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年
關燈
小
中
大
安道觀察使泰川縣殺獄啓本曰:「泰川縣監申熤誰也?」承旨兪彥鎬曰:「曾經臺侍矣。
」上曰:「年前閔百興之啓論趙榮順也,此人以臺諫,違牌而被罪者矣。
其時事雖未詳記,百興之論榮順誠怪駭,而榮順之疏,失其大頭腦,無足可觀。
苟非先大王處分,則烏得免一世之嗤笑乎?」 5月21日 ○乙酉,和柔翁主卒。
翁主,英廟貴人趙氏出,下嫁昌城尉黃仁點。
敎曰:「先朝翁主之出入禁闥者,隻是一翁主,而意外喪出,予心愴悼,曷可言喩?」命以東園祕器、緞紬、米豆、錢布,助其喪具,祿俸限三年仍給。
禮曹啓言:「王子公翁主喪,有擧哀之禮,而上方在衰絰中,請遵肅廟朝貞明公主喪,先朝和順翁主喪例,勿爲擧哀。
」從之。
○召見戶曹判書洪樂純。
上曰:「翁主之喪,戶曹責應幾何?」樂純曰:「自戶曹劃送,爲六千餘兩,而和恊翁主喪,釐正節目,不緊各種,有抹下定式者矣。
」上曰:「和吉翁主喪及府夫人喪時,內司所費,殆至十萬餘兩,此專由中間幻弄之弊也。
」樂純曰:「靑平翁主喪,判付劃給,不過木綿五十疋,米五十石也。
」 5月23日 ○丁亥,召對。
5月24日 ○戊子,復行祈雨于三角山、木覔山、漢江。
○召見承旨。
上曰:「昔在成廟朝,有一大祝,不能讀祝文,成廟特命補外,未久復召,此可見聖人不棄一物之盛意。
由此觀之,則臺望決不可改通也。
」 5月25日 ○己醜,雨。
○晝講兼行次對。
左議政金尙喆曰:「實錄摠裁官擬望事,吏曹則以乙巳謄錄爲說,而乙巳則無原任,故隻以時任擬入,庚子則時原任幷擬矣。
」上曰:「實錄纂修,一從時政記乎?」尙喆曰:「以時政記爲主,參考《政院日記》矣。
」兵曹判書蔡濟恭曰:「臣嘗於曝曬,略見時政記,則無足可觀,反不如《政院日記》也。
」上曰:「然則實錄何所徵信乎?」濟恭曰:「臣嘗見《肅廟實錄》,一人之論斷,前後各異。
是非之不公如此,不足爲信史。
」上曰:「《政院日記》之踈略,亦豈不可悶乎?」尙喆曰:「筵話尤極踈漏。
筵中酬酢之事關民國者,外人亦不可不知者,而注書謂以禁令,一味隱秘,此風不可不矯也。
」上曰:「注書之不書筵說,蓋因懶於出草,而敢稱上敎,殊無狀矣。
」 ○以關西別備錢五萬兩,稅小米一萬石,別餉木綿二百同,劃給戶曹。
以經用不足,從大臣請也。
○以鄭民始爲備邊司副提調。
○景慕宮樂器成。
○司諫林蓍喆啓言:「近者閭閻盜竊之患,殆無虛日。
甚至城闉至近之處,有明火攘奪之變,而未聞捕廳譏捕之擧,請左右捕將,幷罷職。
」命右捕將李漢膺罷職、左捕將張志恒越俸三等。
○敎曰:「凡事有原情而可恕者,亦有執跡而不可恕者,況義理所關乎?彼金相福直一淺卑之品,而當初言根之請,轉至於中官拿鞫。
幸蒙先王之止慈,雖命中寢,可知其心之出於全昧義理。
自以爲:『麟賊爲外家近親,爲麟賊則是爲東宮之外家,爲東宮之外家,則是爲東宮地也。
』其短識小智,何足深誅?然究厥所犯,爲逆黨而非護,則釀者也。
伊夜入侍,以此焦燥之狀,尙覺澟然。
至若韓翼謩,身爲首相,過生疑怯,不過以彌縫爲計。
比諸古大故臣,雖曰可愧,推其本心,何嘗爲麟賊力護而然乎?名以兩大臣同縶竄籍,則不可一放一仍,雖有幷放之命,而以相福負犯,決不可以旣放而置之。
稽諸皇朝我朝,自有已例,金相福放歸田裡。
噫!相福旣是等閑人物,則朝廷之必欲加律。
予則曰朝廷不尊之緻也,隻使愧悔其心可也。
」 ○龍山坊火,延燒九十餘戶,令賑恤廳,優施恤典。
5月26日 ○庚寅,雨。
5月27日 ○辛卯,以洪國榮爲摠戎使,徐命善爲守禦使。
又以洪國榮爲禁衛大將,李柱國爲摠戎使。
○敎曰:「方今國勢闆蕩,朝象泮渙,夙夜恐懼,不遑寧處。
當此之時,予之所以責成而求助,莫先於匡弼之地,而鼎席不備,凡幾月矣。
不待日前左右相之奏,而予亦欲備三公者久矣。
況當悶旱憂勤之日,尤不容一味玩愒,待明朝蔔相。
」 5月28日 ○壬辰,蔔相。
〈舊蔔金緻仁、金陽澤、李溵、徐命膺,加蔔徐命善。
〉拜判敦寧徐命善爲右議政,金尙喆、鄭在謙陞爲領左相。
○以權噵爲吏曹參判,兪彥鎬爲吏曹參議。
○諭右議政徐命善曰:「今玆新命,予豈私卿。
從此國事朝象,倚以爲重,不啻若中流砥柱。
卿何容巽辭例讓,今不多誥?須卽造朝,輔予寡昧。
玆命知申,用布小子之意。
」 ○重推兵曹判書蔡濟恭,削待敎林錫喆、檢閱金勉柱職。
待敎林錫喆、檢閱金勉柱上疏曰: 史官之爲職不輕而重,用記人主之言動,備著朝廷之得失,存褒貶於當時,示法戒於來後。
故當其修史之際,父子兄弟不得相傳,旣修之後,雖人君亦不得見焉者,乃所以重其體而嚴其法也。
是以古之唐宗欲見史官之所記,終因褚遂良據例之言,不得覽焉,此爲遂良之得體,唐朝之美事也。
廼者賓筵,適因實錄事,下詢大臣之際,兵曹判書蔡濟恭越席仰對曰:「自古史官之時政記,無足可觀,反不如《政院日記》。
」又曰:「名雖史冊,不足徵信。
」有若有無之不關者然。
噫!苟如濟恭之言,則國家之設置史閣,徒爲文具,而隻一《政院日記》足矣。
且以秘史中說話,肆然論斥,至以無足徵信等說,仰達於筵席。
然則爲人君者,政令施措之間,將安所忌憚而愼重也哉?惟彼重臣,亦曾經史職者也,似當習知史筆之嚴秘,而今乃不少顧忌,張皇奏對,專昧體例,貽羞史館,莫此爲甚。
臣等於此,不勝慨然,亟賜處分,以重史閣。
「 批曰:」兵判之語次失言,決非有意而然。
爾等但可自勉史事。
「蔡濟恭上疏曰: 臣居然衰落,神精昏且憒矣。
莫愼者筵奏,而臣不能知愼,莫嚴者史草,而臣不能知嚴,緻有兩內翰聯章非斥,不當言而言,誠如其言,則臣固受而爲罪。
設或一二語脈,與臣所言者有所不同,究其意則尊史閣也,秘史筆也。
臣方爲聖朝賀年少簪筆之臣,能擧其職,何敢較挈爲哉? 批曰:」雖非兵判,朝廷尙多老臣,疏辭殊涉太傲。
「命還給其疏,施以重推之典。
林錫喆、金勉柱等又上疏曰: 臣等昨日陳疏之時,有一二語之漏卻者,今此重臣疏中,所謂語脈不同雲者,果指此而言乎?重臣之史草無足可觀,亹亹不已,拖及肅宗朝實錄至以爲:」實錄中所載記者,好惡不公,何足爲百代之信史。
「雲雲。
果如重臣之言,則實錄修整之後,安于金櫃,藏之名山者,適足爲一代之空言而止耳。
噫!傳說秘史,眩惑群聽,卽自家本來相傳之法,而甚至咫尺前席,敢以不當言之言,質言若是,此非素所蓄積,則必有所以然而然也。
史錄私傳,其罪當戮,況於莫重賓對,筵體至嚴?彼重臣旣非當着之事,又非歷詢之地,則氣雖豪健,語雖玲瓏,豈敢以史草實錄,橫加非議?末乃以無足徵信等說,張皇奏對於君父之前乎?臣等愚魯蔑劣,百不猶人,至於簪筆之任,尤不近似。
竊恐莫重史筆,由臣等而不嚴,臣等何敢冒沒蹲仍,以爲辱淸選而羞搢紳也哉? 批曰:」翰林二人之初疏,不害爲年少氣銳之緻,故略其過而批其疏矣。
所謂二人者,又呈一疏而張皇噴薄,專事鑿空,其無嚴畏之心,實有倍於兵判對卞之章。
大抵兵判伊日之筵奏,實有不審之失,而及其對卞,毫無箚着翰林之語。
則翰林之所以曰:『以史錄之私傳,其罪當戮,重臣筵奏,比之私傳,尤當如何。
』雲,然則重臣之筵奏,厥罪果至於誅戮猶輕乎?疏中其他雲雲等說,於渠猶是薄物細故。
史官自史官,堂陛自堂陛。
重臣以輔國之資,無大段之罪,則小官何必如是放恣詆斥乎?至於金勉柱,予則曰無足怪也。
自來渠家好上疏之伎倆,渠豈獨擺脫乎?初疏之批,旣存重史官之意,今又不可一味假借。
「仍命林錫喆、、金勉柱先削職,後禁推。
○召見領左相。
上曰:「相臣之兼帶將任,有例乎?」蓋右議政徐命善以守禦使,拜相故也。
領議政金尙喆曰:「故相李台佐、李宜顯拜相後,皆辭免許解矣。
」都承旨洪國榮曰:「旣是南漢守禦使,則有文牒之報備局者,以大臣而有報狀,恐損體面。
」乃命右相肅命後,守使差代。
○命禁衛大將洪國榮檢飭闕內宿衛軍兵。
敎曰:「昨授禁將以本營之任,闕內長領百餘兵而宿衛矣。
闕內巡檢,兵曹摠府之職,而禁將之直宿,亶爲宿衛,則豈無點閱之擧?雖守宮大將,巡審闕內,況兩局重任乎?從今延和門入直禁衛軍,晝則巡檢,夜則摘奸,除啓稟擧行。
至於闕內各處宿衛軍兵,亦令無時摘奸,違法者棍治,以嚴紀律,以重宿衛。
」 5月29日 ○癸巳,敎曰:「今夏亢旱,可謂極無。
此月將晦,霈意愈邈,民事其判。
此將柰何?重以淒風冷霧,朝聚夕起,此蓋由於寡人之過。
再次祈雨祭,更爲設行,未得大霈之滂沱,該曹該房,切勿以停止煩稟。
」又敎曰:「《詩》不雲乎?『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斁思。
』誠意未格,一霈尙靳,至於減膳,雖是修省中備例之事,亦復闕然。
豈非予斁思之一端乎?減膳十日。
」 ○晝講。
○召見禮曹判書洪樂性。
敎曰:「來月初八日,卽肅廟忌辰也。
先朝每於是日,行酌獻禮于璿源殿。
予欲繼志行禮,禮曹每年稟旨,八月十五日一體啓稟,著爲式。
」十五日卽肅廟誕辰也。
5月30日 ○甲午,次對。
上曰:「近來經用之每患不足何也?列朝一年歲入,孝廟朝九萬石,顯廟朝十萬石,肅廟朝十二萬石,而用度有餘。
先朝以後,歲入過於此數,而尙患不足,有司不職之故歟,貢物繁多之緻歟?」戶曹判書洪樂純對曰:「貢物名色,多有不緊者,故糜費最多也。
」 ○旌故忠臣河緯地閭。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端廟朝六臣,先朝特贈爵諡,所以扶世敎而樹風聲也。
後因相臣所奏,又有樸彭年旌閭之命,而今聞河緯地奉祀孫,能成立門戶雲,棹楔之典,不宜與彭年異同也。
」從之。
○召見承旨。
上曰:「保民司有革罷之論,而當初創設,出於爲民之聖意,予則難之矣。
」都承旨洪國榮曰:「臣亦聞此論,而當初本司未設之前,秋曹京兆兩法司之官用雜費,吏隷料布,以禁亂與杖配等收贖,補公私需用。
此旣法司應出之物,則法司之以此需用,似無所害,而上自官員,下至吏隷,凡所用度,專靠債贖一路,則其間私意參錯之弊,勢所使然。
故凡係作奸犯科之類,若或富人,則無論杖配,擧皆納贖倖免,至於貧殘小民,無以備納,毆打鎖械,侵虐萬端,又有許多債名,爲小民難支之弊。
而兩法司吏隷,旣無料布,則雖欲禁其徵捧之習,其勢末由。
因循謬習,汔未變通。
先朝甲申年間,因一輪對官所懷,特命有司,與大臣會議于備局,定成節目,始創保民司之名,而自上先減禦供甲胃價米,亦令度支,以應辦色官帽條會錄銀作錢,爲一萬二千餘兩,以爲官府應用及吏隷朔下之資,仍命痛禁侵虐之弊。
其後官帽又有弊端,定奪革罷,他無給代之道,又有關西米移劃之擧。
以此之故,國家經用益匱,而法久弊生,防禁債錢之朝令,反歸虛地,侵虐小民之弊,復如前日。
議者皆曰:『無前之經用難繼,許多之民弊如前,毋寧更罷保民司之名,所下雜費,還屬各司後,兩法司之公私需用,一依本司未設時例爲可。
』外面驟聞,雖或近之,而臣意則獨以爲不然。
爲治之道,得財非難,而得民爲難。
當初本司設置,實出於先大王軫恤民隱之盛意,今雖曰:『設置本司之後,隻有經費耗縮之患,未見民弊除去之效。
』雲,而旣設本司,則吏隷口腹之資,有所區劃。
而其爲侵虐猶尙如此,若又革罷,使吏隷無料無布,不得資生,必將恣意充慾,無所不至,其爲害民,孰甚於此?中外經費,雖雲匱乏,欲惜萬餘金之費,坐失京內十萬生民之心,非計之得也。
爲今矯捄之方,莫如仍舊設置,隻禁其侵漁之弊,如有犯者,隨現重繩。
俾吏隷得以資生,俾小民得以安業而已。
」上曰:「爲此萬餘金之浮費,以緻許多民之失望,實非予意。
況先朝特敎定式之後,雖有如前之弊,何可輕改乎?卿所雲得民爲難者,果合予意也。
」 六月 6月1日 ○乙未朔,召見大臣京畿暗行禦史李秉模、北漢禦史李敬養。
秉模廉察畿甸農形及民邑之弊,敬養覈閱北漢軍餉軍器,至是復命。
秉模曰:「畿甸民情,方當新化之日,愛戴顒望之誠,倍於他時,朝家之稱塞難矣。
民間之些少弊瘼,朝家豈可一一釐革?而都不如擇道臣守令也。
」上曰:「所奏誠得其要矣。
」領議政金尙喆以秉模書啓所論高陽郡守尹遠東、利川縣監金鼎鎭不治狀,請下該府勘處,以敬養書啓所論北漢軍餉虛錄六千三百石零,請令該營趁卽充納,從之。
罷摠戎使李柱國職,以莅任九朔,城餉之虧欠未充也。
以李漢膺代之。
○遞兵曹判書蔡濟恭職,以李徽之代之。
濟恭屢違召命也。
6月2日 ○丙申,再次祈雨于龍山江楮子島。
6月4日 ○戊戌,夜對。
6月5日 ○己亥,三次祈雨于風雲雷雨雩祀壇。
○晝講。
○敎曰:「啓能之惡,雖曰無所顧忌,至于今無君之心,轉益跋扈。
名以薦棘,率入親屬,不禁之都事,固無可言,啓能之罪惡,益無所逃,嚴加薦棘。
以此推之,纉海、泰淵等之棘圍可知。
從當有摘奸,亦令嚴飭該道伯,該牧使之不能檢飭之失,在所難免。
全羅道觀察使李普行推考,濟州牧使黃最彥越俸五等。
」 ○夜對。
6月6日 ○庚子,召見禮曹判書洪樂性。
樂性奏曰:「向日三角、木覔、漢江祈雨祭獻官兪彥鎬,見《五禮儀》各服其服之文,以黑團領行事,臣與李重祜以風雲雷雨雩祀壇獻官,亦以黑團領行事。
更考《五禮儀》則各服其服雲者,終不明的。
臣等之着官服行禮,似歸錯誤,不可不一番稟定也。
」上曰:「各服其服之義,卿等未免錯看。
享祀之祭服,陵幸之戎服,朝賀之朝服,皆各服其服,非時服之謂也。
且祭享服色之任自改易,極涉不審也。
」仍敎曰:「向於初次祈雨祭也,因一獻官所見之參差,不以祭服將事,而服官服雲。
當初獻官之起疑,雖在《五禮儀》服色條小註之有無雲,而此不過陪祭百官及祭官服色之區別者,則以此起疑,已涉不當。
不卽啓稟裁定,又是不審。
祀典何等緻愼之處,祈雨又何等盡誠之事?而有此欠敬之擧,不可以旣往而無警。
初次祈雨祭獻官竝罷職,再次三次獻官曚然襲謬之失,在所難免,竝從重推考。
至於宗伯,職在掌禮,又當將事初,莫能紏檢,終不免姑息,以此以彼,所失不細。
禮曹判書洪樂性遞差。
」 6月7日 ○辛醜,將行四次祈雨祭,自昧爽至夜,雨三寸七分。
敎曰:「甘雨沛然,繼此盈尺,方切顒俟,祈雨之擧,不可中止。
社壇祈雨祭仍設,禁酒及茹葷,另加申飭。
」 ○詣昌德宮,展拜于璿源殿。
○賞昌德宮大內修理都監堂上具允鈺等有差。
先是因慈慶堂營建,仍命修理大內,至是工告訖,有是命。
6月8日 ○壬寅,展拜于徽寧殿、延福殿。
○特敍前禮曹判書洪樂性,前吏曹參議兪彥鎬仍任其職。
6月9日 ○癸卯,停祈雨。
○右議政徐命善三上疏辭職,遣承旨宣批曰:「卿之疏已三上,而黃扉之舊章克修,白麻之新頒豈稽?始可以遣予近臣,與卿偕來。
」又命吏曹判書鄭弘淳敦諭。
6月10日 ○甲辰,常參。
敎曰:「常參大朝會也,其禮至嚴。
大僚摠百僚,百僚之事,皆可警飭,而其餘應常參官,不過隨其職掌而進奏而已。
近來廷臣少知法意,越其職而紛紜,非其掌而勦說,是固予不敎之緻,何責之深?而政院申飭,俾知堂陛之嚴。
」右議政徐命善啓言:「殿下緝熙典學,端本出治,其於存養省察之工,不待如臣岨峿之言,而第有一事可以仰勉者。
殿下臨禦以來,鋤治兇逆,累十年盤據朝廷之戚裡故家殆盡矣。
其中被其卵育之恩,藉其吹噓之力者,旣失其憑依之所,今雖色恭而面從,其心安得無鬱鬱不得底意乎?是以雖不敢以某事某事爲殿下之失政,而其屋下私談曰:『明察太甚,或近於苛,任用太狹,或近於偏。
』潛自和應,互相倣傚。
朝政旣無闕遺,則此輩之言,固不足以有累於聖德,而當此朝象泮渙,人心未定之時,若無包涵鎭靖之道,則亦非細憂。
書曰:『殲厥巨魁,脅從罔治。
』討逆之論,諸臣屢言之矣。
《明義錄》又出矣,臣不必復有所雲雲。
而獨於向來下敎中:『鹹與維新』四字,實有區區之意。
上旣盡委任之意,則下必有圖報之忠者,人情之常也。
從今以往用捨之際,滌垢棄瑕,鹹使自新,隨才授任,俾盡其誠,則向之回戀舊窟,怫鬱不平者,安知不爲國家盡心,思報其萬一耶?」批曰:「所奏甚是,當留意。
」又啓言:「國家之治否,係於人才之得失。
德望器量之可任承弼者,文華才學之可任館閣者,則自有枚蔔之規,圈點之法,而至於綜錬剛明,可任藩屛者,智勇鞱略可任將帥者,心計精力可任財賊者,別立薦目,使政府六曹長官及三軍門大將,不枸額數,各擧所知,務盡得人之道,而薦非其人者,隨現論責。
至於軍門別薦,卽是故事,而近年以來,因循久廢,殊非朝家儲養將才之意。
申飭諸將臣着實採訪,一體擧行,則必有成效也。
俯賜採納,臣之望也。
」批曰:「好矣。
」又啓言:「言路之杜塞,莫甚於近者。
以含默爲能事,以圖免爲高緻,謬習已久,擧皆循襲,苟不大加警飭,將無革弊之日。
臣意則另飾銓曹,排擬之際,勿拘顔私,不顧誚謗,各別愼擇,然後使之久任。
如非情勢之可以必遞者,則喉院勿捧辭單,殿下不許例勘,期以時月,委任責成。
其中若有強引求遞者,銓曹罰之,朝廷罪之,則臺閣不期重而自重,言路不期開而自開矣。
」批曰:「申飭銓曹。
」又啓言:「招延儒賢,有國之先務,殿下臨禦之初,首擧招徠之政,虛佇之意,溢於辭表,而尙未聞有一人造朝者。
或無乃禮勝於誠而然耶?伏望反求宸衷,務積誠意而勸起,則草野之士,孰不樂爲之用哉?」批曰:「亦當留意。
」 ○刑配捕廳罪人洪達洙于三水府。
右議政徐命善啓言:「近來閭閻間,有來年三月前抄擇宮女百人等說,互相傳播,頗甚騷撓。
故自捕廳詗察,捉得前內醫洪達洙,以造言自服雲。
此是因逆黨被謫而蒙放者,其心有不可測。
若不嚴懲,此等無根之說,有轉起之慮,請達洙移法司,施以當律。
」命刑曹堂上,聚會民人於鍾街,嚴刑遠配。
○刑曹判書張志恒啓言:「先朝設申聞皷後,街路擊錚者,有杖配之敎,伊後無論四件事與否,竝決杖遠配。
日前動駕時,高靈女人街路擊錚,請依舊例擧行。
」批曰:「門禁嚴則無入闕擊皷之路,然則下情不可上達。
此後四件事例刑捧供,非四件事,則刑推後勿施。
」 ○命夏而六月七月,冬而十一月十二月,各營習陣啓稟停行著爲式。
特停禁禦兩營當朔合操,爲軫軍兵之暑熱驅馳也。
○許副右議政徐命善守禦使之任,以洪樂性代之。
○掌令樸在源上疏,請洪達洙更加嚴鞫,快施當律,不允。
6月11日 ○乙巳,親試漢學吏文文臣講製。
漢學殿講居首李在學,吏文製述居首尹弼秉施賞。
○備邊司進帽稅事目。
舊例赴燕使臣公用之需,自官貿帽取贏以用,名曰官帽。
英宗甲午革罷,每於使行,收私商帽稅代之。
至是以稅額漸縮,公費無節,更定節目。
〈事目曰:「赴燕使行之彼地公用,自是不可無者,而初以四萬兩公貨出給貿帽取贏需用。
法久弊生,非但作銀之未易,亦有名色不正之議。
逮至甲午革罷,則到今復設爲銷刻之歸,況其目下作銀之難,視前尤倍,更不可擧論。
故玆用申定稅帽目,開例如左。
一,甲午罷官帽後,更定稅帽之法,以作公用之需。
而立法之初,若可以支用,纔過數年,別使稠疊,稅額減縮,至於昨今年而極矣。
究其弊源,固在於不定隻數,任其多小,故旣無防限,又失撿束,以至有名無實之歸。
若不趁今釐正,則來頭公用,將無以繼用,使國家公貨,任其許貸,一如昨今年別使之爲者,此豈可繼之道?實爲難捄之弊。
自今年爲始,所出帽子分排定數,毋論大小使行,通計一年定以一千隻。
一,每年所出帽子一千隻內,節使及曆行,自是常有之行,而亦有大小之別,節使則定以七百隻,曆行則定以三百隻。
而其間有意外別使或別咨官之行,則就其節曆兩行元數中,量宜移劃,別使則毋過二百隻,別咨行則毋過一百隻,以爲均排之地。
而如是定數後,雖一隻帽或有加出之弊,則犯者嚴刑三次,邊遠定配,加出帽子,令灣府隨現屬公。
一,帽子稅額,當以銀子磨鍊,而當此銀貴之時,不無掣礙之端,故每隻帽稅定以錢四十兩。
令該行任驛及咨官句管其出納,而還渡江後,從實數報于該院提調。
則稅額多少及公用數爻,該院訓上敎授,一一叩計,修正成冊,一件則呈納備局,一件則留置該院,該行出帽之數爻,亦令灣府論報備局及該院,以爲憑考之地。
一,千隻稅額當爲四萬兩錢,而稅錢準捧後,一萬八千兩則作爲每年節使公用換銀之需,五千兩則計給於曆咨官公用帽稅之代。
一千八百兩,則移屬灣府,以備驅人盤纏銀六百兩之用。
三千兩則劃付,灣府俾作年例帽稅之資,其餘一萬二千二百兩,則會錄于該院,前後所貸之公貨,使之計年還報,就其中亦作別使不時之需。
一,自今年進香使爲始,千隻出帽之限當止於明年三月節使之回,而進香使二百隻,節使六百隻定數出帽,此後則以此爲準,次次施行。
出帽捧稅等事,雖是京外任譯之責,若其京外下屬句管之道,自備局量宜酌定,嚴立科條,使之擧行。
毋論京外,稱以官員私自擔貸之弊,一切嚴禁,與受之官員下人,摘發重繩。
」〉 6月12日 ○丙午,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以關西別備錢之不足,請以別餉庫錢三萬兩,劃給戶曹,從之。
○命宗廟、景慕宮薦新物種,依貢膳節目例,酌量以入。
○罷慶尙監司李衍祥職。
敎曰:「歲首特下綸音,廣求才俊。
而況於本道,別有飭敎,則職在宣化之地,首尾半載,迄不薦剡,是果副予求助之意乎?至於梁山獄事,何等大獄,初以匿不卽聞,臺臣論之於前,大臣奏之於後,而尙不修啓。
乃於道臣所謂元犯物故後,十餘日之後,始乃草草啓聞,焉有藩臣,如是其慢忽乎?」仍有是命。
○罷領中樞李溵職.遞禦營大將具善復職。
溵以禦營都提調,與善復以軍校事相爭,上箚論勘善復,上兩罷之。
○以蔡濟恭爲漢城府判尹,李性源爲慶尙道觀察使,徐有寧爲黃海道觀察使。
6月13日 ○丁未,以左議政鄭存謙爲扈衛大將。
○下綸音于銓曹曰:「予聞王者之民,熙熙如也,言其治謨政法,每尙寬綽,而不貴迫切也。
斯非後辟所可柯則者哉?雖然世級浸降,民志不淑,如欲膠守寬綽,而不思所以以嚴猛濟之,則眞所謂幹戚不能解平城之圍者也。
是以經曰:『刑亂國用重典。
』卽亦《思傳》時中之義,而《羲易》通變之道也。
在後世治其國者,烏可不參用寬嚴也哉?當今義分掃地,紀綱頹墮之時,不率敎而不循軌者,安得不繩之以法,抵之以罪?而至若官方所係,尤大能者揚之,不肖者激之,使仕於朝者,鹹知自勵,日遷善改過者,目今爲政之急務。
故每於前席進對也,於政曹之臣,未嘗不以激揚之意,齗齗不已者,良以此也。
是以凡係銓家激揚之事,雖或有不切於懲勸,徒歸於紛挐者,猶必假借之奬之,不欲摧銓家揚淸之意。
若乃近日政曹改通拔望之擧,堂箚請之,臺章又請之,而銓官不嫌其顔私,始自喉司之望,權輿於存拔。
喉司之望旣如此,則其欲釐正兩司之望,推可知矣。
任怨奉公之誠,殊可尙也。
然於此予有商量者。
向於鄭宇淳疏後,勿令重通之敎,略諭予意。
今則雖不重通,而至於一番釐正似不可已,此是不重通而爲重通也。
或無有取捨存拔之爲難者乎?大抵八九年來,以言乎喉司,則亞長之通,固已淆雜,以言乎臺閣,則持正之通,又甚糅亂。
苟欲釐正,誠有不可勝拔之慮,又欲抛棄,則亦有車載鬥量之譏,今日之爲銓任,不亦難乎?予反復思之,今之銓官,決不如古之姚、寇矣。
然則以此不億之衆,地醜而德齊者強半矣。
將何以鑑別而取舍,以稱多岐之物情,以鎭末世之澆俗哉?夫銓家用人之地,雖貴激揚,其於一通一塞,必也深念而詳究,無使朝象有迫切之嘆,亦豈非所當勉者乎?且所欲釐正者,如非掣肘之事,則以予激揚之心,豈欲使銓官,反效退托姑息之習乎?顧勢有所不可耳。
咨爾銓曹之臣,體予十行之綸,喉司兩司等望釐正事,其可停止。
其拔其存,自有公議,雖非予所可指揮者,而予之所以惓惓於銓官者,或恐其不甚緊於激揚,而徒爲欠寬綽之歸也。
銓曹之臣,竝須知悉。
」 ○申明居齋儒生圓點之法,成均館進圓點節目。
〈節目一,居齋儒生額數寄齋外生進,以一百人爲準,而雖一人無得踰額。
如或闕額有限,而應入者多,則以榜爲次,同榜則以年齒爲次。
一,掌議二人色掌四人,百額外使之別爲居齋,點數則與他生進一體施行。
一,每日參朝夕食堂則爲一點,朝夕中一或不參則爲半點,無得通計。
一,圓點以三十點爲準,而限翌年施行。
過翌年則勿施,更爲做點。
一,每年準三十點,通計滿三百點後,更勿計點。
一,已準三十點後,仍欲居齋者,雖一年準三百點亦聽。
一,凡節日製,非有特敎通方外試取之命,則隻圓點生進赴試。
而取兩年圓點許赴,已準三十點人,勿拘年條。
一,增廣館試,除圓點,依前事目合設兩所。
一,準點期限,以戊戌正月爲始擧行。
一,圓點日字,自八月初一日始,計準三十點人,次次開錄,而逐年各置一冊。
已準三百點人,又別爲一冊置簿,以爲憑考許赴之地。
一,戊戌正月以後,隻令準準點人許赴,戊戌正月以前,隻令始點人許赴。
如或有冒赴入格者,則啓稟拔去,施以科場攔入之律。
雖非入格,隨其現發,一體勘律。
一,在喪終制後三朔內,未準點者,勿拘點數呈單許赴。
一,親臨酌獻禮及春秋釋菜,入淸齋齊時,則生進勿拘額數。
一,月課講製時不參人,削點之規,一依成典擧行。
一,增廣別試庭試時,科日前二日生進勿拘額數。
一,凡節製時,自下敎日生進勿拘額數。
〉 6月14日 ○戊申,夜對。
6月16日 ○庚戌,特敍前領中樞府事李溵。
6月17日 ○辛亥,開城府留守徐有慶,以兄弟一時竝據居留藩任,上疏辭職,許遞。
特擢吏曹參議兪彥鎬爲開城府留守。
6月19日 ○癸醜,前參判洪樂仁死。
敎曰:「予於諸舅中,最嘉此人者,以其心術之不邪曲,今焉已矣。
」命歸厚署給柩材,命藥院直宿,惠慶宮因同氣之戚,有患候也。
○削坐直承旨及二品以上不參廷候人職,罷入直玉堂職。
時廷候初設,諸臣倉卒多未參,下嚴敎,仍有罷削之命。
○以李重祜爲吏曹判書。
6月20日 ○甲寅,召見訓鍊大將張志恒。
上曰:「各軍門軍案額數,凡例詳略相懸,外方軍額多少,尤無以詳知。
卿其抄錄以入。
」仍問禁禦兩營鄕軍數,志恒曰:「禁禦鄕軍皆一百二十五哨,合部司標下禁營則一萬六千三百名,禦營一萬六千七百五十名矣。
」上曰:「歷代軍制,莫如兵寓於農,農以養兵矣。
」志恒曰:「兵農本非二事,而古之用兵,以曲直爲老壯,後世則以精鈍爲強弱,故兵農於是始分也。
」上曰:「北漢之積粟養兵,欲防賊人之俯瞰都城,而賊到此境,則更何所恃乎?」志恒曰:「北漢地勢險峻,當初設立,非但防賊之俯瞰也,全爲移守之計。
而城內甚窄,且無水泉,決非大軍久住之處。
然旣設之後,大有關於都城,亦不當泛看也。
」上曰:「鳥嶺、靑石之險,賊皆如入無人之境,險阻不足恃也。
惟在措置之得宜而已。
」 6月21日 ○乙卯,敎曰:「今年諸道雨澤,或有不均,高燥處水田,不無陳廢之慮。
而小民雖欲有雜穀代種者,或恐收稅,不得耕食雲,是豈恤民之意哉?此等處切勿收稅,勸民耕食,種子之難辦者,令道臣雜穀中量宜分俵,俾有實效。
」因忠淸監司徐有隣農形狀啓,有是敎。
○敎曰:「士猶不可辱,況輔國重臣乎?推考之法,莫嚴於宗簿,而宗臣推考也。
興祿與輔國同品之故,及其照律,草記勿施,則文武之輔國,亦當隻命推考,不可照律,古例然也。
名以承授,有此無前照律之擧,位在輔國,贖以笞杖,是不但辱之而已也。
惜乎!我朝幾百年重等之家法,今爲一推考房官吏所壞,可勝寒心?借曰承授之不可取捨,則近有新拜大臣,大臣亦將屬以拜相前事,而欲爲發緘乎?」仍命刑曹,杖問院吏,罷當該承旨及承授憲臺。
時前禦營大將具善復,以推考照律,右議政徐命善拜相前推緘,亦誤在承授中,故有是命。
○召見承旨。
上曰:「推考輒皆收贖,則亦難繼之道也。
」同副承旨李鎭衡曰:「家貧之類,尤難也。
」上曰:「先朝定式,已經憲臣,則不爲收贖,未經則初次納贖後,更不收贖。
而近來諸臣,不知此例矣。
」 6月22日 ○丙辰,藥院撤直。
6月23日 ○丁巳,召見南漢禦史鄭志儉。
志儉覈閱軍餉虛實復命,以吏逋四千五百石啓,命廣州前後府尹拿問嚴處。
前府尹趙?、金頤柱、尹東晳、趙鎭寬、趙時俊、申光緝、李漢昌,時府尹李緻中竝奪告身。
○命前禦營大將具善復仍任前職。
○執義任觀周啓:「請遠配罪人洪達洙,更加嚴鞫,依律處斷。
」不允。
6月24日 ○戊午,敎曰:「南城吏逋,至於四千石之多,陰雨之備,果安在哉?聞徵捧之弊,倍於他邑,侵及於隣族之隣族,將有難奠之慮。
噫!手犯國穀者,自有典刑,隨法重繩,刻期督捧,烏可已也?而如彼無辜之民,豈不哀憐?新府尹想已到任,所謂吏逋,各別督捧,無或緩忽,若其隣族之徵,切勿循舊,俾我保障之民,得以息肩。
」 ○罷領府事李溵,禦營大將具善復職。
溵上辭箚復因前事,語甚張皇,有曰:「壞一營管轄之規,啓武臣淩轢之習,使體統不尊,後弊難言。
」上覽箚震怒,下嚴敎先罷善復職。
溵又不卽胥命,敎曰:「朝綱非予之朝綱,四百年相傳之朝綱,罷禦將,卽爲大臣之官,尊朝綱,亦爲大臣之官。
」仍罷溵職。
○以洪梓爲司憲府大司憲,趙英鎭爲司諫院大司諫。
6月25日 ○己未,藥院直宿,王大妃殿有患候也。
○罷平安道觀察使徐命膺職。
敎曰:「守令賢否而生民休戚係焉。
是以監司考守令治民之績殿最之,其事也至重,其政也至大,豈非難愼者乎?朝廷之委道臣以方面之任者,莫先於考績,考績之不能審,則決不可不罪。
箕伯之昨冬狀請寧遠倅之仍任也。
旣曰:『寧遠賑邑之中,災荒尤甚,民皆有流離之患,而該郡守至誠安集,賴以奠居。
』今番貶中之目,反曰:『勤勵麤踈,長短不掩。
』六朔之間,何其長短之相反,至此之甚乎?貶目若就事功上言,則人固有不克有終之歎,無怪其昨勤今慢,而此守則旣以麤踈爲目,是指氣質而言也。
然則半載之間,決無變化之理矣。
且性旣麤踈,則守令之爲政,莫密於賙賑,麤踈之人,其能善於賑政乎?然則仍任之請,貶題之中,道臣不職之失,無出於二者之間。
已前之曲恕旣多,復何可一味含忍。
」仍有是命。
○以尹東暹爲議政府左參贊,洪樂純爲平安道觀察使,金鍾秀爲京畿觀察使,李福源爲江華府留守。
6月26日 ○庚申,付處前領府事李溵于長淵府,敎曰:「心有所忿懥,則政不得其正,每當注措之際,予未嘗忘此意焉。
以是日昨罪李溵也。
罪名止於罷職者,竊附忘怒觀理之義,更欲熟慮細究故也。
今則已閱二三晝夜矣。
於是乎予之所慮者旣熟,所究者旣細,而益覺其處分之太歇,將有君綱下墜,臣分上淩之慮,而始又知日昨處分之非出於忿懥也。
大抵君上之罪臣下也,若有不當罪之事罪之,大臣爭之,言官諫之,固無所不可,而往古來今,焉有被罪之臣,乃於甄敍之後,托以辭箚,敢向君上,肆陳嘲侮之說,了無悚仄之意,有若浮薄卑賤之徒,被人譏斥,對章反詈之習者然乎?噫!此何等變怪也,夷究其故,卽今日臣下之心,無朝廷而然也。
往在肅祖初年,以大臣被譴者何限,而其時大臣辭章,不敢以一言半辭之或欠於嚴畏之分者,陳之。
今也,李溵有何無於古之分義,而作此擧哉?此卽主威未立而然也。
繼此設有跋扈之大臣,犯分淩上者,名以人主,其將俛首聽命,莫敢誰何乎?到今君綱爲重,大官爲輕,予決不可復循柔懦之習,使四百年君綱,從予壞矣。
」仍有是命。
○敍前禦營大將具善復復授前任,以鄭弘淳爲戶曹判書。
6月27日 ○辛酉,藥院撤直。
6月29日 ○癸亥,大提學李徽之上疏曰: 臣伏奉聖旨,差臣以實錄都廳堂上,令撰進大行大王實錄者。
臣若能揮蘭臺之筆,形容天地之德,繪畫日月之光,庶可以少答鴻私,而然臣之區區私義,有不敢冒當史事者。
臣從父忠愍公臣健命,方先王承儲之時,與忠獻公臣金昌集、忠文公臣李頤命、忠翼公臣趙泰采,實贊大策,又與聯箚仰請代理,卒陷大戮。
甲辰乙巳始蒙昭雪,至丁未又復追罪,久而後得復爵。
數十年間凡臺閣疏啓之論,與筵席奏對之言,皆四大臣是非也。
使臣執筆而臨之,則貶固無論,褒亦不可。
臣非徒不敢撰次,亦不忍抽卷而視也,反復思惟,隻有涕淚。
伏乞遞臣文衡,仍解都廳,使國史就緖,私義獲全。
批曰:「見卿疏辭,予用惻然。
公事私義,俱難強迫,文衡之任,許遞。
」 ○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請寧越府糴穀代捧守令之罪,令該府重勘,因江原道觀察使金履素狀啓也,從之。
上曰:「兇年饑歲,爲民代捧,容或可恕,而國計之耗縮,職由於是,單代捧守令,不可不嚴繩也。
」單代者,以雜穀代正穀,不以準折也。
右議政徐命善啓言:「國制庶人之在官者,有三岐焉,屬於掖隷者,至於司謁,屬於吏胥者,至於書題。
而若軍伍則試其才藝,揀取而爲執事,積其久勤,遷轉而爲邊將,故中庶輩,莫不願屬於禁軍騎士別武士之屬,以爲發身之階。
近來此制廢壞,各軍門執事,不由禁軍等諸將官,而白徒不操弓之類,直爲差出。
行伍之取才,不過數三窠,而其餘則皆爲將臣循私之窠。
惟彼積勞於軍門者,窠額旣窄,久勤亦遲,故不樂入屬,各趨他岐。
臣意則申明法制,各軍門執事,皆自行伍軍校中,試其講陣技藝,取才升付,而閒散直差之規,一切嚴禁,則行之未久,必有成效。
分付各軍門,成節目施行便也。
」歷詢大臣武將,命爛加消詳,更爲稟處,竟不行。
○削黜禁衛大將具善復,以將臣入侍有命,而善復引義不膺也。
○以戶曹判書鄭弘淳還差宣惠廳提調。
○關北設賑,自正月始設至六月畢賑。
〈南關安邊、文川、高原、永興、定平、鹹興、德源、洪原、北靑、甲山、三水、利城、端川等邑、居山、高山等驛、鹹興牧場,總饑民四十六萬九千二十一口,賑穀三萬二千七百五十九石零。
北關吉州、明川、鏡城、富寧、茂山、會寧、鍾城、穩城、慶源、慶興等邑、城津鎭、輸城驛,總饑民二十萬四千四百六十口,賑穀一萬四千二百六十五石零。
〉 〈正宗文成武烈聖仁莊孝大王實錄卷之三〉 秋七月 7月1日 ○甲子朔,親行朔祭于孝明殿。
○竄盧聖中于長鬐縣,放逐徐有臣、樸宗甲、李義駿于鄕裡。
先是上臨筵敎曰:「頃以兩司承旨改望事,有所下敎。
其中罪之可恕者,在聖世無棄物之意,置之無妨,至於不可不罪者,豈可掩置乎?徐有臣、樸宗甲、李義駿,皆故家世臣之裔也,予豈欲棄之?而渠輩敢以此等事,嘗試於予,則其無所不爲,可推而知。
然尙今掩置,使同平人,至入於承宣之望,豈有如許道理乎?」仍出示春邸時日記。
領議政金尙喆曰:「昨年入侍下敎,臣等坐處稍遠,未得詳聞,今見日記而後,始知渠輩之負犯,至於此極也。
其中盧聖中事,尤極兇慘矣。
」上曰:「其前則無此言端,故徐有臣爲忠淸監司,而亦置之不問也。
」右議政徐命善曰:「此事外人必無知之者。
」上曰:「此輩旣不入於政望,又不加以罪名,則非僧非俗,無所歸屬,處分後當有究竟也。
」兩司〈大司諫趙英鎭,執義任觀周。
〉啓言:「徐有臣、樸宗甲、李義駿俱以傾邪之人,乘書筵出入之時,敢生日後媒寵之計,以盧聖中不仕先朝之說,肆然奏達。
其放恣無嚴,負犯至重,而其罪犯如此之狀,外間不能詳知,尙今使之假處城闉矣。
今聞日記命讀,始知三人罪狀之叵測,不勝憤惋。
何可一刻容貸乎?臣等謂徐有臣、樸宗甲、李義駿極邊遠竄宜矣。
」批曰:「始何發啓乎?」觀周所懷曰:「所謂徐有臣、樸宗甲、李義駿之所犯,蓋由於盧聖中。
聖中於先大王朝,不着帽十有餘年,則此先大王之逆臣也。
渠何敢着帽事我殿下乎?其心所在,萬萬叵測,臣謂盧聖中拿鞫嚴問宜矣。
」批曰:「何必拿鞫乎?不欲聞所供也。
」尙喆曰:「亟從臺臣之請,臣等之望也。
」上曰:「予非靳惜,而盧聖中旣請拿鞫,則徐有臣等,豈可隻請遠竄乎?」判義禁洪樂性、同義禁徐浩修曰:「李義駿、徐有臣、樸宗甲等,以盧聖中十三年不着帽之說,肆然陳達於冑筵,其心所在,萬萬叵測。
亟允臺啓,以嚴隄防,是臣等之望也。
」上曰:「臺啓之靳允,以其不請鞫而請竄也,非欲靳惜於竄配也。
」至是兩司啓請盧聖中、徐有臣、樸宗甲、李義駿幷設鞫嚴問,依律處斷,有是命。
7月2日 ○乙醜,放逐前判書趙明鼎于鄕裡。
校理南鶴聞上疏曰: 今年亢旱,彌月爲災。
何幸近日之甘霈,得我殿下方寸之內,轉災爲祥,庶或可期,而穡事豐歉,不可預知,伏願博詢廟堂,預講賙賑之策焉。
近日以來,絲綸之間,或有辭敎之太煩,擧措之際,不無聲氣之過費。
是豈大聖人物各付物之意乎?臣伏奉向日傳敎下者,有『觀理忘怒』四字,臣不覺欽誦感歎之至。
伏望益懋體驗之道,以盡省察之工焉。
嗚呼!自古亂逆何限而豈有如《明義錄》中諸賊乎?嚴隄防三字,卽今日不可忽不可緩之大義理也。
惟彼洪樂仁父子兄弟,卽國人所同仇也。
殿下以敦親之念,不忍置法,此其事勢道理,蓋有不獲已而然者,而王章未伸,輿憤久鬱。
廼者樂仁之死也,殿下特擧隱卒之典,有若平人無故者然。
噫!彼樂仁,官則經二品卿班,身則是王室懿親,而今於其死,該道無狀報之事,該曹無啓聞之擧。
於此亦可見公議之嚴,國法之重,而殿下獨以私恩,曲加恤典,臣恐隄防由此而壞矣。
廼者元兇大憝,鹹伏顯戮,支流徒黨,或竄或流,其中與賊黨最近最切而獨能晏然無恙者,隻一趙明鼎在耳。
噫!明鼎之於賊黨,姻婭相結,肺腑相連,科試濟私,惟取賊邊人子姪,政注擬望,一從賊邊人指揮,跡其平生,都是賊邊之所卵育也。
今雖老眊昏憒,不足以人數論之,而當此兇孽鋤治之時,此等賊黨,豈可使偃息於城闉之間乎?臣謂趙明鼎亟施放逐鄕裡之典可也。
末請盧聖中等拿鞫得情。
批曰:「所陳袞闕切實,予庸嘉尙。
曷不體念?趙明鼎事依施,末端事已諭於臺批。
」 ○行都政。
〈吏曹判書李重祜、參判權噵、兵曹判書李徽之。
〉敎曰:「今當初政,宜先擇人。
況守令民生之本,郞官守令之階!苟不審愼,害及生民,曷可不念?近來臨政此敎,便成文具。
銓曹之臣,勿以文具看作,實心做去。
」又敎曰:「觀象監官員,雖無功勞,有勢則遷正職,而至於禁漏官,則效勞旣多,而無一遷轉者,事甚不均。
禁漏官最久人,分付吏曹,相當職調用。
」 ○以鄭昌順爲司憲府大司憲,河恩君垙爲冬至兼謝恩正使,李命植爲副使,兪彥鎬爲奎章閣直提學,鄭元始爲全羅道觀察使,李普行病遞也。
7月4日 ○丁卯,配兵曹佐郞柳星漢于泗川縣,曹隷樸重根,令秋曹捧結案,待時用法。
星漢入直內省,以跟隨之多,語逼洪國榮,騎堂承國榮旨,棍治星漢之帶隷,星漢徑出,是日近仗軍士與曹隷,換佩戶牌,命査問曹隷。
曹隷卽重根也,重根拒不受棍,拔劍欲自刎,兵曹以啓。
敎曰:「禁庭何等肅嚴之地,傳敎何等重大之事,而幺麿下隷,作此驚駭之擧,若此不已,則必至於拔劍於差備之內。
此等之類,決不可尋常處之,可擬之律,議于大臣刑曹堂上以聞。
」領議政金尙喆以爲:「重根雖無識下賤,君命之違逆,禁庭之拔劍。
卽此所犯,實爲斷案,國有常憲,殺無赦也。
」左議政鄭存謙以爲:「一依軍服作變之律,不待時正刑,斷不可已。
」右議政徐命善以爲:「重根不待議律,出付軍門,梟示軍民,懲一礪百,斷不可已,而柳星漢駭妄之擧,溺職之狀,厥罪不輕,而馴緻帶隷,至於此境,星漢亟施竄配之典爲宜。
」刑曹判書張志恒等以爲:「考諸律文,雖無襯着可擬之條,而淸禁之內,拔劍肆惡,當以不道幹犯之律勘處。
」敎曰:「樸重根事,卽無前變怪,不待時正法可也,登時梟示亦可也,一律用法,宜存審愼。
考之律文,亦有近似,移送秋曹,嚴刑捧結案,待時擧行。
」校理南鶴聞,修撰尹尙東等上疏,請柳星漢亟施竄配之典,從之。
7月5日 ○戊辰,禦崇政殿,親試秋到記儒生講製。
製述居首生員柳文養,講居首幼學文燦奎幷直赴殿試。
○右議政徐命善啓言:「堤川縣監李得老,曾在禮山,已著不治,栗峰察訪崔守忱,不可堪任,忠翊將金尙鉉,以未出身差擬,竝改差,吏曹判書李重祜、兵曹判書李徽之請推考。
」從之。
7月7日 ○庚午,獻納沈豐之啓言:「樸重根禁庭發劍,實前古未有之變怪也。
斷以國法,自有當律,決不可一刻容貸,請不待時處斬。
」不允。
○召見鶴城君楡,敎曰:「先朝下敎:『同庚宗親,隻有鶴城一人。
』予每見之,愀感多矣。
歲月遒遷,老人幾何?俾得專城之養,不害爲念舊之道,其子前水使李彥熙,相當窠備擬。
」 7月8日 ○辛未,行報謝祭于社稷南壇、雩祀壇。
7月9日 ○壬申,禦尊賢閣,指庭前棗樹曰:「此宮卽元廟潛邸也,嘗繫馬於此樹,號爲繫馬樹。
年久樹枯,近忽傍枝衍出,其長過於墻,可謂瑞樹也。
」 7月10日 ○癸酉,蕩滌前禦營大將具善復,仍任其職。
○敎曰:「莫愼於祀典,罔有小大,山川雜祀,固皆緻愼處也。
雜祀不但儀不及物,反有物不及儀之歎,祭品之不潔,比比有之,事極悚然。
城隍發告祭受香,在於明日,嚴飭該寺。
厲祭又在近,而所謂無主鬼神之祭品,尤不成樣,瓦?砂碗之窳缺,有駭觀瞻雲,亦爲嚴飭,一依禮文,俾無雜糅之弊。
」 ○敎曰:「政官書啓之式,雖未知昉於何時,而近聞非該廳書啓,隻憑掖隷之目擊口傳,自下書入雲,事面之不正,莫甚於此。
此後政廳承旨書啓政官之進不進,定式施行。
」 7月11日 ○甲戌,次對,兼行輪對。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前慶尙道觀察使李衍祥狀啓以爲:『鹹安郡守李宗榮,本郡田政改量,虛結陳荒,欠縮六百餘結,竝許免,一從時起,實數執總,旱田水田,比丙申總則所減爲三百八十結零。
』今秋爲始,請以新量結數行用。
果使邑弊蘇革,則損上益下之政,何惜乎三百八十餘結?請依道啓施行。
而田畓陳起,固自無常,姑令降續,俾責來效。
」從之。
○命厲祭時別設一壇酹之。
敎曰:「嗚呼!此寡人之所不忍言之言也,以不忍言而不言,則非所以追先志,而慰孤魂也。
蓋厲祭,祭無主之鬼也。
特令獻官,另築一壇,使某年〈某年卽壬午。
〉以前無依之類,知患候沈篤,特出於一時之事。
招之四方,以酹以食。
」 ○停諸道秋操。
○命災傷覆審,勿送敬差官,全委道臣,軫民弊也,後遂爲例。
○上謂大臣曰:「式年科期不遠,而初試之以製述試取,法意有在,則士子之非講生攔入,試官之不以公試取,實爲近來痼弊。
今番則不可不嚴禁,此非通變科規,槪欲修明舊典也。
至於會講,則先入應講者,已滿入格之額數,則其下通七書,自在落科,此豈盡才取人之道乎?自今以後應講能通者,勿拘多寡,隨出隨抄,更爲比較,以塡其數,可無遺珠之歎也。
」領議政金尙喆,請於京試官未辭朝之前,頒示勑令,使京外士子,無底犯科,從之。
○敎曰:「乙未五月科榜,尙不削榜,非謂不可削也,卽難愼之意也。
至於武榜,以文榜之有臺啓,亦在當削之中,緻使幾百武士,擧懷向隅之歎,甚非難愼之本意。
況科名旣是上候平復,則文科雖有削榜之事,隻削原榜之人,當存原榜之名,尤豈以此爲武士枳廢之端乎?此後乙未五月武科榜,無礙注擬事,分付銓曹。
銓曹之當初不擬者,蓋以臺啓,不曰文科原榜,而混稱乙未五月榜也。
若此則有若幷與原科名,請削者然,豈非未妥之甚乎?啓語其卽釐正。
」 ○擢吏曹參判權噵、行副司直鄭光漢正卿。
以久次也。
○以李??爲冬至兼謝恩副使,權導爲漢城府判尹。
7月12日 ○乙亥,命濬川堂上具善復從重推考,都廳尹守仁棍汰。
敎曰:「今年久旱,初無霖潦之可言,而聞庚辰地平之四字碑刻,幾乎無一字出見。
先朝竪碑,聖意何如?則不得修擧,至於此極,此亦予反省於堂搆之責者。
」仍有是命。
7月13日 ○丙子,以徐浩修爲吏曹參判,具明謙爲黃海道兵馬節度使。
7月15日 ○戊寅,召見大臣刑曹堂上。
刑曹判書張志恒啓言:「泮人鄭漢龍以環刀擊人,膝骨半落,被傷人因本傷緻命,而律文中:『以打跌肢體破骨墮胎者,無問手足他物,皆限五十日。
』漢龍辜限計五十日,纔過一日,而《大明律》附例,有『元辜限五十日外,若因本傷緻命,則限外二十日加辜限』之例。
而先王戊子六月,因平安道殺獄啓本,所下傳敎中,以辜限已過,有當該律官決棍永汰之命,請詢大臣。
」領議政金尙喆等曰:「先朝下敎,卽申飭律官之低仰,非指殺獄明的者。
漢龍成獄,更無可疑。
」命依例成獄。
○以李徽之爲藝文館提學,李普行爲成均館大司成。
7月16日 ○己卯,汰正別軍職。
別軍職之名,昉於孝廟朝八壯士設廳,無定員,復漸濫觴,士族庶類閒散白徒掖隷陞遷者,通融充差,日益猥雜,互相傾軋。
至是,敎曰:「軍職廳雜廳也。
每欲釐正而未果,一向含忍,何異於徒善乎?別軍職中士族及有來歷者外,雜類幷刊汰。
」命訓禦將區別以奏,以林世載有膂力,王漢禎純幹,命勿汰。
○藝文館提學李徽之上疏曰: 故相臣李端夏曾經文衡而除提學,則辭以政格之不宜冒膺,大臣是其言而筵奏遞免。
其後先輩,多有不拜,向在先朝,領敦寧金陽澤、前判書徐命膺,亦援例疏遞,臣之不宜冒膺,其義一也。
賜批許遞。
○召見北關監賑禦史申應顯,應顯畢賑復命也。
應顯以北關民情,別單書啓: 其一,內寺奴兩年身貢,一時幷督,必難支保,丙申條貢米,請折半減給,以紓民力。
其一,北關田稅,雖曰正供,不過捧留該邑。
丁巳監賑時,田稅狀請蠲減。
昨年被災,比丁巳尤甚,依丁巳例,請幷許蕩減。
其一,各邑補民庫、雇馬庫、補假率等名色,皆係詳定句營。
京司每年雜役,不以庫中財力用下,臨時收斂民間,爲北民難支之端。
請自今痛祛此弊。
其一,鏡城、鍾城兩邑軍餉,請自本邑糶糴,勿使兵營主管,以除裨校輩虐民之習。
命廟堂稟處。
竝請依施,民庫軍餉事寢之。
應顯又以「嶺南移轉穀臭載五百石,道臣依法典徵捧於鍾城、茂山船漢,而船漢輩,廢業冒險,不幸漂穀,又且徵捧,情狀矜憐。
」』奏,命勿徵,又敎曰:「內寺丙申條身貢米,雖令蕩減,昨今兩年之貢,竝爲催科於一時,必有難保之端,丙申條貢米,折半減給。
當此北民瘡痍之餘,宜軫一分息肩之道,依先朝丁巳已例丙申條北關十邑田稅,幷蕩減。
」 ○監賑禦史以下施賞有差。
敎曰:「經年北關,盡意賙賑,保我元元,幸不捐瘠,豈無酬勞之政?禦史申應顯特爲加資。
」又敎曰:「慶源府使李東曄,賑政治法,俱有條理雲,可謂北關守令之最。
奬一聳百,王政攸先,依例加資。
明川府使李養鼎特除,意在於玉成,而聞竭心圖報,活我飢民,殊涉可尙。
賜璽書表裏,以示予意,待窠內擬。
」又命守令邊將勤勞賑政者,北關儒武私賑飢口者,分等回啓施賞。
○旌茂山烈女康氏婦閭。
禦史申應顯,以康世爵後孫佐堯子婦金氏,夫死殉身實蹟奏。
敎曰:「是非忠臣之門,有烈婦者乎?旌其閭。
」 ○命鹹鏡監司趙重晦緘辭,從重推考。
以茂山前府使李煜,繡啓則曰:「詳察倉奸。
」而殿最則書:「莫察倉奸。
」禦史則已反面,而南道賑狀,莫無啓聞,有是命。
○特擢李敬養爲承政院同副承旨。
7月17日 ○庚辰,行酌獻禮于懿昭墓、義烈墓。
○削禁軍別將柳鎭夏職。
舊例陵幸時有禾穀禁軍,而是日動駕,異於陵幸,故命問立軍與否,鎭夏誤認敎意,擅調結陣禁軍,布列田畔,以先已排立仰對,有是命。
7月18日 ○辛巳,禦武德門內永秋亭,召見三營大將,親試八壯士子孫試藝。
上曰:「此古之內試射處也。
」旣試藝,命各賜弓箭,以示不忘之意。
○大司憲鄭昌順上疏,陳時弊曰: 其一曰,變風習以靖朝象。
人臣事君,貴在誠慤,而十數年來,群下之所以事上者,以貌而不以心,以文而不以實,媚眉承睫,嫺飾邊幅,趨走以爲敬,姑息以爲愛。
遂至近日,此習猶痼,大臣不以經濟爲意,臺閣不以諫諍爲任,樂循因而憚振作,喜雷同而恐崖異。
一種風氣,一種習尙,軟熟而曰涉世,彌縫而曰善處,出一言則三計四慮,自不覺心緩而體弛。
當一事則東顧西瞻,終未象進寸而退尺。
孶孶營營,都不過各私其身,各利其家,上不忤君父,下不惡儕友,雖使世界,變閱千怯,隻欲此身長保富貴,而且爲子孫,不栽荊棘,漫做功名,輥到公卿。
大官如此,小官如此,此誠謀身之良策,處世之妙方。
所恨者,殿下之許多官爵,許多恩寵,隻得成就群下之身家,而國事朝象則委靡泮渙,將日非而莫可救藥矣。
風習之移人,賢者所不免,勿論其材智長短,擧不欲擔着做去。
似此氣象,似此規模,若不痛加責勵,無以矯捄積習。
此風不革,此習不祛,君有闕失,誰將匡之,國有事變,誰將任之,雖欲爲治,誰與爲哉?試以殿下臨禦以後言之。
筵席奏對,言言皆稱聖旨,朝廷是非,事事仰承獨斷。
曷嘗見大臣薦一賢能建一謨猷,臺閣進一昌言補一袞闕者乎?聖學旣明,閱理旣熟,反以求之於『遜志逆心』之訓,爲侫爲忠之分,則今日之弊源,不特臣言之畢,而可以知之。
然而變移之機,亦惟在殿下一轉移間耳。
上自大臣,下至侍從,曉諭警飭,明示好惡,脂韋者斥,讜直者進,敢任者奬,巧免者黜,君心所向,疇敢不承,草上之風,孰不爲偃?標端而影不直,源淸而流不潔者,臣未之見也,惟聖明之深加留意焉。
其二曰,節財用以蘇民生。
國以民爲本,民以財爲生,愛民之要,宜先於節用,節用之實,無過於省費。
費不省用不節,則雖以我聖上愛民之仁,將無以蘇其困而厚其生矣。
我國貧國也。
壤地旣偏,山谿居半,人戶旣鮮,遊食居多。
生財之源旣不厚,則用財之道尤宜節,而尙儉之化,未著於弋綈,競侈之風,轉盛於閭巷。
雖以臣耳目所覩記言之,搢紳士夫之間,衣服飮食之制,古無而今有,古儉而今奢者,不可一二計矣。
風俗之日趨於侈靡,財用之日匱於浮華,從可知耳,苟究其所出,皆從小民膏血中來耳。
民安得不貧且困也?識者之歎,固已久矣。
此猶係末世風習之變,亦惟在君上導率之方。
而若臣之所憂者,卽國家之經費也。
國朝久遠之例,臣固未悉,今不必遠引古昔。
而嘗聞肅廟朝初年,通計一歲國用,都不過八九萬,及至季年則倍之,先朝初年,已過肅廟季年之數,及至近年則又倍之,殿下初年,又浮先朝末年之數雲。
至若昨歲,則山陵功役之浩,客使迎送之煩,雖不可以常例準,而其視肅廟初年,又不啻倍蓰矣,經費之日滋月濫,蓋可想矣。
祖宗以來累數百年,歲歲此土,年年此民,地不加闢,戶不加增,常賦之入有減而無加,經費之出有加而無減,幸而無水旱大無之災,兵革不虞之用耳。
一或有之,國何以支,民何以活乎?言念及此,寧不哀痛?臣又竊聽於掌賦者之論,一年之入,不能支半年之用,而所以牽補架漏,苟支目前者,隻是關西之小米,他司之遺儲耳。
殊不知甕中所汲,皆井中之水,杯中所酌,盡壺中之酒,臣恐井渴則甕空,壺傾則杯乾,將見關西之米,他司之儲,無幾何而告罄矣。
若使取用無地,那移無處,則其將賦加於常額乎,斂及於小民乎?雖使劉晏復生,亦無以爲計矣。
然此隻據目下經費而言耳。
不待臣言,殿下亦或念之,至於民生之困瘁,蔀屋之疾苦,九重深邃,雖聖上如傷若保之念,猶或未之盡知矣。
臣旣屢經嶺海之遷謫,慣覩此類之情景,每見其凍骨無兼衣,飢腸不再食,籬舍未蔽,苫藁未完,而催科之嚴,急於星火,鞭撲之苦,迫於膚髓,遷徙無常,死亡無日,留者輸去者之逋,生者承死者之役,君門萬裡,呼訴莫聞。
蓋藏盡傾而僅充稅納之供,甁罌俱破,而已無卒歲之資矣。
殿下聞此,必當玉食不甘,而廈氈靡安。
設令國家經用稍裕,猶不當錙銖而取之,泥沙而用之。
矧今國計之哀痛,至於如此小民之困苦,至於如此者乎?衛文之大帛,夏禹之卑宮,卽殿下今日之所當法。
內而宮禁,外而官府,刻意撙節,痛革浮濫,量入而制出,計舊而蓄新,一以古者三年而餘一年之蓄爲法,則躬行之化,侈風可革,節用之效,民困可蘇,惟聖明之深加留意焉。
其三曰,立聖志以振紀綱。
一人在上,百度惟貞,發號施令,從欲以治者,紀綱是已。
《詩》曰:「勉勉我王,綱紀四方。
」雖以文、武之聖,捨綱紀而爲治,非臣攸聞。
殿下試觀,今日之紀綱,振乎不振乎?廊廟訏謨之地,位著充滿,似若有寅協之風,而其實則忨愒之成習也。
臺閣言議之場,氣象雍容,似若無傾軋之風,而其實則軟懦之成習也。
大小恬嬉,庶事委徇,以至于近日,紀綱之頹,已無餘地矣。
今我殿下,有意於振刷,董飭之敎,屢勤於辭令,而積痼之習,猶循於舊套。
方當淸明之化,正淬勵之會,而姑未有變前日之塗轍,新一世之耳目者。
臣愚死罪,竊以爲殿下之立志猶有所未固也。
匹夫有志事竟有成,況以神聖之姿九五之位,居可爲之地,有可爲之志,而事不成治不徯者,臣未之信。
嗚呼!紀綱者,不可以一政一事之赫然發,一朝襲而有之者也。
國之有紀綱,如人之有元氣。
人之有大病者,病根雖愈,元氣未復,則固當飮食而護養之,藥石而滋補之,一日二日,漸至蘇完,充然爲不病之人,未有今日病祛,而明日遽責元氣之復者也。
殿下苟能竪立聖志,先定治體,行之以公嚴,持之以悠久。
苟其罪矣,法必行於權貴;苟其賢矣,恩不遺於踈賤。
刑一人而百人懲,賞一人而百人勸,今日一事,明日一政,人心鹹服,處置得宜,則不威而嚴,不令而行,將見紀綱之不朞振而自振矣。
今夫奔走於董飭之下,顚倒於威令之後,始若知警,事已如故者,畏罪則有之,紀綱則未也。
若欲人人而警之,則人不勝警矣,事事而飭之,則事不勝飭矣;惟有朝廷之擧措得當,當罰得中,治化淸明,紀綱自立,惟聖明之深加留意焉。
其四曰,重選以廣言路。
國家有言路,譬之猶血脈,稱之爲耳目。
治忽興替,由其開閉,有國所重,自古已然,而至於我朝,設官分職,尤重臺閣。
今君上有命而臺閣爭執,則詔令爲之廢閣,攸司不得奉行。
其所優待之盛,禮貌之尊,不特使人主動色,宰相待罪而已。
祖宗朝設法優容之意,可以想見。
及至近年,漸不如古,臺閣日輕,言路日壅,有識竊歎,厥惟久矣。
數三年來,尤緻猥雜,人不知榮,世皆賤惡,銓家視之爲苦銜,朝紳避之若機穽。
通塞取捨,不問人地,檢擬掄揀,惟視愛憎,久居則胥慰,徑遞則相賀,遂使淸朝言責之地,長爲一世厭避之窠,將何以作敢言之氣,來衆正之士乎?臣於待罪承宣之日,嘗以欲立治體,宜開言路,欲開言路,宜重臺選之意,雖不能畢所蘊於造次,略有所因言端而警咳。
伏想聖明,亦或記有矣。
近日以來,稍加淸刷,向來臺望釐正之論,蓋出於漸復古規之意。
而以我殿下天地之量,包荒之德,寧爲山藪之藏,不欲淵魚之察,特宣絲綸,曉諭寢止,恩言德意,海涵河包,聖慮淵微,孰不欽歎,而舊望之釐革,旣不可更論,則嗣後之愼簡,惟在於銓曹,而因循舊習,不思掄選,至使如臣無似,猥玷長憲者,殆非我殿下存舊飭新之聖意也。
今旣難於隨窠而遴簡,則亦宜有以立制而警飭,導之使言,俾知懲畏。
臣嘗閱宋朝官制,有入臺滿百日,無言事之章者,有辱臺之罰,又聞我朝故事,初除臺職,噤默不言者,雖有地望,輒阻淸選雲。
此誠激揚之美事,振勵之良規,而古道之不行,亦已久矣。
宜飭銓曹,稍存古規,有所懲勸,使之警發,亦當爲開言路之一道,而言旣求矣,求而不用,又何取於言哉?聽納之美,採用之實,惟在君上,而言者之言,亦未必盡合於理,故言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則置之而已。
其間豈無狂妄之習,乖激之態?而善乎唐臣陸贄之言曰:「諫者之多,表我之能好;諫者之直,示我之能賢;諫者之狂誣,明我之能恕。
」此固千古人君職言之要訣也。
惟聖明之深加留意焉。
其五曰,惜官方以重名器。
夫爵賞者,人主所以治天職共天位,勵世磨鈍之具也。
故曰惟名與器,不可以假人。
明主之於嚬笑,猶嘗愛惜,況於名器之重乎?名器不重,則朝廷不尊,朝廷不尊,則紀綱日墜,庶事日隳。
此誠事理之必然者,而名器之賤,至近日而極矣。
侍從之班,遠踰累百,卿宰之列,亦過累十,材智莫卞,賢愚共躋,車載鬥量,貿貿穰穰,朝無退讓之風,世鮮自修之士,官方之日紊,而躁競之日盛矣。
顧何以治天職共天位,爲勵世之具也?雖其積痼之弊習,終難一朝之丕變,而亦宜稍加甄別,俾存分限,每示愼惜之意,勿啓僥倖之望,人有定志,官有定分,則庶乎其可矣。
譬如一兎在野,衆人競逐,無他分不定也;千金在市,過者不顧,無他分定故也。
今使朝廷之上,凡百官職,各有定分,使有器識者處廊廟,而無器識者,不敢望焉,有經學者處經筵,而無經學者,不敢望焉,有風節者處臺閣,而無風節者,不敢望焉。
內而有司之職,外而藩臬之任,莫不皆然,則何患乎名器之不重乎?至於用人之道,當稱人器,如匠之用木,寸長尺短,各適其宜,如醫之用藥,牛溲馬勃,無不幷蓄。
捨短取長,世無棄人,求全責備,人鮮通材。
文學政事,人各異材,訟獄甲兵,材各異能,而今日廷紳,一通銓部之擬,輒遍諸曹之務,周流六官之長,閱歷九卿之班。
殿下曷嘗見一經冢宰,更有阻礙者乎?臣聞祖宗盛際,一代名碩,磊落相望,而職任所使,惟觀其材,故或屢秉東銓,不通西銓者有之,或敡歷淸要,反阻秋官者有之。
趙、魏之老,滕、薛之大夫,才能優劣,各有長短,此正任賢使能,各當其材之義也,而未知今日之通材,反勝於古昔而然歟?假使有之,宜未之多見,豈必人人而盡然乎?臣誠愚昧,竊所未曉。
臣謂從今以後,官人用人,毋徒專取於踐歷之虛銜,稍宜較量於事功之實蹟,勿枉材而用之,勿循名而取之,以盡綜核之道,稍復祖宗之政宜矣。
惟聖明之深加留意焉。
其六曰,作士氣以養人材。
古人雲:「天生一世,材足了一世事。
」古之明王,未嘗借材於異代,取人於前朝,則世何嘗無材?隻是在上者,養之無素,求之不誠耳。
才難之歎,從古已然,至於我朝,旣限之以地閥,又界之以色目,雖有材矣,而見用者什不一二。
若又奬養之不加,而抛棄之不問,則何從而成就人材乎?惟彼鄧林之木,愛護而養之,則大廈之棟樑,芟伐而棄之,則溝中之一斷耳。
其鼓舞振作之權,惟在君上之所使,而近世用人,所取者不以材而以勢,不以人而以地,故凡有遷除,人必曰:「我非爲材不如彼也,隻是勢不及耳,地不若也。
」初無興起之意,徒生倖望之心,何由以鼓舞其志氣,振作其材智乎?諸葛亮之治蜀也,不數月而盡西土之人材,其言曰:「我心如枰。
」以其至公而無私,故能用人,用人在分數明而已。
此所以不特被奬者,莫不鼓舞而益勵,雖其被罪者,亦皆振作而自新。
不如是,豈足以盡人材之養成乎?嗚呼!凡人之材,莫不資氣。
氣振則材發,氣餒則材退。
今日士氣之不振,實由科擧之太頻,科目日繁,倖門日啓,倖門日啓,而士氣日頹。
平居無砥礪自修之心,臨場有倖冒圖占之私,士習之不古,人心之不淑,苟求其弊源,莫不權輿。
於是,臣以爲科弊不正,則士氣無由振作,士氣不振,則人材無由養成矣。
臣於先朝,適在言地,嘗因漢家遇災策士之規,略論本朝因慶設科之弊。
我朝科制,多倣唐、宋慶科之稱,未知創自何時,中古以前,亦未多有。
及至近歲,無歲無之,名曰同慶,而所取者不過四五人十餘人而止耳,不足以慰多士之望,而適足以啓僥倖之塗,臣未知其何說也。
然而行之已久,雖不可一朝頓?饢亦不宜仍踵弊習,使士氣日趨於澆漓,人材日就於委靡也明矣。
惟我聖上嗣服之初,首先以正科規一事,屢詢於筵席,博訪於群臣,若將有不日矯捄之擧。
聽聞所及,衿紳鹹聳,家多讀書之聲,士有丕變之漸,而今至經年,訖無處分。
嚴場之飭敎,徒勤於紙上,取士之末弊,仍循於目下,向之有丕變之漸者,擧復懷僥倖之望,遂以爲聖意不欲更張科規,一遵舊套,讀書者無所勸,倖占者無所懲。
尙何望於作士氣而養人材?殿下不欲矯捄則已,如欲矯捄,則不可不亟講新規,稍革舊弊,使士趨端而文風振焉。
惟聖明之深加留意焉。
凡此六條之所陳,不過芻腐之常談,實無新奇之可言,而程子曰:「吾寧爲啞禦史,不欲爲駁擊之論。
」臣雖無似,亦安敢爲訐揚矯激之論,以效賣直沽名者之所爲乎?今臣所論,隻摭其有關於治體,可裨於新化者,要貢漆室之憂,仰贊丹扆之箴,蓋亦出於憂治危明之斷斷忠悃也。
若其大本大源,又在於殿下之方寸,此董子所謂:「人主一心,爲正朝廷,正萬民之本。
」者也。
以殿下講學之勤,克己之工,其於天人理欲之分,操存省察之方,顧何待於愚臣之言,而聖不自聖,所以爲聖。
凡於政令施措之際,動靜雲爲之間,必曰公耶私耶,默而察之,謹而檢之,如其公也,則擴以充之,如其私也,則遏以絶之,常使光明純粹之體,無所欠缺於內,則將見正大公平之用,有所條達於外矣。
此惟在殿下自勉之如何耳。
批曰:「六條陳勉,良用嘉尙,可不體念?」特賜鹿皮。
7月19日 ○壬午,召對。
7月20日 ○癸未,領議緻金尙喆、左議政鄭存謙、右議政徐命善等,以鄭昌順疏語,引義上箚,批曰:「近日朝廷,言者不來,每自循省,予曰時予之過。
都憲之疏,指陳袞闕,拖及朝象,可謂猶賢乎已。
其所雲雲,隻是泛說,流來之俗習時弊,何必襯着於今日事?予之過慮,恐有欠於惜鳥卵之意也。
」 ○配前縣監金守默於康津縣。
守默爲高靈縣監,邑吏李鎭新因憾詬辱守默,守默杖其母子兄弟三人,一時緻命。
鎭新之妻擊錚輦路,命義禁府拿問守默,又命嶺伯査啓,敎曰:「曾在肅廟朝兪信一獄事,豈不以信一生出囹圄,國無法爲敎乎?吏與民設曰有間,以無罪而殺越人命?吏民奚間,況三人之命,一時殺害?査啓中酷刑器杖,曾所未聞,而每人所受爲三百餘度之杖,屢次之刑,近百度之棍,決非常性人所可忍爲。
所犯所爲,皆非信一之比。
邦有常刑,守默豈生出獄門乎?嚴刑取服。
」守默納供,敎曰:「金守默事,可謂殺無赦,而但有信一之跡,異信一之事,爲審愼之端。
近來人心不古,淩犯成習。
若斷守默以償命之律,則所慮者使予重人命之心,反歸壞民俗之科,豈非澟然處乎?非惜一守默,爲守默之爲官長也。
特從惟輕之典,不害爲深遠之慮,減死定配。
」 7月21日 ○甲申,次對。
江陵府使柳義養,以受由上京守令入侍,以四條民瘼奏:「其一,嶺西火蔘田者,以産蔘之地,蔘種漸稀,故丙子年罷戶蔘之規,創火田之稅,貿蔘封進,其後連値屢歉,民散稅縮,峽民實難支保也。
其一,續田元數四百四十二結之稅,以補蔘價,又以百餘結之稅,屬於均廳,貿布以納,而勿論田之起陳,人之存亡,必充稅摠,故昔日十戶,今存一二戶。
請火蔘田中白徵者三十餘結,給代權減,續田稅中亦減三分之一也。
其一,江陵貢蔘,爲五十五兩,而土採漸稀,故廣貿他道,而近來蔘價高騰,元詳定錢五千四百兩外,庚寅以後添給二千三百五十四兩,蔘商輩年年加索,民邑之弊,罔有紀極。
請依庚寅節目,二十五兩,以土採封進,其餘三十兩,移定京作貢也。
其一,本府春牟爲一萬二千六百六十餘石,而一戶所受爲五六石,每爲峽民難支之患,請依癸巳年耳麥作錢之例,變通減數也。
」命廟堂覆奏。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貢蔘之弊,方有道臣之未及覆奏者,今於江陵一邑,何以獨爲變通乎?火蔘田三十餘結之白徵者權減,續田稅三分一減給事,卽關東諸邑之通患,勢難輕議,而旣係民瘼,令道臣論理狀聞稟處。
至於牟還作錢事,旣有耳牟發賣之例,亦令道臣酌量其數,使之一體狀聞爲宜。
」從之。
7月22日 ○乙酉,召見訓錬大將張志恒。
上曰:「禁旅卽宿衛之士也,近年以來,漸不成樣,目不識魚魯,身不閑軍旅,無賴白徒,苟充額數,言念軍制,良可寒心。
予欲定宣薦內禁衛,取才入屬之法,當下敎,而馬兵亦無非下賤之類,全昧坐作之法,何以得力於戰陣乎?若以中庶塡充,爲遷轉之階,則似有一變之效也。
」志恒曰:「馬兵則與禁軍有異,似或不願矣。
」上曰:「渠輩旣未入於禁軍,又不與於馬兵,則將故甚事?古有甲士宅正兵宅,行伍之不卑,推此可知。
予意欲大其規模,一變軍制。
雖以大同言之,先自一道始,次次行之,此法亦自一營門先始,則豈無不成之理?目今瘡痍之餘,百弊俱生,拘於俗習,矯變甚難。
予言雖似迂闊,若因循宿弊,差過四五年,則予之此心,亦易消磨。
及此時變通,庶有振作之效也。
」 7月23日 ○丙戌,召對,講《史記評林》。
至入粟補官事,侍讀官李在學曰:「官爵有國所愼,而今使入粟得補,尙何論於爲官擇人乎?唐德宗以獻果人擬官,則陸贄之諫,至於再三。
此則旣無獻果之誠,隻使入粟而補直,是賣官鬻爵耳。
然此等謬政,殆乎無代無之。
雖在我朝,若値兇荒,則所謂納粟帖遍行於外邑,稍有甔石之資者,輒取金玉之階。
此雖與官爵有間,旣有加資之名,則與漢時之入粟補官,相去不甚遠。
至若雜技輩,一效勞於國家,則小則除邊將,大則爲守令,不問其人之可否,畀以治民之官者,尤有欠於愼簡之政。
《書》曰:『德懋懋官,功懋懋賞。
』蓋有功者可以賞,而不可以官也,伏願深留聖心。
」上曰:「儒臣言是也。
列聖朝,或以禦容摸寫之畫員,有邊將承傳,則三司爭之,或以患候平復時醫官,下加資傳敎,則玉堂言之,此誠盛世故事也。
」 7月25日 ○戊子,次對。
○罷乙未五月文科庭試原榜。
兩司請罷乙未榜,久靳允許。
至是敎曰:「科榜之削,係是難愼之事,故爭執踰歲,尙今靳可,而伊時予所受困之狀,具載頒示日記中。
國有士師,則其可肯宥,兇徒用情,汲引之徒,俾逭邦憲哉?然未允臺啓之前,許多榜中人,皆在人鬼未判之界,使有負犯者,懷僥倖之望,無罪累者,抱鬱結之恨,實非綜核之政。
然予則又以爲削榜非難,區別爲難。
如其混削全榜,則不徒有玉石俱焚之歎而已。
無所犯之人,固無可論,有所犯之人,又將自比無故之人,尤是掣肘之大端。
其在難愼之道,宜加廣詢而處斷,乙未五月文科原榜之區別削榜當否,問議大臣以聞,禮曹館閣之臣,亦皆獻議。
」領議政金尙喆、左議政鄭存謙、右議政徐命善議以爲:「臣等伏讀傳敎,至受困二字,不覺心寒膽掉。
科場之循私用奸,猶屬餘事,朝廷苟有法綱,則豈可使負此罪犯者,容置於朝籍之中哉?原榜中摘發其有所犯者,先削其科,仍置重典,實爲綜核之政,而但主張用奸之試官,皆已物故,憑覈無路,此今日臣子之所共憤痛,而臺啓之所以閱歲爭執者也。
無累之人,混入其中,無所區別,雖有俱焚之歎,與兇徒同榜而題名,必有若浼之意,毋寧全罷其榜,決不欲參錯於其間。
若其負犯之類,則當此大明之中天,魑魅自當莫逃其形,豈有厭然自掩之理哉?乙未五月文科原榜,亟允臺啓,以嚴紀綱爲宜。
」禮曹判書共樂性、禮曹參判李在恊以爲:「大臣獻議,辭嚴意正,允葉物情,臣等無容更議。
」獻納沈豊之上疏曰: 向來兇黨締結跳踉,至於乙未五月庭試而極矣。
一榜選取,若非渠輩之押客死士,卽是賊邊之子壻姻婭,如鄭克煥、宋翼彥、宋載中、李鎭常、吳翰源、金載器、趙德潤、洪時溥、李心淵、樸相集、李商進、李復一輩是耳。
一種醜類,憑藉賊勢,盜竊科名,此等變怪,往牒所無,而至若趙德潤,席其父掌試之權,作他人責報之資,畢竟冒占,出於賊黨之手,情跡盡露,物論益激,此輩情節,幷宜一番鞫問,而伊時主試用奸者,次第物故,無憑可考,臣竊痛之。
此猶餘事。
渠輩行私,何關於聖上潛德之地,而乃敢以悖慢之說,威脅之語,恐動我殿下,危逼我殿下?始也日記之頒,已不勝骨顫而心寒,今承受困之敎,益不覺髮竪而膽掉也。
臣謂乙未五月庭試文科元榜,一幷罷削,鄭克煥等十二人中,已物故者外,幷施島配之典,斷不可已也。
上以臺疏問於賓筵諸大臣,領議政金尙喆等曰:「以己卯年科榜言之,罪人斯得之後,以科榜之不正,仍爲罷榜,乙未榜亦爲罷榜之外,無他道也。
」右議政徐命善曰:「乙未榜中直赴人,似當區別,更賜紅牌矣。
」上曰:「隻於前牌中付標爲宜。
此榜之罷,若在先朝,則恩賜直赴,付諸後榜,未爲不可,而今則事體自別,且科名甚重,原榜雖罷,科名則不可泯也,直赴第次當何居?」尙喆曰:「原榜及直付合爲三十四人,而原榜二十人旣罷,則第二十一人當爲甲科,而以次定甲乙宜也。
」命善曰:「若以舊榜,次定其甲乙,則乃拔榜,非罷榜也。
國初亦有無甲乙,隻有丙科之榜,以丙科分次亦可。
」上曰:「近來科榜,皆有甲乙丙,而獨於此榜,以丙科分次,亦甚逕庭。
以文科中庭試入格二十人罷榜爲當。
」乃賜沈豊之疏批曰:「初則以爾言爲是,欲爲區別削榜矣。
更思有開荊棘之嫌,又非明其爲賊之意,無寧全罷一榜之爲愈。
蓋漏網之歎小,後弊之慮大。
乙未五月文科庭試原榜,依所請罷榜。
」又敎曰:「乙未原榜旣罷,則直赴亦在當罷之中,而予意欲存直赴,使科名不泯,直赴勿爲罷榜。
」兩司〈大司憲鄭昌順、執義任觀周、持平洪明浩、鄭淵淳大司諫趙英鎭、司諫安聖彬、正言兪嶽柱。
〉啓請:「鄭克煥等十二人,設鞫得情,快施當律。
」 ○定宣薦內禁衛之法。
敎曰:「禁旅之役,非他輦下親兵比也,宿衛於殿廊,陪扈於駕側,不可不重其選而擇其材。
挽近以來,法久弊生,所謂禁旅,反不如訓局馬兵禁衛騎士,而近畿甕牖繩樞之徒,爲得鬥料,輒皆投托於此,弊鞍藁鐙,見者駭眼,破裝鶉衣,望之指笑。
若此而尙安望其曉暢軍旅之法乎?不特軍容之疲殘,爲戎政踈虞之端,又何以得力於戰陳之間哉?且以似此之徒,差遣久勤,則其不能鎭邊禦敵,勢似然矣。
是以久勤腴窠,率歸於不緊無勞之輩,與當初爲禁旅設置久勤之本意,大相逕庭,殊非朝廷綜核之政。
凡此數事,無非可矯之弊也。
議者多以選擇爲捄弊之要道,而若於自中隻欲選擇,則是以弊捄弊,不可謂之要道也。
大抵禁旅,卽古之虎賁、羽林也,不當以常漢、雜流差除也審矣。
況今許多宣薦之不霑一官者,不啻屢百,而前銜之落仕多年者,厥數又不億雲。
就禁軍中如內禁衛兼司僕中一番,定爲宣薦之窠,毋論前銜閒散之出身,閑良取才充差,而以此作爲武弁初仕之階,銓曹抄擇注擬,則軍裝不期壯而自壯,軍容不期肅而自肅,豈非一擧而兩得者耶?其他初仕之遴選,久勤之差遣,團束之制度,惟在斟量裁定講成節目之如何耳。
若是定制之後,如有成效,則二內三內,亦當以之次之薦,次次塡充,然則比諸近日,豈不懸殊乎?事係軍制,本兵之臣與將臣,成出節目,就議大臣以聞。
」兵曹進宣薦內禁衛事目。
〈事目。
一,內禁衛一番定爲宣薦之窠,而以宣薦武弁中閑散及參下前銜之出身,閑良取才入屬。
一,取才規式,依兩營騎士之式,柳葉箭一巡二中,片箭騎芻一巡各一中,鐵箭九十步三矢俱入,武經七書中自願一書臨講,粗以上,合五技取三技而合爲計劃,從其優等次第塡充。
一,宣薦前銜參下,亦爲取才,許屬禁旅之意,已爲定式,取才一依出身取才規矩。
一,戰馬依他禁軍例擇捧,而軍裝戎服另皆申飭,俾皆鮮明。
如或循私姑息,緻使軍制有不齊之患,則別將及該番將從重論罪。
一,內禁衛宣薦番將,以防禦使以上通融備擬,另加擇差,準瓜之前,雖緊任切勿輕易移除。
一,凡宣薦武臣之初入仕,毋論出身閑良,未經禁軍,則不得擬望,而初仕遷轉之限以六朔爲限,以日計之,隻從實仕日字。
一,宣傳官則以宣薦內禁衛準朔人中擇差,禁旅入屬次第勿拘。
一,武兼參軍權管及部將守門將、等宣薦初仕之窠,亦以宣薦內禁衛中準朔人,勿拘次第另加擇擬,而每都目各岐中,除出二窠,一窠則別取才入格人中,從矢數懸註差擬,一窠則準朔人中,從久勤亦爲懸註差擬,俾無沈屈之弊,前銜參下,固無異同,別取才及久勤遷轉時,通融排擬。
一,別取才一依入屬取才規式試取。
一,各軍門宣薦哨官,亦以準朔人中擇差,而移除之後初仕復職及別取才久勤等岐,注擬之際,與見在宣薦內禁衛一體施行。
一,內禁衛宣薦一番備三望入啓受點,而兼司僕則依他禁軍例勿擬三望,以口傳啓下。
一,定式之初,則雖非宣薦內禁衛番,他番禁軍,如有闕額,則限宣薦一番之充額,切勿以雜色差出,皆以宣薦武弁中取才入格人,次次備擬。
一,宣薦武弁,前銜之參下人,亦皆試取入屬,而正領則以前銜中差出,如無前銜,則出身中圈點擇差。
一,宣薦武弁之取才入格者,不滿百人,則以部薦試取,姑爲差充部將以下
」上曰:「年前閔百興之啓論趙榮順也,此人以臺諫,違牌而被罪者矣。
其時事雖未詳記,百興之論榮順誠怪駭,而榮順之疏,失其大頭腦,無足可觀。
苟非先大王處分,則烏得免一世之嗤笑乎?」 5月21日 ○乙酉,和柔翁主卒。
翁主,英廟貴人趙氏出,下嫁昌城尉黃仁點。
敎曰:「先朝翁主之出入禁闥者,隻是一翁主,而意外喪出,予心愴悼,曷可言喩?」命以東園祕器、緞紬、米豆、錢布,助其喪具,祿俸限三年仍給。
禮曹啓言:「王子公翁主喪,有擧哀之禮,而上方在衰絰中,請遵肅廟朝貞明公主喪,先朝和順翁主喪例,勿爲擧哀。
」從之。
○召見戶曹判書洪樂純。
上曰:「翁主之喪,戶曹責應幾何?」樂純曰:「自戶曹劃送,爲六千餘兩,而和恊翁主喪,釐正節目,不緊各種,有抹下定式者矣。
」上曰:「和吉翁主喪及府夫人喪時,內司所費,殆至十萬餘兩,此專由中間幻弄之弊也。
」樂純曰:「靑平翁主喪,判付劃給,不過木綿五十疋,米五十石也。
」 5月23日 ○丁亥,召對。
5月24日 ○戊子,復行祈雨于三角山、木覔山、漢江。
○召見承旨。
上曰:「昔在成廟朝,有一大祝,不能讀祝文,成廟特命補外,未久復召,此可見聖人不棄一物之盛意。
由此觀之,則臺望決不可改通也。
」 5月25日 ○己醜,雨。
○晝講兼行次對。
左議政金尙喆曰:「實錄摠裁官擬望事,吏曹則以乙巳謄錄爲說,而乙巳則無原任,故隻以時任擬入,庚子則時原任幷擬矣。
」上曰:「實錄纂修,一從時政記乎?」尙喆曰:「以時政記爲主,參考《政院日記》矣。
」兵曹判書蔡濟恭曰:「臣嘗於曝曬,略見時政記,則無足可觀,反不如《政院日記》也。
」上曰:「然則實錄何所徵信乎?」濟恭曰:「臣嘗見《肅廟實錄》,一人之論斷,前後各異。
是非之不公如此,不足爲信史。
」上曰:「《政院日記》之踈略,亦豈不可悶乎?」尙喆曰:「筵話尤極踈漏。
筵中酬酢之事關民國者,外人亦不可不知者,而注書謂以禁令,一味隱秘,此風不可不矯也。
」上曰:「注書之不書筵說,蓋因懶於出草,而敢稱上敎,殊無狀矣。
」 ○以關西別備錢五萬兩,稅小米一萬石,別餉木綿二百同,劃給戶曹。
以經用不足,從大臣請也。
○以鄭民始爲備邊司副提調。
○景慕宮樂器成。
○司諫林蓍喆啓言:「近者閭閻盜竊之患,殆無虛日。
甚至城闉至近之處,有明火攘奪之變,而未聞捕廳譏捕之擧,請左右捕將,幷罷職。
」命右捕將李漢膺罷職、左捕將張志恒越俸三等。
○敎曰:「凡事有原情而可恕者,亦有執跡而不可恕者,況義理所關乎?彼金相福直一淺卑之品,而當初言根之請,轉至於中官拿鞫。
幸蒙先王之止慈,雖命中寢,可知其心之出於全昧義理。
自以爲:『麟賊爲外家近親,爲麟賊則是爲東宮之外家,爲東宮之外家,則是爲東宮地也。
』其短識小智,何足深誅?然究厥所犯,爲逆黨而非護,則釀者也。
伊夜入侍,以此焦燥之狀,尙覺澟然。
至若韓翼謩,身爲首相,過生疑怯,不過以彌縫爲計。
比諸古大故臣,雖曰可愧,推其本心,何嘗爲麟賊力護而然乎?名以兩大臣同縶竄籍,則不可一放一仍,雖有幷放之命,而以相福負犯,決不可以旣放而置之。
稽諸皇朝我朝,自有已例,金相福放歸田裡。
噫!相福旣是等閑人物,則朝廷之必欲加律。
予則曰朝廷不尊之緻也,隻使愧悔其心可也。
」 ○龍山坊火,延燒九十餘戶,令賑恤廳,優施恤典。
5月26日 ○庚寅,雨。
5月27日 ○辛卯,以洪國榮爲摠戎使,徐命善爲守禦使。
又以洪國榮爲禁衛大將,李柱國爲摠戎使。
○敎曰:「方今國勢闆蕩,朝象泮渙,夙夜恐懼,不遑寧處。
當此之時,予之所以責成而求助,莫先於匡弼之地,而鼎席不備,凡幾月矣。
不待日前左右相之奏,而予亦欲備三公者久矣。
況當悶旱憂勤之日,尤不容一味玩愒,待明朝蔔相。
」 5月28日 ○壬辰,蔔相。
〈舊蔔金緻仁、金陽澤、李溵、徐命膺,加蔔徐命善。
〉拜判敦寧徐命善爲右議政,金尙喆、鄭在謙陞爲領左相。
○以權噵爲吏曹參判,兪彥鎬爲吏曹參議。
○諭右議政徐命善曰:「今玆新命,予豈私卿。
從此國事朝象,倚以爲重,不啻若中流砥柱。
卿何容巽辭例讓,今不多誥?須卽造朝,輔予寡昧。
玆命知申,用布小子之意。
」 ○重推兵曹判書蔡濟恭,削待敎林錫喆、檢閱金勉柱職。
待敎林錫喆、檢閱金勉柱上疏曰: 史官之爲職不輕而重,用記人主之言動,備著朝廷之得失,存褒貶於當時,示法戒於來後。
故當其修史之際,父子兄弟不得相傳,旣修之後,雖人君亦不得見焉者,乃所以重其體而嚴其法也。
是以古之唐宗欲見史官之所記,終因褚遂良據例之言,不得覽焉,此爲遂良之得體,唐朝之美事也。
廼者賓筵,適因實錄事,下詢大臣之際,兵曹判書蔡濟恭越席仰對曰:「自古史官之時政記,無足可觀,反不如《政院日記》。
」又曰:「名雖史冊,不足徵信。
」有若有無之不關者然。
噫!苟如濟恭之言,則國家之設置史閣,徒爲文具,而隻一《政院日記》足矣。
且以秘史中說話,肆然論斥,至以無足徵信等說,仰達於筵席。
然則爲人君者,政令施措之間,將安所忌憚而愼重也哉?惟彼重臣,亦曾經史職者也,似當習知史筆之嚴秘,而今乃不少顧忌,張皇奏對,專昧體例,貽羞史館,莫此爲甚。
臣等於此,不勝慨然,亟賜處分,以重史閣。
「 批曰:」兵判之語次失言,決非有意而然。
爾等但可自勉史事。
「蔡濟恭上疏曰: 臣居然衰落,神精昏且憒矣。
莫愼者筵奏,而臣不能知愼,莫嚴者史草,而臣不能知嚴,緻有兩內翰聯章非斥,不當言而言,誠如其言,則臣固受而爲罪。
設或一二語脈,與臣所言者有所不同,究其意則尊史閣也,秘史筆也。
臣方爲聖朝賀年少簪筆之臣,能擧其職,何敢較挈爲哉? 批曰:」雖非兵判,朝廷尙多老臣,疏辭殊涉太傲。
「命還給其疏,施以重推之典。
林錫喆、金勉柱等又上疏曰: 臣等昨日陳疏之時,有一二語之漏卻者,今此重臣疏中,所謂語脈不同雲者,果指此而言乎?重臣之史草無足可觀,亹亹不已,拖及肅宗朝實錄至以爲:」實錄中所載記者,好惡不公,何足爲百代之信史。
「雲雲。
果如重臣之言,則實錄修整之後,安于金櫃,藏之名山者,適足爲一代之空言而止耳。
噫!傳說秘史,眩惑群聽,卽自家本來相傳之法,而甚至咫尺前席,敢以不當言之言,質言若是,此非素所蓄積,則必有所以然而然也。
史錄私傳,其罪當戮,況於莫重賓對,筵體至嚴?彼重臣旣非當着之事,又非歷詢之地,則氣雖豪健,語雖玲瓏,豈敢以史草實錄,橫加非議?末乃以無足徵信等說,張皇奏對於君父之前乎?臣等愚魯蔑劣,百不猶人,至於簪筆之任,尤不近似。
竊恐莫重史筆,由臣等而不嚴,臣等何敢冒沒蹲仍,以爲辱淸選而羞搢紳也哉? 批曰:」翰林二人之初疏,不害爲年少氣銳之緻,故略其過而批其疏矣。
所謂二人者,又呈一疏而張皇噴薄,專事鑿空,其無嚴畏之心,實有倍於兵判對卞之章。
大抵兵判伊日之筵奏,實有不審之失,而及其對卞,毫無箚着翰林之語。
則翰林之所以曰:『以史錄之私傳,其罪當戮,重臣筵奏,比之私傳,尤當如何。
』雲,然則重臣之筵奏,厥罪果至於誅戮猶輕乎?疏中其他雲雲等說,於渠猶是薄物細故。
史官自史官,堂陛自堂陛。
重臣以輔國之資,無大段之罪,則小官何必如是放恣詆斥乎?至於金勉柱,予則曰無足怪也。
自來渠家好上疏之伎倆,渠豈獨擺脫乎?初疏之批,旣存重史官之意,今又不可一味假借。
「仍命林錫喆、、金勉柱先削職,後禁推。
○召見領左相。
上曰:「相臣之兼帶將任,有例乎?」蓋右議政徐命善以守禦使,拜相故也。
領議政金尙喆曰:「故相李台佐、李宜顯拜相後,皆辭免許解矣。
」都承旨洪國榮曰:「旣是南漢守禦使,則有文牒之報備局者,以大臣而有報狀,恐損體面。
」乃命右相肅命後,守使差代。
○命禁衛大將洪國榮檢飭闕內宿衛軍兵。
敎曰:「昨授禁將以本營之任,闕內長領百餘兵而宿衛矣。
闕內巡檢,兵曹摠府之職,而禁將之直宿,亶爲宿衛,則豈無點閱之擧?雖守宮大將,巡審闕內,況兩局重任乎?從今延和門入直禁衛軍,晝則巡檢,夜則摘奸,除啓稟擧行。
至於闕內各處宿衛軍兵,亦令無時摘奸,違法者棍治,以嚴紀律,以重宿衛。
」 5月29日 ○癸巳,敎曰:「今夏亢旱,可謂極無。
此月將晦,霈意愈邈,民事其判。
此將柰何?重以淒風冷霧,朝聚夕起,此蓋由於寡人之過。
再次祈雨祭,更爲設行,未得大霈之滂沱,該曹該房,切勿以停止煩稟。
」又敎曰:「《詩》不雲乎?『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斁思。
』誠意未格,一霈尙靳,至於減膳,雖是修省中備例之事,亦復闕然。
豈非予斁思之一端乎?減膳十日。
」 ○晝講。
○召見禮曹判書洪樂性。
敎曰:「來月初八日,卽肅廟忌辰也。
先朝每於是日,行酌獻禮于璿源殿。
予欲繼志行禮,禮曹每年稟旨,八月十五日一體啓稟,著爲式。
」十五日卽肅廟誕辰也。
5月30日 ○甲午,次對。
上曰:「近來經用之每患不足何也?列朝一年歲入,孝廟朝九萬石,顯廟朝十萬石,肅廟朝十二萬石,而用度有餘。
先朝以後,歲入過於此數,而尙患不足,有司不職之故歟,貢物繁多之緻歟?」戶曹判書洪樂純對曰:「貢物名色,多有不緊者,故糜費最多也。
」 ○旌故忠臣河緯地閭。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端廟朝六臣,先朝特贈爵諡,所以扶世敎而樹風聲也。
後因相臣所奏,又有樸彭年旌閭之命,而今聞河緯地奉祀孫,能成立門戶雲,棹楔之典,不宜與彭年異同也。
」從之。
○召見承旨。
上曰:「保民司有革罷之論,而當初創設,出於爲民之聖意,予則難之矣。
」都承旨洪國榮曰:「臣亦聞此論,而當初本司未設之前,秋曹京兆兩法司之官用雜費,吏隷料布,以禁亂與杖配等收贖,補公私需用。
此旣法司應出之物,則法司之以此需用,似無所害,而上自官員,下至吏隷,凡所用度,專靠債贖一路,則其間私意參錯之弊,勢所使然。
故凡係作奸犯科之類,若或富人,則無論杖配,擧皆納贖倖免,至於貧殘小民,無以備納,毆打鎖械,侵虐萬端,又有許多債名,爲小民難支之弊。
而兩法司吏隷,旣無料布,則雖欲禁其徵捧之習,其勢末由。
因循謬習,汔未變通。
先朝甲申年間,因一輪對官所懷,特命有司,與大臣會議于備局,定成節目,始創保民司之名,而自上先減禦供甲胃價米,亦令度支,以應辦色官帽條會錄銀作錢,爲一萬二千餘兩,以爲官府應用及吏隷朔下之資,仍命痛禁侵虐之弊。
其後官帽又有弊端,定奪革罷,他無給代之道,又有關西米移劃之擧。
以此之故,國家經用益匱,而法久弊生,防禁債錢之朝令,反歸虛地,侵虐小民之弊,復如前日。
議者皆曰:『無前之經用難繼,許多之民弊如前,毋寧更罷保民司之名,所下雜費,還屬各司後,兩法司之公私需用,一依本司未設時例爲可。
』外面驟聞,雖或近之,而臣意則獨以爲不然。
爲治之道,得財非難,而得民爲難。
當初本司設置,實出於先大王軫恤民隱之盛意,今雖曰:『設置本司之後,隻有經費耗縮之患,未見民弊除去之效。
』雲,而旣設本司,則吏隷口腹之資,有所區劃。
而其爲侵虐猶尙如此,若又革罷,使吏隷無料無布,不得資生,必將恣意充慾,無所不至,其爲害民,孰甚於此?中外經費,雖雲匱乏,欲惜萬餘金之費,坐失京內十萬生民之心,非計之得也。
爲今矯捄之方,莫如仍舊設置,隻禁其侵漁之弊,如有犯者,隨現重繩。
俾吏隷得以資生,俾小民得以安業而已。
」上曰:「爲此萬餘金之浮費,以緻許多民之失望,實非予意。
況先朝特敎定式之後,雖有如前之弊,何可輕改乎?卿所雲得民爲難者,果合予意也。
」 六月 6月1日 ○乙未朔,召見大臣京畿暗行禦史李秉模、北漢禦史李敬養。
秉模廉察畿甸農形及民邑之弊,敬養覈閱北漢軍餉軍器,至是復命。
秉模曰:「畿甸民情,方當新化之日,愛戴顒望之誠,倍於他時,朝家之稱塞難矣。
民間之些少弊瘼,朝家豈可一一釐革?而都不如擇道臣守令也。
」上曰:「所奏誠得其要矣。
」領議政金尙喆以秉模書啓所論高陽郡守尹遠東、利川縣監金鼎鎭不治狀,請下該府勘處,以敬養書啓所論北漢軍餉虛錄六千三百石零,請令該營趁卽充納,從之。
罷摠戎使李柱國職,以莅任九朔,城餉之虧欠未充也。
以李漢膺代之。
○遞兵曹判書蔡濟恭職,以李徽之代之。
濟恭屢違召命也。
6月2日 ○丙申,再次祈雨于龍山江楮子島。
6月4日 ○戊戌,夜對。
6月5日 ○己亥,三次祈雨于風雲雷雨雩祀壇。
○晝講。
○敎曰:「啓能之惡,雖曰無所顧忌,至于今無君之心,轉益跋扈。
名以薦棘,率入親屬,不禁之都事,固無可言,啓能之罪惡,益無所逃,嚴加薦棘。
以此推之,纉海、泰淵等之棘圍可知。
從當有摘奸,亦令嚴飭該道伯,該牧使之不能檢飭之失,在所難免。
全羅道觀察使李普行推考,濟州牧使黃最彥越俸五等。
」 ○夜對。
6月6日 ○庚子,召見禮曹判書洪樂性。
樂性奏曰:「向日三角、木覔、漢江祈雨祭獻官兪彥鎬,見《五禮儀》各服其服之文,以黑團領行事,臣與李重祜以風雲雷雨雩祀壇獻官,亦以黑團領行事。
更考《五禮儀》則各服其服雲者,終不明的。
臣等之着官服行禮,似歸錯誤,不可不一番稟定也。
」上曰:「各服其服之義,卿等未免錯看。
享祀之祭服,陵幸之戎服,朝賀之朝服,皆各服其服,非時服之謂也。
且祭享服色之任自改易,極涉不審也。
」仍敎曰:「向於初次祈雨祭也,因一獻官所見之參差,不以祭服將事,而服官服雲。
當初獻官之起疑,雖在《五禮儀》服色條小註之有無雲,而此不過陪祭百官及祭官服色之區別者,則以此起疑,已涉不當。
不卽啓稟裁定,又是不審。
祀典何等緻愼之處,祈雨又何等盡誠之事?而有此欠敬之擧,不可以旣往而無警。
初次祈雨祭獻官竝罷職,再次三次獻官曚然襲謬之失,在所難免,竝從重推考。
至於宗伯,職在掌禮,又當將事初,莫能紏檢,終不免姑息,以此以彼,所失不細。
禮曹判書洪樂性遞差。
」 6月7日 ○辛醜,將行四次祈雨祭,自昧爽至夜,雨三寸七分。
敎曰:「甘雨沛然,繼此盈尺,方切顒俟,祈雨之擧,不可中止。
社壇祈雨祭仍設,禁酒及茹葷,另加申飭。
」 ○詣昌德宮,展拜于璿源殿。
○賞昌德宮大內修理都監堂上具允鈺等有差。
先是因慈慶堂營建,仍命修理大內,至是工告訖,有是命。
6月8日 ○壬寅,展拜于徽寧殿、延福殿。
○特敍前禮曹判書洪樂性,前吏曹參議兪彥鎬仍任其職。
6月9日 ○癸卯,停祈雨。
○右議政徐命善三上疏辭職,遣承旨宣批曰:「卿之疏已三上,而黃扉之舊章克修,白麻之新頒豈稽?始可以遣予近臣,與卿偕來。
」又命吏曹判書鄭弘淳敦諭。
6月10日 ○甲辰,常參。
敎曰:「常參大朝會也,其禮至嚴。
大僚摠百僚,百僚之事,皆可警飭,而其餘應常參官,不過隨其職掌而進奏而已。
近來廷臣少知法意,越其職而紛紜,非其掌而勦說,是固予不敎之緻,何責之深?而政院申飭,俾知堂陛之嚴。
」右議政徐命善啓言:「殿下緝熙典學,端本出治,其於存養省察之工,不待如臣岨峿之言,而第有一事可以仰勉者。
殿下臨禦以來,鋤治兇逆,累十年盤據朝廷之戚裡故家殆盡矣。
其中被其卵育之恩,藉其吹噓之力者,旣失其憑依之所,今雖色恭而面從,其心安得無鬱鬱不得底意乎?是以雖不敢以某事某事爲殿下之失政,而其屋下私談曰:『明察太甚,或近於苛,任用太狹,或近於偏。
』潛自和應,互相倣傚。
朝政旣無闕遺,則此輩之言,固不足以有累於聖德,而當此朝象泮渙,人心未定之時,若無包涵鎭靖之道,則亦非細憂。
書曰:『殲厥巨魁,脅從罔治。
』討逆之論,諸臣屢言之矣。
《明義錄》又出矣,臣不必復有所雲雲。
而獨於向來下敎中:『鹹與維新』四字,實有區區之意。
上旣盡委任之意,則下必有圖報之忠者,人情之常也。
從今以往用捨之際,滌垢棄瑕,鹹使自新,隨才授任,俾盡其誠,則向之回戀舊窟,怫鬱不平者,安知不爲國家盡心,思報其萬一耶?」批曰:「所奏甚是,當留意。
」又啓言:「國家之治否,係於人才之得失。
德望器量之可任承弼者,文華才學之可任館閣者,則自有枚蔔之規,圈點之法,而至於綜錬剛明,可任藩屛者,智勇鞱略可任將帥者,心計精力可任財賊者,別立薦目,使政府六曹長官及三軍門大將,不枸額數,各擧所知,務盡得人之道,而薦非其人者,隨現論責。
至於軍門別薦,卽是故事,而近年以來,因循久廢,殊非朝家儲養將才之意。
申飭諸將臣着實採訪,一體擧行,則必有成效也。
俯賜採納,臣之望也。
」批曰:「好矣。
」又啓言:「言路之杜塞,莫甚於近者。
以含默爲能事,以圖免爲高緻,謬習已久,擧皆循襲,苟不大加警飭,將無革弊之日。
臣意則另飾銓曹,排擬之際,勿拘顔私,不顧誚謗,各別愼擇,然後使之久任。
如非情勢之可以必遞者,則喉院勿捧辭單,殿下不許例勘,期以時月,委任責成。
其中若有強引求遞者,銓曹罰之,朝廷罪之,則臺閣不期重而自重,言路不期開而自開矣。
」批曰:「申飭銓曹。
」又啓言:「招延儒賢,有國之先務,殿下臨禦之初,首擧招徠之政,虛佇之意,溢於辭表,而尙未聞有一人造朝者。
或無乃禮勝於誠而然耶?伏望反求宸衷,務積誠意而勸起,則草野之士,孰不樂爲之用哉?」批曰:「亦當留意。
」 ○刑配捕廳罪人洪達洙于三水府。
右議政徐命善啓言:「近來閭閻間,有來年三月前抄擇宮女百人等說,互相傳播,頗甚騷撓。
故自捕廳詗察,捉得前內醫洪達洙,以造言自服雲。
此是因逆黨被謫而蒙放者,其心有不可測。
若不嚴懲,此等無根之說,有轉起之慮,請達洙移法司,施以當律。
」命刑曹堂上,聚會民人於鍾街,嚴刑遠配。
○刑曹判書張志恒啓言:「先朝設申聞皷後,街路擊錚者,有杖配之敎,伊後無論四件事與否,竝決杖遠配。
日前動駕時,高靈女人街路擊錚,請依舊例擧行。
」批曰:「門禁嚴則無入闕擊皷之路,然則下情不可上達。
此後四件事例刑捧供,非四件事,則刑推後勿施。
」 ○命夏而六月七月,冬而十一月十二月,各營習陣啓稟停行著爲式。
特停禁禦兩營當朔合操,爲軫軍兵之暑熱驅馳也。
○許副右議政徐命善守禦使之任,以洪樂性代之。
○掌令樸在源上疏,請洪達洙更加嚴鞫,快施當律,不允。
6月11日 ○乙巳,親試漢學吏文文臣講製。
漢學殿講居首李在學,吏文製述居首尹弼秉施賞。
○備邊司進帽稅事目。
舊例赴燕使臣公用之需,自官貿帽取贏以用,名曰官帽。
英宗甲午革罷,每於使行,收私商帽稅代之。
至是以稅額漸縮,公費無節,更定節目。
〈事目曰:「赴燕使行之彼地公用,自是不可無者,而初以四萬兩公貨出給貿帽取贏需用。
法久弊生,非但作銀之未易,亦有名色不正之議。
逮至甲午革罷,則到今復設爲銷刻之歸,況其目下作銀之難,視前尤倍,更不可擧論。
故玆用申定稅帽目,開例如左。
一,甲午罷官帽後,更定稅帽之法,以作公用之需。
而立法之初,若可以支用,纔過數年,別使稠疊,稅額減縮,至於昨今年而極矣。
究其弊源,固在於不定隻數,任其多小,故旣無防限,又失撿束,以至有名無實之歸。
若不趁今釐正,則來頭公用,將無以繼用,使國家公貨,任其許貸,一如昨今年別使之爲者,此豈可繼之道?實爲難捄之弊。
自今年爲始,所出帽子分排定數,毋論大小使行,通計一年定以一千隻。
一,每年所出帽子一千隻內,節使及曆行,自是常有之行,而亦有大小之別,節使則定以七百隻,曆行則定以三百隻。
而其間有意外別使或別咨官之行,則就其節曆兩行元數中,量宜移劃,別使則毋過二百隻,別咨行則毋過一百隻,以爲均排之地。
而如是定數後,雖一隻帽或有加出之弊,則犯者嚴刑三次,邊遠定配,加出帽子,令灣府隨現屬公。
一,帽子稅額,當以銀子磨鍊,而當此銀貴之時,不無掣礙之端,故每隻帽稅定以錢四十兩。
令該行任驛及咨官句管其出納,而還渡江後,從實數報于該院提調。
則稅額多少及公用數爻,該院訓上敎授,一一叩計,修正成冊,一件則呈納備局,一件則留置該院,該行出帽之數爻,亦令灣府論報備局及該院,以爲憑考之地。
一,千隻稅額當爲四萬兩錢,而稅錢準捧後,一萬八千兩則作爲每年節使公用換銀之需,五千兩則計給於曆咨官公用帽稅之代。
一千八百兩,則移屬灣府,以備驅人盤纏銀六百兩之用。
三千兩則劃付,灣府俾作年例帽稅之資,其餘一萬二千二百兩,則會錄于該院,前後所貸之公貨,使之計年還報,就其中亦作別使不時之需。
一,自今年進香使爲始,千隻出帽之限當止於明年三月節使之回,而進香使二百隻,節使六百隻定數出帽,此後則以此爲準,次次施行。
出帽捧稅等事,雖是京外任譯之責,若其京外下屬句管之道,自備局量宜酌定,嚴立科條,使之擧行。
毋論京外,稱以官員私自擔貸之弊,一切嚴禁,與受之官員下人,摘發重繩。
」〉 6月12日 ○丙午,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以關西別備錢之不足,請以別餉庫錢三萬兩,劃給戶曹,從之。
○命宗廟、景慕宮薦新物種,依貢膳節目例,酌量以入。
○罷慶尙監司李衍祥職。
敎曰:「歲首特下綸音,廣求才俊。
而況於本道,別有飭敎,則職在宣化之地,首尾半載,迄不薦剡,是果副予求助之意乎?至於梁山獄事,何等大獄,初以匿不卽聞,臺臣論之於前,大臣奏之於後,而尙不修啓。
乃於道臣所謂元犯物故後,十餘日之後,始乃草草啓聞,焉有藩臣,如是其慢忽乎?」仍有是命。
○罷領中樞李溵職.遞禦營大將具善復職。
溵以禦營都提調,與善復以軍校事相爭,上箚論勘善復,上兩罷之。
○以蔡濟恭爲漢城府判尹,李性源爲慶尙道觀察使,徐有寧爲黃海道觀察使。
6月13日 ○丁未,以左議政鄭存謙爲扈衛大將。
○下綸音于銓曹曰:「予聞王者之民,熙熙如也,言其治謨政法,每尙寬綽,而不貴迫切也。
斯非後辟所可柯則者哉?雖然世級浸降,民志不淑,如欲膠守寬綽,而不思所以以嚴猛濟之,則眞所謂幹戚不能解平城之圍者也。
是以經曰:『刑亂國用重典。
』卽亦《思傳》時中之義,而《羲易》通變之道也。
在後世治其國者,烏可不參用寬嚴也哉?當今義分掃地,紀綱頹墮之時,不率敎而不循軌者,安得不繩之以法,抵之以罪?而至若官方所係,尤大能者揚之,不肖者激之,使仕於朝者,鹹知自勵,日遷善改過者,目今爲政之急務。
故每於前席進對也,於政曹之臣,未嘗不以激揚之意,齗齗不已者,良以此也。
是以凡係銓家激揚之事,雖或有不切於懲勸,徒歸於紛挐者,猶必假借之奬之,不欲摧銓家揚淸之意。
若乃近日政曹改通拔望之擧,堂箚請之,臺章又請之,而銓官不嫌其顔私,始自喉司之望,權輿於存拔。
喉司之望旣如此,則其欲釐正兩司之望,推可知矣。
任怨奉公之誠,殊可尙也。
然於此予有商量者。
向於鄭宇淳疏後,勿令重通之敎,略諭予意。
今則雖不重通,而至於一番釐正似不可已,此是不重通而爲重通也。
或無有取捨存拔之爲難者乎?大抵八九年來,以言乎喉司,則亞長之通,固已淆雜,以言乎臺閣,則持正之通,又甚糅亂。
苟欲釐正,誠有不可勝拔之慮,又欲抛棄,則亦有車載鬥量之譏,今日之爲銓任,不亦難乎?予反復思之,今之銓官,決不如古之姚、寇矣。
然則以此不億之衆,地醜而德齊者強半矣。
將何以鑑別而取舍,以稱多岐之物情,以鎭末世之澆俗哉?夫銓家用人之地,雖貴激揚,其於一通一塞,必也深念而詳究,無使朝象有迫切之嘆,亦豈非所當勉者乎?且所欲釐正者,如非掣肘之事,則以予激揚之心,豈欲使銓官,反效退托姑息之習乎?顧勢有所不可耳。
咨爾銓曹之臣,體予十行之綸,喉司兩司等望釐正事,其可停止。
其拔其存,自有公議,雖非予所可指揮者,而予之所以惓惓於銓官者,或恐其不甚緊於激揚,而徒爲欠寬綽之歸也。
銓曹之臣,竝須知悉。
」 ○申明居齋儒生圓點之法,成均館進圓點節目。
〈節目一,居齋儒生額數寄齋外生進,以一百人爲準,而雖一人無得踰額。
如或闕額有限,而應入者多,則以榜爲次,同榜則以年齒爲次。
一,掌議二人色掌四人,百額外使之別爲居齋,點數則與他生進一體施行。
一,每日參朝夕食堂則爲一點,朝夕中一或不參則爲半點,無得通計。
一,圓點以三十點爲準,而限翌年施行。
過翌年則勿施,更爲做點。
一,每年準三十點,通計滿三百點後,更勿計點。
一,已準三十點後,仍欲居齋者,雖一年準三百點亦聽。
一,凡節日製,非有特敎通方外試取之命,則隻圓點生進赴試。
而取兩年圓點許赴,已準三十點人,勿拘年條。
一,增廣館試,除圓點,依前事目合設兩所。
一,準點期限,以戊戌正月爲始擧行。
一,圓點日字,自八月初一日始,計準三十點人,次次開錄,而逐年各置一冊。
已準三百點人,又別爲一冊置簿,以爲憑考許赴之地。
一,戊戌正月以後,隻令準準點人許赴,戊戌正月以前,隻令始點人許赴。
如或有冒赴入格者,則啓稟拔去,施以科場攔入之律。
雖非入格,隨其現發,一體勘律。
一,在喪終制後三朔內,未準點者,勿拘點數呈單許赴。
一,親臨酌獻禮及春秋釋菜,入淸齋齊時,則生進勿拘額數。
一,月課講製時不參人,削點之規,一依成典擧行。
一,增廣別試庭試時,科日前二日生進勿拘額數。
一,凡節製時,自下敎日生進勿拘額數。
〉 6月14日 ○戊申,夜對。
6月16日 ○庚戌,特敍前領中樞府事李溵。
6月17日 ○辛亥,開城府留守徐有慶,以兄弟一時竝據居留藩任,上疏辭職,許遞。
特擢吏曹參議兪彥鎬爲開城府留守。
6月19日 ○癸醜,前參判洪樂仁死。
敎曰:「予於諸舅中,最嘉此人者,以其心術之不邪曲,今焉已矣。
」命歸厚署給柩材,命藥院直宿,惠慶宮因同氣之戚,有患候也。
○削坐直承旨及二品以上不參廷候人職,罷入直玉堂職。
時廷候初設,諸臣倉卒多未參,下嚴敎,仍有罷削之命。
○以李重祜爲吏曹判書。
6月20日 ○甲寅,召見訓鍊大將張志恒。
上曰:「各軍門軍案額數,凡例詳略相懸,外方軍額多少,尤無以詳知。
卿其抄錄以入。
」仍問禁禦兩營鄕軍數,志恒曰:「禁禦鄕軍皆一百二十五哨,合部司標下禁營則一萬六千三百名,禦營一萬六千七百五十名矣。
」上曰:「歷代軍制,莫如兵寓於農,農以養兵矣。
」志恒曰:「兵農本非二事,而古之用兵,以曲直爲老壯,後世則以精鈍爲強弱,故兵農於是始分也。
」上曰:「北漢之積粟養兵,欲防賊人之俯瞰都城,而賊到此境,則更何所恃乎?」志恒曰:「北漢地勢險峻,當初設立,非但防賊之俯瞰也,全爲移守之計。
而城內甚窄,且無水泉,決非大軍久住之處。
然旣設之後,大有關於都城,亦不當泛看也。
」上曰:「鳥嶺、靑石之險,賊皆如入無人之境,險阻不足恃也。
惟在措置之得宜而已。
」 6月21日 ○乙卯,敎曰:「今年諸道雨澤,或有不均,高燥處水田,不無陳廢之慮。
而小民雖欲有雜穀代種者,或恐收稅,不得耕食雲,是豈恤民之意哉?此等處切勿收稅,勸民耕食,種子之難辦者,令道臣雜穀中量宜分俵,俾有實效。
」因忠淸監司徐有隣農形狀啓,有是敎。
○敎曰:「士猶不可辱,況輔國重臣乎?推考之法,莫嚴於宗簿,而宗臣推考也。
興祿與輔國同品之故,及其照律,草記勿施,則文武之輔國,亦當隻命推考,不可照律,古例然也。
名以承授,有此無前照律之擧,位在輔國,贖以笞杖,是不但辱之而已也。
惜乎!我朝幾百年重等之家法,今爲一推考房官吏所壞,可勝寒心?借曰承授之不可取捨,則近有新拜大臣,大臣亦將屬以拜相前事,而欲爲發緘乎?」仍命刑曹,杖問院吏,罷當該承旨及承授憲臺。
時前禦營大將具善復,以推考照律,右議政徐命善拜相前推緘,亦誤在承授中,故有是命。
○召見承旨。
上曰:「推考輒皆收贖,則亦難繼之道也。
」同副承旨李鎭衡曰:「家貧之類,尤難也。
」上曰:「先朝定式,已經憲臣,則不爲收贖,未經則初次納贖後,更不收贖。
而近來諸臣,不知此例矣。
」 6月22日 ○丙辰,藥院撤直。
6月23日 ○丁巳,召見南漢禦史鄭志儉。
志儉覈閱軍餉虛實復命,以吏逋四千五百石啓,命廣州前後府尹拿問嚴處。
前府尹趙?、金頤柱、尹東晳、趙鎭寬、趙時俊、申光緝、李漢昌,時府尹李緻中竝奪告身。
○命前禦營大將具善復仍任前職。
○執義任觀周啓:「請遠配罪人洪達洙,更加嚴鞫,依律處斷。
」不允。
6月24日 ○戊午,敎曰:「南城吏逋,至於四千石之多,陰雨之備,果安在哉?聞徵捧之弊,倍於他邑,侵及於隣族之隣族,將有難奠之慮。
噫!手犯國穀者,自有典刑,隨法重繩,刻期督捧,烏可已也?而如彼無辜之民,豈不哀憐?新府尹想已到任,所謂吏逋,各別督捧,無或緩忽,若其隣族之徵,切勿循舊,俾我保障之民,得以息肩。
」 ○罷領府事李溵,禦營大將具善復職。
溵上辭箚復因前事,語甚張皇,有曰:「壞一營管轄之規,啓武臣淩轢之習,使體統不尊,後弊難言。
」上覽箚震怒,下嚴敎先罷善復職。
溵又不卽胥命,敎曰:「朝綱非予之朝綱,四百年相傳之朝綱,罷禦將,卽爲大臣之官,尊朝綱,亦爲大臣之官。
」仍罷溵職。
○以洪梓爲司憲府大司憲,趙英鎭爲司諫院大司諫。
6月25日 ○己未,藥院直宿,王大妃殿有患候也。
○罷平安道觀察使徐命膺職。
敎曰:「守令賢否而生民休戚係焉。
是以監司考守令治民之績殿最之,其事也至重,其政也至大,豈非難愼者乎?朝廷之委道臣以方面之任者,莫先於考績,考績之不能審,則決不可不罪。
箕伯之昨冬狀請寧遠倅之仍任也。
旣曰:『寧遠賑邑之中,災荒尤甚,民皆有流離之患,而該郡守至誠安集,賴以奠居。
』今番貶中之目,反曰:『勤勵麤踈,長短不掩。
』六朔之間,何其長短之相反,至此之甚乎?貶目若就事功上言,則人固有不克有終之歎,無怪其昨勤今慢,而此守則旣以麤踈爲目,是指氣質而言也。
然則半載之間,決無變化之理矣。
且性旣麤踈,則守令之爲政,莫密於賙賑,麤踈之人,其能善於賑政乎?然則仍任之請,貶題之中,道臣不職之失,無出於二者之間。
已前之曲恕旣多,復何可一味含忍。
」仍有是命。
○以尹東暹爲議政府左參贊,洪樂純爲平安道觀察使,金鍾秀爲京畿觀察使,李福源爲江華府留守。
6月26日 ○庚申,付處前領府事李溵于長淵府,敎曰:「心有所忿懥,則政不得其正,每當注措之際,予未嘗忘此意焉。
以是日昨罪李溵也。
罪名止於罷職者,竊附忘怒觀理之義,更欲熟慮細究故也。
今則已閱二三晝夜矣。
於是乎予之所慮者旣熟,所究者旣細,而益覺其處分之太歇,將有君綱下墜,臣分上淩之慮,而始又知日昨處分之非出於忿懥也。
大抵君上之罪臣下也,若有不當罪之事罪之,大臣爭之,言官諫之,固無所不可,而往古來今,焉有被罪之臣,乃於甄敍之後,托以辭箚,敢向君上,肆陳嘲侮之說,了無悚仄之意,有若浮薄卑賤之徒,被人譏斥,對章反詈之習者然乎?噫!此何等變怪也,夷究其故,卽今日臣下之心,無朝廷而然也。
往在肅祖初年,以大臣被譴者何限,而其時大臣辭章,不敢以一言半辭之或欠於嚴畏之分者,陳之。
今也,李溵有何無於古之分義,而作此擧哉?此卽主威未立而然也。
繼此設有跋扈之大臣,犯分淩上者,名以人主,其將俛首聽命,莫敢誰何乎?到今君綱爲重,大官爲輕,予決不可復循柔懦之習,使四百年君綱,從予壞矣。
」仍有是命。
○敍前禦營大將具善復復授前任,以鄭弘淳爲戶曹判書。
6月27日 ○辛酉,藥院撤直。
6月29日 ○癸亥,大提學李徽之上疏曰: 臣伏奉聖旨,差臣以實錄都廳堂上,令撰進大行大王實錄者。
臣若能揮蘭臺之筆,形容天地之德,繪畫日月之光,庶可以少答鴻私,而然臣之區區私義,有不敢冒當史事者。
臣從父忠愍公臣健命,方先王承儲之時,與忠獻公臣金昌集、忠文公臣李頤命、忠翼公臣趙泰采,實贊大策,又與聯箚仰請代理,卒陷大戮。
甲辰乙巳始蒙昭雪,至丁未又復追罪,久而後得復爵。
數十年間凡臺閣疏啓之論,與筵席奏對之言,皆四大臣是非也。
使臣執筆而臨之,則貶固無論,褒亦不可。
臣非徒不敢撰次,亦不忍抽卷而視也,反復思惟,隻有涕淚。
伏乞遞臣文衡,仍解都廳,使國史就緖,私義獲全。
批曰:「見卿疏辭,予用惻然。
公事私義,俱難強迫,文衡之任,許遞。
」 ○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請寧越府糴穀代捧守令之罪,令該府重勘,因江原道觀察使金履素狀啓也,從之。
上曰:「兇年饑歲,爲民代捧,容或可恕,而國計之耗縮,職由於是,單代捧守令,不可不嚴繩也。
」單代者,以雜穀代正穀,不以準折也。
右議政徐命善啓言:「國制庶人之在官者,有三岐焉,屬於掖隷者,至於司謁,屬於吏胥者,至於書題。
而若軍伍則試其才藝,揀取而爲執事,積其久勤,遷轉而爲邊將,故中庶輩,莫不願屬於禁軍騎士別武士之屬,以爲發身之階。
近來此制廢壞,各軍門執事,不由禁軍等諸將官,而白徒不操弓之類,直爲差出。
行伍之取才,不過數三窠,而其餘則皆爲將臣循私之窠。
惟彼積勞於軍門者,窠額旣窄,久勤亦遲,故不樂入屬,各趨他岐。
臣意則申明法制,各軍門執事,皆自行伍軍校中,試其講陣技藝,取才升付,而閒散直差之規,一切嚴禁,則行之未久,必有成效。
分付各軍門,成節目施行便也。
」歷詢大臣武將,命爛加消詳,更爲稟處,竟不行。
○削黜禁衛大將具善復,以將臣入侍有命,而善復引義不膺也。
○以戶曹判書鄭弘淳還差宣惠廳提調。
○關北設賑,自正月始設至六月畢賑。
〈南關安邊、文川、高原、永興、定平、鹹興、德源、洪原、北靑、甲山、三水、利城、端川等邑、居山、高山等驛、鹹興牧場,總饑民四十六萬九千二十一口,賑穀三萬二千七百五十九石零。
北關吉州、明川、鏡城、富寧、茂山、會寧、鍾城、穩城、慶源、慶興等邑、城津鎭、輸城驛,總饑民二十萬四千四百六十口,賑穀一萬四千二百六十五石零。
〉 〈正宗文成武烈聖仁莊孝大王實錄卷之三〉 秋七月 7月1日 ○甲子朔,親行朔祭于孝明殿。
○竄盧聖中于長鬐縣,放逐徐有臣、樸宗甲、李義駿于鄕裡。
先是上臨筵敎曰:「頃以兩司承旨改望事,有所下敎。
其中罪之可恕者,在聖世無棄物之意,置之無妨,至於不可不罪者,豈可掩置乎?徐有臣、樸宗甲、李義駿,皆故家世臣之裔也,予豈欲棄之?而渠輩敢以此等事,嘗試於予,則其無所不爲,可推而知。
然尙今掩置,使同平人,至入於承宣之望,豈有如許道理乎?」仍出示春邸時日記。
領議政金尙喆曰:「昨年入侍下敎,臣等坐處稍遠,未得詳聞,今見日記而後,始知渠輩之負犯,至於此極也。
其中盧聖中事,尤極兇慘矣。
」上曰:「其前則無此言端,故徐有臣爲忠淸監司,而亦置之不問也。
」右議政徐命善曰:「此事外人必無知之者。
」上曰:「此輩旣不入於政望,又不加以罪名,則非僧非俗,無所歸屬,處分後當有究竟也。
」兩司〈大司諫趙英鎭,執義任觀周。
〉啓言:「徐有臣、樸宗甲、李義駿俱以傾邪之人,乘書筵出入之時,敢生日後媒寵之計,以盧聖中不仕先朝之說,肆然奏達。
其放恣無嚴,負犯至重,而其罪犯如此之狀,外間不能詳知,尙今使之假處城闉矣。
今聞日記命讀,始知三人罪狀之叵測,不勝憤惋。
何可一刻容貸乎?臣等謂徐有臣、樸宗甲、李義駿極邊遠竄宜矣。
」批曰:「始何發啓乎?」觀周所懷曰:「所謂徐有臣、樸宗甲、李義駿之所犯,蓋由於盧聖中。
聖中於先大王朝,不着帽十有餘年,則此先大王之逆臣也。
渠何敢着帽事我殿下乎?其心所在,萬萬叵測,臣謂盧聖中拿鞫嚴問宜矣。
」批曰:「何必拿鞫乎?不欲聞所供也。
」尙喆曰:「亟從臺臣之請,臣等之望也。
」上曰:「予非靳惜,而盧聖中旣請拿鞫,則徐有臣等,豈可隻請遠竄乎?」判義禁洪樂性、同義禁徐浩修曰:「李義駿、徐有臣、樸宗甲等,以盧聖中十三年不着帽之說,肆然陳達於冑筵,其心所在,萬萬叵測。
亟允臺啓,以嚴隄防,是臣等之望也。
」上曰:「臺啓之靳允,以其不請鞫而請竄也,非欲靳惜於竄配也。
」至是兩司啓請盧聖中、徐有臣、樸宗甲、李義駿幷設鞫嚴問,依律處斷,有是命。
7月2日 ○乙醜,放逐前判書趙明鼎于鄕裡。
校理南鶴聞上疏曰: 今年亢旱,彌月爲災。
何幸近日之甘霈,得我殿下方寸之內,轉災爲祥,庶或可期,而穡事豐歉,不可預知,伏願博詢廟堂,預講賙賑之策焉。
近日以來,絲綸之間,或有辭敎之太煩,擧措之際,不無聲氣之過費。
是豈大聖人物各付物之意乎?臣伏奉向日傳敎下者,有『觀理忘怒』四字,臣不覺欽誦感歎之至。
伏望益懋體驗之道,以盡省察之工焉。
嗚呼!自古亂逆何限而豈有如《明義錄》中諸賊乎?嚴隄防三字,卽今日不可忽不可緩之大義理也。
惟彼洪樂仁父子兄弟,卽國人所同仇也。
殿下以敦親之念,不忍置法,此其事勢道理,蓋有不獲已而然者,而王章未伸,輿憤久鬱。
廼者樂仁之死也,殿下特擧隱卒之典,有若平人無故者然。
噫!彼樂仁,官則經二品卿班,身則是王室懿親,而今於其死,該道無狀報之事,該曹無啓聞之擧。
於此亦可見公議之嚴,國法之重,而殿下獨以私恩,曲加恤典,臣恐隄防由此而壞矣。
廼者元兇大憝,鹹伏顯戮,支流徒黨,或竄或流,其中與賊黨最近最切而獨能晏然無恙者,隻一趙明鼎在耳。
噫!明鼎之於賊黨,姻婭相結,肺腑相連,科試濟私,惟取賊邊人子姪,政注擬望,一從賊邊人指揮,跡其平生,都是賊邊之所卵育也。
今雖老眊昏憒,不足以人數論之,而當此兇孽鋤治之時,此等賊黨,豈可使偃息於城闉之間乎?臣謂趙明鼎亟施放逐鄕裡之典可也。
末請盧聖中等拿鞫得情。
批曰:「所陳袞闕切實,予庸嘉尙。
曷不體念?趙明鼎事依施,末端事已諭於臺批。
」 ○行都政。
〈吏曹判書李重祜、參判權噵、兵曹判書李徽之。
〉敎曰:「今當初政,宜先擇人。
況守令民生之本,郞官守令之階!苟不審愼,害及生民,曷可不念?近來臨政此敎,便成文具。
銓曹之臣,勿以文具看作,實心做去。
」又敎曰:「觀象監官員,雖無功勞,有勢則遷正職,而至於禁漏官,則效勞旣多,而無一遷轉者,事甚不均。
禁漏官最久人,分付吏曹,相當職調用。
」 ○以鄭昌順爲司憲府大司憲,河恩君垙爲冬至兼謝恩正使,李命植爲副使,兪彥鎬爲奎章閣直提學,鄭元始爲全羅道觀察使,李普行病遞也。
7月4日 ○丁卯,配兵曹佐郞柳星漢于泗川縣,曹隷樸重根,令秋曹捧結案,待時用法。
星漢入直內省,以跟隨之多,語逼洪國榮,騎堂承國榮旨,棍治星漢之帶隷,星漢徑出,是日近仗軍士與曹隷,換佩戶牌,命査問曹隷。
曹隷卽重根也,重根拒不受棍,拔劍欲自刎,兵曹以啓。
敎曰:「禁庭何等肅嚴之地,傳敎何等重大之事,而幺麿下隷,作此驚駭之擧,若此不已,則必至於拔劍於差備之內。
此等之類,決不可尋常處之,可擬之律,議于大臣刑曹堂上以聞。
」領議政金尙喆以爲:「重根雖無識下賤,君命之違逆,禁庭之拔劍。
卽此所犯,實爲斷案,國有常憲,殺無赦也。
」左議政鄭存謙以爲:「一依軍服作變之律,不待時正刑,斷不可已。
」右議政徐命善以爲:「重根不待議律,出付軍門,梟示軍民,懲一礪百,斷不可已,而柳星漢駭妄之擧,溺職之狀,厥罪不輕,而馴緻帶隷,至於此境,星漢亟施竄配之典爲宜。
」刑曹判書張志恒等以爲:「考諸律文,雖無襯着可擬之條,而淸禁之內,拔劍肆惡,當以不道幹犯之律勘處。
」敎曰:「樸重根事,卽無前變怪,不待時正法可也,登時梟示亦可也,一律用法,宜存審愼。
考之律文,亦有近似,移送秋曹,嚴刑捧結案,待時擧行。
」校理南鶴聞,修撰尹尙東等上疏,請柳星漢亟施竄配之典,從之。
7月5日 ○戊辰,禦崇政殿,親試秋到記儒生講製。
製述居首生員柳文養,講居首幼學文燦奎幷直赴殿試。
○右議政徐命善啓言:「堤川縣監李得老,曾在禮山,已著不治,栗峰察訪崔守忱,不可堪任,忠翊將金尙鉉,以未出身差擬,竝改差,吏曹判書李重祜、兵曹判書李徽之請推考。
」從之。
7月7日 ○庚午,獻納沈豐之啓言:「樸重根禁庭發劍,實前古未有之變怪也。
斷以國法,自有當律,決不可一刻容貸,請不待時處斬。
」不允。
○召見鶴城君楡,敎曰:「先朝下敎:『同庚宗親,隻有鶴城一人。
』予每見之,愀感多矣。
歲月遒遷,老人幾何?俾得專城之養,不害爲念舊之道,其子前水使李彥熙,相當窠備擬。
」 7月8日 ○辛未,行報謝祭于社稷南壇、雩祀壇。
7月9日 ○壬申,禦尊賢閣,指庭前棗樹曰:「此宮卽元廟潛邸也,嘗繫馬於此樹,號爲繫馬樹。
年久樹枯,近忽傍枝衍出,其長過於墻,可謂瑞樹也。
」 7月10日 ○癸酉,蕩滌前禦營大將具善復,仍任其職。
○敎曰:「莫愼於祀典,罔有小大,山川雜祀,固皆緻愼處也。
雜祀不但儀不及物,反有物不及儀之歎,祭品之不潔,比比有之,事極悚然。
城隍發告祭受香,在於明日,嚴飭該寺。
厲祭又在近,而所謂無主鬼神之祭品,尤不成樣,瓦?砂碗之窳缺,有駭觀瞻雲,亦爲嚴飭,一依禮文,俾無雜糅之弊。
」 ○敎曰:「政官書啓之式,雖未知昉於何時,而近聞非該廳書啓,隻憑掖隷之目擊口傳,自下書入雲,事面之不正,莫甚於此。
此後政廳承旨書啓政官之進不進,定式施行。
」 7月11日 ○甲戌,次對,兼行輪對。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前慶尙道觀察使李衍祥狀啓以爲:『鹹安郡守李宗榮,本郡田政改量,虛結陳荒,欠縮六百餘結,竝許免,一從時起,實數執總,旱田水田,比丙申總則所減爲三百八十結零。
』今秋爲始,請以新量結數行用。
果使邑弊蘇革,則損上益下之政,何惜乎三百八十餘結?請依道啓施行。
而田畓陳起,固自無常,姑令降續,俾責來效。
」從之。
○命厲祭時別設一壇酹之。
敎曰:「嗚呼!此寡人之所不忍言之言也,以不忍言而不言,則非所以追先志,而慰孤魂也。
蓋厲祭,祭無主之鬼也。
特令獻官,另築一壇,使某年〈某年卽壬午。
〉以前無依之類,知患候沈篤,特出於一時之事。
招之四方,以酹以食。
」 ○停諸道秋操。
○命災傷覆審,勿送敬差官,全委道臣,軫民弊也,後遂爲例。
○上謂大臣曰:「式年科期不遠,而初試之以製述試取,法意有在,則士子之非講生攔入,試官之不以公試取,實爲近來痼弊。
今番則不可不嚴禁,此非通變科規,槪欲修明舊典也。
至於會講,則先入應講者,已滿入格之額數,則其下通七書,自在落科,此豈盡才取人之道乎?自今以後應講能通者,勿拘多寡,隨出隨抄,更爲比較,以塡其數,可無遺珠之歎也。
」領議政金尙喆,請於京試官未辭朝之前,頒示勑令,使京外士子,無底犯科,從之。
○敎曰:「乙未五月科榜,尙不削榜,非謂不可削也,卽難愼之意也。
至於武榜,以文榜之有臺啓,亦在當削之中,緻使幾百武士,擧懷向隅之歎,甚非難愼之本意。
況科名旣是上候平復,則文科雖有削榜之事,隻削原榜之人,當存原榜之名,尤豈以此爲武士枳廢之端乎?此後乙未五月武科榜,無礙注擬事,分付銓曹。
銓曹之當初不擬者,蓋以臺啓,不曰文科原榜,而混稱乙未五月榜也。
若此則有若幷與原科名,請削者然,豈非未妥之甚乎?啓語其卽釐正。
」 ○擢吏曹參判權噵、行副司直鄭光漢正卿。
以久次也。
○以李??爲冬至兼謝恩副使,權導爲漢城府判尹。
7月12日 ○乙亥,命濬川堂上具善復從重推考,都廳尹守仁棍汰。
敎曰:「今年久旱,初無霖潦之可言,而聞庚辰地平之四字碑刻,幾乎無一字出見。
先朝竪碑,聖意何如?則不得修擧,至於此極,此亦予反省於堂搆之責者。
」仍有是命。
7月13日 ○丙子,以徐浩修爲吏曹參判,具明謙爲黃海道兵馬節度使。
7月15日 ○戊寅,召見大臣刑曹堂上。
刑曹判書張志恒啓言:「泮人鄭漢龍以環刀擊人,膝骨半落,被傷人因本傷緻命,而律文中:『以打跌肢體破骨墮胎者,無問手足他物,皆限五十日。
』漢龍辜限計五十日,纔過一日,而《大明律》附例,有『元辜限五十日外,若因本傷緻命,則限外二十日加辜限』之例。
而先王戊子六月,因平安道殺獄啓本,所下傳敎中,以辜限已過,有當該律官決棍永汰之命,請詢大臣。
」領議政金尙喆等曰:「先朝下敎,卽申飭律官之低仰,非指殺獄明的者。
漢龍成獄,更無可疑。
」命依例成獄。
○以李徽之爲藝文館提學,李普行爲成均館大司成。
7月16日 ○己卯,汰正別軍職。
別軍職之名,昉於孝廟朝八壯士設廳,無定員,復漸濫觴,士族庶類閒散白徒掖隷陞遷者,通融充差,日益猥雜,互相傾軋。
至是,敎曰:「軍職廳雜廳也。
每欲釐正而未果,一向含忍,何異於徒善乎?別軍職中士族及有來歷者外,雜類幷刊汰。
」命訓禦將區別以奏,以林世載有膂力,王漢禎純幹,命勿汰。
○藝文館提學李徽之上疏曰: 故相臣李端夏曾經文衡而除提學,則辭以政格之不宜冒膺,大臣是其言而筵奏遞免。
其後先輩,多有不拜,向在先朝,領敦寧金陽澤、前判書徐命膺,亦援例疏遞,臣之不宜冒膺,其義一也。
賜批許遞。
○召見北關監賑禦史申應顯,應顯畢賑復命也。
應顯以北關民情,別單書啓: 其一,內寺奴兩年身貢,一時幷督,必難支保,丙申條貢米,請折半減給,以紓民力。
其一,北關田稅,雖曰正供,不過捧留該邑。
丁巳監賑時,田稅狀請蠲減。
昨年被災,比丁巳尤甚,依丁巳例,請幷許蕩減。
其一,各邑補民庫、雇馬庫、補假率等名色,皆係詳定句營。
京司每年雜役,不以庫中財力用下,臨時收斂民間,爲北民難支之端。
請自今痛祛此弊。
其一,鏡城、鍾城兩邑軍餉,請自本邑糶糴,勿使兵營主管,以除裨校輩虐民之習。
命廟堂稟處。
竝請依施,民庫軍餉事寢之。
應顯又以「嶺南移轉穀臭載五百石,道臣依法典徵捧於鍾城、茂山船漢,而船漢輩,廢業冒險,不幸漂穀,又且徵捧,情狀矜憐。
」』奏,命勿徵,又敎曰:「內寺丙申條身貢米,雖令蕩減,昨今兩年之貢,竝爲催科於一時,必有難保之端,丙申條貢米,折半減給。
當此北民瘡痍之餘,宜軫一分息肩之道,依先朝丁巳已例丙申條北關十邑田稅,幷蕩減。
」 ○監賑禦史以下施賞有差。
敎曰:「經年北關,盡意賙賑,保我元元,幸不捐瘠,豈無酬勞之政?禦史申應顯特爲加資。
」又敎曰:「慶源府使李東曄,賑政治法,俱有條理雲,可謂北關守令之最。
奬一聳百,王政攸先,依例加資。
明川府使李養鼎特除,意在於玉成,而聞竭心圖報,活我飢民,殊涉可尙。
賜璽書表裏,以示予意,待窠內擬。
」又命守令邊將勤勞賑政者,北關儒武私賑飢口者,分等回啓施賞。
○旌茂山烈女康氏婦閭。
禦史申應顯,以康世爵後孫佐堯子婦金氏,夫死殉身實蹟奏。
敎曰:「是非忠臣之門,有烈婦者乎?旌其閭。
」 ○命鹹鏡監司趙重晦緘辭,從重推考。
以茂山前府使李煜,繡啓則曰:「詳察倉奸。
」而殿最則書:「莫察倉奸。
」禦史則已反面,而南道賑狀,莫無啓聞,有是命。
○特擢李敬養爲承政院同副承旨。
7月17日 ○庚辰,行酌獻禮于懿昭墓、義烈墓。
○削禁軍別將柳鎭夏職。
舊例陵幸時有禾穀禁軍,而是日動駕,異於陵幸,故命問立軍與否,鎭夏誤認敎意,擅調結陣禁軍,布列田畔,以先已排立仰對,有是命。
7月18日 ○辛巳,禦武德門內永秋亭,召見三營大將,親試八壯士子孫試藝。
上曰:「此古之內試射處也。
」旣試藝,命各賜弓箭,以示不忘之意。
○大司憲鄭昌順上疏,陳時弊曰: 其一曰,變風習以靖朝象。
人臣事君,貴在誠慤,而十數年來,群下之所以事上者,以貌而不以心,以文而不以實,媚眉承睫,嫺飾邊幅,趨走以爲敬,姑息以爲愛。
遂至近日,此習猶痼,大臣不以經濟爲意,臺閣不以諫諍爲任,樂循因而憚振作,喜雷同而恐崖異。
一種風氣,一種習尙,軟熟而曰涉世,彌縫而曰善處,出一言則三計四慮,自不覺心緩而體弛。
當一事則東顧西瞻,終未象進寸而退尺。
孶孶營營,都不過各私其身,各利其家,上不忤君父,下不惡儕友,雖使世界,變閱千怯,隻欲此身長保富貴,而且爲子孫,不栽荊棘,漫做功名,輥到公卿。
大官如此,小官如此,此誠謀身之良策,處世之妙方。
所恨者,殿下之許多官爵,許多恩寵,隻得成就群下之身家,而國事朝象則委靡泮渙,將日非而莫可救藥矣。
風習之移人,賢者所不免,勿論其材智長短,擧不欲擔着做去。
似此氣象,似此規模,若不痛加責勵,無以矯捄積習。
此風不革,此習不祛,君有闕失,誰將匡之,國有事變,誰將任之,雖欲爲治,誰與爲哉?試以殿下臨禦以後言之。
筵席奏對,言言皆稱聖旨,朝廷是非,事事仰承獨斷。
曷嘗見大臣薦一賢能建一謨猷,臺閣進一昌言補一袞闕者乎?聖學旣明,閱理旣熟,反以求之於『遜志逆心』之訓,爲侫爲忠之分,則今日之弊源,不特臣言之畢,而可以知之。
然而變移之機,亦惟在殿下一轉移間耳。
上自大臣,下至侍從,曉諭警飭,明示好惡,脂韋者斥,讜直者進,敢任者奬,巧免者黜,君心所向,疇敢不承,草上之風,孰不爲偃?標端而影不直,源淸而流不潔者,臣未之見也,惟聖明之深加留意焉。
其二曰,節財用以蘇民生。
國以民爲本,民以財爲生,愛民之要,宜先於節用,節用之實,無過於省費。
費不省用不節,則雖以我聖上愛民之仁,將無以蘇其困而厚其生矣。
我國貧國也。
壤地旣偏,山谿居半,人戶旣鮮,遊食居多。
生財之源旣不厚,則用財之道尤宜節,而尙儉之化,未著於弋綈,競侈之風,轉盛於閭巷。
雖以臣耳目所覩記言之,搢紳士夫之間,衣服飮食之制,古無而今有,古儉而今奢者,不可一二計矣。
風俗之日趨於侈靡,財用之日匱於浮華,從可知耳,苟究其所出,皆從小民膏血中來耳。
民安得不貧且困也?識者之歎,固已久矣。
此猶係末世風習之變,亦惟在君上導率之方。
而若臣之所憂者,卽國家之經費也。
國朝久遠之例,臣固未悉,今不必遠引古昔。
而嘗聞肅廟朝初年,通計一歲國用,都不過八九萬,及至季年則倍之,先朝初年,已過肅廟季年之數,及至近年則又倍之,殿下初年,又浮先朝末年之數雲。
至若昨歲,則山陵功役之浩,客使迎送之煩,雖不可以常例準,而其視肅廟初年,又不啻倍蓰矣,經費之日滋月濫,蓋可想矣。
祖宗以來累數百年,歲歲此土,年年此民,地不加闢,戶不加增,常賦之入有減而無加,經費之出有加而無減,幸而無水旱大無之災,兵革不虞之用耳。
一或有之,國何以支,民何以活乎?言念及此,寧不哀痛?臣又竊聽於掌賦者之論,一年之入,不能支半年之用,而所以牽補架漏,苟支目前者,隻是關西之小米,他司之遺儲耳。
殊不知甕中所汲,皆井中之水,杯中所酌,盡壺中之酒,臣恐井渴則甕空,壺傾則杯乾,將見關西之米,他司之儲,無幾何而告罄矣。
若使取用無地,那移無處,則其將賦加於常額乎,斂及於小民乎?雖使劉晏復生,亦無以爲計矣。
然此隻據目下經費而言耳。
不待臣言,殿下亦或念之,至於民生之困瘁,蔀屋之疾苦,九重深邃,雖聖上如傷若保之念,猶或未之盡知矣。
臣旣屢經嶺海之遷謫,慣覩此類之情景,每見其凍骨無兼衣,飢腸不再食,籬舍未蔽,苫藁未完,而催科之嚴,急於星火,鞭撲之苦,迫於膚髓,遷徙無常,死亡無日,留者輸去者之逋,生者承死者之役,君門萬裡,呼訴莫聞。
蓋藏盡傾而僅充稅納之供,甁罌俱破,而已無卒歲之資矣。
殿下聞此,必當玉食不甘,而廈氈靡安。
設令國家經用稍裕,猶不當錙銖而取之,泥沙而用之。
矧今國計之哀痛,至於如此小民之困苦,至於如此者乎?衛文之大帛,夏禹之卑宮,卽殿下今日之所當法。
內而宮禁,外而官府,刻意撙節,痛革浮濫,量入而制出,計舊而蓄新,一以古者三年而餘一年之蓄爲法,則躬行之化,侈風可革,節用之效,民困可蘇,惟聖明之深加留意焉。
其三曰,立聖志以振紀綱。
一人在上,百度惟貞,發號施令,從欲以治者,紀綱是已。
《詩》曰:「勉勉我王,綱紀四方。
」雖以文、武之聖,捨綱紀而爲治,非臣攸聞。
殿下試觀,今日之紀綱,振乎不振乎?廊廟訏謨之地,位著充滿,似若有寅協之風,而其實則忨愒之成習也。
臺閣言議之場,氣象雍容,似若無傾軋之風,而其實則軟懦之成習也。
大小恬嬉,庶事委徇,以至于近日,紀綱之頹,已無餘地矣。
今我殿下,有意於振刷,董飭之敎,屢勤於辭令,而積痼之習,猶循於舊套。
方當淸明之化,正淬勵之會,而姑未有變前日之塗轍,新一世之耳目者。
臣愚死罪,竊以爲殿下之立志猶有所未固也。
匹夫有志事竟有成,況以神聖之姿九五之位,居可爲之地,有可爲之志,而事不成治不徯者,臣未之信。
嗚呼!紀綱者,不可以一政一事之赫然發,一朝襲而有之者也。
國之有紀綱,如人之有元氣。
人之有大病者,病根雖愈,元氣未復,則固當飮食而護養之,藥石而滋補之,一日二日,漸至蘇完,充然爲不病之人,未有今日病祛,而明日遽責元氣之復者也。
殿下苟能竪立聖志,先定治體,行之以公嚴,持之以悠久。
苟其罪矣,法必行於權貴;苟其賢矣,恩不遺於踈賤。
刑一人而百人懲,賞一人而百人勸,今日一事,明日一政,人心鹹服,處置得宜,則不威而嚴,不令而行,將見紀綱之不朞振而自振矣。
今夫奔走於董飭之下,顚倒於威令之後,始若知警,事已如故者,畏罪則有之,紀綱則未也。
若欲人人而警之,則人不勝警矣,事事而飭之,則事不勝飭矣;惟有朝廷之擧措得當,當罰得中,治化淸明,紀綱自立,惟聖明之深加留意焉。
其四曰,重選以廣言路。
國家有言路,譬之猶血脈,稱之爲耳目。
治忽興替,由其開閉,有國所重,自古已然,而至於我朝,設官分職,尤重臺閣。
今君上有命而臺閣爭執,則詔令爲之廢閣,攸司不得奉行。
其所優待之盛,禮貌之尊,不特使人主動色,宰相待罪而已。
祖宗朝設法優容之意,可以想見。
及至近年,漸不如古,臺閣日輕,言路日壅,有識竊歎,厥惟久矣。
數三年來,尤緻猥雜,人不知榮,世皆賤惡,銓家視之爲苦銜,朝紳避之若機穽。
通塞取捨,不問人地,檢擬掄揀,惟視愛憎,久居則胥慰,徑遞則相賀,遂使淸朝言責之地,長爲一世厭避之窠,將何以作敢言之氣,來衆正之士乎?臣於待罪承宣之日,嘗以欲立治體,宜開言路,欲開言路,宜重臺選之意,雖不能畢所蘊於造次,略有所因言端而警咳。
伏想聖明,亦或記有矣。
近日以來,稍加淸刷,向來臺望釐正之論,蓋出於漸復古規之意。
而以我殿下天地之量,包荒之德,寧爲山藪之藏,不欲淵魚之察,特宣絲綸,曉諭寢止,恩言德意,海涵河包,聖慮淵微,孰不欽歎,而舊望之釐革,旣不可更論,則嗣後之愼簡,惟在於銓曹,而因循舊習,不思掄選,至使如臣無似,猥玷長憲者,殆非我殿下存舊飭新之聖意也。
今旣難於隨窠而遴簡,則亦宜有以立制而警飭,導之使言,俾知懲畏。
臣嘗閱宋朝官制,有入臺滿百日,無言事之章者,有辱臺之罰,又聞我朝故事,初除臺職,噤默不言者,雖有地望,輒阻淸選雲。
此誠激揚之美事,振勵之良規,而古道之不行,亦已久矣。
宜飭銓曹,稍存古規,有所懲勸,使之警發,亦當爲開言路之一道,而言旣求矣,求而不用,又何取於言哉?聽納之美,採用之實,惟在君上,而言者之言,亦未必盡合於理,故言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則置之而已。
其間豈無狂妄之習,乖激之態?而善乎唐臣陸贄之言曰:「諫者之多,表我之能好;諫者之直,示我之能賢;諫者之狂誣,明我之能恕。
」此固千古人君職言之要訣也。
惟聖明之深加留意焉。
其五曰,惜官方以重名器。
夫爵賞者,人主所以治天職共天位,勵世磨鈍之具也。
故曰惟名與器,不可以假人。
明主之於嚬笑,猶嘗愛惜,況於名器之重乎?名器不重,則朝廷不尊,朝廷不尊,則紀綱日墜,庶事日隳。
此誠事理之必然者,而名器之賤,至近日而極矣。
侍從之班,遠踰累百,卿宰之列,亦過累十,材智莫卞,賢愚共躋,車載鬥量,貿貿穰穰,朝無退讓之風,世鮮自修之士,官方之日紊,而躁競之日盛矣。
顧何以治天職共天位,爲勵世之具也?雖其積痼之弊習,終難一朝之丕變,而亦宜稍加甄別,俾存分限,每示愼惜之意,勿啓僥倖之望,人有定志,官有定分,則庶乎其可矣。
譬如一兎在野,衆人競逐,無他分不定也;千金在市,過者不顧,無他分定故也。
今使朝廷之上,凡百官職,各有定分,使有器識者處廊廟,而無器識者,不敢望焉,有經學者處經筵,而無經學者,不敢望焉,有風節者處臺閣,而無風節者,不敢望焉。
內而有司之職,外而藩臬之任,莫不皆然,則何患乎名器之不重乎?至於用人之道,當稱人器,如匠之用木,寸長尺短,各適其宜,如醫之用藥,牛溲馬勃,無不幷蓄。
捨短取長,世無棄人,求全責備,人鮮通材。
文學政事,人各異材,訟獄甲兵,材各異能,而今日廷紳,一通銓部之擬,輒遍諸曹之務,周流六官之長,閱歷九卿之班。
殿下曷嘗見一經冢宰,更有阻礙者乎?臣聞祖宗盛際,一代名碩,磊落相望,而職任所使,惟觀其材,故或屢秉東銓,不通西銓者有之,或敡歷淸要,反阻秋官者有之。
趙、魏之老,滕、薛之大夫,才能優劣,各有長短,此正任賢使能,各當其材之義也,而未知今日之通材,反勝於古昔而然歟?假使有之,宜未之多見,豈必人人而盡然乎?臣誠愚昧,竊所未曉。
臣謂從今以後,官人用人,毋徒專取於踐歷之虛銜,稍宜較量於事功之實蹟,勿枉材而用之,勿循名而取之,以盡綜核之道,稍復祖宗之政宜矣。
惟聖明之深加留意焉。
其六曰,作士氣以養人材。
古人雲:「天生一世,材足了一世事。
」古之明王,未嘗借材於異代,取人於前朝,則世何嘗無材?隻是在上者,養之無素,求之不誠耳。
才難之歎,從古已然,至於我朝,旣限之以地閥,又界之以色目,雖有材矣,而見用者什不一二。
若又奬養之不加,而抛棄之不問,則何從而成就人材乎?惟彼鄧林之木,愛護而養之,則大廈之棟樑,芟伐而棄之,則溝中之一斷耳。
其鼓舞振作之權,惟在君上之所使,而近世用人,所取者不以材而以勢,不以人而以地,故凡有遷除,人必曰:「我非爲材不如彼也,隻是勢不及耳,地不若也。
」初無興起之意,徒生倖望之心,何由以鼓舞其志氣,振作其材智乎?諸葛亮之治蜀也,不數月而盡西土之人材,其言曰:「我心如枰。
」以其至公而無私,故能用人,用人在分數明而已。
此所以不特被奬者,莫不鼓舞而益勵,雖其被罪者,亦皆振作而自新。
不如是,豈足以盡人材之養成乎?嗚呼!凡人之材,莫不資氣。
氣振則材發,氣餒則材退。
今日士氣之不振,實由科擧之太頻,科目日繁,倖門日啓,倖門日啓,而士氣日頹。
平居無砥礪自修之心,臨場有倖冒圖占之私,士習之不古,人心之不淑,苟求其弊源,莫不權輿。
於是,臣以爲科弊不正,則士氣無由振作,士氣不振,則人材無由養成矣。
臣於先朝,適在言地,嘗因漢家遇災策士之規,略論本朝因慶設科之弊。
我朝科制,多倣唐、宋慶科之稱,未知創自何時,中古以前,亦未多有。
及至近歲,無歲無之,名曰同慶,而所取者不過四五人十餘人而止耳,不足以慰多士之望,而適足以啓僥倖之塗,臣未知其何說也。
然而行之已久,雖不可一朝頓?饢亦不宜仍踵弊習,使士氣日趨於澆漓,人材日就於委靡也明矣。
惟我聖上嗣服之初,首先以正科規一事,屢詢於筵席,博訪於群臣,若將有不日矯捄之擧。
聽聞所及,衿紳鹹聳,家多讀書之聲,士有丕變之漸,而今至經年,訖無處分。
嚴場之飭敎,徒勤於紙上,取士之末弊,仍循於目下,向之有丕變之漸者,擧復懷僥倖之望,遂以爲聖意不欲更張科規,一遵舊套,讀書者無所勸,倖占者無所懲。
尙何望於作士氣而養人材?殿下不欲矯捄則已,如欲矯捄,則不可不亟講新規,稍革舊弊,使士趨端而文風振焉。
惟聖明之深加留意焉。
凡此六條之所陳,不過芻腐之常談,實無新奇之可言,而程子曰:「吾寧爲啞禦史,不欲爲駁擊之論。
」臣雖無似,亦安敢爲訐揚矯激之論,以效賣直沽名者之所爲乎?今臣所論,隻摭其有關於治體,可裨於新化者,要貢漆室之憂,仰贊丹扆之箴,蓋亦出於憂治危明之斷斷忠悃也。
若其大本大源,又在於殿下之方寸,此董子所謂:「人主一心,爲正朝廷,正萬民之本。
」者也。
以殿下講學之勤,克己之工,其於天人理欲之分,操存省察之方,顧何待於愚臣之言,而聖不自聖,所以爲聖。
凡於政令施措之際,動靜雲爲之間,必曰公耶私耶,默而察之,謹而檢之,如其公也,則擴以充之,如其私也,則遏以絶之,常使光明純粹之體,無所欠缺於內,則將見正大公平之用,有所條達於外矣。
此惟在殿下自勉之如何耳。
批曰:「六條陳勉,良用嘉尙,可不體念?」特賜鹿皮。
7月19日 ○壬午,召對。
7月20日 ○癸未,領議緻金尙喆、左議政鄭存謙、右議政徐命善等,以鄭昌順疏語,引義上箚,批曰:「近日朝廷,言者不來,每自循省,予曰時予之過。
都憲之疏,指陳袞闕,拖及朝象,可謂猶賢乎已。
其所雲雲,隻是泛說,流來之俗習時弊,何必襯着於今日事?予之過慮,恐有欠於惜鳥卵之意也。
」 ○配前縣監金守默於康津縣。
守默爲高靈縣監,邑吏李鎭新因憾詬辱守默,守默杖其母子兄弟三人,一時緻命。
鎭新之妻擊錚輦路,命義禁府拿問守默,又命嶺伯査啓,敎曰:「曾在肅廟朝兪信一獄事,豈不以信一生出囹圄,國無法爲敎乎?吏與民設曰有間,以無罪而殺越人命?吏民奚間,況三人之命,一時殺害?査啓中酷刑器杖,曾所未聞,而每人所受爲三百餘度之杖,屢次之刑,近百度之棍,決非常性人所可忍爲。
所犯所爲,皆非信一之比。
邦有常刑,守默豈生出獄門乎?嚴刑取服。
」守默納供,敎曰:「金守默事,可謂殺無赦,而但有信一之跡,異信一之事,爲審愼之端。
近來人心不古,淩犯成習。
若斷守默以償命之律,則所慮者使予重人命之心,反歸壞民俗之科,豈非澟然處乎?非惜一守默,爲守默之爲官長也。
特從惟輕之典,不害爲深遠之慮,減死定配。
」 7月21日 ○甲申,次對。
江陵府使柳義養,以受由上京守令入侍,以四條民瘼奏:「其一,嶺西火蔘田者,以産蔘之地,蔘種漸稀,故丙子年罷戶蔘之規,創火田之稅,貿蔘封進,其後連値屢歉,民散稅縮,峽民實難支保也。
其一,續田元數四百四十二結之稅,以補蔘價,又以百餘結之稅,屬於均廳,貿布以納,而勿論田之起陳,人之存亡,必充稅摠,故昔日十戶,今存一二戶。
請火蔘田中白徵者三十餘結,給代權減,續田稅中亦減三分之一也。
其一,江陵貢蔘,爲五十五兩,而土採漸稀,故廣貿他道,而近來蔘價高騰,元詳定錢五千四百兩外,庚寅以後添給二千三百五十四兩,蔘商輩年年加索,民邑之弊,罔有紀極。
請依庚寅節目,二十五兩,以土採封進,其餘三十兩,移定京作貢也。
其一,本府春牟爲一萬二千六百六十餘石,而一戶所受爲五六石,每爲峽民難支之患,請依癸巳年耳麥作錢之例,變通減數也。
」命廟堂覆奏。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貢蔘之弊,方有道臣之未及覆奏者,今於江陵一邑,何以獨爲變通乎?火蔘田三十餘結之白徵者權減,續田稅三分一減給事,卽關東諸邑之通患,勢難輕議,而旣係民瘼,令道臣論理狀聞稟處。
至於牟還作錢事,旣有耳牟發賣之例,亦令道臣酌量其數,使之一體狀聞爲宜。
」從之。
7月22日 ○乙酉,召見訓錬大將張志恒。
上曰:「禁旅卽宿衛之士也,近年以來,漸不成樣,目不識魚魯,身不閑軍旅,無賴白徒,苟充額數,言念軍制,良可寒心。
予欲定宣薦內禁衛,取才入屬之法,當下敎,而馬兵亦無非下賤之類,全昧坐作之法,何以得力於戰陣乎?若以中庶塡充,爲遷轉之階,則似有一變之效也。
」志恒曰:「馬兵則與禁軍有異,似或不願矣。
」上曰:「渠輩旣未入於禁軍,又不與於馬兵,則將故甚事?古有甲士宅正兵宅,行伍之不卑,推此可知。
予意欲大其規模,一變軍制。
雖以大同言之,先自一道始,次次行之,此法亦自一營門先始,則豈無不成之理?目今瘡痍之餘,百弊俱生,拘於俗習,矯變甚難。
予言雖似迂闊,若因循宿弊,差過四五年,則予之此心,亦易消磨。
及此時變通,庶有振作之效也。
」 7月23日 ○丙戌,召對,講《史記評林》。
至入粟補官事,侍讀官李在學曰:「官爵有國所愼,而今使入粟得補,尙何論於爲官擇人乎?唐德宗以獻果人擬官,則陸贄之諫,至於再三。
此則旣無獻果之誠,隻使入粟而補直,是賣官鬻爵耳。
然此等謬政,殆乎無代無之。
雖在我朝,若値兇荒,則所謂納粟帖遍行於外邑,稍有甔石之資者,輒取金玉之階。
此雖與官爵有間,旣有加資之名,則與漢時之入粟補官,相去不甚遠。
至若雜技輩,一效勞於國家,則小則除邊將,大則爲守令,不問其人之可否,畀以治民之官者,尤有欠於愼簡之政。
《書》曰:『德懋懋官,功懋懋賞。
』蓋有功者可以賞,而不可以官也,伏願深留聖心。
」上曰:「儒臣言是也。
列聖朝,或以禦容摸寫之畫員,有邊將承傳,則三司爭之,或以患候平復時醫官,下加資傳敎,則玉堂言之,此誠盛世故事也。
」 7月25日 ○戊子,次對。
○罷乙未五月文科庭試原榜。
兩司請罷乙未榜,久靳允許。
至是敎曰:「科榜之削,係是難愼之事,故爭執踰歲,尙今靳可,而伊時予所受困之狀,具載頒示日記中。
國有士師,則其可肯宥,兇徒用情,汲引之徒,俾逭邦憲哉?然未允臺啓之前,許多榜中人,皆在人鬼未判之界,使有負犯者,懷僥倖之望,無罪累者,抱鬱結之恨,實非綜核之政。
然予則又以爲削榜非難,區別爲難。
如其混削全榜,則不徒有玉石俱焚之歎而已。
無所犯之人,固無可論,有所犯之人,又將自比無故之人,尤是掣肘之大端。
其在難愼之道,宜加廣詢而處斷,乙未五月文科原榜之區別削榜當否,問議大臣以聞,禮曹館閣之臣,亦皆獻議。
」領議政金尙喆、左議政鄭存謙、右議政徐命善議以爲:「臣等伏讀傳敎,至受困二字,不覺心寒膽掉。
科場之循私用奸,猶屬餘事,朝廷苟有法綱,則豈可使負此罪犯者,容置於朝籍之中哉?原榜中摘發其有所犯者,先削其科,仍置重典,實爲綜核之政,而但主張用奸之試官,皆已物故,憑覈無路,此今日臣子之所共憤痛,而臺啓之所以閱歲爭執者也。
無累之人,混入其中,無所區別,雖有俱焚之歎,與兇徒同榜而題名,必有若浼之意,毋寧全罷其榜,決不欲參錯於其間。
若其負犯之類,則當此大明之中天,魑魅自當莫逃其形,豈有厭然自掩之理哉?乙未五月文科原榜,亟允臺啓,以嚴紀綱爲宜。
」禮曹判書共樂性、禮曹參判李在恊以爲:「大臣獻議,辭嚴意正,允葉物情,臣等無容更議。
」獻納沈豊之上疏曰: 向來兇黨締結跳踉,至於乙未五月庭試而極矣。
一榜選取,若非渠輩之押客死士,卽是賊邊之子壻姻婭,如鄭克煥、宋翼彥、宋載中、李鎭常、吳翰源、金載器、趙德潤、洪時溥、李心淵、樸相集、李商進、李復一輩是耳。
一種醜類,憑藉賊勢,盜竊科名,此等變怪,往牒所無,而至若趙德潤,席其父掌試之權,作他人責報之資,畢竟冒占,出於賊黨之手,情跡盡露,物論益激,此輩情節,幷宜一番鞫問,而伊時主試用奸者,次第物故,無憑可考,臣竊痛之。
此猶餘事。
渠輩行私,何關於聖上潛德之地,而乃敢以悖慢之說,威脅之語,恐動我殿下,危逼我殿下?始也日記之頒,已不勝骨顫而心寒,今承受困之敎,益不覺髮竪而膽掉也。
臣謂乙未五月庭試文科元榜,一幷罷削,鄭克煥等十二人中,已物故者外,幷施島配之典,斷不可已也。
上以臺疏問於賓筵諸大臣,領議政金尙喆等曰:「以己卯年科榜言之,罪人斯得之後,以科榜之不正,仍爲罷榜,乙未榜亦爲罷榜之外,無他道也。
」右議政徐命善曰:「乙未榜中直赴人,似當區別,更賜紅牌矣。
」上曰:「隻於前牌中付標爲宜。
此榜之罷,若在先朝,則恩賜直赴,付諸後榜,未爲不可,而今則事體自別,且科名甚重,原榜雖罷,科名則不可泯也,直赴第次當何居?」尙喆曰:「原榜及直付合爲三十四人,而原榜二十人旣罷,則第二十一人當爲甲科,而以次定甲乙宜也。
」命善曰:「若以舊榜,次定其甲乙,則乃拔榜,非罷榜也。
國初亦有無甲乙,隻有丙科之榜,以丙科分次亦可。
」上曰:「近來科榜,皆有甲乙丙,而獨於此榜,以丙科分次,亦甚逕庭。
以文科中庭試入格二十人罷榜爲當。
」乃賜沈豊之疏批曰:「初則以爾言爲是,欲爲區別削榜矣。
更思有開荊棘之嫌,又非明其爲賊之意,無寧全罷一榜之爲愈。
蓋漏網之歎小,後弊之慮大。
乙未五月文科庭試原榜,依所請罷榜。
」又敎曰:「乙未原榜旣罷,則直赴亦在當罷之中,而予意欲存直赴,使科名不泯,直赴勿爲罷榜。
」兩司〈大司憲鄭昌順、執義任觀周、持平洪明浩、鄭淵淳大司諫趙英鎭、司諫安聖彬、正言兪嶽柱。
〉啓請:「鄭克煥等十二人,設鞫得情,快施當律。
」 ○定宣薦內禁衛之法。
敎曰:「禁旅之役,非他輦下親兵比也,宿衛於殿廊,陪扈於駕側,不可不重其選而擇其材。
挽近以來,法久弊生,所謂禁旅,反不如訓局馬兵禁衛騎士,而近畿甕牖繩樞之徒,爲得鬥料,輒皆投托於此,弊鞍藁鐙,見者駭眼,破裝鶉衣,望之指笑。
若此而尙安望其曉暢軍旅之法乎?不特軍容之疲殘,爲戎政踈虞之端,又何以得力於戰陳之間哉?且以似此之徒,差遣久勤,則其不能鎭邊禦敵,勢似然矣。
是以久勤腴窠,率歸於不緊無勞之輩,與當初爲禁旅設置久勤之本意,大相逕庭,殊非朝廷綜核之政。
凡此數事,無非可矯之弊也。
議者多以選擇爲捄弊之要道,而若於自中隻欲選擇,則是以弊捄弊,不可謂之要道也。
大抵禁旅,卽古之虎賁、羽林也,不當以常漢、雜流差除也審矣。
況今許多宣薦之不霑一官者,不啻屢百,而前銜之落仕多年者,厥數又不億雲。
就禁軍中如內禁衛兼司僕中一番,定爲宣薦之窠,毋論前銜閒散之出身,閑良取才充差,而以此作爲武弁初仕之階,銓曹抄擇注擬,則軍裝不期壯而自壯,軍容不期肅而自肅,豈非一擧而兩得者耶?其他初仕之遴選,久勤之差遣,團束之制度,惟在斟量裁定講成節目之如何耳。
若是定制之後,如有成效,則二內三內,亦當以之次之薦,次次塡充,然則比諸近日,豈不懸殊乎?事係軍制,本兵之臣與將臣,成出節目,就議大臣以聞。
」兵曹進宣薦內禁衛事目。
〈事目。
一,內禁衛一番定爲宣薦之窠,而以宣薦武弁中閑散及參下前銜之出身,閑良取才入屬。
一,取才規式,依兩營騎士之式,柳葉箭一巡二中,片箭騎芻一巡各一中,鐵箭九十步三矢俱入,武經七書中自願一書臨講,粗以上,合五技取三技而合爲計劃,從其優等次第塡充。
一,宣薦前銜參下,亦爲取才,許屬禁旅之意,已爲定式,取才一依出身取才規矩。
一,戰馬依他禁軍例擇捧,而軍裝戎服另皆申飭,俾皆鮮明。
如或循私姑息,緻使軍制有不齊之患,則別將及該番將從重論罪。
一,內禁衛宣薦番將,以防禦使以上通融備擬,另加擇差,準瓜之前,雖緊任切勿輕易移除。
一,凡宣薦武臣之初入仕,毋論出身閑良,未經禁軍,則不得擬望,而初仕遷轉之限以六朔爲限,以日計之,隻從實仕日字。
一,宣傳官則以宣薦內禁衛準朔人中擇差,禁旅入屬次第勿拘。
一,武兼參軍權管及部將守門將、等宣薦初仕之窠,亦以宣薦內禁衛中準朔人,勿拘次第另加擇擬,而每都目各岐中,除出二窠,一窠則別取才入格人中,從矢數懸註差擬,一窠則準朔人中,從久勤亦爲懸註差擬,俾無沈屈之弊,前銜參下,固無異同,別取才及久勤遷轉時,通融排擬。
一,別取才一依入屬取才規式試取。
一,各軍門宣薦哨官,亦以準朔人中擇差,而移除之後初仕復職及別取才久勤等岐,注擬之際,與見在宣薦內禁衛一體施行。
一,內禁衛宣薦一番備三望入啓受點,而兼司僕則依他禁軍例勿擬三望,以口傳啓下。
一,定式之初,則雖非宣薦內禁衛番,他番禁軍,如有闕額,則限宣薦一番之充額,切勿以雜色差出,皆以宣薦武弁中取才入格人,次次備擬。
一,宣薦武弁,前銜之參下人,亦皆試取入屬,而正領則以前銜中差出,如無前銜,則出身中圈點擇差。
一,宣薦武弁之取才入格者,不滿百人,則以部薦試取,姑爲差充部將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