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決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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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任。

    黃水乘運河如建瓴,淮安、高、寶、興、鹽諸生民,托之一丸泥,決則盡化魚鼈。

    而議者如蟻一穴一漏卮,補救無甯歲,總不如複故道,為一勞永逸之計也。

    河故道,由桃源三義鎮達葉家沖與淮合,在清河縣北。

    别有濟運一河在縣南,蓋支河耳。

    河強奪支河,直趨縣南,而自棄北流之道,久且斷,河形固在也。

    自桃源至瓦子灘九十裡,地下不耕,無廬墓之礙。

    至開河費視諸說稍倍,而河道一複,為利無窮。

    &rdquo章下所司,韋居敬言故道難複。

    不行。

    複議開訾家營支河,尋諸決口皆塞,淤者複疏。

     夏六月,總理河道潘季馴上言:&ldquo河水濁而強,汶、泗清而弱,交處則茶城也。

    每至秋,黃水發入淮,沙停而淤,勢也。

    黃水減,漕水從之,沙随水流,河道自通,縱有淺阻,不過旬日。

    往者立石洪、内華二閘,遇水發,即閉之,以遏其橫;黃水落,則啟之,以出泉水。

    但建閘易,守閘難,貢使之馳行,勢要之開放,急不能待,而運道阻矣。

    乞禁啟閉之法。

    &rdquo報可。

     十七年,河決雙溝單家口,于是專議築趙皮寨至李景高口遙堤,築将軍廟至塔山長堤,築羊山至土山橫堤,河防幸無事。

    十九年秋九月,泗州大水,淮水泛溢,高于城,溺人無算,浸 及祖陵。

    總督河道潘季馴上言:&ldquo水一性一不可拂,河防不可弛,地形不可強,治理不可鑿。

    人欲棄舊以為新,而臣謂故道必不可失;人欲支分以殺勢,而臣謂濁流必不可分。

    霖霪水漲,久當自消。

    &rdquo 時季馴凡四治河,河皆治。

    季馴之議,以為河一性一湍悍善徙者,水漫而沙壅也。

    法莫若以堤束水,以水攻沙,循河故道,束而湍之,使水疾沙刷,無留行,而又近為縷堤;縷堤之外複為遙堤,故水益淺遠,不至旁決。

     二十三年夏四月,命工科給事中張企程勘淮、泗工。

    先是,邳州、高郵、寶應大雨水,湖決壞堤,泗州水,浸祖陵。

    巡按禦史牛應元言:&ldquo治河在辟清口浮沙,次疏草灣下流,達伍港、灌口,廣其途入海。

    次開周家橋達芒稻河入江,而鮑、王諸口,決為巨浸,難以施工,或分其水築黃固、戎口之壩,疏符離集、睢水之淺,浚宿遷小河入黃之口。

    &rdquo故有是命。

    已而企程覆奏:&ldquo隆慶末,高、寶、淮、揚告急,當事狃于目前,清口既淤,又高築堰,堤張福以束之,障全淮以角黃,舉七十二溪之水彙于泗者僅口數丈出之。

    出之十一,潴之十九,河身日高,安得不倒溢以灌泗乎?今高家堰費巨,未可議廢,且并高、寶、淮、揚亦不可少,周家橋北去高堰五十裡,其支河接革子湖,若浚三十餘裡,一自金家河入芒稻河注之江,一自子嬰溝入廣洋湖注之海,則淮水洩矣。

    武家墩南距高堰十五裡,&Tau永濟河,引水自窯灣閘出口,直達泾河,自昭一陽一湖入海,則淮之下流有歸,此急救祖陵之議也。

    &rdquo 九月,總督漕運礻者鐵議導淮。

    總理河道楊一魁議先分黃,次導淮。

    禦史牛應元議合行之,又為祖陵計,黃固口決當制,小林口淤當挑,歸仁堤當培。

    上從之。

    括帑五十萬,役夫二十萬,分黃導淮。

    自黃江嘴導河,分趨五港、灌口徑入海,以殺黃勢,毋盡入淮。

    導淮則自清口,辟積沙數十裡,又于高堰旁,若周家橋、武家墩,稍引淮支流入于湖,為預浚入江入海路以洩之,祖陵水漸退,而水患息。

     二十四年九月戊戌,河工成。

    總理河道楊一魁、總督漕運褚鐵等賞赉有差。

     二十五年春正月壬寅,河決黃固口。

    總督漕運尚書褚鐵言:&ldquo黃口宜塞,否則全河南徙,害将立見。

    &rdquo三月,浚小啊橋沂河口,小河口工成。

    自河南徙徐、邳,複見 清泗,議者謂全河水微,妨運,決口不塞,恐下咬歸仁,為二陵患。

    獨總河尚書楊一魁謂黃固口深淵難塞,議浚小啊、沂、泗,築小河口。

    工成,果利運。

    尋久旱,運河澀,而河又決義安東壩。

    一魁議浚黃固口及上歸灣活嘴,以受黃水,救小啊橋、泗上之涸。

    因繪河圖上言:&ldquo黃河自古為患,近自分黃道淮,工成,鳳、泗、淮、揚免昏墊之災,又自黃固一決,全河南徙,兖、豫、徐、邳得免河患,而其餘波出于義安者,又導之入小啊橋足以濟二洪之涸,則今日之河既有合于決堤放水之議矣。

    而議者猶曰:運道有淺澀之虞,祖陵有意外之患,地方有淹沒之苦。

    不知國家運道,原不資于河。

    全河初出亳、壽之郊,以不治治之。

    故歲無治河之費,其後全河漸決入運,因遂資其灌輸,五十餘年,久假不歸,又日築垣而居之,涓滴不容外洩,于是濁沙日澱,河身日高。

    上遏汶、泗,則鎮口受淤,魚、滕被侵;下壅清、淮,則退而内潴,盱、泗為魚;以至瀕河沒溺,歲運飄流,甚至浸及祖陵。

    而當事者猥以運道所資,勢不能卻之他徙。

    臣奉明命,改弦易轍,首開武墩經河,次疏具壩、固莊,又挑小啊橋、小河口、沂河口故道,幸小啊橋股引之水,李吉口未斷之流,已足濟運矣。

    以汶、泗、沂、兖之水,建閘節宣,運道自在,固不必殚力決塞,以回全河。

    蓋決河所經,有山西、阜子諸坡湖以為之彙,有小河、白洋、固朱等河溝以為之委。

    祖陵雄據上遊,崇岡疊嶂,諒無可慮。

    即歸仁一堤,見為險要,亦非水沖,萬一失守,亦不過下浸桃清,由洪澤諸湖以下清口,勢不能逆流倒灌上及于、泗也。

    至南流泛濫,雖不免為下邑民生之害,碣山水道當沖,南流北流俱不得免,必須遷城以避河患。

    其以涸口被災者,惟有蕭、宿、靈、睢。

    往者,全河未徙之時,豐、沛、魚、滕、徐、邳不被淹沒乎?近庚寅、癸巳之秋,徐、邳二州不幾為魚鼈乎?較之今日,孰重孰輕?故臣始終自信,以為止就已成之功,稍終未完之緒,則自不至為運道之虞,亦不能為陵寝生民之患。

    抑臣又有說焉,禹之導河,析二渠,播九河,随水之所向,不與争利。

    今河南、山東、江北州縣,棋列星布,在在堤防,水不及汴梁矣,則恐決張秋;不及張秋矣,又恐淤鎮口;不及鎮口矣,又恐淹宿州。

    凡禹之所空以與水者,今皆為我所占,無容水之地,固宜其有沖決也。

    今若空碣山一邑之地,北導李吉口,下濁河;南存徐溪口,下符離;中存盤岔河,下小啊橋。

    三河并存,南北相去五十裡,任水遊蕩,以不治治之。

    量蠲一邑千金之賦,歲省修河萬金之費,此亦一時之省事,萬世之良圖也。

    &rdquo 二十六年春三月,工部給事中楊應文請開氵加河。

    氵加河在滕、峄、沂、洙下流,南通淮海。

    隆慶以來,翁大立數議未決。

    舒應龍嘗鑿韓莊,中辍。

    時河決黃固口,請終其功。

    報可。

     夏六月,以工部侍郎兼右佥都禦史劉東星總理河道漕運。

    東星循行河堤,謂阻漕治在标,決河治在本,兩利而并存之。

    議開趙渠,蓋商城、虞城以下,至于徐州,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