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定祀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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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祖,祭于瞽宗,謂之先師。

    若漢,《禮》有高堂生,《樂》有制氏,《詩》有一毛一氏,《書》有伏生也。

    凡始立學者,必釋奠于先聖、先師,非其師弗學,非其學弗祭。

    《開元禮》:&lsquo國學祀先聖孔子,以顔子等七十二賢配。

    諸州惟配顔子。

    &rdquo今以荀況之言一性一惡,揚雄之事王莽,王弼之宗老、莊,賈達之忽細行,杜預之建短喪,馬融之附世家,亦廁其中,吾不知其何說也。

    古者,立學以明倫,子雖齊聖,不先父食。

    今回、參、坐飨堂上,而其父列食于庑間,吾不知其何說也。

    古者,士見師以菜為贽,故始入學者必釋菜,以禮其先師,其學官時祭,皆釋奠。

    今專用春、秋,非矣。

    釋奠有樂無聲,釋菜無樂,是二釋之輕重,以樂之有無也。

    今襲用漢、魏律,所制大成樂,乃先儒所謂亂世之音,可乎?古者,釋奠、釋菜,名義雖存,而儀注皆不可考。

    《開元禮》彷佛《儀禮饋食篇》節文為詳,所謂三獻,獻後各飲福,即一屍一酢主人、主婦及賓之義也。

    今憚其煩,惟初獻得行之,可乎?他如廟制之非宜,冕服之無章,器用雜乎雅俗,升降昧乎左右,更仆不可盡。

    昔者,建安熊氏欲以伏羲為道統之宗,神農、黃帝、堯、舜、禹、湯、文、武次而列焉。

    臯陶、伊尹、太公、周公暨稷、契、夷、益、傳說、箕子皆天子公卿之師,式宜秩祀天子之學。

    若孔子,實兼祖述憲章之任,其為通祀,則自天子下達。

    苟如其言,則道統益尊,三皇不淪于醫師,太公不辱于武夫矣。

    昔周立四代之學,學有先聖,虞庠以舜,夏學以禹,殷學以湯,東膠以文王。

    複取當時左右贊成其德業者,為之先師,以配享焉。

    此天子立學之法也。

    &rdquo上不喜,谪濂安遠知縣,不果用。

     天順間,林鹗知蘇州。

    時蘇學廟像,歲久剝落。

    或欲加以修飾,鹗曰:&ldquo塑像,非古也。

    我太祖于太學易以木主。

    彼未壞者,猶當毀之。

    幸遇其壞,易以木主,有何不可。

    &rdquo或以毀聖像疑之,鄂曰:&ldquo此土耳,豈聖賢耶!孔子生佛教未入中國之前,烏識所謂像哉?&rdquo于是并易從祀諸賢,皆為木主,然其它郡縣如故也。

    至是,上因纂《祀典》議成,谕大學士張璁,&ldquo凡雲雨風雷之祀,以及先聖先師祀典,俱當以次纂入。

    &rdquo璁曰奏:&ldquo孔子祀典,自唐、宋以來,未有得其正者。

    臣謹采今昔儒臣議,上聖明垂覽,以為百世永遵之典。

    一、谥号。

    漢平帝元年,初追谥孔子曰褒成宣聖公,唐玄宗追谥為文宣王,元武宗加大成至聖文宣王。

    元姚燧曰:&lsquo孔子卒,哀公诔之,子貢以為非禮。

    平帝始封谥,蓋新莽以文其一奸一也。

    &rsquo國初,大學士吳沈《孔子封王辨》曰:&lsquo後世之禮,有甚似而實非者。

    《春秋》,列國僭王則黜之。

    夫子,人臣也。

    生非王爵,死而谥之,可乎?《書》曰:&ldquo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

    &rdquo師也者,君之所不得而臣者也。

    故曰:&ldquo诏于天子無北面。

    &rdquo所以尊師也。

    彼以王爵之貴,而隆于稱師者,習俗之見也。

    &rsquo布政夏寅曰:&ldquo唐玄宗開元既尊老子為玄元皇帝,尊太公為武成王,則追谥孔子不得而缺。

    豈可以李林甫不學無術之謬,制為萬世程乎?&rsquo祭酒丘浚曰:&lsquo自漢平帝追谥孔子為宣尼公,至開元加以&ldquo文&rdquo。

    文者,經天緯地者也。

    若夫&ldquo宣&rdquo之為言,谥法之美,不過聖善周聞而已,何足為聖人輕重哉?&rsquo又曰:&lsquo自古谥号,未聞有喻言者。

    &ldquo大成&rdquo之言,出于《孟子》,成者,樂之一終也。

    加此于至聖文宣王之上,于聖德無謂也。

    &rsquo一、章服。

    唐玄宗開元間,诏追谥文宣王,仍出王者衮冕之服以衣之。

    宋真宗祥符間,加先聖冕服桓圭一,從上公之禮,冕九旒,服九章。

    徽宗崇甯間,始诏冕用十二旒,衮服九章。

    金世宗大定間,大成殿聖像冠十二旒,服十二章。

    朱熹曰:&ldquo宣聖之設像,非古也。

    &rdquo洪武間,創南京太學,止用神主不設像。

    今國子監有設像者,仍元之舊也。

    丘浚曰:&lsquo塑像之設,自佛教入中國始。

    &rsquo李元言:&lsquo顔子立侍。

    &rsquo則像在唐前已有之矣。

    嗚呼!姚燧有言:&lsquo《北史》:敢有造泥人、銅人者,門誅。

    &rsquo則泥人固非祀聖人法也。

    後世化其道而為之長短豐瘠,郡異縣殊,非神而明之之道也。

    一、笾豆樂舞。

    唐開元間,诏祀先聖,樂用九宮,舞用八佾。

    宋徽宗大觀間,賜禮器一副,内笾十幂全,豆十蓋全。

    國朝成化十三年,用禮部尚書周洪谟議,诏增六佾為八佾,加笾豆為十二,祭酒章懋及夏寅皆非之。

    以為十二笾豆、八佾,惟太學可行,天子所自祭也。

    郡縣皆行之,祭禮僭矣。

    夫孔子不觀魯僭王之禮,甯自蹈非禮之祀哉!一、配享。

    唐貞觀間,始诏顔回配享。

    曾參、孔,俱宋鹹淳間配享。

    孟轲,元豐間配享。

    宋洪邁曰:&lsquo自唐以來,以顔淵至子夏為十哲,坐祀廟堂上。

    其後升顔子配享,則進曾子于堂,居子夏次。

    然顔子之父路,曾子之父點,乃在庑下從祀之列。

    子雖齊聖,不先父食,其何以安?&rsquo熊禾曰:&lsquo宜别設一室,以齊國公叔梁纥居中南面,杞國公顔無由、萊蕪侯曾點、泗水侯孔鯉、邾國公孟孫氏侑食西向。

    &rsquo弘治時,謝铎、程敏政俱是之。

    敏政又以程子之父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