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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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諡宴需,貞敬夫人沈氏贈食物。

     4月17日 ○己酉,吏曹判書吳載純上疏曰:「臣與故宰臣吳光運有世嫌。

    今番議諡光運之狀,混到本曹,而失於照檢,躬參諡坐,至於署牒,追訟靡及,乞被鐫遞,俾得自靖焉。

    」批曰:「以獨堂署名,以獨政下批,到今乃疏引乎?」仍敎曰:「重臣處義,兩無所當。

    所辭銓任,依施。

    」 ○以鄭昌順爲吏曹判書。

     4月18日 ○庚戌,行專經文臣殿講。

     ○領議政金緻仁,不膺命,屢加敦諭。

    緻仁胥命,諭令還第,仍令禦醫看病。

     ○吏曹判書鄭昌順,屢違召命,特命罷職,旋仍任。

     ○緻祭于故領議政李宗城。

    是日延諡也。

     4月19日 ○辛亥,吏曹判書鄭昌順,終不膺命。

    命罷職,以李命植代之。

     4月21日 ○癸醜,領議政金緻仁肅命。

    上召見大臣、有司堂上輪對官。

    緻仁奏曰:「文禧廟祥月奄迫,討復之義,誠恐日遠日忘。

    趙時偉堂疏,證契尤爲斷案。

    宇鎭擬帥之謀,與時偉連肚結腸,昭不可掩,一竝鞫訊,鉤得端緖,則復貳君之讎,洩一國之憤。

    惟在於此。

    請深留聖意。

    」左議政李性源曰:「領相所奏,實爲今日第一義,逆醫、兇媪,嚴鞫情節,不容暫緩。

    宇鎭、時偉,則腸肚相連,事件貫通,尙稽鞫問,倫綱斁矣。

    」右議政蔡濟恭曰:「時偉之兇言,宇鎭之逆節,有若以島配之典,爲了當者然,王綱隳矣。

    」上曰:「宇鎭則酌處自有斟量。

    今雖更問,豈有浮於已綻之迹乎?時偉事,堂疏,雖似爲證,事實本無加減。

    以渠騺性蜮情,非戚裡,而嗜戚裡之名,無權寵,而耽權寵之目,處家向人,肆容口角,國言喧傳,卽此爲渠斷案,誅亦可、殛亦可。

    但伊日其言之發於闕中,未知的然。

    今若拿緻究問,渠必曰無是。

    頭面對質,姑無其人,在渠適足爲藉口抵賴之端。

    此所以持難也。

    」緻仁又啓言:「頃日堂疏後,更閱吳翼煥疏,始覺其掇捨一字,作爲頭腦,重言複言,非比泛下,又若原疏。

    指意之陰譎,口氣之悖慢,皆從怨毒中出來,至於好惡反側等句,其爲誣衊聖德,萬萬駭惋。

    請先施島置之典。

    」敎曰:「藏頭隱暎之習,彈人猶不敢乃爾,況言疏乎?以靖世道、距詖辭之意,特施譴削之典。

    不一按問於渠,徑定律名,恐爲後弊。

    大抵好此惡彼、惡甲好乙,渠豈能揣得?陽護陰擠、將取姑與,昏辟所恥。

    爲言固妄矣,情可惡矣,而一翼換之生死,無補於彰癉,反害於睽離,此爲可悶。

    欲建極,則擧措不可不明正,欲明正,則疑阻不可不先祛。

    若言今日朝廷,所好之人,非領相而何?異於領相者,予亦不得坦然視之。

    從古托以言疏,肆發憤懃不平之口氣者,豈皆無嚴不敬而然?岐貳之過,自歸於觸犯不敢言之地。

    卿等齊登一堂,又値領相初筵,有此敷示心曲,卿等須交相勉旃。

    」緻仁又啓言:「大臣有罪,三司論正,例也。

    臣雖迫於嚴命,冒沒承膺,論臣者尙在謫籍,請陳箚諸玉堂之被謫者,特命放宥。

    」上曰:「前批以彼反坐,卿無累爲言矣。

    大官尙矣,雖楹外俯伏之輪對,末官若以虛無之事被誣,則言者反坐,不容暫稽,況大官乎?向來玉堂事,豈成說乎?昨日詡詡,今日耽耽,此習不革,人孰能保有乎?投竄較箚辭,特反坐中輕歇也。

    」 ○以趙鼎鎭爲吏曹參判,黃昇源爲司憲府大司憲。

     ○羽林將崔挺鳳上言論兵事。

    上令兵曹,招問論啓。

    兵曹啓言: 「招緻挺鳳詳問。

    則上言諸條,第一條,守城諸節。

    其曰:『五垜十垜、千雉百雉,可分幾人,量置機械。

    』言若有理,實則掇拾兵家諸說,雜而無倫。

    自興仁門及于南山外設垓子內,備牛馬場雲者,不成事理。

    都城依山爲城,雖城外平衍處,高下不均,旣難設垓,城內附近處,俱是民家,則豈可備牛馬場乎?其次,卽五軍門四面分守之策,其所分排,不但踈略,至於三門外,八江之民,各自分守雲者,尤不成說。

    城內之民,或可以依城自守,城外之民,旣無防限,則將何以分守乎?至若某守令之來守某信地,此係臨時區劃,不可預度矣。

    第二條,守摠軍制事,則大國三軍,小國一軍,而一軍,卽一萬五千五百人,我國都下養兵,不過五千餘數雲,而古之論兵者,莫過於寓兵於農,許多農民,何嘗盡在於都城之內乎?其所引齊國、韓國之說,尤不襯着。

    齊、韓之兵,擧一國而言,何嘗盡在於都城之內乎?至於養兵之需,渠亦辦出無計。

    乃以掌隷院、歸厚署,一二罷司之吏隷料布,欲充其數,誠不滿一笑。

    又欲以各營邑軍餉還耗,上納於兩軍門,以充料布雲,而營鎭還耗,逐年會錄,以作備荒之資,將士支放,專賴於此,則亦何可移納於京營乎?且國家之設置五軍門,各有意義,今若悉罷鄕軍,竝置京軍,此非當初設置之本意。

    第三條南北禦敵事,其言南北兩路,當置十關或五關。

    如有緩急,纔破一關,又有一關,竝破十關,然後方到都城,此爲萬全之策雲,而問其當置之處,則所謂烏竹、洞鐵,一不目見,隻聞他人之傳說爲對。

    渠何敢以所不見之事,妄陳於至尊之前乎?至於沿江船渡處,設置鐵索等說,不過蹈襲古人之說,且其出鎭金甲時,稱以面議于本帥雲,而初無一事修擧之跡,則言實不同,徒欲衒能。

    又言及舊官,軍器修改,有若褒嘉者然,猥越莫甚。

    第四條,三策摠言,別無神奇之論,不過上三條之敷衍說去者。

    第五條,武備摠說事,則分爲十七段,而其第一段,乃是市民及各司吏屬,皆編軍籍,不給料布,隻參操鍊。

    第二段,除陞戶法。

    第三段,罷各廳料射。

    第四段,更定內外入直。

    第五段,預差禁軍,一體頒祿。

    第六段,禁軍除其兼帶。

    第七段,減各營雜色,而增元軍。

    第八段,習操笏記,一體刊定,頒布中外各營。

    第九段,軍門熟諳笏記者,分送諸藩而敎鍊。

    第十段,五營多作鐵車。

    第十一段,多作弓弩。

    第十二段,守城器械,必用戚法。

    第十三段,除木槍、木箭、鞭棍。

    第十四段,劍、槍衆器,禁外飾,而礪鋩刃。

    第十五段,弓矢除鈍脆,而取堅利,第十六段,柳騎片,永定原試規。

    第十七段,務實去文。

    其言零零瑣瑣,不但別無可取,自以爲四十餘年有志未伸,有若素抱經綸,無路自暴者然。

    假令渠眞有經綸之志,再昨年朝參時,侍衛禁旅,莫不書進所懷,渠獨何不於此時,一言陳白,今乃投呈上言乎?且其身手來歷,別無可言。

    識解則使渠讀其上言,謹通文勢,技藝則年過七十,膂力旣愆。

    此等猥濫之類,若不嚴懲,則上言希望之類,將見接跡而起。

    請崔挺鳳所帶禁軍之任,汰去。

    令該曹照律嚴處。

     敎曰:」人雖卑微,言則言也。

    不可用,則置之可也,何必從而罪之。

    其寢之。

    「 4月22日 ○甲寅,以李度默爲司憲府大司憲,安聖彬爲司諫院大司諫。

     4月23日 ○乙卯,晝講,兼行次對。

    右議政蔡濟恭啓言:「平安兵營府庫中,許多財貨,因前後帥臣之不謹典守,枵無餘儲。

    釐弊之要,莫如得人。

    資歷可合人中,惟趙圭鎭爲西路人素憚,以此人久任,而責成,則庶有整頓之益矣。

    」敎曰:「如欲蘇弊,得人而後可責實效。

    右相旣薦人,時任兵使,改差。

    」 ○校理鄭萬始上疏曰: 假托求言之會,陰售誹謗之習,未有甚於吳翼煥之疏。

    試撮其易知者曰:『諫之未必不黜,忤之未必不。

    誅』至於好惡欠誠,擧措違理,則兇言藏頭去尾,令人眩亂。

    是必怨國伺釁之徒,欲售誣上之計,兼懷嘗試之心,慫慂爲此,直兇逆之嚆矢也。

    臣謂吳翼煥,嚴囚王府,待用刑鞫問宜矣。

    夏賊之窮兇極惡,鞫治太踈,用法太寬,玩愒日甚,視此賊無異尋常亂逆,朝廷之上,絶無懲討之說,章疏之間,反多駭惋之說。

    仇解憎蟹之喩,譬擬不倫,物情駭惑。

    以解系守正不撓之人而比,況於國讎之夏賊,抑何意也?夏賊之爲劇逆,不專在於一時字,李魯春之黨附夏賊,又不專在於同一時字,則今忽以一時字,作爲斷逆之案,是何言也?夏賊萬古所無之窮兇情節,一言而蔽曰,時字而已,歲月稍久,流傳或訛,國家刑政,疑以抉摘,則世道之害,義理之憂,不但目前之緩聲而已。

    向來傳敎中,以時字飭諭者,乃指爲臣子,而背君父之時,趨黨私之僻而言,非以諸賊逆節,專在一時字,則廷臣之作爲欛柄,專由於治夏賊,太踈太寬。

    臣謂夏賊,快施适雲之例宜矣。

     批以前已悉諭。

    自庚子以後,朝臣又有分黨之漸,李命植、徐有隣一隊人,稱時派。

    金鍾秀、沈煥之一隊人,稱僻派。

    至是萬始疏,始言時、僻二字。

    自此益相攻擊,不可復合。

     ○特配宋民載、樸瑞源,削鄭萬始職。

    敎曰:「世豈有二夏賊,伊時下敎,昭載記注,而厥後,諸臣之入而敷奏,出而上章者,亦莫不曰窮天地、亘古今。

    載籍以來所未有之劇逆雲爾,則士不可無難擧似,容易擬方,使彼萬世不忘之君讎國賊,或歸尋常誅討之科也,明矣。

    向來宋民載之論李魯春,則曰出二夏賊。

    樸瑞源之論吳翼煥,則曰出一夏賊。

    彼魯春、翼煥者,誠有罪矣,其罪也亦自有勘定之案、襯際之目。

    烏鳶之於梟鶹,狐狸之於豺狼,不足以比倫,則以若較若,豈不啻寸莛巨楹乎?藉若民載、瑞源之說,劇賊若是其多乎?從此劇賊雲雲,直不過爲漫辭冗談。

    似此大關係、大頭腦處,不顧前後,信筆書去,不覺其倫綱義理之自就陵夷。

    此不早加嚴勘,末流之弊,有不可勝言。

    前校理宋民載、前正言樸瑞源,竝施平澤縣投畀之典。

    此後章疏中,用此等句語者,置之重典,非特此也。

    托以懲討,凡係蹈襲掇拾,一如故紙謄傳者,欠敬不誠,厥罪何居?政院嚴禁,循例捧納,其罪與妄言者均,俾各惕慮,痛革劻勷膠擾之習。

    」又敎曰:「抉覓字句,搆勒成案,本非朝廷之美俗。

    如吳翼煥一疏,離間我君臣,疑眩其瞻聆,段落旨趣,明有指的。

    尙嫌其或涉抉覓,隻以距詖之義,因堂疏,先施削職、末勘。

    此且然矣,況於萬萬異於此乎?斷章取義,無心說去者,乃反看得太苛,指之曰某字出於何人何句,見於何書,傅而會之,驅之於叵量之科,抑何故也?大抵玉堂李洪載疏中兩箇解字,特以甚仇之意,有此丐用之擧而已。

    此何嘗一毫箚着於本文出處乎?曾見宋文正《送朱姓人序》有曰:『昔有惡解姓者,猶惡水中蟹。

    以惡蟹之義推之,彼草間之蛛,亦當愛之。

    』坡詩亦雲:『移怒水中蟹,愛及屋上烏。

    』古人文字,不拘出處,固乃爾。

    且況先正之尊朱,無嫌於引用,誠如人之雲雲,蘇詩疪類,姑無論先正之引喩失當,將加之以雌黃乎?此而泛視漫應,則抉覓成案之習,不勝其紛紜。

    校理鄭萬始,亟施削職之典,以示朝家矯俗敦化之苦心至意。

    」 ○以鄭昌聖、金憙爲同知經筵事。

     4月25日 ○丁巳,定內侍訟辨之式。

    敎曰:「以內侍決訟事,再昨年受敎。

    京外掌獄之官,眩於擧行,不可無一番分晰定式。

    此後京居內侍之以內侍名呈狀者,須以轉啓之意,有內侍府措辭,尾粘公文,然後聽理。

    其外,奴名代呈者,不必轉啓,此則直呈法司決處。

    外方,則中官之下鄕在道者,原居鄕者,凡有呈辨之事,以奴名或親屬伏呈,無敢接面。

    令廟堂分付。

    」 ○以趙圭鎭爲平安道兵馬節度使,柳鎭恒爲右捕盜大將。

     4月26日 ○戊午,敎曰:「內入物種,事體莫重,不稟不告,敢以改封之意,自外分付藥院。

    其在防微杜漸之道,決不可尋常看過。

    不卽來稟之中官,令內侍府刊名。

    此後無論微事微物,無下敎而往傳,無下敎而封入,則掖隷刑配,提調施以制書有違之律,首醫、掌務官、院吏杖配,載之本院掌故。

    」 ○付處前大司憲蔡弘履于洪州牧。

    敎曰:「宋民載、樸瑞源等處分,出於嚴義理、扶倫綱之義,而所謂一賊二賊之說,原本未能記有,隻從筵臣所奏,處分傳敎槪及之矣。

    更考原本,民載疏語,不止下一一字,卻添二字。

    此外或有罪同罰異,則刑政甚斑駁。

    今聞前都憲蔡弘履疏中:『一而二二而一』雲雲,與民載疏語無異,獨逭其可乎?」遂有是命。

     4月27日 ○己未,禦春塘臺,行別軍職取才。

    先是,令八道兩都,搜訪八壯士子孫以聞。

    是日親試各技,故壯士樸培元玄孫思弼居首,命差別軍職。

    張受聲之孫啓文、金志雄之孫禹臣、趙壤之孫光濬,亦令軍門調用。

    「 4月28日 ○庚申,領議政金緻仁,病未趨班。

    遣禦醫看病。

     4月29日 ○辛酉,詣慶熙宮,行朝上食于文孝世子魂宮,仍臨孝昌墓,行奠酌禮,還詣慶熙宮。

     五月 5月1日 ○壬戌朔,日有食之。

     ○親行朔祭于魂宮,還昌德宮。

     ○命各殿宮日供生雉,以活鷄隨乏代捧,仍著爲式。

     ○大司憲李度默、大司諫安聖彬等,上聯名箚,請時偉、宇鎭、廷楫、乳媪,夬正典刑。

    不從。

     ○館學儒生孟賢大等,上疏論宇、偉之逆節。

    仍言:「徑殺連婢,故絶根因,則按査之捕將,跡涉殊常,力護藥院,敢諉不知,則陳疏之儒臣,抑獨何心?李謙彬天命脩短之說,肆登章奏,放開兇賊轉身之地,而李集鬥之首擬於雄府,有若償功酬勞者,難逭黨與之律。

    請明正典刑,以絶亂本。

    」批以勿煩。

     5月3日 ○甲子,敎曰:「慈殿以終祥日,不得躬臨,倍加悲慟,仰慰之道,莫如躬臨。

    且以慈宮,以此時異於他時,不得往臨慈殿,尤以此必欲替臨。

    今則惟有承敎順志,爲一分寬譬之方。

    文禧廟大祥前數日,王大妃殿,當臨慶熙宮,予陪仍留,而多日離違,亦非仰慰慈宮,其間當從便往來矣。

    」 5月5日 ○丙寅,次對。

    上曰:「捕將通望,必待禁軍別將履歷。

    禁軍別將,必經都監中軍,然後始爲之。

    卽故相元仁孫筵稟定奪者,卿等以爲何如?」領議政金緻仁曰:「禁軍別將、都監中軍,均是亞將,豈必爲捕將、龍虎將通望之階梯乎?國家用人,惟才是取。

    人苟可合,則雖未通捕將,有直通將望之例,恐不必太局也。

    」左議政李性源曰:「將望之通,必取踐歷兼備,則是用人之柄,不在政府本兵,而專在訓局矣。

    」右議政蔡濟恭曰:「人苟可用,雖將望,不害直通以亞將。

    爲亞將之階梯,臣未見可也。

    」問諸將臣,訓鍊大將李柱國曰:「數十年前,禁軍別將,或爲新資之階,都監中軍新資後,或直差。

    近年則必取踐歷俱備,莫曉其由矣。

    」禁衛大將徐有大曰:「禁軍別將,古則以新資差出,中間以龍虎將,異於他亞將,必以曾經訓中有地望者擇擬,定式施行。

    今若如前差出,則恐有數數變改之嫌矣。

    」兵曹判書鄭好仁曰:「近來已有定式,臣意則遵行定式似宜矣。

    」上曰:「元戎雖曰重任,非軍旅之事,而幹與用人之政,甚不可。

    況以中軍一岐,爲禁別捕將將任之階梯?尤不可。

    大臣、將臣之議如此,此後復舊施行。

    」性源啓言:「勑行時,金川距平山五十五裡,而間有替馬所,兩處糜費夥然,若設一站,則爲宜。

    」允之。

    仍敎曰:「關西之定州、嘉山、安北等站,俱有一站兩所之弊,亦一體釐正。

    」 ○禮曹啓言:「文禧廟祥後禫前,朔望受香,以常服黑團領,行祭時以無揚黑團領擧行,動駕時皷吹,陳而不作。

    」允之。

     ○遞吏曹判書李命植,中批宋載經代之。

     ○以金憙爲吏曹參判,李時秀爲吏曹參議。

     5月6日 ○丁卯,上陪王大妃殿,詣慶熙宮。

     ○領議政金緻仁,上箚言:「文禧廟祥期漸迫,請亟從群請,以洩神人之憤。

    」批曰:「不須更提,以慼予心。

    」 5月7日 ○戊辰,削前持平崔守魯職。

    初守魯上疏言:「吳翼煥之兇疏,非渠獨辦,近來傳說藉藉,指目有歸。

    趙弘鎭名字,至發於在院承宣之口。

    請與翼煥,一體嚴鞫。

    」承旨趙衍德等聯名疏言:「憲疏中承宣雲雲,初不指擧姓名,混稱在院,臣等將相率入於?昧之中。

    」上覽疏,命問啓于守魯。

    守魯言:「承旨南鶴聞,言于政院稠坐曰:『翼煥之切友,卽任天常也。

    天常之戚屬,卽趙弘鎭也,從中主張,而嗾出者,弘鎭也,居間紹介,而勸成者,天常也。

    』雲雲。

    又問南鶴聞,鶴聞言:」名露臺章,罪犯造言。

    此必有傳說於臺臣者,若得其人,當與對質。

    「敎曰:」臺臣之自明而自暴,在於明傳傳說之人。

    「仍命守魯,詣臺條陳。

    守魯言,南鶴聞之言,親聽於任希默,命招問希默。

    希默又自卞,又命問諸承旨。

    諸承旨言:」翼煥兇疏出後,南鶴聞語臣等曰:『翼煥疏,出於趙家指嗾之說,謂吾倡言於政院稠坐,而李在簡傔人之爲院吏者所傳雲,天下寧有是耶?』臣等答以浮言不足辨。

    「乃敎曰:」崔守魯出,而緊束無根沒捉之承宣,反爲趙弘鎭,媒此脫濕之階,其可成說乎?爲今日臣子,有一分嚴畏之心,始何敢嗾人呈疏,潛售胸臆,終何敢爲此,似攻實解之擧乎?所謂吳翼煥,渠雖不足言,其職則臺職也,其疏則言事也,不欲以言外之意,抉擿於文字,故一番勘譴,姑更勿問,意雖淺淺?大抵非渠獨辨,夫夫所知,猶近於臆逆。

    尙稽究詰之擧,欲使有犯者自呈,無累者自在,以寓物各付物,來卽順應之意,而自見崔守魯疏,竊歎臆逆之偶中。

    且其爲說,欲巧反拙,況不問翼煥,先覈弘鎭,反涉倒置。

    非歇看於弘鎭也,目下當辨之事,惟在承宣,有言無言一款。

    承宣問啓旣落空,臺臣對辭又自服,則弘鎭眞贓,孰果詳知?承旨言根,孰果造出?前後筵敎之後,無一人自現,爻象轉歸玩弄,寧不駭憤乎?仍命遞守魯職。

    居數日,趙弘鎭擊皷自明。

    敎曰:「趙弘鎭出於崔守魯之疏,守魯最後對辭又出,而弘鎭事頗若小解,守魯之言,亦未嘗以無是作證,則弘鎭當活乎否乎?臺閣言事,許以風聞,雖有爽實,元無反坐。

    守魯亦不可直斷以重典。

    然苟有是心,初何盛論乎?堂堂臺閣三百年流來古規,未免爲守魯所壞了,事之駭惋,孰甚於是?遞職薄勘,律不當罪,前持平崔守魯削職。

    至於趙弘鎭,以若人品,以若地處,渠被慫慂指使之目,又以任天常,作紹介之階,此說旣發於守魯之口,而渠之兩次原情前本謄呈,臺疏後本謄呈飭敎,此可謂之用東乎?抑亦謂之鳴冤乎?爲今之道,莫如拿渠問渠,期於究竟。

    刑政自有次序。

    不可以渠之妖慝,抛卻顚倒之嫌。

    且渠不與翼煥對質,則眞僞何以的辨乎?豈不知因此事端,到處窮覈,而如是之際,將使疑懼轉甚,玉石不分?予則曰,無益而有害。

    大抵昭昭者乾道,有罪者竟當呈露。

    今雖倖免,亦豈無從後發覺之時乎?吳翼煥尙靳一問,非爲渠也。

    言事則言事,姓名則不書,求之言外,大起査事,甚不可,非特拘於不用刑時故耳。

    趙弘鎭奴鳴冤原情還給。

    該曹凡事,莫如平物情而正事面。

    雖大於此之事,尙且然矣,況此事之散亂雜糅,莫可領略者乎?先令諸臣,知此意,各思對揚之道、收拾之方。

    」 ○命禮曹堂上,越俸一等。

    以王大妃動駕時,轎輦皷吹,不爲稟定也。

     ○以尹承烈爲江華府留守。

     5月8日 ○己巳,還詣昌德宮,爲承候慈宮也 ○領中樞府事鄭存謙等,上聯名箚,請宇、偉兩賊及醫媪,夬行天討。

    批曰:「瀆撓已不可,貽慼又不可,況言有近於陳累乎?」 ○館學儒生安光宇等,上疏討丙午諸逆。

    賜批不從。

     5月9日 ○庚午,以樸祐源爲吏曹參判,曺允大爲吏曹參議。

    廟堂薦也。

     ○詣慶熙宮。

     5月10日 ○辛未,召見原任大臣于齋殿,敎曰:「文禧廟禫後,當爲入廟,而適因事勢之有拘,不得如禮入廟。

    未得入廟之前,朔望、茶禮等節,當從入廟以前之禮乎?當從入廟以後之禮乎?」領敦寧府事洪樂性曰:「禫後旣從三年之制。

    拘於事勢,雖或權奉,祭奠等節,宜用禫後之制,而王家典禮,異於私家,且有甲申已例,博詢諸大臣恐宜。

    」判中樞府事李福源、兪彥鎬、左議政李性源、右議政蔡濟恭曰:「揆以禮意,當從入廟以後之禮也。

    」依諸大臣言施行。

     ○孝昌墓守墓官及魂宮享官以下,施賞有差。

     5月11日 ○壬申,行文禧廟大祥。

     ○上陪王大妃,還昌德宮。

     ○吏曹判書李命植等,與曾經賓客、春、桂坊,上聯名疏,請亟從三司之請,以洩一國之冤。

    批曰:「卿等雖經宮僚,何如是煩瀆而貽慼乎?」 5月12日 ○癸酉,敎曰:「忠義二十員之設銜給祿,法意甚盛,可以仰列朝褒忠紀功,爰及苗裔之聖意。

    凡今仗繖秉扇之人,雖寒微無足數,其祖先,則勳代茂著,其地閥,則太半是文弘、武宣。

    然其句當,不過曰賓、獄初仕兩窠,近又減一。

    先朝乙卯以前,各墓守衛官,猶以士夫幼學差擬,仕滿遷奉事,移屬忠義之後,此規廢卻。

    後十年丁卯,駕臨麒麟閣,特定忠義初仕二窠,而間又失一,不但有違記舊感故之政,大非乙卯、丁卯年間特敎之法意。

    目今忠義遷轉,二岐中一岐,依前以禮賓參奉收用,一岐,以順康園守奉官,蔭窠收用,一以遵受敎,一以慰勳裔。

    」 ○校理宋翼孝等,上聯名箚言: 吳翼煥譸張妖譎之說,陰逞怨毒之心,尙稽訊問,群情憤菀。

    趙弘鎭以逆偉同堂之親,不思屛息,甘作亂逆之嗃矢,及其眞贓畢露之後,肆然擊皷,欲爲掉脫之計,萬萬無嚴。

    覈出端緖,究得根柢,不容少緩,而至於崔守魯之論弘鎭,初不明言直陳,乃於問啓之下,始引南鶴聞,而旣沒把捉。

    再引任希默,而終不的告,反涉周遮,貽羞臺閣。

    宜施竄配之典。

     批曰:「大於此之事,襲故謄前,前此猶有申禁之敎,則今此吳翼煥事論列,果無此嫌乎?趙弘鎭事,如渠者,不勘便勘,罪名有無,何足雲雲乎?崔守魯事,執跡論之,反被竄配之罪,得無相混之歎乎?」 ○有人過北營峴,瞰大內,爲巡卒所捉。

    覈之則鏡城人樸瑀,其弟琮,以賊臣洪啓禧父子所卵育,刑配寧海。

    瑀爲琮,傳書金鍾健,入洛居停於成均博士玄杞,杞誤指路過此也。

    與鍾健往復書,有滄桑華鶴妄想圖議等說。

    刑曹推問,瑀及鍾健,不輸款。

    杞削職逐送本鄕,鍾健及援引諸囚,竝放。

    瑀刑配。

    刑曹啓請瑀、鍾健仍囚,待用刑嚴訊。

    敎曰:「屢次下敎,如是煩聒,卿等事,極爲駭然。

    隄防亦有許多般,事關逆禧、逆述之隄防,寧或徑決,寧或當問不問乎?特書辭供招,俱無別般可問之端,故此等處如是持難,反有壓重於本義理之嫌,此何異於向來宋民載等處分之擧乎?」仍遞刑曹參判洪秀輔、參議樸天衡職。

     ○以李在學爲吏曹參判,徐鼎修爲吏曹參議,吳載純爲同知經筵事。

    在學、鼎修旋遞,以金憙、李時秀代之。

     5月13日 ○甲戌,上齋居不視事。

     5月22日 ○癸未,召見時原任大臣閣臣及藥院提調,爲承候也。

     ○召見漢城府判尹鄭昌聖、戶曹判書徐有隣、宣惠廳堂上李在簡及五部官員,敎曰:「聞城內輪行之疾頗盛,五六日內,出幕之數夥然雲,招問該堂及部官,與所聞,雖似間然,病勢之熾甚可知。

    令京兆,嚴飭各部,依年前飭敎,隨卽轉聞。

    貧窮之類,旣難庇身,脫有雨潦,尤屬矜悶,仍令賑廳,優給結幕之需,其中死亡,另施恤典,別定賑郞一人,着意擧行。

    若其擧行勤慢,方痛死亡增減,以本司郞宮中解事二人,間日閱視以聞。

    」 ○吏曹判書宋載經上疏言: 臣於年前,猥忝佐貳,仰體恢蕩之化,欲效對揚之方,生死向前,信心冥行,終緻疑怒朋興,鋒鏑叢集。

    三司交章聲罪,謂臣以冒膺中批,至請刊改。

    顧今寵命,又出特旨。

    安有被詆於佐貳,而冒居於長席?乞遞銓任。

     批曰:「亞銓事,何關於長席?卿其勿辭。

    」仍敎曰:「向來僨誤,無論本心之如此如彼。

    莫體漸摩之意,自取無限滄浪,所謂對揚,反爲辜負。

    及今復授之時,但當懲前毖後,以效眞箇對揚之意。

    」仍飭令開政。

     ○大司憲李度默、大司諫安聖彬等,上聯名箚討逆。

    又言:「大僚、廷紳之懲討,出於大同之論,而不槪之批,有若設禁者然,請亟命反汗。

    」玉堂宋翼孝等,上聯名箚,請從兩司齊籲之言。

    敎曰:「玉堂箚擧,何太不槪?朝見兩司聯箚,欲爲措辭敷示,事涉屑屑,姑已之晩,又有玉堂效嚬。

    於是乎不得終默矣。

    大抵所請之事,若屬可從可覓,而一向靳持,則如是煩聒,抑或成說,而明知其反是。

    冒應文之嫌,創無稽之例。

    三司箚無異前啓,館學疏便一彈章,此果誠乎公乎?消寂乎濟私乎?且況貽慼二字,前此何等申複?然又聽若浼浼,惟日棼棼,使慘切不欲聞之事,看作茶飯,是豈血心苦肝所出乎?聞今日飭敎,不思體認之方,則是貽慼之不足,甘歸貽羞貽辱之科者,寧有是也,寧有是也?拜箚玉堂重推。

    」 5月23日 ○甲申,敎曰:「春夏以來,雨澤雖幸頻沾,觀於諸道狀辭,所謂各有多少,湖西似甚焉。

    大體有裕於牟農,不足於種秧,蓋可推知。

    何幸今日之雨,優過數犁雲,欣幸之極,如渴得飮。

    諸道均沾與否,各卽詳細狀聞。

    」仍令勿以牟農之稍熟弛心,申諭邑宰,悉心勸課,俾無人力未盡之歎。

     ○太學居齋儒生等捲堂,書陳所懷言:「徑殺連婢,欲爲滅口,國中之疑憤方深,而重叨閫任者,趙圭鎭也。

    數行短疏,不及宇、偉,稱病乘轎,不參庭請,隱然爲賊者,李在簡也。

    臣等略爲提論,而傳敎之下,責之以越俎,不敢晏然冒入食堂。

    」敎曰:「士論自士論,職責自職責。

    向來儒疏,無異臺章。

    此等之習,不宜任其滋長。

    略將匪怒之誨,開示中行之道,在諸生道理,但當勉抑客氣,以答勤敎之意。

    今此捲堂之擧,不已過乎?然與無端瀆撓有間,居齋生勸入,仍設食堂。

    至於疏辭,終有關於後弊。

    若此則搢紳之小眚大過,章甫皆欲都執論斷。

    彼臺閣之任言責者,將作蔑用之官,此固萬萬不可。

    況互擠相軋,出奴入主者,未必非黨論舊習,則尤豈可坐視不之遏乎?連婢之獄,一訊一招,皆因傳敎擧行。

    且況兇招中指告,卽天理人情之外,急於收殺,督令施杖,七十垂死之喘,緻命於數日之內,固其勢然。

    此而曰徑殺可乎?又若重臣事,雖諉公議,如報私怨。

    縳束論討,何乃齷齪?此等處不思裁抑之方,人孰有全有性命者?爲世道、爲士習,決難泛看,太學齋任、儒生,停擧,俾知改圖之方。

    」 5月25日 ○丙戌,次對。

    領議政金緻仁啓言:「關北道臣狀啓以爲:『富寧府還穀都數,六萬三千四百四十石零內,盡分名色,殆爲十之八九。

    還戶,則不過二千一百七十八戶,大、中、戶所受,爲四五十石。

    民少穀多之弊,去益滋甚,請依辛醜茂山例,就盡分條各穀二萬石,換作半分衙門穀,而折半分留其代,盡分名色,則移錄於穀簿最少邑。

    』依道啓施行爲宜。

    」從之。

     ○成均館啓言:「捲堂儒生,再三開諭,終不回聽。

    」敎曰:「今日賢關事,誠欲無言。

    聖廟何等至重?捲堂亦非微事。

    因草記有勸入之擧。

    則國子長,具公服坐學堂,招諸生列于前,手執批旨謄本,立讀一通,將餘意申飭勸入,而承違間,仍又具由啓聞,此設賢關以後三百年流來遵用之古規成典也。

    近日世道、士習,無事不隳壞,而似此按常循舊之節,豈有慮及於反是乎?昨今因空堂事,連下引出外諸生勸入之命,本館亦以諸生所懷樣,反復措辭,結之以雲雲等語,申之曰:『多般勸諭,終不回聽。

    』陸續登徹,輒請處分,故一再泛應,未始緻意,俄於屢啓之後,適以聽批生爲幾人,引出生爲幾人,問于本館,則聽批初無一人所懷,泮長假作爲對。

    聞來,不覺瞠然蹶然。

    然則草記中縷縷敷陳,無非影語。

    泮長之罪,固不足言。

    惜乎!古規成憲,將自今掃地,寧有是也,寧有是也?若此,則捲堂時招諭堂庭,空齋時招諭門前,拜辭時招諭橋上,逬鄕時招諭江外。

    此亦不易之層級,而亦將次次廢卻。

    無論館堂、承史、禮官,不與冠章甫衣縫掖者,接面宣敎,當以己意,假作所懷,假作結辭,復命以諸生說如此雲爾。

    尋常擧行,猶且不敢,白地欺隱乃爾何?況事有關於聖廟,禮則屬於賢關,而如彼其杜撰漫漶,則其可曰有國有朝廷乎?聞此前無之擧,如無嚴加勘斷,是豈仰述列朝尊聖廟、待賢關之聖意乎?」仍命大司成洪文泳,施以竄配之典。

    時任館堂,幷遞差,旋因齋儒引義不入堂,寢文泳竄配之命。

     ○以曺允大爲吏曹參議,洪秀輔爲京畿觀察使,尹師國爲成均館大司成,趙心泰爲左捕盜大將。

     ○黃海道長連、殷栗、鹹鏡道高原,雹。

     5月26日 ○丁亥,巡廳,以犯夜內官,請移送義禁府。

    敎曰:「名以中官,有此犯禁,萬萬痛惡。

    近來掖隷之犯科,其所勘治,十倍平民,況內侍乎?近來內侍之不畏法禁,稍稍增氣,可知。

    此蓋飭禁漸弛而然。

    此後復有此等之習,當隨現痛治,分付內侍府。

    近聞夜禁頗解雲,而此際中官,能捉納,極爲可嘉。

    當該監軍,弦弓一張賜給。

    」 ○以李聖圭爲司憲府大司憲,李命植爲判義禁府事。

     ○命忠愍公林慶業宣諡日,遣禮官緻祭。

     5月27日 ○戊子,以金履禧爲司諫院大司諫。

     5月28日 ○己醜,以具允鈺爲判義禁府事。

     5月29日 ○庚寅,展拜景慕宮。

     ○削兵曹判書鄭好仁職。

    以未趁衛班也。

    以李??代之 ○命太學通文儒生金益煥等散配,捲堂儒生等停擧。

    方外儒生金益煥等投通文於齋中,列書入堂人姓名,詬辱無倫,入堂諸生,以此捲堂,遂有是命,勸入他儒生。

     5月30日 ○辛卯,命竄校理沈興永、修撰李庚運。

    興永等謂有情勢,命牌經宿闕外,有是命,旋以庚運在道病重,刊削,興永同勘。

     ○議政府右參贊金魯鎭卒。

    敎曰:「此重臣,自在宮筵,多緻異私。

    年來拔擢,所期頗不淺,如是奄然,豈非意外?卿宰例有弔祭之擧,祭文中別示愍惻之意。

    」 六月 6月1日 ○壬辰朔,輪對。

     ○命兵曹判書李??緘辭重推,罷捕將趙心泰職。

    巡廳啓:「夜巡時,宮城外各處,軍鋪軍士所對軍號,一齊差誤,蓋緣頒布時,錯認文字,誤傳他音。

    」敎曰:「錯認似因無識,誤布大關後弊。

    」遂有是命。

     6月2日 ○癸巳,命兵曹判書李??解見任。

    以軍號誤傳事,掌令權坪等,論啓也。

     ○以鄭昌聖爲兵曹判書。

     ○宣惠廳堂上李在簡上疏陳情勢,飭令行公。

    在簡終不膺命,命罷職。

     ○命優給各部病民結幕及死亡人恤典。

     6月3日 ○甲午,仍任捕盜大將趙心泰。

     6月4日 ○乙未,湖南列邑,有輪行時疾,而不卽上聞,命觀察使沈頤之重推。

     6月5日 ○丙申,大司成尹師國,設行陞試諸生,以通文倡言於場內,一齊出去。

    蓋以前月,陳疏齋任被罰事,引義也。

    成均館以罷場啓。

    命重推師國,卽令設場。

    師國不膺命。

    發通居首儒生定配。

     6月8日 ○己亥,以吳載純爲議政府右參贊,尹蓍東爲同知經筵事。

     ○特補金文淳靈巖郡守。

    文淳以前望,拜亞銓再違召,有是命。

     ○以李秉模爲禮曹判書。

     6月9日 ○庚子,以金尙集爲漢城府判尹。

     ○除江陵獵雉軍。

    舊例,該府定砲軍數十人,責宮納臘肉,以山肉之難得,一砲代納十雉,砲軍多闕額,戶曹請飭該道。

    允之。

    上聞之曰:「簽丁,卽小民苦瘼。

    軍需收布,尙爲悶惻,況宮納之臘雉乎?又況一卒十雉,其費甚於二疋良役。

    絲毫有益於民,禦供何拘?其罷之。

    」 ○敎曰:「癘疫之浸熾,多在窮乏之類,死亡亦在此類。

    與其顧恤於掩骼,曷若先救其飢,俾免死亡之爲實政乎?令賑廳,詳抄其顑頷者,量給穀物。

    」 6月10日 ○辛醜,次對。

     ○仍任宣惠廳提調李在簡。

     6月11日 ○壬寅,輪對。

     ○配注書尹行任于成歡驛,削金孝建職。

    以不飭院隷也。

     6月12日 ○癸卯,右通禮禹禎圭,上疏進冊子,名曰《經濟野言》。

    批曰:「無論三司、百執事,無言久矣,繩糾尙矣,執藝亦無聞。

    間有公車之奏牘,非涉機關,而偏黨私率,一直呑炭呑棗世界。

    何尤乎諸臣?由予訑訑,無來言之實心,靜言思惟,徒增歉然。

    爾以踈外微官,克效納蕘之義,陳此四十餘條經濟說話。

    上九條,無非切要於心身者,當體念。

    第十條以下,命廟堂回啓。

    爾之不嫌俗眼之譏嘲,能欲開口論說,極可嘉也。

    特賜弦弓一張,以示來言之意。

    」 ○削全羅道觀察使沈頤之職。

    時尙方奴婢,有身故而白徵其貢者,事發命査啓。

    頤之行査啓語模糊。

    下敎切責,仍削其職。

     ○命病民無依之類,無拘日限,優給糧資。

    時五部病人一千八百餘名,出幕七百餘處。

     6月13日 ○甲辰,召見大臣、備堂、惠堂,命鹹安郡還弊,令道臣釐正。

    用禹禎圭《經濟野言》之說也。

     ○以李在學爲吏曹參判。

     6月14日 ○乙巳,飭兩銓都政,無踰當月二十日,著爲式。

     6月15日 ○丙午,以李在學爲同知經筵事。

     6月16日 ○丁未,命故相文敬公鄭澔宣諡日賜祭。

     6月19日 ○庚戌,以趙鼎鎭爲吏曹參判。

     6月20日 ○辛亥,行都政。

    〈吏曹判書宋載經、參判趙鼎鎭、參議李時秀、兵曹判書鄭昌聖。

    〉○初,以金憙爲吏曹參判。

    憙以吏判之承旨復望時,不相議自引,待罪閤外,及登筵又辭巽,命削其職,特除趙鼎鎭代之,以李在恊爲冬至兼謝恩正使,魚錫定爲副使,兪漢謨爲書狀官,鄭好仁爲司憲府大司憲,樸天衡爲司諫院大司諫,鄭東浚爲全羅道觀察使。

     ○兵曹判書鄭昌聖試射於慕華館。

    閑良數人,喧闐試所之側。

    曹校沈公綽呵禁之。

    及昌聖罷試歸,閑良等聚無賴數十人,欲逞憾公綽,要路遮脅。

    昌聖汰公綽以與之。

    閑良等,遂群起毆踢,公綽幾殊。

    昌聖啓其狀。

    敎曰:「大司馬,掌一國戎政,雖元戎之重,亦隷焉,況至于末之幺麿閑良乎?帶校之捽打,姑舍是,雖帶卒之帶卒,名以閑良,一有犯手,其漸何異於犯大司馬?閑良輩作弊,雖或有駭悖之擧,猶屬之武人,麄氣之愚悍難制,至於再昨擧措。

    可謂變怪,如不軍法從事,是豈重本兵、嚴紀律之義乎?」仍命昌聖盤覈首犯,首倡人及次犯諸人,移刑曹照律。

    首犯尹之益杖一百、流三千裡,次犯閔道爀等杖配有差。

    敎曰:「有國有紀綱,況師律乎?俗習日下,等夷蔑如。

    周旋設有未盡善,不可以閑良之事,罪及本兵長。

    無一言飭責,意蓋深焉。

    昨見諸弁供招,今聞營屬之說,始不叱斥閑良,縱其侵淩,終又不禁悍卒,法外肆惡,而求活之帶校旣汰又卻,由前由後,所失非細。

    其在嚴紀律、慰軍心之道,不可曲恕。

    兵曹判書鄭昌聖,特施罷職之典。

    」正言樸載淳上疏曰: 顧今刑法之藏,關係至重,而殷山縣監韓晩裕、順川郡守李儒慶,居官以後,用杖用棍,狼藉無憚。

    晩裕亟施刊削之典,儒慶特用徒配之律,斷不可已也。

    前兵曹判書,伊時恇?失措之狀,有若鳥駭獸竄,輿儓唾罵,目以逃帥,誠爲朝廷之大羞恥。

    不可罷職而止,先施削黜,永刊本兵之望焉。

     批曰:「韓晩裕、李儒慶事,不允。

    兵判事,已處分矣。

    」 ○遞吏曹判書宋載經,以吳載純代之,以李在簡爲兵曹判書。

     6月21日 ○壬子,輪對。

     ○吏曹判書吳載純,引義不膺命。

    下義禁府。

     ○全羅道觀察使鄭東浚,辭不赴。

    許遞。

     ○獻納金光嶽上疏言: 大司成尹師國,擧措顚倒,請譴罷。

    平安兵使趙圭鎭,忘廉冒赴,請刊削。

     批曰:「尹師國擧措雖顚錯,勸入有氣力。

    趙圭鎭閫帥,何敢引義,言出抉摘?誠極可駭也。

    」 ○以李度默爲司憲府大司憲,安聖彬爲司諫院大司諫,鄭昌順爲議政府右參贊,徐龍輔爲全羅道觀察使,孫相龍爲黃海道兵馬節度使。

     6月22日 ○癸醜,召見戶曹判書徐有隣,上曰:「近閱諸道穀簿,則山多沿少,裒益之政,在所不已,而移轉移貿,難保無弊。

    曾聞巡營用耗之規,邑無定處,隨其市直,捨賤從貴。

    統營又如此,故一年二年,以緻此多彼少之患。

    今若使道臣、統帥,不計山沿,不計貴賤,一從營穀所在處取用,則永除偏多偏少之弊,而又聞各道支放,多用詳定之法,穀賤之處、年豐之時,比詳定太減,無以充數雲,此亦不可不軫念。

    何以則穀物無互換之弊,支放有充補之道乎?」有隣曰:「以臣所經兩道言之。

    湖西,則山沿穀價,不至相懸,且値歉歲,故幾乎按簿取用。

    至於湖南,則歲豐穀賤,山郡所在之穀,每包僅捧二兩半,或三兩支放,無路充數。

    略從左沿穀貴處作錢,補其不足。

    湖南如此,他道可知。

    今若使營穀,量宜換置於穀貴處,無豐無歉,恰滿三兩之數,仍令無敢遷動,則足爲矯救之道。

    而山邑之穀,有入無出,末梢積峙則一般,此亦難便矣。

    」上曰:「苟利於民,不宜較計於公家得失。

    如右定制之後,若値年豐穀賤,支放不足,則自朝家充給,無所不可。

    如以各道之種種狀請,嫌其煩瀆,則自廟堂往復,較數歲之中,量宜加給,仍嚴立科條,則朝家雖有所損,穀簿自底均平。

    以此意,往議于領相回奏。

    」有隣還奏曰:「議于領相,則以爲:『玆事合有變通,捄弊之道,終涉掣肘。

    諸道巡、統營支放之需,旣許全耗取用,劃給穀物,布在各邑,則宜乎不計多寡,一從所在,留本取耗,而隻緣年豐時,穀賤處,價不能相當於支放之數,不得不轉向穀貴處發賣,故漸緻沿縮而山峙。

    今若嚴立科條,不能闊狹,則事勢如是掣礙,畢竟必有玩法之慮。

    朝家何以每遣繡衣,每煩飭敎乎?營穀換置沿邑之論,雖似矣,所謂營穀,皆是盡分條,方其分還後,沿邑留庫之枵然,有乖備不虞之意。

    且沿邑穀物,旣有朝家恒式,支用之數,又有歉荒時轉移之擧,則當此時,其將不計營穀,而取用,今雖多數換置,後則必復如前。

    至於支放之需,旣以某某道幾許石,酌量劃給,其來已久,則更自朝家,管領其足不足之數,一値年豐穀賤之時,待狀請許施,其於事面,已極猥屑。

    較數歲之中,酌量加給,非但目下穀簿之無計推移,豐歉無常,穀價不一,多寡贏縮,何所適從而較量充給乎?旣不得加給,又不得量給,而隻使道臣、統帥,一遵令甲,莫敢移易,則當其穀賤處發賣,勢必準三兩之價,勒徵之弊,反緻騷擾,凡所作法者,欲其永久遵守也,而利之所在,勢之所窒,往往有行不得處。

    今若嚴飭諸道,除非支放條,多數減縮之時,則必也如例作錢於山郡,無敢過數取用於沿邊。

    沿邊則以儲穀爲主,山郡則以去耗爲主,大體多寡,不甚相懸,而其他憑藉支放,恣意發賣者,以法從事,則爲道臣、統帥者,庶幾懲畏,不至濫滑。

    』雲。

    臣適因言端,以嶺南山郡,關西江邊,穀物爲弊處,盡分條,以半分條相換,每年耗條,歉歲則依詳定發賣,豐歲則從市直發賣,以除糴多受困之弊,曾有筵稟定奪,覆奏行會之事,而批旨有不計得失,惟以便民爲主之敎,言及,則領相以爲:『此爲矯捄之方。

    非但歉歲之依詳定,豐年之從市直,大爲便民之政。

    如或當大賑,穀物踴貴之時,停其發賣,許其取用,則比之多年積峙,一時移貿之,反貽民弊,不啻懸勝雲。

    』矣。

    」上曰:「領相言,儘有意見。

    若無平日講究,倉卒條對,豈如是通透乎?」仍命詳錄是日筵話,載之《堂後日記》。

     ○罷黃海道觀察使金思穆職。

    以雨澤狀啓之稽滯也。

     ○特除鄭澤孚爲正言。

    承旨李得臣,以不得出牌稟命,拿問重勘,仍敎曰:『臺閣所無之直節,豈獨在於政院乎?近來政院所謂覆逆,特一窺覘,特一迎合,特一免謗。

    三箇利害,往來於方寸,故寧犯無嚴之誅,不避擧措之駭悖。

    無論小事大事,又無論繳還、覆逆,始於渠手,出於渠口者。

    小事抵死繳還,大事亦抵死覆逆,惟免自渠頒布之嫌,似此新出之謬例,若不別般嚴飭,其弊殆有甚於隄防之壞弛。

    窺覘之不足,至於迎合。

    迎合之不足,抵死免謗,要欲圖脫,以區處自己一身,爲妙方。

    若此不已,其漸將至於後君遺親而後已。

    較諸隄防之蕩然,均之爲世道之害、朝廷之害,毫無彼此輕重之殊。

    此可泛看處耶?以此傳敎,書付政院廳壁,須各常目,使繳逆之流來美事,無至毀畫,又使中外之觀朝紙者,絶妄度之習,一以存古規,一以矯渝俗。

    「 ○放尹行任。

     ○敎曰:「湖西方有輪行之疾,嶺南亦然雲。

    前此申飭之後,方痛及死亡,何不登聞乎?結搆收瘞等事,其他頷顑緻疾之類,顧恤救活,一一另飭列邑,俾有實效之意,令廟堂,關問于嶺、湖兩道臣。

    」 ○命吏曹判書吳載純分揀,牌招開政。

     ○以洪檢爲司憲府大司憲,閔台爀爲司諫院大司諫,李敬倫爲黃海道觀察使。

     6月23日 ○甲寅,以李亨逵爲司憲府大司憲,柳焵爲司諫院大司諫,李秉模爲知經筵事,黃昇源爲成均館大司成。

     ○召見藥院提調沈豐之,時慈宮有不安節,方議藥故也。

     6月24日 ○乙卯,召見時原任大臣、閣臣及藥院提調,爲承候求對也。

     6月25日 ○丙辰,召見時原任大臣、閣臣、藥院提調。

     ○以尹蓍東爲司憲府大司憲,鄭啓淳爲司諫院大司諫,李潤慶爲鹹鏡南道兵馬節度使。

     ○通川郡大水。

    命漂壓民戶,拔例顧助。

     6月26日 ○丁巳,召見藥院提調,議定慈宮湯劑。

     ○以金載順爲司憲府大司憲。

     6月27日 ○戊午,召見時原任大臣、閣臣及藥院提調,爲承候求對也。

     ○太僕牽夫南莫突,以悍馬付小兒,慮馬逸,拴轡兒手,揷鞭墻角而去,馬忽驚奔,兒隨倒曳。

    馬益驚,兒益顚,遂死于衢。

    該部按驗,刑曹以莫突當償命啓。

    判曰:「參以事情,罪無可執。

    雖欲爲死人洩冤,深看艱覓由我之律,在莫突,無可言,參酌決處。

    畜物何知?而因畜殪人,則登時戮其畜,以寓重人賤畜之義可也。

    馬匹出給屍親。

    」刑曹又啓言:「因南莫突勘處,考律文,則《大明律》《畜産咬踢人條》雲:『馬牛觸觝踢咬人,而記號拴繫不如法,因以殺傷人者,以過失論』者,政爲此事準備,南莫突依過失律勘放。

    記號二字,問于律官,則以爲:『皇明之法,牛馬之咬踢人者,另加標識,掛在該馬牛身上,故老相傳如此。

    』雲。

    可以仰見皇朝用意仁厚,制法嚴密之盛德宏規。

    大抵馬牛之悍惡難制,咬踢觸觝人者,不知其數。

    今若記號標識,撘在馬牛身上,使人人望而避之,各思處變應猝之方,則一歲之中,八方之內,人命之全活必多。

    竊欲贊聖朝好生之德,敢附執藝之義。

    」敎曰:「欲裨好生之政,陳此師古之請,意可嘉也。

    許令廟堂稟處。

    」備邊司覆奏,以標識掛撘之未詳其方,難之。

    命刑曹,指一更稟。

    刑曹啓言:「標識之方,要不出掛牌於額,懸鈴於項。

    悍馬之網口,惡牛之鋸角,民間通行之規,就此推廣而已。

    」敎曰:「額牌未易辨知,項鈴適增跳踉。

    網口鋸角,民間通行之式,不必別更頒令。

    令出惟行,硬定而旋止,則不如不爲。

    標識畜物之羈絡馭制,莫如彼中。

    況皇朝遺制,想亦遺傳於公私日用者,令廟堂,來頭使行,詳探以來。

    」後竟寢不行。

     6月28日 ○己未,召見藥院提調,議定慈宮湯劑。

     ○以李在學爲吏曹參判。

     ○命三道癘疫及關東、北雨澤,詳探以聞。

     6月29日 ○庚申,以李時秀爲吏曹參議,姜五成爲鹹鏡南道兵馬節度使。

     〈正宗文成武烈聖仁莊孝大王實錄卷之二十五〉 秋七月 7月3日 ○癸亥,加平郡祝靈山下,有壯勇營屯土,卽斥和臣故參判忠壯公洪處厚蔔居之地,累世相傳,度支隻收公稅,及屬壯營,上聞之曰:「忠壯公杖履之所,雖使子孫中替,土地見失,朝家當效唐宗贖鄭公第故事。

    況世世相守,桑梓依舊,則藉使獵場凹缺,稅摠減縮,自有輕重彼此之殊。

    況忠壯之門,又有都事洪彥燮?向來處分,雖出於尊國體鎭淆俗之意,寧或竝與世守之地,不能保有乎?」仍命還給本主。

     7月5日 ○乙醜,次對。

    停諸道秋操。

    右議政蔡濟恭啓言:「外邑徵族之弊,若不嚴立科條,則爲民懃懇之聖敎,恐無實效。

    目今此弊,西路尤甚,逋欠作奸之人,限死嚴刑,渠之家舍、田土,沒數賣充然後,使其族屬助其不足,以爲式。

    」從之。

     ○戶曹判書徐有隣啓言:「僧休靜事蹟,載於故相李廷龜、張維所撰碑文,卽所謂西山大師,龍蛇之難,倡義勤王,宣廟命爲八道十六宗都摠攝。

    敎旨與衣鉢,藏于湖南大芚山。

    依嶺南例,許以建祠,仍賜表忠二字之額,有合朝家褒奬之意。

    」允之。

     ○關北道臣,以雨澤啓,敎曰:「六鎭、三、甲,雨澤過多,甚於關以南。

    當夏如此,有秋難望。

    來頭懷保之策,不可不預講,探問列邑,參以已見,論理狀聞事,嚴飭。

    」 7月6日 ○丙寅,詣慶熙宮,親行文禧廟別茶禮。

     7月7日 ○丁卯,親行文禧廟禫祭。

     7月8日 ○戊辰,遣閣臣,行奠酌禮于孝昌墓,遣承旨,緻祭于宜嬪墓。

     7月11日 ○辛未,以韓光會爲判義禁府事。

     ○飭各司次知囚禁之弊。

    次知者,罪人親屬之稱。

    因其夫替囚正妻,因其子與弟替囚父與兄也。

    禁條載《續典》,後漸襲謬,至是申嚴之。

     ○掖隷有樸慶基者,有妻娶妻,送采于市人崔漢之妹。

    壯勇營請科治。

    敎曰:「有妻娶妻,在法當禁,不願爲妾,人情固然,萬一空老,亦足幹和。

    使崔女,從願適他。

    」崔女言:「雖曰未醮,身旣許矣,寧爲樸家婢,不願爲他家妻。

    」敎曰:「如渠賤流,能識大倫,以受幣謂許身,願爲僕妾。

    不料蓬蓽陋巷,有此特絶之行。

    崔女以後妻,定給於樸慶基,令戶曹優給米錢,以替給復之典。

    」 7月14日 ○甲戌,次對。

     7月16日 ○丙子,敎曰:「臘雉旣令夏月勿捧,況臘豬乎?畿邑臘豬之弊,熟聞之。

    此後臘豬,亦依夏雉及獐、鹿新定式,勿以本色封進。

    」 7月17日 ○丁醜,以李度默爲原春道觀察使。

     7月18日 ○戊寅,上覽關北農形啓,敎曰:「晩穀,雖幸稍稔,耳牟諸種,多消於去月雨水,來頭艱食可慮。

    懷保奠接,責在守宰。

    守宰不得其人,朝家雖日下十行,何補焉?卿須體此意,就南北關守宰之不勝任者,勿拘顔私,勿拘多少,滌場前論啓,使劣者不至於僨事,優者益勉其所能,然後北民可得沾眞箇實惠矣。

    」 7月19日 ○己卯,敎曰:「今年,卽高皇開創之年也,是日,卽神皇禮陟之日也。

    逢是年是日,冞切風泉之感。

    二十一日,當詣洌泉門外,行望拜禮,應參諸臣及皇朝人忠臣子孫,竝令淸齋參班。

    」 ○召見大臣。

    領議政金緻仁啓言:「向臣以經筵,國子通擬後,始通亞三銓,筵稟定式者,欲遵流來政格。

    自前廟薦,不拘此例。

    請原擧條中,以廟薦外三字,添書付標。

    」從之。

    又啓言:「蔡弘履等竄配,固知聖意,在於嚴隄防,而此不過文字之失,又有篤老侍下,情理切急者,宜放釋。

    」允之。

    又啓言:「蔭補之職,非有特敎,嫡長外,無得以支孫薦擬初仕,自是法典。

    今番都政,初仕二望,皆非嫡長,請前吏判宋載經罷職。

    」允之。

    又啓言:「故縣監成僴,受業於李玄逸,己巳之變,鎭日起居於私第,及玄逸上兇疏,語逼聖母,僴卽貽書告絶,辭意嚴正,兇徒大恚之,竄鎭海。

    甲戌更化,始宥還。

    挺身獨立,力扶倫綱,自朝家特許表章,則大有關於激勸之道矣。

    」上曰:「聞甚卓然。

    特令贈職。

    」 ○壯勇營,進《新定鄕軍節目》。

    〈節目。

    畿甸峽民難支之弊,有二。

    一,則春間之獵雉也。

    貢人輩爲備夏月日供之雉,受出畿營及饔院公文,發遣獵雉之軍,而載率妻子,出沒村閭,憑藉討索,偸竊奪掠,一番輕過,如値災荒。

    惟我聖上,深軫此民隱,貢物獵雉之軍,特命革罷,夏月供上之雉,仍令代封,而至於臘豬一事,京而軍門,外而畿邑,必也趁臘前十日封進,而行獵之地,必於東之砥、楊、加,西之湍、麻、積等地,故行獵之軍,必發山峽居民,名之曰獵豬驅軍,而俱是農民,方當糴逋幷納之際,又被勞筋之苦。

    乃使吏隷火督,妻子替囚。

    甚至環一山而遍行,積屢旬而窮搜,蕩析家産,輾轉流離,一年二年,十室九空,其爲弊,殆有甚於雉軍。

    故昨冬特命道臣,分付各該邑,優給驅軍糧資,使之行獵,仍令畿營,自明年爲始,本道臘豬,以雉代封。

    外此,京軍門行獵驅軍,使之劃卽革弊。

    蓋此守禦廳屯牙兵,不過是納米之軍,視他軍伍,不啻輕歇,而況其三司十五哨中,中哨、三哨,則中廢而復設,亦可知其無甚關係。

    訓局步軍移屬中部於禁營,兵曹騎兵移屬幾當於精抄廳,此古例之可以傍援者。

    且其該屯距山最近,以此民而作此軍,食此土而應此役,一以替峽民冬行獵之弊,一以寓古人兵寓農之意。

    守禦屯牙兵三哨換定驅軍,該廳屯田以餉屯相換,而牙兵身米及屯稅不足者,竝令給代。

    給代數爻,開錄于左。

    一,守禦廳十五屯牙兵,每哨減額二十五名,作爲本營左、右、後三哨。

    蓋此守屯,或在關東,或在湖西,以畿內言之,本營設屯在於四邑,而砥平一邑外其餘三邑,元無屯牙兵名色,故屯田從便設置,軍兵推移換定。

    廣州則三屯所減屯牙兵,合爲七十五名,而俱是奴軍。

    且此該邑守禦廳所管軍校外,無他名色,實難換代。

    上項七十五名,則以利川所在該廳右部牙兵移額後,存減之數,成出冊子,該廳及畿營,依此擧行。

    一,今此軍兵三哨內,一百五十四名砥平,五十名楊根,五十名加平,一百二十七名坡州,合爲作哨,被抄軍丁,則無論其郡保與閑丁,皆以守禦屯牙兵減額者,依數換定。

    一,守禦廳以一百二十五名爲一哨,本營以一百二十七名爲一哨,故每哨不足,合爲六名。

    以砥平、坡州各二名,楊根、加平各一名,以巡營旗手保等歇役,從便充數。

    一,祝靈山驅軍,則山之北,以楊根軍五十名,砥平山北裡軍二十七名,通融排日,山之南,砥平北面軍一哨,專當擧行。

    一,屯兵,係是驅軍,身米、煙役特爲蠲減,上番則每年一哨,至月初一日爲始入番,翌年正月初一日下番,歲以爲常,輪回擧行。

    一,屯田土,則砥平所在守禦廳移屬田土,除陳荒外,旱田爲七十結四十五負四朿,水田爲二十二結九十二負二朿,該廳收稅時,每負捧各穀一鬥五升,故民不願耕。

    自今每負定以一鬥,則租爲一百五十二石零,田各穀爲四百六十九石零,本廳買得賭地租爲十五石零,本縣北面所在戊戌年戶曹還出稅移屬田土,除陳荒外,實田土十一結八十九負四朿,租二百四十七石零,依準折六鬥作米,爲九十八石零。

    田各穀四百六十九石零內,九石四鬥本色上納,其餘作錢,則假令爲六百九十兩零,合下倉柴場稅錢及山直身錢,可爲九百三十六兩零。

    楊根所在訓鍊都監移屬柴場稅錢、本官移屬火稅錢合四百五十七兩零,加平郡移屬各樣柴場火田代錢二百四十一兩,冒耕田土稅條代錢二百二十八兩零,坊洞冒耕火田減稅中移屬者及戶曹移屬自首加耕田土代錢,合一百三十八兩零。

    以上錢穀,各自該邑收捧,趁歲前,上納本營,以爲上番軍糧料及資保錢。

    一,祝靈山東西,皆大村,或火或斧,易緻赭濯。

    所居軍兵中,各定山直一名,禁火禁伐,每年交遞。

    龍門山四面,皆可獵之處,近處所居軍兵中,各定山直一名,禁養。

    一,砥平所在內需司柴場,今已移屬,柴場山直二十名,仍差擧行。

    楊根、加平所在柴場,亦爲定山直禁養。

    一,砥平、加平所在移屬田土免稅減總者,自該邑修成冊,報巡營,粘移戶曹憑考。

    一,長湍、麻田、積城等邑行獵之處,宜有置軍之擧,而三邑境內,旣無可合屯田,就其傍近坡州設屯置軍,外軍三哨內,二哨東峽三邑,一哨坡州東西抄定,今已團束,而坡州雲泉面防營屯田土,實數爲三十結五十四負六朿,移屬本營,量宜定摠。

    一,方山一岡絃巖一洞守護禁養,依前擧行,如有犯斫者,本官照律重勘。

    一,京外五哨哨官,以有薦出身三人,無薦出身二人,自本營另擇擬望,而京鄕窠間,二年輪差擧行。

    〉 7月20日 ○庚辰,齋宿于暎花堂。

     ○以趙心泰爲摠戎使。

     7月21日 ○辛巳,展拜于皇壇。

     7月22日 ○壬午,蕩減鹹安郡吏民舊逋。

    備邊司以嶺南道臣所報,鹹安郡牟還未捧條啓。

    敎曰:「旣曰無依難捧,則若以吏逋之在其中,勒令督捧,殊非當初査問之本意。

    況吏亦民也。

    犯者多是流離物故之類雲,侵隣侵族,平民反被其害。

    旣聞之後,何可區別?已蕩減者外,吏民舊逋難捧條,竝蕩減。

     7月23日 ○癸未,幼學趙?上疏言: 我國家之得有今日,莫非神宗皇帝罔極之恩。

    我肅宗大王設壇于上苑,以寓尊周之義,而萬世難忘之德,隻爲築壇,歲一行祀,終有歉於崇報之道。

    請別建一廟於都城之內,奉安神皇位版,忌辰名節,備禮享祀。

     批曰:「神皇再造之恩,與天無極。

    吾東方得有今日,莫非神皇所賜。

    凡屬崇報妥奉之節,寧有一毫欠缺,而壇制之改爲廟制,輕易議到,不惟不敢爲。

    況古禮,壇尊於廟,觀於圜丘、明堂之序次,可以知已。

    聖祖義起之制,允葉經權,尤何敢容說乎?」 7月24日 ○甲申,展拜于宗廟、景慕宮。

     7月25日 ○乙酉,次對。

    領議政金緻仁啓言:「江華留守尹承烈,本府內城女堞新築及將臺改建役糧,以府倉加分耗條三百石中,二百九十四石,無狀請而取用。

    軍餉不可欠縮,請令待新捧充數。

    」敎曰:「後弊所關,前留守宋載經,施以不敍之典。

    」上謂緻仁曰:「誣人以逆,亦近於逆。

    近來眞箇逆賊,猶難支當,況誣逆之事乎?向筵諭金鍾秀,以若又蹉失,則恐着逆賊帽子爲敎矣。

    此風不改,則其將國不得爲國矣。

    近日朝廷,逆賊二字,便成無主之物,當着此目之人,其冤迫姑舍是,世道當如何?雖以近日通塞言之,見枳者不知見枳之由,人或問之,則曰不知也,塞之者亦曰非我所知。

    又或一反其道,則以一幷疏通爲主。

    疏通亦有許多般,當疏而疏則好矣,至於變鬼爲人處,則不可自下擅便,如持正通淸之容易議到也。

    向時所謂隄防者,非眞以義理爲主也,卽不過藉此義理之名,以爲防人利己之計者也。

    近來之所謂疏通,亦由於積憤,向來之枳塞,無論有罪無罪,以見塞於往時者,盡爲疏通,此亦出於沽譽濟私之計也。

    所謂疏通者,私也;所謂枳塞者,私也。

    隄防之弊,歸於藉重;疏通之弊,歸於沽譽。

    人臣旣不可藉重,亦不宜沽譽。

    畢竟歸趣,徒歸於一己利害之私,則其弊不知至於何境矣。

    至於宋載經之居亞銓也,以十九望,全數疏通,純是沽譽之計,而所欲賭者,隻在於難字題目也。

    今予此敎,非謂其不可疏通也,欲存其事體故也。

    在今矯捄之道,惟在參酌其主客緩急,勿論疏通與枳塞,舍利己之私,而主爲公之心,則庶乎其可矣。

    領相進用之後,不知者以此爲進退,故至有吳翼煥之疏。

    予則用卿之心,厥惟久矣。

    顧今世人之憎卿者多矣,而自卿登庸之後,惟當執其要領,矯枉培養,然後世道可靖矣。

    」 ○設七夕製于泮宮。

     7月26日 ○丙戌,敎曰:「都政日,以李提督、李總兵子孫事,縷縷下敎,而稍久,則銓曹看作尋常,安知無如前抛置?況日前祗拜皇壇,惟今記感而寓思者,莫先於收錄中朝舊裔,欲使東土人士,皆識此箇義理。

    昌城府使李宗胤之拔例超遷,亦出於此意。

    然此不過一時官職,豈有補於爲渠家永世闡拔?況國俗專尙門地。

    苟欲鎭長收用,宜先快闢階岐。

    寧遠伯子,提督、摠兵後孫之來寓本國原州、保寧等地人,出身則每榜後宣薦,必先首薦,閑良則擇訪操弓人有無,隨聞越薦,著式。

    」 ○以金憙爲吏曹參判。

     7月27日 ○丁亥,以李時秀爲成均館大司成。

     ○召見內閣提學金鍾秀。

    上曰:「予自得卿于春坊,託契已深,卿則庶幾知予本意矣。

    予與卿,所講者義理,所扶者士論,而要其歸,則在於明是非公好惡,使一世之人,鹹囿於大公至正之中,而事與心違,因循至今。

    日昨賓筵,始微發其端,而雖領相,未易一一領會,觀諸臣氣色,似認以爲過去說話,殊無諦聽之意矣。

    先大王五十年建極之治,功化嵬蕩,收效亦多,而大耋以後,摠攬之政,自不無倦勤。

    於是乎權重之臣,不復知有國家,入主出奴,作威作福,遂至有乙未代聽時事,而丙申、丁酉兩年逆獄出矣。

    予以刑亂國、用重典之意,遂不得不盡分誅鋤。

    此輩誅鋤之後,則政屬一變至道之機,而又有國榮焉。

    國榮敗後,又屬有爲之會,而承弼無人,事多礙掣。

    二箇局面,人人皆欲簸弄之際,亦何怪之不有邪?予之起領相於十五年之後者,其意豈徒然哉?蓋將責之以先相之事,而行及三年,但見風波疊起,領相飽受困境。

    大抵近來弊風之難醫者,有二事。

    彼謂此爲逆,此謂彼爲逆之弊。

    此須用一番懲創,然後方可以捄革矣。

    主枳塞者,不計其當枳與否,而欲一切枳之,主疏通者,不計其當通與否,而欲一切通之。

    主枳者非出嚴隄防之意,主通者適足爲市恩之資,皆所以爲一己計也,非出於爲國之心也。

    爲今之道,無他道。

    但得此以爲逆者,彼亦以爲逆,彼以爲當枳者,此亦以爲當枳,則公論流行,人無異見,元氣旣固,外邪退聽,卒至於同寅協恭,偕之大道,則予之十餘年寤寐耿耿,思所以仰體先大王苦心者,庶可以少酬矣。

    此責專在領相矣。

    嗣服以後,國榮在時則固無論,雖國榮死後,廷臣但欲夤緣近臣,窺覘上意,爲目下彌縫計,則十餘年來,大臣爲冗官矣。

    如是而國其爲國乎?從今以往,予將以大臣之道,責領相,國家政事,皆令大臣句管,大臣之責,於是乎重矣。

    必須擧措得宜,人心厭服,淑慝彙分,國勢尊重,使士流爲主人,而私瑣猥雜之類,自然消融,妥帖於不知不覺之中,然後方可以整頓敗局,維持世道。

    此意卿須面傳于領相,而其所以補助領相之道,則卿亦不得辭其責矣。

    」鍾秀曰:「聖上今日下敎,眞可謂爲萬世開太平也。

    欲幷生哉,卽我聖上一團苦心,雖在逆獄方張之中,此意則未嘗不幷行不悖者,臣則從前仰認矣。

    到今保合太和之道,其所以勞聖慮而費造化,亦已久矣,而尙未收效,則不善奉承,固是群下之罪,而亦緣群下,猶不能曉然於聖心之堅定故也。

    聖上但執此之心,堅如金石,信如四時,行之以悠久,無毫髮退沮,則群下自然信得,及不待曉諭糾督,而自當有孚感之效矣。

    」上曰:「群下之不信予,固予之咎,而所可怪者,群下之窺覘上意,承奉迎合,爲近年一大痼弊,而於此平生苦心所在處,則耳提面命,不啻諄複,而猶無見信之效,豈不怪乎?予之本心,不欲爲昏庸之主者,卿自宮僚,想或知之,而歷盡事變,已虛送十餘年光陰,予年亦多矣,時見白髮現形,未嘗不惕然驚怪。

    若更一向因循,度了時日,則畢竟當與昏庸同歸。

    每念及此,能不慨然?予故劃自今日,始作一初,必欲奮發志氣,定立規模,恒有猶恐不及之意。

    予則以爲貽燕裕昆之謨,亦無出於此。

    且予於凡事,方其經營料度之時,則固不厭爛漫消詳,而及其旣斷於心之後,則不無一氣架成之意。

    予今如是言之者,欲令廷臣,洞知予意,皆思革舊圖新,共奬王室之道也。

    予如是言之之後,若猶有不率敎者,則當以刑法威之,斷不饒貸矣。

    」鍾秀曰:「趙時偉事出後,人以爲此是盡殺一邊之計雲,故臣於丙午秋閣中,語一僚官雲:『有罪則當死,無罪者亦豈死乎?如有敢萌因一人而盡殺一邊之心者,則天理孔昭,聖明在上,不但其計不能售而已,渠必先死雲雲。

    』臣非敢期人之信己,隻是道理自如此,故公共地說出如此矣。

    」上曰:「卿之本來秉心持論之如此,知之者少。

    此予之所嘗爲卿深悶,爲世人深慨者也。

    」 7月29日 ○己醜,以諸道蔭武十窠,作文窠。

    光州、順興、朔寧、奉化、殷栗、玄風、狼川、慈山、德川、洪原也。

     八月 8月1日 ○庚寅朔,召見有司堂上徐有隣及辭陛守令。

    上問乾鳳寺僧弊於全州判官李最源。

    寺在杆城郡,最源曾經郡守故也。

    敎曰:「本寺所重自別。

    旣奉列聖朝禦筆,及今蘇捄,不可暫緩。

    所謂宮納及雜費,比之免稅結,土地所出,不啻十倍。

    旣聞之後,豈可仍置?特竝蕩減。

    該宮萬一有別岐侵漁之弊,巡營以聞。

    宮納之弊雖祛,官納之弊又出,則烏在其釐革之意?此則在道伯察飭之如何耳。

    」 8月2日 ○辛卯,特補李敬懋爲長津府使。

    以稱病不赴公也。

     ○以徐鼎修爲吏曹參議,徐有大爲右捕盜大將。

     ○正言李景溟上疏曰: 今俗所謂西學,誠一大變怪。

    頃年聖敎昭揭,處分嚴正,而日月稍久,其端漸熾,自都下以至遐鄕,轉相誑誘,雖至愚田氓,沒知村夫,諺謄其書,奉如神明,雖死靡悔。

    若此不已,則妖學末流之禍,不知至於何境。

    請自朝家,嚴飭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