之方,未得其衷,閱卿箚本之來上者,旣以職太親、地太邃爲懼,繼以費經用、營新基爲慮,攷衛府遷府之制,證玉署移署之請。

    予於是,竊有感焉。

    孝廟以前衛府住接,明是舊府,舊府之爲聖祖所禦之所,又可以仰認如卿之言,則此闕彼闕之府,皆是兩聖所禦之所,尤豈不奇且異哉?箚中所請,依施。

    伊今以後,閣與府處所當處之處,可謂一擧而兩得予賴卿稽古之力,多且大矣。

    旣移院,以禦筆書下摛文之院四字,揭于正廳,時、原任閣臣,進箋謝。

    」 3月11日 ○甲申,以兪彥鎬爲刑曹判書。

     ○左承旨徐有防曰:「內閣之曰堂、曰郞,終涉無謂。

    此後視玉署大提學、副提學之於玉堂,例稱號有命。

    內閣直提學旣視玉署之副提學,則直提學,亦當有入直之規。

    此後直閣、待敎,若不備,則直提學二員牌招,推移入直。

    牌則以本閣牌擧行,似宜矣。

    」從之。

     3月13日 ○丙戌,上謂閣臣曰:「內閣新創,規模先正,然後始可成樣,而非但閣務之修擧,近來年少文官,無論私室公會,初不拘檢,惟意放倒,以諧謔跌宕,爲能事,良可寒心。

    古不雲乎?『觀遠臣必自近臣』爾等,俱以近密,朝夕昵侍,從今以往,亟祛浮薄之習,謹飭自持,以爲朝廷之標準。

    」 3月15日 ○戊子,次對。

    敎曰:「再明日殿講後,當臨奎章新署。

    集賢故事,尙矣,近遵先朝臨玉署盛儀也。

    臨院日,時任閣臣及原任中,時帶經筵人,幷挾冊升堂。

    無經筵人,政院依侍講官、講書官例抄啓,與時任人及兼帶經筵人,分等侍講官講書官啓下。

    講說經義,敷陳治道,以至寡躬闕遺,朝政得失,雖非論思之任,是日是筵,無異應旨。

    苟有所蘊,俾各悉陳。

    禮數、儀度,略倣臨學宮之儀,兼考先朝臨署故事,仍又參酌有宋幸院事蹟,依博考例,論理草記。

    還來時,歷臨玉署。

    傳不雲乎?蓋取愛其禮之意也。

    」 ○奎章閣啓言:「取考玉堂故事,則先朝臨幸開講,前後屢次,而皆以入直儒臣擧行。

    乙未年臨幸時,領事、知事、儒臣、承旨、特進官、兩司長官、春坊,俱以黑團領入侍。

    又考《宋史》,則紹興年間,新建秘書省,車駕臨幸,其後又幸,與諸學士,觀閱屢朝禦書、禦製,晉、唐書畫,三代古器。

    竊伏念先朝故事,蓋倣冑筵會講之規,與今體貌不同。

    宋朝已例,事實略具,而儀文未備。

    惟是《五禮儀》之《視學儀》,可以參酌,故玆敢損益條件,仰稟睿裁。

    」 ○敎曰:「新署旣定,臨院有命,再明講會,雖謂之勝事可也。

    職是首堂,豈可不參?設有難捨之情理,卽日尋鄕,無所不可,下諭于奎章閣提學金鍾秀,使之及期上來。

    」 ○敎曰:「北道兩邑賑事,守宰果能精抄均俵,而道無餓殍之慘,民有回蘇之望乎?每一思惟,若恫在己。

    見今春序已暮,東作伊始。

    壯丁之可以作業者,種糧何以繼給?窮民之無以聊生者,粥米何以均俵?一或踈忽,不但名存實無,無若不賑之爲愈。

    自備局,別爲措辭行會,該道探察勤慢,從所聞據實狀聞。

    」 3月16日 ○己醜,奎章閣以相見圖式啓。

    敎曰:「昨見《圖說》,如尋亂絲之緖,無以理會。

    旁考事目,參看辨疑,移晷之後,僅始領略其曁。

    予誠魯鈍,難於分曉而然。

    時、原任閣臣,則極一代之選,況有博聞強記之工,一經眼必也不忘,行之無錯,而予之區區過慮,別有在焉。

    萬有一後來之人,不若今時,而原任員數,又至累十,必皆憚其氄瑣,嫌其繁縟,平居不曾講究,臨會輒令除禮,假使金科玉條,燦然俱備,祗作無益之禮。

    與其束之高閣,歸之弁髦,曷若更定易行之節,繼責壽傳之方也?大抵同等之中,有許多禮數,異等之中,亦有許多節次,禮似莫詳於此,而間又闕略者多。

    蓋時任直提學之於提學,拜于原任,揖于時任。

    此則時任反輕於原任焉。

    後進閣僚,見原任先進也,後進先到在堂,而先進追來至庭,後進不降迎、不隱避,此則閣中,又不若路上焉。

    蓋詳歸於褻,略歸於慢,由前由後,不可不證正紕繆,畫一成制。

    卿等一依俄者筵敎,四行每班,但於本班,行禮如儀。

    又若進前拜揖,則受者答禮亦如之。

    非大匡,雖於隔二三等之間,勿創別例,似合謀始傳後之體。

    自今日照此行之。

    原節目洗補,此非樂放縱、懷繩檢之意也,拘束維持,今以後可責效。

    卿等知悉。

    」 3月17日 ○庚寅,以李命植、徐有寧爲同知經筵事。

     3月18日 ○辛卯,行漢學殿講。

     ○幸摛文院,召內閣諸臣,講《近思錄》。

    上具翼善冠、袞龍袍,乘輿,自仁政殿,詣本院升座。

    儀仗分東西立。

    爐煙升樂作。

    引儀引閣臣入侍。

    提學金鍾秀、兪彥鎬、直提學鄭民始、沈念祖、直閣徐鼎修、待敎鄭東浚,由左就庭東拜位。

    原任提學李徽之、黃景源、李福源、徐命膺、直提學徐浩修、直閣鄭志儉、金憙、金宇鎭、待敎徐龍輔,由右就庭西拜位,行四拜禮訖。

    時任自東階陞。

    原任自西階陞,合班爲一行上殿,就講位。

    領籤進案冊,承旨傳捧跪進。

    檢書官授閣臣冊,命聽講,諸臣上殿。

    領經筵事徐命善,知經筵事鄭尙淳、金熤、同知經筵事李命植、鄭昌聖、侍講官樸天衡,侍讀官李時秀、李鼎運、李謙彬、柳孟養,檢討官趙鼎鎭、樸天行、權以綱、洪文泳。

    上曰:「《近思錄》,卽學問要旨,而《太極圖說》,爲開卷第一義。

    先讀此章。

    」念祖讀奏,陳文義訖。

    敎曰:「今日之會盛矣。

    新移本院,特臨此筵,要與卿等,一堂詢諮者,豈直爲談書說經而止哉?文義之外,顧今日可言者多矣。

    上自寡躬闕遺、時政得失,以及乎生民之苦樂、前辟之治亂,無事不言,無言不到,俾有所上下相益者,卽今日臨院之意也。

    若使登筵挾冊,隨例應文,則是不過一場閑說話,何補於君德、治謨哉?蓋講說,卽因言而起疑,因疑而釋疑,終至於感發人善心者也。

    是以朱子與象山,義理不同,門路各異。

    而白鹿之講,門人聽講者,往往有泣下者,言之感人也如是矣。

    今欲誦聖言而說聖道,以至于一分開發,則惟講說是已。

    今日當與卿等,盡日劇談,夜以繼晷。

    卿等盡言無諱,予當虛襟而受之也。

    」諸臣皆起拜受命。

    敎曰:「此書書名,卽《近思》也。

    先儒以是書爲四子之階梯。

    蓋學者爲學,先從近裏處下工,切問近思,自近及遠故也。

    旣名《近思》,則篇首先言性理之微蘊,恐非初學之所可曉,而有非近思之意也。

    大凡學者,雖於造道深篤之後,義理頭腦,性命本原,未嘗驟議而躐論焉。

    以子貢明悟之識,親炙聖門,已在升堂之列,而性與天道,則猶不得聞焉。

    以是究之,此書之首載《太極》,誠幾神章,中和說者,無幾近於說太高、語太邃之歸乎?說者,或以爲朱夫子編《小學》,而弁言元亨利貞、仁義禮智;又編是書,而首言無極太極、未發已發,特欲使初學者,知其名義,有所嚮往而已。

    此說近似,而視孔夫子罕言性命之義,不無疑晦之端。

    平日有何講究之義耶?」福源對曰:「孔門敎人,不出於孝弟,而至孟子始言性命。

    至程子,則論學論道之言。

    無非微奧之旨,非有異同也,時義然也。

    此書之先言道體,呂東萊序文已及之,而《中庸》,先說天命之性,亦此義也。

    」敎曰:「大體然矣。

    然則孔子敎人之次序、朱子訓人之階級,各有所異。

    其所以同異之義,可以分析而言之歟?」鍾秀對曰:「學者,須先識大綱,然後方有準的,可以下手,故朱子必以此圖,揭之篇首,此由於世級愈下,說得愈詳矣。

    」敎曰:「所陳好矣。

    蓋孟子之世,異端寢起,正道漸晦,孟子不得已而言性。

    濂溪之時,聖言旣湮,邪說益肆,濂溪不得已而言無極。

    此所以孔子不言,而孟子言之。

    孟子不言,而濂溪始言者矣。

    」彥鎬對曰:「聖賢敎人,詳略不同,其勢固然,而況學問之道,先知後行。

    苟不領會於性道之本原,則將何以下手用工乎?編書之法,不得不然也。

    」敎曰:「朱夫子之言,脩身大法,《小學》書備矣。

    義理精微,《近思錄》詳之。

    先儒又以爲二書,固望道之階梯,而自夫人騖詞章,此二書或罕寓目,雖欲入道,難矣。

    顧今之世,擧世之人,無端厥趨向之心,無淬礪濯磨之效,莫不弁髦是書。

    不徒不能字會、字義、句探、句旨,以至規模之大、節目之詳,初不硏究,體用本末、大小精粗,亦不講劘,固已可歎。

    而古之學者爲弊也,厭卑近,而務玄遠,好淩躐,而遁虛無,不歸於詞章,則歸於異端。

    今之學者爲弊也,竝與詞章異端,而不曾緻意而用力,凡屬文字之事,擔卻一邊,視如笆籬邊物焉。

    惜乎!此何故也?世稱我東文明立國,禮義成俗,治敎郅隆,儒賢輩出。

    是以末學後生,雖未力行於實地工夫,而童習白紛,出奴入主者,猶在於性理之糟粕、聖賢之言語,雖謂之家談孔、孟,戶說程、朱,誠非虛語也。

    至于後世,而衣儒冠儒,懸空說去,修飾邊幅者,亦可見遣風餘俗之尙有存焉。

    奈之何近日以來,此事亦廢?古有七聖皆迷之歎,而今則可謂擧世皆迷矣。

    經筵乏資益之望,黌舍絶絃誦之聲,莫非敎化不明之緻。

    予方反躬自省之不暇,而夷考其故,則上下之間,必有所以緻之之由矣。

    卿等,皆經幄近臣也。

    玆於敷示心腹,欲聞昌言之日,何所憚而不奏?以嘉言善謨,上以格予心之非;下以矯今世之俗耶?當內閣移設之初,特開經筵,選一代新進之輩,始創講製,卽予之苦心至意,或冀有一分補益者也。

    若使隻博虛名,終無實效,則創冗官之失,予固不辭,而是豈所期待於諸近臣者哉?君臣之間,貴在無隱,卿等皆以端方之士,旣登咫尺之筵,若無一言而退,則不但自愧乎心,豈可傳示於後也?今日所以振文風、回治道之要,可得聞歟?」命善對曰:「殿下臨禦以來,凡所以奬勸文士之方,靡不用極,而至于今文風之不振,豈無所由?蓋不待文王而興者,皆是豪傑之士也。

    衰世中豪傑之士,豈易得哉?不行勸懲之政,而能使自趨於導齊之科,自古未易。

    臣謂在今矯弊之本,全在於激揚二字。

    苟能激濁揚淸,使擧世之人,鹹知不文爲恥,能文爲貴,則人才可以蔚興,治道可以成就。

    此在殿下一轉移間矣。

    」敎曰:「顧今世級已降,治道漸下,不待文王而興,何可責之於今人耶?然而勸懲之言,大體好矣。

    格非矯俗之道,諸臣盡言之可乎?」鍾秀對曰:「今日親臨講會,誠盛事也。

    聖上果受啓沃輔導之益,而終有文風丕振之效,則今日之會,固非不幸,而倘或不然,則不過作一彌文而止矣。

    本閣規度,久未有定,而今番聖意懃懇。

    諸臣殫心,終得成就。

    臣於此,竊以爲喜,亦以爲憂。

    聖上臨禦以後,治法政令,皆不無始銳終弛之漸,而閣事之成就如此,其克有終始,從此百事皆如此事,則可無終弛之慮。

    此臣之所喜也。

    萬一不然,則本末倒矣。

    此臣之所憂也。

    」敎曰:「然矣。

    先儒有言曰:『井田必自一邑始。

    』蓋先之一邑,推之天下之意也。

    王者經邦,學者進德,必皆先從入頭處下手,然後乃可以取次做去。

    今予內閣之設置,亦此意也。

    振勵文風,皷動一世之效,將欲自一閣始者,今已六年于玆矣。

    近始略定規度,稍立儀節,庶或有循名責實之望。

    予之所以眷眷不置者,豈徒然哉?粵在光廟朝,始有內閣之名。

    要倣宋、明之制。

    中古以後,廢而不修,逮于先朝,始置編次人,畀以潤色絲綸之任。

    但職無定號,官無定規,雖有內閣之意,內閣之制,尙未復焉。

    今置此閣,非予創立,卽因國朝故事,略可損益者也。

    今幸儀文始備,而若使諸臣,不體予心,徒侈虛銜,則惟予右文之本意,適足爲益其浮文而已。

    此豈不大可憂也?然而修擧之政,隻行於一閣,而此外百度,則實有不承權輿之歎。

    委靡叢雜,莫可收拾,尙何望治化之成也?顧今國事,艱虞溢目,朝象渙散,而尙不得底定矣,生民愁苦,而尙不得拯濟矣。

    士氣益頹,將何以振作;人才漸下,將何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