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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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四名、蔚珍三名,分定起送,而皆托風濤之不慣,間多謀避。

    故抄擇時任掌,操縱素賂。

    候風津頭也,稱以糧價,收斂民間。

    採蔘則乙卯二兩八錢,丁巳五兩六錢,此在於採手善不善,則有難預料。

    』而今年搜討,越松萬戶,雖爲當次,依近例採蔘封進,則以三陟營將替送何如?」左議政李秉模奏曰:「目下蔘政,實爲苟艱。

    如使此蔘品良而採多,則果是不可已之策。

    而第其蔘品,比陸蔘甚劣,其勝於家蔘者幾希。

    此後所採多少,雖未可預料,以兩次行所採觀之,足可推知。

    而民弊也如此,搜討則依前以營將、萬戶按次擧行,採蔘軍入送一款,今姑置之,似合事宜。

    」從之。

     3月19日 ○丁醜,命皇朝人忠臣子孫,爲參班上來者,下去時給糧料。

     ○宣惠廳提調鄭民始啓言:「均廳補還穀元數,不過千餘石。

    且有各年停退,而耗條如例取用,元穀漸縮。

    請以湖南所在常賑米二萬石,移錄補還穀,其代則道內船儲米停退者二萬石,屬之常賑,還捧充補。

    」從之。

     ○以金載瓚爲議政府左參贊。

    李秉鼎爲刑曹判書,尋遞,以李緻中爲刑曹判書。

    鄭民始爲工曹判書,宋煥箕爲知敦寧府事。

     3月22日 ○庚辰,禦摛文院,親傳鹹興、永興兩本宮衣幣香祝。

    詣太廟、永禧殿展拜。

     ○敎曰:「今予夙宵一心,惟在奉先爲民。

    春謁今日始行禮,周旋出戶,少伸展省之誠。

    而還至通衢,召問貢市人弊瘼。

    初意則夜雨,雖是喜雨,通宵霢霂,道路泥濘,詢瘼欲於數日後爲之。

    雨與晴,葉望駐輦,見渠等。

    旣見之,若不以一分實惠霑及渠等,予心當愧乎否乎?禦極卄餘年,一事半事,無便民足民之可言,每對都民,背汗沾衣膚。

    今雖召見,特前例闆,外面文具,尤豈不靦然乎?所可幸者,挾路觀光者,皆帶蘇旺之容,此最萬幸。

    多般思之,無可施之惠。

    夜於齋所,適有念及於減分事。

    收租爲八九萬石內外,則例以減分草記,先朝各年巳例卽然。

    而冬春穀價,猶不過踴之,故特加軫念,隻減十五分一。

    猶不若不爲,以此心常耿耿。

    減分隻限今年,須卽復貢之意,已有下敎於渠等者。

    令廟堂,分付惠廳。

    」 ○門外米廛民等,陳瘼言,內需司明禮宮債用及各軍門貿米,爲難支之端。

    敎曰:「內司明禮宮債錢,一幷蕩減,內司發賣米,限年分捧。

    守禦廳禦營廳貿米蕩減。

    」 3月23日 ○辛巳,以李勉兢爲司諫院大司諫。

     ○遣承旨,敦諭判中樞府事沈煥之曰:「向者敦召,先示予意之有所定,蓋亦有待。

    待朝啓蹕,將祗拜宮庭,仍有洞諭於卿等者。

    反與不反,其從其違,都在洞諭後。

    卿須卽日入城,直簉齋所肅命。

    」 3月24日 ○壬午,展拜于景慕宮。

     ○敎曰:「大臣卿宰三司諸臣,齋殿門外,皆令來待,以今下洞諭綸音,宣讀。

    」敎曰:「凡今在廷之臣,孰不知《明義錄》義理之嚴於斧鉞,炳若日星?而其源之自某年所由來,則猶有未諦者。

    以其某年義理之不少,槪見於《明義錄》中也。

    如是而某年義理,與《明義錄》義理,看件兩作。

    向來筵敎,雖略眎其前後一貫。

    特以文字之未及渙發,使之曉解者,隻緣不忍言不敢道,至于今二十四年矣。

    玆因鄭妻之事,有此宣諭之擧,一則體昔年因心之友,闡揚聖德歸美昔年也,一則明《明義錄》義理之接續於某年義理也。

    大臣以下,聞此敎而曰,當乎否乎?奉承乎不奉承乎?達宵呼燭,來此誕宣,當亦有知予心者。

    承旨傳此筵敎後,不必強迫,亦不在多言。

    從違間指一歸奏。

    」內閣直提學李晩秀,承命奉出宣讀綸音,若曰:「昔我孔夫子,垂範立訓,爲典爲謨,以貽我後人。

    爲後人者,克述厥志,明徵定保,至于今有成法,《春秋》之義理是也。

    義者,宜也,理者,公也,以天下至公之理,行天下至當之義。

    語其大,天地莫能容,語其細,絲毫莫能破。

    其奕如垂,象易見,不難知者,莫先於尊君父誅亂賊。

    《春秋》作而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大倫正,大綱立。

    歷數千古,周鼎漢絲,卓然有不拔之勢者,夫子之功也。

    然其所謂大義,數十之微辭隱義,時措從宜者,精義入神,泛應曲當。

    譬如移步換形,有非一槪論。

    有功者抑之,有罪者縱之,跡未著而誅其心而奪之,志未就而恕其情而與之,在中國而或退之,在夷秋而或進之。

    故曰:『學《春秋》者,必默識必通,然後能造其微也。

    』拘禮之人,不足以言事,制法之士,不足以論治。

    誅亂賊,蓋所以尊君父也。

    而懿親之全,或有重於亂賊之誅者。

    彼一時此一時,互輕互重。

    《春秋》筆法,特書鄭伯之克段,聖人制事之權衡,蓋在於是。

    且觀於舜、周公之處象與管、蔡,又有可以認得者。

    若使爲管、蔡者,不與庶頑興戎,而無周室呼吸之虞,則曾謂周公之聖焉,而不若舜之全恩歟?雖以唐睿、玄間事言之,安樂隻廢爲庶人,太平初,勘以安置,蓋亦去古未遠,而猶有可觀者存耳。

    嗚呼!予小子銜恤茹慟,無樂乎南面。

    鐘鼓焉悽耳,袞冕焉泫目。

    而髮又星星然耳。

    春露方濡,來展寢宮,予將有垂涕而言之者。

    予旣居此位矣,凡係某年義理,豈敢不嚴以守之,講以明之?而亦不敢以一己之私,有所容假於其間者。

    誠以昔年之心爲心,歸義於昔年,闡徽於昔年,如壬子齋居綸音,卽其一也。

    此事猶尙如此,況於鄭妻事乎?肅肅洋洋,陟降臨止,已有祗告于於昭,孔邇之前心,非木石,當作何懷?夫《明義錄》一部,闡某年之義理也。

    其書雖成於丙丁,其源,蓋自於某年。

    以是予小子,奮枕戈之志,揚飾鉞之怒,不以事屬於自己而或忽討復之大義。

    顧今入此庭者,孰不領會?彼鄭妻雖曰昔年之同氣,苟有關於可已而不可已者。

    予亦粗聞君子之大道。

    何必旁引而曲援,有所措說於不當說之地哉?在丙申之初載,則不得不如彼,以明我先王之盛德,以彰我慈殿之陰功。

    而及至今日,又不可不如是者,一則體昔年之心也,二則體昔年之心也。

    顧小子之心,卽昔年之心。

    心法相傳,千古猶一心。

    嗚呼!昔年因心之愛,卓越百王,有未忍詳道者。

    且於丙子年間,講《通鑑》於德成閤,至《孝文紀》淮南王事,縷縷剖析之旨,在筵之臣,有泣下霑襟者。

    後生晩學,何以諦悉?至于某年以前,亦有不敢詳道,不忍明諭之。

    承聆逮覩者,今幸鄭妻不死,而旣老且病,與死等耳。

    以昔年所以某年以前,處於鄭妻之至情至義,默究而敻溯之,在初載則雖任他公議,在今日則必當有是擧。

    是擧之不足而又當源源如平昔,若不奉承於今日,敢雲紹述於昔年?漢、唐以往,聖遠而道晦,滔滔一轍,骨肉相殘。

    故朱子有『病死何哭』之語,以警後世爲人君者。

    大抵誅亂賊之義,人君之所樂聞者。

    夫夫也皆能言之,固無賢愚勇?之分。

    特於全懿親三字,便成忌諱,志士緘口。

    今欲用大舜處象之例,而體昔年篤友之心,以鄭妻之所坐,有今日之命釋。

    國史書之,野乘記之曰:『罪固難貰,屈法而伸恩者,以其歸美於昔年,闡徽於昔年也雲爾,』則蓋理之深造精微,而如日中天,光華普昭。

    此所以爲明義之大頭臚,而我國家億萬斯年之福,其將自今伊始矣。

    雖然至公至當底爲義理,則眞若有纖芥差殊於公與當也。

    體親心,一己之私也,立大防,萬世之公也。

    予豈或以私而害公?顧予旣遵我孝廟處世龍妻故事。

    自島而畿,自畿而郊,自郊而京,京第之留接,亦已有年。

    而幷與徒流案爻周而無其名。

    則到今命釋與不命釋,無異於皮不存之毛。

    目下時樣不誠之弊爲大,與其一味偸鐘,無若一番出場。

    且其移島移畿,又不係於本義理之毀劃與否。

    則予自有千商萬會,而於予心如可以恔矣。

    不但有恔於予心,仰惟陟降,悅豫在上,小子於今,始有歸拜之顔矣。

    今日之敎,不在多誥。

    所謂處分,旣無損益於大義,又無異同於年前。

    而於歸美闡徽,有一副當不易之義理。

    在廷群工,孰敢不將順之不暇?此猶爭執聒聒不已,則昔年之徽美,反有閼而不章之歎。

    雖緣予小子誠信,不能有孚於群工,是豈答天地敷錫之意,承陟降眷顧之志哉?曰是曰非,強事覶縷,予不忍爲也。

    雖一日二日,以至百日千日,仍留齋殿,見上下相孚之效,然後當還宮。

    嗚呼!揄揚先烈,用詔無彊,爲小子千一之會,旣幸且感,如醉若夢。

    風樹之恨,若將因此而少洩,金泥之牒,若將因此而彌光,則千載之下,亦當有亮予之心,服予之言者。

    今日諸臣,若不能言下便悟,予於二十餘年,自以爲陶鑄一世者,果何事也?予之扶植於某年之義理者,百倍於廷臣之扶植《明義錄》,而聞此敎者,不知此意,謂『或有傷於《明義》一部書,』則是予於某年義理,不惟不修明,實自予而漫漶也。

    臣而不能盡臣道,猶謂之不臣,況以予而不能,則天下寧有是耶?予有所秉,當與天下共之,進一步不得,退一步不得,加一層不得,減一層不得,伸一分不得,縮一分不得。

    此所謂義理者,公也,宜也。

    朱子待二程如師,而以肚裏橫卻一箇胡文定,曉解及門諸子矣。

    凡今之人,各於肚裏捨卻一鄭妻殺活,體今日之洞諭,彰某年之大義,惟以歸美闡徽爲心,趲向上頭立腳,則人皆可以爲誦習夫子也。

    大小諸臣,鹹須聽悉。

    」宣讀訖,左議政李秉模曰:「伏聞綸音中,屢千萬言,臣固不勝感咽。

    而但得借方寸之地,則亦有所仰達之辭矣。

    」判府事沈煥之曰:「綸音中義理至精至微,如臣不讀書者,未敢諦解。

    自今退而讀書,然後可以仰達矣。

    」上,命承旨出諭曰:「求對雲者,卽謂未出節拍之事也。

    一番濡毫,乃是迫不得已之擧。

    則俄者下敎後,南面北面,曰君曰臣,豈忍更提此事乎?綸音一出,前日之看作兩件義理,今始洞晣源頭矣。

    且於敵己以下,若謂爲親歸美,則爲他人者,亦不可更言其如此如彼。

    況是不忍言不敢提之事乎?大臣之求對,未知何事,而予則不忍更提此言矣。

    俄敎不啻丁寧。

    而如是強聒,此則不可以爲臣盡臣分言。

    到今雖大臣,敬禮有不可顧矣。

    」秉模曰:「臣於求對,非爲此事,而嚴敎若是薦降,臣不敢不奉承矣。

    」煥之曰:「向來以鄭妻事,初下傳敎,若還收,則當奉承下敎矣。

    」 ○三司諸臣請對,不許。

     ○召見時原任大臣及閣臣于齋殿。

    左議政李秉模曰:「俄伏承綸音下者,始知《明義錄》義理所由之源。

    而綸音一出,鄭妻之罪,尤爲彰露,則臣敢不奉承下敎。

    而臣之求對者,殿下靜攝之餘,臨禦齋殿:『雖一日二日,百日千日,坐待諸臣之承順,然後當還宮』爲敎。

    臣欲以此求對,而至承嚴敎,不勝惶悚。

    」上曰:「予臨禦卄四年,未嘗言某年義理。

    年前雖一番提說於筵中,而傳敎則今始初下者。

    以其不忍言不敢道之故也。

    爲臣盡臣道。

    鄭妻事,卿等豈不欲爭執,而予亦豈不思所以闡徽歸美之道乎?不得不如是爲之,俾知爲臣盡臣,爲子盡子之道。

    大抵《明義錄》,獨爲見行,不如寓某年義理於其中。

    然後可使一世,曉然知所由來之源。

    而今番綸音,一以歸美昔年闡揚聖德爲主。

    驟看雖難諦悉,而細究不難卞其精微處。

    凡今北面於庭者,若不欲以《明義錄》義理,寓待於某年義理則已,不然則豈忍使予更提此不忍言之言耶?先朝宣仁門殿座時,有嚴處分。

    故相金在魯以下,亦不敢不奉承聖敎。

    則雖曰同行異情,昔之諸臣,猶爲奉承。

    況今義理之愈爲彰明者乎?顧今凡事,每以姑息挨過,爲目前之計,不誠甚矣。

    鄭妻之入處京第,卿等果不知而然乎?此不可不一番出場,而且春謁後洞諭爲言,故今於齋所諭之。

    卿等而奉而行之,爲十分道理。

    判府事之俄者所請,向來傳敎還收事,今此綸音頒下之後,向日傳敎有無無關。

    卿以擧條陳達,則予當賜批收還矣。

    」判中樞府事沈煥之啓言:「臣之向來屛退,今者冒進,非敢曰進退俱得其宜。

    而區區秉執之必欲嚴大防明大義。

    向日之傳敎,實有不敢奉承者。

    今日之綸音,又有不敢不奉承者。

    誠以昔年之懿美,由是而益闡,麟經之徽旨,由是而益著。

    於是乎鄭妻貫盈之罪,無所逃於覆載之間。

    而《明義》一部之書,亦將愈見其悠久鞏固,永有辭於天下萬世矣。

    第伏念向日傳敎中,罪名全宥之句,及?昧二字,竊恐聖慮猶未及細檢。

    而四方之驟見者,若或錯認以厥罪之全宥,則其爲不逞輩蹢躅覬覦之憂,當如何哉?綸音一頒之後,所以裁量於處分之間者,亦旣昭揭日星,則前此傳敎之終靳收還,在本事,無所輕重。

    而其有關於日後之憂虞則如彼。

    伏乞聖明,特賜還寢,使大防愈嚴,大義愈明焉。

    」敎曰:「綸音足以徵信,傳敎可謂衍文。

    前此傳敎中?昧雲雲,雖指似宥非釋事面苟艱之謂,而易緻混看,卿言是矣。

    至於全釋雲雲,亦謂出置罪名之分揀也。

    然而其傳敎欲爲還收,則亦何可靳持乎?特許所請。

    以今下綸音施行。

    」煥之又啓言:「今日綸音,一篇義理,實出於《春秋》之筆法,臣等何敢贊一辭?而至如全宥全釋之句,終恐有合商量處,故敢此仰達。

    幷加三思,區區之望矣。

    」敎曰:「全宥全釋之本意,雖已詳言,酋以爲如何,則及今事端帖然,義理昭然之後,可必相持於無甚關係之句語乎?綸音中全宥全釋句語,以命釋改書下。

    此乃闡徽歸美,以外一以勉屈曲循,爲敬禮大臣之道,欲使卿等去就,綽有所據也。

    」 ○上,還宮,至觀旂橋,見泮儒祗迎,敎曰:「迎鑾諸生,歲後初面。

    捧擧案明日使之來待泮宮,待禦題出去應製。

    」 3月25日 ○癸未,以李邦一爲摠戎使。

     3月26日 ○甲申,以閔台爀爲司諫院大司諫。

     3月27日 ○乙酉,時原任大臣禮堂請對入侍。

    左議政李秉模曰:「慈宮問安平復,國家之大慶。

    而湯劑殿下必自內嘗進,故外間漠然不知。

    以已往焦遑之心仰度,則到今慶幸,有不可形言。

    外間旣不知也,故雖不得請直宿,自上屢朔侍藥,不可但以十月直宿言,而禮合稱慶。

    況聖候康復,莫大之慶,歡欣蹈舞,大小同情,則合慶稱賀,在下情與道理,有不可已。

    故臣等率禮堂仰請。

    」上曰:「慈宮患候彌留,自去臘至二月,首尾四十餘日,其時焦灼之心,難以形喩。

    自二月旬後,幸得差減,今臻勿藥之喜,寢睡水剌,猶勝於昨冬以前,慶幸不可勝言。

    予心必欲稱慶飾喜者,寧後於卿等?而藥院直宿後稱賀,旣有先朝受敎。

    且以慈宮撝謙之德,不欲張大,其在承順之道,亦不可強請矣。

    」秉模曰:「直宿非別事也。

    問安旣爲四十餘日,則比諸十日直宿,尤有加焉。

    合慶陳賀,實葉臣民之望矣。

    」上曰:「以其時焦遑之心推之,陳賀猶不足以稱其慶。

    而稱慶旣有受敎,賀儀勢難仰請。

    別下傳敎,而施賞典於藥院,一以爲飾慶,一以爲中外,鹹知平復之慶好矣。

    」判中樞府事沈煥之曰:「直宿不過節目間事。

    今番則無直宿之稱,而其間聖心之焦慮,一倍於直宿時。

    以此推之,今日之齊聲仰請者,不可不允從矣。

    」禮曹判書黃昇源、參判南公轍、參議金祖淳,次第陳請,閣臣鄭民始等,繼以仰請,上曰:「卿等今日之請,中外聞之,知有慈候之平復。

    卿等所請之言,亦足爲飾喜之道矣。

    」 ○敎曰:「大臣禮堂,以慈宮平復後賀儀事,求對陳請。

    而以予歲後四十餘日焦遑之下情,逢此夬復之慶,其爲歡欣忭祝,何以容喩?況典禮所在,飾喜伸誠之道,尤豈必遲待群請?而直宿滿十日然後,請賀論賞,先朝有定式受敎。

    則今番旣不直宿,賀儀不可擧行。

    至於提調及待令醫官等,不爲如例論賞,亦豈無參量酬勞之典乎?藥院諸臣醫官施賞有差。

    」 ○左議政李秉模啓言:「元子宮講學,近因諭善不備,未免間斷。

    春煦舒長,寸陰可惜,而右諭善李城輔,尙不上來。

    雖以衰病爲辭,前後敦勉之敎,未嘗施以虛禮。

    欲其待春登途,則以其仰體之心,似當從近入城。

    而顧今開講,不容一日虛徐。

    更下招延之音,期有幡然之喜,實爲目下先務矣。

    」從之。

    秉模又啓言:「右諭善雖於上來之後,逐日進講,恐難自力。

    謹依講書院已例,山林所帶則爲實諭善,正卿亞卿中差出左右兼諭善,仍倣賓客之制,推移進講。

    或値諭善有故之時,則僚屬二員,入對開講,如賓客不參時春桂坊陪講之規,則官制旣有依據,講規可無作輟矣。

    」判中樞府事沈煥之曰:「諭善實兼,參以國朝故事,旣有可據。

    講規如是然後,睿學可以緝熙矣。

    」從之。

    秉模曰:「前應敎李魯春、金羲淳堂下久次,而近來通政,亦甚乏人。

    此兩人地處文學,俱合陞用。

    」從之。

     3月28日 ○丙戌,考下館學儒生應製試券。

    居首諸人賜新印《春秋》,之次人許赴今年各朔日次殿講及到記節製,幼學則許赴到記節製。

     ○敎曰:「攷之國朝故事,文臣參下乏人,則例設春塘臺試取,武臣宣傳官乏人,則亦設春塘臺,以儒生對擧。

    近日因文臣之乏人,而行且陞遷,設科取人,古例可遵。

    而時値農節,秋亦當行謁聖,先就應設之試,合有拔尤之政。

    依先朝圓點儒生試取時先製後講之已例,到記製述則先取幾人,更試出榜,日次殿講則製講從願先取幾人,更試出榜,三製則通方外臨殿,備七試官試取。

    亦令諸生知悉。

    」 ○三司〈大司諫閔台爀、司諫曺允遂、正言尹涵、李敬參、掌令玄重祚、鄭澣、持平李東宇、南惠寬、應敎洪樂遊、副應敎尹序東、校理尹羽烈、閔命爀、副校理李貞運、南履翼、修撰韓用鐸、金履載、副修撰樸崙壽、尹益烈〉合啓曰:「鄭緻達妻,年前有出置城外之命,任便居住於城闉咫尺之地,此已萬萬驚心。

    而及承今番下敎,始知入置京第,繼而有出置罪名命釋之擧。

    噫!綸音頒下之後,此賊之由來罪惡,尤極彰著。

    而今日之意外處分,反歸寬假,大失刑政。

    神人之憤鬱益激,宗社之憂虞轉深,請亟寢罪人鄭緻達妻出置罪名命釋之音,依前還發配所。

    仍令王府,快正典刑。

    」不允。

     ○鑄字所,印進《恩杯詩集》,頒賜有差。

    先是,日次儒生講製時,特賜銀杯,藏于太學,命大提學洪良浩、大司成李晩秀銘之,下禦製序,揭闆于明倫堂。

    又命內閣諸臣,抄啓文臣及應製諸生,各賦歌詩,以詠其事。

    彙爲編,編首摠敍前後應製事實,付鑄字所印之,至是告訖。

     ○備邊司,以供上紙貢人所懷,啓言:「考諸地部吹鍊之例,參以貢人所陳之說,丁銀則論以八星,天銀則定以十星。

    丁銀十兩,代以天銀八兩代納,則星數旣無加減,後弊不期防而自防。

    以此分付,如或以丁銀措備之時,則自當依前以丁銀擧行。

    請一體定式施行。

    」允之。

     3月30日 ○戊子,慶尙道觀察使申耆,以英陽縣民家五十九戶,倉庫四十八間燒燼,馳啓,敎曰:「殘邑民情,爲之切矜。

    應式外各別賙恤,斫給材木,期於斯速奠接。

    」 ○書狀官徐有聞,進聞見別單:「一,使行自入山海關以後,卽聞燕商相傳太上皇已駕崩。

    而例於百日內祕不發喪,故外人未能詳知。

    或雲:『病患,今則少差。

    而朝或苦劇,夕又差減,夜又呻吟,晝又和平,日日如是,漸不如前。

    』傳說不同,轉相訛誤矣。

    十九日進京之夕,通官以太上皇旨,來傳『朝鮮使臣,明日當引見』雲。

    其日雖未引見,又於正朝分殿受賀,故都人亦謂『太上皇病患快復矣。

    』乃於正月初三日午時,通官之在衙門者,摘其帽上紅絡,道路來往者皆然。

    問其故,則太上皇,於當日卯時崩逝。

    而皇城之內,晏如平日,少無驚動之意。

    皆曰:『此近百歲老人常事。

    且今新皇帝,至孝且仁,太上皇眞稀古有福之太平天子雲。

    』一,彼中舊制,皇帝駕崩,則限百日祕不發喪,待新皇帝踐位後,始乃頒發。

    而今新皇帝之卽位,已歷多年,人心歸向,故不拘舊制,卽已發喪雲。

    而所謂喪制,元無幾日成服之節次,自皇帝以下,至於王公庶官之一應穿孝者,隻去帽上紅絡,着羊皮毛衣。

    而毛衣之內,皆着大布衣,其制如我國周衣。

    又其內則衣靑衣黑,自同平人。

    而始着大布衣,則入哭班次,謂之成服。

    初不待天子七日之限。

    且滿、漢之喪制不同,滿人則皆穿白衣,漢人則但百日不剃頭,皆無闕下會哭之例。

    一,順治皇帝,葬於薊州,康熙皇帝,葬於易州,雍正皇帝,繼葬於薊州,太上皇則當繼葬於易州。

    此是順治遺詔,以爲昭祔昭穆祔穆之制雲。

    一,太上皇葬禮,當在七月,而慮有潦水。

    且山向不利,將以九月定行。

    而自駕崩日計之滿百日後,靷往陵所,以待因山之期,已以九月十五日擇吉雲。

    一,已議定廟號曰高宗純皇帝。

    本當稱祖而稱宗者,出太上皇遺旨。

    高宗二字,亦係遺意。

    而祔廟則當在於山陵事竣。

    一,景山移殯日,臣等一行,迎哭於路左,皇帝轉身回視,仍慟哭俯首,若受弔者然。

    蓋彼禮,受弔時例爲俯首,卽緻謝之意雲。

    而尊卑之間,曾無此禮。

    或曰:『以禮義之邦,故優待如此。

    』或曰:『見外國使臣之迎哭,且念太上皇時優待之扣而然雲。

    』一,上年冬初,彼中輪疾大熾,痛者相繼。

    死亡之數,雖未能詳,而沿路往回時,見村閭民人,掛孝者甚多。

    相傳以爲:『今當太上皇末運,有此時令雲,』而亦卽乾凈雲。

    一,皇帝欲持服三年,宗室永恩等奏以爲:『天子之孝,與士庶不同,依以日易月之制。

    』皇帝諭:『以皇考鞠育深恩,昊天罔極,雖泣血痛心哀慕,終身尙難仰報。

    慈恩易月之制,寔不忍行。

    況三年通喪,載在《禮經》?惟諸王大臣等,毋得再請。

    其三年擧行之節,詳稽典禮,確議具奏,』竟以心喪三年,自斷磨鍊雲。

    一,皇帝今年爲四十歲,皇兄弟三人,卽第八義親王永璿,第十一成親王永理,第十七碩親王永瑆。

    皇子隻有一人,今十四歲,方定婚於古閣老滿人阿理袞之孫女。

    太上皇之孫,凡十二人,曾孫四人,元孫一人雲。

    一,正月初四日,旣遞和珅、軍機大臣、九門提督等銜,仍命與福長安,晝夜守直殯殿,不得任自出入。

    又召入太學士劉墉吏部尙書朱珪,珪則爲珅中傷,方巡撫江南。

    乃於初八日,下珅于刑部獄,數珅二十大罪,布示中外。

    諭曰:『朕于乾隆六十年九月初三日,蒙皇考冊封皇太子,尙未宣布諭旨。

    而和珅卽于初二日,卽在朕前,先遞如意,漏洩機密,居然以擁戴爲功,其大罪一。

    皇考在圓明園,召見和珅,伊竟騎馬直進左門,過正大光明殿,至壽山口,無父無君,莫此爲甚。

    其大罪二。

    又因腿疾,乘坐椅轎,擡入大內,肩輿出入神武門,毫無忌憚,其大罪三。

    竝將出宮女子爲次妻,罔顧廉恥,其大罪四。

    皇考眄望軍需,刻縈宵旰,乃和珅于各路軍營,遞到奏報,任意延擱,有心欺蔽,以緻軍營日久未竣,其大罪五。

    皇考聖躬不豫,和珅毫無憂慼,每進見後,出向外庭,說談笑如常,其大罪六。

    昨冬皇考力疾披章,批諭字畫間,有未眞之處。

    和珅輒敢口稱不如撕去,竟另行擬旨,其大罪七。

    前奉皇考勅旨,令伊管理吏部刑部事務,嗣因軍需銷冥,伊係熟手,以又諭旨,令兼理戶部,題奏報銷事件。

    伊竟將戶部事務,一人把持,變更成例,其大罪八。

    上年十二月,內奎舒奏報:「循化貴德二廳賊番,聚衆千餘,搶奪達賴喇嘛商人牛隻,殺傷二命,在靑海肆劫一案。

    」和珅竟將原委,駁回隱匿不辨,其大罪九。

    皇考昇遐後,朕諭令蒙古王公未出痘者,不必來京。

    和珅不遵諭旨,令已未痘者,俱不必來。

    全不顧國家撫綏外藩之意,其大罪十。

    太學士蘇淩阿,兩耳重聽,衰邁難堪,因係伊弟和琳姻親,竟隱匿不奏。

    侍郞吳省蘭、李潢,大僕寺卿李光雲,皆曾在伊家敎讀,幷保列卿階,兼任學政,其大罪十一。

    軍機處記名人員,和珅任意撤去,其大罪十二。

    昨將和珅家査抄,所蓋楠木房屋,僭侈踰制。

    其多寶閣及隔段式樣,皆倣照寧壽宮制度,其園囿點綴,竟與圓明園蓬島瑤臺無異,其大罪十三。

    薊州墳墓,居然設立享殿,開置隧道,緻附近居民,有和陵之稱,其大罪十四。

    家內所藏珠寶內珍珠手串,竟有二百餘串,較之大內,多至數倍。

    竝有大珠,較禦用冠頂尤大,其大罪十五。

    又寶石頂,竝非伊應戴之物,所藏眞寶石頂,有數十餘箇。

    而整塊大寶石,不計其數,其大罪十六。

    家內銀兩及衣物等件,數逾千萬,其大罪十七。

    且有夾墻,藏金二萬六千餘兩,地窖內竝有埋藏銀兩百餘萬,其大罪十八。

    附京通州、薊州地方,均有當錢店,査計資本,又不下十餘萬。

    其大罪十九。

    伊家人劉金,不過下賤家奴,而査抄資産,竟至二十餘萬。

    竝有大珠及眞珠手串,若非縱令需索,何得如此?其大罪二十。

    其餘貪縱狂妄處,尙難悉數,實從來罕見罕聞者。

    至福長安祖父叔姪兄弟,世受厚恩,尤非他人可比。

    其在軍機處,行走與和珅朝夕聚處,凡和珅貪黷營私,種種不法罪款之最悉。

    伊受皇考重恩,常有獨對之時,若果據實直陳,較之他人擧劾,尤爲確鑿而有據,皇考必於和珅,從重治罪,正法如從前辦理調親之案。

    何嘗稍有寬縱,豈當任其貽誤,軍國重務,一至於此?其扶同循隱,情迹顯然。

    如果福長安在朕前,有一字提及,朕斷不肯,將伊一倂革職拿問。

    現在査抄伊家貲物,雖不及和珅,金銀珠寶數逾千萬。

    但已非伊家之所應有。

    其貪黷昧良,僅據和珅之次,竝着一竝議罪,欽此雲雲。

    』其子之尙公主者,其壻之爲郡王者及婢妾奴僕,竝同時囚繫,仍封其門孥籍,而使第八王按其事。

    珅之別業,又在西山之海甸,亦令皇孫一人,按而籍之。

    珅之京第,寶玩山積,過於王府。

    皇帝初欲剮殺之,皇妹之爲珅子婦者,涕泣請全其支體,屢懇不止。

    大臣董誥、劉墉亦乘間言:『珅罪雖萬剮猶輕。

    曾任先朝大臣,請從次律。

    』皇上久乃可之。

    正月十八日,賜帛自盡。

    珅臨絶作詩曰:『五十年來夢幻眞,今朝撒手謝紅塵。

    他時水汛含龍日,認取香煙是後身,』遂縊而死。

    許令其家成禮殯之。

    珅子在獄數日,卽放召置闕中,是日始命往訣。

    而仍給頂帶,在家閒住。

    福長安亦同珅係獄,而籍其家。

    一竝議罪,擬和珅之次雲,而姑未出場。

    一,新皇帝自丙辰卽位以來,不欲事事。

    和珅或以政令奏請皇旨,則輒不省曰:『惟皇爺處分,朕何敢與焉?』是以珅亦恣行胸臆,至是處置明決,衆心悅服。

    又下一通諭旨,以爲:『朕所以重治珅罪者,寔爲貽誤軍國重務,而種種貪黷營私,猶其罪之小者。

    是以立卽辦理,刻不容貸。

    初不肯別有株連。

    惟其儆戒將來,不復追咎旣往。

    凡大小臣工,毋庸心存疑懼』雲雲。

    自有此詔,平日之趨附和珅者,始無疑懼之心雲。

    一,和珅專權數十年,內外諸臣,無不趨走,惟王傑、劉墉、蕫誥、朱珪、紀均、鐵保、玉保等諸人,終不依附。

    及珅敗後,其黨與幹連之人,雖不査治,而若其倚仗專在於王傑等。

    傑與劉墉、董誥,卽上皇時閣老,而慶桂、勒保新入閣。

    上皇第二子之長子綿二,新任軍機大臣。

    朱珪自南方巡撫所,承命還京,而閣老軍機大臣中,將匪久降旨雲雲。

    一,苗敎匪,自和琳、福長安戰亡後,賊勢亦浸衰,魁已就捕,餘者無幾,乍散乍合。

    而皇帝特欲使之歸化,姑不窮其巢穴。

    一,頒勅時,自禮部有順付使行之論,而侍郞多英武以爲:『如此重大之事,不可順付。

    且朝鮮,禮義之邦也。

    國王必當以順付爲缺然。

    』而事竟未諧。

    一,勅行臨發時,皇帝二次引見上勅曰:『以大臣頒詔外國,意有所在。

    諸凡貽弊之事,竝宜除減。

    』仍問還歸之期,對以三月內當還歸。

    皇帝以爲:『此則期限太促,宜以四月旬間還歸。

    』蓋太上皇梓宮,百日後出殯于陵所,故欲於移殯前還歸而然雲。

    以此之故,舊例勅行出去時騎站驛,還歸時騎私馬,而今番則往回時使之竝騎驛馬。

    勅行渡中江時,禦史出道,人馬雜蔔,竝令落後,使不得貽弊外國雲。

    而上勅之以漢人欽差,亦係近來罕例,莫非優待朝鮮之意。

    一,今番使行,適當太上皇駕崩之際,通官輩輒以爲:『新皇帝時,與太上皇時有異,爾國擧行,亦當十分小心雲。

    』而每以此爲徵索之端矣。

    及除夕之引見也,皇帝親手賜酌,初五日參班之日,卽令入參乾淸宮內班。

    且於悲撓之中,間一二日,輒以皇旨,頒賜奠餘及食物於帳幕,皆出特例,而係是王公大人之所未得之事。

    通官之接待一行,比初稍勝。

    及當熊、鹿、獐、豕、雉、魚等許多物頒賜之日,前擁後遮,觀者如堵。

    紫光閣頒賞,亦是特例。

    自此通官輩亦曰:『此是太上皇時所未有之事』雲。

    而更無徵索之計。

    」 夏四月 4月2日 ○庚寅,行抄啓文臣,二月朔親試,釋菜參班儒生應製。

     ○召見回還冬至正使李祖源、副使金勉柱。

    祖源啓言:「行中譯員,多不緊額數,使臣從者及乾糧馬駄太多,有來頭難支之慮,下詢大臣變通宜矣。

    」從之。

     ○淸國禮部移咨曰:「禮部爲移咨事。

    祠祭司案呈,恭照本年正月初四日大行太上皇帝駕崩,經本部具奏遺誥,頒發朝鮮國,請欽泒正副使。

    前往一摺奉旨,正使著泒張承勳去,副使著泒恒傑去,欽此。

    又經部奏,準遣使頒遺詔於朝鮮國,國王率群臣素服恭迎,止皷樂,使臣就館,不受宴饗各等因。

    又査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奉上諭:『朝鮮國感戴我朝之恩,虔修職貢,甚爲恭敬。

    凡大臣官員之差往彼國者,向有餽送儀物之舊例。

    朕以厚往薄來爲念,若令使臣照例收受,恐該國不免繁費。

    若槪不收受,又恐該國以使臣遠涉,缺餽贐之禮,有歉於心。

    著從此次詔使,始凡餽送白金儀物等項,悉按舊裁減一半,永著爲例。

    令該部卽行文該國王遵奉,欽此。

    』又乾隆元年五月二十五日,奉上諭:『嗣後凡有使臣奉差彼國,宜遵朕前旨。

    將餽送正禮如銀兩物件之類,裁減一半,至陋規所有都請別請等項,悉行禁止。

    不得私與一件,旣于功名,復負朕懷遠之恩,欽此欽遵。

    』各在案。

    今大行太上皇帝遺誥,頒發朝鮮國。

    現在欽差正副使帶回通官等,卽日馳驛,前往相應,將前奉上諭竝奏。

    準前案,一倂移咨。

    」 ○敎曰:「忠臣諸家,右副之家,卽血孫也。

    近見出納之地,地處之外,政合陞用,尙在緋玉,可謂久屈。

    右副承旨樸基正,兵曹參判除授。

    」 4月3日 ○辛卯,禦春塘臺,行文臣製述及人日製。

     ○蔔相〈舊蔔金憙、沈煥之,加蔔李時秀。

    〉以李時秀爲議政府右議政。

    上,命蔔相,左議政李秉模求對,請上簡。

    上曰:「在昔宣廟朝,嘗以相業相望相才,有下敎,而顧今人才渺然。

    兼此數者,雖不易得,才不借於異代,求之之道,亦不外此。

    卿居以人事君之職,卿意中,必有其人。

    」秉模曰:「臣諛淺,不知何以仰對矣。

    聖敎以相業相望相才爲求,而相望雖枚蔔前所有者,而相業相才,作相後事也,何以預料乎?惟聖簡如何。

    而先正及故奉朝賀筵奏之後,曾經吏判然後,始爲枚蔔之階,當以此履歷,歷擧仰對矣。

    鄭民始、金載瓚人望地位可合,宋煥箕雖不行公,儒賢自別。

    李時秀相門人而踐歷多。

    以臣所見,大體如是矣。

    」上,謂判中樞府事沈煥之曰:「左相所奏何如?」煥之曰:「四人地望履歷,罕有其比。

    臣亦無異見矣。

    」上曰:「首擧之人,不欲以相職加之。

    其次故相之子也,故相予所爰立者,而常以爲不易得之人。

    今其後承,已躋崇秩,至擬議於此職。

    而目下事勢,左相有獨賢之歎。

    此重臣間經大病,蘇健尙遠。

    儒賢則國朝故事,不爲不多,而前後職名,姑未膺命,有難遽畀是職。

    吏判則其家故相,亦賢大臣也,繼世登庸,甚好矣。

    吏判之從叔,與以判金吾,因臺疏遞解之人,雖未經吏判,亦好矣。

    」秉模曰:「兩重臣雖無冡宰履歷,比如臣無似,不翅優優矣。

    」煥之曰:「若論資歷,莫先於吏判已經者,而人苟可合,則何必以此爲拘乎?」秉模曰:「自上有爰立之擧,則惟在特簡之如何。

    而在下擧行,則多取吏判履歷矣。

    」上曰:「卿言如此,當以吏判爲之。

    吾之相定矣。

    」時秀,乃以吏曹判書入相。

     ○以徐龍輔爲吏曹參判。

     ○擢吏曹參判徐龍輔、江華留守洪明浩爲正二品,東萊府使金達淳、副護軍兪漢謨、承旨金啓洛、安嶽郡守樸載淳、義州府尹李基讓爲從二品。

     ○敎曰:「右諭善李城輔以實諭善稱號,大臣筵奏,已許施,古例之可據,與近例亦有樸諭善前例,單付下批。

    兼諭善二窠,特不過講書院兼諭善,與春坊賓客之例,內閣文任,吏曹已爲者,自可爲之。

    外此可爲之人,何論履歷?而此係通淸之職。

    長亞堂姑在未差中,令三銓,今政則問于大臣擬入。

    此後依賓客例,自銓曹差出。

    」 ○以徐龍輔爲左諭善,李晩秀爲右諭善,金載瓚爲吏曹判書,樸長卨爲司諫院大司諫,李祖源爲議政府左參贊,洪明浩爲刑曹判書,洪良浩爲工曹判書。

    明浩、長卨尋遞,以徐龍輔、李鼎德代之。

    中批李秉鼎爲判義禁府事。

     ○科次人日製試券,賦居首幼學金履度,箋居首生員鄭祖榮,竝直赴殿試。

     ○以閔台爀爲吏曹參判,李魯春爲吏曹參議,金近淳爲奎章閣直閣。

     4月4日 ○壬辰,敦諭諭善李城輔曰:「近因和暢,政欲招徠,適又援據舊例,以卿拜實諭善。

    此時勸講之任,卿其退處乎?且實諭善之職銜,卽兩宋先正之已爲者,近亦有樸諭善行公之例焉。

    予以爲貴矣,卿亦必榮之。

    爲卿便心登途,都憲之職,亦已體諒。

    況更欲上來,卿有留約?予固篤信之。

    卿須踐約,從近起身。

    」 4月5日 ○癸巳,禦春塘臺,行上齋生製述,還禦便殿,行日次儒生殿講。

     ○命講製儒生更試。

    敎曰:「到記更試,雖遵先朝圓點之舊規,至於講生,特用此例,意在拔例取人。

    講純通更試,賦居首生員申在明,直赴殿試。

    」 4月6日 ○甲午,復以李晩秀爲成均館大司成。

     4月7日 ○乙未,展拜于景慕宮。

     ○禦春塘臺,行新舊選抄啓文臣三月朔親試及試射,來禁衛春孟朔試射西北別付料試射。

     ○抄啓文臣試射居首嚴耆加資。

     ○以黃昇源爲藝文館提學。

     ○都堂行翰林會圈。

    五點,李存秀、洪奭周、呂東植、金邁淳等四人。

     ○以宋煥箕爲司憲府大司憲。

     4月8日 ○丙申,右議政李時秀上疏曰: 「先臣於壬寅春初,承台司之命,前後凡三入中書,而擢之以講院之舊契,寵之以儒相之隆褒。

    終始禮遇,逈出簪紳,千載之下,亦可想見君臣遭際之盛。

    邇來五六年間,臣之兜攬驟躐,殆無限漸,六官之長,遍據其五。

    而孤負日積,醜拙日露,每中夜不寐,怵然愧懼,不禁汗淚之交逬也。

    廼者金甌蔔命,此何等大事也,重任也?登筵諸臣,莫不俯首拭目,忽聞天語,俯及臣名,望單入而恩點下。

    臣於是,五情飛越,四體震掉,蒼黃逬退。

    如癡如夢,不謂淸朝論相之擧,緣臣而乖謬至此也。

    竊惟聖明,以先臣之故,不謂臣不肖,推疇昔之殊遇,有此日之誤恩。

    而今去壬寅,不滿二紀,兩世相府,於古罕聞,是豈我殿下眷念先臣,陶鑄臣身之至意也。

    且臣卽辛醜選講製文臣也,其身則雖濫躋卿月,而其心則猶藐然後進也。

    今乃一朝,置之百僚之首,將何以抗顔見竝武周旋之群彥乎?玆敢收召驚魂,披瀝寸肝,乞收議政爵秩,以垂生成之澤。

    」 批曰:「卿之先卿文靖,首膺講僚之選,今距戊寅,爲四十有二年。

    而先卿在台府十一年,又於八年之後,卿又作相。

    予之所取於卿者,卿克肖先美,易直子諒之心,足以康濟此時。

    昔於先卿拜相後,初疏之批,特以坐鎭雅俗四箇字,揭爲一篇之宗旨。

    而俗樣俗弊,比曩時不及萬萬,必也恢着規撫,牢着根基,集衆善而爲己有,使東西南北之人,有一技一能者,鹹以技能,願爲之用。

    卿則汲以引之,無適無莫,擧措之得宜在其中,而枉直不混,化理底平。

    予之望卿,亶在於是,卿其體予委畀之至意,安心勿辭,出而承佐。

    且況先卿未逮之志事,尤宜隨處殫心。

    卿若念及於此,豈必待備例更諭然後,始可幡然?自餘更在明日敦諭。

    」 4月9日 ○丁酉,敦諭右議政李時秀曰:「昨於疏批,先有槪及者,《宋史》所謂『卿王某之子是耳。

    』先卿未逮之志事,卿可以克紹,而予亦可以責之於卿矣。

    笙鏞下裡,以明我絺繡,卽先卿之遺乎卿也,戈鋋杯酒,以保我衿紳,卽先卿之詔乎卿也。

    以至躋俗於風流,懷民於袵席。

    何莫非先卿之有抱而莫展。

    則追先卿未逮之志事,副今日特簡之蘄望,豈非卿千一之盛時,而亦豈不爲公私之與榮乎?若予責之卿者,卽不過擧措得宜四箇字。

    誠以卿易直也,故暗室如通衢,子諒也故畏壘爲康莊。

    今日之言,是昨日之言也,何庸多誥?卿須體予慇懃之意,卽出肅命,弘濟國事。

    」 4月10日 ○戊戌,禦春塘臺,行翰林召試專經文臣殿講,抄啓文臣親試及三日製。

    翰林召試取李存秀、洪奭周二人。

    三日製表居首進士樸謙進,賦居首進士崔漢翼,竝直赴殿試。

     ○以李存秀爲藝文館檢閱。

     ○別諭壯勇外使徐有隣曰:「兵制田制之詳,莫備於有周。

    曰井牧之田也,曰伍兩之兵也,曰溝樹之固也,曰郊閱之限也,曰巡鼜之警也,曰壺涿之守也。

    於是乎不得已有用民之事,則自鄕遂三邑,至三等釆地,以次召發焉。

    環華城四五郡縣之移管於外營,如鱗比而毛櫛,卽有周之盛典也。

    當其設施之初,臨筵而提諭,頒綸而講確,果何如也?古之用武也,方募之始,則有差擇焉,馬隆之立標揀試是也,旣募之後,則有紀律焉,馬燧之練戌精卒是也。

    今聞差擇不精,而吏售隨賂,存拔之習,紀律不明,而民多受瘼,流散之歎。

    旗隊長之前頉而後役,面裡任之昔逸而今勞。

    簽一丁則追呼殆遍於一村,闕一額則侵撓至及於一境。

    所謂四衛諸軍,自稱『沛裡之少年,便做汾陽之驕兵。

    』灌田者不欲灌田,賃力者不欲賃力。

    許多弊條,難一二計。

    問諸邑倅,泛稱聞風而爭先,扣之村氓,不免蹙眉而相告。

    顧予爲華城事,事俱便物,物皆得之本意,豈亶然乎哉?朝家湯沐之地,桑梓之民,有此繹騷之弊,眞所謂不可使聞。

    卿其布諭諸邑,俾長吏知所警畏,俾小民得其安頓。

    」 4月11日 ○己亥,輪對。

     ○以鄭尙愚爲吏曹參議,趙尙鎭爲刑曹判書,李栢然爲慶尙右道兵馬節度使。

     4月12日 ○庚子,正言尹涵上疏曰: 「日昨三日製居首,乃不齒衿紳之樸謙進耳。

    此人薄有才技,交結匪類。

    昨秋應試時,胡辭亂說,滿紙寫進,語涉叵測。

    罪著不敬,而及夫士林聲討,乃反不勝悍毒,上寺祝髮之論,傳聞狼藉。

    聖明之世,豈容此輩冒濫?拆榜之後,大臣宜卽駁拔,而終未免泯默而退,竊爲之慨然也。

    請樸謙進削其科名,施以屛裔之典。

    」 批曰:「設如疏中雲雲,俾許自新,仍又人其人,實合於無物不遂之義,不允。

    」 ○左議政李秉模,以樸謙進事,陳箚引咎,批曰:「人其人,使之日遷善而不自知,乃化民成俗之一道。

    何可追提無情之罪,以阻來蘇之望也?卿之引咎,殊涉過當,卿其安心視事。

    」 ○右議政李時秀,再疏辭,批曰:「大臣當先器量,有器則有識,識進量亦進。

    予聞之,朱子曰:『自家在中央,上面也,占許多地步;下面也,占許多地步,左也方,右也方,前也方,後也方,媺哉斯言。

    』言其公也。

    予所以待卿,卿所以佐予,不外這一字。

    公之近乎仁,猶畏之近乎敬。

    凡百有位,非公不做,況於大官乎?無物我不偏陂,使群工偕和,卽日昨批諭之餘意也。

    卿之聞此,必有以犂然而翻然。

    亟斷來章,卽起出膺,以副予凝佇之想。

    」 4月15日 ○癸卯,以宋銓爲司諫院大司諫,徐龍輔爲禮曹判書,李祖源爲判義禁府事。

     ○遣備邊郞,諭左議政李秉模、判中樞府事沈煥之曰:「中書故事,凡於親臨科試,命官點下後,言送政院,改付標,大臣每必至爲難愼,雖於臺言侵及之時,亦或有先爲承命,筵中辭巽之例。

    豈欲自輕其身,不念處義之顚倒?而大臣異於庶官,先知勞逸之義,爲表正於有位也如是也。

    故重臣之爲命官,其例絶罕。

    左相之一番逡巡,事勢誠然。

    而領府在外,右相未出仕,卽今無故者,惟沈判府一人。

    固知耆耋大臣之勞於試役爲可悶,而不得已點下。

    則判府所愼,雖未知如何,知此而不爲入來,誠慨然。

    又爲點下於左相,而左相又稱病,判府稱病之前,稱病尙可。

    旣無他大臣之可爲命官者,則箚旣承批,又復不進,亦慨然。

    若此不已,臨軒之試,重臣之爲命官,將爲容易之例。

    似此有關國體處,不可無言。

    此後中書故事,謹守勿失。

    」 4月16日 ○甲辰,禦明政門,行春到記儒生製述。

     ○禦便殿,行漢學文臣、專經武臣殿講,抄啓文臣課講,春到記儒生殿講。

     4月17日 ○乙巳,更試春到記儒生殿講。

    居首幼學鄭度采,製述更試居首生員趙晉和,竝直赴殿試。

     ○副校理李貞運、修撰金履載上疏曰: 「經筵事體,莫重莫大,每日政院稟定來日視事,卽不易之古例也。

    向來適値本館下番之闕直,自政院稟停,則備員入直之後,所當如例更稟。

    而臣等之待罪直次,已多日矣,間亦有無故日字,而政院不復陳稟,不可但以做錯言。

    當該承旨,施以譴責之典,斷不可已也。

    」 批曰:「政院事極爲駭然。

    大抵近來,爾等便作閑官,政院擧行,亦不緻意於每朝應入之稟,後弊所關,誠亦非細。

    當該承宣罷職。

    」 4月19日 ○丁未,元子與兼左右諭善,行相見禮于集福軒,仍行講學。

     ○兼左諭善徐龍輔、兼右諭善李晩秀上疏曰: 「相見之禮,昉於三代,有士相見焉,有大夫相見焉,有士見大夫焉,至於以元良之尊,而下與臣僚,坑禮敷席而見,控手而拜,盛節也曠典也。

    顧臣等猥玷華銜,辭不獲命,乃敢升堂而行禮,繼又執經而侍講。

    仰瞻睿儀,動中禹度,恭承英音,如聆舜韶。

    及夫琅然俯詢,發難經旨,益仰緝熙之學,日新又新。

    臣等於此,龍光被體,愧汗透衣。

    夫一部《魯論》,何莫非冑筵服膺之資,而三益三損之訓,尤有切於今日。

    閭巷布韋,尙求益友,切偲琢磨,相觀以善,何況賓僚重任?乃以如臣等輩,苟然充數,將何以出入資益,左右輔導,對揚此友臣之殊寵乎?見今師傅諭善兩儒臣,夙負林樊之望,曩膺弓旌之招,一再晉接,資益弘多。

    而間尋初服,尙遲簉朝,政宜益加敦召。

    於焉嘉客,迨此舒長之晷,藉爲薰陶之力,庸副我聖上側席之思,克贊我元良惜陰之工,而使臣等追躡緇衣之後塵,時登承華之末班,則亦豈不與有榮乎?昔我肅廟在春邸時,賓客趙復陽箚請招延在外諸儒賢,以重輔導之任,祖宗朝崇儒之古規,禮讓之美風,斯可見矣。

    宗社億萬斯年之計,無大於此,乞賜採賜焉。

    且方今在朝在野之臣,孰不延頸拭目,思獻一得?而僚屬供職者,隻有數人,輪日入見,易緻不備。

    亦命博選讀書澡行之士,增置其員,以廣顧問之效,以見彙征之美。

    臣等之望也。

    」 批曰:「儒臣招徠之請,卿等言是矣。

    當更緻敦勉之諭。

    僚屬之出入講席者,隻是二人,亦依所請加選。

    」 ○敦諭行大司憲宋煥箕、行護軍李城輔曰:「兼諭善徐龍輔、李晩秀等上疏,請依已例,敦召在外儒臣之爲師傅者,其批可之。

    予於卿等,不以見職外職事強之者,俾卿等便意安心,時往時來,如前席之面諭也。

    都憲卿則近益康勝,足可作行,而諭善卿則其間凡百,亦更如何耶。

    顧今天氣不至甚熱,此時登程,必不爲憊。

    卿等卽起幡然,以副凝佇之想。

    」 ○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林栽洙狀啓言: 「古羣山七條弊瘼中,三條事,已自本道査實釐革,四件事,方與道臣,善處計料,而邑鎭不相管攝然後,似爲救弊之方。

    」 令廟堂稟處。

    備邊司覆奏曰:「該鎭之陞獨鎭兼營將,蓋爲山北舟師之分操,稍重其體貌也。

    未過十年,還屬久勤之窠,而獨鎭之號,分操之規,則依舊自在,故名實不副,弊端隨興。

    今此七條民瘼,營閫方爲次第釐正雲,雖無可論,邑鎭事勢,旣有主客之別,則所謂矯弊,難保其鎭長無弊。

    一依庚子節目,復作履歷之窠,不害爲互相彈壓悠久維持之道。

    以此意分付該曹,雖作履歷之窠,旣不割界分屬,如法聖、平薪之例,則戶籍磨勘之際,色吏誅求,勢所必至。

    此後自本鎭直爲收單成籍,移送地方官之意,請竝爲分付該道。

    」從之。

    批曰:「還作履歷窠事。

    言其舟師所關,則加德豈下於是?而何況安興之守城守餉,阿耳之邊地重鎭?言其體貌之所關,無些歇反復甚。

    而年前阿耳事,又非邑吏侵徵鎭民之比。

    三鎭姑未還作,則羣山之獨擧,得無不均之歎乎?若以差遣之時,另擇其人,如或無髣髴可合之時,有地處武弁,時或通瀜錯擬。

    須使萬頃之倅,聽節制於羣山,該邑校吏之作弊於該鎭者,令鎭將自斷推治。

    而所以節制之方,自本司與兵判,曾經道伯及武將,相議然後,枚擧草記。

    仍成節目下送,勘籍亦依平薪例。

    阿耳鎭稍重,體例一款,令關西帥臣,論理狀聞。

    」 ○先是,昌原府使李尙度疏論,土産之貢轉貿之弊,命道臣釐正。

    慶尙道觀察使申耆狀啓曰: 「進獻物種,貴歇不同,多寡有定。

    今若隻憑土産,有添送而無減給,則實有偏重之歎。

    先從海邑,分別土産與轉貿,再轉三轉,次次互換,量宜釐正。

    接境貿取隣邑移採之相距百裡內外者,措備比土産無甚難,竝令依前封進。

    陸邑則封進諸需,多是果品,幾皆土産,而或有三四邑互相侵貿之擧,故亦爲釐正。

    至於全鰒一種,道內封進,擧皆移貿於濟州商賈,來賣泗川者矣。

    近者蔚山、東萊,則因道臣鄭大容狀啓,俱以土産封進,而慶州所採,與蔚鰒無異。

    機張、長鬐、延日,與萊、蔚、慶三邑,海水相接,必不難得。

    巨濟、晉州、泗川,素稱産鰒,當以土産封進。

    昌原、金海、河東、固城、南海、熊川、鎭海、柒原,元無所産,今若爲八邑之釐正,移送他邑,則三邑元封,猶難充備。

    數外加定,初非可論。

    不得不依前貿封。

    而槪此添價,旣有流來措劃,無因此爲弊之慮。

    柚子則丙辰大風之後,應封之巨濟、固城、南海等三邑柚木,擧皆凍死,獨於晉州境內昌善島、赤梁鎭,有十餘株生全者。

    上三邑,竝爲移貿於此,故三邑所封之柚子,專屬晉州後,該州移採物種,量宜換送於三邑。

    而三邑柚木,間或有叢生者,差待成實,各還本邑。

    而晉州柚木,數旣零星,結顆亦有豐歉,萬一不足於元封之數,則臨時代封之意,狀聞計料。

    請令廟堂稟旨。

    」 備邊司覆奏曰:「進上物種之移來移去者,合爲二十三邑,苟非十分無弊,各邑似不樂從。

    而道臣之如是換定,必有的知而熟量者,竝姑依施。

    」從之。

     ○敎曰:「卿宰下大夫之先朝特除亞銓,或已經副學者,向者擢授從一品階。

    因此思之,取閱官案,在經幄侍從之列,於予之嗣服以前者,猶尙沈潛於綠袍之中,亦多其人。

    其所升秩,考之我朝故事與往牒,俱有可據者。

    先朝玉堂兩司之至今在堂下人,竝加一資。

    年七十內外之內而佐貳,其外之外而守宰,銓曹當次第照擬,而僉知加設擬入,使之謝恩。

    」 4月20日 ○戊申,禦春塘臺,行壯勇營試射。

     ○以前郡守宋時淵、司僕主簿樸宗羽、前牧使兪漢雋,爲元子宮僚屬。

     ○仍任前吏曹參判閔台爀。

     ○以金觀柱、閔養顯、趙德潤、沈能弼、兪嶽柱、尹在醇、柳雲羽、洪樂淵、金復淵、金箕象、金養根爲僉知,新資也。

     ○以丁範祖爲藝文館提學。

     ○諭善李城輔上疏曰: 「我殿下深念國本之重,丕闡輔養之方。

    爰據兩先正已例,特設實諭善美號,宜妙簡當世之宿望,而乃以如臣無似,擧而畀之。

    歷數從古,人臣殊寵,未有如臣。

    重以癃廢,末由奔趨,竊附古人以言替身之事,粗効世臣畢義願忠之義。

    恭惟我殿下,以卓冠百王之資,有上承千聖之學,寤寐熙皞,朝夕乾惕,而臨禦二十年來,治未徯志,事不從心。

    因循荏苒之頃,徒有歲月如流之歎。

    眞所謂明王之作,千載一時,而世道之降,如水益下者也。

    惟是希聖之志,罔或少弛,則皇極旣建,百度皆貞,不待功成治定,而卽自今日,乃唐、虞之世也,豈不休哉?農政綸音,謹已祗受,而素昧稼穡之方,莫效芻蕘之獻。

    第念昨夏旱魃,三南歉荒,九重宵旰之憂,靡不用極,而顧今中外,府庫枵然。

    營屯之廣占而小民受困,冗官之多設而廩祿難繼,生財無路,濟衆無策。

    數年之中,若値薦荒,則八方生靈,其將盡劉矣。

    夫思患預防,經有明訓,安不忘危,爲國深謀。

    殿下嚴恭寅畏,視民如傷,固以爲繼往聖開太平之基。

    而若復緝熙之敬,與天爲一,不息之誠,孚格神明,則將見上帝之申命垂佑,而景祿川至矣。

    何患於災害,何憂於饑荒?敢以是爲康衢之祝。

    古之聖王,奉三無私,以爲治平之大法。

    此所以天地合德,日月合明者,而參贊位育,無過於此,可不勉哉?殿下服禦菲薄,諸臣欽誦,而在下侈風,有識竊歎。

    伏願亟降明旨,軍民奢侈之習,一切嚴飭,則其於蓄財濟荒之道,亦將有補矣。

    推此以往,錙銖毫釐,皆加節省,減卻常供,蠲除冗費。

    如內閣刊書之役,姑爲停撤,另擇藩臣守令,務盡恤民之策,使恩澤下究焉。

    」 批曰:「昨有敦召之諭,今見辭職之章,欲緻之思,愈往愈摯。

    卿雖退處林下,卽喬木之家也,世祿之臣也,何異於在朝夙夜之賢?義不當固守東岡之陂,囂然無幡然底意。

    況於見叨之任,尤豈可逡巡於旣出之後乎?且宿諾鄭重,予所深信而竊企者,俟少間必卽登程也。

    予雖否德,所願學聖人,卿又以希聖二字,拈出爲第一義。

    仍又敷衍農政綸音祇受之由,惓惓於民生之回蘇,懃懃於氣候之時若,申之以節用足食之道,尤用嘉歎。

    更望從近強力上來。

    」 4月21日 ○己酉,以兪漢謨爲司諫院大司諫。

     4月22日 ○庚戌,行儒生殿講及製述。

     4月23日 ○辛亥,副校理李貞運、修撰尹益烈聯名上疏曰: 「《明義》一部,卽我東之《麟經》也。

    日前先朝侍從加資,麟漢、弘燮卽《明義錄》中元惡大憝也。

    凡係幹連於兩賊者,猶當嚴誅痛絶之不暇。

    況其子壻堂從,尙何可擬議於收錄之典?而今此沈能弼、閔養顯混入於恩資之中,臣等竊恐自此以後,隄防漸壞,義理寢晦,兇孽之徒,擧懷覬覦之志。

    伏願亟收沈能弼、閔養顯加資之命。

    」 批曰,不允。

     ○遞吏曹參判閔台爀,罷吏曹參議鄭尙愚,以李益運、李魯春代之。

    尋命台爀、尙愚仍任。

     4月24日 ○壬子,以申獻朝爲司諫院大司諫。

     ○敎曰:「十二侍從陞次,兩侍從姑在僉知中,烏在其進秩之意乎?凡除邑,若特除則爲外補,而用京職除授之例,亦有可據。

    兵使李普漢,以鷄林之直孫,在武兼時,以特敎除授縣令職。

    閔文忠奉祀孫,烏可不用鷄林直孫之例乎?前校理僉知中樞府事閔養顯,昌城府使見窠除授。

    雖非鷄林、文忠之孫,豈可一爲一否乎?前正言僉知中樞府事沈能弼,金海府使除授。

    」 ○校理李貞運、修撰尹益烈,以閔養顯、沈能弼事,陳箚徑出,下義禁府,敎曰:「顧今矯俗正習,其要先從箚啓疊出之謬例,欲爲釐正。

    至於一事之疊發,尤無意義。

    況所言者亦非大關係,不可不重言複言之事。

    則兩囚之忽於兩人,旣疏又箚,齗齗不已者,豈成說乎?凡事各有等級層節,陞資與外除,輕重自別。

    則昨日擧措,駭然甚矣。

    施以不敍之典。

    」 4月25日 ○癸醜,以尹師國爲刑曹判書。

     4月26日 ○甲寅,仍任大司諫申獻朝。

     ○修撰樸吉源上疏曰: 「臣於春間,以議諡事,厚被沈奎魯之疏斥,至今追思,尙切愧恧。

    伊日議諡凡七望。

    而故相臣金鍾秀之平生秉執,鹹推義理之主人。

    故重臣申應顯之前後章疏,痛卞忠逆之關頭。

    兩諡忠字,一世公議,人莫敢貳議於其間。

    而至於故相臣蔡濟恭,則獨奎魯謂之忠,而移時爭難之際,參坐諸僚,無一人更道其忠者。

    則豈可以奎魯一人之言,遽謂公議而輕加忠字乎?此臣之所以終始持難者也。

    奎魯疏中,謂臣把持一忠字,看作私物,予奪於愛惡之間雲。

    果使臣顯有予奪之意,則何不於卽席卞斥,明言其某也不當得忠字,某也當得忠字雲,而乃於議諡已畢之後,齗齗於章疏之間,至請更議蔡相之諡?臣未知此疏果由於己見,而其言亦出於公心耶。

    至於諫長,爲任尤別,苟不擇其人而久其任,則烏可以導之使言,盡其職責乎?諫長之數遞,無如近日,如是而尙何望其出言論事,以效一日之責乎?臣恐此後爲諫長者,擧懷圖免之計,莫有行公之人。

    伏願深軫責成之方,懋恢來諫之道。

    諫長之職,必令久任,其外言官,亦勿數遞,以爲開言路之一助焉。

    」 批曰:「遞易五諫長之中,未出代諫長,謂可久任乎?然則仍其任違牌勿罷,引避勿捧,以爲眞正久任之地。

    而此諫長,卽重臣之子,鎭日合啓,必當挺身登先,久鎖之臺廳,將使伊威,不在室,可謂爾言,食其效矣。

    此下當書勿辭察職。

    而向來館會事,爾必包羞,白晝禁門之外,無病而乘婦人轎往來者,考之館中故事,未之見焉。

    例批誠重難寄,爾量爲之。

    」仍又敎曰:「雖欲辭職,隻當就事論事而已。

    況旣往之事,無端追提侵逼,不念其有損事面。

    何可任他自爲?修撰樸吉源罷職。

    」 4月27日 ○乙卯,右議政李時秀,三疏辭職,批曰:「卿之書凡三上,而若批若諭,予亦三錫矣。

    士在巖穴,尙克幡然,相出相門,若是謙讓,未知袁楊故事,有如許否。

    世道朝象之彌綸也,民憂國計之經濟也,政須迪知眞諶之臣。

    日前寄語左揆,轉緻勉出之意。

    卿何又煩琅函,用備黃閣之應文?卽日簉朝,以答予側席之想。

    」 ○大司諫申獻朝上疏曰: 「臣於近日銓官事,竊有所慨惋者。

    夫停望拔望,銓官事耳。

    苟有可停可拔者,則顯言政坐,明白停當,固無不可。

    向來東壁之以二望擬入也,暗自存拔,潛毀公格者,已極駭眼。

    而又於今番陞資人書入也,固宜隨其多少,依聖敎奉行後,如有全數下批之命,則就其關義理存隄防處,拈出覆難可也爭執可也。

    而不此之爲,始也惟意抄刪,不思涇渭之別,終焉混同下批,自歸漫漶之科。

    由前而壅閉聰明,由後而虧壞義理,如是而何責乎對揚之方乎?當該銓官,施以刊削之典宜矣。

    追贈之典,不輕而重。

    李家煥之父祖,當初贈職之時,以地部啓下者,必有所據而然也。

    家煥之濫躋正卿,亦多年所,而前後銓官,未曾有改贈之論,則公議之難愼,槪可知也。

    彼亞銓者,乘其獨政之時,肆然以天官贈秩,無難啓下。

    渠雖急於營私,獨不念公議之重乎?臣謂當該銓官,施以譴削之典,所贈官職,亦命勿施宜矣。

    李東馨之闖呈悖疏,爲世所棄,今幾年矣。

    一自其後爲銓官者,擧不敢檢擬。

    而忽於向者兵批而有衛將之擬,東銓而有邑倅之望,有若尋常無故者然。

    兩銓官捧現告嚴勘,以杜日後之弊,斷不可已也。

    日前兩儒臣之以一事而或疏或箚者,論其跡則雖涉於瀆屑,原其心則蓋嚴於隄防。

    而始下對吏之命,繼有不敍之勘,遽加摧折,不少假借,臣竊謂過也。

    伏願亟收兩儒臣不敍之命。

    」 批曰:「銓官刊削事,始雖未善周旋,何可竝論混同下批乎?當該銓官刊削及贈職事,重臣先代之初以地部者,由於偏私,則其所釐正,可謂後時。

    當初不審之銓官,從重推考。

    似此微細之事,無難侵人先故,殊不知絜矩之義。

    爾亦推考。

    當該兩銓官事,衛將邑倅,以其地處,不啻左遷。

    爾所謂悖疏,果何疏?爾何不念出悖入悖之戒乎?兩儒臣不敍還收事,入直玉堂,苟有可言,但當箚陳而已。

    不有館中故事,忽呈聯疏,昧例甚矣。

    翌又以箚一事,再瀆於矯弊正習事,下飭敎之餘者,對吏輕而不敍寬矣。

    爾之仍任,卽從堂疏,何敢辭職乎?此句語捧納承旨,爲先推考。

    」 ○遣承旨,傳諭于右議政李時秀,仍命待開門與之偕入。

     ○忠淸道儒生金魯性等上疏曰: 「太學之崇祀夫子,爲其師範於萬世也,群賢之配食聖廡,爲其羽翼於斯道也。

    斯道之大原大本體之而爲仁義,降衷之性用之而爲孝悌彜倫之常。

    自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以來,聖聖相承,前後同揆,治敎之所休明,風俗之所敦龐,皆是仁義孝悌本立道行之所緻也。

    至於吾夫子天縱之聖,紹述憲章,繼群聖而詔來學者,德莫尙焉,道莫大焉。

    而其要則不出於體之仁義,用之孝悌而已。

    當時及門之士,無不從事於斯道體用之間,而親炙承聽,立言而著明者,有子是也。

    乃其言曰:『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

    孝悌也者,其爲仁之本歟。

    』大哉!言乎。

    此所謂『有德者必有言,』而『君子之學,先立乎其大者也。

    』朱子曰:『有子想是重厚和易底人,』蓋其重厚,故深識乎本性之體,和易故明辨乎大道之用,超然能得此斯道之大原大本者也。

    是以,聖門弟子,猶嘗欲以事孔子事之,《魯論》諸篇,獨不書其名。

    子遊曰:『甚矣有子之似夫子也。

    』其德行造詣,寧不獲與於十哲之班乎?惟彼江西頓悟之學,乃譏孝悌爲仁本之語,使屈居於樊遲、巫馬之倫,而竟不得竝享於升堂之諸子。

    豈非斯文之欠章,吾道之不幸也哉?何幸千載之後,聖人有作,以堯、舜之德,處君師之位,睿學卓越今古。

    躬行心得而爰起,默契妙合之感。

    蓋其得之也深,故知斯人所立者大,蓋其行之也篤,故察斯言所本者重。

    特於靑衿赴試之時,命之題而開其端,百世未遑之典,若將有待於今日。

    猗歟休哉。

    伏願升躋於聖殿之上,使我八域之內,的知大聖人存道明倫之至意。

    則其所以正斯道維民紀,當自有爀然可觀者,誠不可一日緩也。

    」 批曰:「爾等所請,雖出於衛正道尊聖學,斯擧也在所重愼。

    爾等姑爲退修學業。

    」 4月28日 ○丙辰,次對。

    仍行儒生日次殿講及製述。

    居首進士趙鍾永,直赴殿試。

     ○右議政李時秀造朝,見于上,辭以不堪承當,上曰:「先卿予所爰立,而二十年內,卿繼而登庸,此國朝所罕有。

    卿心憂畏,安得不然?而自卿爰立,物情洽然,此卽所謂相望也。

    由是而做去,則相才也相業也,亦在於此。

    而目下時措之宜,惟在於彌綸保合,偕底大道,使擧措得其當而已。

    予所期望於卿者,亦不外於此矣。

    」 ○遞吏曹參議鄭尙愚,以李書九爲吏曹參判,尹行元爲吏曹參議。

     4月29日 ○丁巳,罷吏曹參議尹行元,以李魯春代之。

     ○以金載瓚爲弘文館提學。

     五月 5月1日 ○戊午朔,展拜于景慕宮。

    召見本宮都提調沈煥之、提調鄭民始、掌樂提調李書九。

    敎曰:「廟享則十四室將事之際,時刻頗遲,故奏樂亦隨以舒緩,至於宮享時刻稍速,奏樂之際,每欠遲久之意。

    故撤籩豆,送神樂章,前旣合奏,而俄亦以初獻樂章及進饌樂章,合奏之便否,有所詢問矣。

    今見初獻進饌兩樂章,則字句多寡,逈然不同,引入與初獻時樂章,則爲四字八句,五字四句,進饌樂章,則隻爲四字八句。

    勢難合奏於一時。

    今若以奠幣及進饌兩樂章合奏,則進饌樂章,隻加四字,合奏之時,可無長短不齊之慮。

    如是則行禮節次,雖亦加勝,而奏樂則可無迫促。

    令典樂輩,試爲肄習,自今夜大享,依此爲之可也。

    」 ○以黃昇源爲弘文館提學。

     5月2日 ○己未,遞漢城判尹李鼎運,以李膺擧代之。

    敎曰:「此人之所存聞於兩大臣之曾經道伯邑宰者,學行俱篤,鄕裡著稱。

    若在京華,則宜置邇列,以備顧問。

    間除一命,以其年老而家遠,旋因尋鄕,未及試之以百裡。

    其後特除知中樞,今又以摠管,騎馹上來。

    而召見於前席,其奏對周旋,益知前聞之不爽。

    申之以乞言之義,而擧止之雍容,尤所歎賞。

    昔於平壤有成均司業鮮于浹,定州又有漢城右尹趙昌來,近久未聞此等人。

    似此拔例擢用之擧,甚是欠事,而此人則以若所存,朝廷之所用,止於衛府樞銜,烏在其勤求之本意?而惜其年近九耋,難以內外職事責之。

    迨其上京之時,欲試之。

    大護軍李膺擧,特除京兆尹,牌招察任。

    」 ○敎曰:「日前賓對,始聞其事實。

    重臣旣經泮長淸選,其曾祖亦爲副學,則似此地處,在前間有筵稟闊狹之規。

    則度支例贈,雖由於不顧藉,而改贈之時,不稟徑爲,亦難免違式。

    且贈職與老職之闊狹,必皆大臣筵稟,然後爲之者,格例則然。

    以此以彼,改贈之銓堂,不可無飭。

    從重推考。

    臺章出後,迄無決末,事面不當若此。

    重臣李家煥贈職,仍以吏曹施行。

    」 ○執義沈奎魯上疏曰: 「向來諡坐事,臣已悉於前疏,今不欲更卞,而故相臣蔡濟恭樹立之卓,秉執之嚴,卽三大義理也。

    撐天亘地,塗在耳目。

    蓋其平生,先大王知之,我殿下許之。

    忠肝義膽之諭,日星昭揭,義三秉一之辭,婦孺鹹頌。

    雖平日操戈擐甲之類,莫不俯首弭耳,無敢容議。

    若使易名之典,初無忠字則已,厥旣有之,則有如故相而不得其字,更有何人,可以當此?彼吉源以爲,獨臣謂之忠烈。

    則此箇義理,獨臣一人知之耶?抑此大臣之義理,獨不以義理看作耶?未知外此三大義理,而復有何等義理?彼疏中所雲諡望,了當罷坐,非所可論者,言之不實,胡至此極?開坐於門鑰未下之前,至於三更,互相爭執,而緣臣人微言輕,終不見聽。

    故臣卽爲罷坐,直欲退出,禁扃已閉,無路擅出,不得已避坐狹室,更不參席。

    此非罷坐而何?亦可謂諡望之了當乎?彼吉源,視臣蔑如,強令下吏,入啓諡望,則該吏以爲:『今旣罷坐,未成完議,不可徑先入啓。

    』據執館規,不爲擧行,則吉源大加咆喝,除汰下吏,勒令入啓。

    而今乃曰:『僚員吏隷,莫不參聽,』渠雖急於自明,告君之辭,豈可如是誣罔乎?臣不勝其慨然也。

    嘉山郡守沈鏔,本以卑微,得除字牧,初已太濫。

    其在巨濟時,恣行貪墨,剝割海民,至被繡衣之論罷,則朝廷亦嘗洞燭。

    而曾未幾何,又差關西腴邑。

    不知銓官奚取於渠?政眼一出,衆目皆瞠。

    朝家懲貪之政,決不宜如是低昻也。

    臣謂嘉山郡守沈鏔,亟命改差,當該銓官,亦不可無警,施以譴責之典宜矣。

    」 批曰:「沈鏔事,令該曹詳考繡啓草記,果如爾言,則依施,銓官推考警責。

    爾其勿辭察職。

    」 5月4日 ○辛酉,吏曹判書金載瓚,改葬其母,上疏乞守墓三月,以終緬服。

    批曰:「固無不可從政之義,而義起緣情處,有時乎無於禮,而亦合於禮。

    雖未必引而爲式,卿之心,誠有可感。

    從違當否,欲一問於大臣而決之矣。

    」後於賓對,上,問于大臣,左議政李秉模、右議政李時秀曰:「雖是義起,特賜俯循,恐有助於孝理之政矣。

    」乃特遞載瓚之職。

     ○以李祖承爲吏曹參判,尹行元爲吏曹參議。

     5月5日 ○壬戌,次對。

    左議政李秉模曰:「臣於李家煥贈職事,有隱憂永歎者。

    近年以來,邪學日益熾盛。

    所謂權日身之類,今雖已斃,而其隣裡鄕黨之間,漸染猶復如前,至於湖南,亦不無煽動之慮雲。

    此蓋不究其本而但治其末,以緻流弊之如此矣。

    日前下敎,臣非不知聖意之所在。

    而臣家自臣先世,未嘗爲黨私之論,臣與家煥,往日無慍,近日無讎,豈敢有一毫挾雜之意,而近日邪說之害,駸駸益廣,思之及此,心骨俱冷。

    所謂追榮,卽立身揚名,以顯父母之事,而如家煥,卽爲邪學之魁,至於廢祭而滅倫,則宜其得罪於乃祖乃先。

    乃祖乃先,亦豈肯安受其貽贈乎?臣意則其追榮,亟命勿施宜矣。

    」上曰:「卿言雖如此,而予意則有不然者。

    設使家煥,眞箇有身犯之迹,旣許其自新,則不必以此爲罪。

    且其外補湖邑時,以賊刑治邪學者,其前又有陳疏自明之事。

    使如此輩人,轉相禁諭,以此贖愆,斥邪之效,必有勝於他人矣。

    今乃追論往事,不幾近於絶來蘇之望乎?」秉模曰:「聖敎雖如此,臣則慮無所不到。

    近來所謂一隊中人輩之詿誤,專由於家煥。

    而以其稍有文譽之故,莫不靡然從之矣。

    」上曰:「如追理反近於揚湯而止沸,豈若使正學大明,邪說自戢乎?從古無所於歸之蹤,抱才齎恨,擔卻中行底道理,輒多外入於異岐。

    所謂中人之名,進不得爲士夫,退不得爲常賤,自分落拓,無意於實地。

    間或有薄有才藝之人,不堪伎倆之所使,輒生妄想,專尙好新。

    所與學習者,非從事於經學之人也。

    以是其說易入,滔滔流弊,勢所必至。

    昔則敎初學之法,先以《大學》、《論》、《孟》、《中庸》、《詩》、《書》敎之然後,次及《史記》,傍及文章家。

    而反於是者,先從《左》、《國》、《班》、《馬》,然後始及經書。

    於是乎血氣未定之時,不聞菽粟茶飯之四德五常等說,安得不扞格牴牾乎?予每對蔡故相謂曰:『卿等親知者,自今先自經書敎初學,則凡係義理關頭,其所分曉,必不讓他。

    』故相以爲然。

    今之時弊,無論東西南北,彼此同異,擔卻日用常行之當然事,隻知有明、淸詭怪之體。

    以至稗官雜記,無不矻矻孜孜。

    所謂明、淸以後之文,雖欲多數誦讀,而決不可爲者。

    於是乎畢竟所得,當作何狀?小則隻是欺人取物,駔儈龍斷之術,故一轉而不得爲正學,再轉三轉而終乃流入於邪學。

    大則無父無君,爲鬼爲蜮,不能保其身而全其家。

    數十年來,喬木世臣之家,無事者幾希。

    言之及此,不寒而栗。

    雖似至無味極無意,居今之世,矯今之弊,必先崇奬正學。

    然後異端可熄矣。

    予於日前,偶見內閣所在形止案,則所謂邪學冊子,年前自玉署內閣,收來燒火,不知爲幾許卷。

    在前則流布雖廣,而未聞有漸染之患。

    忽於近日,如是肆行者,統而言之,則士大夫志趣不高而然也。

    又統而言之,則陽衰而陰盛,正學微而邪說熾。

    譬如螢爝之於白晝魑魅之於禹鼎,現其光而出其形也。

    近俗,恥言經術,專趨旁蹊,語到經學,視作謊譫。

    公堂稠坐,所言者淫褻鄙悖之說,而稍欲自好而擇言者,亦不過爲無弊無害之言。

    朝廷之上,亦不聞論學談經之士,良可寒心。

    適當右相爰立之初,亦欲言及。

    而取人之際,必求望實俱優,讀書飭躬之人,矜式朝著,一變弊俗,則如家煥者,雖反加擢用,有何害乎?今乃責之以不可謂立揚,至奪其已贈之榮誥,則非但太涉於迫切,亦豈足爲助於闢邪乎?」秉模曰:「聖敎必以崇正學爲先務,而今日邪學之害,譬如大病之人,外邪結轖,雖蔘附之珍劑,力不能及。

    必也彰癉竝行,刑法得當,然後始有成效。

    如家煥者,其在聖世,宜在流放之典,榮贈與否,初非可論。

    臣之今日所奏,實出於苦心所在。

    如不賜允從,則雖譴責臣,臣不敢辭,而如以臣言,不爲不可,則亟降處分焉。

    」上曰:「今雖斥一家煥,有何益乎?大抵予之用家煥,而深斥洪樂安者,有若好惡之顚倒者,然而予豈無涇渭而然哉?蓋樂安則伊時事端,乃在於欲用故蔡相之時,而予之欲用故相者,亦有所取。

    今番祭文,有義三秉一之句。

    而其文多至六十句者,蓋亦欲敍其受知奬用之由也。

    如樂安者,乃敢於其間,爲敲撼之計,用意逞私,投間惎郄。

    渠敢欲潛圖換局而然乎?雖如濂洛五賢從祀之請,渠敢以挾雜而爲之乎?作威作福,在予一人,則威福豈可下移乎?予方嚮用卿等,而設或有似此膚受之譖,予其可一毫撓動乎?予之一副規模,惟在於此等處之嚴斥。

    」秉模曰:「伊時則臣在江郊,得見其長書,而亦疑其有甚麿意思矣。

    然而洪樂安之用不用,固無關於此事,而樂安與家煥亦不必看作對疊矣。

    」上曰:「若使不知本事之人,從外驟觀,則以斥邪而反被枳塞,必將以爲刑政之倒置,而此亦卿等之所當闡明處也。

    至於家煥,則其廢祭雲雲,雖是一世之所宣傳,人言亦豈可盡信?近來則邪學何如雲耶?」秉模曰:「近日則天涯地角,亦相湊合,實有難言之慮,而無一分可以矯捄之術矣。

    」上曰:「朝廷之上,事事得當,然後根本立而元氣實,邪沴之爲祟者,不期退而自退矣。

    卿雖以大病之蔘附爲喩,而百病之自祛,實係於蔘附之滋益眞元。

    不然則四肢百骸之受其病者,豈可每症而各施攻伐之劑乎?且以內修外攘言之,雖未必專不留意於外攘,而其本則必以修內爲先。

    爲今之計,莫若退修本根。

    書則以經傳爲主,行則以孝悌爲本,入則事親,出則事君,勉勉循循於庸言庸行之間,勿爲淆薄之言,毋讀奇詭之書。

    以至於食不愧飯,寢不愧衾,平居而不愧屋漏。

    於世俗所謂無味之言,可笑之事,着力做去,無或一毫放過。

    然後庶可有收效之道矣。

    近觀朝廷之上,全欠眞氣。

    追計數十年間,習俗貌樣,已是判異。

    況可議到於千百年前乎?近來筵體放倒。

    朝廷如此,鄕黨可知。

    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初非二緻,則其居家之不能謹飭,又可知矣。

    雖以外面觀之,粲粲衣服,便成時樣。

    予嘗謂故相金鍾秀曰:『古人以士大夫,如市井爲憂,而今之士大夫,如胥譯雲爾,』則對曰:『非但如胥譯,乃如娼妓雲。

    』故相之言,有激而發,而若使其言有中,則豈非士大夫之羞恥事乎?卿之所陳,予亦不以爲過矣。

    而邪學固所當禁。

    禁之而不得其道,則適足爲貽羞之端而已。

    以今紀綱之不立,上下之不孚,有何禁之之效乎?一言而蔽之曰,反本而已。

    譬如近來農政之講究,人必笑其迂闊,而其實則此乃眞箇務本也。

    當今急務,宜從山林之下,窮經修行之士,加以禮遇,先自隗始。

    則豈無風動丕變之效乎?然而矯俗之道,亦貴時措之宜。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爲士者,固當如是。

    如或越俎於不當爲之地,瀆屑於不當言之事,則此亦諸不在六藝之科者矣。

    予自來不喜看雜書。

    如所謂《三國誌》等書,亦未嘗一番寓目。

    燕閑之所嘗從事者,不外於聖經賢傳。

    而年來漸覺眼昏,今春以後愈甚,字畫多不分明。

    如政望落點,亦費眼力,而以眼鏡臨朝,恐涉駭瞻,六月親政,亦難爲之矣。

    然而經傳上工夫,猶不敢自懈。

    凡今日出入近列之人,果能宣布對揚,以爲一分模楷之方乎?」秉模曰:「聖敎誠至當矣。

    第臣之所陳,似欠忠厚,而急於斥邪,有不暇顧。

    故相蔡濟恭在時,臣嘗勸之使自處以攻邪學之主人。

    雖使故相,聞臣今日之言,亦必不以爲過矣。

    」上曰:「李益運事,亦可駭然。

    貤贈之法至嚴,是豈一銓官所可低仰,而設令越例追贈,此何異於賊職乎?生前壽職之不得爲敦寧都正,必待筵稟,然後許擬,新有定式。

    況榮贈體重者乎?」 ○廣州府留守徐鼎修狀啓言: 「臣營出鎭後,支放不足之由,前留守洪檍,已爲登聞,移貿穀,還爲發賣,從便區處事判下。

    而設屯非萬全之策,作穀無兩便之道。

    城機所城役條,關西管餉小米二千石,海西管餉小米一千石,與兩年耗條六百石及添餉小米一千石,船價補縮條八十三石五鬥,乙卯中旬時管餉錢貸用代關西作錢七百七十六石,合爲五千四百五十九石五鬥。

    以此仍留糶糴,每年取耗,厥數相當於支放不足五百二十石零。

    城機所城役條及管餉所添餉條,以畿邑移貿穀換作之錢,從便給代。

    而管餉作米,與畿穀作錢,折價不同,故錢邊不足,此則自臣營,方便措劃計料。

    如是區處,則旣無散錢作穀之弊,又非買土設屯之比。

    請令廟堂稟處矣。

    」 左議政李秉模覆奏,請依施,從之。

     ○平安道節度使李儒敬狀啓言: 「阿耳鎭,處在邊門要衝,無所附屬,而作爲獨鎭。

    以本鎭兵廣坪堡兵,爲緩急專制之權,則其設始規模,不可與江邊各堡比倫。

    無論守令與府鎭所屬,皆以久勤,認爲地卑望輕,故軍卒推刷之節,民訟往復之際,其所彈壓,終不及履歷時。

    還作履歷然後,體例可以稍重,而事係變通,請令廟堂稟處。

    」 左議政李秉模覆奏曰:「才不係地,惟在擇用。

    雖曰履歷,擇非其才,則或反損於久勤,用得其人,則何遽讓於履歷?而論以大體,則履歷猶有擇才之意,久勤全乖用人之道。

    履歷之勝於久勤,奚但阿耳鎭之爲然,而旣有軍營,則不得不用久勤,旣有久勤,則又多拘於窠窄。

    此所以通變之爲難也。

    雖然,如阿耳之鎭設置凡百,終難以久勤彈壓,依前作履歷窠,恐合事宜。

    請以此分付。

    」右議政李時秀曰:「欲使稍重於體貌,則久勤不及於履歷,而擇人差送,則又不係於履歷與久勤。

    雖是一邊將窠,亦屬官制,頻數變改,臣意則似重難矣。

    」秉模曰:「持難之論,亦出於重官制之意。

    頃於古群山僉使還作履歷事,粘啓判付,有所指敎。

    此亦依其時判付,請分付該曹。

    」從之。

     ○罷前修撰樸吉源、修撰沈奎魯職。

    左議政李秉模啓言:「向來諡坐後,執義沈奎魯之旣參坐而旋起鬧,固已未曉,而前修撰樸吉源,如欲對章,則但當就事論事,以明其不罷坐之實狀而已。

    歷擧諡字,逐條論辨,未免損體之歸。

    沈奎魯則又復盛氣詆斥,有若仰質於朝廷者。

    後世諡法,雖曰未古,原其意則以君父之尊,亦未嘗可否其間,一付公議。

    今以同參共議之人,公加非毀,以至推上於朝廷。

    臣謂前修撰樸吉源、執義沈奎魯,竝施罷職之典,宜矣。

    」從之。

     ○大司憲宋煥箕上疏曰: 「向者農政綸音,有以見大聖人經國之先務,恤民之大端。

    而頒下八域,擧皆欽聳,臣亦祗受,而竊不勝贊歎。

    然而如臣之計踈耕稼,呰窳偸生者,徒自愧懼而已。

    至若農書,雖因閣臣之書報,承有筵敎之勤至,斯豈有門徒之可稱,蘊抱之可言,而得以對揚明命乎?噫!古聖王保民之政,實不外於務本節用。

    臣固知殿下,克緻惓惓矣。

    」 批曰:「自卿之還,居然三載。

    耿耿予思,何日忘之?而予之不復以餘外職事,強之於卿者,豈徒安卿之心?蓋將以此,爲必緻之道耳。

    予雖責卿以世道國政,卿當黽勉彈冠。

    況今予所以便安之企待之者,果如何,而卿欲一味守東岡之初心乎?顧予寡昧,誠淺禮羅,勉諭申複,遐心莫挽。

    玆者巽牘之來,倍甚瞿然。

    顧今日候不至甚熱,卿須俟間登程。

    附陳農書事,山林畎畝之間,必有自得之經綸,向於印頒之日,申緻乞言之意,卿乃拈出務本節用四箇字以應之,卿之誠款,予實感歎不已也。

    」 5月6日 ○癸亥,以洪良浩爲吏曹判書,鄭民始爲工曹判書。

     5月7日 ○甲子,諭善李城輔陳疏辭職,批曰:「所叨宿趼,何用固讓乃爾?自見卿知卿所存。

    前此筵諭疏批,所以申申惓惓於委毗慰藉之際者也。

    旣知之,必欲緻之,事理之所當然。

    卿雖欲更事辭巽,得乎?近聞卄八初三之雨,驪上近處,未能均沾雲,果然乎否?漢以北所得,稍勝於以南,而然猶望望一念,不啻如渴。

    瞻仰雲漢,或至明發。

    縱令周給於一兩日中,念前連値坐齊,其後庚暑又近。

    姑難一味敦迫。

    差待涼生,更將踐宿諾之義,申勉於卿。

    卿須安心節宣。

    自餘在秋間敦諭。

    」 ○全羅道暗行禦史柳畊復命。

    進書啓,論格浦別將金麗晃、臨陂縣令李鍾淑、鹹悅縣監李寅采、全州營將白東運、益山郡守金箕南、法聖僉使李膺福、公州判官金箕應等不治狀,勘罪有差。

    畊又進別單曰:「一,楮、竹之政,前後朝飭,不啻申嚴,而近來節扇之爲弊,紙地之踴貴,愈往愈甚。

    此由楮、竹之不生故也。

    試以臣所經歷處言之,右沿一路,荒田廢地之可以栽種處,不爲不多,而民不爲業者。

    畏其官稅營納之竝侵,寧爲等棄之地,而初不欲栽植。

    竹田則各有土宜,右道不如左道之苞盛。

    而至於楮田,地非不足也。

    且楮是一年之草,一番刈取,則其??蘖,歲歲茁長,爲利甚博。

    彼南民,豈不樂赴而齊勸乎?係是空閑之地,且非生穀之土,則一任其陳廢,實非盡地利之道。

    令廟堂,更加關飭,隨處栽植,以資生業,營蔔定官徵稅,一竝勿侵,恐合事宜。

    一,漆之爲用許多,而生漆之爲弊尤甚。

    官用與營蔔定,必以生漆,徵納於民。

    每當營蔔定時,必也伐鼓動民,四出勒斫,一番策應,則連阡之樹,蕩然無餘。

    産漆之地,不爲不多,而樹之生有限,漆之用無窮,小民之爲業於漆者,漸不如前,漆安得不貴?繼自今,除非應用外,皆以火漆蔔定給價,亦爲準數,著爲恒式,恐合事宜。

    一,井邑等七邑田稅之輸納於法聖,誠一巨瘼。

    七邑之距法聖,程途遼遠,近則百餘裡,遠爲二百裡,輸轉之勞,已不勝言,而間涉黃龍之險,輒有渰溺之患。

    民願擧切於取近。

    近莫如興德之沙浦。

    沙浦之距七邑,遠則百餘裡,近爲三四十裡,而又是法聖漕船往來之路也。

    法聖、沙浦之間,隔以七山大洋,船隻之臭載,非止一再。

    今若依願附近,則稅納無就遠之苦,裝載有避險之利,可謂公私兩便。

    而領運如前以法聖爲定,隻於漕船過路,同時離發,則在法聖亦免七山乘危之勞。

    豈可以鎭卒一時之失利,不念七邑民同然之願乎?年前故相臣金履素,自長城還朝,稟達筵中,關諭本道,兩處便否,使之論報,而尙此中止。

    臣聞於道路,前聞不爽。

    民願至切,合有變通。

    一,金堤等諸邑稅米,必須京江船裝載,每當捧稅之時,船人輩來留該邑,庫色與之符同,官長略不畏忌,米色之點退容易,斛上之厚捧狼藉。

    苟究奸竇,都在石偸鬥米,以此補縮之計也。

    災歲窮民,一粒艱辛,而此輩之侵求無厭,誠爲矜悶。

    一船裝發,準給二百石海糧,則在渠輩亦雲不少,而猶有此科外之弊,決不可一任其恣意。

    請令該司,嚴加禁斷。

    」左議政李秉模覆奏曰:「楮、竹、漆事。

    楮、竹、漆三種,專爲節扇之用,而節扇蔔定,聞自該道,近已革罷雲爾。

    則此後道臣,似不敢更爲開路,道臣如此,則檢飭列邑,自有不令可行之道。

    營邑旣無侵責之端,則因民所利,而勸其栽種,亦可以不勞而成。

    觀於三種之貴賤,可驗營邑之勤慢。

    至若生漆之弊,蔔定減除之後,亦在不禁自禁之中。

    請以此分付。

    」從之。

    秉模又奏曰:「井邑等七邑田稅,分載興德沙浦事。

    長城、高敞大同米,間有變通,而旋因流下浦口之爲弊多端,法聖浦漕船之許久等待,還爲依前幷納於法聖。

    其後因故相臣金履素筵奏,關問該道,而弊端如右,仍舊施行。

    則今雖更問該道,有難變通矣。

    」右議政李時秀、戶曹判書趙鎭寬皆言,其難於變通。

    宣惠廳提調鄭民始曰:「沙浦分載,在漕倉,有流下等待之弊。

    大同之中間分載者,今又竝輸於漕倉,則今不可更議分載。

    且田稅體重,雖深峽之民,亦皆輸納於各漕倉。

    則七邑田稅之分載,恐難輕議矣。

    」從之。

     ○全羅道觀察使李得臣,以道內賑政,馳啓曰:「分遣褊裨,隨處考察,邑鎭分饋,一向優厚,飢口形色,已皆蘇安,兩麥登熟,民食稍裕,疲癃之類,優免捐瘠。

    賙?之政,今旣告竣。

    不勝萬幸。

    」敎曰:「觀此湖南伯狀聞,以分饋優厚,飢口已皆蘇安爲說,而又見繡啓,栍邑四邑中,金溝縣人口捐瘠之査出者有之。

    外此他邑,豈無如許處乎?然則道啓中蘇完雲雲,可謂外題。

    如非不察,卽是任他委寄之意,果安在哉?當該道臣李得臣,亟施不敍之典。

    且以該守令言之,繡啓雖雲誠勤則有之,而無論飢與病,其不能盡心賙恤,難逭重勘。

    該守令成鼎柱,卽令該府,拿處嚴問,捧口招以聞。

    」仍敎曰:「有國大政,莫過於年分俵結,而厚薄之說,至登繡啓。

    此而容私,厥罪何居?推而反隅,則所謂邑分等,亦安知無厚薄乎?誠有是也,湖南之民,各因其倅之與道伯顔面厚薄,而便苦係焉。

    其爲孤負大矣。

    當該道臣,待其交龜上來,令該府拿問。

    該曹回啓之泛看此條,不爲提奏者,亦爲駭然。

    當該堂上遞差。

    」 ○左議政李秉模啓言:「全羅道禦史柳畊別單,以金堤等諸邑稅米,京江船裝載爲弊,請令該司禁斷矣。

    舟橋司設置之後,操束船人,靡不用極。

    如有憑藉作弊之事,直令該邑,嚴治馳報,則渠輩安敢復肆頑習,守令亦豈可袖手旁觀?而繡啓說弊,又復如此,各邑事,誠極駭歎。

    請令該司,嚴飭各該邑,此後犯科之船人,直爲囚禁,星火報來,以爲捉來嚴棍,仍卽拔去於船案,使不得更爲接跡於稅運之地。

    」敎曰:「曾聞以京司捧穀之高重,船人藉此濫徵於民人雲。

    舟橋作隊之後,船屬該司,竝與濫捧之費,區劃給代,而船人作弊之弊,付之該邑,自斷嚴治。

    則意謂公私官民之兩便矣。

    近於繡啓,有舟橋船人作弊之論列者。

    事之痛駭,孰甚於是?欲令積弊快祛者,豈可任其別弊之更出乎?各邑守令等,畏於舟橋司三字,不卽自斷懲治之故,有此船人之行惡。

    此後雖升合米豆,若或濫徵而入於繡啓,則船人痛繩,依擧條施行,當該不禁之守令,亦爲嚴勘,而又或吏奸莫察,則其律尤加倍。

    以此擧條,添載於暗行禦史賚去節目及禁府受敎。

    而湖西船穀之以其再運,小民受困雲。

    船人之愆期與濫徵之習,亦爲禁斷,一依湖西例事目及受敎,同爲添載。

    」 ○以李書九爲吏曹參判。

     5月8日 ○乙醜,講學廳啓言:「元子宮,《論語》一帙,今已畢講。

    繼講冊子,待議定進講。

    」敎曰:「讀書次第,則《孟子》當爲進講,而《大學》、《論語》,先爲重講,然後次講《孟子》、《中庸》爲可。

    亦令在外兩儒臣,知此意。

    」 ○遞禮曹參議李鼎德,以尹光普代之。

     5月9日 ○丙寅,次對。

    忠淸道暗行禦史申絢復命。

    進書啓,論平澤縣監柳相文、牙山縣監洪章輔、泰安縣監李宗海、藍浦縣監李潢、公州判官金箕應、中軍柳鎭燁等不治狀,勘罪有差。

    絢又言:「忠淸水軍節度使具明遠,松禁頗弛。

    」兵曹判書金文淳,請重推明遠。

    上敎曰:「向聞沈判府之言,安眠一島之民,困於水營之侵徵,以至所屬諸島,無不被其害,而憑藉之端,進上生鰒,尤甚雲。

    年來供鰒,除減何如,則敢於此條容奸乎?以供鰒點退,昨年至有島民之被棍於裨屬而緻斃者。

    其委折,廟堂嚴問該閫,使之首實報司後草記。

    而今年則該閫,以鰒爲名者,雖一箇半箇,勿爲封進。

    所謂營屬,現影於各島近處,依舊討索,而摘發於來頭繡行,則當該不飭之帥臣,拿緻王府,照律施以禁錮之律。

    以此嚴飭道帥臣。

    而時帥臣之罪,不可以尋常罷拿勘處。

    使之圖所以贖罪之方。

    」絢又進別單曰:「一,災歲還穀之停退,實是朝家惠澤,而夷考其實,則目前之爲惠甚微,而日後之爲弊甚大。

    大抵年穀不登,不得不姑爲停退,以待來歲之登熟,而奸胥猾吏,夤緣舞弄。

    渠輩之多不受食者,常借民戶,故當其分等停退之時,以其所借之戶,呼富作貧,低仰其間。

    畢竟多歸於官屬,而少及於民間。

    及夫來歲稍登,舊還將捧,則變幻新舊之文簿,混淆分數之多寡,民雖盡納,吏則自如。

    年年出秩,歲歲疊徵,官無以盡察,民無以盡知。

    其爲資奸猾無厭之求,貽小民不窮之弊,莫甚於此。

    故民有恒言曰:『寧願一分蕩減,不願三分停退。

    』此可見實情之至冤。

    及夫年深而歲久,畢竟最久條之自歸於蕩減乃已,則與其留無用之虛券長吏之奸而爲民之弊,曷若直爲蕩減寧失於民乎。

    此後則若當災歲,其至難捧之類,雖或從略蕩減,而更勿停退,恐合事宜。

    請下詢廟臺處之。

    」左議政李秉模覆奏曰:「停退之弊,不一其端,故古亦有寧蕩減無停退之論。

    蓋所以悶停退之弊,而非謂以蕩減而代停退也。

    若爲一定之法,終有所難,請置之。

    」從之。

    絢又論華城六條事宜。

    左議政李秉模覆奏曰:「五屬邑親軍衛之長樂隊,或樂赴爲榮,或狃舊憚新,凡民之情,無怪其如此。

    而一遵已定之制,次第經番,則畢竟稱便。

    今不必更容他議。

    若先布減額蠲費之德意,更軫不煩不撓之實政。

    而各該邑倅中,果川縣監金鋼拿處,安山縣監金鍒,始興縣令尹守翼重推。

    還穀不願受者,納賂圖免,此必面任輩,互換貧富,兩相誅索之緻。

    他道他邑,尙不容若是,況此豐沛之鄕。

    其所爲弊,果如繡啓,則固已萬萬可駭。

    而至於外帑庫所劃大同米一石三十鬥之說,禦史所奏,非爲斛內直爲三十鬥也,竝與舂鑿運輸之費幾至此數雲,似或近之。

    不可不及今變通。

    一依他大同例,自大同倉捧上,移送外帑庫,以爲定式施行。

    迎華垌決渠不均事,此地設垌,寔出爲民之聖意,無論公田私田,一視均漑,飭敎申嚴。

    當此雨澤久悶之時,公田私田,尙不區別,付種係是切急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