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年

關燈
丕變之風,指日可待,請令鑄字所,卽爲開印。

    」允之。

     6月3日 ○壬申,罷備邊司堂上金持默、金文淳、閔鍾顯、權??、李秉鼎、李書九、南公轍職。

    正言洪緻榮上疏曰: 「政謨得失,生民休戚,專係於公卿大夫之各修其職。

    而近聞籌司之坐公堂之會,民憂國計,視若楚越,評酒論色,作爲茶飯,譏笑諧譃,全沒士夫之體貌,鄙語俚談,無非街巷之口氣。

    而家居會朋,又或至於皂隷賤技狼藉在手。

    問其官則卿大夫之職也,語其事則牧豬奴之戲也,其貽羞淸朝,傳笑四方,果如何哉?至若銓衡之地,淑慝未辨,忠邪相混,固爲世道之深憂。

    近日政注,或有眼駭而心惑者,臣不欲歷數盡論。

    而至於李鎭鬥之發跡幽閻不正之蹊,與驥顯、翼魯,同一輩流,而爲世所廢者久矣。

    今忽擧論於注擬之間,抑何意也?臣謂當該銓官,且施譴削之典。

    」 批曰:「近來籌坐之飭使頻行,欲寓勞逸之義,而無其效而有其害。

    評酒論色,諧謔鄙語等說,至登於爾疏。

    得此梁楚,均有瓜田之嫌,近日赴坐堂上,武將外幷罷職。

    銓官事,前所無礙注擬者,爾何把持乃爾?不允。

    」鎭鬥,璿泒遠屬也。

    曾因逆宗,得差忠義,見枳多年,至李秉鼎秉銓,再擬於政注,右議政李秉模,囚政吏以責之。

    秉鼎上疏引咎辭職,上,不許,至是緻榮,又論之。

     6月4日 ○癸酉,召見漕運差使員法聖僉使李東憲。

    詢本鎭弊瘼,東憲奏:「長城、高敞大同米,不於法聖捧納,而捧納於沙浦,到態淵始爲裝載,每不及於漕倉發船之期。

    且自法聖至古羣山,南風爲便,自態淵至古羣山,東風爲便,東南風候待之際,彼此船隻,不免落後參差,此其弊也。

    」敎曰:「此乃戊申年柳匡天疏陳之事乎。

    令籌司草記。

    」備邊司請以兩邑大同米,自明年竝納法聖倉,允之。

     ○罷正言洪緻榮職。

    左議政蔡濟恭上箚言:「十數備堂,不宜不分玉石,混歸同然之科。

    請明白査處。

    」批曰:「卿箚深得大臣之體,依施。

    」右議政李秉模,亦上箚請令政院,査問其實,改捧現告,緻榮避嫌曰:「臣於左相之箚,有所慨然者,自古臺閣之風聞言事,在例卽然,今此所論,卽不過規警之意。

    則此胡大事,至有査覈之擧耶?身居大僚,當以不能檢飭,痛自引咎,各自勉勵,今反忙急上箚,滿紙張皇,無非掩護周遮之言,末至有請査之語。

    所謂請査者,將於何而査之耶?將欲問於諸宰,則諸宰孰肯曰吾則不然,將欲問於臺臣,則臺臣之風傳論事,不可指的,則待臺閣又何其輕侮之至此極也?至於右相之請査,又未免見誤於僚相。

    設令臣或有備堂姓名之得聞者,決不敢使臺閣古風,緣臣壞了,請命遞斥。

    」批曰:「滿紙噴薄之說,侵斥大官,淩踏備至,職在風憲之地者,不識朝體若此乎?尊臺閣,自尊臺閣,敬大臣,自敬大臣。

    爾則罷職。

    諸宰豈可置之?昧之科,現告傳旨,斯速捧入。

    」 6月5日 ○甲戌,上謂內醫院提調沈煥之曰:「昨日臺臣,淩踏大臣,罔有紀極,是豈敬大臣尊朝體之道乎?諸宰現告,若使諸宰自首,則恐欠禮待,欲使臺臣指的,則亦近迫隘,此實兩難矣。

    」煥之曰:「臺論旣發,問於諸宰,則孰肯曰吾則不爲乎?臣意則混捧現告,亦爲包容之聖德矣。

    」承旨趙鎭寬曰:「凡臺言,有風聞言者,有指的言者。

    而此事則臺啓旣因風聞雲爾,則附諸絶纓之義,不當明白露示。

    且籌堂事面,與他自別,今若以此事,書之頒外,則反有輕朝廷之慮矣。

    」上曰:「卿言然矣。

    如此而止,則猶可以懲後乎?」鎭寬曰:「來頭則必有淬礪自新之效矣。

    」上曰:「大抵近來無論小事大事,小官侵斥大僚,無所顧忌,紀綱之解弛,朝廷之不尊,實由於此,寧不寒心?自今以後,則各別禁飭也。

    」 6月6日 ○乙亥,左議政蔡濟恭上箚曰:「籌司謀國之地,十數卿宰,一時見罷,六部諸司,幾盡空虛,此莫非爲大臣者,不能表率之緻。

    臣雖愚迷,豈不知先自引咎之爲當?而臣於重蔔以後,凡籌坐賓對,或因聖心悶老,或因賤疾難強,慢不趨詣者,已數年于玆矣。

    今忽於諸宰被罪之日,晏然爲引咎之端,則豈不爲可笑之甚乎?以是自量,隻請明査者,蓋欲使聖朝綜核之政,無少欠缺,廊廟夙夜之臣,得免?昧而已。

    一字半句,初不到於査問臺臣,未知臺臣,緣何故而怒臣至此也?臣宜去不去,白首盤礴。

    惟有奉身以退,是爲臣準備語,伏乞削臣相職。

    」批曰:「卿箚數百言,曷嘗有這箇一問字耶?命之者予也,請之者右相也,卿忽替被淩踏,朝體寒心,予用瞿然。

    予有捨卿之心,然後捨之,卿有負予之跡,然後退之。

    雖使李羽逵、洪緻榮前後左右,疊名爭出,何損於卿哉?三公亞於一人,三公尊一人亦尊。

    卿等雖欲自輕,得乎?」 ○右議政李秉模上箚曰:「臺臣避辭,謂臣之見誤於僚相,人見固有偶然而同者,亦有偶然而不同者,臣與僚相請査之論,卽偶然而同也。

    僚相何以誤臣,臣何以見誤於僚相也?風聞論事,蓋出權宜之法,風聞而得實,則罪其當者,風聞而雖不得其實,未嘗以此而罪言者,廣開言路之意,循名責實之政,兩行而不悖。

    未必事事皆問,而或有不可不問之事,未必言言皆問,而或有不可不問之言,不問之非,所以加重於臺閣,問之非所以輕視於臺閣也。

    若今備堂事,竊以爲不可不問也。

    朝家之所與爲國者,卿大夫也。

    忠信而勸之,軒冕而榮之,非爲其人,夫然後朝廷可尊。

    臺疏中一二句語,在諸宰爲莫大之羞,以淸朝忠厚之風,雖不欲自言我無是也,四方傳聞,擧而歸之於將無同,則其所損之輕重,當如何也?臣爲是之慮,妄有所請,及被臺斥,滿心慙恧。

    雖然,言不必苟同,各守其見,何傷於相可否之義?而臣所歷日而靡措者,近日籌坐,臣輒獨赴,苟能盡心於民國之事,講究不置,則調諧何由而作,人言何由而至也?乞亟賜斥退,以新中外之觀。

    」批曰:「卿之初請査問,觀於今箚,益知之。

    卿曰『夫然後朝廷可尊也』,予亦曰『如是也,故處分先混圇而後區別』雲爾。

    大抵近俗,闊略於繩檢,有非一葦可抗,設有公座調諧,卿何以捫之。

    且況決無是而風傳易爽者耶?卿其安心視事。

    」 6月7日 ○丙子,敎曰:「初則混勘而旋許査問者,將有斟量,今番事,決知其風傳之爽誤。

    如此則言者當者,俱無可嫌之端。

    備堂譴罷人,竝敍用,仍任前職。

    」 ○備邊司提調李秉鼎、閔鍾顯、李書九、南公轍等,俱上疏引義請譴,不許。

     6月8日 ○丁醜,江華府留守李義弼狀啓曰:「今月初七日,本府南山烽臺,不擧火,査問則烽直被酒失瞭雲。

    不能檢飭之失,惶恐俟勘。

    」備邊司啓請,該守臣罷職,從之。

     6月10日 ○己卯,以兵曹正郞呂駿永,差價川按査禦史。

    平安道觀察使樸宗甲馳啓言:「價川郡前都事玄在默,以一邑巨猾,藉其前銜,作挐官庭,私毀民家。

    誣辱土主,黨惡蔑分之漸,不可不嚴懲。

    」上,以駿永特差禦史,使之往覈。

     6月11日 ○庚辰,遞吏曹判書李秉鼎,以被臺論也。

     6月12日 ○辛巳,敎曰:「記昔先朝惟農是重,耕耘之節,夙駕親省,每在於城南之野。

    至今父老,攀聖蹟而頌聖德,臺其地而名之曰省耕。

    予屢陪鑾蹕,尙今記有。

    令內閣言于左相,更書臺號三字刻之。

    因此思之,東西兩郊,亦宜有省耕之所,而迄未遑焉。

    《詩》不雲乎:『靈雨旣零,命彼倌人,星言夙駕,稅于桑田?』蓋於方春時雨初降,農桑伊始,必親莅而勞勸之也。

    況我朝家法,在於重農,今玆之諭,由於追述。

    令該曹,各築一臺於東西郊,而與南郊修築之所,無侈於舊觀。

    」 ○元子右諭善李城輔,從縣道上疏辭新資,批曰:「卿與懷德儒臣,俱膺招徠之列,敦諭別諭,必欲緻之。

    及其至也,講禮載擧,此蓋懷德儒臣職是師傅也,寧或恩禮之有輕重於卿與懷德儒臣而然哉?今則儒臣還懷德,左諭善老而賢勞,此時待卿,豈翅淸風之思?濯然姑不欲強之者,炎令登程,恐煩撼頓。

    疏來而久留之,卽出於待之以實。

    而筵臣未喩予意,爲言其宣批之太遲,甚矣!近俗之固陋!在昔山林疏批,未嘗隨到隨下者,旣不一批卽起,則其勢不得不優遊寬緩。

    此箇古寔,略說於卿家從姪之在近密者,俾傳於卿,卿想前此諦承。

    自餘肝膈之蘊,留竢秋生後。

    」 ○遞兵曹判書權??,中批以李祖源爲兵曹判書,金祖淳爲吏曹參議。

     6月13日 ○壬午,吏曹參議金祖淳,屢違召,坐罷,以李勉兢代之。

     ○以洪明浩爲吏曹參判,趙尙鎭爲刑曹判書。

     6月15日 ○甲申,以申光履爲江華府留守,金華鎭爲工曹判書,閔鍾顯爲弘文館提學。

     6月17日 ○丙戌,禦春塘臺,行關西、北、嶺南武士試射。

    先是,命三道道臣,抄上善射武士,至是,親臨試取,賜第除職,施賞有差。

     ○放文殊山城編管罪人林蓍喆。

     ○以魚用謙爲吏曹參議。

     6月18日 ○丁亥,召見時原任大臣、閣臣。

     ○許劃安嶽郡稷還常平會錄及留庫條一萬八千石零,嶺南華山築城還米五千餘石,南倉錢二萬兩,前道臣李泰永自備錢一萬兩,漕倉錢二萬兩,平安觀察營別備錢一萬兩,禦營廳、禁衛營會外錢各五千兩于華城,俾作修城之需,從左議政蔡濟恭言也。

     ○試泮儒製述于泮宮,進士尹孝植,許赴殿試。

     6月20日 ○己醜,次對。

    陞韓用龜、韓晩裕嘉善。

    以位著乏人,右議政李秉模,筵稟請擢也。

     ○遞戶曹判書李時秀,以金華鎭代之。

     6月21日 ○庚寅,展拜于景慕宮。

     ○承旨丁若鏞上疏曰: 臣於所謂西洋邪說,嘗觀其書矣,嘗欣然悅慕矣,嘗擧而誇諸人矣,其於本源心術之地,蓋嘗如膏潰水染,根據枝縈,而不自覺矣。

    夫旣一番如是,此卽孟門之墨者也,程門之禪泒也,大質虧矣,本領誤矣,其沈惑之淺深,遷改之遲速,有不足論。

    雖然,曾子曰:『吾得正而斃。

    』臣亦欲得正而斃矣。

    臣之得見是書,蓋在弱冠之初。

    而此時原有一種風氣,有能說天文、曆象之家,農政、水利之器,測量其推驗之法者,流俗相傳,指爲該洽,臣方幼眇,竊獨慕此。

    然其性力躁率,凡屬艱深巧密之文,不能細心究索,故其糟粕影響,卒無所得,而乃反線繞於死生之說,傾嚮於克伐之誡,惶惑於離奇辨博之文。

    認作儒門別泒,看作文垣奇賞,與人談論,無所忌諱,見人詆排,疑其寡陋,原其本意,蓋欲博異聞也。

    然臣自來志業,隻在榮達。

    自登上庠,所專精壹意者,卽功令之學,尤何能遊心方外?奈其標榜一立,涇渭無別,斷斷至今,掉脫不得?其書中廢祭之說,臣之舊所見書,亦所未見,葛伯復生,豺獺亦驚,苟有一分人理者,豈不崩心顫骨,斥絶亂萠?而辛亥之變,不幸近出,臣自玆以來,憤恚傷痛,誓心盟志,疾之如私仇,討之如兇逆。

    而良心旣復,見理自明,前日之所嘗欣慕者,反而思之,無非謊虛怪誕,離奇辨博之文,不過稗家小品之支流餘裔也。

    外此則逆天慢神,罪不容誅,故中國文人,如錢謙益、譚元春、顧炎武、張廷玉之徒,早已燭其虛僞,劈其頭?。

    而蒙然不知,枉受迷惑,莫非幼年孤陋寡聞之緻,撫躬慙忿,何嗟及矣?當初染跡,有同兒戲,而知識稍長,便爲敵讎,知之旣明,卞之愈嚴,剔心七竅,實無餘翳,搜腸九曲,實無遺瀋。

    而上而受疑於君父,下而遭謫於當世,立身一敗,萬事瓦裂,生亦何爲,死將安歸?乞遞臣職,仍賜斥黜焉。

    「 批曰:」善端之萠,春噓物茁,滿紙自列,言足感聽。

    勿辭。

    「 6月22日 ○辛卯,以金文淳爲工曹判書。

     6月23日 ○壬辰,敎曰:「慶辰有諸臣處分人分揀之敎,而近始聞之,勿擬臺垣人樸基正,勿擬官職人丁若鏞,拔名臺選人吳翰源,以其罪名之特敎,拔例不入於蕩滌中雲。

    卽令蕩滌,勿拘擬望。

    」 6月24日 ○癸巳,次對。

    上,謂右議政李秉模曰:「近日人才漸不如古。

    昔在皇明初,道士徐師昊來遊我東,周覽山川,至端川懸德山,謂有天子氣,椓五鐵杙而去,北關之無人,實自此始。

    京城來脈,三角爲主,而聞於數十年前,積鹽於北漢城下,覆其上而燒之,遂成鹽山,鎭住來脈,見今京華之無人,未必不由於此雲。

    此語雖似不經,理或有之。

    然則及今毀之,初非難事。

    」秉模曰:「此亦財成輔相之一端矣。

    」上,詢曾經摠戎使趙心泰等曰:「鹽山在於何處?」心泰等俱雲未見,事遂寢。

     ○右議政李秉模啓言:「丁若鏞自明之疏,引喩多不當理,如曰孟子之闢楊墨,朱子之闢蘇、陸雲者,雖出於斷章取義,而邪學本不可以異端論。

    隻是《虞書》所謂『寇賊奸究之類,士師所當劓殄而無遺』者也。

    豈可與楊、墨,比而同之哉?文字罪人,雖非厚風,而此則事屬規警,足爲遷善之一助,請施罷職之典。

    」上曰:「渠方如蟄蟲聞雷,如絶復蘇,其在方張不折之義,何必如是?邪學之弊,曾對左相,亦有言此弊,使之釐正。

    而予則曰不可以刑法治之。

    大明升則螢爝自息,元氣實則外氣不幹,若能內修外攘,先治根本,使詩禮家人,皆守故家之遺風,不失禮敎之防範,則彼亦將不期熄而自熄矣。

    」上曰:「屠牛本系禁條。

    近年申嚴之後,營邑之臣,苟能實心奉行,則豈不能去其太甚乎?近古以上,公坐會飯,不食牛肉,國忌齋戒,朝官皆兩日蔬食,先朝初年猶如此雲矣。

    惟太享之太牢,進宴之大膳,乃用牛肉,卽古人無故不殺牛之義。

    而今則此法蕩然,如各宮房,皆有所屬牛肆,視作應然之事,如有執法有司之臣,先自宮房屬肆而嚴加操切,則豈有冒濫之弊乎?」 6月25日 ○甲午,備邊司進蔘包節目。

    〈一,譯官八包之以蔘充入,古例則然,而間因蔘貴,以銀代之,此是隨時制宜之政。

    而挽近以來,銀貨絶貴,一行之包,十空八九,譯官之凋弊,無復餘地。

    今此銀蔘通同充包之命,寔出於輸念之至意,其在對揚之道,不可不講究責効之方,俾免有名無實之患。

    採探物情,成出節目,以爲永久遵行之地。

    一,包蔘斤數,每年酌定以一百二十斤,分排於節使及曆行,節使,則定以九十斤,曆行則定以三十斤。

    而若有別使與別咨官之行,則別使毋過三十斤,別咨行毋過十斤,以元定數之外磨鍊。

    而蔘貨貿遷,自有定時,別行與咨官之行,俱無定時,如可及時,則元定一百二十斤外,許其帶去,若或後時則勿爲擧論。

    一,包蔘折銀參量物情,折衷酌定,寧少無多,然後庶可無弊,亦足有效。

    每一斤,折銀定以銀百兩。

    一,節行定數九十斤,則勿論譯官、外司與稗將,一從包數,三千兩包窠,則定以三斤,二千兩包窠,則定以二斤。

    如是分排之後,間或有行中員額加減之時,則隨其數量,宜加減於元定之數,而至於灣上軍官二人,則不計一行八包之充不充,渠輩包窠,則年年準充,蔘包一款,更勿擧論。

    一,包蔘定數之後,防奸竇禁潛越之方,令該院另加講究,嚴立料條,報備局施行。

    〉始,節目有紅蔘、造蔘等語,又令方外十五人作契,上覽之,謂右議政李秉模曰:「蔘包節目事,欲爲下詢於日前賓對而未果矣。

    大抵蔘貴則用銀,銀貴則用蔘,名正事便,固無難行。

    且潛越之弊,旣難痛禁,則與其一任利權之下移,紀綱之不嚴,固不若開其貿易之路,使制貨之權,出自朝廷?亦或爲申嚴邊禁之一助。

    譯舌輩利害,猶屬餘事。

    第其節目中紅蔘、造蔘及方外十五人作契等語,有礙事面。

    與華城蔘帽事,卿箚請寢之意,不啻相反。

    華城,以新設衙門,兼有行宮所重。

    百裡曠野,隻築一大城堞,而枵然空其中,則豈不爲後人之笑乎?一時權宜之策,在此城,則有不可顧。

    轉諸路租稅以委之,徙郡縣豪傑以處之,選四方壯勇以實之,卽陸內相所謂:『今之關中,卽古之邦畿千裡也。

    』關中猶然,況此城乎?然而在彼卿守經論,在此卿乃反說,此所以究其說而不得者。

    爲華城便宜之權道,猶慮其近於權利,而不許作契,勿令專利,況於堂堂交隣通貨之政,所貴示誠信於彼中,立紀綱於邊上,而蔘賤則用蔘,銀賤則用銀而已。

    近雲銀貴而蔘賤,使之銀蔘互用通行,此不過順物情也。

    廟堂之成出節目,當曰:『依舊例復用蔘包,而銀亦異於向時徵索之時,則亦不必隻用蔘包。

    依下敎銀蔘竝許充包』雲雲。

    今忽以紅蔘名色及方外十五人作契等說,登諸奏禦文字,此節目,非銀蔘通用節目,而卽造作假蔘,欺賣彼國之節目也。

    揆以事面,豈不如何乎?蔘色黃白,則今謂之紅者,非假造而何?以其所採,直爲充包,則亦何可別設一契乎?且況方外人雲雲,必是近來假蔘造作之無賴奸細輩,則以不察淵魚之意,朝家知若不知。

    雖不能設法禁斷,乃反共其利而助其勢?又從以定出律名,如彼則刑,若此則配,著爲金石之典,啓下頒示,則將以此新令,載之法官,添錄《通編》乎?所關非細,此所以許久留中,不爲啓下也。

    其令改撰以進。

    」 6月26日 ○乙未,承旨金達淳啓言:「近來儒疏,率多猥越。

    請謚請贈,已屬法外。

    甚至復戶,極爲褻慢。

    請申明舊規,另飭京外,毋敢如前冒濫之弊。

    」從之。

     ○以徐邁修爲吏曹參判,金祖淳爲吏曹參議。

     6月27日 ○丙申,以閔台爀爲司諫院大司諫。

     6月29日 ○戊戌,以洪明浩爲吏曹參判,魚用謙爲吏曹參議。

     ○持平金壽祖、鄭宗魯,不膺召命,敎曰:「似此地處,先試吏事,在昔伊然。

    況南臺異於抄選,則不爲膺命,亦合補郡。

    持平金壽祖、鄭宗魯,差送準瓜守令,一以試吏事,一以存古規。

    」 閏六月 閏6月1日 ○己亥朔,以李益運爲吏曹參判。

     ○禮曹判書閔鍾顯上疏曰: 「臣謹稽《五禮儀》序例辨祀條,首揭靈星、老人星於小祀之首,壇制享品,齋令祝式,秩然具備。

    此蓋國初以來所已行之禮,雖不知何時中廢,而要之爲闕典欠事。

    則修而明之,豈將有待於今歟?《絲衣》之詩,祭靈星也,靈星,農祥也,先王祀之,以至歷代,莫不遵行。

    漢高祖八年,制詔往禦史,令天下立靈星祠,祭以牛。

    《北史》太常卿劉芳上疏言:『靈星自漢初,專爲祈田,恒隷郡縣,縣邑令長得祀。

    』晉祀令雲:『郡縣國祠,社稷先農,縣又祀靈星。

    』此靈星,在天下諸縣之明據也。

    其時日則周以仲秋之月,祭于國之東南,《開元禮》及《宋禮志》,竝用立秋後辰日,皇朝用八月望日,代各不同。

    今之議者,或以爲侯邦不宜祭星辰,是蓋未考乎前代之制作,我朝之典章也。

    《左傳》有事群望,註雲,群望,星辰山川也,諸侯之得祭分野星辰,自古已然。

    且以天下郡縣之所得祀,而令長專之者,謂非侯邦之所宜祀,臣實不知其爲何說。

    而伏況祖宗朝所定儀文,煥焉昭垂,則乃以其中間廢閣之,故不復深思,至以爲暫襲羅、麗之故則,又何其踈謬之甚也?靈星之宜祀旣如此,則壽星之竝祀,又無可疑。

    周制秋分享壽星于南郊,漢用仲秋之月,祀于國都南郊,宋景德中,太常禮院,請用祀靈星禮,秋分日,祭壽星于南郊,其壇亦如靈星壇制,是則我朝之用秋後辰日,祀靈星,秋分日祭老人星,竝於南郊設壇者,其義無間然矣。

    伏願俯詢僉議,亟降明旨,始自今秋,復擧靈星老人星之祀,竝用《五禮儀》所載令式,以光遵先毖祀之聖德焉。

    」 批曰:「《詩》之《絲衣》曰:『絲衣其紑,載弁俅俅。

    自堂徂基,自羊徂牛,鼐鼎及鼐。

    兕觥其絿,旨酒思柔。

    不吳不敖,胡考之休。

    』朱子釋其大旨曰:『此亦祭而飮酒之詩。

    』祭卽祭靈星壽星,壽星卽老人星也。

    或於秋分日享之,或於千秋節日享之,卽祝萬壽之無疆也。

    靈星在而爲農祥而祀之也。

    《爾雅》曰:」壽星角亢也,按角亢爲列宿之長,稱角宿北距北極八十六度。

    老人星在弧矢南,距南極三十八度。

    自周以來祭於仲秋之月,至漢命縣邑,各置靈星祠,唐、宋仍之。

    我朝之幷祭二星者,諸侯得祭邦內分野星辰,而漢挐山在我邦常見老人星。

    至於祭靈星,天下通行之制也。

    祠令儀節,皆載於《五禮儀》,卿職在宗伯,請申明而修述之,正合祝豐,祈壽之義。

    而祀典至重,內閣弘文館博考我朝已行之禮以聞。

    令禮郞問于大臣及在外儒臣。

    仍令文任之臣,獻議事,分付禮曹。

    奎章閣啓曰:「臣等謹稽《五禮儀》序例,以靈星老人星,列小祀之首,又曰:『秋後辰日祀靈星,秋分日祀老人星,靈星之祝曰:『載居南極,載昭壽徵,申鍚扶祐,胡考是膺。

    』齋令則散緻五日,獻官則秩用三品,京兆淸道,牲令告腯兄尊罍陳設之位,奠獻升降之節,無不有圖有說,儀文燦然,其爲國初常祀之典,蓋無待乎他考。

    而獨其中寢不擧之,在於何時,不槪見於史牒,惟《續五禮儀》有『靈星壽星祀今廢』之文,《文獻備考》則以爲『天地星辰之祭,本朝襲羅麗之舊,而旋廢不擧,自有微意。

    』所謂微意雲者,卽指侯邦之不得祀天地星辰也,此則有不然者。

    大凡祭祀之義,不過修誠與報功而已,修誠以崇恩,報功以勉力,夫豈有天子諸侯之別?而先王制禮,非天子則不得祭昊天上帝,先代帝王者,以其有貳尊之嫌,無儀物之備也。

    至於小祀,有國皆擧,卽以我朝言之,凡山川、城隍、先蠶、先農、雩龍、司命之祭,鹹秩有禮,靡所不擧,何獨於靈星壽星而謂之禮所不許哉?況風雲雷雨之祭於郊壇,其禮之尊,其義之嚴,豈下於星辰之祀?而一擧一不擧乎?今按杜佑《通典》雲:『漢靈星祀縣邑,令長侍祠』,則漢制縣邑,徧祠靈星之明驗也。

    何楷《世本古義》雲:『歷代壽星之祀,專爲祈田,每隷郡邑』,此又不獨漢、晉,卽歷代通行之明驗也。

    靈星如此,則壽星亦可類推。

    又況秋分之見,實在箕尾之南,南壇之制,允符月令之文,則我東之祀壽星,比之他邦,尤切且襯。

    大抵祀靈星,以迓豐年,享壽星,以祈福,釐考之經典而有徵、驗之傳紀而可據,卽有國有民之不容闕者也。

    今此兩星祀典之旣載序例,旋寢不擧,豈或混廢於罷昭格署禁醮祭之時,而仍復因循,至今爲未遑之闕章歟?且伏念肅廟二十九年,以漢挐山之獨漏祀典,特命享祀,比之封內,先朝四十四年,以白頭山之爲國鎭山,春秋降香,列于嶽瀆,此皆邦典之所未有,獨可以義起創行。

    矧兩星之祀,卽聖祖之所嘗行,秩宗之所昭載者乎?顯廟十年,太僕請因舊壇祭天駟房星之神,今太常神室東五位是也。

    此亦可以援照於祭星之禮矣。

    」弘文館啓言:「臣等謹稽靈星老人星祀典儀式,略見於《五禮儀》、《文獻備考》等書。

    而當初創始,中間廢停,未知的在何時。

    第《備考》旣雲『襲羅、麗之舊』,則已自國初,入於祀典,可推而知。

    祭品儀節及壇壝方所,具載於《五禮儀》、《輿地勝覽》,則其停罷,要是中宗朝以後事。

    而究其停罷之所以,則說者以爲:『風雲雷雨,禮所許也,至於日月星辰之祭,則旋廢不擧,若有微意然』雲者,其意蓋本於《戴記》祭法。

    祭法曰:『有天下者祭百神,諸侯在其地則祭之,無其地則不祭。

    』然而據上文曰:『王宮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星也。

    』我朝祀典,旣行雩祀,則雩宗之祭,禮固許之,雩宗幽宗,無甚懸異。

    行彼停此,其義何居?且以在其地則祭之之義言之,惟彼漢挐爲鎭,旣是方內名山,而南極壽星,常見是地煌煌,半月若不離於其間,則我國之祭此星,不悖於在其地之之義。

    而當初鹹秩之擧,安知不由於此乎?至於靈星之祀,自西漢以下,已通行於天下郡邑,天下郡邑之所通行者,謂之不可行於我東,則臣未知其何說也?」批曰:「此草記一體問議。

    」禮曹啓言:「左議政蔡濟恭以爲:『靈壽二星之宜秩祀典,前後聖批,援引經傳,攷據義例,所以敷示之者精切著明,何待館閣諸臣博攷然後,始知其爲於禮可行,於事可述也哉?若以豐與壽爲心而復其祀,則是先事而期其效也,臣不欲以此爲言。

    而今但曰,二星之祀,旣在《五禮儀》,此祖宗朝所已行者。

    中間緣何廢卻,不必強徵於無徵,斷然以修擧舊典,爲必不可已之事雲爾,則夫誰曰不合於節文儀則矣乎?伏惟上裁雲。

    』右議政臣李秉模以爲:『靈星壽星二祀,載之《五禮》,而因何廢闕,終未得其詳,故諸議意或混罷於罷昭格署之時,而抑恐有未必然。

    昭格署掌三淸星辰醮祭,蓋無於禮之祀,而靈星、壽星之祀,或出於經,或著於史,自昔聖王之所緻虔,而非如靑祠符章之歸於瀆屑也。

    時則有若先正臣趙光祖諸賢,實主罷署之論,豈以當祀之祀,竝歸於不當祀之祀而罷之也?況格署之旣罷旋設,乍設復罷,相因於六七十年之間,而靈、壽二祀之存罷,不少槪見,其不與格署同其混罷也明矣。

    竊伏念自壬辰以來,屢經兵燹,庶事草創,舊典多墜,格署則以不經而永罷,靈、壽二星之祀,則因一時未遑而仍未之復歟。

    《文獻備考》中:『本朝所不擧之微意』雲者,在靈、壽二星則恐失於精義也。

    國家之瑞,莫尙於豐登,帝王之祥,莫大於壽耉。

    天下郡國之所嘗行也,域內群望之所當祭也,祖宗成憲之所可遵也,復何擬倫於襲羅、麗之舊乎?惟願博詢而修述焉雲。

    』領中樞府事臣洪樂性以爲:『以臣病昏,享祀重禮,何敢臆對?而第靈星、壽星之祀,旣出祈豐祝壽之義,而昭載經傳,則先王制禮,必有精義。

    況儀節品物,具備於《五禮儀》,則列聖朝已行之禮,到今修擧,似合禮意雲。

    』領敦寧府事臣金履素以爲:『今此靈星、壽星之當祀,稽之歷代故事,揆以國家成憲,有不可不及今修明者。

    諸臣疏啓,俱有考據,惟願亟下明旨,以擧祝豐祈壽之盛典焉雲。

    』判中樞府事臣金熹以爲:『二星之祀,旣已昭載於《五禮儀》,歷代祀典,又皆斑斑可攷,則方當祝無疆占屢豐之辰,遵舊章而迓新休,千萬允當。

    其不可以更容他議也明矣雲。

    』大司憲宋煥箕以爲:『二星之祀,歷代儀文,斑斑有據,而旣載《五禮儀》,今我聖上修述之意,出尋常萬萬,實不勝欽仰之至雲。

    』吏曺判書臣金載瓚以爲:『二星之祀,旣載于《五禮儀》,儀節有敍,品物鹹備,館閣攷據,若是斑斑。

    則中間之廢而未復,雖未詳果在何時,而蓋爲屢百年欠闕之典,更無他疑。

    及今修明,克擧列聖朝未遑之禮,實是群情之所同然矣雲。

    』」 閏6月2日 ○庚子,壯勇大將鄭民始啓言:「善騎隊中,或有技藝超等者,而無拔身之階,殊非聳勸之道。

    請以別武士二窠,定爲左右哨善騎隊久勤窠,以次遷轉,中旬連三次居首者,依訓局馬兵例,遷轉別武士。

    會講居首直遷本營敎錬官。

    」從之。

     閏6月3日 ○辛醜,以宋民載爲司諫院大司諫。

     閏6月5日 ○癸卯,罷刑曹判書趙尙鎭、參判韓用龜、參議金達淳,以諸道獄案之覆啓稽滯也。

     ○以權??爲刑曹判書,洪明浩爲吏曹參判,李勉兢爲吏曹參議,金文淳爲知經筵事。

     閏6月6日 ○甲辰,次對。

    右議政李秉模啓言:「躁競之風,專由於求者得之,不求者不得。

    程叔子所謂:『大資居位,卻不求人,乃使人倒來求己,是甚道理雲者?』卽千古格言也。

    如忠武公李舜臣,幾乎諸葛武侯後一人,當其潦倒之時,以先正李文成之賢,重之以同宗之親,兼之以本兵之權,求見而不可得觀,此一着,足以推後來樹立。

    以今頹俗,欲求如此之人而官之,是猶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

    然任銓衡之責者,果能寤寐此心,則安知無蘊櫝待價之士乎?大政不遠,請以此嚴飭兩銓之臣。

    」允之。

    又啓言:「臣於年前,以當甯受敎定式之當添入《大典通編》之意,仰奏矣。

    請備局堂上趙鎭寬、李書九,分掌編輯。

    」允之。

    又啓言:「近來驛路,去益凋弊。

    此後大臣私行,非特敎,驛人夫,勿爲等待,閣臣燕行時,勿令加把馬匹,以守令往來時,勿爲乘馹,抄啓文臣,由行,特敎外,亦勿給馬。

    」允之。

     ○以徐邁修爲吏曹參判。

     閏6月7日 ○乙巳,罷綾城尉具敏和職,配具毅和于天安郡。

    京畿觀察使李在學馳啓言:「儀仗庫郞廳具得魯曾祖母墳毀掘情節推覈,則伊時赴役軍丁等供稱:『具毅和與綾城尉子,同坐墓舍,具永祚就獄後,募得役丁,又送十緡錢雲。

    』」上命義禁府,拿問具毅和。

    毅和供稱:「具緹欽送其子永祚,謂臣曰:『先讎未復而病且垂死,今聞具允明之葬,又將合窆。

    將欲私掘其塚,以雪冤恨,願助役丁四五名雲。

    』故與族兄綾城尉子命喜相議,募送四名雲。

    」上,以都尉之參涉與否,不可置之?昧,而爵秩與大臣同,對吏緘推,俱無其例,命議大臣。

    左議政蔡濟恭議曰:「儀賓,朝家之所敬禮,旣不可以對吏。

    而掘塚之律,先朝所嘗嚴立者,則況貞敬夫人,以秩言之,與大臣班。

    掘貞敬之塚,而以其無路盤覈遂已之,此不可使書於簡策。

    臣意先令自首後議其罪,恐爲得宜。

    」右議政李秉模議曰:「具永祚手犯毀掘,當爲首犯,具毅和爛漫和應。

    觀於道査,綾城尉有參涉之跡,而具毅和招:『則謂以具命喜,適在墓下,往見言其事雲。

    』言出於毅和,應之者命喜。

    不必以此作爲都尉參涉之證左。

    原其發掘之謀,雖曰絶悖,論以平允之體,不必拖及。

    」義禁府啓請:「具永祚等,令道臣依律勘斷,具毅和以隨從律,奪告身,徒一年半定配。

    」判曰:「依允。

    綾城尉家四字,旣登道啓,若使都尉無與,而被人指使之目,則寧不憫甚?又或主掌指使,以緻惹起鬧端,則拿與推,雖不可議,外此勘過,豈無其方乎?又況綾恩,固勳貴之家,綾城非等棄之人,則置之然疑,亦非所以待崇品儀賓之道。

    今下判付一通,招儀賓府郞,謄傳都尉,使之附啓。

    」綾城尉具敏和附奏曰:「此訟,卽臣八代祖綾安府院君思孟之山也。

    臣旣係支泒,且非門長,何敢不有國典,指揮他人,甘犯法外之科?臣子命喜,往楊州墻內地,臣之族弟毅和,來見臣子,傳其父緹欽將死悲苦之言,要得役丁數人,臣子答曰:『爲先之事,安得不施?』其日歸語于臣,故臣始聞而驚駭。

    粵三日,永祚弟洪祚來告曰:『兄方就囚,饋獄無術。

    』臣不忍坐視其死,與以千緡錢,前後事實如斯而已。

    」敎曰:「觀此附啓,判異於所聞。

    使都尉有參涉之跡,則寧或隱諱,而至於緡錢之給。

    又是就囚以後,養獄之費雲,則亦異於送價雇丁。

    於是乎都尉謂之脫空,亦可也。

    然儀賓持身謹愼,爲上被人指目,緻有此査詰之擧者,大非自家本色。

    綾城尉具敏和,施以罷職不敍之典。

    」 ○琉球國人七名,漂到濟州大靜縣,由水路還送。

    其船前低後高,長八把,廣三把餘,高一把餘,前後左右,俱畫月形,上建木綿占風旗二面。

    攜《通俗三國誌》一卷,曆一卷,《三國誌》間一二字,輒標句讀方言,文理斷續,不可曉解。

    曆書卷面,大書寶曆甲戌元曆,傍書寬政七年丁巳,月建大小,與時憲書同,而惟閏月,在於七月。

    自言居在於那覇,那覇其國府名也,距王都十裡雲。

     閏6月8日 ○丙午,以權??爲司諫院大司諫。

     閏6月10日 ○戊申,審理諸道殺獄。

    諭諸道道臣曰:「今下累度判付之酬應於如此無前之炎熱,而不自知疲者,誠以死囚之案,不可不嚴敬,人命之關,不可不審愼也。

    凡今爲方伯守宰之臣者,如或憚暑而生倦困之思,按例推問,泛忽査詰,則吏民可欺,獨不愧屋漏乎?苟以不愧影不愧餐,常存胸中,議胸審覆之際,能有實效,則豈不爲公私之益,而其存愛及人觸類著理,又豈止目下閱囚之一事?毋曰迂談,須各書紳。

    」 閏6月11日 ○己酉,次對。

    備邊司提調李書九,新差有司之任,以與左議政蔡濟恭,有嫌引義。

    上,屢臨筵督飭,書九猶不供職,上,謂右議政李秉模曰:「李書九之始旣行公於備堂,終又辭免於有司,何所據也?且書九果是何人也?以予作成陶鑄之故,乃至於此,而敢欲售此等習耶?予雖否德,君師之責,在予一人。

    今日朝廷,若知矯風正俗之惓惓苦心,孰敢不惟令是從乎?」大護軍沈煥之進曰:「惟令是從之敎,恐非十分至當矣。

    聖德光明,凡在臣隣,惟當贊襄欽頌,而堯、舜之朝,亦有籲咈之義。

    今此下敎,臣未知如何也。

    」上曰:「卿言亦好。

    而惟令是從雲者,予蓋有激而發也。

    」煥之曰:「書九非不知惶悚,而問議之行,似涉難處。

    無怪其不欲往矣。

    」 ○吏曹判書金載瓚啓言:「景慕宮官員,勿拘詞訟,直除守令,曾有下敎,一番稟定然後,可以擧行。

    」命仍爲定式。

     閏6月12日 ○庚戌,上,謂奎章閣提學鄭民始等曰:「昨日賓筵所敎,專出於矯俗之義。

    蓋貪進無厭,惟爵是圖,固是流俗之蠱人心術者。

    而若其宦情內熱,惟恐不得,及其旣得之後,反生自便之心,兼售要名之計,不問公格之有無,不知君命之嚴畏,此亦流俗之一弊。

    昨日筵敎,亶出予矯俗之苦心,予之所秉執者,非有害於義與道,則爲臣者,但當循而不悖而已。

    此與惟予言莫之違,意思逈然不同,而沈煥之乃以惟令是從,把作一言之失。

    」又曰:「何必強其所不欲,李書九之旣行備堂之任,而獨避有司之名,則使之行公者,有何不可乎?予處君師之位,不率敎者誅。

    登此筵聞此敎者,出傳於煥之。

    」 ○《陸奏約選》成。

    上,雅愛陸贄奏議之明白剴切,有裨治敎,禦極之初,命校書館,印頒全集。

    旣而親選其最粹二十九篇,倣李滉《朱書節要》義例,節刪字句,俾便誦讀,至是復釐爲二編,命閣臣徐有榘等,校讎活印。

     閏6月14日 ○壬子,大護軍沈煥之上疏曰: 「伏以乾道變化,各正性命,飛潛動植,一循其則之爲道,聖人立極,勞來匡直,而華夏蠻貊,無思不服之爲敎。

    是故,孔門之徒三千,獨稱顔子爲好學者,蓋謂其仰高鑽堅,不違如愚也。

    向使顔子,然疑於克復之訓,而二三其德於鳶飛魚躍之化,則安在其循道而服化也?所謂七十子之服孔子者,恐亦不外於信如四時,奉若弘璧,而今臣等之於殿下,卽亦服孔子之徒也。

    不違如愚,雖不敢望於顔子之好學,而信如四時,奉若弘璧,竊有期於七十子之列也。

    如臣至愚不肖,無所比倫。

    然自在韋布之賤,嘗從冑筵侍講之臣,有所飽聞,慣識於相對慶賀之說。

    惟皇天眷佑我東方,有聖人作而精察於危微之際,則直接舜、禹之單傳,同辨乎消長之機,則丕闡羲文之妙用,君子懷德,樂爲之用,小人畏威,奸莫之售,此豈非睿學神工,有利之而不庸,殺之而無怨,不令人喜,不令人怒,至仁大勇,卓越百王,駕軼三代而然乎?于斯時也,臣則譬如凡草衆卉,自在於仁天祥日之下,而欣欣向榮矣。

    幸得策名朝端,有以周旋於簪佩之列,則仰之若師承,恃之若天覆。

    殿下之秉執,無不靡然而向之,殿下之好惡,亦無不犂然而從之者。

    豈欲逢迎偸合,依違攀援,保冠冕而榮門戶,以爲計而然哉?聖人在上,臣等隻可循軌而順則焉已矣。

    十數年來,俗習日痼,外托奉令承敎之目,內濟背公營私之計,指無謂有,指實謂虛,流弊滔滔,將至壞國綱而滅人紀,此所以明聖志尊聖德,爲今日第一義。

    然徒曰明之尊之,而莫知方所,無所依據,則亦非所以明之尊之之術也。

    漸汙之俗,膠固纏繞,皆曰『違上意則斥,違上敎則枳。

    』擧世相傳,智愚皆迷,臣等痛聖德之不章,憂世道之方頹。

    何幸乾道孔昭,朝象稍正,而舊染之詿習難除,廓淸之新化未周,鷄鳴爲利,蠅營媒進之徒,誘於豪勢,耽於爵祿,計班資之崇卑,論財穀之多寡,以至墜古家之遺範,敗列朝之美風者,踵相接矣。

    苟欲明聖志而尊聖德,則其所着手處,莫先乎痛矯此俗,亟祛此弊也。

    近來一二銓臣,備陳辭懇,曲蒙體諒,臣實爲聖朝欽仰,爲其人歎賞。

    此宋臣文彥博所以欲抑躁競,先旌恬退者也。

    然又有一種巧宦者,流善固可爲,曰近名而避之,惡雖不可爲,有利則趨之,或引嫌於無法,或處義於無義。

    昔之人,兄弟幷列於六官,或八藩而不敢必辭,今人則緦袒以外之親,引以爲辭,有若循名義而保高緻。

    此我殿下所以痛憎其弊,必欲挽今俗之澆薄,反古人之醇厚者也。

    乃者宰臣李書九,旣行公於籌堂,旋自劃於有司,前後矛盾,下上橫決,賓筵聖敎,不惡而嚴,是豈爲一書九而三費辭敎也?事有關於正風矯弊,是以嚴切乎難進易退之義,反復乎憫時礪俗之意,繼又申之以大官以下,孰不從予。

    蓋此聖意,亶出於措枉,臣則坐處稍間,重以聽塋筵席,仰陳之說,相反於聖敎之本意,便歸於掩護分疏之科矣。

    前席退後,始知聖敎之昭揭日星,爲拯方陷之世道,而臣固茫然矣。

    夫君之命,有違於率性之道,則爭固可也,爭之不得則退亦可也。

    乃若雨露霜雪,均之爲修道之敎,則群黎百姓,徧爲爾德,尙何從違之可言哉?臣徒知向來面從後言者之爲極罪,不暇念及於服從不違,爲聖人之徒也。

    此緣臣不能諦承聖敎之緻,求其跡,則自陷於孤恩負國之罪。

    臣之痛恨者,夙夜矢心,所自期者,惟在於尊聖德辨邦誣,而今臣所爲,一切反是。

    人若語臣曰:『往日之以尊聖德三字,號於世者,猶爲此說於前席乎雲?』則臣寧不如卽就鈇鉞之誅耳。

    伏乞下臣司敗,以爲爲人臣辜恩背義者之戒。

    」 批曰:「無論如此如彼,勝於呑煖。

    勿辭。

    」 ○右議政李秉模上箚曰:「朝者以嶺湖雨澤事,有措辭行會之命。

    而備局之法,曹司有司堂上,例皆擧行文書,故該堂李書九,雖在俟勘之中,使之卽速擧行。

    臣未知設備局以後,因一有司萬萬乖當之處義,緻使朝家命令,一任稽遲者否乎?有司雖曰要任,安敢強作非其義之義,創出無於例之例,罔念君命之不可宿,朝令之不可滯乎?伏況日前賓對時,諄諄下敎,惟以正風矯俗,爲當今第一義。

    澹於進而恬其退者,惟恐其不扶奬,巧於官而飾其態者,惟患其不嚴斥,聖心赫然,必欲痛洗其舊染之脂。

    仍以君師之道,責勉聖躬曰:『凡關正風矯俗之政,惟予在。

    惟玆大小臣庶,曷敢有越厥志?』臣聞命以來,載欽載頌。

    書九獨非造化中偏被陶甄者,而前罪之不足,冥然不動之又如是乎?臣職居鼎席,不能蕫率一有司,誠不可使聞於隣國。

    伏乞先勘臣罪,有司堂上李書九,申命攸司,施以放流之典。

    」遣史官還傳。

     閏6月15日 ○癸醜,以蔡弘遠爲吏曹參議。

     ○以金履素爲冬至兼謝恩正使,申耆爲副使,洪樂遊爲書狀官。

     閏6月16日 ○甲寅,《星壇享儀》成。

    上,擬復靈星、壽星之祀,凡歷代典禮之及於二星祀典者,廣蒐博采,編爲一冊,而置諸丌上,以時審繹。

    會宗伯之臣,請遵《五禮儀》所載儀節,早擧兩星之祀,上,旣命大臣儒臣獻議,更取前日所編之書,撮其儀節之可行於今者,且附以樂歌樂舞,名曰《星壇享儀》。

    將按而行之,竟鄭重未果。

     閏6月18日 ○丙辰,進饌于惠慶宮。

    每年誕辰,必設小酌,前月以洪樂信喪,奉慈敎不設,追設于是日。

    敎整理諸臣曰:「饌品比前省三分一,皆自整理所措辦,毋煩度支也。

    」 ○領敦寧府事金履素,箚陳病狀,乞解正使,許之。

     閏6月19日 ○丁巳,以韓用和爲忠淸道觀察使。

    金熹爲冬至兼謝恩正使,旋因箚辭免。

     閏6月20日 ○戊午,次對。

    執義尹悌東啓言:「科試之法,至爲嚴愼,非可取捨於俄頃也明,故唐之三皷限券,宋之五旬鎖院,寔出於優遊不迫,俾各盡技之意也。

    挽近以來,早呈成風,書題纔揭,試券紛投,非有倚馬之才,摠是畫葫之套。

    士趨因此而浮躁,科規由是而淆亂,有識之歎,厥惟久矣。

    每當場屋之設,非無申禁之令,而獨奈校文者意見各異?定時呼呈,若無拘於早晩,畢竟立落,反未免於取早。

    主司有欺人之名,擧子無信令之意。

    目今大比隔月,合有一番丕變之道。

    請令攸司,先期定制,曉諭多士,仍飭京外掌試之臣,更勿如前襲謬,務盡鑑別之精。

    」從之。

     ○中批,以睦萬中爲承旨。

     ○濟州人前忠壯將李邦翼,漂到福建,由旱路歷蘇、楊州,至燕京。

    上,以邦翼,以朝官,漂流異域,萬死生還,命備邊司提調,招見慰諭,除全羅中軍。

     閏6月21日 ○己未,上,聞文純公李滉祠版,自其祀孫任所,還向禮安,遣禮官,護送至江郊。

     ○以申大偀爲黃海道水軍節度使。

     閏6月22日 ○庚申,展拜于景慕宮。

     ○以李尙度爲司諫院大司諫。

     閏6月24日 ○壬戌,特補李明淵洪原縣監,明淵以應敎,違召也。

     閏6月25日 ○癸亥,正言李寅采上疏曰: 「向日湖儒之陳疏也,都下人士,聞而韙之者半,非之者半。

    或曰:『諂侫媒進。

    』或曰:『適所以誣之也。

    』甚者曰:『湖儒所引之言,架虛鑿空,專出禍人之意也。

    』眞所謂天下事,無不有耳。

    人臣事君之道,入則勉聖德而君違不忘,出則揚聖德而邦誣必卞者,君子之用心也。

    入則容悅順志,無所不至,出則反唇瞬目,滓穢太淸者,小人之伎倆也。

    毫釐之差,賢邪忠逆之分判焉,苟不明卞於同行異情之間,深察於似是實非之論,其能免於易置薰蕕,眩幻黑白者幾希矣。

    古之君子,其事上也,固務乎正直,而頌德歸美之忱,竝行不悖,各適其義。

    惟恐一德之未彰,一善之或掩,故康衢之謠,大夫敎之,入告之猷,出則順之,自唐、虞三代已然。

    而王章中和之歌,石介聖德之詩,隻見揚美於當世,未聞取譏於後來。

    則今之人,以今日之義理,直歸之謟侫者,其果賢於古之人乎?爲此說者,果皆不謟不侫之人,則十數年來,昌言讜論,何其寥寥無聞?而然猶攘臂扼腕,強爲大談者,無他故焉。

    特以猜克成風,背馳爲事。

    吹覓之地,惟見不是,譸張之習,依舊未悛,必欲簧皷異論,疑亂人心。

    而前歲流言,今日行語,自不覺其脈絡相貫,破綻無餘,其可謂逐鹿而不見泰山也已。

    臣向伏見筵話中,有敵撼大臣之敎,因此敎而反復思惟,則今之做出架鑿之說者,必是前之必欲敵撼之人,敵撼大臣,決不是鄕谷匹庶之事,必生於門戶相對之處矣。

    嗚呼!一大臣敵撼,似不足係國安危,而此大臣平日明目張膽,至死不變者,專在於尊聖德明義理,此輩雖急於敵撼大臣,而獨不念其所秉執之至重且大乎?臣於此大臣,曾無一日之雅,而跡其平生行事,汙不至自做謊說,欺天而誣人也。

    噫!彼無良,抑獨何心,指實爲虛,眩眞成假,必欲竝與其所秉執之義理,?昧而沮敗之?原其心則雖出於逞憾,究其歸則難免讎國。

    然而四方蠢騃之徒,不達時宜,驟聞行言,徒知謟侫之爲非,不復徐究其虛實,遂以攻之者爲眞箇士流,轉輾詿誤,漸漬陷溺。

    則其爲世道之憂,容有極哉?嗚呼!聖德巍蕩,動合天地,大義昭揭,炳如日星,尊之明之,顧何待群臣之力也?第伏念父焉而被人汙衊,則必沫血而昭雪之,師焉而爲世毀侮,則必竭力而伸救之者,卽是天理人倫之所當然而不得已也。

    今聖德,有一毫之不尊,聖志有一毫之未明,則是群下之罪也。

    此所以卞之明之之義,一日不明於世,則其流之弊,將至於無父無君,國不國而人不人,豈不大可懼哉?伏願恢王者無私之量,念聖人無嫌之義,嚴卞淑慝,明示好惡。

    」 上,卻其疏。

     閏6月29日 ○丁卯,次對。

    上曰:「洪守榮之不爲供職,是果何許處義乎?昨冬臨門處分,雖若不少顧護於其家,而其實則此乃所以極加顧護也。

    蓋自古以來,王朝同姓之親,則地處礙逼,鮮能安保,而外戚之家,則旣無礙逼之勢,隻以國存與存爲心。

    故所謂外廷之與戚裡共事雲者,不過是因此徑路,以爲納忠於國家之地耳。

    今也反是。

    大抵其家,自丙申以前,不肯守戚裡本色,以戚裡而反爲外朝,挾持恐喝之資,有若宗班之推戴者然。

    此蓋出於反復相因之勢,而世間寧有如許之事乎?雖以鄭好仁、成德雨事言之,渠二人,有何所知,且其本來所執之義,亦未必不嚴,而適以此事,自速大戾。

    又安知無與成、鄭相反之地,又幻出一箇簸弄之欛柄乎?若有如是者,則予豈不可更鞫乎?在渠道理,惟當體認全保之至意,感激彌綸之恩造,隻知進退之義,眞箇爲國家之戚裡,而勿復爲外朝之所把弄。

    此箇事理,亦嘗使渠知之矣,渠反以處義爲事,則予亦豈每每慰藉,勸其供職乎?且昔庚寅年韓鍮疏後,洪奉朝賀則城外江郊,一旬逬出,而反歸於屢要恩禮,故相金緻仁則於崔益男疏後,不惟不爲處義,而反以被論之人,挺身請討,伊時或以爲放恣。

    然以今觀之,洪奉朝賀事,便成覆轍,而故相事,可謂昭然之已例矣。

    」右議政李秉模曰:「前後處分與辭敎,亶出於必欲曲保之聖意。

    而必使擧朝之人,皆秉韓鍮之義理,然後方可謂全保之道矣。

    」上曰:「雖其家,豈可不知此箇義理乎?物論中,或有過實之語,則欲明其不然,容或可也,至於義理關頭,豈有他語?故重臣尹塾初疏,則隻擧翬晩,及至己酉,直呈史草,卿亦似聞之矣。

    昨冬下敎,雖未詳記,而有曰桑楡之收雲者,乃予本意也。

    已往之事,中夜思之,莫非予太陽症之太過。

    然此乃所以念之深而保之至也。

    予於其家,豈有一分不好底意哉?嚴隄防全戚裡,是予一串貫來之義理矣。

    」 〈正宗文成武烈聖仁莊孝大王實錄卷之四十六〉 秋七月 7月1日 ○戊辰朔,持平李明孚上疏言: 平壤碧隻島,卽世祖朝敵愾功臣延福君張末孫賜牌地也。

    磨崖而刻其名,立碑而表其地,環一島四十裡,依舊自在之狀,萬目所共睹也。

    末孫後孫零替,謾作島民私物者久矣。

    年前,因末孫後裔,特禦券納公,至令本道行査,而反以滄桑變幻,無所依據之說,肆然誣奏,又復鑿崖沈碑,以滅其跡。

    臣謂當該道臣,宜施屛裔之典。

    「 批曰:」風傳何可盡信?不允「上謂筵臣曰:」此非但朝家已決之事。

    田土折受等語,是豈可登諸臺章者耶?貽羞臺閣大矣。

    「仍命解其職。

    且謂承旨曰:」非爲其人也。

    以其臺閣之故,罪止解職。

    此所謂『賜絹之愧,甚於撻市也。

    』「 ○以徐邁修爲吏曹參判。

     7月2日 ○己巳,禦仁政殿月臺,親傳太廟、永寧殿香祝。

    語承旨曰:「如今極熱,大享,將欲飭獻官諸執事,齋沐駿奔,則自予豈可便逸乎?予當出齋摛文院,待禮成還內。

    」遂詣摛文院齋宿。

     7月3日 ○庚午,上護軍洪良浩上疏曰: 「臣於壬子,待罪箕營時,以碧隻島打量事,宮差與張姓人下來,而又有行査之命,故取考前後文案,則事在正德年間,去今三百餘年。

    而忽自康熙年間,以至今六七年前,張家之裔,挾牟利之輩,上言或呈狀,前後二十餘次,輒皆見屈。

    列聖朝處分,至爲嚴截,屢命刑配。

    故臣據實陳聞矣。

    伏奉判付,宮監與陳告人充軍或刑配。

    自此島民安堵,如獲更生。

    不料今日,有以此事爲言,誠是常情之外。

    列聖朝處分嚴正,前後文案昭載,誰敢容私意而低仰乎?至於鑿崖沈碑等說,屢百年相訟之案,初無一言槪及,今忽靳靳於臺章,何也?白地構誣,必欲甘心,臣雖老廢,其何以堪?乞賜重勘,以謝人言。

    」 批曰:「人言不趐落空。

    大抵年前處分,訟理之外,卽有先朝許可於故玉堂洪重一上疏也,卿其勿辭。

    」 7月4日 ○辛未,召見黃海道水軍節度使申大偀,辭陛也。

     7月7日 ○甲戌,設七夕製于泮宮。

     ○藝文館提學鄭民始上疏曰: 「臣方帶內閣提學。

    凡於科試,內閣提學與兩館提學,同參考校。

    且《閣誌》曰:『文衡提學俱不備,則內閣提學主試。

    』其爲任與兩館無異。

    以一人兼兩提學,古無其例,乞賜遞改。

    」 命遞藝文館提學。

     ○以李勉兢爲吏曺參議。

     ○李秉鼎爲藝文館提學。

    鹹鏡北道兵馬節度使鄭觀采,以在德鎭移堡,三月始役,閏六月畢役馳啓,命該萬戶崔齊雲賞加。

     7月8日 ○乙亥,司僕寺啓言:「箭串牧場所放馬,自春徂夏,善爲孶長,自日前,忽多病斃。

    取考本司謄錄,或因馬疾,有設行馬祖祭之例。

    請今亦依舊例設行。

    」允之。

     ○次對。

    上,問司僕提調李秉模曰:「東郊牧場,放馬幾匹?」秉模對以四百餘匹。

    上曰:「所謂樸排,漸不成樣。

    〈俗稱牧場植木爲圍,以防馬逸曰樸排。

    〉故相尙震,以石築城爲樸排,而其完固,等於都城雲,古人之處事,宏遠如此矣。

    」秉模曰:「伊時物議,亦爲紛紜,故相以長遠之慮,斷然行之。

    」上曰:「無論古今,如欲做事,豈能無甲乙之論乎?」上曰:「種南草之田,皆令播穀,則可得幾許萬石。

    」秉模曰:「膏沃之土,盡種南草,西路尤甚,此最可惜。

    」上曰:「未可一切禁之耶?」秉模曰:「禁草,異於禁酒,如欲禁之,似無所難,而臣則竊以爲有關氣數矣。

    淸人之自我國還歸也,軍中吸草者,初禁之,及見軍心有變,遂撤令雲。

    今乃通行于天下,豈非氣數之使然乎?」上曰:「然矣。

    南草始出於南方海外之國,而實則自西洋來。

    大抵西方之學,駸駸行乎中國,抑由西方之風氣晩開而然乎?又有一事不可不禁者。

    我國書冊,不無忌諱文字,而赴燕之物,率多以書冊休紙裹之,印書未久,遽作休紙,此專由休紙之利於買賣而然。

    今若嚴禁,則其於典守書冊,不爲無助。

    」秉模曰:「此當痛禁。

    」上曰:「此雖小事,亦有關係,不可等閑看過。

    但若始勤終怠,旣禁旋止,則徒緻不信令之歎矣。

    」 ○禮曺判書閔鍾顯啓:「故監司尹卓然,今將追配於鹹興彰義祠。

    卽見道臣移文,則誰爲主壁,誰爲配食,有難硬定雲。

    臣意則原享人,亦有贈兵判、兵參者,不必強行陞降。

    」可之。

     ○命馬祖祭獻官,以太僕時任堂上內乘及曾經堂上內乘人,爲實預差,典祀官諸執事,亦以本司官差定,著爲式,從禮曹判書閔鍾顯言也。

     ○禦營大將李漢豊啓言:「鷹峰下後苑主脈,多有沙汰處,請擇日補築。

    」可之。

    敎曰:「此後宮城都城巡審日,與戶、兵、工三曹堂上,看審形止草記。

    普賢峰補築之式,法意至嚴。

    近來則屬之摠廳之後,反不若經理廳句管。

    此後春秋摠戎使看審草記。

    秋序在近,四山植松之政,廟堂各別嚴飭各營。

    東而貞陵後峰,西而鞍峴近處,南而負兒峴東西,皆是大內俯瞰之處,或播稷或播松。

    」 ○右議政李秉模啓言:「京畿觀察使李在學,以本道巡牙兵習操,間七年一行陳達,有稟處之命矣。

    牙兵之創設不久,畿民之貧殘尤甚,且與正兵有異,請自今年爲始,以七年一操,永定其式。

    」從之。

     7月10日 ○丁醜,竄檢閱金履永于河陽縣。

    時有假注書尹永儀,仍察廳任之命,永儀,永僖之兄也。

    履永謂不欲同周旋於堂後,陳疏徑出,上,下旨切責,命投畀湖沿,旋用河陽。

    又敎曰:「尹永儀、永輝,異於永僖,豈有可拘?永僖之姑且任他,非棄之也。

    到今事已冷而沸旣止,先用其弟,將及乃兄矣。

    」仍命永儀、永輝,特除吏曺佐郞,永僖以前望除副校理。

    申禁中外,毋敢以疏煩聒。

     ○罷吏曺判書金載瓚,以諸道褒貶陞降之巽軟也。

    以鄭民始爲吏曺判書,蔡弘遠爲吏曺參議。

     7月11日 ○戊寅,禦熙政堂,行都政。

    〈吏曺判書鄭民始、參議蔡弘遠、兵曺判書李祖源。

    〉以李益運爲吏曹參判,沈煥之爲議政府右參贊,中批以李??爲持平,??,嶺南人也。

     ○敎曰:「十七年之後,特除於大政隔夜之時者,爲省當暑酬應之勞也。

    以其地處旣曲諒,且今兼帶戎垣之任,亦有相妨,吏曹判書鄭民始,許遞。

    」 7月12日 ○己卯,次對。

    校理李羲甲啓言:「金履永定配之命,固已過中,而因此有尹永僖館職之特除,尤豈非萬萬過中乎?永僖之尙不勘罪,已是失刑之大者。

    」語未畢,上,促令就座。

    羲甲竟囁嚅,未畢陳而退。

     ○江原道觀察使徐有防狀啓,請歙谷、麟蹄、鐵原校院位田免稅,上,謂戶曺判書金華鎭曰:「宮房校院,輒稱有未準之結,或雲空閑而圖出立案,或雲陳芫而買得新墾。

    方今民齒日繁,田野皆闢,豈有無主之土,尙有遺利乎?其所雲給價者,亦豈盡信?今若一任其幻僞而售奸,則諸路校院之請畫,殆無歲無之。

    戶曺原結之漸縮,未始不由於此等處。

    」 ○以閔鍾顯爲吏曹判書,趙宗鉉爲知經筵事。

     7月13日 ○庚辰,以徐邁修爲吏曺參判,趙宗鉉爲禮曺判書。

     ○罷副校理尹永僖職。

    永僖違召,敎曰:「與徐有聞、沈象奎對辨後,亦旣無礙,又其後別有事端,而所謂事端,極可笑,特以差毫謬千之過慮,爲世道置之勿論之科者久矣。

    今於快帖之後,安敢有召輒違?罷職。

    」 7月14日 ○辛巳,掌令樸道翔上疏曰: 「臣久居嶺外,凡係弊瘼之切於民邑者,不無一二私憂過計於中者,臣請略陳之。

    其一曰,學術之病。

    嶺以南素稱鄒魯之鄕。

    如文成公安裕、文忠公鄭夢周、文敬公金宏弼、文獻公鄭汝昌、文元公李彥迪、文純公李滉,皆腏食聖廡,可謂蔚然盛矣。

    近世以來,不但私淑無人,闚闖藩籬,亦尠其倫。

    一或留意於此者,高自標緻,低視一世。

    而嶺以北,雖有豪傑之士,至於篤行窮經,槪無其人,此不幾於誣一世乎?自今以後,凡道臣守令,必擇無私意有學識者,使之加意風礪,偕至和平之域,是爲一分救正之道也。

    其二曰,書院之弊。

    國朝典禮,初無書院定制。

    蓋順興白雲洞書院,爲書院創設之首,而事在《五禮儀》已成之後。

    《五禮儀》本不及書院祀享之禮,《大典通編》中,亦無指一定式。

    雖以嶺以南言之,一邑之內,或設六七書院,已不能無弊,俎豆之數,初無酌定。

    然而牲用剛鬣飯用二簋,槪視文廟廡享之禮,而春秋必用篚幣。

    雖以文廟釋菜言之,隻於五聖位用幣,十哲以下,未有獻幣之禮。

    凡八路院享八百餘處,春秋脯幣會減,厥數夥然。

    此等處,宜所節損。

    禮曰:『庶羞不越牲。

    』牲用剛鬣,則雖用牛脯,必曰鹿脯,槪亦不越牲之義也。

    今院享牲用剛鬣,而輒殺數牛,以爲供士之需,可謂輕重倒置。

    此後院享,勿許宰牛。

    祭享脯脩,令於鄕校釋菜時,預先備待,臨享分送,恐合事宜。

    且一書院奴婢之數,或至五六十,或至三四十,奸民逃役,間多投屬。

    此亦量宜定數,爲矯捄之一端。

    其三曰,鄕校之重,反不如書院。

    嶺南之俗,以書院爲重。

    老士宿儒,稱爲院長,則若固有之,鄕校齋任,則薄不爲也。

    書院之齋舍宏侈,或倍蓗於鄕校。

    每曰:『書院則多士出力,鄕校則朝家會減。

    每當鄕校修改移還安之時,若無自營門狀請香祝下來之事,雖有滲漏頹破之處,不敢擅自修改雲。

    』如是之故,甚至於級夷藩拔,上雨旁風之境。

    謹按典禮,文廟釋菜則二品官爲獻官,移還安告事由,則三品官爲獻官。

    則列邑釋菜,該邑守令爲獻官。

    凡於修改移還安時,恐不必煩請香祝,使各該邑,每於春秋釋菜,兼行告由,隨毀隨補,則可省會減之費,亦無頹漏之患。

    其四曰,科場之弊。

    鄕試之紛挐,有倍於京。

    甚至結黨環匝,毆打試官,多方鑽剌,四面圖囑,無文無筆之數,攔入場中,專以惹鬧作挐爲能事。

    如欲禁遏此弊,莫如預先操切。

    謹按我東科制,創自高麗光宗之時,其後定式,每五百戶取一人許赴。

    以此推之,千戶之邑,當取二人,萬戶之邑,當取二十人。

    略倣朱子貢擧私議之法,每式年自本邑,大科則背講一經,小科則背講一書,子年則講《周易》、《論語》,卯年則講《書傳》、《孟子》,午年則講《詩傳》、《小學》,如是輪回,則十年之間,爲士子者,皆能背誦七書。

    大科試以賦、表、策、論,小科試以詩、賦、義疑,擇取優等入格者,每千戶得二人,使各該邑禮吏,領付試邑,則自無冒入之弊,亦有得人之效。

    其五曰,還餉之弊。

    今之所謂還餉,非古之所謂糶糴也。

    其督捧之時,若値歉荒之歲,則十室九空,指徵無處,隣族之侵,紛然竝作。

    臣待罪英陽時,穀簿中有所謂辛酉火田粟者。

    蓋辛酉年繡衣,適過本邑,以無歸屬火粟十石,付之還案,年年取耗,今至五十餘年,至於七千石之多。

    耗之取於民,若是無節,此不大加更張,民不聊生。

    還餉之爲常平糶糴之法,特一轉移間也,今若講究其變通之策,則民有賴而國用亦裕。

    其六曰,良役之弊。

    國初五衛之制,初無徵布之法,間因築城戌邊之役,朝家憫其裹糧遠赴,許以納布雇代,此徵布之法所由起,而實則從民願也。

    五衛罷而訓局設,養兵之需,專責良布,五軍門次第設置,收布漸廣。

    所謂鄕軍,身不知坐作進退之節,而家則無甔石甁盎之儲,安得不窮且逃也?今皆一切革罷,使皆歸農,春秋自各道營鎭,廣加操鍊,優其賞典,不出十年,可得幾萬精兵。

    其七曰,戶籍之弊。

    顧今漏籍之習,無處不然,而嶺南爲尤甚。

    今年不如去年,今式不如去式。

    臣待罪英陽,適當歉荒,區劃設賑。

    有籍者分還計糧,無籍者方許付賑,而飢口至於八百之多,此皆漏籍之類。

    逮至甲寅秋,又收乙卯式戶籍單子,則癸醜付賑之民,殆無一人新入籍者。

    視英一邑,他邑可推。

    今番式年收籍之時,申飭各邑,俾無漏籍之弊,足爲增戶添丁之一道。

    其八曰,文敎不振。

    嶺南取稱文獻之鄕,讀書者必準萬遍,著書者輒期等身,近年以來,讀書種子,幾乎絶稀。

    國初名碩,多出嶺表。

    人才之生,豈有古今之異?而其所以陶鑄而奬拔之者,今不如古也。

    國朝故事,通邑大都,皆置敎授。

    今雖不能遽復古例,各邑文蔭守令,必責敎養之效,簿牒之暇,或講確經旨,課以程文,不但文風之丕振,亦爲官長砥礪之道。

    其九曰,武力不競。

    人之恒言曰:『嶺南之武藝,不及西北。

    』天之生才,豈有南北之別?不但習尙風氣,有所不同,莫非爲守令者,不能奬勸課督之罪也。

    自今以後,邑課營試,逐年設行,水鍊陸操,量時董飭,則武衛可奮,南虞永息。

    其十曰,擇守令。

    凡此九條,何莫非民邑之急務,而苟求其要,無出於擇守令。

    內而卿宰,外而方伯,各擧廉謹愼約,可合守令之人,待窠差送,則上項九事,次第鹹擧。

    」 批曰:「所陳皆屬實情實事,許令廟堂,逐一論理稟處,以爲實用之一助。

    」 7月15日 ○壬午,敎曰:「式年鄕試,京試官都事之分試,出於嚴科體之意。

    而道伯卽亦奉使之人,擧一方事務,無不委之,及夫三年一次之科,獨不與焉者何也?如以爲道伯,不可行都事之事雲爾,則有國大政,莫過於經界,災傷覆審,乃都事敬差官之事,而道伯替行,近成恒例。

    如以爲試事,不可責之於按道之臣雲爾。

    則公都會,亦一國試,而監司又行都事之事。

    且以國典言之,式年文武科及小科初試,各道觀察使及節度使,定差員,錄名試取雲雲,而京試官都事分掌之法,不載於《大典》原編矣。

    況試官之下往也,試邑之輪定也,種種弊端之及乎小民者,不一而足?先從都事掌試之近例而已之擧,半道儒生,鹹聚營底,使道伯主試,則爲弊當不至如彼,奉法必勝於客官,此豈非兩便俱利之擧乎?今式年鄕試時,都事勿爲差遣,道伯與京試官,分左右道試取,此而試之有效,則專一道付之道伯,亦無不可。

    此亦師古率舊之一端,以此分付。

    且如北道試所之評事主南,都事主北,可謂膠鼓之甚。

    在昔則評事長在北幕,所以換掌分試,今之爲客官,都事評事何異焉?此後評事掌北關之試,仍留監市事,著爲式。

    關東、海西,則道伯自當專試,而錦伯亦不可以蔭官爲拘。

    古者大科命官,蔭官亦有承命考券之格例,竝以此意,令禮曺行會。

    」 7月16日 ○癸未,罷禮曺判書趙宗鉉職,以寧陵補土擇日不審也。

    以李時秀代之。

     ○停諸道秋操。

     7月17日 ○甲申,成均館啓言「照訖設講,近自數式以來,依《經國大典》,擇差試官與史官,前期開講,亶出於修舊典正士趨之盛意,而但科規猶欠詳備。

    每當開講之時,鄕儒則未及上來,京儒互相觀望,應講絶罕於初頭,錄名紛然於臨時。

    始焉雜進講席,終乃攔入場屋,科場之不嚴,職由於此。

    請自本月二十日開講,限本月晦日,先令在京儒生應講,若過此限,切勿許講。

    鄕儒則每多臨時上來,必難趁此限應講,京儒畢講後,奉命史官稟旨,姑爲撤講,自八月初九日,更爲開講,亦令限一旬應講。

    京儒中或有有故下鄕,未及上來於晦日以前者,具由呈單于本館,憑考許講。

    以此嚴立科條,作爲定式。

    」允之。

     7月18日 ○乙酉,掌令鄭?成上疏曰: 「靑陽縣監黃道源,全沒省覺,奸吏二人,恣意舞弄,邑有三縣監之號。

    扶餘縣監韓百源,舊還收捧時,見欺於該色,舊還成冊,稱以見失,不分未納與已納,計戶遍徵,盡歸吏橐。

    興海郡守尹弘心,曾經刑郞,時有本郡民之來訴者。

    渠於其時,已知訟者之貲富,乃於莅任之初,勸起再訟,畢竟以其財,稱以屬公,歸之私橐。

    及夫今春,至有擊錚之擧,行査本郡,則漫漶彌縫,仍以掩覆。

    又於一土班之稍有財産者,提起久遠之事,脅以起獄之說,陰使官吏,居間操切,終緻千金之賂。

    臣謂道源、百源,竝先罷後拿,弘心,論以贓汚之律爲宜。

    外邑上納時,京司吏隷之操縱橫侵,自是痼弊。

    而今年禦營保米之捧納也,該色餉郞,一循吏隷之言,惟意椎剝,斛量濫捧,怨謗多端。

    臣謂當該色郞,査出重勘,不飭之該大將,亦爲推考爲宜。

    日前憲臺李明孚之疏,誠爲駭妄。

    其論碧隻島事,憑藉恤勳裔之事,公肆攘民田之計,傳笑四方,貽羞臺閣。

    遞解薄勘,無以示警,臣謂前持平李明孚,亟施刊削之典,亦宜矣。

    」 批曰:「久不聞官師之相規,爾疏所論,極用嘉乃。

    黃道源、韓百源事,令道臣詳査狀聞。

    尹弘心事,鍰以賄歛,恣意舞法之狀,誠如風傳,其罪當抵何辟?前有邑民嗚錚之擧,不可謂之無其事。

    依施,亦令道臣,嚴覈狀聞。

    禦營廳餉色郞官事,年前飭敎,愚夫所知,則忍以朝官,剝割椎撲於今日者,無狀莫甚。

    依施,令該府嚴囚捧口招。

    同惡吏隷等,付之該曺,究問以聞。

    該大將問備輕矣,令廟堂査問,不能緻察之委折草記。

    李明孚事,鄕居生踈之緻,而論其跡則難免責備之責,罷職。

    」 7月19日 ○丙戌,江界府使柳誼辭陛。

    誼,才從洪州移除,上,召見,問南邑民情。

    誼奏:「京軍門保米,若値不豊之歲,一向督捧,則窮春民情可矜。

    此後如此之年,待秋成備納,則庶紓民力。

    」上曰:「保米軍之可矜,可勝言哉?此所以今年特許闊狹。

    此後本道値歉之歲,則分等狀啓,必以甚處保米軍,停退或代捧間稟處。

    湖南亦依湖西例。

    然此政諺所謂鳥足血,與凍足溺,豈可曰救其本之政乎?不革營納,則其外皆苟也。

    然第令兩道道臣,各別嚴飭於收捧之際,申察於上納之後,不謹守令與該營,具由狀聞。

    欲以此敎書之壁間仰述,代柱帖故事,以考其京外勤慢矣。

    」誼又奏:「軍丁刊冊之外,或有備局及監營新創保軍各樣名色,宜有一番釐正之道。

    」上曰:「良役實摠,卽先朝頒下之金石關和,則近來雜名色之無難增加,以緻小民之日困者,豈不痛駭?先從畿甸,試欲留意於淘洗。

    其後出而不得不仍置者,前有而不可不汰正者,科外濫設之處,使之着意商量。

    姑未知擧行之如何,而外此諸道,姑難竝擧,反緻撓民。

    若自下方便免罪之方,又何必禁之乎?第令廟堂行會,各自小心。

    」 ○禦營大將李漢豊,投畀忠州牧,餉色郞趙濟民,嚴棍充軍于康津縣,都提調金履素罷職。

    備邊司啓言:「禦營廳軍保米布濫捧委折査問,則濫捧的實,椎撲狼藉。

    請該大將李漢豊,施以削職之典。

    」敎曰:「軍營保米布之法不革,則何以捄吾民於塗炭之中乎?每中夜以思,不暑而熱。

    耿耿一念,惟在於矯弊二字。

    而民可與之樂成,不可謀始,以是心上之經綸,姑似閑商量。

    然而此而竟不能救得一半分弊瘼,則其可曰仰體先朝爲軍民減疋蠲役之聖意也?或先以袪甚之道,禁其太無形之習。

    年前大臣之擧條,其時措辭之批旨,墨且未沫,又有今番之所犯,所當革罷禦營廳,屬之訓局,或兵曹,姑爲參酌。

    而此將臣稍以廉財守法得名者,獨不能禁戢,他何言哉?事旣現發,若不施以重典,何以謝吾民乎?該將臣李漢豐,忠州地投畀,一以信王言,一以慰民情。

    營屬,令該曺刑推照律。

    仍自本司枚擧此批,行會保米布應納諸道。

    此後兵曹以下各衙門各營門科外勒徵,法外濫刑者,亦自本司隨其摘奸現發,這卽草記。

    」義禁府,以禦營廳餉色郞趙濟民供招啓,命付兵曺判書,嚴棍三十度,三南最遠地方充軍。

    又敎曰:「京營之設置都相,俾管大體,卽古使相遺意。

    詢名責實之政,在具僚猶然,況大官乎?因臺章,該營科外之徵,與法外之刑,至登於廟堂査奏,將臣投畀,郞官棍竄,則其可不責備於都相乎?禦營都提調金履素罷職。

    」 ○以趙心泰爲禦營大將,徐有隣爲水原府留守,徐鼎修爲廣州府留守。

     ○敎曰:「近來媕阿時樣,能以民隱上疏者,其在來言奬後之道,當有示意。

    掌令鄭?成,賜豹皮一令。

    京軍門之犯科若此,而僅始有一言,則外邑守宰懲貪之政,有誰言之乎?其責顧不在於耳目之官乎?隨現彈劾,以爲振勵之一助事,令兩司知悉。

    道內有墨倅而不能論列,則其可曰有道伯?令廟堂謄頒此敎於諸道,俾知三令之意。

    」削刑曹判書權??職,以殺獄舛誤也。

    以趙尙鎭代之。

     7月20日 ○丁亥,次對。

     ○禮曹判書李時秀啓言:「八處郊壇,每於四孟朔,遣本曹郞看審,卽定式也,馬祖壇,請一體看審。

    」從之。

     ○開城府留守黃昇源啓言:「本府與金川交界處,有秀龍山,延袤周廻,極其遼遠,上有十處嶺阨,蓋近畿大關防也。

    嶺以南,令白峙僉使,掌其禁養,而自臣府考察勤慢,嶺以北,令金川郡守,掌其禁養,而自該道兵營句管檢飭,則庶有實效。

    」從之。

     ○廣州府留守徐鼎修,引病不膺命,罷之,以洪檍代之。

    南公轍爲成均館大司成。

     ○鑄字所印進《五倫行實》。

    世宗朝,命集賢諸臣,蒐閱古今傳記,得孝子、忠臣、烈女之卓然者百有餘人,圖形於前,紀實於後,刊頒中外,俾補風敎,今所傳《三綱行實》是也。

    中廟朝,金安國,復取歷代諸賢處長幼交朋友可爲師法者四十七人,紀事圖讃,以補《三綱行實》之所未備,今所傳《二倫行實》是也。

    上,旣頒《鄕禮合編》,又命閣臣沈象奎等,取《三綱》、《二倫》兩書而合釐之,證訂諺解,名曰《五倫行實》。

    命鑄字所,活印廣頒,俾作《鄕禮》之羽翼。

    其孝子類郭巨一條之特命刊刪,蓋有倣於朱子戒門人勿詳鄧攸事於《小學》之遺意雲。

     ○齋宿于便殿。

     7月21日 ○戊子,行皇壇望拜禮于春塘臺,遣承旨、禮曹堂上,奉審宣武祠。

    時宣武祠句管堂上闕員,上,詢大臣曰:「誰可合者?」右議政李秉模曰:「禦營大將趙心泰,卽故忠臣趙廷翼之後孫,可合句管。

    」遂以心泰差下。

    仍命:「此後句管堂上,以皇朝人子孫忠良子孫,文、蔭、武從二品以上中,隨闕差下,廟堂主之,俾尊其任。

    郞官以兵曹一軍色郞廳,例兼。

    」 ○以再造藩邦賦題試,皇壇望拜禮參班儒生製述,施賞有差。

     7月23日 ○庚寅,敎曰:「職是統轄也,故意在求備。

    前領敦寧府事金履素敍用,本兼諸司仍任。

    」 ○以李敬一爲司諫院大司諫。

     7月25日 ○壬辰,是日,卽宣禧宮忌日也。

    備邊司以日次賓對,不得來會稟,敎曰:「卿等能知齋日,不爲循例來會,誠爲得體。

    然旣無定式,則此後大臣思之者思之,未能思得者,當如例來會,豈不斑駁乎?宣禧宮忌辰齋日正日,依三月初三日,十一月十二日坐齋時例,次對不可來會,以此批旨,備本司之掌故。

    廚院素膳封進,有國忌、私忌之別。

    國忌則素膳單子,呈於政院,此後宣禧宮忌辰膳單,呈于政院。

    」 ○上,聞故右議政尹蓍東母趙氏卒逝,敎曰:「今聞故右相大夫人卒逝雲。

    若使大臣在者,恩禮豈泛忽乎?貞敬夫人趙氏家,令該曹,優送緻賻。

    故相曾經內閣提學,令內閣,依生時遭艱例擧行。

    」 ○罷大司成南公轍職。

    照訖講所,以雜人攔入草記,有主掌官,以試官意啓之語。

    敎曰:「凡有可以稟奏之事,史官當爲書啓。

    至於試官等,卽不過《通編》所謂三館出身也,渠輩焉敢草記?且旣無應辨官,則焉有主掌官?旣有主掌官,則亦有內工房名色,討素侵徵於貢人,如大小科試所例乎?令廟堂,査實草記。

    試所若嚴,則豈有如許之攔入?當該大司成罷職。

    」備邊司啓言:「査問于照訖講所,則自前照訖講時,自四學主管,而所用物種,當學訓導稱以主掌官牒呈,禮曹取用於各司,故草記以主掌官書塡。

    內工房名色,則果無之,而捧甘各司,合爲二十七處,或有以錢防納於該吏雲。

    蓋照訖考講時,三館主掌,史官監試,自是法典。

    或有稟奏之事,則史官所當書啓,而循襲主掌官之謬稱,敢以試官意,書呈草記者,誠極駭然。

    請當該照訖三所進去史官、試官及該學訓導,竝拿問嚴處。

    該吏等之各司防納,敢諉謬例,有此彌縫於貢人者,尤極痛駭。

    令攸司科治。

    」允之。

     7月26日 ○癸巳,以魚用謙爲吏曹參議。

     ○放河陽縣定配罪人金履永。

     7月27日 ○甲午,領敦寧府事金履素,上疏引咎請譴,賜批不許。

     ○放忠州牧定配罪人李漢豊。

     7月29日 ○丙申,以樸載淳爲政院同副承旨,陞資也。

    以趙鎭寬爲成均館大司成,沈煥之爲知經筵事。

     ○忠淸道觀察使韓用和狀啓言:「松田旱餘土乾,進供松茸,不得越限封進。

    」回諭曰:「今年雨水,旣不頻仍,松茸必當難覓。

    令前已捧者外,竝勿封進,以除民弊。

    」 ○黃海道沿海諸邑,大雨傷稼,漂壓九百二十餘戶,渰死七十餘人。

    諭道臣渰戶,別施恤典,漂戶另助奠接。

     八月 8月1日 ○丁酉朔,禮曹判書李時秀啓言:「平山太白山城,有鐵像四軀,故老相傳爲高麗太師申崇謙、蔔智謙、裵玄慶、庾黔弼四人雲。

    而祠號則俗稱三太師祠,故昨年緻祭時,隻依舊號,以三太師祠宣額。

    朝家本意,元非區別存拔,而因該邑擧行之錯誤,春秋行祭時,裵太師鐵像則闕而不祭雲。

    旣已宣額之後,事體與前尤別,四鐵像不可不竝侑。

    」前禮曹判書閔鍾顯亦奏:「臣於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