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複河套

關燈
一,渠失刺台吉,衆可二萬。

    居宣府、大同寨外。

    北有兀良罕營一,故小王子北部也。

    因隙叛去,至今相攻。

    又西為瓦刺,可五萬人,世與土魯番為雠。

    諸部雖逐水草,遷徙不定,然營皆有分地,不相亂。

     十二月,寇固原、環、衛間,殺傷以萬計。

    十七年冬十一月,巡按山西禦史何贊疏言:&ldquo河套為吉囊所據,外連西海,内構大同,宜急剿除。

    其策有二:一曰計以破之,二曰 勢以走之。

    而其要在于久任撫臣,以責成效;興複屯法,以裕邊儲。

    &rdquo議寝不行。

    二十四年春正月,巡按山西禦史陳豪疏言:&ldquo北寇三犯山西,殺傷百萬,此不可以常寇目之。

    計費帑金六百萬,而戰守無尺寸功, 諸臣建議,動稱屯守,不知賊衆内侵,不由諸隘口,皆猿攀絕壁,蟻附懸崖,邊垣又何足恃?況諸鎮烽卒,皆媒寇日為生計,多囊針刀,遇偵者賂求不殺,彼此譯語,互為和同。

    待其深入,然後舉燧發駁,降堠轉走,蓋不止一日一處為爾。

    且迩來之寇,類多我民亡命,為彼向導。

    故連歲非時■至,冒險深入,如履故途。

    乞下延臣集議萬全之策,期于必戰,盡按套地。

    庶可弭其其内擾之患,而邊境無虞矣。

    &rdquo章下兵部議行。

     二十五年秋八月,套騎三萬餘入犯延安府,至三原、泾一陽一,殺掠人畜無算。

    總督三邊侍郎曾銑請複河套,條為八議:一曰定廟谟,二曰立綱紀,三曰審機宜,四曰選将材,五曰任賢能,六曰足刍饷,七曰明賞罰,八曰修長技。

    計萬餘言,指據明悉。

    下兵部議行。

     冬十二月,總督曾銑,巡撫謝蘭、張問行等奏:&ldquo延綏密與套寇為鄰,自定邊營至黃甫川連年入寇,率由是道。

    所當急為修繕,分地定工,次第修舉。

    起自安邊營,東至龍州堡,計長四百四十餘裡為中段;自雙山堡而東,至黃甫川,計長五百九十餘裡為下段。

    歲修一段,期以三年竣事。

    乞發帑銀如宣、大、山西故事。

    &rdquo疏下部議。

     銑複言:&ldquo套賊不除,中國之禍未可量也。

    今日之計,宜用練兵六萬人,益以山東钅倉手二千,多備矢石。

    每當秋夏之交,攜五十日之饷,水陸并進。

    乘其無備,直搗巢一穴一,材官驺發,駁火雷擊,則彼不能支。

    歲歲為之,每出益勵,彼勢必折,将Т而出套之恐後矣。

    俟其遠出,然後因祖宗之故疆,并河為塞,修築墩隍,建置衛所,處分戍卒,講求屯政,以省全陝之轉輸,壯中國之形勢,此中興之大烈也。

    願陛下斷自聖心,亟定大計。

    夫臣方議築邊,又議複套者,以築邊不過數十年計耳。

    複套則驅斥兇殘,臨河作陣,乃國家萬年久遠之計。

    唯陛下裁之。

    &rdquo疏下兵部議行,謂:&ldquo築邊、複套,兩俱不易。

    相較,則複套又難。

    夫欲率數萬之衆,赍五十日之糧,深入險遠艱阻之域,以驅數十年盤據之兵,談何容易!筆不若修牆築邊,為計完而成功可期也。

    但延綏一帶,地勢延漫,土雜沙鹵兼,居民隔遠,最為荒涼。

    若欲一千五百裡之地,而責成于三年之功,恐未易集。

    縱使能成,亦難為守,宜仍行銑等計議。

    &rdquo以聞,帝曰:&ldquo寇據河套,為中國患久矣。

    連歲關隘橫被荼毒,朕宵旰念之,而邊臣無分主憂者。

    今銑能倡複套之謀,甚見壯猷。

    本兵乃久之始覆,迄無定見何也?其令銑更與諸邊臣悉心圖議,務求長算。

    若邊境千裡沙漠,與宣、大地異,但可就要害修築。

    兵部其發銀三十萬兩與銑,聽其修邊、饷兵、造器,便宜調度支用,備明年防禦計。

    &rdquo 二十六年夏五月,總督曾銑出塞襲套部,勝之。

    初,春時銑督兵出塞掩擊,敗還,不以聞。

    至是,複襲之,寇覺,銑搜選銳卒,督之戰。

    馘斬二十六人,生擒一人脫脫虎,斃于矢石者甚衆,獲馬牛駝橐九百有五十,械器八百五十三,以捷聞。

    敵移帳漸北,間以輕騎出掠。

    銑複督諸軍驅之,遂遠遁不敢近塞。

    銑既以捷聞,更列上諸臣功罪。

    帝以套寇連年深入,如蹈無人之境,大損國威。

    銑能率兵出塞,擒斬有功,命增俸,賜白金币有差。

     十一月,總督曾銑會同陝西巡撫謝蘭、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