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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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永無攀折之患矣。
&rdquo諸女颔之,相攜俱去。
其人後亦無他,惟其妻則血所沾濡之處,皆生瘡,經時始愈。
寶應人某甲,屠者也。
性吝啬,有母年七十矣,思得肉食,辄吝不與。
一日,甲方鼓刀而屠,母又向之乞肉,甲怒曰:&ldquo雖斷吾指,不與爾肉。
&rdquo言已,忽不自知,奏刀砉然,一指斷焉。
痛絕仆地,徐起裹創而歎曰:&ldquo此鬼神之警我不孝也。
&rdquo自此悔過,事母盡孝,甘旨之奉無缺。
每出手以示人曰:&ldquo為人子可不盡孝于父母乎?視吾斷指,可以鑒矣。
&rdquo《易》有之:&ldquo小懲而大誡,小人之福也。
&rdquo此屠之謂與? 汪子餘,杭州人,其父宦遊于蜀,身後甚貧。
子餘又生而多病,故自少失學,讀書才通句讀而已。
能畫花草,亦不工也。
婚冠之年,因循不娶,遂無妻子。
其舅家乃唐栖姚氏,憐而招至其家,使課其幼子讀書,子餘遂依姚氏以居。
初不言斷葷血,然居姚氏十許年,葷血之物從未見其一沾唇也。
無事辄入小室趺坐,遇庚申日,則坐終日不出。
姚氏常使一傭者伴之。
坐至丙夜,傭見窗外一黑影大如席,懼而從後戶出,自此不複肯與偕,然子餘固無恙也。
鹹豐十年,杭城初陷,子餘實陷于城中,從容乘間走出,仍從姚氏避難于石門之鄉間。
一日,忽自盥沐,易新布衣,向姚氏言别,遂趺坐而逝,年才四十餘耳。
姚氏買棺殡之,舁而置諸野。
及亂平,議遷葬之,迷失其棺,竟不可得。
餘謂此子大似得道者,觀其生死之際,則可見矣。
其死也,豈所謂屍解者欤?傳記所載諸屍解者,其棺或甚輕,發視或僅存其衣,或化為一竹杖,惜不得其棺而證之也。
餘舅氏仁和姚平泉先生光晉,道光乙酉科舉人,晚歲選授上虞縣教谕,時年已七十七矣。
當其未官上虞也,曾夢至一處,四面山如壁立,山上瀑布屈曲下流。
及至虞,遊仙姑洞,恍如前所夢者,詫曰:&ldquo吾前身豈山中老僧欤!&rdquo後至八十一歲,卒于官。
易箦之前一夕,有紅燈自宅門入,家人皆見之。
餘曾撰先生家傳,備載其事。
拆字之術,古謂之相字。
在宋則有謝石,見何《春渚紀聞》;在明則有張乘槎,見[1234]績《霏雪錄》。
謝石事人多知之,至張乘槎,則知其名者少矣。
其法随舉一字,就機之所觸,而斷吉兇。
今江湖間挾此技饣胡口者,先有一定之字,各就其字習成口訣,以應問者,此豈能有中哉!乾隆間,蘇人有範時行者,頗善此術,曾至吾邑,寓紫陽觀。
所言不煩,而悉有意義,每日以得錢六百為率。
錢足則謝客寂坐,有君平賣蔔之風。
一營兵拈&ldquo棋&rdquo字,問終身休咎,範曰:&ldquo凡圍棋之子,愈著愈多;象棋之子,愈著愈少。
今所拈是棋字,非棋字,從木不從石,則是象棋子,非圍棋子也,恐家中人口日益凋零矣!&rdquo其人曰:&ldquo是也。
然此非所問,問日後何如耳?&rdquo範曰:&ldquo觀爾裝束,是行伍中人,乃象棋中所謂卒也。
卒在本界,止行一步,若過河後,則縱橫皆可行。
以是言之,爾宜外出方可得志。
然卒過河亦止行一步,縱爾外出,亦不能大得志也。
&rdquo又有人拈一&ldquo義&rdquo字以問,範問:&ldquo年若幹?&rdquo其人告之,範曰:&ldquo然則生年屬羊也。
義字從羊從我,是止一屬羊之我,爾終身孤隻不能有妻子也。
妻子且不能有,他可弗問矣!&rdquo又有人以&ldquo風&rdquo字問所孕為男為女,範曰:&ldquo移中間蟲字于右旁,則似乎虺字。
詩日&lsquo惟虺惟蛇,女子之祥&rsquo,所孕必女矣。
&rdquo諸如此類甚多。
餘幼時聞故老傳說,今不能悉記,姑書此三事,庶範時行之名,異時或與謝石、張乘槎并傳也。
吾邑有保濟侯戴公祠,廟貌巍煥,其後樓則奉侯之真身。
乾隆間,邑人徐氏請箕仙,侯附箕而言:&ldquo邑有大災,吾請于上帝,願以身代之,帝許我矣。
&rdquo衆不省所謂,惟傳神語以告人,勸人修省。
是歲五月,廟中火起,延及後樓,悉成灰燼,侯之真身毀焉。
道士之屋在殿東偏,相距不及一丈,檐焦灼而竟無恙,始悟神語,益共歎異。
一邑聚謀,重建其廟。
閩中木商沈某,以黃椐木至乍浦求售,中有四株,大可合抱,或與諧價,已有成議矣。
沈夢一人衣冠甚偉,面有金光,謂之曰:&ldquo此吾屋柱,勿他售!&rdquo晨起甫與人言之,而吾邑人适至,問:&ldquo有大黃椐木乎?&rdquo曰:&ldquo有。
将焉用之?&rdquo以廟柱告。
沈悟見夢者即戴侯也,以木助之。
及廟成,尚有餘赀,因于廟後辟一園,為邑人遊覽之所。
餘幼時入廟,見殿屋雄峻,四柱甚大,父老猶舉其事以告。
及鹹豐之季,邑遭兵火,侯廟複毀,亂後重建,然園林之勝則未複舊觀也。
邑人童樸齋居新市鎮,家饒于赀。
其屋深邃,内樓前後各五間。
童因眷口無多,于前樓作卧室,而空後樓,以儲什物。
一夕,聞後樓砰磅有聲,猶不之異。
次夕,則聞後樓語言嘈碎,達旦不休。
天明,童往視之。
甫上階,聞内有人語曰:&ldquo居停主人來矣!&rdquo中扉頓啟,一老翁出,顔丹發白,衣冠偉然,延童入内。
童素有膽氣,知其妖也,而不之懼。
入則幾案雖童之故物,而陳設一新。
幾列鼎彜,壁縣字畫,架庋書籍,地下厚藉氍毹,棹椅之類皆覆以錦褥。
中縣珠燈四,纓絡爛然。
坐定,翁自言:&ldquo姓锺,名紫霞,陝之華陰人。
攜眷屬遍曆名區,昨從虎丘來,将遊西湖,并窮天台、雁蕩之勝。
而山妻忽病,暫借君樓停泊行李,必有以相報,幸勿聞之外人。
&rdquo辭氣溫雅,藹然可親,童敬諾之。
越一日,複具衣冠通谒,老翁使一童子獻茶,餘無所見,而樓上則讠連讠婁細語,若有數十人者。
翁語童曰:&ldquo來而不往,誠為非禮。
然老夫世外人,習于疏懶,不能報谒,幸勿罪也!&rdquo自後,童或無事,辄往鐘所,杯茗清談,常至終日。
時亦置酒邀童飲,酒次,縱論今古經史百家,如肉貫串。
每及南宋、元、明之事,曆曆若親見;至北宋以上,則言其大概而已。
童偶叩以吉兇禍福,則曰:&ldquo&lsquo惠迪吉,從逆兇&rsquo,理有固然,毋煩推測也。
&rdquo又善書畫,嘗寫扇面贈童,一面臨《蘭亭叙》,一面仿南宮潑墨山水,童甚寶之。
時當初夏,庭際荼蘼盛開。
童之女名穎姑者,年九歲矣,獨往采花。
見美婦倚闌幹立,烏帕裹首,紫衣而素裳。
一垂髫婢侍以手招女,女不肯往,婦自出攜女手,遂從之入。
見老翁方危坐觀書,笑謂女曰:&ldquo穎姑來,可樓上坐。
&rdquo及登樓上,陳設視樓下更勝。
諸婢年皆十許歲,呼婦為夫人。
夫人寝室在東偏,有一小女,雙足纖小,殆無甚匹。
夫人曰:&ldquo此吾女也,少于汝一歲,汝宜妹之。
&rdquo至西偏,則一美少年坐而讀書,夫人曰:&ldquo此吾子也,汝宜兄之。
&rdquo有頃,一少婦自後房出,夫人使女呼以嫂。
遂命嫂治點心。
食畢,又以一籃盛食物,命小婢送至庭中,穎姑攜籃歸。
其母視之,非藤非竹,組織甚工。
啟而視之,則内盛蘋果四枚、西涼紫蒲萄數百顆,訝曰:&ldquo此地此時安有此物邪?&rdquo嗣後每得時物,童辄命穎姑持饷其女,而夫人亦常以異果奇花相報。
一日,穎姑甫纏足已,即至鐘所,不良能行。
夫人笑曰:&ldquo汝母不善纏足耳,吾為若纏之,非但不痛,且有捷效。
&rdquo乃解其雙行纏,以口呵氣,其熱如蒸,足骨柔軟,約缣迫襪,了無所苦。
一月之後,纖小與鐘女不殊,其母竊啟裹視之,所滲非礬,乃白糖也。
其少婦則教穎姑以钅鹹黹,端午日制艾虎及彩縷贻之,并極精妙,殆非人工所能為。
居半年餘,童所見惟翁與一僮,而穎姑則翁之全家皆得見之。
童父女頻如鐘所,而翁與夫人則至庭中而止,未嘗一詣前樓也。
童雖秘其事,而仆媪輩不能無漏言,裡中多有知者,人皆為童危,而童與翁益密。
其友徐淳庵以剛直自負,适自山東回,語童曰:&ldquo子禍必矣,家為妖窟,
&rdquo諸女颔之,相攜俱去。
其人後亦無他,惟其妻則血所沾濡之處,皆生瘡,經時始愈。
寶應人某甲,屠者也。
性吝啬,有母年七十矣,思得肉食,辄吝不與。
一日,甲方鼓刀而屠,母又向之乞肉,甲怒曰:&ldquo雖斷吾指,不與爾肉。
&rdquo言已,忽不自知,奏刀砉然,一指斷焉。
痛絕仆地,徐起裹創而歎曰:&ldquo此鬼神之警我不孝也。
&rdquo自此悔過,事母盡孝,甘旨之奉無缺。
每出手以示人曰:&ldquo為人子可不盡孝于父母乎?視吾斷指,可以鑒矣。
&rdquo《易》有之:&ldquo小懲而大誡,小人之福也。
&rdquo此屠之謂與? 汪子餘,杭州人,其父宦遊于蜀,身後甚貧。
子餘又生而多病,故自少失學,讀書才通句讀而已。
能畫花草,亦不工也。
婚冠之年,因循不娶,遂無妻子。
其舅家乃唐栖姚氏,憐而招至其家,使課其幼子讀書,子餘遂依姚氏以居。
初不言斷葷血,然居姚氏十許年,葷血之物從未見其一沾唇也。
無事辄入小室趺坐,遇庚申日,則坐終日不出。
姚氏常使一傭者伴之。
坐至丙夜,傭見窗外一黑影大如席,懼而從後戶出,自此不複肯與偕,然子餘固無恙也。
鹹豐十年,杭城初陷,子餘實陷于城中,從容乘間走出,仍從姚氏避難于石門之鄉間。
一日,忽自盥沐,易新布衣,向姚氏言别,遂趺坐而逝,年才四十餘耳。
姚氏買棺殡之,舁而置諸野。
及亂平,議遷葬之,迷失其棺,竟不可得。
餘謂此子大似得道者,觀其生死之際,則可見矣。
其死也,豈所謂屍解者欤?傳記所載諸屍解者,其棺或甚輕,發視或僅存其衣,或化為一竹杖,惜不得其棺而證之也。
餘舅氏仁和姚平泉先生光晉,道光乙酉科舉人,晚歲選授上虞縣教谕,時年已七十七矣。
當其未官上虞也,曾夢至一處,四面山如壁立,山上瀑布屈曲下流。
及至虞,遊仙姑洞,恍如前所夢者,詫曰:&ldquo吾前身豈山中老僧欤!&rdquo後至八十一歲,卒于官。
易箦之前一夕,有紅燈自宅門入,家人皆見之。
餘曾撰先生家傳,備載其事。
拆字之術,古謂之相字。
在宋則有謝石,見何《春渚紀聞》;在明則有張乘槎,見[1234]績《霏雪錄》。
謝石事人多知之,至張乘槎,則知其名者少矣。
其法随舉一字,就機之所觸,而斷吉兇。
今江湖間挾此技饣胡口者,先有一定之字,各就其字習成口訣,以應問者,此豈能有中哉!乾隆間,蘇人有範時行者,頗善此術,曾至吾邑,寓紫陽觀。
所言不煩,而悉有意義,每日以得錢六百為率。
錢足則謝客寂坐,有君平賣蔔之風。
一營兵拈&ldquo棋&rdquo字,問終身休咎,範曰:&ldquo凡圍棋之子,愈著愈多;象棋之子,愈著愈少。
今所拈是棋字,非棋字,從木不從石,則是象棋子,非圍棋子也,恐家中人口日益凋零矣!&rdquo其人曰:&ldquo是也。
然此非所問,問日後何如耳?&rdquo範曰:&ldquo觀爾裝束,是行伍中人,乃象棋中所謂卒也。
卒在本界,止行一步,若過河後,則縱橫皆可行。
以是言之,爾宜外出方可得志。
然卒過河亦止行一步,縱爾外出,亦不能大得志也。
&rdquo又有人拈一&ldquo義&rdquo字以問,範問:&ldquo年若幹?&rdquo其人告之,範曰:&ldquo然則生年屬羊也。
義字從羊從我,是止一屬羊之我,爾終身孤隻不能有妻子也。
妻子且不能有,他可弗問矣!&rdquo又有人以&ldquo風&rdquo字問所孕為男為女,範曰:&ldquo移中間蟲字于右旁,則似乎虺字。
詩日&lsquo惟虺惟蛇,女子之祥&rsquo,所孕必女矣。
&rdquo諸如此類甚多。
餘幼時聞故老傳說,今不能悉記,姑書此三事,庶範時行之名,異時或與謝石、張乘槎并傳也。
吾邑有保濟侯戴公祠,廟貌巍煥,其後樓則奉侯之真身。
乾隆間,邑人徐氏請箕仙,侯附箕而言:&ldquo邑有大災,吾請于上帝,願以身代之,帝許我矣。
&rdquo衆不省所謂,惟傳神語以告人,勸人修省。
是歲五月,廟中火起,延及後樓,悉成灰燼,侯之真身毀焉。
道士之屋在殿東偏,相距不及一丈,檐焦灼而竟無恙,始悟神語,益共歎異。
一邑聚謀,重建其廟。
閩中木商沈某,以黃椐木至乍浦求售,中有四株,大可合抱,或與諧價,已有成議矣。
沈夢一人衣冠甚偉,面有金光,謂之曰:&ldquo此吾屋柱,勿他售!&rdquo晨起甫與人言之,而吾邑人适至,問:&ldquo有大黃椐木乎?&rdquo曰:&ldquo有。
将焉用之?&rdquo以廟柱告。
沈悟見夢者即戴侯也,以木助之。
及廟成,尚有餘赀,因于廟後辟一園,為邑人遊覽之所。
餘幼時入廟,見殿屋雄峻,四柱甚大,父老猶舉其事以告。
及鹹豐之季,邑遭兵火,侯廟複毀,亂後重建,然園林之勝則未複舊觀也。
邑人童樸齋居新市鎮,家饒于赀。
其屋深邃,内樓前後各五間。
童因眷口無多,于前樓作卧室,而空後樓,以儲什物。
一夕,聞後樓砰磅有聲,猶不之異。
次夕,則聞後樓語言嘈碎,達旦不休。
天明,童往視之。
甫上階,聞内有人語曰:&ldquo居停主人來矣!&rdquo中扉頓啟,一老翁出,顔丹發白,衣冠偉然,延童入内。
童素有膽氣,知其妖也,而不之懼。
入則幾案雖童之故物,而陳設一新。
幾列鼎彜,壁縣字畫,架庋書籍,地下厚藉氍毹,棹椅之類皆覆以錦褥。
中縣珠燈四,纓絡爛然。
坐定,翁自言:&ldquo姓锺,名紫霞,陝之華陰人。
攜眷屬遍曆名區,昨從虎丘來,将遊西湖,并窮天台、雁蕩之勝。
而山妻忽病,暫借君樓停泊行李,必有以相報,幸勿聞之外人。
&rdquo辭氣溫雅,藹然可親,童敬諾之。
越一日,複具衣冠通谒,老翁使一童子獻茶,餘無所見,而樓上則讠連讠婁細語,若有數十人者。
翁語童曰:&ldquo來而不往,誠為非禮。
然老夫世外人,習于疏懶,不能報谒,幸勿罪也!&rdquo自後,童或無事,辄往鐘所,杯茗清談,常至終日。
時亦置酒邀童飲,酒次,縱論今古經史百家,如肉貫串。
每及南宋、元、明之事,曆曆若親見;至北宋以上,則言其大概而已。
童偶叩以吉兇禍福,則曰:&ldquo&lsquo惠迪吉,從逆兇&rsquo,理有固然,毋煩推測也。
&rdquo又善書畫,嘗寫扇面贈童,一面臨《蘭亭叙》,一面仿南宮潑墨山水,童甚寶之。
時當初夏,庭際荼蘼盛開。
童之女名穎姑者,年九歲矣,獨往采花。
見美婦倚闌幹立,烏帕裹首,紫衣而素裳。
一垂髫婢侍以手招女,女不肯往,婦自出攜女手,遂從之入。
見老翁方危坐觀書,笑謂女曰:&ldquo穎姑來,可樓上坐。
&rdquo及登樓上,陳設視樓下更勝。
諸婢年皆十許歲,呼婦為夫人。
夫人寝室在東偏,有一小女,雙足纖小,殆無甚匹。
夫人曰:&ldquo此吾女也,少于汝一歲,汝宜妹之。
&rdquo至西偏,則一美少年坐而讀書,夫人曰:&ldquo此吾子也,汝宜兄之。
&rdquo有頃,一少婦自後房出,夫人使女呼以嫂。
遂命嫂治點心。
食畢,又以一籃盛食物,命小婢送至庭中,穎姑攜籃歸。
其母視之,非藤非竹,組織甚工。
啟而視之,則内盛蘋果四枚、西涼紫蒲萄數百顆,訝曰:&ldquo此地此時安有此物邪?&rdquo嗣後每得時物,童辄命穎姑持饷其女,而夫人亦常以異果奇花相報。
一日,穎姑甫纏足已,即至鐘所,不良能行。
夫人笑曰:&ldquo汝母不善纏足耳,吾為若纏之,非但不痛,且有捷效。
&rdquo乃解其雙行纏,以口呵氣,其熱如蒸,足骨柔軟,約缣迫襪,了無所苦。
一月之後,纖小與鐘女不殊,其母竊啟裹視之,所滲非礬,乃白糖也。
其少婦則教穎姑以钅鹹黹,端午日制艾虎及彩縷贻之,并極精妙,殆非人工所能為。
居半年餘,童所見惟翁與一僮,而穎姑則翁之全家皆得見之。
童父女頻如鐘所,而翁與夫人則至庭中而止,未嘗一詣前樓也。
童雖秘其事,而仆媪輩不能無漏言,裡中多有知者,人皆為童危,而童與翁益密。
其友徐淳庵以剛直自負,适自山東回,語童曰:&ldquo子禍必矣,家為妖窟,